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誰有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修改《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 (2011 年本)》有關條款的決定
一、鼓勵類「四、電力」第 3 項「採用 30 萬千瓦及以上集中供熱機組的熱電聯產,以及熱、電、冷多聯產」修改為「採用背壓(抽背)型熱電聯產、熱電冷多聯產、30 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機組」。
二、鼓勵類「五、新能源」增加「海上風電機組技術開發與設備製造」作為第 11 項。
三、鼓勵類「五、新能源」增加「海上風電場建設與設備製造」作為第 12 項。
四、鼓勵類「六、核能」增加「核電站應急搶險技術和設備」作為第 12 項。
五、鼓勵類「十九、輕工」第 15 項「二色及二色以上金屬板印刷機及配套光固化(UV)設備;高速食品飲料罐製造生產線及配套設備;高速金屬薄板覆膜設備及覆膜鐵食品飲料罐加工設備」修改為「二色及二色以上金屬板印刷、配套光固化(UV)、薄板覆膜和高速食品飲料罐加工及配套設備製造」。
六、鼓勵類「二十、紡織」第1項「差別化、功能性聚酯(PET)的連續共聚改性[陽離子染料可染聚酯(CDP、ECDP)、鹼溶性聚酯(COPET)、高收縮聚酯(HSPET)、阻燃聚酯、低熔點聚酯等];熔體直紡在線添加等連續化工藝生產差別化、功能性纖維(抗靜電、抗紫外、有色纖維等);智能化、超模擬等差別化、功能性聚酯(PET)及纖維生產;腈綸、錦綸、氨綸、粘膠纖維等其他化學纖維品種的差別化、功能性改性纖維生產」修改為「差別化、功能性聚酯(PET)的連續共聚改性[陽離子染料可染聚酯(CDP、ECDP)、鹼溶性聚酯(COPET)、高收縮聚酯(HSPET)、阻燃聚酯、低熔點聚酯等];熔體直紡在線添加等連續化工藝生產差別化、功能性纖維(抗靜電、抗紫外、有色纖維等);智能化、超模擬等差別化、功能性聚酯(PET)及纖維生產(東部地區限於技術改造) 腈綸、錦綸、氨綸、粘膠纖維等其他化學纖維品種的差別化、功能性改性纖維生產」
七、鼓勵類「二十、紡織」第 6 項「採用緊密紡、低扭矩紡、賽絡紡、嵌入式紡紗等高速、新型紡紗技術生產多品種纖維混紡紗線及採用自動絡筒、細絡聯、集體落紗等自動化設備生產高品質紗線」修改為「採用緊密紡、低扭矩紡、賽絡紡、嵌入式紡紗等高速、新型紡紗技術生產多品種纖維混紡紗線及採用自動絡筒、細絡聯、集體落紗等自動化設備生產高品質紗線(東部地區限於技術改造,新建和擴建除外)」。
八、鼓勵類「三十二、商務服務業」第 2 項「經濟、管理、信息、會計、稅務、審計、法律、節能、環保等咨詢與服務」修改為「經濟、管理、信息、會計、稅務、鑒證(含審計服務)、法律、節能、環保等咨詢與服務」。
九、鼓勵類「三十九、公共安全與應急產品」第 19 項「大型公共建築、高層建築、森林、水上和地下設施消防滅火救援技術與產品」修改為「大型公共建築、高層建築、石油化工設施、森林、山嶽、水域和地下設施消防滅火救援技術與產品」。
十、鼓勵類「三十九、公共安全與應急產品」第 22 項「破拆、切割、疏堵、提升、投送等高效救援產品」修改為「偵檢、破拆、救生、照明、排煙、堵漏、輸轉、洗消、提升、投送等高效救援產品」。
十一、鼓勵類「三十九、公共安全與應急產品」增加「登高平台消防車、舉高噴射消防車、機場消防車、森林消防車、城市軌道交通專用消防車」作為第 44 項。
十二、鼓勵類「三十九、公共安全與應急產品」增加「具有滅火、偵查、排煙、救助等功能的消防機器人(35.400,0.19,0.54%)」作為第 45 項。
十三、鼓勵類「三十九、公共安全與應急產品」增加「公稱直徑≥150mm 的消防水帶、人工合成橡膠襯里消防水帶」作為第46 項。
十四、鼓勵類「三十九、公共安全與應急產品」增加「水性鋼結構防火塗料、預制組合式鋼結構防火構件」作為第 47 項。
