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重大項目
第七條 本辦法所稱復重大項制目,是指財政部按照國家文化改革發展規劃要求,組織實施的文化產業重點工程和項目。
第八條 財政部根據專項資金支持方向和文化產業發展需要印發年度專項資金重大項目申報通知,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按要求進行申報。
第九條 重大項目申請人應當是符合申報通知要求的部門或企事業單位。
第十條重大項目申請人應按要求提交項目申請書及其他相關材料。申請書包括以下內容:申請人基本情況、項目背景材料、項目目標及主要內容、項目執行進度安排、申請資金額及預算安排、地方財政資金支持情況和其他相關內容。
第十一條 重大項目申請人應按以下程序進行申報:
(一)中央各部門、資產財務關系在財政部單列的中央企業,直接向財政部申報;
(二)中央各部門歸口管理的申報單位,由主管部門報財政部;
(三)地方申報單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部門報財政部。
第十二條 財政部負責對重大項目的組織、立項、評審等工作,並根據評審結果研究確定具體支持項目和金額。
第十三條 財政部負責對重大項目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追蹤問效。
2. 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指的是什麼
以我以前在省級工業經濟管理部門工作的體會,國家各個行業都有自己的「專項資金」。文化產業專項資金就是指這些錢只能用於文化產業(例如電影、文藝創作等),如果用在電子工業方面或與文化產業不搭邊的項目,就算是違紀,要扣除下年度的撥款或貸款指標。就類似電子專項,只允許用於發展電子元器件或電腦整機,如果用於發展紡織企業,盡管也屬於國家鼓勵發展的領域,但超出了「專項」范圍,仍然要受到嚴厲處分或懲罰。所以,文化產業專項,屬於專項資金的一種,要求必須「專款專用」,如果挪作他用,必定受重罰。
3. 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附 則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由財政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財政部關於印發<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10]81號)同時廢止。
4. 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支持方向
第五條 專項資金的支持方向:
(一)推進文化體制改革。對中央級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改革過程中有關費用予以補助,並對其重點文化產業項目予以支持。
(二)培育骨幹文化企業。對中央確定組建的大型文化企業集團公司重點發展項目予以支持,對文化企業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聯合兼並重組和股改等經濟活動予以支持。
(三)構建現代文化產業體系。對國家文化改革發展規劃所確定的重點工程和項目、國家級文化產業園區和示範基地建設、文化內容創意生產、人才培養等予以支持,並向中西部地區、特色文化產業和新興文化業態傾斜。
(四)促進金融資本和文化資源對接。對文化企業利用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等渠道融資發展予以支持;對文化企業上市融資、發行企業債等活動予以支持。
(五)推進文化科技創新和文化傳播體系建設。對文化企業開展高新技術研發與應用、技術裝備升級改造、數字化建設、傳播渠道建設、公共技術服務平台建設等予以支持。
(六)推動文化企業「走出去」。對文化企業擴大出口、開拓國際市場、境外投資等予以支持。
(七)財政部確定的其他文化產業發展領域。
第六條 專項資金支持項目分為重大項目和一般項目,支持方式包括:
(一)項目補助。對符合支持條件的重點發展項目所需資金給予補助。
(二)貸款貼息。對符合支持條件的申報單位通過銀行貸款實施重點發展項目所實際發生的利息給予補貼。
(三)保費補貼。對符合支持條件的申報單位通過保險公司實施重點發展項目所實際發生的保費給予補貼。
(四)績效獎勵。對符合支持條件的申報單位按照規定標准給予獎勵。
(五)財政部確定的其他方式。
5. 關於開展2019年度XX市文化強市發展專項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
首先你得有項目支撐,資金是跟著項目走的,因此,你的第一點只需要少量描述就行,這些最多放在你的背景裡面描述。第二點,可以作為你項目的建設內容。
另外:專項資金一般都有申報提綱,根據提綱完成正文部門。
