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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林業產業發展的意見

發布時間:2021-02-08 22:41:53

㈠ 國家對林業的扶持政策

林業新政策:推動現代林業發展的加速器
國家林業局、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印發《林業產業政策要點》。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發布的第一個林業產業政策要點。《要點》在引領、規范和扶持林業產業發展,提高林業產業素質,擴大林業產業規模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具有極高的含金量。
這些含金量具體體現在哪裡?對現代林業發展將產生怎樣的影響?為此,記者采訪了國家林業局發展計劃與資金管理司司長姚昌恬。

姚昌恬說,《要點》的出台,是為了貫徹落實中央林業決定,適應現代林業三大體系建設的發展指導思想,並及時把以集體林權制度為主的林業相關改革激發出來的農民、企業和全社會發展林業的積極性,引導好、保護好、發揮好。

建設發達的林業產業體系,是現代林業三大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姚昌恬說,《要點》在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體制背景下反映了林業發展的時代特徵,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環境友好型、資源節約型社會的必然選擇,是現代林業建設的重要舉措和政策保障。《要點》的出台與實施,對於建立公平合理、競爭有序、發展協調的市場環境,加快構建三大體系良性互動、和諧共進的新格局,將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對於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調整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實現興林富民,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木材和林產品的多樣化需求,以及緩解全球資源、能源和生態的矛盾,都具有重要意義。

《要點》堅持了「六項原則」

《林業產業政策要點》是去年初由國家林業局起草,各有關部門大力配合支持完成的。總體結構包括前言,目標和原則,類別劃分,區域發展政策,組織政策,技術政策,扶持政策,服務政策8部分55條。

姚昌恬說,《要點》的目標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實施以生態建設為主的林業發展戰略,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和國家的宏觀調控作用,逐步建立起門類齊全、優質高效、競爭有序、充滿活力的現代林業產業體系,充分發揮林業的多種功能,大力提升林產品的供給能力,最大限度地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林產品與服務的多樣化需求。

《要點》總的原則是,堅持宏觀引導、生態優先、因地制宜、多元化投入、科教興林和對外開放。

《要點》將林業產業劃分為三大類別

「《要點》根據林業產業的發展現狀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將林業產業發展類別劃分為鼓勵(扶持)類、限制類、淘汰(禁止)類等類別。」姚昌恬說。

《要點》鼓勵發展的重點領域有21條。分別是:林木種質資源保護、林木良種選育和林木良種基地建設;速生豐產用材林基地建設;珍貴用材樹種和珍稀樹種的培育;名特優新經濟林基地建設;經濟林果品儲運、保鮮、分選、包裝、精深加工和綜合利用技術及現代物流配送產業;花卉和林木種苗產業;林業生物質能源林定向培育與產業化;生物農葯和植物生長劑生產技術及產業化;制葯技術開發和產業化;竹藤基地建設及竹藤新產品生產技術研發;生態旅遊業;野生動植物馴養、繁育利用;木漿造紙業;人造板製造業;林產化工產品精深加工;木材功能性改良、木基復合材料和非木質材料林產品開發及綜合利用;次小薪材、沙生灌木、三剩物的綜合利用和廢舊木質材料、一次性木製品的回收利用;林產品深加工及資源綜合利用的設備製造;森林資源開發與利用國際合作;林業重點生態工程示範區及其配套項目建設;草原圍欄及舍飼圈養、固沙、保水、改土新材料、沙產業;山區基礎設施和林業綜合開發。

《要點》中限制類項目有5個,即以優質林木為原料的一次性木製品和木製包裝的生產和使用以及木竹加工綜合利用率偏低的木竹加工項目,新建單線規模生產能力在5萬立方米/年以下的高中密度纖維板項目,單線規模生產能力在3萬立方米/年以下的木質刨花板項目,新建生產能力在1000噸/年以下的脂松香生產項目。 《要點》淘汰(禁止)類項目包括:加快淘汰並禁止新建未達到國家環保標準的小型人造板企業、直火法等土法生產松香的小企業、濕法生產纖維板及未達到國家質量標準的林產品。嚴格禁止超過生態承載力的旅遊活動和葯材等林產品採集活動。禁止在嚴重缺水地區建設灌溉型造紙林基地。禁止砍伐天然林特別是熱帶雨林、季雨林營造大規模工業原料林基地。 《要點》明確了九大主要扶持政策 針對林業產業發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要點》第一次全面、系統地明確了在財政、金融、稅收等方面扶持林業產業發展的政策。姚昌恬說,《要點》中許多條文有較高的含金量,主要體現在9個方面。

一是嚴格執行國家出台的各類林業稅費減免優惠政策。對企業從事農、林項目的所得,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對以三剩物及次小薪材為原料生產加工的綜合利用產品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對進口種子(苗)、種畜(禽)、魚種(苗) 和種用野生動植物種源免徵進口環節增值稅;免徵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實施企業和單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國家鼓勵投資項目的進口自用設備,除《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鼓勵有條件的林業企業"走出去",並在資金、信貸等方面給予支持。

二是完善並實施國家林業重點龍頭企業扶持政策。凡符合國家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使用方向和使用條件的林業企業予以積極支持,鼓勵國家林業重點龍頭企業利用資本市場籌集擴大再生產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重點龍頭企業在國內資本市場上市。

三是對用於國內建設的速生豐產用材林、珍稀樹種用材林等基地建設,及其森林防火、生物災害防治和林木種質資源保存利用、林木良種選育、繁殖、推廣、使用,都給予積極扶持。

四是改革育林基金管理辦法,合理制定育林基金的徵收標准,逐步將其返還給林業生產經營者,用於發展林業生產,基層林業管理單位因此出現的經費缺口納入財政預算。

五是政策性銀行將積極提供符合林業特點的金融服務,延長林業貸款期限。國家開發銀行對速生豐產用材林和工業原料林基地建設項目,根據南北方林木生長周期不同,貸款年限為12年~20年;珍貴樹種培育根據實際情況而定;經濟林和其他種植業、養殖業和加工業項目,貸款年限為10年~15年。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對林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貸款期限一般為1年~5年,最長為8年;對速生豐產用材林、工業原料林、經濟林和其他種植業、養殖業和加工項目貸款一般為5年,最長為10年,具體貸款期限還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與企業協商確定。

考慮到林木生產周期長,貸款寬限期可適當延長,具體由銀行和企業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商業銀行林業貸款具體貸款期限根據項目實際情況與企業協商確定。

六是研究建立面向林農和林業職工個人的小額貸款和林業小企業貸款扶持機制。適當放寬貸款條件,簡化貸款手續,積極開展包括林權抵押貸款在內的符合林業產業特點的多種信貸模式融資業務。

七是加大貼息扶持力度。中央財政對林業龍頭企業的種植業、養殖業以及林產品加工業貸款項目、各類經濟實體營造的工業原料林貸款項目、山區綜合開發貸款項目、林場(苗圃)和森工企業多種經營貸款項目、林農和林業職工林業資源開發貸款項目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貼息。基本建設貸款中央財政貼息資金對總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速生豐產用材林基地建設和總投資3000萬元以上的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轉產項目給予適當支持。地方應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支持。

八是發揮信用擔保機構作用,探索建立多種形式的林業信貸擔保機制,各級政府應因地制宜支持開展林業擔保工作。

九是積極研究探索建立政府扶持的林業保險機制。

《要點》實現了四大突破 姚昌恬說,《要點》在扶持政策,林業產業發展的內涵、目標、方向,林業產業發展方式,建立和完善林業產業管理新機制方面實現了新的突破。

扶持政策主要包括財政、金融、稅收3個方面。在財政上明確鼓勵有條件的林業企業"走出去",並在資金、信貸等方面給予支持;對符合國家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使用方向和使用條件的林業企業予以積極支持;首次提出探索研究建立林業信託基金制度;建立多種形式的林業擔保機制;建立政府扶持性林業保險機制。在金融政策上,國家開發銀行延長了對林業產業發展的貸款期限和寬限期,並增加對珍貴樹種培育給予扶持;農業發展銀行首次明確對林業龍頭企業予以貸款扶持;配合林權制度改革,首次提出了建立面向林農和林業職工個人的小額貸款扶持機制。在稅收政策方面,將原來各自分散、獨立的相關稅收政策進行全面整合,使國家對林業產業的稅費扶持政策更加明確。

在林業產業發展的內涵、目標、方向上,突出了林業產業自己的特色,體現了現代林業產業的內涵,與傳統的林業產業相比,林業產業發展的目標、任務更加明確,發展的方向更加清晰。

在林業產業發展方式上,明確提出了調整林業產業發展道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建設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型產業,即促進林業產業4個轉變:由低科技含量向高科技含量轉變,結構趨同向突出特色轉變,由傳統的單純木材利用向資源綜合開發轉變,由單一、傳統型企業向聯動、現代型企業轉變。

在建立林業產業管理新機制方面,首次明確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建立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基礎性作用輔之以政府宏觀調控的產業管理新體系,提出了林業產業發展的市場准入機制。

《要點》做到了五個體現

姚昌恬說,《要點》的出台,是落實中央林業決定的重大舉措,是推進現代林業三大體系建設的綱領性文件。其表現在5個方面。

一是體現了全面推進現代林業建設這一林業工作的旗幟、方向和主題。現代林業產業是現代林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林業產業作為重要的基礎產業,具有資源的可再生性,三大效益的統一性,一、二、三產業的協同性。加強第一產業,全面提升第二產業,大力發展第三產業,不斷培育新的增長點,對現代林業的支撐和保障作用進一步顯現。

二是體現了生態優先,生態與產業協調發展。完善的生態體系是發達的產業體系的基礎和保障,發達的產業體系為建設完善的生態體系提供內在的動力。只有培育更多更好的優質高效的速生豐產用材林,才能切實減輕對生態脆弱地區森林資源的壓力;只有加工水平、木材利用率的不斷提高,才能更多地節約和保護森林資源;只有非林非木產業的迅速崛起,才能減少林區群眾對森林資源過分依賴和過度消耗,從而鞏固現有生態建設成果。

三是體現了興林富民,促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林業產業具有地域廣、領域寬和勞動密集型的優勢,進一步加強政策引導,大力發展適合農民分散經營的各種林業產業,既是增加農民收入、繁榮農村經濟的需要,更是進一步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調動億萬農民的積極性,大力解放農村的生產力,扎實推進新農村建設的需要。

四是體現了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基礎性作用。將政府從"運動員"的身份中解脫出來,回歸本位,通過制定產業政策、發展規劃、發展戰略、信息發布、市場監管等手段引導林業產業發展,把政府管理職能轉移到主要為市場主體服務和創造良好發展環境上來。同時,要充分發揮協會等社會中介組織作用,不斷提高林業產業的組織化程度。為鼓勵企業在更大范圍、更高層次上參與國際合作與競爭,提供良好的服務。

五是體現了科技創新、科技興林。《要點》緊緊圍繞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鼓勵自主創新,推動產業技術進步,實施品牌戰略、標准戰略和知識產權戰略,使林業產業真正走上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的新型工業化道路。

㈡ 如何優化林業產業結構,加快林業產業升級

一、產業結構升級與產業結構優化的區別
1、產業結構升級的主要原因是技術進步和比較優勢的變化。

2、產業結構優化是指通過產業調整,使各產業實現協調發展,並滿足社會不斷增長的需求的過程中合理化和高級化。

二、定義的簡介:
1、技術水平低、勞動力資源和自然資源比較豐富的國家,其產業結構必然處於較低層次上。但是,隨著技術進步和經濟發展,要求對產業結構進行調整,並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實現產業結構升級。
2、主要依據產業技術經濟關聯的客觀比例關系,遵循再生產過程比例性需求,促進國民經濟各產業間的協調發展,使各產業發展與整個國民經濟發展相適應。它遵循產業結構演化規律,通過技術進步,使產業結構整體素質和效率向更高層次不斷演進的趨勢和過程,通過的有關產業政策調整,影響產業結構變化的供給結構和需求結構,實現資源優化配置,推進產業結構的合理化和高級化發展。

㈢ 江西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

林業是生態建設的主體,又是一項重要的基礎產業,在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中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中發犤2003犦9號),加快我省林業發展,現作如下決定。