十五、鼓勵類「三十九、公共安全與應急產品」增加 「不燃外保溫材料、阻燃製品」作為第 48 項。
十六、鼓勵類「三十九、公共安全與應急產品」增加「用於哈龍替代的合成類氣體滅火劑、泡沫滅火劑氟表面活性劑替代物、建築外保溫材料高效滅火劑、無磷類阻燃劑、塑膠及合成類紡織品高效滅火劑、金屬火災專用滅火劑」作為第 49 項。
十七、鼓勵類「三十九、公共安全與應急產品」增加「潔凈氣體滅火系統、探火管滅火裝置、風力發電裝置專用滅火系統」作為第 50 項。
十八、鼓勵類「三十九、公共安全與應急產品」增加「使用節能環保新型光源的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產品」作為第 51項。
十九、限制類「三、電力」第 3 項「直接向江河排放冷卻水的火電機組」刪除。
二十、限制類「十一、機械」第 15 項「電線、電纜製造項目(用於新能源、信息產業、航天航空、軌道交通、海洋工程等領域的特種電線電纜除外)」修改為「6 千伏及以上(陸上用)干法交聯電力電纜製造項目」。
二十一、限制類「十一、機械」第 25 項「220 千伏及以下高、中、低壓開關櫃製造項目(使用環保型中壓氣體的絕緣開關櫃除外)」修改為「220 千伏及以下高、中、低壓開關櫃製造項目(使用環保型中壓氣體的絕緣開關櫃以及用於爆炸性環境的防爆型開關櫃除外)」。
二十二、限制類「十三、紡織」第 1 項「單線產能小於 10萬噸/年的常規聚酯(PET)連續聚合生產裝置」修改為「單線產能小於 20 萬噸/年的常規聚酯(PET)連續聚合生產裝置」。
二十三、限制類「十五、消防」第 1 項「火災自動報警設備」修改為「火災報警控制器(包括聯動型、獨立型、區域型、集中型、集中區域兼容型)、消防聯動控制器、點型感煙/溫火災探測器(獨立式除外)、點型紅外/紫外火焰探測器(獨立式除外)、手動火災報警按鈕」。
二十四、限制類「十五、消防」第 2 項「滅火器項目」修改為「乾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
二十五、限制類「十五、消防」第 3 項「碳酸氫鈉乾粉(BC)和環保型水系滅火劑」修改為「碳酸氫鈉乾粉滅火劑(BC)、磷酸銨鹽乾粉滅火劑(ABC)」。
二十六、限制類「十五、消防」第 4 項「防火門項目」修改為「防火閥門(包括防火閥、排煙閥、排煙防火閥)、木質防火門、採用酸洗磷化生產工藝的鋼質和鋼木質防火門、新建初始規模小於 6 萬平方米/年的防火卷簾項目」。
二十七、限制類「十五、消防」第 5 項「消防水帶項目」修改為「天然橡膠有襯里消防水帶、無襯里消防水帶、消防軟管卷盤、消防濕水帶、PVC 襯里消防水帶」。
二十八、限制類「十五、消防」第 6 項「消防栓(室內、外)項目」修改為「室內消火栓、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的翻砂生產、加工、裝配工藝」。
二十九、限制類「十五、消防」第 7 項「普通消防車(罐類、專項類)項目」修改為「水罐消防車、泡沫消防車、供水消防車、供液消防車、泵浦類消防車」。
三十、限制類「十五、消防」增加「防火封堵材料、溶劑型鋼結構防火塗料、飾面型防火塗料、電纜防火塗料」作為第8項。
三十一、淘汰類「一、落後生產工藝裝備」「(三)電力」第3 項「以發電為主的燃油鍋爐及發電機組(5 萬千瓦及以下)」修改為「以發電為主的燃油鍋爐及發電機組」。
三十二、淘汰類「一、落後生產工藝裝備」「(四)石化」第10 項「氯氟烴(CFCs)、含氫氯氟烴(HCFCs)、用於清洗的 1,1,1-三氯乙烷(甲基氯仿)、主產四氯化碳(CTC)、以四氯化碳(CTC)為加工助劑的所有產品、以 PFOA 為加工助劑的含氟聚合物、含滴滴涕的油漆、採用滴滴涕為原料非封閉生產三氯殺蟎醇生產裝置(根據國家履行國際公約總體計劃要求進行淘汰)」修改為「氯氟烴(CFCs)、含氫氯氟烴(HCFCs)、用於清洗的 1,1,1-三氯乙烷(甲基氯仿)、主產四氯化碳(CTC)、以四氯化碳(CTC)為加工助劑的所有產品、以 PFOA 為加工助劑的含氟聚合物、含滴滴涕的塗料、採用滴滴涕為原料非封閉生產三氯殺蟎醇生產裝置(根據國家履行國際公約總體計劃要求進行淘汰)」。
