⑴ 淺談我國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策略
動畫的哎 ,命苦啊
⑵ 形勢與政策 求解 淺析我國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策劃
關於我國文化市場存在的問題及發展對策研究
[徵文]關於我國文化市場存在的問題及發展對策研究
福建省南安市蓬華鎮華美村 洪色露
文化市場是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活動以商品的形式進行交換的場所及其交換關系的總和。自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我國文化市場悄然興起,一個個文化分市場便爭先恐後地發展起來,先是文化娛樂市場以各種娛樂形式進入人們的生活;爾後,電影的製作、發行和放映也開始注重市場操作;隨後,戲劇、戲曲、音樂、舞蹈演出也拿起了市場的指揮棒,全國范圍內各種商業性演出層出不窮;特別令人目不暇接的是音像製品和商業美術品鋪天蓋地的蔓延,等等,各文化分市場以其獨特的方式向國人展示著自己的風采。進入新世紀,我國文化市場的建設更跨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從國家到地方,都把文化市場建設納入正常的社會經濟生活,並給予高度重視。本文擬就我國文化市場的特點、現存問題和發展對策做一探討。
一、我國文化市場發展的基本特點
改革開放以來,文化市場迅速崛起和發展,成為引人注目的文化經濟。它的形成和發展,促進了各項文化事業的繁榮,調動了全社會興辦文化事業的積極性,吸引了越來越多的投資者、經營者、競爭者躋身其中,開拓了發展文化事業的新途徑。特別是新興的文化娛樂活動進入市場以後,改變了過去那種單調、貧乏、落後的生活方式,為健康、科學、文化的現代生活方式的形成提供了有利條件,滿足了人民群眾的文化需求,推動了兩個文明建設的發展。目前,文化市場呈現出以下基本特點。
(一)文化市場經營投資主體呈多元化發展
市場競爭要求有多元的利益主體和多元的經營投資主體。文化市場的建設和發展直接關繫到國民的精神文化生活的改善,為推動文化市場建設,國家在文化經濟政策、文化市場經營管理等方面都作了一系列的調整。在國家相關政策的指導下,文化市場的投資主體日益多元化。例如,電影市場中的電影製作投資主體的多元化,包括全民所有制的各大電影製片廠的投資、地方獨立製片人的投資、中外合作投資等;電影院的改建、擴建的投資,也由原來的自我投資變成社會聯合投資或吸收外資投資(但不能超過49%)等;音像製品的批發、零售業投資也可以多方參與,本國人、外國人、獨資、合資均可;營業性演出活動中所有制資格限制的取消,也意味著演出市場投資主體多元化趨向,等等。以廣東為例,文化市場的形成打破了原來由政府獨家投資的模式,出現了政府、企業、私人、外商多方投資的新格局,如音像製品租賃業幾乎全為個體經營;圖書銷售市場已經形成以"新華"系為主導,社會其他資金(包括其他國有資金、私有資金等)介入競爭的多元化、多層面格局。這些,都向我們昭示國家、集體、個體等多種經濟成分已呈並存態勢,文化市場呈投資渠道多元化發展的特點。
(二)文化市場分類齊全
我國文化市場蓬勃發展,從20世紀80年代初到90年代末,先後形成了文化娛樂市場、演出市場、書報刊市場、影視音像市場、文化交流經紀市場、文化經營服務市場、文化旅遊市場、文物工藝美術市場、文化教育市場等九大分市場。這九個分市場基本囊括了我國全部的進入市場交換的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滲透到社會文化生活的各個層面。這種結構框架在今天的文化市場上依然存在,而且又增加了新的成員,使其結構多元化更趨明顯。例如,除了前面講到的九個分市場外,又興起了國人注目的網路文化市場。網路文化以迅捷的方式給文化市場注入了新的活力,它以其獨特的魅力吸引了廣大的青年朋友。還有,原來比較弱勢的禮儀文化市場、花卉文化市場也異軍突起,令人刮目相看。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國人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婚喪嫁娶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同時,經濟生活中的各種慶典活動也越來越頻繁。這種種社會需求滋養了各大禮儀文化公司,致使坐落在全國各地的禮儀公司生意興隆火爆。與此相對應,各種大、中型花卉市場,各式各樣的鮮花店如雨後春筍般涌現在人們的眼前,花卉已經成為人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新朋友。可見,文化市場的結構正朝著多元化的趨勢發展,門類齊全。
(三)文化產品的科技含量越來越高,文化市場的科技化趨向日趨明顯
現在,文化產品無論是在生產和製作方面,還是在銷售與流通方面都出現了科技化勢頭,科技含量越來越高。例如,電影和電視劇的拍攝與製作,注意採取了高科技的手法與技巧,特別是一些高難度的鏡頭與場面的拍攝,大多採用電腦合成或電腦製作,其效果是單靠演員演出難以達到的。電子圖書的出版,特別是文化娛樂市場中異軍突起的網路文化產品,更是高新技術的產物。消費者只要一打開網頁,便會在最短的時間內,以最快的速度獲得各地各行業的相關信息資料,包括經濟、政治、文化藝術等無所不包、無奇不有,多彩的游戲軟體也令人心曠神怡。此外,文化產品的銷售與流通也出現了科技化的趨勢。例如,傳統的電影發行是通過膠片的移動傳遞來實現的,這種方式不僅銷售成本高,而且容易產生盜版。以高科技為依託的數字院線制則能避免這一問題。它是通過網上數碼來獲得放映影片的內容,從而直接在電影院上映。這種院線制,不僅發行、放映快速、便捷,而且使盜版者無縫隙可鑽,這就既降低了流通費用,又保護了知識產權,從而推動了電影市場的良性運轉。可以說,我國文化市場經過近20年的發育、發展,無論在數量上還是在質量上都有了巨大的跨越,特別是高科技的滲透越來越走進人們的生活視野,文化市場的科技化趨向日趨明顯。
二、制約我國文化市場發展的瓶頸"法制問題"
一個公平競爭的市場是文化產業體制的基本支柱。文化市場是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的產物,然而它又是正在建立的市場體系中的薄弱環節。當前文化市場的確存在很多問題,但問題並不在於市場本身,而是在於缺乏規范化管理。文化市場的非法經營活動之所以屢禁不止,其根本原因在"無法可依"和"有法不依"兩方面。真正要絕緣,管理辦法只能是法制化,建立一套切實可行的法律制度。隨著中國加入WTO,加強法規建設以克服文化市場在管理上的薄弱環節更是迫在眉睫。總的來說,當前文化市場的法制建設普遍存在著以下幾個問題。