一、加快林業發展是我省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

1.我省林業建設成效顯著。改革開放以來,省委、省政府先後組織實施了「滅荒」造林、「在山上再造一個江西」和「跨世紀綠色工程」等林業發展戰略,特別是1998年以來,國家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啟動了長江防護林工程、退耕還林工程等一批國債項目,有力地推動了我省林業的發展,實現了森林面積、蓄積量「雙增長」,森林覆蓋率達到59.7%,居全國前列,生態狀況顯著改善。商品林業基地建設穩步推進,林業產業逐步壯大,林業經濟增長較快。林業在維護生態安全、調整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擴大城鄉就業、增加農民收入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2.林業改革和發展的任務仍很艱巨。我省森林資源較為豐富,但低產林、針葉林面積大,森林資源質量較低,整體生態功能脆弱;林業產業規模小,起點低,結構不合理,缺乏主導產業和龍頭企業,林業經濟實力不強;林業改革相對滯後,產權不清晰,管理體制和經營機制難以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森林資源保護管理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亂砍濫伐林木、亂墾濫占林地、亂捕濫獵野生動物、亂采濫挖野生植物等違法現象時有發生;林業基礎設施建設和林區群眾文化生活相對落後,林業職工和林農群眾收入增長緩慢。總之,我省林業仍然處於森林資源恢復和發展階段,林業改革和發展的任務仍然十分繁重。

3.加快林業發展是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選擇。林業承擔著生態建設和林產品供給的雙重任務。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社會文明發展目標,必須有發達的林業作支撐。我省山區、丘陵區面積大,林業的地位和作用尤為突出。在貫徹可持續發展戰略中,要賦予林業以重要地位;在生態建設中,要賦予林業以首要地位;在山區綜合開發中,要賦予林業以基礎地位。全省上下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按照「既要金山銀山,更要綠水青山」的要求,把加快林業發展作為調整農村經濟結構、解決「三農」問題、建設「三個基地、一個後花園」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在不斷加強生態建設的同時,利用山區特有的生態優勢和資源優勢,加大綜合開發力度,努力培育新的農村經濟增長點,促進全省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二、加快林業發展的指導思想、基本思路和奮斗目標

4.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這個中心,堅持生態效益優先原則,全面實施林業分類經營,努力建設比較完備的森林生態體系和比較發達的林業產業體系,最大限度地滿足社會對林業日益增長的多種需求,促進全省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為江西在中部地區崛起作出更大的貢獻。

5.基本思路。今後一個時期林業發展的基本思路是,堅持「一個提高,兩個調整,三個搞活」。即:堅定不移地把林業工作的著力點放在提高森林資源的質量上,下大力氣調整林分結構和林業產業結構,千方百計搞活用工制度、搞活森林資源、搞活經營機制。按照這一基本思路,調整林業戰略布局,將目前正在實施的各項林業工程系統整合為鄱陽湖流域生態防護林體系工程、野生動植物保護及自然保護區工程、以速生豐產用材林為主的林業產業基地工程等三項林業重點工程,其中鄱陽湖流域生態防護林體系工程,包括退耕還林工程、長江珠江防護林工程、防沙治沙工程、中德合作造林項目、綠色通道工程、平原綠化工程、小型生態公益林項目、森林生態效益補助資金試點項目等。實施重點工程帶動戰略,集中力量建設好上述三項林業重點工程,以此帶動全省林業大發展。

6.奮斗目標。通過實施林業分類經營,嚴格保護、積極發展、科學經營和持續利用森林資源,用20年左右時間,在全省基本建成布局合理、結構穩定、功能齊備、管理高效的森林生態體系和規范有序、集約經營、結構合理、富有活力的林業產業體系,使我省林業在全國率先跨入可持續發展的新階段。力爭到2010年,全省森林覆蓋率達到62%,活立木蓄積量達到5億立方米,森林質量明顯提高,「五河」流域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重點地區的生態問題基本解決,林業經濟年增長速度保持在13%以上,林業產業實力顯著增強。到2020年,全省森林覆蓋率穩定在63%左右,活立木蓄積量達到7.5億立方米,森林質量進一步提高,生態狀況步入良性循環,實現山川秀美,林業經濟年增長速度保持在10%以上,林業綜合實力位於全國前列。

三、鞏固和加強生態建設

7.著力抓好重點林業生態工程建設。抓住國家實施林業重點工程的有利時機,著力抓好鄱陽湖流域生態防護林體系工程的實施,採取封山育林、低產林改造、疏林補植、造林、撫育等多種途徑,保護和恢復森林植被,改善鄱陽湖流域的生態狀況,減少各類生態災害。認真實施野生動植物保護及自然保護區工程,切實保護好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資源和生物多樣性。

8.深入開展公民義務植樹運動。認真落實《江西省公民義務植樹條例》,建立健全義務植樹登記制度和考核制度,提高適齡公民履行義務的覆蓋面。不斷豐富和完善義務植樹的形式,抓好義務植樹基地的規劃和建設,落實管護措施,提高義務植樹的成效。將公民義務植樹與推進城市綠化美化有機結合起來,大力發展城市林業,精心打造一批花園城市、園林城市。

9.認真落實部門造林綠化責任制。進一步明確部門和單位綠化的責任范圍,落實分工負責制,著力抓好綠色通道工程建設。公路部門負責對國道、省道和縣、鄉公路的綠化;鐵路部門負責管內鐵路的綠化;水利部門負責水利工程的綠化;城市建設部門負責城鎮綠化。高速公路的綠化要納入工程建設范圍,與工程建設同步規劃、同步施工;機關、學校、工廠、礦區的綠化,由各單位自行負責。各級綠化委員會要加強對部門和單位落實綠化責任制的監督檢查和考核。

四、大力發展林業產業

10.加快商品林基地建設步伐。抓住國家加快建設以速生豐產用材林為主的林業產業基地工程的機遇,充分發揮我省的自然資源和區位優勢,建設集約化經營的商品林基地,大力發展珍貴用材林、優質工業原料林、名特優經濟林和其他商品林,增加林產品的有效供給。建設商品林基地要與培育龍頭企業有機結合起來,龍頭企業要按照產業化經營的要求,以市場為導向,組建利益共享、風險同擔的產業經濟共同體,以帶動基地建設和農民增收。木竹加工企業,必須建立與其加工規模相適應的工業原料林基地。

11.提升林產工業發展水平。實施扶強限劣戰略,鼓勵和支持以森林資源精深加工為重點的人造板業、木竹製漿造紙業、傢具製造業、林產化工業,延長產業鏈,提高資源利用率,實現多次增值。新上林產工業項目應堅持高起點、高科技、高效益、低消耗、低污染的原則,嚴格控制木竹粗加工項目。對現有林產加工企業進行清理整頓,選擇一批基礎較好、帶動力強的骨幹企業列入各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給予重點扶持,淘汰生產工藝落後、資源利用率低、環境污染嚴重的小造紙、小松香、濕法纖維板、小型木材加工項目。

12.綜合開發非木質森林資源。加快森林公園和自然保護區建設,依託林區特有的水文、氣候和自然景觀資源優勢,大力發展生態旅遊業。在不破壞森林資源和環境的前提下,經批准允許在自然保護區實驗區和生態公益林區進行生態旅遊產業開發。進一步拓展林業產業發展領域,充分利用山區非木質資源,發展森林食品、森林葯材、苗木花卉、野生動物馴養繁殖等新興產業。

五、繼續深化林業改革

13.積極推進林業分類經營。對公益林業和商品林業,實行不同的管理體制、經營機制和政策措施。公益林業按公益事業進行管理,以政府投資為主,吸引社會力量共同建設。凡納入公益林管理的森林資源,由政府以多種形式對投資者給予合理補償。公益林建設投資,按照事權劃分,分別由各級政府承擔。商品林業按基礎產業進行管理,主要由市場配置資源,經營者自主投入、自主經營,政府給予必要扶持。

14.深化林業產權制度改革。依法嚴格保護林權所有者的財產權,維護其合法權益。對已經核發林權證的,要切實維護其法律效力;權屬明確尚未核發林權證的,要盡快核發;對權屬不清或有爭議的,要抓緊明晰和調處,盡快核發權屬證明。已經劃定的自留山,由農戶長期無償使用,限期綠化,不得強行收回。自留山上的林木,一律歸農戶所有。分包到戶的責任山,要保持承包關系的穩定。上一輪承包到期後,可以繼續承包。新一輪承包要簽訂書面承包合同,承包期限按有關法律規定執行。農戶不願意繼續承包的,可交回集體組織另行處置。目前仍由集體統一經營管理的山林,要採取租賃、承包、招標、拍賣等形式,明確經營主體,落實經營責任。積極培育活立木市場,加快推進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的流轉。國家和集體所有的林木和林地的轉讓,必須經過法定評估機構進行資產評估;不論採取何種轉讓方式,都要堅持公開招標、民主決策,引入競爭機制,增加轉讓的透明度,國有和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成員享有優先經營權。屬於個人或外商等非公有制所有的林木,流轉時可由雙方自行商定價格,自行轉讓。認真做好森林資源流轉的各項服務工作,及時辦理權屬變更登記手續,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15.加快推進國有場圃改革。按照林業分類經營的要求,逐步將國有林場分別界定為生態公益型林場和商品經營型林場,並對其內部結構和運營機製作相應調整。生態公益型林場以保護和培育森林資源為主要任務,按從事公益事業單位管理,所需資金按行政隸屬關系由同級政府承擔。採取國家收購、資源置換等形式,使非國有公益林向生態型國有林場集中。商品經營型林場和國有苗圃實行企業化管理,按市場機制運作,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比照地方國有企業改革政策,加快國有場圃改制步伐,妥善分流現有職工,逐步建立以勞動合同制為基本形式的勞動用工制度和以按勞分配為主、各種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的收入分配製度,搞活經營機制,降低經營成本,提高經營效益。

16.進一步加大森工企業改革力度。按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採取靠大聯優、兼並重組、整體或分塊出售、先租後售等方式,吸引各類資本參與森工企業改制,發展股份制和民營經濟,增強企業活力。對資不抵債的特困企業,條件成熟後依法實施破產;對企業現有職工,採取退養、協保、安置補償等形式依法解除勞動關系。

六、放手發展非公有制林業

17.全方位擴大林業開放。鼓勵農戶、城鎮居民、科技人員、私營企業主等一切非公有制投資主體單獨或合夥參與林業經營。尤其要進一步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努力擴大林業利用外資規模,鼓勵外商投資成片開發荒山荒坡,建立商品林基地,發展林產品加工業。積極開展林業對外合作與交流,充分利用國內外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加快林業發展。

18.拓寬非公有制林業發展領域。國家和集體所有的商品林,可通過改制形式流轉給個人經營,也可採取承包、拍賣、租賃等方式面向社會招標經營。公益林經營也可以引進民營機制,實行公有民營。各項林業重點工程建設,都要引入競爭機制,鼓勵非公有制投資主體通過招標承包等形式參與建設。

19.加強對非公有制林業的指導和服務。全面落實「誰造誰有,合造共有」的政策,在項目准入、資金扶持、稅費和資源利用政策等方面,給予各種所有制林業經營主體平等待遇,為非公有制林業營造公平競爭的環境。加大非公有制林業的信貸扶持力度,放寬貸款條件,擴大面向林農的小額貸款和聯保貸款,允許以林木抵押申請銀行貸款。積極引導和扶持各種專業合作組織,為非公有制林業提供科技、產品營銷等社會化服務,培育、規范林產品和林業生產要素市場,依法規范和搞活林產品流通,禁止對木竹和其他林產品實行地方保護和限價經營,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方面的基礎性作用。加強對林業專業戶的技術培訓,提升非公有制林業的發展水平。

七、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林業政策

20.加大林業建設的財政支持力度。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及其事業單位的行政事業經費,必須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確保及時足額撥給。取消現行的森工行業管理費,各級森工行業管理部門的事業費由同級財政部門通過預算予以安排。加大對公益林業建設和林業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確保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林地和野生動植物保護、林業科研和技術推廣等經費納入各級政府公共財政預算,並優先安排。以工代賑、農業綜合開發、扶貧開發、農業產業化等財政支農資金,在投資渠道和管理原則不變的前提下,要統籌安排,向林業建設傾斜。國家林業重點工程中,國家規定地方應配套的,各級政府必須按要求予以解決。對各種社會造林,各地應視財力給予適當補助。設立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專項用於地方公益林的建設和管理。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納入各級財政預算,並逐年增加資金規模。

