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進一步發揮人大代表作用的建議和對策
(一)引入競爭機制,進一步完善選舉制度 選舉是公正的天平、民主的試金石。當前選舉實踐中選舉人和被選舉人參選積極性不高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缺乏競選機制。 首先,要提高直接選舉的競爭性和公開性,積極探索在差額選舉的條件下堅持黨管幹部原則,發揚民主,落實選舉人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讓更多高素質的候選人能夠脫穎而出,成為人大代表。在代表候選人的提名推薦方式上,要減少派選代表候選人,除黨委有意圖安排作為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工作需要應選為人大代表的主要領導外,不應再向選區或選舉單位推薦代表候選人。充分調動選民提名推薦候選人的積極性,增加選民直接提名推薦代表候選人人數,充分尊重選民的權利和意願,把選民提名推薦的群眾真心信賴擁護、敢於為民直言、事業心責任感強、法律意識和文化素質較高、能夠真正代表人民利益的人交選民醞釀協商,接受選民挑選。增強候選人的透明度,鼓勵選民「毛遂自薦」,允許候選人自我介紹,發表演講,充分表達自己的意願,回答選民提出的問題,變「要我當代表」為「我要當代表」,真正讓選民知人、知名、知情,按自己的意願投下「稱心票」,選出「意中人」。 其次,要擴大直選范圍。根據我國國情,實行全面的直選是不現實的,但可以在條件成熟的地方直選,逐步擴大直選范圍。使選民與代表之間真正建立起直接的、牢固的權利和義務、責任和監督的關系,充分調動選民和代表的參政熱情,上述的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同時在選舉中引入競爭機制,實行競選,讓候選人在公開、公正的競爭中以正當的方式充分展示自己的政治主張和綜合素質,在此基礎上產生能夠真正代表選民利益和意志,又具有較高的從事人大工作熱情和較強政治、文化和業務素質的人大代表。 (二)優化代表結構,全面提升人大代表的素質 注意改善代表隊伍中官員、黨員代表多,工人、農民、知識分子代表少的現狀,全面優化代表結構,不搞「戴帽」下指標。一是優化代表職業結構,增加工農生產戰線和新的社會階層代表的比例。二是優化代表知識結構,增加法律、經濟、文化、教育、科技等方面專業人才在代表中的比例。三是優化代表年齡結構,代表隊伍中既要有經驗豐富的老同志,又要吸收熱愛人大工作、年富力強的年輕同志,保留一定比例素質較高、參政議政能力較強的上屆代表,使代表隊伍形成梯次,保持人大工作的連續性和穩定性。要堅持從政治素質、文化素質、能力素質、道德素質、身體素質抓起,使代表具備相應的文化程度,有一定的書寫和語言表達、闡述問題的能力;具備較強參政議政督政和社會活動能力,優良作風,公道正派,為民代言,替民辦事。只有這樣,代表的整體結構才能得到優化,人民代表大會的決策水平和工作效率才能得以提高,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才能真正發揮作用。 (三)加大宣傳引導,大力打造良好的代表履職環境 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作為地方人大的常設機關,必須切實履行職責,組織人大代表開展政治理論、法律知識和人大工作基本知識的學習,進一步加強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人大代表性質、地位、作用的宣傳教育。加強對代表依法執行職務的先進事跡的宣傳,不斷提高全社會特別是各級國家機關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對人大代表法律地位和作用的認識,提高貫徹落實《代表法》的自覺性,為代表執行代表職務提供必要的時間、物質、經濟保障。 (四)完善監督機制,切實提高代表接受監督和選民主動監督的意識 一是加強培訓,通過人大制度和有關法律的宣傳,使選民認識到代表是選民的利益和意志的代表者,知道選民與代表是產生被產生、監督被監督、代表被代表的關系,讓代表知道自己該做什麼,讓選民知道該監督代表什麼。二是對代表不作為以及承擔責任上應作明確的法律規定,增強代表履職的緊迫感和危機感,激發代表自覺履職的內在動力。三是對監督代表的形式、手段、程序等應作明確的法律規定,增強代表履行職責的外部約束力,解決好怎樣監督的問題。四是對代表堅持動態管理,實行優勝劣汰,暢通代表「出口」,保持代表工作的生機與活力。五是要建立代表履職獎懲機制,通過代表定期向選民報告履職情況、選民對代表考評和對履職優秀代表的進行獎勵等形式,克服代表中存在的不作為現象,解決干多干少一個樣,干與不幹一個樣的問題。 (五)減少代表數量,逐步推進代表參政議政專職化 隨著依法治國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和發展,人民群眾的物質生活不斷滿足,人們追求民主權利的要求不斷提升,在國家權力機關中僅靠少數專職人員進行工作,遠遠不能適應權力機關所肩負的重任。所以,我認為適當減少各級人大代表數量,逐步實行代表專職化,是人大制度牽一發而動全身的改革。這不但有利於提高人大工作效率,而且還有利於培養和造就一大批具有高度政治責任感和人大工作能力出色的代表,讓他們安心、專心幹事。如是,人大代表素質必將提高,人大代錶行使國家權力管理國家事務的職能必將更好發揮,代表大會制度的政治優勢和作用必將煥發出新的更大活力
❷ 聚焦中國汽車產業升級發展 人大代表尹同躍兩會議案建議全解讀
5月22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在北京召開。全國人大代表、奇瑞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尹同躍聚焦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汽車新標准建設以及中國方案智能網聯汽車操作系統發展等議題,共提出《取消NEV正積分結轉限制》、《加速制定商用車積分管理辦法》、《制定新能源汽車核心零部件再製造再利用政策》、《加強全球汽車標准體系研究及中國汽車新標准建設》和《大力推動發展中國方案智能網聯汽車操作系統》五項議案建議,希望能夠解決中國汽車產業協調發展與全球化發展過程中所遇到的突出問題,促進中國汽車產業升級發展。
全國人大代表 奇瑞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尹同躍
一、取消NEV正積分結轉限制,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
《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辦法》規定新能源正積分不可結轉,在新起草的《辦法》修正案中,擬規定NEV正積分可結轉,但設置了僅可結轉三年,每次結轉按50%扣減積分數量和可結轉的前置條件等方面的限制。這對於傳統車企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積極性會造成一定影響。
因此,尹同躍建議取消對NEV正積分結轉的相關條件限制,以提高傳統汽車企業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積極性。
二、新能源汽車核心零部件再製造再利用,發展循環經濟
當前,新能源汽車大約三年就有非常大的技術突破,實際行駛壽命15萬公里就面臨著淘汰與報廢,而其基礎核心零部件系統,如電驅動、電機、電池、鋁基車骨架等,仍具有很高的重復再使用價值。
在此背景下,尹同躍建議:
一是國家推動新能源汽車基礎高價值零部件延長在役壽命工程,將再製造歸入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
二是出台政策允許整車製造企業回收低續航新能源汽車,經升級改造後視同新車銷售;
三是允許回收鋁合金及復合材料車身以及電池、電機、電控等新能源汽車三電系統,納入再製造再回收體系。
奇瑞新能源汽車小螞蟻解剖車
新能源汽車的核心零部件中,擁有大量鋁、鋼等國際重要資源材料,通過再製造、再利用,不僅可以做到資源的回收利用,又可以減少能源消耗和環境污染。資源的節約,也可以有效的降低中國對重要國際資源的消耗,並降低國際資源價格波動對我國經濟造成的不利影響。另外,通過汽車核心零部件的再製造、再利用,還能使製造企業有能力投入更多精力進行新產品研發和設計,形成良性循環,對推動我國製造業的產業結構調整、產品更新換代、技術進步十分有利。
三、建立中國汽車新標准,助力打造汽車強國
標准之爭被經濟學家稱作「贏者通吃」,誰把握住了標准,往往就把握住了產業,把握住了市場競爭主動權。中國汽車企業要想成為全球化品牌,就必須破解歐美等汽車產業發達國家的市場技術壁壘和嚴苛的各種汽車標准法規。
因此,尹同躍建議國家統籌針對全球尤其是歐美發達國家汽車標准體系與共性技術壁壘進行研究,建立中國汽車的技術新標准,助力中國汽車核心技術實力的進一步突破、升級,促進中國汽車產業的全球化發展。
三流企業(國家)做產品,二流企業(國家)做品牌,一流企業(國家)做標准。通過建立中國汽車的技術新標准,有利於我國汽車核心技術實力的進一步突破、升級,促進中國汽車工業的全球化發展,推動中國從汽車大國向汽車強國邁進。
四、大力推動發展中國方案智能網聯汽車操作系統,保障產業安全
