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有效發揮政府在推動地方經濟發展中的作用
政府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有:提供公共服務來吸引、支持、留住企業,這些公共服務不僅僅包括「硬體」公共服務,如道路、運輸設備、電信、水資源和排水系統等等,而且還包括能提高生活質量的「軟體」公共服務,例如公園、娛樂設施以及藝術文化設施等等;政府也可以通過制定發展計劃和政策法律法規等來引導、支持、管理地方經濟發展。
由於不同層次的政府都承擔經濟發展活動,因此有必要調節這些活動來避免重復建設和未來建設問題,同時應確保單個政府活動的有效性。同時政府要與其他層次的政府以及企業、社會團體、學術機構和其它經濟發展活動所涉及的單位等建立良好的地方合作關系,共同為區域經濟發展提供服務。
一、政府在區域經濟發展中的重要性
影響區域經濟發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市場因素、自然地理條件、基礎設施條件、產業結構布局和政策等。要克服這些因素,就需要政府發揮其作用。政府在區域經濟發展中的重要性主要體現在區域經濟在發展過程中發揮作用的必要性上。
1.1政府在市場經濟發展中的重要性
市場經濟發展依靠市場機制的作用指導資源配置,使資源配置達到帕累托最優的各種情況,實現公共產品完全、公平的供給。市場經濟發展需要政府的干預,需要政府的引導、支持、管理經濟發展,但是政府對市場經濟發展的介入和干預,只能是輔助性的、補助性的,而不能過度的進行強權干預,違背市場經濟發展規律。
1.2政府控制政府利益地方化的必要性
在地方發展差距日漸擴大的背景下,受地方利益的驅使,各地政府或以公開的形式,或以隱蔽的形式實行地方保護主義。產生了一系列阻礙區域經濟發展的異化行為,各地區進一步擴張面臨的共同障礙,使行政體制分割,各自為政,行政性區際關系替代了市場性區際關系,難以做到資源的優化配置。嚴重阻礙了地方經濟發展,因此政府需嚴格控制政府利益地方化,保證地方經濟健康有序發展。
1.3政府投入公共服務的重要性
政府的公共服務是指以政府為主的公共部門生產的、供全社會共同消費、平等享受的公共產品和服務。長期以來,我國政府在公共產品的提供上存在以下兩點問題:一是對經濟建設和公共事業的投人不平衡,偏重生產性、盈利性、政績性的經濟類基礎設施(如交通、水電、通訊等),而對社會保障、文化教育、環境保護等公共事業的投入不足,難以滿足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二是長期以來,一些地方政府在發展經濟的過程中,片面追求的增長而忽視了對環境的保護,造成了人與自然環境的不協調。政府在公共服務項目的規劃、建設、管理上需體現前瞻性、可行性、服務性,更好的為地方經濟發展提供良好基礎,促進經濟發展,體現政府職能作用的重要性。
二、發揮政府在區域經濟發展中的作用
區域經濟發展包括居民生活環境的改善、經濟結構的轉變、公共服務事業的發展等。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整個社會的資源配置應該以市場為基礎手段,區域經濟發展也應該遵循著市場經濟的基本規律,但市場並不是萬能的,在區域經濟發展的一些領域,市場是無效的或是缺乏效率的。這就需要地方政府發揮自己的作用,引導、支持、管理區域經濟健康有序發展。
2.1科學規劃市場經濟發展,推動地方經濟發展
政府是地方經濟發展的主導力量,引導本區域經濟發展。首先要根據中央制定的經濟發展戰略,明確本地區的社會經濟發展規劃,並確定發展規劃的分步實施落實。其次要根據本區域經濟發展實際,確定本地區的經濟發展政策。再次要確定發展本地經濟,引進人才、技術、資金方面的重點方向和目標。最後制定良好的地方教育政策,人力資源開發政策,優化人才環境,實現人力資源與經濟發展相一致、相互補充。
2.2保護生態環境,確保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保護環境,防止環境惡化,政府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首先,政府應當劃定明確的「禁區」,禁止企業和個人從事某些可能對環境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失的經濟活動;其次,加強環境保護措施,制定相關法律法規,保護生態環境,防止環境破壞,同時治理已經破壞或不適合經濟發展及人類宜居的生態環境,為地方經濟發展提高良好的發展基礎。