21.完善和落實林業稅費政策。各類企事業單位種植林木、生產林木種子和苗木,以及從事林產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暫免徵企業所得稅。2000年以後新建的商品林基地,育林基金由經營者自提自用,專項用於基地建設。取消林業保護建設費、自然保護區管理費,取締鄉鎮管理費等各種名目的亂收費,減輕林業經營者負擔。嚴禁以各種名義平調、擠占、挪用林業專項資金。

22.調整林木採伐利用政策。對人工用材林,經營者可以自主編制森林經營方案,其採伐限額根據森林經營方案確定的合理年森林採伐量制定。在採伐限額編制單位內,人工用材林年採伐限額本年結余的,經省林業主管部門批准,可以結轉下年使用。個體造林1000畝、企業造林2萬畝以上的,可根據需要申請實行林木採伐計劃單列。人工用材林撫育間伐生產的木材,胸徑小於10厘米的,不納入木材生產計劃管理。對人工短輪伐期工業原料林,其採伐限額不足的,從省預留限額中解決或向國家申請解決。在非林地上營造的商品林,經營者要求採伐的,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應當保證其採伐限額和木材生產計劃,依法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毛竹林的採伐,按國家批準的採伐限額執行,不再下達年度生產計劃。

八、實施科教興林戰略

23.加強林業應用技術的研究。按照「產、學、研」結合的原則,加強林業基礎和應用技術研究,提高林業科技創新能力。尤其要加強現有林業實用技術的組裝配套,加大對林木良種培育、造林經營模式、非木質資源開發利用等實用技術的研究,積極開展森林認證工作,建立健全林業質量標准和檢驗檢測體系,推進林業標准化工作。加強林木種質資源保護和林木良種繁育基地建設,提高林業生產的良種使用率。

24.抓好林業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加大林業科技推廣的資金投入,進一步完善林業科技推廣服務體系,選擇一批先進實用林業科技成果進行重點推廣。實施林業科技幫扶工程,大力推進林農技術員「綠色證書」工程,著力培養和扶持一批林業開發大戶。抓好林業科技試點示範工作,建立一批高標準的林業科技示範園區和科技示範點,以點帶面,推動科教興林工作不斷深入。

25.充分調動林業科技人員的積極性。根據林業建設需要,加強各類林業人才教育培訓基地建設,抓好林業人才培養工作。鼓勵各類林業科技人員以創辦科技型企業、建立科技示範點、開展科技承包和技術咨詢服務等方式參與林業建設。凡申請離崗從事林業開發的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經主管部門批准,3年內保留身份,期滿後可辦理辭職手續,也可回原單位安排工作。各級政府都要設立林業科技發展基金,重點支持林業科研與開發、科技成果轉化與新技術推廣應用、林業標准化建設,並對在這些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九、堅持依法治林

26.加快林業地方性法規立法步伐。抓緊制定生態公益林保護、濕地保護、古樹名木保護、商品林經營管理、森林資源轉讓、林地登記管理等地方性法規、規章,並根據林業發展的新形勢,對現有林業法規、規章和政策措施進行修訂和完善。進一步加強林業法制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依法保護森林的責任意識,為林業發展執法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27.加大林業執法力度。加強林業執法隊伍建設,理順執法管理體制。鄉鎮林業工作站是最基層的林業管理機構,要充分發揮政策宣傳、資源管護、林政執法、生產組織、科技推廣、社會服務等職能和作用;加快木材檢查站的標准化建設,強化木材流通管理;完善森林公安雙重領導和內部管理體制,加強森林公安派出所規范化建設;認真落實森林防火責任制,加強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嚴格控制外來有害生物的傳入。積極開展林業行政綜合執法試點工作,整合林業行政執法力量,形成執法合力。加強林業執法人員的資格培訓,堅持持證上崗,全面推行林業行政執法責任制、評議考核制和過錯責任追究制,進一步規范林業行政執法行為。充實執法監督力量,改善執法監督條件,強化執法隊伍的監督管理。適時開展「嚴打」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亂砍濫伐林木、亂墾濫占林地、亂捕濫獵野生動物、亂采濫挖野生植物等各類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切實貫徹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嚴禁佔用基本農田建立商品林基地。

十、切實加強對林業工作的領導

28.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視林業工作。加快林業發展,事關全省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各級黨委、政府要充分認識林業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的重要作用,切實加強對林業工作的領導,做到認識到位、責任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要根據加快林業發展的需要,進一步加強各級政府的林業行政機構建設,完善林業管理體系,強化林業管理職能。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協調,密切配合,認真履行職責,共同做好工作,支持林業發展。

29.認真落實林業建設任期目標責任制。各級政府對本地區的林業工作全面負責,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是林業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是主要責任人。對林業建設的主要指標實行任期目標管理,嚴格考核,嚴格獎懲,並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監督執行。林業建設任期目標責任制的落實情況,作為領導幹部政績考核、選拔任用和獎懲的重要依據。具體考核辦法由省委組織部、省紀委、省監察廳、省人事廳、省林業廳共同制定。

30.動員全社會力量關心和支持林業工作。加快林業發展是全社會的共同職責,必須堅持「全社會辦林業」的方針,進一步加強林業宣傳和生態道德教育工作,普及林業和生態知識,提高全社會的生態安全意識。中小學教育要充實林業和生態建設的相關內容。新聞媒體要將林業宣傳納入公益性宣傳范圍,通過多形式、多層次的宣傳教育,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林業的良好氛圍。各級工會、婦聯、共青團和民兵、青年、學生組織及其他社會團體、人民解放軍和武警部隊,要發揮各自作用,動員社會各界力量投身林業建設事業,形成全社會辦林業的格局。

㈣ 如何實現林業增效建議與措施

林業產業具有生態、經濟、社會三大效益,是國民經濟的基礎產業之一,擔負著生態建設和經濟發展的雙重使命,也是一項重要的公益事業和基礎產業。經過多年的艱苦努力,我國林業建設取得了顯著成就,尤其是隨著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推進,各項配套政策持續深化,部分地區已經呈現出資源增量、林業增效、農民增收的良好發展態勢。「十二五」期間,我國將加快構建十大國土生態安全屏障,為有效維護國家生態安全和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奠定堅實的生態基礎。林業作為生態建設的主體,對完成這一重大歷史任務具有關鍵作用。但從整體上來看,由於過量採伐,森林木材生產能力和生態保護功能大幅下降,造成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生物多樣性遭到破壞,主要表現為:一是森林資源總量嚴重不足,荒山荒地面積較大。二是森林資源質量不高。三是林業企業生產技術落後,研發能力差。四是林業產業結構不合理,產業基礎薄弱,發展不平衡。五是林業管理體制改革緩慢,束縛林業經濟的發展。為此,我們建議:
1、增加林業資金投入,推進林業改革與發展。農村稅費改革後,部分地區集體經濟薄弱,對林業發展投入能力不足。由於林業投入大、見效慢、回收期長、比較效益低,農民對林業發展的認識不足,不願意在林業發展上增加投入。特別是林業有較強的公益性質,需要建立以各級政府投入為主,以社會力量、農民投入為輔的融資機制。應把林業基礎設施建設、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林業科技推廣、森林公安的「三基」建設、林業執法隊伍建設等經費列入各級政府的財政預算,確保林業改革發展順利推進。
2、建立和完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配套措施。一是建立完善的森林資產中介組織和管理部門。縣級以上林業部門要建立林權登記管理、森林資源評估、林權流轉交易機構,納入事業編制,其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以構建森林資源評估,林權登記管理、產權交易、科技法律政策咨詢和融資的社會化服務平台,服務於林權改革,服務於林農,服務於林業建設。二是減征或免徵「兩金」。除按規定標准徵收的「兩金」和經物價部門核準的證件工本費、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和交易服務收費外,其他涉林收費項目給予取消,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先行免除「兩金」的徵收。林業部門由於免徵「兩金」而形成的經費缺口,由財政通過轉移支付解決。三是制定林權抵押貸款的具體可操作性政策。認真落實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銀監會、保監會和林業局出台的《關於做好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和林業發展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制定具體的可操作性的辦法,推進森林資產抵押貸款,解決林業融資難的問題。同時,加快建立森林資源資產保險業務,並給予政策補貼。
3、在採伐政策上有所突破。落實森林分類經營,嚴管公益林,放活商品林。農民採伐在房前屋後、自留地、非基本農田的承包耕地上種植的和基本農田上原個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對農民在非基本農田保護區和非林業用地上營造的林木,不納入林地採伐指標管理。對森工企業和個體投資新造林,其採伐指標實行計劃單列,優先核發,做到「隨報隨批,按需採伐」。
4、加快國有林場改革步伐。首先,調整國有林場的性質定位。理順行政管理體制,應將國有林場定位為生態公益型事業單位,以保護和培育森林資源,建設穩定的生態系統作為主要任務,所需事業經費列入政府財政預算,所需資金按行政隸屬關系和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同級政府承擔,實行全額撥款。二是擴大政策覆蓋面。國有林場處於邊遠山區,基礎設施相對落後,且國家政策難以覆蓋,應將國有林場的水、電、路等基礎建設納入所在鄉鎮、村的范圍,予以周邊村組同等待遇,享受新農村建設優惠政策,讓其增強發展生產的基礎條件,享受到農村飲水安全、沼氣建設、低保、醫保等國家優惠政策的陽光。

㈤ 對林業發展,特別是在對竹業上的發展,有沒有什麼好的建議和項目推薦

林區總體發展方向定位

1、黨中央國務院對林業進行了科學定位。在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進程中,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林業發展,在貫徹可持續發展戰略中,賦予了林業以重要地位;在生態建設中,賦予了林業以首要地位;在西部大開發中,賦予了林業以基礎地位;在東北老工業基地改造中,賦予了林業以主要地位。這就明確了林業在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中的戰略地位和作用,為新時期林業的跨越式發展提供了前提和保障。

2、林區生態作用不可替代。大興安嶺林區是全國最大的國有林區之一,也是我國天然林主要分布區之一,有林地面積653.2萬公頃, 占黑龍江省的37.1%, 佔全國的4.1%。大興安嶺山脈及其森林抵禦著西伯利亞寒流和蒙古高原旱風的侵襲,是東北松嫩平原和內蒙古呼倫貝爾草原的天然屏障。大興安嶺是黑龍江、嫩江的發源地,兩大集水區內的大小河流500多條,年徑流量149億立方米,為流域內的廣大地區提供著寶貴的生產生活用水,維系著「兩江」流域的生態安全。同時,大興安嶺林區又是我國唯一的具有代表性的寒溫帶生物基因庫, 區內有各類植物966種,各類動物325種,其中國家一、二類保護動物54種,珍貴植物38種, 區內還有2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7個省部級自然保護區,保存著完整的森林、濕地生態系統。

3、資源狀況呈明顯惡化趨勢。經過近40年的開發建設,我區活立木總蓄積由開發初期的7.3億立方米減至5.2億立方米,減少27.4%;可采蓄積由4.6億立方米減至1.3億立方米,下降68.5%。其中,商品林區內的成過熟林蓄積僅有3,334萬立方米;開發初期的南部林緣已向北退縮140公里,在東南部形成了大面積的無庇護的三角形乾旱、半乾旱地帶;寒溫帶針葉林濕地也由開發初期的80多萬公頃減至41萬公頃。洪水、沙塵、大風等災害性天氣次數呈上升趨勢。同時, 由於森林資源的減少, 區內珍貴的野生動植物資源種類銳減,生物多樣性遭到了較為嚴重的破壞。特別是由於我區氣候寒冷,林地生產力低,林木生長周期長,森林資源破壞容易,恢復十分困難。

4、堅持建設生態林區的定位。重要的生態地位和特殊的地理位置,決定了我區在維持區域生態平衡和國土生態安全中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別是在當前我區可采資源銳減、林木生長緩慢、森林質量下降的情況下,要順應國家對林業主導需求的轉變,及時調整和明確我區林業發展方向,把大興安嶺的未來發展定位在建設生態型林區上,這是我區現實的、必然的選擇。這一定位對於我區維護國土生態安全,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省的《決定》,充分利用國家關於林業發展的政策,加快經濟發展,實現林區的長治久安,有著重要的意義。