(一)文化市場法規體系不健全,文化立法工作亟待加強
文化市場的管理法規還不盡完善,主要表現在幾個方面。第一,部分項目還沒有法規文件來規范。近年來,文化市場概念發展很快,新興的項目不斷出現,文化市場概念的外延在急速擴大。如:文化部於1996年發布了加強對新興文化娛樂項目管理的通知,要求把射擊、釣魚、電腦游戲等新的娛樂項目納入文化娛樂市場管理范疇,但至今還沒有出台有關這些項目的正式規范性文件。對繁榮文化市場有著重要影響的文化經紀人的管理,目前也沒有正式的法規來規范。此外,還有的項目存在交叉管理的問題,等等。這些都給管理帶來了難度。第二,缺乏有力而合理的法規條文,現有的法規條文與世貿規則有較大的差距。第三,政策界限難以把握,有的法規文件只是一些原則性的政策規定,由於其內容不夠具體,致使執法把握尺度不準,操作性不強。以娛樂市場的游戲機和游藝機為例,兩者的本質區別在哪裡,現行法規並不明確,這既給操作單位帶來了較大的難度,更給那些別有用心的不法分子提供了鑽法律空子的機會。
(二)執法混亂,在管理中存在著條塊分割,分兵把守的弊端
當前的文化市場普遍存在著管理體制不順的問題,導致了市場上執法的混亂現象。如娛樂市場、圖書市場、音像市場、演出市場等分別由政府幾個部門分開管理,人為地割裂了統一的市場,造成政出多門,相互掣肘,妨礙了政府執法的力度和管理職能的實施。
(三)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比較嚴重
文化市場管理法制建設雖然比其他法制建設滯後,但中央和地方還是制定了不少法規,現在的問題是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比較突出。如中央和各省市三令五申禁止音像製品的非法製作和發行,但是,充斥文化市場的非法書刊、音像製品大都是國家出版社及地區期刊社發行的。究其原因,一是知法犯法,出於某些利益驅動,主管人員、執法人員明知故犯;二是以權代法,某些地方單位的文化活動越過文化管理部門向上級有關部門申報,而該部門既不經中央部門審批,又不尊重地方文化部門就擅自審批同意,這種權大於法的情況還大量存在;三是執法人員本身的素質不高,私心重,怕得罪人,害怕樹敵和遭受打擊報復,因此不能做到執法必嚴;四是極個別執法人員、管理人員貪贓枉法,經不起金錢誘惑囿於人情,置法規於不顧,造成了文化市場管理混亂的現象。
三、加強文化市場法制建設的幾點建議
整頓和規範文化市場秩序,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發展中國先進文化的內在要求,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迎接加入WTO挑戰的需要,也是凈化社會環境,保證廣大青少年健康成長的需要。為此,必須從加強文化市場法制建設方面入手,努力從源頭上遏制非法經營活動,建立健全的市場規則,規范市場行為,形成比較規范的文化市場。
(一)政府要對整個文化市場實行統一規范和宏觀管理,加快文化市場的立法步伐,逐步完善文化法規,切實做到有法可依加快文化立法是實施文化市場法制化管理的基礎,必須下大力氣加快文化立法步伐。
政府行政部門要健全各類文化市場的管理規定,逐步完善立法與執法工作。由於文化市場的特殊性(門類多、覆蓋面廣、易變性強等),期望在一個法規中包含所有文化市場中的經營項目是不現實的,必須高度重視實施細則和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對於各種新興的文化娛樂市場的項目管理,可從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入手,待實施後逐步積累經驗,進而提升到法規層次。尤其要對原有的法規條文作一次全面的檢查,凡與世貿規則有抵觸的,要認真修改或重新制定,有些甚至要廢除。要把文化市場的管理納入法制軌道,使其建立在可靠的法制基礎上。
(二)必須加強執法隊伍和執法機構的建設,強化法制觀念,嚴格依法辦事,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應根據文化市場的發展程度和具體情況,有針對性地建立和加強文化執法隊伍和執法機構的建設。
要提高執法人員的素質,必須把好進人關,對執法人員的挑選應通過公開招聘、擇優錄取的方式,要注重吸收文化領域中各方面的代表加入文化市場執法隊,適當增加參與文化市場執法的機構編制,要對執法人員實行上崗前的系統的法律培訓,建立嚴格的崗位責任制和執法實績的考核制度,對做出成績的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不合格或者不廉潔分子要及時、果斷地將他們從執法隊伍中清除出去,以保證文化執法隊伍的質量。文化管理部門和公安、工商等部門要密切合作,採取強有力的整治措施,嚴格管理,從各個方面堵塞漏洞,對違法者的制裁不能以罰代法。要依法打擊非法活動,保護知識產權,嚴厲打擊侵權盜版活動和其他非法活動,保護生產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凈化文化市場。同時,要堅決反對部門保護主義和地方保護主義,禁止在文化經營上通過行政壟斷形成地區封鎖和不公平競爭,以保證文化產業發展有一個良好的市場氛圍。
(三)賦予人民群眾以維護秩序、維護自身利益的更大權力
從根本上說,文化市場秩序要靠社會全體成員、靠廣大人民群眾來維護。一方面,應加大地方政府及相關責任官員對打擊非法經營活動、維護合理競爭秩序的責任,但另一方面,不能把維護市場秩序的權力僅僅交付給少數人,不然就無法監督執法者的行為,防止執法者與違法者的串通。要賦予各種公眾輿論在監督執法者上更大的發言權,要進一步發揮"消協"等社會群眾團體在維護文化市場秩序、維護市場參與者權益方面的作用。要建立群眾舉報監督機制,各種社會傳播媒介和文化執法機構應為群眾舉報活動設立舉報熱線或開辟輿論陣地,可配以專門的掃黃打非機構,像110報警制度那樣24小時值班,對觸犯者的制裁量刑標准作嚴格規定,收繳的罰款一律交國庫,執行部門不允許留存。全部有關法律,讓全民通曉,對舉報屬實者,採用獎勵制度。總之,要發動全社會對文化市場和市場執法主體進行積極有效的監督。
⑶ 從政治生活角度,提出政府解決文化產業存在的問題的建議
新時期文化產業發展的三個階段