6. 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專項資金由中央財政安排,專項用於提高文化產業整體實力,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結構戰略性調整,推動文化產業跨越式發展。
第三條 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應當體現國家文化發展戰略和規劃,符合國家宏觀經濟政策、文化產業政策、區域發展政策及公共財政基本要求,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確保專項資金的規范、安全和高效使用。
第四條 財政部負責專項資金預算管理、資金分配和撥付,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 文化產業專項資金是什麼時候開始的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於2012年4月28日由財政部以財文資〔2012〕4號印發。《辦法》分總則、支持方向與方式、重大項目、一般項目、資金使用、監督管理、附則7章36條,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財政部關於印發〈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10〕81號)予以廢止。
8. 文化創意產業專項發展資金是什麼
文化創意產業資金是政府無償提供給從事文化創意行業的公司的資金補助,是不需要企業償還的。需要企業有一個原創性高,社會效應好的項目。支持行業分八大類:
一、文藝演出業
1.體現時代特徵、弘揚民族傳統文化的原創精品演出。
2.參與國際演出市場競爭的重要商業性演出、藝術節演出。
3.構建國內外營銷渠道。
4.品牌化、產業化的文藝演出。
5.文藝演出場所的改造和利用。
二、出版發行和版權貿易業
1.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及體現時代特徵的精品出版項目。
2.版權輸出、出版物實物出口,以及企業「走出去」在境外從事出版、印刷、發行和版權代理等經營活動。
3.數字出版、網路出版、手機出版的內容製作和技術研發,復合出版平台、出版物網路發行平台的研發應用。
4.數字印刷、高端彩色印刷、按需印刷等先進印刷復制工藝設備的研發應用。
5.版權交易、版權保護平台及技術的開發應用。
6.國內外重大出版、版權交易展覽展示活動。
三、影視製作和交易業
1.具有時代特點、民族特色,較大傳播發展潛力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的廣播影視作品(主要包括電影、電視劇、影視動畫、廣播電視節目等)。
2.數字廣播、數字電影、數字電視、手機電視、網路數字音視頻等新媒體的內容製作。
3.數字廣播、數字電影、數字電視、手機電視、網路數字音視頻等新媒體的技術研發。
4.採用雲計算、移動互聯網等新興技術發展網路視頻。
5.影視產業的國際合作、交流。
6.海外營銷網路建設。
四、動漫與網路游戲研發製作和交易業
1.具有中國風格、中國元素的原創動漫網路游戲作品。
2.面向海外市場的動漫網路游戲作品的研發與輸出。
3.基於雲計算和移動互聯網的公共創作、製作和運營平台。
4.原創網路動漫創作展示平台。
5.手機動漫遊戲產品的研發與運營。
6.動漫遊戲衍生產品的開發與營銷。
7.動漫遊戲的教材研發和人才培訓。
五、廣告會展業
1.具有廣告行業品牌引領性,能夠打造廣告行業知名商標,提升北京廣告行業國際市場競爭力的項目。
2.能夠提高廣告從業人員專業水平、提升廣告教育水平、培養廣告行業專業人才,由廣告公司進行的高校廣告專業實訓基地建設項目。
3.有明顯傳播力和影響力的新型廣告業態。
4.促進城市廣告會展業發展的條件改善和服務平台建設。
5.奧運場館設施賽後利用的大型國際會展等活動。
6.在所屬行業內具有較高權威性的專業展會及承辦國際專業協會全球年會等活動。
7.在境外或外省市已舉辦兩屆以上,移植北京且將連續舉辦的專業品牌展會。
六、古玩及藝術品交易業
1.古玩藝術品修復技術的創新、研發。
2.傳統工藝美術品的研發及博物館等相關行業對其衍生產品的開發和產業化。
3.具有創新性的藝術品交易方式。
4.具有專業性、國際化水準的古玩藝術品交易活動。
5.在國內外專業領域中具有廣泛影響、高水平的古玩及藝術品展覽。
七、設計創意業
1.利用設計創意手段對存量工業資源進行保護性開發利用。
2.工業設計、工藝美術設計、建築裝飾設計應用。
3.中國元素、民族品牌服飾設計。
4.高附加值的精品印刷和商務印刷設計。
5.提升工業企業核心競爭力,推動設計與製造業融合的設計開發應用。
6.設計交易渠道暢通、設計交易環境建設。
7.在國內外有較大影響力的設計展覽展示以及各種交流活動。
八、文化旅遊業
1.具有民族、民俗特色的精品文化旅遊項目和旅遊產品。
2.富含高科技、創新性的精品文化旅遊項目和旅遊產品。
3.具有北京傳統和現代特色的文化旅遊商品研發推廣。
4.培育北京文化旅遊演出市場,打造具有影響力的文化旅遊演出劇目以及大型實景演出。
5.具有示範和帶動作用的專項旅遊項目和旅遊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