5、抓好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按照生態林區建設的要求,進一步調整天保工程實施方案,逐步擴大公益林保護區面積,爭取把大興安嶺林區全部劃為生態公益林區,實行嚴格保護、積極培育、保育結合、休養生息,盡快扭轉森林資源逆向演替的局面。通過森林分類,調整林業資源經營方向,在國家政策支持下,積極調減木材產量,直至全面停止主伐生產,使森林資源得以休養生息乙建立以家庭管護、機動巡護和木材檢查站為主的「三道防線」, 嚴厲打擊偷拉私運、濫砍盜伐的不法行為;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的長效治本機制,避免發生大的森林火災;加強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確保森林資源安全。

6、抓好植被恢復工程。對採金採煤礦體、荒山荒地、岩石裸露地、退耕地、火燒跡地、採伐跡地等無林地,按照適地適樹、見縫插針的原則,採取人工促進為主、人工更新為輔等方式,大力營造生態公益林,爭取用10年的時間完成跡地更新和宜林地造林任務,盡快恢復森林植被,提高森林覆蓋率,遏制寒溫帶明亮針葉林林緣退縮。

7、抓好森林質量優化工程。科學、合理經營天然中幼林和人工幼林,通過及時撫育等人為措施,努力優化和改善林分結構,提高林分質量和生長量,恢復和提高森林生態系統的功能。對一般限伐區的森林,以培育為目的進行更新和撫育採伐,在促進森林恢復的同時,生產一定數量的木材產品。生產時要依法、依規程作業,保證伐區作業質量。

8、抓好「兩江」源頭生態建設工程。對「兩江」源頭內生態功能低下的無林地、疏林地、護岸林、國防林等重點生態功能區實行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結合,切實搞好綜合治理,建設護岸生態體系,保障國土安全。對重點區位的濕地資源進行有效的保護,遏制「兩江」源頭植被的破壞,使其充分發揮調節氣候、防風固沙、涵養水源、保持水土、改善人類生存環境的社會功能。

9.抓好自然保護區建設工程。按照依託現有的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帶動省部級自然保護區建設,重點發展地方級自然保護區的思路,在相關政策的支持下,充分發揮自然保護區野生動物馴養繁殖、保護、監測站點的作用,抓緊搶救瀕危珍稀物種,修復典型生態系統,擴大森林生態保護區、濕地生態保護區、珍貴動植物保護區面積,切實保護好森林資源、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資源和生物多樣性。在提高已批復的9個國家和省(部)級自然保護區管理水平的基礎上,重點抓好嫩江源生態功能保護區建設,同時增加物種引進、野生動植物物種的馴養與合理利用項目。建立以森林、濕地、河流和野生動植物保護區為主體,集保護、旅遊、科研、生態建設於一體,布局合理、管理規范、具有自養能力的自然保護網路。

10、抓好城鄉綠化及綠色通道建設工程。要把城鎮鄉村綠化美化與增強生態功能結合起來,與城鎮周邊的荒山 造林結合起來,逐步提高綠化質量和檔次。要對道路建設與綠色通道建設統籌規劃,做到道路建設和改造到哪裡,就綠化到哪裡,切實改善人民群眾的居住環境,提高林區的生態文明程度。在城鎮綠化和綠色通道建設工程中,要深入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不斷豐富和完善義務植樹形—式,鼓勵軍隊、社會團體、機關、學校以及企事業單位以各種形式參與社會造林,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城鎮和鄉村、各單位和各部門齊抓共管的義務植樹責任體系,使義務植樹成為林區人民的自覺行動。

㈥ 急求`````中共中央 國務院《加快林業發展決定》的原文`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全文如下)
(2003年6月25日)

加強生態建設,維護生態安全,是二十一世紀人類面臨的共同主題,也是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礎。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必須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實現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的協調,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森林是陸地生態系統的主體,林業是一項重要的公益事業和基礎產業,承擔著生態建設和林產品供給的重要任務,做好林業工作意義十分重大。為加快林業發展,實現山川秀美的宏偉目標,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現作出如下決定。

一、加強林業建設是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迫切要求

1.我國林業建設取得了巨大成就。建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對林業工作十分重視,採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地促進了林業發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深入開展,全社會辦林業、全民搞綠化的局面正在形成。「三北」防護林等生態工程建設成效明顯,近幾年實施的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防沙治沙等重點工程進展順利,部分地區的生態狀況明顯改善。森林、濕地和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得到加強。林業產業結構調整取得進展,各類商品林基地建設方興未艾,林產工業得到加強,經濟林、竹藤花卉產業和生態旅遊快速發展,山區綜合開發向縱深推進。森林資源的培育、管護和利用逐漸形成較為完整的組織、法制和工作體系。建國以來,林業累計提供木材50多億立方米,目前全國森林覆蓋率已達到16.55%,人工林面積居世界第一位。林業為國家經濟建設和生態狀況改善作出了重要貢獻,對促進新階段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擴大城鄉就業,增加農民收入,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2.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迫切要求我國林業有一個大轉變。隨著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會對加快林業發展、改善生態狀況的要求越來越迫切,林業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突出。林業不僅要滿足社會對木材等林產品的多樣化需求,更要滿足改善生態狀況、保障國土生態安全的需要,生態需求已成為社會對林業的第一需求。我國林業正處在一個重要的變革和轉折時期,正經歷著由以木材生產為主向以生態建設為主的歷史性轉變。

3.加快林業發展面臨的形勢依然嚴峻。目前我國生態狀況局部改善、整體惡化的趨勢尚未根本扭轉,土地沙化、濕地減少、生物多樣性遭破壞等仍呈加劇趨勢。亂砍濫伐林木、亂墾濫占林地、亂捕濫獵野生動物、亂采濫挖野生植物等現象屢禁不止,森林火災和病蟲害對林業的威脅仍很嚴重。林業管理和經營體制還不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林業產業規模小、科技含量低、結構不合理,木材供需矛盾突出,林業職工和林區群眾的收入增長緩慢,社會事業發展滯後。從整體上講,我國仍然是一個林業資源缺乏的國家,森林資源總量嚴重不足,森林生態系統的整體功能還非常脆弱,與社會需求之間的矛盾日益尖銳,林業改革和發展的任務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繁重。

4.必須把林業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進程中,必須高度重視和加強林業工作,努力使我國林業有一個大的發展。在貫徹可持續發展戰略中,要賦予林業以重要地位;在生態建設中,要賦予林業以首要地位;在西部大開發中,要賦予林業以基礎地位。

二、加快林業發展的指導思想、基本方針和主要任務

5.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十六大精神,確立以生態建設為主的林業可持續發展道路,建立以森林植被為主體、林草結合的國土生態安全體系,建設山川秀美的生態文明社會,大力保護、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實現林業跨越式發展,使林業更好地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

6.基本方針。

--堅持全國動員,全民動手,全社會辦林業。

--堅持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相統一,生態效益優先。

--堅持嚴格保護、積極發展、科學經營、持續利用森林資源。

--堅持政府主導和市場調節相結合,實行林業分類經營和管理。

--堅持尊重自然和經濟規律,因地制宜,喬灌草合理配置,城鄉林業協調發展。

--堅持科教興林。

--堅持依法治林。

7.主要任務。通過管好現有林,擴大新造林,抓好退耕還林,優化林業結構,增加森林資源,增強森林生態系統的整體功能,增加林產品有效供給,增加林業職工和農民收入。力爭到2010年,使我國森林覆蓋率達到19%以上,大江大河流域的水土流失和主要風沙區的沙漠化有所緩解,全國生態狀況整體惡化的趨勢得到初步遏制,林業產業結構趨於合理;到2020年,使森林覆蓋率達到23%以上,重點地區的生態問題基本解決,全國的生態狀況明顯改善,林業產業實力顯著增強;到2050年,使森林覆蓋率達到並穩定在26%以上,基本實現山川秀美,生態狀況步入良性循環,林產品供需矛盾得到緩解,建成比較完備的森林生態體系和比較發達的林業產業體系。

實現上述目標,必須努力保護好天然林、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和古樹名木;努力營造好主要流域、沙地邊緣、沿海地帶的水源涵養林、水土保持林、防風固沙林和堤岸防護林;努力綠化好宜林荒山、地埂田頭、城鄉周圍和道渠兩旁;努力建設好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和花卉等商品林基地;努力發展好森林公園、城市森林和其他遊憩性森林。同時,要加快林業結構調整步伐,提高林業經濟效益;加快林業管理體制和經營機制創新,調動社會各方面發展林業的積極性。

三、抓好重點工程,推動生態建設

8.堅持不懈地搞好林業重點工程建設。要加大力度實施天然林保護工程,嚴格天然林採伐管理,進一步保護、恢復和發展長江上游、黃河上中游地區和東北、內蒙古等地區的天然林資源。認真抓好退耕還林(草)工程,切實落實對退耕農民的有關補償政策,鼓勵結合農業結構調整和特色產業開發,發展有市場、有潛力的後續產業,解決好退耕農民的長遠生計問題。繼續推進「三北」、長江等重點地區的防護林體系工程建設,因地制宜、因害設防,營造各種防護林體系,集中治理好這些地區不同類型的生態災害。切實搞好京津風沙源治理等防沙治沙工程,通過劃定封禁保護區、種樹種草、小流域治理、舍飼圈養、生態移民、合理利用水資源等綜合措施,保護和增加林草植被,盡快使首都及主要風沙區的風沙危害得到有效遏制。高度重視野生動植物保護及自然保護區工程建設,抓緊搶救瀕危珍稀物種,修復典型生態系統,擴大自然保護面積,提高保護水平,切實保護好我國的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資源和生物多樣性。加快建設以速生豐產用材林為主的林業產業基地工程,在條件具備的適宜地區,發展集約林業,加快建設各種用材林和其他商品林基地,增加木材等林產品的有效供給,減輕生態建設壓力。

9.深入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採取多種形式發展社會造林。不斷豐富和完善義務植樹的形式,提高適齡公民履行義務的覆蓋面,提高義務植樹的實際成效。義務植樹要實行屬地管理,農村以鄉鎮為單位、城市以街道為單位,建立健全義務植樹登記制度和考核制度。進一步明確部門和單位綠化的責任范圍,落實分工負責制,並加強監督檢查。綠色通道工程要與道路建設和河渠整治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加快建設。城市綠化要把美化環境與增強生態功能結合起來,逐步提高建設水平。鼓勵軍隊、社會團體、外商造林和群眾造林,形成多主體、多層次、多形式的造林綠化格局。

四、優化林業結構,促進產業發展

10.加快推進林業產業結構升級。適應生態建設和市場需求的變化,推動產業重組,優化資源配置,加快形成以森林資源培育為基礎、以精深加工為帶動、以科技進步為支撐的林業產業發展新格局。鼓勵以集約經營方式,發展原料林、用材林基地。積極發展木材加工業尤其是精深加工業,延長產業鏈,實現多次增值,提高木材綜合利用率。突出發展名特優新經濟林、生態旅遊、竹藤花卉、森林食品、珍貴樹種和葯材培植以及野生動物馴養繁殖等新興產品產業,培育新的林業經濟增長點。充分發揮我國地域遼闊、生物資源和勞動力豐富的優勢,大力發展特色出口林產品。

11.加強對林業產業發展的引導和調控。根據市場需要、資源條件和產業基礎,抓緊編制林業產業發展規劃,制定產業政策,引導產業健康發展,避免低水平重復建設。鼓勵培育名牌產品和龍頭企業,推廣公司帶基地、基地連農戶的經營形式,加快林業產業發展。扶持發展各種專業合作組織,完善社會化服務體系,培育、規范林產品和林業生產要素市場,對農民生產的木材允許產銷直接見面,拓寬農民進入市場的渠道,增強林業產業發展活力。

12.進一步擴大林業對外開放。充分利用國內外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加快林業發展。針對我國林業基礎薄弱、建設任務繁重的情況,要加大引進力度,著力引進資金、資源、良種、技術和管理經驗。努力擴大林業利用外資規模,鼓勵外商投資造林和發展林產品加工業。制定有利於擴大林產品出口的政策,完善林產品出口促進機制,提高我國林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堅持實施「走出去」戰略,加強海外林業開發。積極開展森林認證工作,盡快與國際接軌。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我國種質資源的保護和輸出管理,防止境外有害生物傳入。認真履行有關國際公約,加強生態保護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五、深化林業體制改革,增強林業發展活力