文化產業在我國的興起與發展,主要是新時期以後的事情。回顧改革開放30年的偉大歷史進程,可以看到我國新時期的文化產業大致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第一階段,1978-1988年。文化市場出現並逐步得到認可,文化產業在艱難困苦中萌生並緩慢發展;第二階段,1989-1998年,文化產業浮出水面,在艱難前行中得到社會認可。總體上來說,在文化與經濟的關繫上,是「文化搭台、經貿唱戲」,文化只是經濟發展的配角;第三階段,1999-2007年,文化產業取得重大發展。
2000年,在十五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的建議》中,第一次在中央正式文件中正式使用了「文化產業」這一概念,要求完善文化產業政策,加強文化市場建設和管理,推動有關文化產業發展,提出了推動文化產業發展的任務和要求,標志著我國對於文化產業的承認和對其地位的認可,具有重要的意義。
2001年,發展文化產業被列入國家「十五」規劃,文化產業從此成為我國經濟與社會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
2002年,黨的十六大報告用專章論述了文化建設,指出要積極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完善文化政策,支持文化產業發展。
2004年,在十六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中,提出了中國文化建設和文化產業發展的時代要求。
在2005年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關於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以及2006年通過的國家十一五時期發展規劃綱要中,都有發展文化產業的內容。2007年,十七大報告又多次提到要大力發展文化產業,使其為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做出貢獻。
在文化產業發展的這第三個10年當中,文化產業觀念深入人心。文化的產業功能、經濟屬性得到普遍認可,文化不再是經濟發展的樓梯和舞台,而成了經濟發展的主角之一,「文化搭台,文化唱戲」,文化經濟、文化產業本身就是目的。
當前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現狀與問題
第一,統一、規范、競爭、有序的現代文化市場體系尚未建立,制約了文化產業的正常發展。
成熟的現代文化市場體系包括文化產品市場、文化服務市場、文化要素市場。建立並完善我國的文化市場體系對文化產業的發展具有深遠的意義。文化市場是文化產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健全的文化市場能夠促進各類文化產品和市場要素的自由流動,實現文化資源的優化配置,拓展文化產業的發展空間。
當前我國文化市場的發育還不夠完善,文化產品市場、文化服務市場不夠發達,文化要素市場的發展就更為滯後,例如,資金市場、設施市場、人才勞務市場、中介市場、產權交易市場等急需建設和發展。這種狀況無疑阻礙了文化產品和服務的生產和流通,限制了我國文化市場、文化產業的深入發展。
第二,豐富的文化資源未得到有效利用。
我國有極為豐富的文化資源,歷史文化資源方面,重要歷史人物、重大歷史事件不勝枚舉;民族文化資源方面,56個民族的民族文化資源多姿多彩,極為豐富;現代文化資源方面,在20世紀,中國在政治上經歷了帝制、總統制、共和制,在經濟上發生了從小農經濟、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的巨大轉型,在文化上則是各種社會思潮、思想流派異彩紛呈。但是這些豐富的文化資源很少得到有效的開發和利用。流傳久遠的《花木蘭》故事,讓許多人熟視無睹,但在被好萊塢加工成動畫片後,在世界范圍內取得了票房豐收。中華民族五千年來形成的深厚文化積累、多樣文化形態,是怎麼估計也不過分的寶貴文化資源。如何通過發展文化產業等途徑,把我國令人稱羨的文化資源優勢轉變為文化產業優勢,是一個亟待解決的現實課題。
第三,文化產業法規建設滯後。
早在1993年,就有全國人大代表聯名提出議案,建議制定文化市場管理法,以解決當時存在的文化管理跟不上,文化市場立法滯後的問題。但由於部門利益紛爭、職能嚴重交叉等原因,文化市場管理法至今尚未形成。當前,根據以法治國的基本方略,以及大力發展文化產業的政策,要盡早推出促進文化產業大發展的法律法規,使文化產業在發展在法律層面得到保障。例如,可以出台「文化產業促進法」、「文化產業振興與發展條例」等法律法規。
第四,文化產業發展中存在著體制不順、管理不暢等問題。
只有從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高度,從建設服務型政府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思路,以及黨的十七大提出的大部制改革嘗試中,考慮組建統籌管理我國文化產業振興和發展的機構或部門,集中力量推進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和壯大。既可以考慮對現行的宣傳文化部門設置體制進行有利於文化產業發展的組合,形成一個整合現有各部門與文化產業發展有關的職權和職能的新的綜合性部門。如果組成一個負責文化產業大發展大繁榮的「大部」的條件還有待進一步成熟的話,現階段至少也要建立一種部際聯系會議制度,盡可能有效整合各部門的力量來推動文化產業的發展。
⑷ 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中存在哪些問題
1、文化產業復建設的「泛制」與「濫」。缺乏對產業發展細致調研和理性分析,忽視所在區域的政治經濟、社會基礎和產業基礎,對文化產業把握不精準,籠統發展,對文化產業的理解、界定也不夠深入准確。這種對文化產業的「泛化」理解和「泛文化」發展,導致了文化產業蜂擁而起的「濫文化」產業現象,一哄而上、盲目建設、低層次發展、同質化競爭的現象屢屢出現。2、文化產業發展中的盲目投資。文化產業的發展離不開資金投入的保障。近年來,隨著國家對文化產業的扶持與鼓勵,越來越多的資金湧入文化產業,給予文化產業發展很大的助力,但也顯露出偏離理性的沖動投資與投資方式不合理的問題。3、忽視核心競爭力,文化產業沒文化。文化產業是內容產業,其核心是社會主流文化價值觀。文化產品與一般產品不同,要有文化自覺,注重文化理念和核心價值觀的傳遞。但在當前文化發展中,一些文化產品沒有文化,只是披著文化的外衣,曲意迎合,低俗庸俗媚俗,缺乏文化的根與魂,不注重挖掘時代的閃光點和人性的內涵,作品缺乏打動人靈魂的力量。