當前,全球汽車產業正在經歷以「電動化、智能化、網聯化、共享化」為特徵的「新四化」技術革命和行業變革。隨著新一代能源技術、信息通訊技術、人工智慧技術、大數據技術等與汽車加速融合,智能網聯汽車正在成為全球技術變革和科技創新的競爭制高點。在此背景下,尹同躍建議:
一是凝聚共識,協同推進。以智能網聯操作系統頂層設計為指引,國家級創新中心組織各方共同組建市場化運營創新主體,以行業需求為牽引,聚集交叉行業人才,發力融合創新領域並加快輸出市場競爭力產品。匯聚政府部門、重點企業、研究機構、行業組織等多方力量,積極支持和推動市場化運營創新主體,促進產品和成果快速產業化。
二是經費投入,專項資金支持研發。設立國家專項經費,支持中國方案智能網聯汽車操作系統產業化。包括給予資金補助、稅收減免、低息貸款等措施鼓勵企業進行自主可控智能網聯操作系統的研發工作。
三是政策支持,推動產業應用生態。依託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政策與標准指導,在中國智能網聯汽車行業內形成操作系統發展戰略、標准體系等共識,推動智能網聯汽車操作系統規模化產業應用,加快更新迭代,豐富應用生態。
奇瑞「雄獅智雲」智能網聯系統
智能網聯汽車操作系統是智能網聯汽車的基礎共性關鍵軟體集合,是國家汽車產業的重大戰略需求,是解決國家「卡脖子」重大戰略問題的核心關鍵。操作系統不僅是智能網聯汽車硬體資源管理核心和應用軟體運行的基礎平台,同時也是海量數據的融合平台。智能網聯汽車操作系統一方面提供了行業統一基礎平台,各汽車廠商在基礎平台上進行定製開發,在市場中保持差異化競爭優勢;另一方面掌握自主知識產權,擺脫國際壟斷企業控制,避免技術封鎖或後門風險事故。掌握自主可控的操作系統,既有利於保護產業安全,又可以提高我國整車產品的市場競爭力。
五、制定商用車積分管理辦法,促進汽車產業協調發展
當前,中國對於碳排放較大的商用車尚未制定積分管理政策。因此,尹同躍建議打通乘用車和商用車的積分,將輕型商用車(N1類)與乘用車雙積分管理辦法(基本為M1類車)相融合,統籌制定為輕型汽車雙積分管理辦法。
商用車是中國在汽車行業的傳統優勢領域,將輕型商用車和乘用車雙積分管理辦法相融合,將有利於促進汽車產業協調發展,提高中國汽車企業的地位,為在對外合資合作中爭取更多中國利益創造條件。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❸ 怎樣寫人大議案和建議
人大代表怎樣寫建議
人大代表在會議期間,一般要提議案或代表建議批評意見。
對於議案,要求比較嚴格,一般地說,形成一個議案要具備三個條件:
1、從提出議案的主體來說,要具備提議案的法定資格或符合法定的代表聯名人數。縣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10人以上聯名可以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屬於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職權范圍內的議案。
2、從議案的內容來說,所提議案的內容必須屬於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職權范圍內。
3、從議案提出的時間來看,所提議案必須符合法定時間要求。
以上三個條件,是對議案的最基本要求,工作中習慣稱為「硬體」。此外,對於議案還要有書寫格式上的要求,即每個議案要有案由、案據和方案,不能光列一個題目,提一個要求。
對於代表建議批評意見,則沒有嚴格規定,只是要求言之有物即可。
國家最高權力機關或立法機關開會時列入議程、交付審議的有關國家和地方性重大事項的建議和方案。包括法律案、預算案、對內閣的不信任案、彈-劾案等。英國還將議案分為公議案、私議案和混合議案3種。凡涉及全國各地並與政府政策有關的議案為公議案。涉及地方當局、某些團體、集團或某些個人的權力或利益的議案為私議案。兼有公私兩種議案特點的議案為混合議案。
議案,在人大《辦法》中給的定義是:「適用於根據法定程序,有關機構向人大及其常委會提請審議的事項」;在行政《辦法》中給的定義是:「適用於各級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請審議事項」。這兩個議案定義有一個共同特點:都是圍繞人大這個中心進行行文的文種。所不同的是,人大議案的行文主體是多元化的,適用范圍廣泛;行政議案的行文主體只政府一家,適用范圍單一。(節選自《應用寫作》雜志2005年第3期,《試析議案的適用范圍及寫作要求》)