13.進一步完善林業產權制度。這是調動社會各方面造林積極性,促進林業更好更快發展的重要基礎。要依法嚴格保護林權所有者的財產權,維護其合法權益。對權屬明確並已核發林權證的,要切實維護林權證的法律效力;對權屬明確尚未核發林權證的,要盡快核發;對權屬不清或有爭議的,要抓緊明晰或調處,並盡快核發權屬證明。退耕土地還林後,要依法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已經劃定的自留山,由農戶長期無償使用,不得強行收回。自留山上的林木,一律歸農戶所有。對目前仍未造林綠化的,要採取措施限期綠化。

分包到戶的責任山,要保持承包關系穩定。上一輪承包到期後,原承包做法基本合理的,可直接續包;原承包做法經依法認定明顯不合理的,可在完善有關做法的基礎上繼續承包。新一輪的承包,都要簽定書面承包合同,承包期限按有關法律規定執行。對已經續簽承包合同,但不到法定承包期限的,經履行有關手續,可延長至法定期限。農戶不願意繼續承包的,可交回集體經濟組織另行處置。

對目前仍由集體統一經營管理的山林,要區別對待,分類指導,積極探索有效的經營形式。凡群眾比較滿意、經營狀況良好的股份合作林場、聯辦林場等,要繼續保持經營形式的穩定,並不斷完善。對其他集中連片的有林地,可採取「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形式,將產權逐步明晰到個人。對零星分散的有林地,可將林木所有權和林地使用權合理作價後,轉讓給個人經營。對宜林荒山荒地,可直接採取分包到戶、招標、拍賣等形式確定經營主體,也可以由集體統一組織開發後,再以適當方式確定經營主體;對造林難度大的宜林荒山荒地,可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將一定期限的使用權無償轉讓給有能力的單位或個人開發經營,但必須限期綠化。不管採取哪種形式,都要經過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民主決策,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成員享有優先經營權。

14.加快推進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的合理流轉。在明確權屬的基礎上,國家鼓勵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的合理流轉,各種社會主體都可通過承包、租賃、轉讓、拍賣、協商、劃撥等形式參與流轉。當前要重點推動國家和集體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荒沙使用權的流轉。對尚未確定經營者或其經營者一時無力造林的國有宜林荒山荒地荒沙,也可按國家有關規定,提供給附近的部隊、生產建設兵團或其他單位進行植樹造林,所造林木歸造林者所有。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可依法繼承、抵押、擔保、入股和作為合資、合作的出資或條件。積極培育活立木市場,發展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機構,促進林木合理流轉,調動經營者投資開發的積極性。

要規范流轉程序,加強流轉管理。認真做好流轉的各項服務工作,及時辦理權屬變更登記手續,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流轉過程中,要堅決防止出現亂砍濫伐、改變林地用途、改變公益林性質和公有資產流失等現象。要切實加強對流轉後應當用於林業建設資金的監督管理。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流轉的具體辦法,報國務院批准後實施。

15.放手發展非公有制林業。國家鼓勵各種社會主體跨所有制、跨行業、跨地區投資發展林業。凡有能力的農戶、城鎮居民、科技人員、私營企業主、外國投資者、企事業單位和機關團體的幹部職工等,都可單獨或合夥參與林業開發,從事林業建設。要進一步明確非公有制林業的法律地位,切實落實「誰造誰有、合造共有」的政策。統一稅費政策、資源利用政策和投融資政策,為各種林業經營主體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

16.深化重點國有林區和國有林場、苗圃管理體制改革。建立權責利相統一,管資產和管人、管事相結合的森林資源管理體制。按照政企分開的原則,把森林資源管理職能從森工企業中剝離出來,由國有林管理機構代表國家行使,並履行出資人職責,享有所有者權益;把目前由企業承擔的社會管理職能逐步分離出來,轉由政府承擔,使企業真正成為獨立的經營主體,參與市場競爭。國有森工企業要按照專業化協作的原則,進行企業重組,妥善分流安置企業富餘職工。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具體改革方案,報國務院批准後實施。

深化國有林場改革,逐步將其分別界定為生態公益型林場和商品經營型林場,對其內部結構和運營機製作出相應調整。生態公益型林場要以保護和培育森林資源為主要任務,按從事公益事業單位管理,所需資金按行政隸屬關系由同級政府承擔。商品經營型林場和國有苗圃要全面推行企業化管理,按市場機制運作,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在保護和培育森林資源、發揮生態和社會效益的同時,實行靈活多樣的經營形式,積極發展多種經營,最大限度地挖掘生產經營潛力,增強發展活力。切實關心和解決貧困國有林場、苗圃職工生產生活中的困難和問題。加快公有制林業管理體制改革,鼓勵打破行政區域界限,按照自願互利原則,採取聯合、兼並、股份制等形式組建跨地區的林場和苗圃聯合體,實現規模經營,降低經營成本,提高經濟效益。

17.實行林業分類經營管理體制。在充分發揮森林多方面功能的前提下,按照主要用途的不同,將全國林業區分為公益林業和商品林業兩大類,分別採取不同的管理體制、經營機制和政策措施。改革和完善林木限額採伐制度,對公益林業和商品林業採取不同的資源管理辦法。公益林業要按照公益事業進行管理,以政府投資為主,吸引社會力量共同建設;商品林業要按照基礎產業進行管理,主要由市場配置資源,政府給予必要扶持。凡納入公益林管理的森林資源,政府將以多種方式對投資者給予合理補償。要逐步改變現行的造林投入和管理方式,在進一步完善招投標制、報賬制的同時,安排部分造林投資,探索直接收購各種社會主體營造的非國有公益林。公益林建設投資和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按照事權劃分,分別由中央政府和各級地方政府承擔。加快建立公益林業認證體系。

六、加強政策扶持,保障林業長期穩定發展

18.加大政府對林業建設的投入。要把公益林業建設、管理和重大林業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資納入各級政府的財政預算,並予以優先安排。對關系國計民生的重點生態工程建設,國家財政要重點保證;地方規劃的區域性生態工程建設投資,要納入地方財政預算;部門規劃的配套生態工程建設投資,要納入相關工程的總體預算。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分別納入中央和地方財政預算,並逐步增加資金規模。以工代賑、農業綜合開發等財政支農資金,也要適當增加對林業建設的投入。對重點地區速生豐產用材林基地建設和珍貴樹種用材林建設中的森林防火、病蟲害防治和優良種苗的開發推廣等社會性、公益性建設,由國家安排部分投資。逐步規范各項生態工程建設的造林補助標准。隨著重點國有林區改革的逐步深入,有關地方政府要承擔起原來由森工企業承擔的社會事業投入,國家給予必要支持。

19.加強對林業發展的金融支持。國家繼續對林業實行長期限、低利息的信貸扶持政策,具體貸款期限可根據林木的生長周期由銀行和企業協商確定,並視情況給予一定的財政貼息。有關金融機構對個人造林育林,要適當放寬貸款條件,擴大面向農戶和林業職工的小額信貸和聯保貸款。林業經營者可依法以林木抵押申請銀行貸款。鼓勵林業企業上市融資。

20.減輕林業稅費負擔。繼續執行國家已經出台的各項林業稅收優惠政策,並予以規范。按照農村稅費改革的總體要求,逐步取消原木、原竹的農業特產稅。取消對林農和其他林業生產經營者的各種不合理收費。改革育林基金徵收、管理和使用辦法,徵收的育林基金要逐步全部返還給林業生產經營者,基層林業管理單位因此出現的經費缺口由財政解決。

七、強化科教興林,堅持依法治林

21.加強林業科技教育工作。要重視林業科學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高新技術開發,提高林業的科技創新能力。重點研發林木良種選育、條件惡劣地區造林、重大森林病蟲害防治、防沙治沙、森林資源與生態監測、種質資源保存與利用、林農復合經營、林火管理與控制及主要經濟林產品加工轉化等關鍵性技術。抓好林業重點實驗室、野外重點觀測台站、林業科學資料庫和林業信息網路建設。林業重點工程建設與林業技術推廣要同步設計、同步實施、同步驗收。深化林業科技體制改革,國家在扶持基礎性、公益性林業科學研究的同時,積極推動非公益性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走向市場。鼓勵林業科研單位、大專院校和科技人員,通過創辦科技型企業、建立科技示範點、開展科技承包和技術咨詢服務等形式,加快科技成果轉化。要加強林業技術推廣服務體系建設,穩定科技工作隊伍。對林業科學研究、新技術推廣和新產品開發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重獎。完善相關政策,推動林科教、技工貿相結合。積極推進林業標准化工作,建立健全林業質量標准和檢驗檢測體系。不斷加強林業科技領域的國際合作。根據林業建設特點,建立各類林業人才教育和培訓體系。切實加大對林業職工的培訓力度,提高林業建設者的整體素質。

22.加強林業法制建設。加快林業立法工作,抓緊制定天然林保護、濕地保護、國有森林資源經營管理、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流轉、林業建設資金使用管理、林業工程質量監管、林業重點工程建設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並根據新情況對現有法律法規進行修訂。加大林業執法力度,嚴格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管理,嚴厲打擊亂砍濫伐林木、亂墾濫占林地、亂捕濫獵野生動物等違法犯罪行為,嚴禁隨意採挖野生植物。加強林業執法監管體系,充實執法監督力量,改善執法監督條件,提高執法監督隊伍素質。加強林業法制教育和生態道德教育,為執法人員依法辦事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和執法環境。

八、切實加強對林業工作的領導

23.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視林業工作。要充分認識加強林業建設對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做到認識到位,責任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密切配合,支持林業發展。根據加快林業發展的需要,強化林業行政管理體系,加強各級政府的林業行政機構建設。建立完善的林業動態監測體系,整合現有監測資源,對我國的森林資源、土地荒漠化及其他生態變化實行動態監測,定期向社會公布。健全林業推廣和服務體系,鄉鎮林業工作站是對林業生產經營實施組織管理的最基層機構,要充分發揮政策宣傳、資源管護、林政執法、生產組織、科技推廣和社會化服務等職能和作用。林業行業要繼續發揚艱苦奮斗、無私奉獻的精神,為促進林業發展再立新功。

24.堅持並完善林業建設任期目標管理責任制。要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政府在林業建設方面的事權。中央政府領導全國林業工作,主要負責制定林業法規、政策和國家林業發展規劃,指導和協調解決全國性或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重大林業和生態問題,幫助地方加快林業發展。各級地方政府對本地區林業工作全面負責,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是林業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是林業建設的主要責任人。對林業建設的主要指標,實行任期目標管理,嚴格考核、嚴格獎懲,並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監督執行。各級地方黨委組織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要把責任制的落實情況作為幹部政績考核、選拔任用和獎懲的重要依據。國家林業重點工程建設,要堅持規劃落實到省、任務分解到省、資金分配到省、責任明確到省的管理制度。工程建設的進展情況,要定期檢查,定期通報。建立重大毀林案件、違規使用資金案件和工程質量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規定的,要嚴格追究有關領導人的責任。

25.動員全社會力量關心和支持林業工作。各級工會、婦聯、共青團和民兵、青年、學生組織及其他社會團體,要發揮各自作用,動員社會各界力量,投身國土綠化事業。人民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為保護森林、綠化祖國作出了重要貢獻,要繼續發揚優良傳統,積極承擔造林綠化任務。要大力加強林業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全民族的生態安全意識。中小學教育要強化相關內容,普及林業和生態知識。新聞媒體要將林業宣傳納入公益性宣傳范圍。

各地區各部門要緊密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認真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動員和組織全國人民,積極投身林業建設的偉大事業,為把我國建設成為山川秀美、生態和諧、可持續發展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而努力奮斗!