⑸ 農村基層文化產業發展存在哪些困難應如何解決
一、當前農村文化建設存在的問題
(一)觀念認識上不強,領導重視力度不夠。一是認識不到位。鄉鎮部分領導幹部只重視經濟建設,不重視精神文明建設,認為「文化站關一年門不會有人上訪,縣里也無人追查」,沒有認識到文化與經濟的辯證關系。二是對「大文化」的理解不夠,沒有意識到文化是一個充滿活力的朝陽產業,是意識形態和宣傳思想工作的大范疇,存在著文化建設只不過是唱唱歌、跳跳舞、逗笑搞樂、鬧著玩、尋開心的認識誤區。
(二)農村文化建設和群眾文化活動難以開展。我縣農村文化建設基礎還相當薄弱,農民文化生活還十分單調,農村文化隊伍建設更亟需加強,不良的文化現象有所抬頭,農村文化事業任重道遠。一是文化隊伍建設沒有加強和提高,整體文化從業人員自身素質不高、業務不精、事業心欠缺;二是群眾年齡結構嚴重失衡。由於農村青壯年大部分外出務工,留守在家的大多是婦女、兒童、老年人,他們既要看孩子、做家務、還要忙田地里的農活,且居住分散,交通閉塞,通訊工具落後,無時間、無條件、無能力參加更多有益文化活動;三是工作作風與工作方式沒有與時俱進,沒有開展和創作出適應新時代發展的具有地方特色活動和作品來滿足發展中人民群眾的精神需要。
(三)管理體制不順,文廣站合並後不能形成合力。鄉鎮文化、廣播兩站進行了合並,目的是有利於「大文化」資源統一管理、統一使用,充分發揮文化和廣播的優勢。但根據調查的情況來看,由於機構改革後,受編制與經費的約束,精簡人員數量較大,很多文化工作者易崗他就,個別鄉鎮甚至撤銷了文化廣播工作站,有些鄉鎮即使有文化站也是照顧領導的關系,安排了些非專業人員在崗,人員素質較低、責任心不強、工作無頭緒、目標不明確,造成了部分農村文化工作開展不力,一些封建的、落後的思想在農村有蔓延的趨勢。
(四)經費投入少,隊伍建設令人擔憂。一是全縣約60%的文化基層單位和鄉鎮文化廣播工作站陣地陳舊落後,不能滿足人民群眾對文化活動的需求。二是農村經濟發展相對落後,部分鄉鎮對農村文化建設經費投入很少,致使文化工作舉步維艱,就根本無力開展文化活動。三是專業人員流失,後備人才匱乏。
二、抓好農村文化建設的對策及建議
(一)按照「先進文化」的要求,提高對農村文化建設重要性的認識。農村文化建設是農村「兩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農村文化建設的滯後,到一定階段必將影響和阻礙農村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因此我們必須認識到抓好農村文化建設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是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的需要,是全面建設農村小康社會和提高農村整體發展水平的需要,從而進一步提高認識,著力解決「一手硬、一手軟,說起來需要、干起來不要」等問題。一是要通過確立和實施「大文化」理念,充分認識到農村文化繁榮是提高農民思想道德素質和推動農村經濟持久發展所不可替代的作用,把提高農村群眾整體素質、樹立新世紀農民形象作為農村文化建設的首要任務,堅持執政為民,強化發展意識;二是要進一步加大對農村文化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傳力度,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加大對「大文化」思想的宣傳,使全社會都參與到關心、支持農村文化工作中來。
(二)要進一步深化體制改革,培育和發展文化產業。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改變文化和機構體制的問題,確保政令暢通,就要調整和出台適合我縣實際的文化改革方案。撤銷文播站機構的鄉鎮應立即恢復,配齊配強鄉鎮文播站長,要定期培訓,通過各種形式的考核、評選和比賽發展和培養更多的業務骨幹。要徹底打破文化專業文化部門辦、文化產業文化人自身經營的格局,鼓勵社會辦院園,推動文藝團體走向社會、走向市場、走產業化的路子。要正確處理好公益性和經營性的關系,在保證文化公益性社會效益的前提下可適當開展有償服務,要堅持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方針,逐步把文化產業辦成集教育、科技、旅遊、文化為一體的綜合產業
⑹ 我國文化產業發展中存在哪些問題
產業能力比較 (一)市場化能力 在發達國家,文化產業已經成為國民經濟的重點和支柱產業,有高科技支持,以視聽出版、影視傳媒、演藝娛樂和旅遊、網路、體育、會展服務為基礎產品的文化產業,已佔其GDP的三分之二到四分之三。中國有5000年悠久燦爛的文化,但這一厚重的文化積淀大多仍停留在博物館、研究室里,成為沉默的擺設,缺乏商業運作能力。近20年來,發達國家在文化產業領域中創造了一系列「奇跡」:一部《泰坦尼克號》,收入近20億美元,近為同期我國文化產業全年收入的1/4(中國1998年文化產業收入僅81億元人民幣);日本娛樂業經營收入超過其本國汽車工業產值;影視業在美國的出口值僅次於其航空航天業;英國的文化產業平均發展速度是整個經濟增長率的近兩倍;加拿大的文化產業規模已經超過農業、交通、通訊及信息技術及建築業…… 目前我國文化產業與以美國為代表的發達國家相比,還有很大差距。根據國際經驗,人均GDP1000美元時,第三產業佔GDP總量40%左右,其中文化類產品產值所佔比重也隨之大大增加。而目前我國在人均GDP接近1000美元後,第三產業佔GDP比重低於這一標准6個百分點。發達國家文化產業從業人員佔全部從業人員的比重與其對國民經濟的貢獻(增加值佔GDP的比重)基本相當,即兩者的比重維持在1:1左右,而我國兩者的比重為1.7:1左右。我國文化服務業增加值佔GDP的比重(1.5%)比發達國家平均低50%左右。文化服務業從業人員占城鎮從業人員的比重(2.5%)低於多數發達國家,約低30%至60%。 如下圖(圖五)所示 上述情況表明,我國文化產業對國民經濟的貢獻遠低於發達國家,同時樂觀看來我國的文化產業還有著較大的發展空間。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化,人們物質生活水平得到了顯著提高,社會公眾開始在思想上沖破束縛,渴望了解新觀念,體驗新生活。於是,我國的文化產業市場出現了空前的繁榮景象,居民實際文化消費支出逐年增長,約占家庭消費支出的13%。