2.3完善政府公共服務職能,推動區域經濟發展
政府公共服務職能,主要包括政府承擔的發展各項社會事業,實施公共政策,擴大社會就業,提供社會保障,建設公共基礎設施,健全公共服務體系等方面的職能。完善的政府公共服務職能為區域經濟發展起重要的推動作用。
2.4轉變政府職能,以服務型政府管理職能推動地方經濟發展
將公共服務管理作為政府管理的基本職能,凸顯政府的公共服務理念。強化政府妥善協調利益關系的能力,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將解決民生問題作為政府管理的著力點,尊重市場規律,發揮政府特有作用,淡化行政區劃,強化經濟區劃,破除行政壁壘,優化區域經濟布局,建立服務型市場經濟,推動地方經濟發展。
2.5落實科學發展觀,可持續調整地方產業結構,發揮地方資源優勢,大力發展主導產業
地方產業結構是區域內產業空間組合的狀態,合理地利用區域資源,大力發展主導產業,求得更大的區域效益,是政府的最終目標。從產業布局來看,由於長期受條塊分割的影響,目前區域經濟發展中產業結構同化現象較為突出。根據區域產業集聚理論,由於區域的主導產業,在生產上或者在產品分配上有著密切聯系,或者在布局上有相同的指向性,這些產業按一定比例布局在區域的某個優越的地區內,就可以形成一個高效率的生產系統,改善企業生產的外部環境,從而使區域整個生產系統的總體功能大於各個企業功能之和。而且提高了地方經濟發展抵禦市場經濟風波的能力,增強了地方經濟發展活力,充分利用了地方資源優勢,統籌區域經濟可持續發展。
2.6制定適合地方經濟發展的法律法規,為所有的企業和個人提供能夠最大限度發揮其潛能的公平的制度環境
我們說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指的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有一套所有經濟主體公認、每一個經濟主體都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把這些規則以法律或法規的形式固定下來,並對這些規則的執行進行監督是政府的責任。制定規則的最高原則一是保證每一個經濟主體能夠最大限度地發揮其潛能,二是對所有的經濟主體公平。對政府來說,當前最主要的是清理和廢除所有計劃經濟遺留下來的各種限制企業和個人在市場規則允許的條件下自由從事各種經濟活動和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規章制度,把經濟主體從阻礙其潛能發揮的制度束縛中解放出來,同時著手研究和制定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的行為進行限制和懲罰的相關規則,如壟斷法等。
2.7加強教育,培養公民的市場意識,為地方經濟發展輸送高素質勞動力
現代經濟發展越來越證明,在所有的經濟資源中,高素質的勞動力是最重要的經濟資源。高素質的勞動力來自於高水平的而且是高度普及的大眾化的教育。就我國的基本國情而言,政府要做的是真正認識到教育在提升國家競爭力和保持經濟長期持續發展的戰略作用,在資源有限的條件下盡可能多地向教育傾斜;同時加快教育體制尤其是高等教育體制改革的步伐,把有限的資源真正用到教師和學生素質的提升及待遇改善上,降低教育成本,提高教育的效率。為經濟發展打下堅實基礎。
綜上所述,有效發揮政府在推動地方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政府首先需要根據地方特色制定適合地方特色的法律法規政策支持、鼓勵、引導地方經濟發展;其次在堅持市場在配置資源中起決定性作用的前提下,找到政府推動經濟發展的著力點。通過激發市場活力,用好市場要素,擴大市場需求來推動經濟發展。同時找准適合地方經濟發展的產業,科學規劃,加強政府引導,鼓勵產業發展,推動地方經濟發展,帶動老百姓發展致富。
2. 發展經濟政府不僅起主導作用更應有店小二精神,你怎麼看
既要起主導作用,又要有店小二的服務精神,兩者之間是有矛盾的。
最好是服務型政府,而不是全能型政府,既是球員又是裁判並不合理。