三十三、淘汰類「一、落後生產工藝裝備」「(五)鋼鐵」第24 項「冷軋帶肋鋼筋生產裝備」修改為「單機產能 1 萬噸及以下的冷軋帶肋鋼筋生產裝備(2012年,高延性冷軋帶肋鋼筋生產裝備除外)」。
三十四、淘汰類「一、落後生產工藝裝備」「(十二)輕工」第 5 項「直接接觸飲料和食品的聚氯乙烯(PVC)包裝製品」刪除。
三十五、淘汰類「一、落後生產工藝裝備」「(十七)其他」第 1 項「含氰電鍍工藝(電鍍金、銀、銅基合金及予鍍銅打底工藝,暫緩淘汰)」修改為「含有毒有害氰化物電鍍工藝(氰化金鉀電鍍金及氰化亞金鉀鍍金(2014 年);銀、銅基合金及予鍍銅打底工藝(暫緩淘汰))」。
三十六、淘汰類「二、落後產品」「(九)輕工」第 6 項「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刪除。
參考鏈接:http://ke..com/link?url=GHrBOCy0GXliJY4drbkGdB_-o1_
2. (國家發改委第40號)文件現在是否還在執行
國家發改委第40號令——《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已經停止執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5年本)》已於2015年6月1日執行。
3. 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
洗滌廠屬限制類還是淘汰類
4. 請問印刷包裝業符合國家發改委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3年修訂版的規定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 第21號 為更好地適應轉變經濟發內展方式的需要,根據《國務容院關於發布實施<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的決定》(國發[2005]40號),我委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對《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有關條目進行了調整,形成了《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修改<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有關條款的決定》,現予公布,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文件對產業結構調整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主任:張 平 2013年2月16日 新目錄全面反映了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的方向內容,更加註重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自主創新以及對推動服務業大發展的支持,更加註重對產能過剩行業的限制和引導以及落實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對於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完善和發展現代產業體系有重要的指導作用。
5. 國家發改委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4版有沒有
什麼時候發布2014版的了,扯淡!