然而與一些發達國家相比,仍僅僅是起步階段。其中在美國文化消費占家庭消費的30%左右,也就是說人家每花10塊錢里頭就有3塊錢是用於文化的。這些成為文化產業的發展有力保證。 圖六:中外居民實際文化消費比重 另有關專家分析,中國目前文化消費性雖呈逐年上升之勢,但近年來教育費用支出所佔比重堪稱重中之重,這一方面反映出教育將是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強大推動力,另一方面,也折射出居民用於文化消費支出的結構過於單一,暴露出市場化能力不強的弱點。 從古老的音樂唱片、電影膠片到錄音帶、錄像帶,再到今日風靡全球的DVD碟片、MP3、MD等聲像激光電子播放器,乃至最時髦的多功能彩屏簡訊手機等視聽產品製造業,都可看作是當代正宗意義的文化產品的主體產業,也是近30年來全球最具穩定性和增長潛力的新興文化工業。發達國家仍然在這方面捷足先登,2000年,全球音樂唱片市場總值是385億美元,美、日、英、德、法五國音像業實際地壟斷了全球音像製品市場,唱片市場總值分別為143億美元、64億美元、29億美元、28億美元和21億美元,通過資源集團化和經營規模化獲取高額利潤,占據了市場的很大份額。而此時中國的音像業還在為打擊盜版頭痛。 文化產業的經營過程中,市場化能力至關重要。增強市場競爭意識,充分挖掘文化產品內涵,適應市場經濟的新形勢,才能真正搞活文化產業市場,提高我國文化產業對國民經濟的貢獻,與公眾形成文化價值觀的共鳴,是文化產品順暢流通,擴大消費,強占更大市場份額的良好方式,也是突顯文化產業地位、提高產業競爭力的有效途徑。我國的文化產業根植於中國這塊肥沃的政治、經濟、文化土壤,盡管目前世界范圍內各種思想文化相互激盪,但與西方發達國家將追求感官享樂作為文化主流、文化產品和服務完全商業化的文化產業還是有著本質的區別。隨著市場體制的轉型,人們文化需求的高漲,人們越發意識到文化不僅是政治宣傳,還是能賺大錢的經濟門類。我國文化產業打破了計劃經濟時代單一文化的格局,呈多樣化趨勢全面實現文化產業價值。 產業政策比較 從20世紀70年代中期開始,西方部分經濟學家開展了跨學科的研究,對經濟與文化間的關系作了較系統的探討,闡釋了「文化」成為「產業」的可能空間和發展特點。為了促進文化產業規范、有序的發展,許多發達國家還頒布了一些法規,如《反壟斷法》……1990年,以時代華納合並為標志,美國開始實施對各類傳媒的「非管制化」政策,使得像時代華納這樣的特大型文化產業組織出現了大規模的合並趨勢,進而開始全面進軍國際文化市場,這就使以法國為代表的一些歐洲國家在文化上感受到了威脅,從而提出以「大力發展文化產業」來應對挑戰的國家發展戰略。在法國,對在公眾場合舉行的有益於身心健康的文化娛樂活動可以免稅;英國政府給予一些大學出版社以「慈善機構」地位;近二十年來,歷屆日本政府都把發展文化產業作為一項基本國策,1995年,日本文化政策推進會議發表重要報告《新文化立國:關於振興文化的幾個重要策略》,提出了21世紀「文化立國」的戰略方針。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學術和研究機構負責提供市場預測、前景分析等信息支持,企業則通過與政府及研究機構的合作來謀求發展。在世紀之交,為知識經濟所推動的全球化發展已經進入「後工業時代」,在以美國為代表的「新經濟」發展趨勢的影響下,世界各國各地區都已經把文化產業發展戰略作為國家發展戰略的主幹之一。可以說發展文化產業,有意識地採取相應政策,使得文化發展與國家經濟建設同步,已經成為一種潮流和大勢。 與西方文化產業迅速發展成熟相比,我國的文化產業是在國家經濟體制由計劃向市場轉變的大背景下形成和發展的,人們在產業意識上、政府在產業政策上都存在一個轉變和適應的過程。在過去,文化單位的人們「吃皇糧」的思想根深蒂固,壓制了創造文化產品的積極性,大大阻礙了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初步建立,政府實行的高度集權的管理模式和推行的傳統產業政策已經無法適應變化的需求,政府逐漸對文化產業進行了由「辦」到「管」的過度。制定科學的文化產業政策,有意識有目的地進行政策引導。2001年11月,我國順利成為世界貿易組織大家庭中的一員,由此,中國文化產業面臨走出去、引進來的機遇和挑戰,允許「有限准入」。我國政府在2001年文化產品與服務市場准入上所作的承諾主要涉及音像製品、電影和書報刊和旅遊領域,主要包括:在中方擁有管理主控權的情況下,允許外資參與音像製品的分銷,外方可以擁有49%的股份並參與經營管理;在中方擁有管理控制權的情況下,允許外資參與影劇院的改造,外方可以持有49%的股份並參與經營管理;在准入後進口40部電影,並在3年內逐步增至50部,提高以分賬形式銷售的影片進口數量,其中以分賬形式銷售的進口影片數量從10部提高到20部;中國加入 WTO一年之後,國內報刊零售市場將對外開放,3年後,國內發行批發企業外資可以進入;旅遊業方面,將在3年內允許有能力建造100%外資擁有的酒店的經營者進入中國市場,准入後允許佔大多數股權的擁有權;承諾在所有重要服務行業,在經過合理過渡期後,取消大部分外國股許可權制,以及不限制所有服務行業的現有市場准入和活動。 在入世後一年黨的十六大上,從最高決策層面對文化產業這個戰略產業顯示了前所未有的關注和支持。 十六大報告首次把 「積極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並列提出,並將這一任務納入了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政治報告,這對於處於市場經濟和經濟全球化背景中的我國文化的創新與發展,具有深刻的理論意義和重要的實踐意義。報告不但對發展國家文化公益事業提出了「一個支持」「四個扶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而且從理論上提出了「發展文化產業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繁榮社會主義文化、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徑」這一科學論斷,並明確提出了發展中國文化產業的總體要求和長遠目標。2003年8月,中共中央專門組織了政治局第七次集體學習,學習討論世界文化產業發展狀況與我國文化產業發展戰略。