3. 簡述市場經濟中政府的主要作用
(1)政府收入分配職能。指政府通過各種政策工具,參與一定時期國民收入的初次分配與再分回配,實答現收入在全社會各部門、各地區、各單位,以及各社會成員之間進行合理分割,縮小收入差距,體現社會公平。
(2)政府經濟穩定與發展職能。指通過干預、調節國民經濟運行,達到物價穩定、充分就業、國際收支平衡等目標,實現經濟發展的目的。
(3)政府資源配置職能。指通過政府經濟活動,引導人力、物力、財力等社會資源流動,形成一定的產業結構、區域經濟結構等經濟結構,優化資源配置結構,提高資源使用效率。
市場無形之手,即價格,價格決定了資源分配,供需影響價格,市場參與者決定了供需,參與者是大多數人,因此自由市場由多數人做決策;市場有形之手,即政府或壟斷企業,是少數人做決策。市場經濟就是左右手互博,此消彼長,缺一不可。
誰擁有話語權和定價權,誰就掌控了市場有形之手。市場無形之手製造了公平的不平等,壟斷企業製造了不公平的不平等,政府要製造公平的平等。
因此市場經濟政府的職能應該是打壓壟斷,保護市場無形之手,並彌補它的缺陷。價格政策、利率政策、稅收政策以及補貼政策是政府的通常手段。
4. 為什麼說政府在再分配過程中起主導作用
黨的十六大報告指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發揮市場的作用,鼓勵一部分人通過誠實勞動、合法經營先富起來.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強政府對收入分配的調節職能,調節差距過大的收入.」這一分配原則,是對馬克思主義分配理論的創新和發展,對於實現全面小康的偉大目標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
初次分配是指企業單位內部的分配,其依據主要是效率原則,即根據各生產要素在生產中發揮的效率帶來的總收益多少進行分配,高效率獲得高回報.再分配是指在初次分配的基礎上,政府通過稅收、政策、法律等措施,調節各收入主體之間現金或實物的分配過程,也是對要素收入再次調節的過程.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是對十四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原則的深化,科學地界定了按效率分配與按公平分配的不同領域,避免了適用范圍的混淆,同時也合理地界定了企業與政府在分配工作中不同職責。
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必將促進經濟迅速發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適當拉開收入差距,有利於實現有限資源的合理配置,鼓勵更多的人通過市場競爭走上富裕之路,激發不同生產要素所有者追求高效率的投資熱情,創造更多的財富,從而提高整個經濟運行的效率.改革實踐證明,如果沒有一部分地區、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就不可能有我國綜合國力的迅速增強。
再分配注重公平,有利於保持社會穩定.在市場機制的作用下,由於人們所擁有的稟賦不同、對生產要素佔有的差異,按生產要素分配必然帶來社會成員收入上的差距,差距過大則有失社會公平。而且,收入結構的失衡會導致消費結構的失衡,最終影響經濟總量的增長和經濟結構的平衡,反過來又影響企業的效率.所以,再分配要充分發揮政府的調節功能,實現收入分配的相對公平,限制社會各類人員之間收入差距的過分懸殊,通過稅收、財政轉移支付等政策措施,使高收入者個人、階層、行業或機構收入的一部分再轉化為社會的收入,並使低收入階層成為收入再分配的主要獲益者。
強調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能調節效率與公平的矛盾,實現共同富裕.效率與公平的關系是一對矛盾.如果完全按效率原則進行分配,必然會產生較大差距,與公平原則相矛盾,不符合社會主義本質的要求;但分配越平均,效率越低,也不符合社會主義本質的要求.強調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則將二者辯證地統一起來:初次分配效率優先,適當拉開收入差距,對社會貢獻越大收入越高,這本身也體現了公平;
