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葯品一般有三種名稱及化學名同用名和什麼
葯品一般有三種名稱,即化學名、通用名和商品名。
化學名是根據葯品的化學成分內確定的化學學術名稱。容
通用名是國家醫葯管理局核定的葯品法定名稱,與國際通用的葯品名稱、我國葯典及國家葯品監督管理部門頒發葯品標准中的名稱一致。
商品名是葯品生產廠商自己確定,經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產品名稱,在一個通用名下,由於生產廠家的不同,可有多個商品名稱。
例如:感冒葯,感康 復方氨酚烷胺片
通用名稱:頭孢克肟咀嚼片
商品名稱:諾百優
化學名:(6R,7R)-7-[(Z)-2-(2-氨基-4-噻唑基)-2-(羧甲氧基亞胺)乙醯胺基]-3-乙烯-8-氧代-5-硫雜-1-氮雜雙環[4,2,0]辛-2-烯-2-羧酸三水合物。
Ⅱ 葯品通用名稱的化學命名
⑴ 中文通用名盡量與英文名相對應。可採取音譯、意譯或音、意合譯, - 般以音譯為主。
⑵ 無機化學葯品,如化學名常用且較簡單,應採用化學名;如化學名不常用,可採用通俗名,如:鹽酸、硼砂。酸式鹽以「氫」表示,如:碳酸氫鈉,不用「重」字;鹼式鹽避免用「次( Sub- )」字,如:鹼式硝酸鉍,不用「次硝酸鉍」。
⑶ 有機化學葯品,其化學名較短者,可採用化學名,如:苯甲酸;已慣用的通俗名,如符合葯用情況,可盡量採用,如:糖精鈉、甘油等。化學名較冗長者,可根據實際情況,採用下列方法命名。
① 音譯命名。音節少者,可全部音譯,如: Codeine 可待因;音節較多者,可採用簡縮命名,如: Amitriptyline 阿米替林。音譯要注意順口、易讀,用字通俗文雅,字音間不得混淆,重音要譯出。
② 意譯(包括化學命名和化學基團簡縮命名)或音、意結合命名。在音譯發生障礙,如音節過多等情況下,可採用此法命名,如: Chlorpromazine 氯丙嗪。
④ 與酸成鹽或酯類的葯品,統 - 採取酸名列前,鹽基(或鹼基)列後,如: Streptomycin Sulfate 硫酸鏈黴素, Hydrocortisone Acetate醋酸氫化可的松。
與有機酸成鹽的葯名,一般可略去「酸」字,如: Poldine Metisulfate 譯為甲硫泊爾定。
英文詞尾為「 ate 」的酯類葯,可直接命名為「××」酯,如: Fedrilate 非屈酯。與縮合基加合成酯類的葯亦可將××酯列後,如 Cefcanel Da1oxate 頭孢卡奈達酯。
⑤ 季銨鹽類葯品,一般將氯、溴置於銨前,如: Benzalkonium Bromide 苯扎溴銨。除沿用已久者外,盡量不用氯化×××,溴化×××命名。
與有機酸組成的季銨類葯名,酸名列於前,一般亦略去「酸」字,如 Amezinium Metilsulfate 譯為甲硫阿鎂銨。
⑷ 對於光學異構體的命名,左旋或右旋,以左或右冠於通用名前,英文冠以 Levo 或 Dex 。天然氨基酸或糖類不標出 L 構型或 D 構型。合成的 D 構型或消旋的氨基酸要標出;合成的 L 構型或消旋的糖類同樣處理。
⑸ 對於特指的消旋體的命名,以消旋冠於通用名前,英文冠以 Race- 。
⑹ 對於幾何異構體的命名,順式或反式,以順或反冠於通用名前,英文冠以 Cis 或 Trans 。
⑺ 生化葯的英文名一般仍以 INN 為准;如 INN 未列入的,可參照中國生化協會名詞審定委員會列出的生化名詞外,尚需結合葯學的特點或常規使用名稱擬定。如: Urokinase 尿激酶; Trypsin 胰蛋白酶; Adenosine Triphosphaie 譯為三磷腺苷,不譯為腺苷三磷酸。