新華網 2003年09月11日

㈦ 林業扶持政策

林業新政策:推動現代林業發展的加速器

國家林業局、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印發《林業產業政策要點》。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發布的第一個林業產業政策要點。《要點》在引領、規范和扶持林業產業發展,提高林業產業素質,擴大林業產業規模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具有極高的含金量。

《要點》的出台,是為了貫徹落實中央林業決定,適應現代林業三大體系建設的發展指導思想,並及時把以集體林權制度為主的林業相關改革激發出來的農民、企業和全社會發展林業的積極性,引導好、保護好、發揮好。

建設發達的林業產業體系,是現代林業三大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姚昌恬說,《要點》在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體制背景下反映了林業發展的時代特徵,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環境友好型、資源節約型社會的必然選擇,是現代林業建設的重要舉措和政策保障。《要點》的出台與實施,對於建立公平合理、競爭有序、發展協調的市場環境,加快構建三大體系良性互動、和諧共進的新格局,將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對於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調整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實現興林富民,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木材和林產品的多樣化需求,以及緩解全球資源、能源和生態的矛盾,都具有重要意義。

《要點》堅持了「六項原則」

《林業產業政策要點》是去年初由國家林業局起草,各有關部門大力配合支持完成的。總體結構包括前言,目標和原則,類別劃分,區域發展政策,組織政策,技術政策,扶持政策,服務政策8部分55條。

姚昌恬說,《要點》的目標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實施以生態建設為主的林業發展戰略,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和國家的宏觀調控作用,逐步建立起門類齊全、優質高效、競爭有序、充滿活力的現代林業產業體系,充分發揮林業的多種功能,大力提升林產品的供給能力,最大限度地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林產品與服務的多樣化需求。

《要點》總的原則是,堅持宏觀引導、生態優先、因地制宜、多元化投入、科教興林和對外開放。

《要點》將林業產業劃分為三大類別

《要點》根據林業產業的發展現狀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將林業產業發展類別劃分為鼓勵(扶持)類、限制類、淘汰(禁止)類等類別。」姚昌恬說。

《要點》鼓勵發展的重點領域有21條。分別是:林木種質資源保護、林木良種選育和林木良種基地建設;速生豐產用材林基地建設;珍貴用材樹種和珍稀樹種的培育;名特優新經濟林基地建設;經濟林果品儲運、保鮮、分選、包裝、精深加工和綜合利用技術及現代物流配送產業;花卉和林木種苗產業;林業生物質能源林定向培育與產業化;生物農葯和植物生長劑生產技術及產業化;制葯技術開發和產業化;竹藤基地建設及竹藤新產品生產技術研發;生態旅遊業;野生動植物馴養、繁育利用;木漿造紙業;人造板製造業;林產化工產品精深加工;木材功能性改良、木基復合材料和非木質材料林產品開發及綜合利用;次小薪材、沙生灌木、三剩物的綜合利用和廢舊木質材料、一次性木製品的回收利用;林產品深加工及資源綜合利用的設備製造;森林資源開發與利用國際合作;林業重點生態工程示範區及其配套項目建設;草原圍欄及舍飼圈養、固沙、保水、改土新材料、沙產業;山區基礎設施和林業綜合開發。

《要點》中限制類項目有5個,即以優質林木為原料的一次性木製品和木製包裝的生產和使用以及木竹加工綜合利用率偏低的木竹加工項目,新建單線規模生產能力在5萬立方米/年以下的高中密度纖維板項目,單線規模生產能力在3萬立方米/年以下的木質刨花板項目,新建生產能力在1000噸/年以下的脂松香生產項目。 《要點》淘汰(禁止)類項目包括:加快淘汰並禁止新建未達到國家環保標準的小型人造板企業、直火法等土法生產松香的小企業、濕法生產纖維板及未達到國家質量標準的林產品。嚴格禁止超過生態承載力的旅遊活動和葯材等林產品採集活動。禁止在嚴重缺水地區建設灌溉型造紙林基地。禁止砍伐天然林特別是熱帶雨林、季雨林營造大規模工業原料林基地。 《要點》明確了九大主要扶持政策 針對林業產業發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要點》第一次全面、系統地明確了在財政、金融、稅收等方面扶持林業產業發展的政策。姚昌恬說,《要點》中許多條文有較高的含金量,主要體現在9個方面。

一是嚴格執行國家出台的各類林業稅費減免優惠政策。對企業從事農、林項目的所得,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對以三剩物及次小薪材為原料生產加工的綜合利用產品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對進口種子(苗)、種畜(禽)、魚種(苗) 和種用野生動植物種源免徵進口環節增值稅;免徵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實施企業和單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國家鼓勵投資項目的進口自用設備,除《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鼓勵有條件的林業企業"走出去",並在資金、信貸等方面給予支持。

二是完善並實施國家林業重點龍頭企業扶持政策。凡符合國家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使用方向和使用條件的林業企業予以積極支持,鼓勵國家林業重點龍頭企業利用資本市場籌集擴大再生產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重點龍頭企業在國內資本市場上市。

三是對用於國內建設的速生豐產用材林、珍稀樹種用材林等基地建設,及其森林防火、生物災害防治和林木種質資源保存利用、林木良種選育、繁殖、推廣、使用,都給予積極扶持。

四是改革育林基金管理辦法,合理制定育林基金的徵收標准,逐步將其返還給林業生產經營者,用於發展林業生產,基層林業管理單位因此出現的經費缺口納入財政預算。

五是政策性銀行將積極提供符合林業特點的金融服務,延長林業貸款期限。國家開發銀行對速生豐產用材林和工業原料林基地建設項目,根據南北方林木生長周期不同,貸款年限為12年~20年;珍貴樹種培育根據實際情況而定;經濟林和其他種植業、養殖業和加工業項目,貸款年限為10年~15年。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對林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貸款期限一般為1年~5年,最長為8年;對速生豐產用材林、工業原料林、經濟林和其他種植業、養殖業和加工項目貸款一般為5年,最長為10年,具體貸款期限還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與企業協商確定。

考慮到林木生產周期長,貸款寬限期可適當延長,具體由銀行和企業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商業銀行林業貸款具體貸款期限根據項目實際情況與企業協商確定。

六是研究建立面向林農和林業職工個人的小額貸款和林業小企業貸款扶持機制。適當放寬貸款條件,簡化貸款手續,積極開展包括林權抵押貸款在內的符合林業產業特點的多種信貸模式融資業務。

七是加大貼息扶持力度。中央財政對林業龍頭企業的種植業、養殖業以及林產品加工業貸款項目、各類經濟實體營造的工業原料林貸款項目、山區綜合開發貸款項目、林場(苗圃)和森工企業多種經營貸款項目、林農和林業職工林業資源開發貸款項目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貼息。基本建設貸款中央財政貼息資金對總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速生豐產用材林基地建設和總投資3000萬元以上的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轉產項目給予適當支持。地方應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支持。

八是發揮信用擔保機構作用,探索建立多種形式的林業信貸擔保機制,各級政府應因地制宜支持開展林業擔保工作。

九是積極研究探索建立政府扶持的林業保險機制。

《要點》實現了四大突破 姚昌恬說,《要點》在扶持政策,林業產業發展的內涵、目標、方向,林業產業發展方式,建立和完善林業產業管理新機制方面實現了新的突破。

扶持政策主要包括財政、金融、稅收3個方面。在財政上明確鼓勵有條件的林業企業"走出去",並在資金、信貸等方面給予支持;對符合國家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使用方向和使用條件的林業企業予以積極支持;首次提出探索研究建立林業信託基金制度;建立多種形式的林業擔保機制;建立政府扶持性林業保險機制。在金融政策上,國家開發銀行延長了對林業產業發展的貸款期限和寬限期,並增加對珍貴樹種培育給予扶持;農業發展銀行首次明確對林業龍頭企業予以貸款扶持;配合林權制度改革,首次提出了建立面向林農和林業職工個人的小額貸款扶持機制。在稅收政策方面,將原來各自分散、獨立的相關稅收政策進行全面整合,使國家對林業產業的稅費扶持政策更加明確。

在林業產業發展的內涵、目標、方向上,突出了林業產業自己的特色,體現了現代林業產業的內涵,與傳統的林業產業相比,林業產業發展的目標、任務更加明確,發展的方向更加清晰。

在林業產業發展方式上,明確提出了調整林業產業發展道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建設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型產業,即促進林業產業4個轉變:由低科技含量向高科技含量轉變,結構趨同向突出特色轉變,由傳統的單純木材利用向資源綜合開發轉變,由單一、傳統型企業向聯動、現代型企業轉變。

在建立林業產業管理新機制方面,首次明確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建立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基礎性作用輔之以政府宏觀調控的產業管理新體系,提出了林業產業發展的市場准入機制。

㈧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是2003年( )發布的

是中發[2003]9號文件發布的.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全文如下)
(2003年6月25日)

加強生態建設,維護生態安全,是二十一世紀人類面臨的共同主題,也是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礎。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必須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實現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的協調,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森林是陸地生態系統的主體,林業是一項重要的公益事業和基礎產業,承擔著生態建設和林產品供給的重要任務,做好林業工作意義十分重大。為加快林業發展,實現山川秀美的宏偉目標,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現作出如下決定。

一、加強林業建設是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迫切要求

1.我國林業建設取得了巨大成就。建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對林業工作十分重視,採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地促進了林業發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深入開展,全社會辦林業、全民搞綠化的局面正在形成。「三北」防護林等生態工程建設成效明顯,近幾年實施的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防沙治沙等重點工程進展順利,部分地區的生態狀況明顯改善。森林、濕地和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得到加強。林業產業結構調整取得進展,各類商品林基地建設方興未艾,林產工業得到加強,經濟林、竹藤花卉產業和生態旅遊快速發展,山區綜合開發向縱深推進。森林資源的培育、管護和利用逐漸形成較為完整的組織、法制和工作體系。建國以來,林業累計提供木材50多億立方米,目前全國森林覆蓋率已達到16.55%,人工林面積居世界第一位。林業為國家經濟建設和生態狀況改善作出了重要貢獻,對促進新階段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擴大城鄉就業,增加農民收入,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2.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迫切要求我國林業有一個大轉變。隨著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會對加快林業發展、改善生態狀況的要求越來越迫切,林業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突出。林業不僅要滿足社會對木材等林產品的多樣化需求,更要滿足改善生態狀況、保障國土生態安全的需要,生態需求已成為社會對林業的第一需求。我國林業正處在一個重要的變革和轉折時期,正經歷著由以木材生產為主向以生態建設為主的歷史性轉變。

3.加快林業發展面臨的形勢依然嚴峻。目前我國生態狀況局部改善、整體惡化的趨勢尚未根本扭轉,土地沙化、濕地減少、生物多樣性遭破壞等仍呈加劇趨勢。亂砍濫伐林木、亂墾濫占林地、亂捕濫獵野生動物、亂采濫挖野生植物等現象屢禁不止,森林火災和病蟲害對林業的威脅仍很嚴重。林業管理和經營體制還不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林業產業規模小、科技含量低、結構不合理,木材供需矛盾突出,林業職工和林區群眾的收入增長緩慢,社會事業發展滯後。從整體上講,我國仍然是一個林業資源缺乏的國家,森林資源總量嚴重不足,森林生態系統的整體功能還非常脆弱,與社會需求之間的矛盾日益尖銳,林業改革和發展的任務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繁重。

4.必須把林業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進程中,必須高度重視和加強林業工作,努力使我國林業有一個大的發展。在貫徹可持續發展戰略中,要賦予林業以重要地位;在生態建設中,要賦予林業以首要地位;在西部大開發中,要賦予林業以基礎地位。

二、加快林業發展的指導思想、基本方針和主要任務

5.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十六大精神,確立以生態建設為主的林業可持續發展道路,建立以森林植被為主體、林草結合的國土生態安全體系,建設山川秀美的生態文明社會,大力保護、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實現林業跨越式發展,使林業更好地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

6.基本方針。

--堅持全國動員,全民動手,全社會辦林業。

--堅持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相統一,生態效益優先。

--堅持嚴格保護、積極發展、科學經營、持續利用森林資源。

--堅持政府主導和市場調節相結合,實行林業分類經營和管理。

--堅持尊重自然和經濟規律,因地制宜,喬灌草合理配置,城鄉林業協調發展。

--堅持科教興林。

--堅持依法治林。

7.主要任務。通過管好現有林,擴大新造林,抓好退耕還林,優化林業結構,增加森林資源,增強森林生態系統的整體功能,增加林產品有效供給,增加林業職工和農民收入。力爭到2010年,使我國森林覆蓋率達到19%以上,大江大河流域的水土流失和主要風沙區的沙漠化有所緩解,全國生態狀況整體惡化的趨勢得到初步遏制,林業產業結構趨於合理;到2020年,使森林覆蓋率達到23%以上,重點地區的生態問題基本解決,全國的生態狀況明顯改善,林業產業實力顯著增強;到2050年,使森林覆蓋率達到並穩定在26%以上,基本實現山川秀美,生態狀況步入良性循環,林產品供需矛盾得到緩解,建成比較完備的森林生態體系和比較發達的林業產業體系。