到2015年10月為止,國家發改委發布的是2011版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3年進行了修改。
6. 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下的鼓勵類產業有哪些
具體如下:
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
農林業
1、農田建設與保護工程(含高標准農田建設、農田水利建設、高效節水灌溉、農田整治等),主要開展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與排水、田間道路、農田防護與生態環境保持、農田輸配電以及其他工程建設
2、農產品及農作物種子基地建設
3、蔬菜、瓜果、花卉設施栽培(含無土栽培)先進技術開發與應用
4、優質、高產、高效標准化栽培技術開發與應用
5、畜禽標准化規模養殖技術開發與應用
6、重大病蟲害及動物疫病防治
7、農作物、家畜、家禽及水生動植物、野生動植物遺傳工程及基因庫建設
8、動植物(含野生)優良品種選育、繁育、保種和開發;生物育種;種子(種苗)生產、加工、包裝、檢驗、鑒定技術和倉儲、運輸設備的開發與應用
9、旱作節水農業、保護性耕作、生態農業建設、耕地質量建設、新開耕地快速培肥、水肥一體化技術開發與應用
10、生態種(養)技術開發與應用
11、全生物降解地膜農田示範與應用及受污染耕地風險管控與修復
12、獲得綠色食品生產資料標志的飼料及添加劑開發
13、內陸流域性大湖資源增殖保護工程
14、遠洋漁業、人工魚礁、漁政漁港工程
15、牛羊胚胎(體內)及精液工廠化生產
16、農業生物技術開發與應用
17、耕地保養管理與土、肥、水速測技術開發與應用
18、農、林作物、畜禽和漁業種質資源保護地、保護區建設;動植物種質資源收集、保存、鑒定、開發與應用
19、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秸稈肥料化利用,秸稈飼料化利用,秸稈能源化利用,秸稈基料化利用,秸稈原料化利用等)
20、農村可再生資源綜合利用開發工程(沼氣工程、生物天然氣工程、「三沼」綜合利用、沼氣發電,生物質能清潔供熱,秸稈氣化清潔能源利用工程,廢棄菌棒利用,太陽能利用)
21、平垸行洪退田還湖恢復工程
22、食(葯)用菌菌種培育
23、草原、森林災害綜合治理工程
24、退耕還林還草、退牧還草及天然草原植被恢復工程
25、動物疫病新型診斷試劑、疫苗及低毒低殘留獸葯(含獸用生物製品)新工藝、新技術開發與應用
26、優質高產牧草人工種植與加工
27、天然橡膠及杜仲種植生產
28、無公害農產品及其產地環境的有害元素監測技術開發與應用
29、有機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及有機肥料產業化技術開發與應用
30、農牧漁產品無公害、綠色生產技術開發與應用
31、農林牧漁產品儲運、保鮮、加工與綜合利用
32、天然林等自然資源保護工程
33、碳匯林建設、植樹種草工程及林草種苗工程
34、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程
35、生態保護和修復工程
36、海洋、森林、野生動植物、濕地、荒漠、草原等自然保護區建設及生態示範工程
37、防護林工程
38、石漠化防治及防沙治沙工程
39、固沙、保水、改土新材料生產
40、抗鹽與耐旱植物培植
41、國家儲備林建設、特色經濟林建設
42、竹藤、花卉基地建設、產品開發及精深加工
43、森林撫育、低質低效林改造工程
44、野生經濟林樹種保護、改良及開發利用
45、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和古樹名木保護工程
46、林木、草原基因資源保護工程
47、次小薪材、沙生灌木及三剩物深加工與產品開發
48、野生動植物培植、馴養繁育基地及疫源疫病監測預警體系建設