議案須經過議案的提出、初步審議、正式辯論、修正、表決、通過和公布等過程。議案一般由享有提案權的機關或個人提出,所提內容必須是屬於議事機關職權范圍內的事項。在西方國家,內閣或議員提出議案後,由議長安排和掌握議程。凡不符合議程的發言,議長有權制止,違反議程的決議無效。重要議案(主要是法律案)須經過「三讀」。「三讀」後由議院正式表決,以決定其是否成立。在中國,除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常務委員會和本級人民政府可以直接提出議案外,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也可以提出議案。議案提出後,由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提請人民代表大會討論,或交付議案審查委員會審查後提請人民代表大會討論,然後作出決定。
議案具有如下特點:
1 . 制發機關的法定性. 議案的制發機關只能是各級人民政府, 政府的職能部門無權制發.
2. 內容的特定性. 人民政府所提議案的內容,必須屬於該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務委員會職權范圍內的有關事項.
3. 時效的規定性. 各級人民政府的議案, 應當而且必須在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舉行會議規定的限期前提出, 否則不能列為議案. 超過期限提交的議案一般改作"建議"處理, 或移交下次人大會議處理. 提交大會審議的議案, 必須限期審議 表決 或提出處理意見.
4. 行文的定向性. 議案只能由各級人民政府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行文,不能向其他部門 單位行文. 主送機關也只有一個.
❹ 人大代表建議怎麼寫
人大代表應密切聯系人民群眾,深入了解社情民意,了解當前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徵集全國和省兩級人民代表大會的議案、建議案,向國家機關部門反映人民呼聲,提出意見和建議。代表議案應當有案由、案據和方案。案由應當明確清楚,案據應當充分合理,方案應當具體可行。
議案要求:
(1)一件議案中只能就一個問題提出案由、案據和方案
(2)議案的書寫要工整,字跡要清楚
(3)參加聯名提出議案的每位代表,都要親自簽名
(4)案由:提出議案的背景原因、意義
案據:提出議案的資料依據(數字化、具體化、科學性)
方案:提出解決議案的措施(可操作性、針對性)
附: 關於加大力度促進農民工就業的議案(或建議)
(案由)受金融危機影響,沿海地區的外貿企業遇到困難,造成相當一部分農民工失去就業崗位。農民工就業工作直接關系著農民增收,關系著社會安定,關系著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
(案據)目前我國約有1.3億農民工離開本鄉鎮外出就業。根據農業部不久前對我國農民工輸出較多的15個省150個村進行的抽樣調查,到今年春節前,返鄉的農民工約佔38.5%。其中有60.4%的農民工仍保留自己的工作,節後將正常回去上班,剩下39.6%的人則失去工作或者還沒有找到工作就返鄉了。預計今年有2500萬農民工將面臨就業壓力,佔1.3億外出就業農民工總量的15.3%。
(方案)因此,我提議:
一、要加大對勞動力轉移培訓的投入。農村是勞動力的源泉,有相應技能就有相應保障,建議政府召開專門會議,動員全社會力量增加對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和創業能力培訓的投入力度,建議從地方教育附加費中也安排一定的經費,用於支持勞動力轉移培訓計劃的實施,千方百計提高勞動力技能素質和創業能力。等
❺ 運用人大代表的知識請你為提高議案質量提幾條合理化建議
人大代表如何提出高質量的議案和建議
一、提高代表素質,是提出高質量的議案、建議的必備條件。
要通過集中學習、專題講座、經驗交流等形式加強對代表的思想政治教育,使他們明確自己的權利和義務,提高對議案、建議及其辦理工作的重要性、嚴肅性的認識,增強工作的主動性。要加強對法律法規、議案和建議知識的專題培訓,讓代表熟悉議案、建議方面的有關規定、提出的條件和要求,使所提議案、建議符合法律規定,符合科學性、規范性。要完善制約、激勵機制,通過建立代表履職檔案,評選優秀代表、議案和建議等措施,激發他們的內動力,從而提出高質量的議案和建議。
二、深入調研,是代表提出高質量議案、建議的關鍵環節。