再分配注重公平,照顧到大多數人的利益,有利於普遍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這時公平也是一種效率.這樣,政府按照初次分配注重效率的原則,制定路線方針政策,促進企業生產效率的提高和國民經濟的迅速發展;按照再分配注重公平的原則,通過強化政府在收入再分配中的主導作用,理順分配關系以控制收入差距,制定相關法律以營造公平競爭的環境,健全以養老、醫療、傷殘為主的社會保障制度,積極擴大就業和再就業渠道,從而為經濟持續健康快速的發展奠定穩定的社會基礎。
5. 簡述政府在農業發展方面的作用
在農業旅遊的發展中,政府的作用應建立在積極審慎地把握當前農業旅遊發展形勢的基礎之上,應當處理好 「寬」與 「嚴」的關系問題,即政府的作用應當有合理邊界,在農業旅遊發展的不同階段,政府應當發揮不同的作用。在農業旅遊發展的初期階段,政府政策的鼓勵和扶持是必要而有效的。由於目前看來,我國農業旅遊的發展仍然停留在初期萌芽階段,政府在農業旅遊發展中的主導作用主要應體現在觀念先導,宏觀指導,政策引導,完善和改革旅遊管理體制,提供必要的資金、技術、政策支持,營造良好的旅遊發展環境等方面。
(一)合理規劃,提高認識
在農業旅遊發展初期階段,農業旅遊的發展由於缺乏總體規劃,各個農業旅遊點各自為戰,產品單一、重復雷同等現象嚴重,這給農業旅遊的深度開發造成了困難,不利於農業旅遊的持續健康發展,而規劃的制定單靠某個企業是無力完成的,需要政府直接或間接介入。
各級政府部門應在國家發展農業旅遊總原則的指導下,通過對各地區農業旅遊資源的普查,編制合理的農業旅遊總體發展規劃,進而形成省、縣、鄉各級農業旅遊發展規劃,並將其融入整個旅遊產業規劃當中。由政府牽頭編制的規劃應立足於高起點、高標準的開發方向,本著「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特色」的原則,起到宏觀指導的作用。
規劃不能停留在為「規劃」而「規劃」,不能流於形式,要結合實際,具有可操作性,使其能真正地發揮指導作用。也就是說,在規劃過程中,應加強學習和調研,避免閉門造車,既要學習和借鑒農業旅遊發展較為成熟的國家的成功做法,如阿根廷政府從2000年開始制定和推行的鄉村旅遊業發展計劃,推出了「馬背上的阿根廷」、「南美土著部落」、「農庄生活」、「鄉村手工製作」、「鄉村美食」以及「鄉村節日之旅」等旅遊項目,並在全國20個省、44個城市舉辦這方面的巡迴展覽和專題研討會議,向全國的農牧業生產者提供鄉村旅遊知識培訓;還成立了「阿根廷鄉村旅遊網」,鼓勵所有農牧業生產者加盟。也要考慮本國的國情、當地的自然環境特點和社會經濟文化發展以及市場需求狀況,明確農業旅遊的功能定位。
總之,通過合理規劃,達到整合農村各類旅遊資源,解決農產品的季節生產與全年觀光經營的矛盾的目的,使以規劃為指導的農業旅遊的開展能真正改善農村產業結構、提高農民生活水平、改變農村面貌。
(二)制定法律、法規,規范農業旅遊管理
發展農業旅遊必須有切實可行的法規作保障,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行業標准。要圍繞「上質量」、「上檔次」、「上規模」的要求,對農業旅遊的市場、價格、服務質量、經營管理制定農業旅遊管理辦法和行業管理規范化標准,對農業旅遊點的開辦條件、審批辦法、管理制度等事宜予以明確等方式,形成完整的法律體系,並依據法規整頓農業旅遊市場秩序,促進農業旅遊產業管理體系的進一步完善,創造優良的旅遊軟環境。如各級地方政府可根據國家農業示範點的評選標准細則,結合各地的實際情況制訂出台《農村農業旅遊管理辦法》及相關標准,促進標准統一的規范化開發和管理。 對開展農業旅遊實行嚴格准入制度,即開展農業旅遊須到各級政府旅遊部門進行登記注冊,並通過考核後發放許可證書。同時,對各種形式的農業旅遊點有針對性地進行分類管理,如農業生態園區可納入全國旅遊景點(區)的評級管理中,「農家樂」可按旅遊飯店星級評定製度進行管理,開展星級「農家樂」的評定工作等。如成都市人民政府制定了《成都市農家樂旅遊服務暫行規定》和《農家樂開業基本條件》、《農家樂旅遊服務質量等級劃分及其評定》兩個地方標准,對農家樂進行規范化管理。成都市旅遊局和成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根據市政府文件精神共同制定了《成都市農家樂旅遊服務質量等級評定實施細則》等做法,值得全國各地政府效仿。