49、道地中葯材及優質、豐產、瀕危或緊缺動植物葯材的種植(養殖)
50、香料、野生花卉等林下資源人工培育與開發
51.木、竹、草(包括秸稈)人造板及其復合材料技術開發及應用
52、松脂林建設、林產化學品深加工
53、人工增雨防雹等人工影響天氣技術開發與應用
54、數字(信息)農業、林草技術開發與應用
55、農業農村環境保護與治理技術開發與應用
56、淡水與海水健康養殖及產品深加工,淡水與海水漁業資源增殖與保護,海洋牧場
57、生態清潔型小流域建設及面源污染防治
58、油茶、油棕等木本糧油基地建設
59、生物質能源林定向培育與產業化
60、糧油乾燥節能設備、農戶綠色儲糧生物技術、驅鼠技術、農戶新型儲糧倉(彩鋼板組合倉、鋼骨架矩形倉、鋼網式乾燥倉、熱浸鍍鋅鋼板倉等)推廣應用
61、農作物、林木害蟲密度自動監測技術開發與應用
62、氣象衛星工程(衛星研製、生產及配套軟體系統、地面接收處理設備、衛星遙感應用技術)和氣象信息服務
63、農業生產數字化改造和智慧農業工程
64、鄉村廁所廢物廢水以及餐廚廢物廢水的收集處理與生態農業聯合經營
65、優質糧食工程
66、面向資源化的鄉村生活廢水、生活廢物、畜禽糞便、農業廢棄物與農田面源污染協同綜合治理
67、休閑農業和鄉村旅遊精品工程
68、畜禽養殖廢棄物處理和資源化利用(畜禽糞污肥料化、能源化和基料化利用,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
69、數字農村建設和信息進村入戶工程
70、「互聯網+」農產品出村進城工程
71、木材及木(竹)質材料節能、節材、環保加工技術開發與利用
72、土地綜合整治
73、濕態酒精糟(WDGS)的應用
(6)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修改〈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擴展閱讀
《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徵求意見稿)》由鼓勵類、限制類、淘汰類三個類別組成。鼓勵類主要是對經濟社會發展有重要促進作用,有利於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技術、裝備、產品、行業。
限制類主要是工藝技術落後,不符合行業准入條件和有關規定,禁止新建擴建和需要督促改造的生產能力、工藝技術、裝備及產品。淘汰類主要是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嚴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需要淘汰的落後工藝、技術、裝備及產品。
需要說明的是,對不屬於鼓勵類、限制類和淘汰類,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為允許類。允許類不列入目錄。
7. 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的作品內容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修改《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 (2011 年本)》有關條款的決定
一、鼓勵類「四、電力」第 3 項「採用 30 萬千瓦及以上集中供熱機組的熱電聯產,以及熱、電、冷多聯產」修改為「採用背壓(抽背)型熱電聯產、熱電冷多聯產、30 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機組」。
二、鼓勵類「五、新能源」增加「海上風電機組技術開發與設備製造」作為第 11 項。
三、鼓勵類「五、新能源」增加「海上風電場建設與設備製造」作為第 12 項。
四、鼓勵類「六、核能」增加「核電站應急搶險技術和設備」作為第 12 項。