生長素類葯根據其來源和葯學特點等,採用音、意結合擬定中文譯名,如: Somatorelin 生長釋素, Somavubove 牛亮氨生長素, Somenopor 豬諾生長素。
⑻ 單克隆抗體和白細胞介素類葯,採用音、意結合簡縮命名,如: Dorlimomab Aritox 阿托度單抗, Biciromab 比西單抗; Teceleukin 替西白介素。
⑼ 放射性葯品在葯品名稱中的核素後,加直角方括弧註明核素符號及其質量數,如:碘[ 125 I ]化鈉。
⑽ 化學結構已確定的天然葯物提取物,其外文名系根據其屬種來源命名者,中文名可結合其屬種名稱命名,如: Artemisinin 青蒿素; Penicillamine 青黴胺;外文名不結合物種來源命名者,中文名可採用音譯,如: Morphine 嗎啡, Amikacin 阿米卡星。化學結構不完全清楚者,可根據其來源或功能簡縮命名,如: Bacitracin 桿菌肽。
配糖體綴合詞根的命名採用以「苷」取代過去的「甙」命名,以便與化學命名相一致。 ⑴ 葯品制劑的命名,原料葯名稱列前,劑型名列後,如: Indometacin Capsules吲哚美辛膠囊, Ondansetron Hydrochloride Injection鹽酸昂丹司瓊注射液。對於注射用粉針劑,原則上命名為注射用××××,如:注射用氨苄西林鈉。
⑵ 葯品制劑名稱中說明用途或特點等的形容詞宜列於葯名之前,如: Absorbable Gelatin Sponge吸收性明膠海綿, Ipratropium Bromide Solution for Inhalation 吸入用異丙托溴銨溶液 。
⑶ 復方制劑根據處方組成的不同情況可採用以下方法命名。
① 兩個組分的:原則上將兩個葯品名稱並列,如頭孢他定舒巴坦鈉注射液,亦可採用縮字法命名,如酚咖片,氨酚待因片。
② 三個組分的:因為使用詞干構成通用名稱太長,原則上採用縮寫法命名將每個組分選取 1 ~ 2 個字,構成通用名稱(不得使用詞干)。若組分相同處方量不同,使用(量 / 量)或使用羅馬數字Ⅰ,Ⅱ,Ⅲ等。
④三個組分以上的:採用縮字法命名,使用復方,取兩到三個組分分別選取一到兩個字 , 構成通用名稱。
⑤對於由多種有效成分組成的復方制劑,難以簡縮命名者,可採取葯名結合品種數進行命名,如:由 15 種氨基酸組成的注射劑,可命名為復方氨基酸注射液( 15AA ),若需突出其中含有支鏈氨基酸,則可命名為復方氨基酸注射液( 15HBC )。對於組分相同但比例不同的氨基酸制劑可增列序號予以區別,如復方氨基酸注射液( 15AA-1 )。
對含多種維生素或維生素與微量元素的復方制劑,可參照此項原則命名,如多種維生素片Multivitamin Tablets ( 15 )、多維元素片 Multivitamin and Elements Tablets ( 10 - 11 )。有效成分相同,處方量不同則加羅馬字元區分,如多維元素片Ⅱ( 10 - 11 )。
⑥對於胰島素類制劑的命名,若為重組胰島素應指明重組的氨基酸,如重組 賴脯胰島素;對於長、中效胰島素,用精蛋白鋅胰島素混合注射液加(速效比例 R )命名,如 精蛋白鋅重組 賴脯胰島素混合注射液 ( 25R )。
25. 兩腔、三腔腸外營養液命名以每腔命名後用/分別隔開。如:脂肪乳/氨基酸( 16 )/葡萄糖( 5.8 %)注射液,英文名稱: Fat Emulsion/Amino Acids(16)/Glucose(5.8%) Injection.