(三)加強組織管理,制定優惠扶持政策
由於農業旅遊是新生事物,涉及行業和領域比較廣泛,需要各級政府、部門加強組織管理、制定一系列強有力的優惠扶持政策。
1.理順管理體制,建立、完善組織機構。農業旅遊開發是一個涉及面廣,內容龐雜的系統工程,必須理順管理關系,建立各旅遊相關機構分層管理、互相協作的組織管理機制,才能實現農業旅遊從無序發展、規模分散、粗放經營管理向規模效益型的有序良性循環方向發展。根據旅遊業聯動性強,涉及的產業和部門多,需要各部門共同協作配合的特點,應從「大旅遊、大農業」的角度來改革和完善管理體制,嚴格行業管理。各職能部門、經濟杠桿部門、管理部門要更新觀念,明白發展農業旅遊會帶動本部門的發展,打破行業界限。
政府應在加強農業旅遊組織機構建設方面發揮主導作用,通過建立以政府和旅遊局為主導,由農業、林業、城建、文化、國土、工商、稅收、交通、環衛等部門組成的農業旅遊開發領導小組,對農業旅遊開發進行宏觀調控、統籌協調和監督檢查;在開展農業旅遊的各村設立景區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處、投訴舉報站,負責景區經營管理、安全衛生管理和服務質量監督,加強景區的監督和管理工作。然後,探索新的管理模式,成立必要的農業旅遊協調機構和行業協會,為農業旅遊的健康發展創造條件。
隨著我國農業旅遊的發展,出現的各種問題不可能全由政府部門出面解決,一些無法解決的問題,通過鼓勵農民建立行業協會,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積極協調、妥善處理,以規范農業旅遊的經營與管理。
2.制定農業旅遊開發的優惠扶持政策。政府應為發展農業旅遊制定出台一系列關於促進農業旅遊的若干政策建議,在合理布局、農業旅遊的投入產出、價格、農業旅遊資源開發等方面構建完善的政策支撐體系,通過這些政策,從財政、稅收、土地、人才引進、籌資、獎勵、培訓引導、項目審批等方面,鼓勵支持農業旅遊項目的內外資引進,促進農業旅遊的開發建設,進一步優化以農業結構、旅遊產業結構、商品結構為主的農業旅遊經濟結構;還可以設立農業旅遊發展基金,對重點農業旅遊項目進行貼息貸款支持與獎勵等。
同時,政府要在利益協調、資金投向以及政策法規等方面給予傾斜和支持,為農業旅遊的發展提供一個良好的社會、政策環境。利用優惠的產業政策引導農民積極參與農業結構調整和農業旅遊產品開發,吸引投資者參與農業旅遊的開發。通過相關項目審批政策與稅收的優惠,支持傳統農業進行產業轉型改造,鼓勵農村發展以旅遊為龍頭的第三產業,並在新建旅遊設施、旅遊商品生產、旅行社組建等方面,提供更為便利的條件和優惠政策支持。
(四)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完善旅遊服務功能,改革現行投資體制
一方面,基礎設施作為一項公共產品,應當由政府來提供。農村地區屬於經濟相對落後的地區,農村路網、水、電、氣、垃圾處理、污水處理、廁所、通信設備等基礎設施和旅遊服務設施條件相對落後。基礎設施滯後的問題,一定程度上成為困擾農業旅遊發展的瓶頸。政府應承擔牽頭開發農業旅遊線路的職責,加大農村基礎設施和旅遊服務設施建設投入,以消除農業旅遊發展的最大障礙。
要加快農業旅遊基礎設施建設,需要政府解放思想,大膽開拓,優化投資環境,拓寬基礎設施的投資渠道,可以通過以下一些方式來進行:
一是政府可以進一步加大對農村的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在涉及農業旅遊發展的公路、鐵路、民航等方面,通過加大投入或整體、局部使用權招標等方式,推進基礎設施的建設,改善農業旅遊的硬體環境,提升景區景點的綜合服務功能,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二是可以採用公共物品私人供給的方式,農業旅遊基礎設施的建設資金在依靠財政資金投入的同時,也要爭取內資、外資、信貸資金、社會資金及其它資金的投入。三是在引資方式上力求多樣化,通過組織和參加投資會、洽談會、招商引資會,宣傳當地的農業旅遊資源優勢,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多渠道吸引資金,加大對開發農業旅遊的投入,形成全方位發展農業旅遊業的新格局。對於資源條件較好的農村,政府可以通過營造優良的基礎設施環境來進行招商引資,投入資金進行項目包裝,建立開放性、多元化的市場融資渠道與運營機制,為我國農業旅遊發展創造更大的空間。