五、鼓勵類「十九、輕工」第 15 項「二色及二色以上金屬板印刷機及配套光固化(UV)設備;高速食品飲料罐製造生產線及配套設備;高速金屬薄板覆膜設備及覆膜鐵食品飲料罐加工設備」修改為「二色及二色以上金屬板印刷、配套光固化(UV)、薄板覆膜和高速食品飲料罐加工及配套設備製造」。
六、鼓勵類「二十、紡織」第1項「差別化、功能性聚酯(PET)的連續共聚改性[陽離子染料可染聚酯(CDP、ECDP)、鹼溶性聚酯(COPET)、高收縮聚酯(HSPET)、阻燃聚酯、低熔點聚酯等];熔體直紡在線添加等連續化工藝生產差別化、功能性纖維(抗靜電、抗紫外、有色纖維等);智能化、超模擬等差別化、功能性聚酯(PET)及纖維生產;腈綸、錦綸、氨綸、粘膠纖維等其他化學纖維品種的差別化、功能性改性纖維生產」修改為「差別化、功能性聚酯(PET)的連續共聚改性[陽離子染料可染聚酯(CDP、ECDP)、鹼溶性聚酯(COPET)、高收縮聚酯(HSPET)、阻燃聚酯、低熔點聚酯等];熔體直紡在線添加等連續化工藝生產差別化、功能性纖維(抗靜電、抗紫外、有色纖維等);智能化、超模擬等差別化、功能性聚酯(PET)及纖維生產(東部地區限於技術改造) 腈綸、錦綸、氨綸、粘膠纖維等其他化學纖維品種的差別化、功能性改性纖維生產」
七、鼓勵類「二十、紡織」第 6 項「採用緊密紡、低扭矩紡、賽絡紡、嵌入式紡紗等高速、新型紡紗技術生產多品種纖維混紡紗線及採用自動絡筒、細絡聯、集體落紗等自動化設備生產高品質紗線」修改為「採用緊密紡、低扭矩紡、賽絡紡、嵌入式紡紗等高速、新型紡紗技術生產多品種纖維混紡紗線及採用自動絡筒、細絡聯、集體落紗等自動化設備生產高品質紗線(東部地區限於技術改造,新建和擴建除外)」。
八、鼓勵類「三十二、商務服務業」第 2 項「經濟、管理、信息、會計、稅務、審計、法律、節能、環保等咨詢與服務」修改為「經濟、管理、信息、會計、稅務、鑒證(含審計服務)、法律、節能、環保等咨詢與服務」。
九、鼓勵類「三十九、公共安全與應急產品」第 19 項「大型公共建築、高層建築、森林、水上和地下設施消防滅火救援技術與產品」修改為「大型公共建築、高層建築、石油化工設施、森林、山嶽、水域和地下設施消防滅火救援技術與產品」。
十、鼓勵類「三十九、公共安全與應急產品」第 22 項「破拆、切割、疏堵、提升、投送等高效救援產品」修改為「偵檢、破拆、救生、照明、排煙、堵漏、輸轉、洗消、提升、投送等高效救援產品」。
十一、鼓勵類「三十九、公共安全與應急產品」增加「登高平台消防車、舉高噴射消防車、機場消防車、森林消防車、城市軌道交通專用消防車」作為第 44 項。
十二、鼓勵類「三十九、公共安全與應急產品」增加「具有滅火、偵查、排煙、救助等功能的消防機器人(35.400,0.19,0.54%)」作為第 45 項。
十三、鼓勵類「三十九、公共安全與應急產品」增加「公稱直徑≥150mm 的消防水帶、人工合成橡膠襯里消防水帶」作為第46 項。
十四、鼓勵類「三十九、公共安全與應急產品」增加「水性鋼結構防火塗料、預制組合式鋼結構防火構件」作為第 47 項。
十五、鼓勵類「三十九、公共安全與應急產品」增加 「不燃外保溫材料、阻燃製品」作為第 48 項。
十六、鼓勵類「三十九、公共安全與應急產品」增加「用於哈龍替代的合成類氣體滅火劑、泡沫滅火劑氟表面活性劑替代物、建築外保溫材料高效滅火劑、無磷類阻燃劑、塑膠及合成類紡織品高效滅火劑、金屬火災專用滅火劑」作為第 49 項。
十七、鼓勵類「三十九、公共安全與應急產品」增加「潔凈氣體滅火系統、探火管滅火裝置、風力發電裝置專用滅火系統」作為第 50 項。
十八、鼓勵類「三十九、公共安全與應急產品」增加「使用節能環保新型光源的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產品」作為第 51項。
十九、限制類「三、電力」第 3 項「直接向江河排放冷卻水的火電機組」刪除。
二十、限制類「十一、機械」第 15 項「電線、電纜製造項目(用於新能源、信息產業、航天航空、軌道交通、海洋工程等領域的特種電線電纜除外)」修改為「6 千伏及以上(陸上用)干法交聯電力電纜製造項目」。