實現上述目標,必須努力保護好天然林、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和古樹名木;努力營造好主要流域、沙地邊緣、沿海地帶的水源涵養林、水土保持林、防風固沙林和堤岸防護林;努力綠化好宜林荒山、地埂田頭、城鄉周圍和道渠兩旁;努力建設好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和花卉等商品林基地;努力發展好森林公園、城市森林和其他遊憩性森林。同時,要加快林業結構調整步伐,提高林業經濟效益;加快林業管理體制和經營機制創新,調動社會各方面發展林業的積極性。

三、抓好重點工程,推動生態建設

8.堅持不懈地搞好林業重點工程建設。要加大力度實施天然林保護工程,嚴格天然林採伐管理,進一步保護、恢復和發展長江上游、黃河上中游地區和東北、內蒙古等地區的天然林資源。認真抓好退耕還林(草)工程,切實落實對退耕農民的有關補償政策,鼓勵結合農業結構調整和特色產業開發,發展有市場、有潛力的後續產業,解決好退耕農民的長遠生計問題。繼續推進「三北」、長江等重點地區的防護林體系工程建設,因地制宜、因害設防,營造各種防護林體系,集中治理好這些地區不同類型的生態災害。切實搞好京津風沙源治理等防沙治沙工程,通過劃定封禁保護區、種樹種草、小流域治理、舍飼圈養、生態移民、合理利用水資源等綜合措施,保護和增加林草植被,盡快使首都及主要風沙區的風沙危害得到有效遏制。高度重視野生動植物保護及自然保護區工程建設,抓緊搶救瀕危珍稀物種,修復典型生態系統,擴大自然保護面積,提高保護水平,切實保護好我國的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資源和生物多樣性。加快建設以速生豐產用材林為主的林業產業基地工程,在條件具備的適宜地區,發展集約林業,加快建設各種用材林和其他商品林基地,增加木材等林產品的有效供給,減輕生態建設壓力。

9.深入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採取多種形式發展社會造林。不斷豐富和完善義務植樹的形式,提高適齡公民履行義務的覆蓋面,提高義務植樹的實際成效。義務植樹要實行屬地管理,農村以鄉鎮為單位、城市以街道為單位,建立健全義務植樹登記制度和考核制度。進一步明確部門和單位綠化的責任范圍,落實分工負責制,並加強監督檢查。綠色通道工程要與道路建設和河渠整治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加快建設。城市綠化要把美化環境與增強生態功能結合起來,逐步提高建設水平。鼓勵軍隊、社會團體、外商造林和群眾造林,形成多主體、多層次、多形式的造林綠化格局。

四、優化林業結構,促進產業發展

10.加快推進林業產業結構升級。適應生態建設和市場需求的變化,推動產業重組,優化資源配置,加快形成以森林資源培育為基礎、以精深加工為帶動、以科技進步為支撐的林業產業發展新格局。鼓勵以集約經營方式,發展原料林、用材林基地。積極發展木材加工業尤其是精深加工業,延長產業鏈,實現多次增值,提高木材綜合利用率。突出發展名特優新經濟林、生態旅遊、竹藤花卉、森林食品、珍貴樹種和葯材培植以及野生動物馴養繁殖等新興產品產業,培育新的林業經濟增長點。充分發揮我國地域遼闊、生物資源和勞動力豐富的優勢,大力發展特色出口林產品。

11.加強對林業產業發展的引導和調控。根據市場需要、資源條件和產業基礎,抓緊編制林業產業發展規劃,制定產業政策,引導產業健康發展,避免低水平重復建設。鼓勵培育名牌產品和龍頭企業,推廣公司帶基地、基地連農戶的經營形式,加快林業產業發展。扶持發展各種專業合作組織,完善社會化服務體系,培育、規范林產品和林業生產要素市場,對農民生產的木材允許產銷直接見面,拓寬農民進入市場的渠道,增強林業產業發展活力。

12.進一步擴大林業對外開放。充分利用國內外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加快林業發展。針對我國林業基礎薄弱、建設任務繁重的情況,要加大引進力度,著力引進資金、資源、良種、技術和管理經驗。努力擴大林業利用外資規模,鼓勵外商投資造林和發展林產品加工業。制定有利於擴大林產品出口的政策,完善林產品出口促進機制,提高我國林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堅持實施「走出去」戰略,加強海外林業開發。積極開展森林認證工作,盡快與國際接軌。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我國種質資源的保護和輸出管理,防止境外有害生物傳入。認真履行有關國際公約,加強生態保護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五、深化林業體制改革,增強林業發展活力

13.進一步完善林業產權制度。這是調動社會各方面造林積極性,促進林業更好更快發展的重要基礎。要依法嚴格保護林權所有者的財產權,維護其合法權益。對權屬明確並已核發林權證的,要切實維護林權證的法律效力;對權屬明確尚未核發林權證的,要盡快核發;對權屬不清或有爭議的,要抓緊明晰或調處,並盡快核發權屬證明。退耕土地還林後,要依法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已經劃定的自留山,由農戶長期無償使用,不得強行收回。自留山上的林木,一律歸農戶所有。對目前仍未造林綠化的,要採取措施限期綠化。

分包到戶的責任山,要保持承包關系穩定。上一輪承包到期後,原承包做法基本合理的,可直接續包;原承包做法經依法認定明顯不合理的,可在完善有關做法的基礎上繼續承包。新一輪的承包,都要簽定書面承包合同,承包期限按有關法律規定執行。對已經續簽承包合同,但不到法定承包期限的,經履行有關手續,可延長至法定期限。農戶不願意繼續承包的,可交回集體經濟組織另行處置。

對目前仍由集體統一經營管理的山林,要區別對待,分類指導,積極探索有效的經營形式。凡群眾比較滿意、經營狀況良好的股份合作林場、聯辦林場等,要繼續保持經營形式的穩定,並不斷完善。對其他集中連片的有林地,可採取「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形式,將產權逐步明晰到個人。對零星分散的有林地,可將林木所有權和林地使用權合理作價後,轉讓給個人經營。對宜林荒山荒地,可直接採取分包到戶、招標、拍賣等形式確定經營主體,也可以由集體統一組織開發後,再以適當方式確定經營主體;對造林難度大的宜林荒山荒地,可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將一定期限的使用權無償轉讓給有能力的單位或個人開發經營,但必須限期綠化。不管採取哪種形式,都要經過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民主決策,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成員享有優先經營權。

14.加快推進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的合理流轉。在明確權屬的基礎上,國家鼓勵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的合理流轉,各種社會主體都可通過承包、租賃、轉讓、拍賣、協商、劃撥等形式參與流轉。當前要重點推動國家和集體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荒沙使用權的流轉。對尚未確定經營者或其經營者一時無力造林的國有宜林荒山荒地荒沙,也可按國家有關規定,提供給附近的部隊、生產建設兵團或其他單位進行植樹造林,所造林木歸造林者所有。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可依法繼承、抵押、擔保、入股和作為合資、合作的出資或條件。積極培育活立木市場,發展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機構,促進林木合理流轉,調動經營者投資開發的積極性。

要規范流轉程序,加強流轉管理。認真做好流轉的各項服務工作,及時辦理權屬變更登記手續,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流轉過程中,要堅決防止出現亂砍濫伐、改變林地用途、改變公益林性質和公有資產流失等現象。要切實加強對流轉後應當用於林業建設資金的監督管理。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流轉的具體辦法,報國務院批准後實施。

15.放手發展非公有制林業。國家鼓勵各種社會主體跨所有制、跨行業、跨地區投資發展林業。凡有能力的農戶、城鎮居民、科技人員、私營企業主、外國投資者、企事業單位和機關團體的幹部職工等,都可單獨或合夥參與林業開發,從事林業建設。要進一步明確非公有制林業的法律地位,切實落實「誰造誰有、合造共有」的政策。統一稅費政策、資源利用政策和投融資政策,為各種林業經營主體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

16.深化重點國有林區和國有林場、苗圃管理體制改革。建立權責利相統一,管資產和管人、管事相結合的森林資源管理體制。按照政企分開的原則,把森林資源管理職能從森工企業中剝離出來,由國有林管理機構代表國家行使,並履行出資人職責,享有所有者權益;把目前由企業承擔的社會管理職能逐步分離出來,轉由政府承擔,使企業真正成為獨立的經營主體,參與市場競爭。國有森工企業要按照專業化協作的原則,進行企業重組,妥善分流安置企業富餘職工。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具體改革方案,報國務院批准後實施。

深化國有林場改革,逐步將其分別界定為生態公益型林場和商品經營型林場,對其內部結構和運營機製作出相應調整。生態公益型林場要以保護和培育森林資源為主要任務,按從事公益事業單位管理,所需資金按行政隸屬關系由同級政府承擔。商品經營型林場和國有苗圃要全面推行企業化管理,按市場機制運作,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在保護和培育森林資源、發揮生態和社會效益的同時,實行靈活多樣的經營形式,積極發展多種經營,最大限度地挖掘生產經營潛力,增強發展活力。切實關心和解決貧困國有林場、苗圃職工生產生活中的困難和問題。加快公有制林業管理體制改革,鼓勵打破行政區域界限,按照自願互利原則,採取聯合、兼並、股份制等形式組建跨地區的林場和苗圃聯合體,實現規模經營,降低經營成本,提高經濟效益。

17.實行林業分類經營管理體制。在充分發揮森林多方面功能的前提下,按照主要用途的不同,將全國林業區分為公益林業和商品林業兩大類,分別採取不同的管理體制、經營機制和政策措施。改革和完善林木限額採伐制度,對公益林業和商品林業採取不同的資源管理辦法。公益林業要按照公益事業進行管理,以政府投資為主,吸引社會力量共同建設;商品林業要按照基礎產業進行管理,主要由市場配置資源,政府給予必要扶持。凡納入公益林管理的森林資源,政府將以多種方式對投資者給予合理補償。要逐步改變現行的造林投入和管理方式,在進一步完善招投標制、報賬制的同時,安排部分造林投資,探索直接收購各種社會主體營造的非國有公益林。公益林建設投資和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按照事權劃分,分別由中央政府和各級地方政府承擔。加快建立公益林業認證體系。

六、加強政策扶持,保障林業長期穩定發展

18.加大政府對林業建設的投入。要把公益林業建設、管理和重大林業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資納入各級政府的財政預算,並予以優先安排。對關系國計民生的重點生態工程建設,國家財政要重點保證;地方規劃的區域性生態工程建設投資,要納入地方財政預算;部門規劃的配套生態工程建設投資,要納入相關工程的總體預算。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分別納入中央和地方財政預算,並逐步增加資金規模。以工代賑、農業綜合開發等財政支農資金,也要適當增加對林業建設的投入。對重點地區速生豐產用材林基地建設和珍貴樹種用材林建設中的森林防火、病蟲害防治和優良種苗的開發推廣等社會性、公益性建設,由國家安排部分投資。逐步規范各項生態工程建設的造林補助標准。隨著重點國有林區改革的逐步深入,有關地方政府要承擔起原來由森工企業承擔的社會事業投入,國家給予必要支持。

19.加強對林業發展的金融支持。國家繼續對林業實行長期限、低利息的信貸扶持政策,具體貸款期限可根據林木的生長周期由銀行和企業協商確定,並視情況給予一定的財政貼息。有關金融機構對個人造林育林,要適當放寬貸款條件,擴大面向農戶和林業職工的小額信貸和聯保貸款。林業經營者可依法以林木抵押申請銀行貸款。鼓勵林業企業上市融資。

20.減輕林業稅費負擔。繼續執行國家已經出台的各項林業稅收優惠政策,並予以規范。按照農村稅費改革的總體要求,逐步取消原木、原竹的農業特產稅。取消對林農和其他林業生產經營者的各種不合理收費。改革育林基金徵收、管理和使用辦法,徵收的育林基金要逐步全部返還給林業生產經營者,基層林業管理單位因此出現的經費缺口由財政解決。