6. 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要強化什麼創新主體地位和主導作用
《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要強化的是: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和主導作用。
7. 怎樣認識改革進程中的政府主導作用
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深入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社分開,建設職能科學、結構優化、廉潔高效、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這對於加快我國經濟改革進程有著重要指導意義。一段時間以來,社會上對於政府在我國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存在一些誤識。比如有人認為「政府主導」導致了政企不分、政資不分。這種看法實際上是把「政府主導」與政企不分等問題混淆了。
■所謂經濟改革進程「趑趄不前」的病灶,不在於「政府主導」
「政府主導」是我國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中的一大推動力,也是東亞經濟「崛起」中一大特徵。所謂「政府主導」,是指政府主動創導體制改革、培育市場體系,與完善市場法制建設,推進工業化、城鎮化(城市化)進程,並確保經濟得以較快、平穩、均衡地發展。
所謂我國經濟改革進程「趑趄不前」,其病灶不在於「政府主導」,而在於「政企不分」和政府未「瘦身」,至於「市場主導」也不應是可取的選項。我國惟一的正確選擇,就是實行十七大報告提出的實現「社會主義基本制度跟市場經濟相結合」。為了實現這個「結合」,須要政府主導,但非主導一切,而是有界限的。
盡管「政府主導」更加突出了政府的主動性、前導性和服務性,但它仍限於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范圍,它不涉入任何經營性領域,這一點非常重要,是任何市場經濟體制所要求的。它可以彌補「市場失靈」,但決不有損於市場機制發揮其合理分配社會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有人指責「政府主導配置社會資源」,這確是我們目前所面臨的實際情況,是阻礙市場經濟建設的嚴重障礙,但問題不在於「政府主導」,而在於政府「越位」、「越權」,在於「政企分開」尚未徹底貫徹。政府必須忍痛割愛,實行「瘦身」計劃,這是加速建設、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
■「政府主導」一般是相對落後國家為追趕先進國家而採取的發展模式
「政府主導」一般是相對落後國家為追趕先進國家藉助政府力量而提出的戰略思想和發展模式。德國在19世紀初開始工業化,比英、法等國晚了近百年,為了追趕英法,德國歷史學派代表人物李斯特提出了國家主義理論以應對英法古典派用「自由放任」理念推行的「世界主義」,主張實現政治統一以建立統一的國內市場。二次大戰後,戰敗的日本和東亞不發達地區大都採用「政府主導」的經濟發展戰略,先是日本經濟崛起,繼之「四小龍」騰飛,接著中國和東盟國家也採用「政府主導」戰略來推進市場經濟建設。國際社會把東亞經濟稱為「政府主導市場經濟」,「政府主導」便成為東亞地區取得經濟成功的「秘訣」之一。世界銀行在其1993年發表的《東亞經濟的奇跡》研究報告中,把東亞經濟的崛起歸功於政府經濟政策的靈活性和主導性。著名日本經濟學家青木昌彥在《政府在東亞經濟發展中作用》一書中提出所謂「市場增進論」,不把政府和市場視為互相排斥的替代物,而認為政府的作用在於促進或補充民間部門的協調職能,但又不是代替民間(私人)部門。東亞經濟的崛起表明,政府主導與市場經濟並非不可兼容,運用得當,會成為市場經濟建設發展的一大助力。