胡錦濤總書記在學習會上明確要求,解放思想,與時俱進,「根據新形勢下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的特點和規律,按照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的發展要求,不斷推進文化體制和機制創新,支持和保障文化公益事業,增強文化產業的整體實力和競爭力。」 政府可設立各種文化產業發展基金,如文化藝術基金、電影基金、圖書出版基金等,對具有民族民間特色的音樂、戲劇等藝術門類的創作排演給予獎勵與扶持。政府可通過注資或貼息貸款等優惠政策,扶持文化信息網路的建立、文化產業集團的建立、以及各集團設備設施的更新和技術進步,提高其服務質量和競爭力。政府還可通過差別稅率政策,促進文化產業的快速發展,調控文化產業總量規模和水平…… 就此,中國文化產業政策拉開了新的篇章。 產業實力比較 (一)人力資源比較 在文化產業上,我們雖有「文明古國」之稱,卻不抵只有200多年歷史的美國文化的張力。是我們的文化沒有吸引力?沒有市場?當然不是。當今世界是知識信息的時代,國家之間、產業之間、企業之間的競爭,歸根結底是人才的競爭。社會上任何一個產業都有它對人才的要求,而文化作為一種產業已經成為一種市場行為,具有前沿性、創新性特點,對人才的要求則更高。不僅需要有較高的文化水平,還需要能夠掌握國家產業政策,把文化產品的生產和銷售聯系起來,成為懂得市場運作的綜合性文化產業的經營人才。 文化產業是在市場經濟基礎上的產物,真正的文化產業人才也是在市場經濟大潮中成長起來的。在西方發達國家,曾經經歷過從所謂的恩賜制到分肥制再到公務員制(競爭制)的過程,也就是說文化產業人最終選擇了市場競爭。經過不斷的嘗試,他們已經形成了較完善的經營體系和公正先進的用人理念。越是市場化程度高的社會,它對人才的開放性就越大,只要是能為企業發展做出貢獻的,企業都是求賢若渴的。如果我們離開了競爭,會發現大批文化產業人才將希望寄予少數賢明的領導身上,等待「伯樂識馬」是不可取的,也是沒有出路的。 由於我國長期處在計劃經濟體制之下,文化單位是作為事業單位來看待的,缺乏文化生產和經營的內在動力,人們市場競爭意識薄弱,觀念陳舊,使得文化產業人才匱乏。雖然隨著文化產業的不斷開放,產生了一批文化經營人才,有效地推進了中國文化產業市場的形成和發展。然而從人力資源大環境來看,中國與發達國家仍有相當的差距。 圖一:1995年,每10萬人中,世界上各地區國家接受高等教育在校生人數有著明顯的差異。 圖二:2004年的一次國民高等教育調查中,我國接受高等教育的在校生人數和適齡青年入學率已經較往年有了突飛猛進的增長,但仍與美國有著相當的差距。 我國有13億人口,8億人力資源,但在文化產業領域卻存在人員總量偏少、精英不多、結構失衡、分布不均等問題。建國50多年來,在我國高等教育專業學科中,直到1993上海交通大學才創立了中國第一個「文化藝術事業管理」本科專業,每年也僅招收30名學生,這對於全國龐大的文化產業體系來說簡直是杯水車薪。而在發達國家,文化產業相關專業是大學里的傳統專業。以美國為例,全美有30多所大學開辦了文化管理學、藝術管理學等專業。豐富的人才是美國擁有文化產業競爭力的一個重要原因。 當前,我國的文化產業剛剛起步,在建立獨立的文化產業市場主體的同時,加緊建立文化產業的人才市場,是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內在要求,也是全面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擁有過硬文化產業知識和市場經營理念的人員,是文化產業在市場激烈競爭中永保活力、提高競爭力的基礎。
⑺ 淺析我國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發展中存在問題及解決策略並結合自身實際
洋為中用從來基礎做起,先繼自承優秀的文化。既需要理論更需要實踐,還需要投入,特別是公共圖書館書太少,希望能開放科研院所的圖書館,網路圖書館開放還不夠理想。例如國家圖書館里的圖片一些大圖看不清,也不讓下載,而且館際間(含海外)資料重復太多,各家的編目方法不同從客觀上造成資源浪費。不利於進行比較研究。本來我想做一個類型的統一目錄,方法有了但是工程過於浩大個人實在沒有精力,只好割愛等我做完更重要的其他方面的基礎工作再來編。還應該注重交叉學科的理論研究。
---------------以文化的名義大興土木勞民傷財。
----------任何行業都有好壞之分,文化產品也是這樣。例如有害的有暴力傾向的網路,視頻產品。
---------新產品的初級開發可參看台北故宮博物院。
----------應該向孔子一樣把文化事業推向基層,中國有10億農民,3000萬下崗工人,作為工農聯盟的共產黨,不應吃水忘了挖井人。
------有些事情現在已經不是秘密了。
⑻ 目前我國文化產業存在的問題.
試論文化產業投資不足問題之克服
摘要:本文對當前我國存在的文化產業投資不足的原因進行了分析,並介紹了國外在文化產業投資問題上的做法,在此基礎上提出了若干克服文化產業投資不足的辦法。
關鍵詞:文化產業;投資
一、投資不足是目前我國文化產業所面臨的一個重大問題
與任何事物的發展與進步一樣,文化產業的發展同樣也離不開投入的保障。隨著人們物質生活的富裕,文化生活的需求也越來越高,這正是發展文化產業的社會源動力,文化要實現產業化,其所需要的資金、人力、物質的投入會呈現出更為大量的需求。因此,從法律、政策與事實上確認必要與充分的投資,這是文化產業必不可少的物質保證。而投資不足必然會制約文化產業發展。導致資本向文化產業投入的不足,進而影響文化產業發展進程的原因主要包括:
(一)投資渠道不暢通
文化產業的投資渠道總體上可以分為:國有(政府)的文化投資、民間文化投資和外資的進入。長期以來,文化被認為是純粹的公益和消費部門而由政府財政包辦,這種體制使得投資渠道過於單一、狹窄,只講投入不講產出,許多重大的文化基礎設施由於缺乏資金,其建設受到嚴重的限制。而另一方面,由於我國的文化產業大多實行「出身」准入制。即只有是「我部門」、「我行業」、「我地區」以及全民所有制的企業才能優先進入市場,這就把部門出身、行業出身、地域出身和所有制出身變成了文化市場准入的條件,由此導致民間資本的產業進入壁壘比較高,使得社會上的閑散資金難以向文化產業靠攏,急需資本扶持的文化項目只能望梅止渴。而外資由於在文化的市場准入方面受到限制,其資本的進入也受到一定的控制。
(二)投資方式不合理
近些年來,我國政府的直接財政撥款和一些文化經濟優惠政策給予了文化產業發展以很大的助力,「九五」期間,全國文化、文物、廣播電影電視和新聞出版事業財政經費投入大幅增長,如文化事業費財政撥款年均增長14 .96%,至2000年達到67 .03億元;但是,對一些產業或項目的資金投入上缺乏明晰的終端目的性,往往造成投入和產出不相協調。在根本上仍然是一種事業型投入方式,而非推動文化產業發展的市場化投資方式。此外,我國文化產業的金融介入程度較低,在融資手段上比較原始,即以資金方式投入為主。缺乏現代化的籌資方式,如通過股票、債券等方式籌措資金。