七、強化科教興林,堅持依法治林

21.加強林業科技教育工作。要重視林業科學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高新技術開發,提高林業的科技創新能力。重點研發林木良種選育、條件惡劣地區造林、重大森林病蟲害防治、防沙治沙、森林資源與生態監測、種質資源保存與利用、林農復合經營、林火管理與控制及主要經濟林產品加工轉化等關鍵性技術。抓好林業重點實驗室、野外重點觀測台站、林業科學資料庫和林業信息網路建設。林業重點工程建設與林業技術推廣要同步設計、同步實施、同步驗收。深化林業科技體制改革,國家在扶持基礎性、公益性林業科學研究的同時,積極推動非公益性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走向市場。鼓勵林業科研單位、大專院校和科技人員,通過創辦科技型企業、建立科技示範點、開展科技承包和技術咨詢服務等形式,加快科技成果轉化。要加強林業技術推廣服務體系建設,穩定科技工作隊伍。對林業科學研究、新技術推廣和新產品開發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重獎。完善相關政策,推動林科教、技工貿相結合。積極推進林業標准化工作,建立健全林業質量標准和檢驗檢測體系。不斷加強林業科技領域的國際合作。根據林業建設特點,建立各類林業人才教育和培訓體系。切實加大對林業職工的培訓力度,提高林業建設者的整體素質。

22.加強林業法制建設。加快林業立法工作,抓緊制定天然林保護、濕地保護、國有森林資源經營管理、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流轉、林業建設資金使用管理、林業工程質量監管、林業重點工程建設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並根據新情況對現有法律法規進行修訂。加大林業執法力度,嚴格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管理,嚴厲打擊亂砍濫伐林木、亂墾濫占林地、亂捕濫獵野生動物等違法犯罪行為,嚴禁隨意採挖野生植物。加強林業執法監管體系,充實執法監督力量,改善執法監督條件,提高執法監督隊伍素質。加強林業法制教育和生態道德教育,為執法人員依法辦事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和執法環境。

八、切實加強對林業工作的領導

23.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視林業工作。要充分認識加強林業建設對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做到認識到位,責任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密切配合,支持林業發展。根據加快林業發展的需要,強化林業行政管理體系,加強各級政府的林業行政機構建設。建立完善的林業動態監測體系,整合現有監測資源,對我國的森林資源、土地荒漠化及其他生態變化實行動態監測,定期向社會公布。健全林業推廣和服務體系,鄉鎮林業工作站是對林業生產經營實施組織管理的最基層機構,要充分發揮政策宣傳、資源管護、林政執法、生產組織、科技推廣和社會化服務等職能和作用。林業行業要繼續發揚艱苦奮斗、無私奉獻的精神,為促進林業發展再立新功。

24.堅持並完善林業建設任期目標管理責任制。要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政府在林業建設方面的事權。中央政府領導全國林業工作,主要負責制定林業法規、政策和國家林業發展規劃,指導和協調解決全國性或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重大林業和生態問題,幫助地方加快林業發展。各級地方政府對本地區林業工作全面負責,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是林業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是林業建設的主要責任人。對林業建設的主要指標,實行任期目標管理,嚴格考核、嚴格獎懲,並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監督執行。各級地方黨委組織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要把責任制的落實情況作為幹部政績考核、選拔任用和獎懲的重要依據。國家林業重點工程建設,要堅持規劃落實到省、任務分解到省、資金分配到省、責任明確到省的管理制度。工程建設的進展情況,要定期檢查,定期通報。建立重大毀林案件、違規使用資金案件和工程質量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規定的,要嚴格追究有關領導人的責任。

25.動員全社會力量關心和支持林業工作。各級工會、婦聯、共青團和民兵、青年、學生組織及其他社會團體,要發揮各自作用,動員社會各界力量,投身國土綠化事業。人民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為保護森林、綠化祖國作出了重要貢獻,要繼續發揚優良傳統,積極承擔造林綠化任務。要大力加強林業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全民族的生態安全意識。中小學教育要強化相關內容,普及林業和生態知識。新聞媒體要將林業宣傳納入公益性宣傳范圍。

各地區各部門要緊密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認真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動員和組織全國人民,積極投身林業建設的偉大事業,為把我國建設成為山川秀美、生態和諧、可持續發展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而努力奮斗!

新華網 2003年09月11日

㈨ 急求~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原文

文章出處:中發[2003]9號文件 點擊數:835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提出了林業的「雙屬性」、「雙任務」、以及「三地位」的重要論斷,確定了「三生態」總體戰略思想,明確「三步走」的奮斗目標,實施「六大工程」,推進「五大轉變」,實現林業的跨越式發展。並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林業發展的政策。
「雙屬性」是對我國林業作出一個最基本的判斷,標志著林業既是一項公益事業,又是一項基礎產業。
「雙任務」表明林業不僅要承擔為改善生態面貌、維護生態安全的任務,而且要承擔好滿足社會林產品的需求,促進國民經濟發展的任務。

「三地位」是在貫徹可持續發展中,要賦予林業以重要地位;在生態建設中,要賦予林業以首要地位;在西部開發中,要賦予林業以基礎地位。

「三步走」的林業發展戰略是《決定》按照十年戰略機遇期、建黨一百周年、建國一百周年三個標志性時段,科學的勾畫了我國林業跨越式發展的宏偉藍圖,確定了「分三步走」的戰略步驟。到 2010 年使森林覆蓋率達到 19% 以上,大江大河流域的水土流失和主要風沙區的沙漠化有所緩解,全國生態狀況整體惡化的趨勢得到初步遏制,林業產業結構趨於合理;到 2020 年,使森林覆蓋率達到 23% 以上,重點地區的生態問題基本得到解決,全國的生態狀況明顯改善,林業實力顯著增強,到 2050 年,使森林覆蓋率達到並穩定在 26% 以上,基本實現山川秀美,生態狀況步入良性循環,林產品供需矛盾得到緩解,建成比較完備的森林生態體系和比較發達的林業產業體系。

「一鳥兩翼」新的林業生產力布局。六大工程是鳥的身體是今後林業建設的主戰場,是戰略重點,是帶動林業快速發展的火車頭,對決勝全局起著極其關鍵的作用;義務植樹和社會造林是鳥的雙翼,是我們搞好六大工程,加速國土綠化,實現全社會辦林業的重要基礎。

「六大工程」指的是經全國人大和國務院正式批准列為國家重點工程,並被逐一寫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的林業六大工程。這就是: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退耕還林工程、京津風沙治理工程、三北和長江中下游地區等重點防護林工程、 野生動植物保護及自然保護區建設工程、重點地區速生豐產林用材基地建設工程。

「五大轉變」指的是由以木材生產為主向以生態建設為主的轉變,由以採伐天然林為主向採伐人工林為主的轉變,由毀林開荒向退耕還林的轉變,由無償使用森林生態效益向有償使用森林生態效益的轉變,由部門辦林業向社會辦林業的轉變。

政策保障《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中發 [2003]9 號文件( 2003 年 6 月 25 日 節選): ( 14 )加快推進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權的合理流轉。森林、樹木和林地使用權可依法繼承、抵押、擔保、入股和作為合資、合作的出資或條件。積極培育活立木市場,發展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機構,促進林木合理流轉,調動經營者投資開發的積極性。( 15 )放手發展非公有制林業。國家鼓勵各種社會主體所有制、跨行業、跨地區投資發展林業。凡有能力的農戶、城鎮居民、科技人員、私營企業主、外國投資者、企事業單位和機關團體職工等,都可單獨或合夥參與林業開發,從事林業建設。要進一步明確非公有制林業的法律地位,切實落實「誰造誰有、合造共有」的政策。統一稅費政策、資源利用政策和投融資政策,為各種林業經營主體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 19 )加強對林業發展的金融支持。國家繼續對林業實行長期限、低利息的信貸扶持政策。林業經營者可依法以林木抵押申請銀行貸款。鼓勵林業企業上市融資。( 20 )減輕林業稅費負擔,繼續執行國家已經出台的各項林業稅收政策,並予以規范。按照農村稅費改革的總體要求,逐步取消原木、原竹的農業特產稅 . 取消對林農和其他林業生產經營者的各種不合理收費。改革育林基金徵收、管理和使用方法,徵收的育林基金要逐步全部返還給林業生產經營者,基層林業管理單位因此出現的經費缺口由財政解決。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

原則、法規

一、 穩定土地承包關系和允許土地使用權合理流轉的原則

穩定和完善土地承包關系,是黨在農村政策的基石,是保障農民權益、促進農業發展、保持農村穩定的制度基礎。在穩定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基礎上,允許土地使用權合理流轉。這是農業發展的客觀要求,符合黨的一貫政策。穩定土地承包關系是前提,土地使用權流轉必須在土地承包關系穩定的基礎上進行。

二、 土地使用權流轉必須堅持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

土地流轉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央的政策進行。在承包期內,村集體經濟組織無權單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也不能以少數服從多數的辦法,強迫農戶放棄承包權和改變承包合同。不準收回農戶的承包地搞招標承包,不準將農戶的承包地收回抵頂欠款,不準借土地流轉改變土地所有權和農業用途。流轉期限不得超過農戶承包土地的剩餘承包期。 土地流轉的主體是農戶,土地使用權流轉必須建立在農戶自願的基礎上。在承包期內,農戶對承包地有自主的使用收益權和流轉權,有權依法自主決定承包地是否流轉和流轉的形式。這是農民擁有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權的具體體現。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農戶流轉土地,也不得阻礙農戶依法流轉土地。由鄉政府或村級組織出面租賃農戶的承包地,再進行轉租或發包的"反租倒包",不符合家庭承包經營制度,應予制止。 農戶的土地收益,包括承包土地直接經營的收益,也包括流轉土地的收益。土地使用權的流轉應當是有償的。土地流轉的轉包費、轉讓費和租金等,應由農戶與受讓方或承租方協商確定,流轉的收益應歸於農戶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繳。

三、關於企事業單位和城鎮居民租賃農戶承包地的規定

工商企業投資開發農業,應當主要從事產前、產後服務和"四荒"資源開發,採取公司加農戶和訂單農業的方式,帶動農戶發展產業化經營。農業產業化經營如果隨意到農村租賃和經營農戶承包地,隱患很多,甚至可能造成土地兼並,使農民成為新的雇農或淪為無業遊民,危及整個社會穩定。

四、地方各級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在土地流轉中的職責

地方各級政府的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確實履行職責,做好農村土地流轉的指導和管理工作。要加強對農村土地流轉情況的調查研究,掌握動態;指導農村土地流轉合同的訂立,及時辦理因土地流轉引起的合同變更、解除、重訂、以及合同簽證;建立流轉合同檔案,妥善調解和處理土地流轉糾紛。

五、關於發展民營速生林的優勢所在

發展林果業及其相關產業是群眾穩定脫貧的希望所在。民營克服了"就林論林"的傳統林業的嚴重缺陷,通過對土地和森林資源的有效管理和合理利用,實施農林復合經營,變潛在的資源優勢為現實的經濟優勢,使群眾通過發展適銷對路林果業,達到農民增收,農業增效和環境改善的理想效果。 隨著各項政策的落實,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能夠得到有效保護。從長遠看,投資回報率較穩定,風險小。三倍體毛白楊,是經國家經貿委鑒定為"國內領先、國際先進",集生態、社會經濟效益為一體的高科技成果,國家"九五"期間重點推廣的樹木良種,具有生長快、材質好、適應性強、分布廣、經濟效益高等優點。所以大力發展毛白楊,是我省一項跨世紀的生態經濟工程。

六、關於依法營林

鼓勵制漿造紙企業跨地區、跨部門、跨所有制建立造紙林基地。 造紙林基地建設貸款納入國家政策性銀行貸款范圍,根據林業特點確定有關信貸政策,可適當延長貸款期限和放寬限期,並允許以林地、林木資源作抵押。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主管部門在編制本地區的年度木材生產計劃中,可將造紙林基地實行計劃單列,對造紙林基地撫育間伐的採伐指標實行單報單批,各地區在執行年森林採伐限額、年度木材生產計劃中,要確保造紙林基地木材採伐指標的落實。造紙林基地生產的木材,要定向用於制漿造紙。 在林業政策方面,首先應明晰產權,責任到戶。要按照"誰造誰有、誰經營誰收益"的原則,針對林業生產周期長、受益慢的特點,進一步延長林地使用年限,允許繼承、轉讓、抵押、租賃和進入二級市場流轉。其次,要放寬採伐限制。盤活林地資產。只有放寬採伐限制,給經營者以充分合理的自主權、自決權,才能真正體現責任、權利和利益的統一,喚起經營者的主人翁意識;才能使營林者的物質和勞動投入能夠得到相應的回報,有利於擴大再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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