我國的改革開放就是由政府主導、啟動和推行的。20世紀70年代末中國經濟瀕臨崩潰,不改革不行,但如何改革?走向何方?要轉向市場經濟。但市場經濟如何建立?國人沒有經驗。從發達國家的歷史看,從商品市場、貨幣市場、債券市場、證券市場、期貨市場到衍生品市場,大約經歷了二三百年的歷史。每種市場,每種機制、每種制度工具,都不是由某個天才設計誕生的,而是千萬群眾在經濟實踐中根據活動的需要而形成協議並共同遵守的,然後形成法規或立法。像當今世人矚目的紐約證券市場,最早是200年前由24名商人於1792年在曼哈頓南端一棵梧桐樹下簽訂一份定期交換各州政府發行債券的協議開始的,經歷千萬人長期實踐才逐漸形成比較規范的運行、監管機制、制度與規則。而今,經濟全球化的發展不允許發展中國家先建立一個比較成熟、規范的市場經濟再融入世界經濟。發展中國家必須在短短幾十年內完成發達國家二三百年完成的事,這就必須有政府發揮「主導」作用,主導著制度創新。在我國,當經濟貨幣化的進程尚未完成時就開始證券、票證化;證券、票證制度尚未發育甚至有關營運法規尚不完善時又開始了期貨及衍生品市場——這一切都是在短短幾十年內幾乎同時出現的。若沒有政府主導體制改革,我國不可能在短短數十年實現跨越式制度創新,建立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基本框架。
■政府的主導性應主要表現在前瞻性、戰略性、規劃性和指導性等方面上
根據東亞國家的經驗,「政府主導」一經跟市場經濟相結合,必須遵循「以市場機製作為分配社會資源的基礎性手段」原則,政府的主導性作用的發展須有明確界限或界定。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的主導性應主要表現在前瞻性、戰略性、規劃性和指導性等方面上,具體來說:
其一,政府的首要任務就是制訂和牢牢抓好發展戰略。根據東亞許多國家的經驗,它們的「起飛」,首先應歸功於政府具有前瞻性,審時度勢,根據本國的實際情況和當時的國際環境,制訂了正確的發展戰略並努力貫徹。如上世紀50年代日本政府制訂了「貿易立國」戰略;60年代韓國制訂「出口導向」戰略。我國在70年代末制訂了「改革開放」戰略以及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戰略。
其二,政府基於它的前瞻性,應致力於中長期規劃的制訂。中長期規劃是屬指導性,決非計劃性的或「指令性」的。如「十二五」規劃所指出的要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優化經濟結構、縮小收入差距、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的比重等,都屬於今後中長期規劃的重點內容。這些規劃,是根據中國的發展實際、人民的長遠利益以及國民經濟發展的可持續性要求提出的。這類規劃只能由政府提出,全國人民共同推動。
其三,宏觀調控是政府義不容辭的任務。自上世紀30年代大危機後,國家干預已和西方發達國家的市場經濟融為一體。政府運用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來調節經濟,乃是「國家干預」的主要表現。何況中國等新興經濟體,市場機制遠不完善,「市場失靈」時有發生,更需政府的宏觀經濟調控。宏觀調控雖屬短期的,但是確保經濟得以較快、平穩、持續的發展所必需的。應強調一點,宏觀經濟調控權屬於中央政府。
其四,制訂、推行「產業政策」,重點在技術創新、產業創新。包括日本在內的東亞國家都十分重視產業政策。它們運用產業政策指導、支持一些大財團和廣大私人企業先後大力發展家電、電子、汽車、造船等重點行業,不斷推進技術革新,從而引領整個經濟「起飛」與發展。但政府只從政策上提供指導和支持,但決不經營產業,而產業政策必須把重點放在技術創新、產業創新或升級上。有的重大科技開發,具有巨大風險性,政府可承擔風險投資,一旦開發成功,政府便可將新科技按合理價格轉讓給企業(國有或私人企業)。
其五,政府須大力建造公共設施和提供各項公共服務,即所謂「築巢引鳳」,為吸引各方企業(本地和外地企業以及外資企業),提供一個安全、便利、公平競爭、可持續發展的良好環境及平台。特別是,在政府主導下,由政府、企業和私人共同致力於建立一個覆蓋全社會的社會保障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