(三)法律保障機制不完善
目前,我國的文化產業法規體系還不完善,諸如民間資本和外來資本所關注的法律地位、權益保護、退出機制等核心問題都還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此外,國家對文化事業的管理主要依靠政策號召和行政措施,而缺乏用法制手段引導、保障文化建設和文化活動的順利進行。法制環境的不完善,政策的不確定性導致了投資的風險成本急劇攀高,令投資者望而生畏。
(四)文化投資效益的體現也是影響資金向文化產業投入的重要制約因素
從單純的經濟學角度來看,投資者只對其所投資的項目的利益實現感興趣,投入少、收效大、周期短自然能夠吸引大量的資本流入,而文化產業領域的投資無論是用於形成固定資產的文化基本建設投資,還是用於形成流動資產的文化的知識產權投資和用於培育文化戰略後備資源的投資,其建設、創作、培養周期和成型期都比較長。出於對投資回報的考慮,政府投資、企業投資、私人投資等,所選擇的投資重點也不一樣。這就需要政府統籌兼顧,採取必要的投資傾斜政策,促成一個比較合理的投資結構。
二、國外文化產業投資情況簡介
(一)政府加大投資力度
加拿大為了加大對文化產業的投入,努力擴大和佔領文化市場。在連年削減聯邦預算的情況下,卻不斷增加對文化產業的投入,如為支持電影業發展,投資2億加元,建立了一個故事片生產和發行基金;對投資電影業的加國公司實行一定程度的減免稅政策等等。
法國政府非常重視文化基礎設施的建設,每年都撥出幾十億法郎用於興建圖書館、博物館、劇場等文化設施。這些資金先由政府撥給文化部,再由文化部分配給各施工項目。近幾年,法國興建了一批大型文化工程,如巴士底歌劇院、新國家圖書館、大盧浮宮擴建工程等。這些工程耗資巨大,施工時間長,如新國家圖書館工程建設資金為80億法郎,1989年開工,1996年建成,工期為7年,每年均需十幾億法郎的投資。1999年,文化部用於文化基礎設施建設的資金為35 .43億法郎。因此,文化設施的建設是法國最重要的文化產業。
韓國近來文化產業的迅猛發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賴與得益於大量巨額資金的投入。近年政府加大了對文化產業的投入,文化產業預算由1998年的168億元增加到2003年的1878億元,文化事業占總預算的比例由3 .5%增長到約17 .9%.
(二)投資主體的多元性
美國文化產業之成功經驗之一在於實現了文化產業投資主體的多元性,美國聯邦政府主要通過國家藝術基金會、國家人文基金會和博物館學會對文化藝術業給予資助,州和市鎮政府以及聯邦政府某些部門在文化方面也提供資助。而美國文化藝術團體得到的主要社會資助則來自於公司、基金會和個人的捐助等,其數額遠遠高於各級政府的資助,1997年文化藝術業的經費總額為175 .83億美元,其中社會贊助為37. 6億美元,政府直接資助20 .96億美元。
近些年來,澳大利亞文化產業之所以向前發展、文化市場日益繁榮,商業贊助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通過贊助形式表現出來的商業參與文化活動,正成為一個重要的籌集資金的方式。進入90年代以後,澳大利亞政府和文化機構越來越認識到,對文化產業的扶持只靠傳統形式上的政府撥款遠遠不能滿足其發展所需的資金,政府和文化機構的目光均逐漸轉移到了企業,尋求贊助以彌補政府財政撥款的不足。1991年3月,澳政府出台了文化組織登記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向這些已登記的文化組織(目前已有將近1000個)提供贊助,便可免納相應數額的收入所得稅。同時澳政府設立了專門機構(澳大利亞人文基金會)為企業和文化機構雙方牽線搭橋,提供咨詢;出版期刊宣傳和指導;實施有關減免稅政策。這些措施大大激發了企業和個人向文化機構提供無償捐贈或商業贊助的積極性。
印度政府通過給予優惠政策等方式鼓勵國內私人企業和財團投資文化企業,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印度的新聞社、廣播電台、報紙雜志以及電影製作發行,圖書發行,演出團體等主要文化產業部門都採用了官辦、民辦多種形式。如印度報業托拉斯這家全國最大的通訊社就是一家私人機構,而在印度最有影響的時報系、印度教徒報系、印度快報系等全都是有私人投資,這些報系不僅發行出版報紙雜志,而且涉足更廣泛的文化產業領域。
(三)融資方式的多樣性
美國文化產業的金融介入程度比較高,在美國,各個文化產業集團已經形成了比較完善的融資體制,一些有實力的文化產業集團如美國廣播公司、哥倫比亞廣播公司等,其背後都有金融資本的有力支撐,文化產業集團與金融集團間互相滲透,互相參股、控股,二者之間建立了穩定的夥伴關系。
英國對企業投資文化產業實行「政府陪同資助」即如果企業決定資助文化事業,政府將陪同企業資助同一項活動,為這項活動的質量和成功打上「雙保險」。政府特別鼓勵「新投入」,即當企業第一次資助時,政府「陪同」企業資助,其比例是1∶1,對於第二次資助,政府則對企業多出上次資助的部分實行1∶2的比例投入。資金的加倍投入,必定會擴大文化活動的規模、質量和影響,廣告效應自然增倍。實踐證明,這一政策明顯地提高了英國企業資助文化事業的積極性,已有3000多家公司加入了資助文化事業的行列,資金高達近億英鎊。
韓國在文化產業的資金支持機制中,運作「文化產業專門投資組合」。這是以動員社會資金為主,官民共同融投資的運作方式。文化產業振興院2000年至2001年兩年期間,成功運作「投資組合」17項,共融資2073億韓元(政府350億,民間1723億)。計劃以後每年通過「投資組合」至少融資1000億韓元。2001年韓國電影振興公社通過「電影專門投資組合」融資3000億韓元,保障了電影事業的發展。
(四)投資具有良好的法治環境
加拿大強調立法,用法律進行行業的宏觀管理。加拿大是聯邦制國家,文化由聯邦、省、市政府分別管理。一般情況,聯邦政府負責全國性的文化事務,主要是通過頒布各種法規對全行業進行指導和管理。省、市政府也依據所轄范圍,通過頒布各種法規和條例進行指導和管理,對主要文化投資領域採取了完全透明和基本開放的政策,任何人都要嚴格遵守,不得凌駕於法律之上,使投資者所面對的政策風險降到最低。
