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文化產業振興發展規劃的政策措施
(一)降低准入門檻。落實國家關於非公有資本、外資進入文化產業的有關規定,根據文化產業不同類別,通過獨資、合資、合作等多種途徑,積極吸收社會資本和外資進入政策允許的文化產業領域,參與國有文化企業的股份制改造,形成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文化產業格局。
(二)加大政府投入。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大對文化產業的投入,通過貸款貼息、項目補貼、補充資本金等方式,支持國家級文化產業基地建設,支持文化產業重點項目及跨區域整合,支持國有控股文化企業股份制改造,支持文化領域新產品、新技術的研發。支持大宗文化產品和服務的出口。大幅增加中央財政「扶持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和文化體制改革專項資金規模,不斷加大對文化產業發展和文化體制改革的支持力度。
(三)落實稅收政策。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和支持文化企業發展兩個規定的通知》中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研究確定文化產業支撐技術的具體范圍,加大稅收扶持力度,支持文化產業發展。
(四)加大金融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文化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積極倡導鼓勵擔保和再擔保機構大力開發支持文化產業發展、文化企業「走出去」的貸款擔保業務品種。支持有條件的文化企業進入主板、創業板上市融資,鼓勵已上市文化企業通過公開增發、定向增發等再融資方式進行並購和重組,迅速做大做強。支持符合條件的文化企業發行企業債券。
(五)設立中國文化產業投資基金。按照有關管理辦法,由中央財政注資引導,吸收國有骨幹文化企業、大型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認購。基金由專門機構進行管理,實行市場化運作,通過股權投資等方式,推動資源重組和結構調整,促進國家文化發展戰略目標的實現。
Ⅱ 文化產業振興規劃對具體文化企業的影響
2009年7月22日,我國第一部文化產業專項規劃——《文化產業振興規劃》由國務院常務版會議審議通過。這權是繼鋼鐵、汽車、紡織等十大產業振興規劃後出台的又一個重要的產業振興規劃,標志著文化產業已經上升為國家的戰略性產業。國家將重點推進的文化產業包括:文化創意、影視製作、出版發行、印刷復制、廣告、演藝娛樂、文化會展、數字內容和動漫等。
前瞻產業研究院分析認為,《文化產業振興規劃》將極大地鼓舞對整個文化產業的發展。《振興規劃》出台,將推動中國的文化像經濟一樣走向國際市場。投資文化產業原先有一定的進入門檻,且缺乏有效的退出機制,《規劃》的出台必將帶動文化產業的投資。
Ⅲ 文化產業振興規劃的政策保障
《規劃》提出的一些政策措施和保障條件非常具體。不光有規劃的目標,還有規劃的重點任務,同時還有相應的政策措施和保障條件。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第一,降低准入門檻。關於這個問題在2005年國務院已經下發了10號文件,對非公有資本進入文化產業有了一些明確的政策規定。這次《規劃》當中最主要的亮點就是鼓勵民營資本、外資進入政策許可的文化產業領域,特別是要參與國有文化企業的股份制改造,最終目的是形成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文化產業發展格局。
第二,財政資金的支持力度比較大,也非常明確。現在中央財政和部分地區的地方財政都已經設立了文化產業發展的專項資金,這次《規劃》當中明確提出中央財政要明顯增加專項資金的規模,主要工作是以貸款貼息、項目補貼、資本金注入等方式來促進文化產業發展。這方面也需要進一步細化。
第三,設立中國文化產業投資基金,使其作為文化產業的戰略投資者,對重點領域的文化企業進行股權投資,推動文化企業並購重組,推動文化資源的整合和文化產業的結構調整,切實維護國家文化安全。現在這個基金管理公司已經成立,主要是由財政部採取注資的方式,吸收國有企業、國有金融機構的資金,採取市場化的方式來運作。
第四,鼓勵上市融資。鼓勵有條件的文化企業通過主板、創業板進行上市融資,同時明確要求現在已經上市的文化企業要通過多種形式作為戰略投資者推動文化企業的並購重組。
第五,明確提出文化產業人才培養的問題。隨著文化產業發展速度不斷加快,文化產業的影響面越來越大,但是現在發展文化產業當中所面臨的一個非常突出的問題是人才的極其匱乏,特別是懂經營、善管理的人才極少,下一步要通過引進、培訓甚至在高等院校設立專門的學院來加快文化產業人才的培養,也可以採取適當的方式在國外吸引一些專門人才投身於中國文化產業的發展。
第六,明確提出國家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的問題。文化產業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內容生產,內容生產必然會涉及到知識產權保護的問題,一方面要加大現有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快立法的步伐。
第七,深化文化體制改革。配合《規劃》的具體落實,對深化文化體制改革要從「三個一批」來理解——做優做強一批,整合重組一批,停辦退出一批——只有這樣才能真正推動文化資源向優勢企業適度集中。
另外,文化及相關產業的統計是在文化體制改革剛剛起步的時候進行的,現在看來有進一步完善的必要,這方面有關部門已經達成共識:一是要對標准重新進行研究,突出表現文化產業核心層和外圍層,對相關層可能要淡化;二是要把文化產業的統計作為統計部門的一項日常工作列入到工作日程當中,這項工作正在進行。
Ⅳ 2010年9月22日,我國出台的《文化產業振興規劃》中強調,振興文化產業,必須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努
①堅持兩抄點論與重點論的統一,做到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實現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統一。②世界上一切事物都處於變化發展之中,要用發展的觀點去看問題。通過體制創新和科技進步,增強文化產業發展活力。③堅持矛盾普遍性與特殊性的統一。推動中華民族文化發展與吸收世界優秀文化相結合,走中國特色文化產業發展道路。④掌握系統優化的方法,注重系統內部結構的優化趨向。堅持通過結構調整,來增強文化產業整體實力和競爭力。(每一點3分)
Ⅳ 新制定的《文化產業振興規劃》指出,要降低准入門檻,積極吸收社會資本和外資進入政策允許的文化產業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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