26. 聯合包裝的稱:復合包裝。 Complex packing ;中間加斜杠(/)以示區分。
27. 對常用葯品在復方制劑中,選詞的原則:
兩個字 一個字 兩個字 一個字
對乙醯氨基酚氨酚 氨或酚
鹽酸偽麻黃鹼偽麻 麻
馬來酸氯苯那敏那敏 ( 氯敏 ) 敏
氫溴酸右美沙芬美芬(美沙) 美或芬
愈創木酚甘油醚 愈酚 愈
咖啡因 咖 咖
布洛芬 布洛 布
鹽酸苯海拉明苯海 苯
貝諾酯 貝諾 貝
人工牛黃 牛黃 黃
鹽酸金剛烷胺金剛 金
氨基比林 氨林 林
非那西丁 非那 非
苯巴比妥 妥
噴托維林 噴托
鹽酸麻黃鹼 麻黃
鹽酸甲基麻黃鹼 甲麻
賴氨酸 賴氨
阿司匹林 匹林 阿
葡萄糖酸鋅 葡鋅
葡萄糖酸鈣 葡鈣
萘甲唑啉 萘啉
苯扎溴銨 溴銨
苯扎氯銨 氯銨
雙氯芬酸鈉 氯芬
苯妥英鈉 妥英
水楊酸甲酯 柳酯
薄荷腦 薄荷
氨茶鹼 茶
冰片 冰
樟腦 樟
桉葉油 桉
冬青油 青
乙水楊胺 柳胺 柳
氯唑沙宗 氯宗 宗
異丙安替比林異林
利福平 利
異煙肼 煙
吡嗪醯胺 吡
富馬酸氯馬斯汀氯汀
西替利嗪 西替
Ⅲ 所有葯的通用名和化學名
我告訴你幾來種:1 頭孢氨苄自膠囊(先鋒4號)2 頭孢拉定膠囊(先鋒5號) 3注射用頭孢曲松鈉(凱塞欣)4蒙脫石散 海南先生葯業的叫做(必奇) 還有其他廠家的 有的叫思密達 5 醋酸甲羥孕酮復合膠囊 (婦復春)6 復方氨氛脘胺膠囊 (快克膠囊) 7氨咖黃敏膠囊(速效傷風膠囊) 8 格列吡嗪片(美吡達) 9 哈西奈德溶液(樂膚液) 10 吡諾克幸鈉滴眼液( 白內停) 我就告訴你這么多了 一般葯店都有賣
Ⅳ 有沒有什麼軟體可以通過葯品商品名查通用名和化學名的
《新編臨床用抄葯參考》軟體有這種功能,這個軟體收錄了好幾萬的葯名和詳細資料,可以到他們的網站上去詳細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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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企業申請享受科技創新政策方面遇到哪些問題
一、高新技術企業稅收政策
企業所得稅
●國務院批準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的經省級以上(含)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可減按15%的稅率徵收所得稅。(此條僅限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
●對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此條僅限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
●我國境內新辦軟體生產企業經認定後,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體生產企業,如當年未享受免稅優惠的,減按1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視同軟體企業,享受上述軟體企業的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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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一群在行業內摸爬滾打6年的代理人,常年為客戶提供以下服務:
1、軟體著作權登記:正常工作日申請代理費僅需500元/件
2、軟體企業認定:認定後可享受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的稅收優惠政策
3、軟體產品登記:登記後軟體產品銷售增值稅可享受對高於3%的部分即征即退的稅收優惠政策
4、技術合同登記:登記後收入可免徵營業稅,對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6%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的稅收優惠政策
5、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認定後可享受企業所得稅減免10%的稅收優惠政策
6、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初創期企業(近三年成立企業)北京市立項支持金額不低於20萬元(無償資助),國家支持金額一般為50萬元;成長期企業(成立滿三年)北京市支持金額不低於30萬元。國家支持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營業稅
●對單位和個人在本市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對從事軟體著作權轉讓業務和軟體研製開發業務,比照技術轉讓與技術開發業務免徵營業稅。
增值稅
●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產的軟體產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稅率徵收增值稅,對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即征即退。
●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產的集成電路產品(含單晶矽片),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稅率徵收增值稅,對實際稅負超過6%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業用於研究開發新的集成電路和擴大再生產。