日本文化產業得以發展的一個根本原因在於:法律法規健全,通過法律法規調控文化市場的手段已經逐漸機制化;在文化產業中,最具代表性的法律法規就是1970年5月6日頒布的《著作權法》,迄今已經修改20次。該法明確規定,保護各類著作物作者的所有權利,以及對有關部門作品和表演、唱片、廣播電視等的權利及相關權益。其目的是公正使用這些文化成果的同時,有效維護作者的權利,使文化產業得以健康有序地發展。
近些年來,智利也不斷適時出台並不斷修改完善法律條款,為文化產業發展保駕護航,使智利的文化產業走上了一條規范、有序的發展道路,同時也使政府對文化工作的管理做到了有法可依。例如:為使智利文化事業的發展與經濟發展相匹配,智利政府於2001年著手對原《文化捐贈法》的有關條款進行必要的修改並獲國會通過,頒布實施。修改後的《文化捐贈法》拓寬了文化機構籌集資金的渠道,靈活了捐贈方式,擴大了受益群體,提高了捐贈資金的免稅百分比,進一步刺激了捐贈人的積極性,逐漸形成了「企業辦文化、文化全民化」的風氣。
三、我國文化產業投資不足問題之克服
(一)改革文化產業融資辦法,放寬民間資本進入限制
我國金融專家汪保健、肖瑞林曾經尖銳地指出:中國文化產業的發展,必須加大金融的介入力度,假如沒有金融的全方位的介入,文化不可能真正走向產業建設。良好的金融環境是文化產業健康發展的基礎。在目前我國文化產業發展仍受資金短缺制約的情況下,鼓勵文化產業的金融介入、加強文化產業與金融的融合,具有相當的現實意義。為此:
1 應鼓勵文化產業的金融介入,完善融資手段。在投資來源上,鼓勵企業、個人、境外資金興辦文化企業。在投資方式上,採取獨資、合資、合作、合營等多種途徑;既可以資金方式投入,也可以土地、無形資產和技術方式投入入股;還可以通過股票市場發行股票、債券以及文化彩票等方式籌措資金。此外,還可以通過流動資金的貸款、固定資產貸款、聯營股本貸款、循環貸款、產權市場上的溢價轉讓和拍賣、項目貸款等間接融資解決資金短缺的問題。為了提升文化產業資源配置的國際化程度,亦可大膽引進外資。
2 放寬民間資本進入限制。目前,我國文化產業進入壁壘還比較高,民間投資進入的深度明顯不足,這不僅體現在民間資本與國有資本在市場准入條件上的不平等,還體現在我國對民間資本與外來資本的區別對待。為了充分調動民間資金,廣開投資渠道,筆者認為:首先,要打破壟斷,鼓勵競爭,支持民間力量投資文化項目,實現文化投資主體多元化和融資渠道的多樣化,讓市場在長期資源的配置方面發揮主要和關鍵作用。國家(政府)主要依靠宏觀經濟政策對文化市場進行引導,再由市場引導分散的企業投資,構建眾多的民間投資主體。目前要進一步明確投資主體的分工和投資責任,切實按照國家文化產業各行業的特點和文化市場供求情況,將文化產業建設項目劃分為競爭性項目、基礎性項目和公益性項目;真正確定企業是基本的投資主體地位,政府盡快減少競爭性項目的投資,集中力量進行大型的基礎性、公益性項目的投資,將競爭性項目的投資主要讓位於民間投資。通過制定相關稅收政策,鼓勵個人和團體對文化事業的投資與捐贈,鼓勵工商企業和社會人士對文化產業的贊助。其次,對加入WTO以後,我國已承諾對外資開放的文化領域,應同時向民間資本開放,改變文化產業領域當中存在的外來資本「超國民待遇」的狀況。凡外資准入的,原則上可視為允許國內民間資本進入文化產業的領域。同時,我國對外資准入時間上的限制,不適用於國內民間資本。
(二)進一步加強政府在文化產業投資中的地位和作用
鑒於我國文化產業領域投資現狀的分析,目前應加強政府在文化產業投資中的地位和作用。政府在文化產業投資中的作用不僅表現在通過政府財政撥款對文化產業進行直接投資方面,更重要的是體現政府在文化產業投資中有著無法替代的地位與至關重要的作用。
1 制定有關的文化投資法規、章程、實施細則以及相關配套的政策、措施,並通過監督實施,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規範文化投資的法律法規體系,使文化產業投資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 引導投資方向、調整投資結構。隨著我國文化產業建設的大力推進,許多地區都遇到了文化投資的短期效益和長遠回報的矛盾,遇到了政府的公共投資和企業的商業投資如何銜接配套,以及如何分擔投資的風險和分享投資效益的問題。這就需要政府統籌兼顧,採取必要的投資傾斜政策,促成一個比較合理的投資結構。
3 合股參與,共同投資。政府可以通過與文化企業等投資主體合股參與共同進行投資,不但為企業等投資主體分攤了風險,同時也在客觀上減輕了政府在文化產業投資方面的壓力。
4 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無論是對國內的投資者還是對外商來說,投資環境是他們所最為關注的一大問題。改善投資環境實際是改善播種與收獲的聯系。因此,為了吸引更多的資本進入文化產業,政府就必須不斷地改善投資環境。投資環境的改善既是政府一項長期的任務與工作,也是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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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莫言熱啟發我國在發展文化產業中要注意哪些問題
1、文化產業建設的「泛」與「濫」。缺乏對產業發展細致調研和理性分析,忽視所在區域的政治經濟、社會基礎和產業基礎,對文化產業把握不精準,籠統發展,對文化產業的理解、界定也不夠深入准確。這種對文化產業的「泛化」理解和「泛文化」發展,導致了文化產業蜂擁而起的「濫文化」產業現象,一哄而上、盲目建設、低層次發展、同質化競爭的現象屢屢出現。
2、文化產業發展中的盲目投資。文化產業的發展離不開資金投入的保障。近年來,隨著國家對文化產業的扶持與鼓勵,越來越多的資金湧入文化產業,給予文化產業發展很大的助力,但也顯露出偏離理性的沖動投資與投資方式不合理的問題。
3、忽視核心競爭力,文化產業沒文化。文化產業是內容產業,其核心是社會主流文化價值觀。文化產品與一般產品不同,要有文化自覺,注重文化理念和核心價值觀的傳遞。但在當前文化發展中,一些文化產品沒有文化,只是披著文化的外衣,曲意迎合,低俗庸俗媚俗,缺乏文化的根與魂,不注重挖掘時代的閃光點和人性的內涵,作品缺乏打動人靈魂的力量。
⑽ 文化產業發展過程中存在哪些問題
我國文化產業發展過程中主要存在四大問題:
1、文化市場中政府的行政干預較多。
2、文化產業成為政績工程,重數量不重質量。
3、文化產業創新元素不夠豐富,內容和形式單一。
4、高素質人才十分缺乏、知識產權得不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