代表參與管理國家事務,涉及到社會生活各個方面,只有深入調研,才能提出高質量的議案和建議。在調研中要把握好三個環節:—是選好課題。要圍繞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中的突出問題、民主法制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人民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調研。二是深入調研。要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廣泛聽取不同意見,掌握翔實的第一手材料。三是精心整理。要對佔有的材料進行去粗求精、去偽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裡的處理,從而提出案由准確、案據充分、方案可行的議案和建議。
三、暢通知情知政渠道、提供良好服務,是代表提出高質量議案、建議的重要前提。
要建立和完善公示、通報、聽政、列席人大常委會、信息反饋等一系列制度,暢通代表的知情知政渠道。同時努力提供服務保障,健全小組活動制度,組織好視察、聽取匯報、評議部門工作等活動,讓代表在實踐中獲取經驗,增長才幹。
❻ 為什麼說人大建議促進交通大發展
1、交通會促進人與人,企業與企業之間的交流,縮短時間成本,交流更加方便。
2、交通發展會促進地域之間物產的流動,促使經濟更加繁榮。
3、未來互聯網經濟,物流是至關重要的一環。
❼ 人大的議案,提案 ,和建議有什麼不同
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都履行職責,圍繞本地發展提出相關的議案和提案,人大回的叫議答案(大會主席團確定的)、意見、建議、批評,政協的叫提案。這些議案提案最後都是交給政府辦理。這裡面人大的重量較大,因為人大代表的范圍較廣,各個領域,最基層人員都有,如領到,幹部,工人,民工,農民等,他們提出的意見建議也是密切聯系廣大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生活等,政府也必須慎重考慮,重點解決的,而且人大在政府上面進行監督督促。政協排在政府下面也提一些建議性的提案,所提的問題也牽涉到商業、農業、宗教和民生等領域,政府也得認真研究進行部署安排解決的。提案分兩個,重點提案和提案,重點提案時必須解決的,所以立案時政協要深刻研究,是否符合政策,能否解決,然後在確定重點提案,如果不符合政策的提案不能立為重點提案。
❽ 從政府和人大角度為促進我國體育產業的發展提出幾條合理的建議
一、政府措施
(一)大力吸引社會投資。
鼓勵社會資本進入體育產業領域,建設體育設施,開發體育產品,提供體育服務。進一步拓寬體育產業投融資渠道,支持符合條件的體育產品、服務等企業上市,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和中小企業私募債等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基礎上積極開發新產品,開拓新業務,增加適合中小微體育企業的信貸品種。支持擴大對外開放,鼓勵境外資本投資體育產業。推廣和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多種模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體育產業發展。政府引導,設立由社會資本籌資的體育產業投資基金。有條件的地方可設立體育發展專項資金,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社會組織給予項目補助、貸款貼息和獎勵。鼓勵保險公司圍繞健身休閑、競賽表演、場館服務、戶外運動等需求推出多樣化保險產品。
(二)完善健身消費政策。
各級政府要將全民健身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並保持與國民經濟增長相適應。要加大投入,安排投資支持體育設施建設。要安排一定比例體育彩票公益金等財政資金,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積極支持群眾健身消費,鼓勵公共體育設施免費或低收費開放,引導經營主體提供公益性群眾體育健身服務。鼓勵引導企事業單位、學校、個人購買運動傷害類保險。進一步研究鼓勵群眾健身消費的優惠政策。
(三)完善稅費價格政策。