●(中關村科技園區內)開發生產軟體產品的企業,可就其軟體產品的銷售額,比照簡易辦法按6%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個人所得稅
●對在高新技術成果轉化中做出重大貢獻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由市政府授予榮譽稱號並安排專項資金給予獎勵,對所獲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
關稅
●來京投資企業進口符合有關規定的自用生產設備,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資信良好的來京投資企業享受便捷通關待遇,並在重點口岸設立特快報關窗口。
●對企業為生產《國家高新技術產品目錄》的產品而進口所需的自用設備及按照合同隨設備進口的技術及配套件、備件,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對企業引進屬於《國家高新技術產品目錄》所列的先進技術,按合同規定向境外支付的軟體費,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對列入科技部、外經貿部《中國高新技術商品出口目錄》的產品,凡出口退稅率未達到征稅率的,經國家稅務總局核准,產品出口後,可按征稅率及現行出口退稅管理規定辦理退稅。
●軟體企業進口所需的自用設備,以及按照合同隨設備進口的技術(含軟體)及配套件、備件,可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企業憑軟體認定證書直接向海關申報,辦理有關免稅手續。
●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引進集成電路技術和成套生產設備,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二、高新技術企業人才政策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高等學校、科研機構的應屆畢業生手聘於中關村科技園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可以直接辦理本市常住戶口。
●凡經市經委根據《來京投資企業及其高級管理人員認定辦法》認定的來京投資企業高級管理人員,企業可以為其申請一次性購房專項獎勵。購房專項獎勵標准為來京投資企業高級管理人員本人購房時間上一年度繳納個人所得稅數額地方留成部分的80%。
●來京投資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的子女在京參加高考可與北京籍考生同等對待;來京投資企業職工及子女可參加北京市普通高中畢業會考;來京投資企業申請其在京職工子女入本市中小學借讀,由區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就近安排。
●市財政預算中安排專項資金,用於軟體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興辦高新技術企業或增加本企業資本金投入以及個人第一次購買住房、轎車的資金補助,補助標准不超過個人上年已納個人所得稅的80%。市科委牽頭制定有關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辦法,並具體組織實施.
根據企業自願的原則,軟體企業從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可提高到20%。
●研發機構中的高級管理人員在本市首次購買商品住房,符合《北京市關於擴大對內開放促進首都經濟發展的若干規定》(京政發〔2002〕12號)等有關規定的,可向市經委申請按其本人上年已納個人所得稅數額的一定比例給予獎勵。
●優秀人才培養資助工作:由北京市委組織部負責組織評選,每年度一次,對個人和集體科研項目予以無償資金支持;
●首都勞動模範:由北京市總工會負責組織評選,每年度一次,對獲獎者予以表彰和獎勵;
●經濟技術創新標兵:由北京市總工會負責組織評選,每年度一次,對獲獎者予以表彰和獎勵;
●北京優秀青年工程師標兵:由北京市科協負責組織評選,每年度一次,對優秀青年人才予以表彰和獎勵;
三、高新技術企業投融資扶持政策
股權融資:中關村改制上市資金扶持
對於改制、代辦系統掛牌和境內外上市的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20萬元、50萬元和200萬元的資金補貼。
創業投資
中關村創業投資引導資金跟進投資管理辦法10-30%跟投
創業投資企業風險補貼資金10-15%補貼
中關村投融資促進中心---投融資信息的發布平台
債權融資:瞪羚計劃中關村貼息20-40%
四、高新技術企業專利扶持政策
申請階段:試點企業申請費用全額減免非試點企業申請費用減免70%
代理費用50%補貼(中關村中介專項服務資金)
受理階段:
10-49申請70%發明20萬元;
50-99申請70%發明50萬元;
100以上申請70%發明100萬元;
20以上授權發明授權50%10萬元
PCT途徑申請國外專利每項10萬元
實施階段:專利創業10或15萬元
專利戰略10或15萬元
專利質押貸款利息的50%予以補貼,每個企業每年貼息額不超過20萬元
五、高新技術企業標准扶持政策
北京市、中關村、豐台園區
立項國際國家地方行標分別50萬,50萬,25萬,25萬
獲批國際國家地方行標分別150萬,50萬,25萬,25萬
六、高新技術企業項目扶持政策
【國家部委項目】
1、高性能醫學診療設備專項
2、生物育種能力建設與產業化專項
3、通用名化學創新葯物發展專項
4、蛋白類生物葯和疫苗發展專項
5、衛星及應用發展專項
6、新材料研發與產業化專項
7、智能製造裝備發展專項
8、海洋工程裝備研發及產業化專項
9、國家低碳技術創新及產業化示範專項
10、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
11、技術中心創新能力建設專項
12、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