二十一、限制類「十一、機械」第 25 項「220 千伏及以下高、中、低壓開關櫃製造項目(使用環保型中壓氣體的絕緣開關櫃除外)」修改為「220 千伏及以下高、中、低壓開關櫃製造項目(使用環保型中壓氣體的絕緣開關櫃以及用於爆炸性環境的防爆型開關櫃除外)」。
二十二、限制類「十三、紡織」第 1 項「單線產能小於 10萬噸/年的常規聚酯(PET)連續聚合生產裝置」修改為「單線產能小於 20 萬噸/年的常規聚酯(PET)連續聚合生產裝置」。
二十三、限制類「十五、消防」第 1 項「火災自動報警設備」修改為「火災報警控制器(包括聯動型、獨立型、區域型、集中型、集中區域兼容型)、消防聯動控制器、點型感煙/溫火災探測器(獨立式除外)、點型紅外/紫外火焰探測器(獨立式除外)、手動火災報警按鈕」。
二十四、限制類「十五、消防」第 2 項「滅火器項目」修改為「乾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
二十五、限制類「十五、消防」第 3 項「碳酸氫鈉乾粉(BC)和環保型水系滅火劑」修改為「碳酸氫鈉乾粉滅火劑(BC)、磷酸銨鹽乾粉滅火劑(ABC)」。
二十六、限制類「十五、消防」第 4 項「防火門項目」修改為「防火閥門(包括防火閥、排煙閥、排煙防火閥)、木質防火門、採用酸洗磷化生產工藝的鋼質和鋼木質防火門、新建初始規模小於 6 萬平方米/年的防火卷簾項目」。
二十七、限制類「十五、消防」第 5 項「消防水帶項目」修改為「天然橡膠有襯里消防水帶、無襯里消防水帶、消防軟管卷盤、消防濕水帶、PVC 襯里消防水帶」。
二十八、限制類「十五、消防」第 6 項「消防栓(室內、外)項目」修改為「室內消火栓、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的翻砂生產、加工、裝配工藝」。
二十九、限制類「十五、消防」第 7 項「普通消防車(罐類、專項類)項目」修改為「水罐消防車、泡沫消防車、供水消防車、供液消防車、泵浦類消防車」。
三十、限制類「十五、消防」增加「防火封堵材料、溶劑型鋼結構防火塗料、飾面型防火塗料、電纜防火塗料」作為第8項。
三十一、淘汰類「一、落後生產工藝裝備」「(三)電力」第3 項「以發電為主的燃油鍋爐及發電機組(5 萬千瓦及以下)」修改為「以發電為主的燃油鍋爐及發電機組」。
三十二、淘汰類「一、落後生產工藝裝備」「(四)石化」第10 項「氯氟烴(CFCs)、含氫氯氟烴(HCFCs)、用於清洗的 1,1,1-三氯乙烷(甲基氯仿)、主產四氯化碳(CTC)、以四氯化碳(CTC)為加工助劑的所有產品、以 PFOA 為加工助劑的含氟聚合物、含滴滴涕的油漆、採用滴滴涕為原料非封閉生產三氯殺蟎醇生產裝置(根據國家履行國際公約總體計劃要求進行淘汰)」修改為「氯氟烴(CFCs)、含氫氯氟烴(HCFCs)、用於清洗的 1,1,1-三氯乙烷(甲基氯仿)、主產四氯化碳(CTC)、以四氯化碳(CTC)為加工助劑的所有產品、以 PFOA 為加工助劑的含氟聚合物、含滴滴涕的塗料、採用滴滴涕為原料非封閉生產三氯殺蟎醇生產裝置(根據國家履行國際公約總體計劃要求進行淘汰)」。
三十三、淘汰類「一、落後生產工藝裝備」「(五)鋼鐵」第24 項「冷軋帶肋鋼筋生產裝備」修改為「單機產能 1 萬噸及以下的冷軋帶肋鋼筋生產裝備(2012年,高延性冷軋帶肋鋼筋生產裝備除外)」。
三十四、淘汰類「一、落後生產工藝裝備」「(十二)輕工」第 5 項「直接接觸飲料和食品的聚氯乙烯(PVC)包裝製品」刪除。
三十五、淘汰類「一、落後生產工藝裝備」「(十七)其他」第 1 項「含氰電鍍工藝(電鍍金、銀、銅基合金及予鍍銅打底工藝,暫緩淘汰)」修改為「含有毒有害氰化物電鍍工藝(氰化金鉀電鍍金及氰化亞金鉀鍍金(2014 年);銀、銅基合金及予鍍銅打底工藝(暫緩淘汰))」。
三十六、淘汰類「二、落後產品」「(九)輕工」第 6 項「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