13、區域創新能力建設專項
14、規劃布局內重點軟體和集成電路企業認定
15、移動互聯網及第四代移動通信(TD-LTE)產業化專項
16、電子產業振興和技術改造專項
17、寬頻中國戰略
18、高技術服務業研發及產業化專項
19、下一代互聯網技術研發、產業化和規模商用專項
20、下一代互聯網示範城市建設專項
21、物聯網技術研發及產業化專項
22、物聯網應用示範工程專項
23、金融領域安全IC卡和密碼應用專項
24、下一代互聯網信息安全專項
25、創建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城市
26、國家物聯網重大應用示範工程
27、國家信息安全專項
28、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863計劃)
29、國家科技支撐計劃
30、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和重大科學研究計劃
31、科技基礎性工作專項
32、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
33、國家星火計劃
34、國家火炬計劃
35、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
36、國家軟科學研究計劃
37、國家重大科學儀器設備開發專項項目
38、地方特色產業中小企業發展資金
39、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
40、農業綜合開發農業部專項項目
41、農業綜合開發林業項目
42、萬村千鄉市場工程中央補助資金
43、中葯材生產扶持項目
44、產業振興和技術改造專項
45、中小企業發展專項
46、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
47、物聯網發展專項資金
48、智能製造裝備發展專項
49、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專項資金
50、工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
51、稀土產業調整升級專項資金項目
52、工業企業品牌培育試點
53、中小企業服務體系發展專項資金
54、國家文化科技提升計劃
55、文化部科技創新項目
56、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
57、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專項
58、中央財政促進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
59、中小企業及「雙自主」國際市場開拓資金
60、中小商貿企業參展補助資金
61、承接國際服務外包業務發展資金
62、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
63、中國專利獎
Ⅵ 給我三個葯品的通用名,化學名,商品名
通用名:谷維素
化學名:阿魏酸酯
商品名:絡倍靜
通用名:氟哌噻噸
化學名:三氟噻噸
商品名:黛安神
通用名:奧沙西泮
化學名:氯羥氧二氮卓
商品名:舒寧
Ⅶ 列舉一種葯品的通用名,化學名和商品名。
藍礬;五水合硫酸銅;膽礬
阿司匹林;2-(乙醯氧基)苯甲酸;乙醯水楊酸;
Ⅷ 葯品通用名和化學名的區別,通用名就是化學名嗎
兩者之間沒有區別。
葯品通用名指的就是葯品化學名。葯品通用名即國際非專有名稱,指在全世界都可通用的名稱。如阿司匹林。任何葯品說明書上都應標注通用名。選購葯品時一定要弄清葯品的通用名。常見的西葯名稱有三種:通用名、英文名、商品名。
葯品的通用名指中國葯品通用名稱,由葯典委員會按照《葯品通用名稱命名原則》組織制定並報衛生部備案的葯品的法定名稱,是同一種成分或相同配方組成的葯品在中國境內的通用名稱,具有強制性和約束性。
因此,凡上市流通的葯品的標簽、說明書或包裝上必須要用通用名稱。其命名應當符合《葯品通用名稱命名原則》的規定,不可用作商標注冊。
(8)通用名化學葯產業發展專項擴展閱讀:
葯品通用名的確定原則:
在醫院進行通用名定名活動中,完全按照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批準的名字決定葯品的通用名可行性是比較差的,為此,院葯品科專門制定了通用名定名原則,經過院葯品管理委員會討論通過。
以葯品說明書上的通用名為基礎,在變通下定名。葯品名字格式統一規范。在葯品通用名上去掉酸根、鹽基、鹼基。如「鹽酸利多卡因」去掉「鹽酸」,變成「利多卡因」。葯品說明書上的通用名,其劑型在化學成分之後的,注射劑之外的其他通用名定名原則按照以原則其他不變。
如果醫院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變通後的通用名,將在變通後的通名稱後面括弧內商品名稱,沒有商品名稱的可以在通用名後的括弧內加商標名稱,如沒有注冊商標,在通用名稱後面加註葯廠的簡稱。
Ⅸ 專項發展資金和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是一樣的嗎
專項發展資金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由國家發改委,國家工信部和財政部發布,中央財政預算安排主要用於支持中小企業專業化發展、與大企業協作配套、技術進步和改善中小企業發展環境等方面的專項資金(不含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
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是指中央財政預算安排,用於支持新興產業重大關鍵技術突破、產業創新發展、重大應用示範以及區域集聚發展等工作的專項資金。
兩者不一樣,前者側重中小企業,後者側重新興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