充分考慮體育產業特點,將體育服務、用品製造等內容及其支撐技術納入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對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體育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提供體育服務的社會組織,經認定取得非營利組織企業所得稅免稅優惠資格的,依法享受相關優惠政策。體育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支出,符合稅法規定的可在稅前扣除。落實符合條件的體育企業創意和設計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落實企業從事文化體育業按3%的稅率計征營業稅。鼓勵企業捐贈體育服裝、器材裝備,支持貧困和農村地區體育事業發展,對符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條件向體育事業的捐贈,按照相關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體育場館自用的房產和土地,可享受有關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體育場館等健身場所的水、電、氣、熱價格按不高於一般工業標准執行。
(四)完善規劃布局與土地政策。
各地要將體育設施用地納入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合理安排用地需求。新建居住區和社區要按相關標准規范配套群眾健身相關設施,按室內人均建築面積不低於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於0.3平方米執行,並與住宅區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凡老城區與已建成居住區無群眾健身設施的,或現有設施沒有達到規劃建設指標要求的,要通過改造等多種方式予以完善。充分利用郊野公園、城市公園、公共綠地及城市空置場所等建設群眾體育設施。鼓勵基層社區文化體育設施共建共享。在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區中支持企業、單位利用原劃撥方式取得的存量房產和建設用地興辦體育設施,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非營利性體育設施項目可繼續以劃撥方式使用土地;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經營性體育設施項目,連續經營一年以上的可採取協議出讓方式辦理用地手續。
(五)完善人才培養和就業政策。
鼓勵有條件的高等院校設立體育產業專業,重點培養體育經營管理、創意設計、科研、中介等專業人才。鼓勵多方投入,開展各類職業教育和培訓,加強校企合作,多渠道培養復合型體育產業人才,支持退役運動員接受再就業培訓。加強體育產業人才培養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加強體育產業理論研究,建立體育產業研究智庫。完善政府、用人單位和社會互為補充的多層次人才獎勵體系,對創意設計、自主研發、經營管理等人才進行獎勵和資助。加強創業孵化,研究對創新創業人才的扶持政策。鼓勵退役運動員從事體育產業工作。鼓勵街道、社區聘用體育專業人才從事群眾健身指導工作。
(六)完善無形資產開發保護和創新驅動政策。
通過冠名、合作、贊助、廣告、特許經營等形式,加強對體育組織、體育場館、體育賽事和活動名稱、標志等無形資產的開發,提升無形資產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水平。加強體育品牌建設,推動體育企業實施商標戰略,開發科技含量高、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體育產品,提高產品附加值,提升市場競爭力。促進體育衍生品創意和設計開發,推進相關產業發展。充分利用現有科技資源,健全體育產業領域科研平台體系,加強企業研發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建設。支持企業聯合高等學校、科研機構建立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建設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支持符合條件的體育企業牽頭承擔各類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科研項目。完善體育技術成果轉化機制,加強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
(七)優化市場環境。
研究建立體育產業資源交易平台,創新市場運行機制,推進賽事舉辦權、賽事轉播權、運動員轉會權、無形資產開發等具備交易條件的資源公平、公正、公開流轉。按市場原則確立體育賽事轉播收益分配機制,促進多方參與主體共同發展。放寬賽事轉播許可權制,除奧運會、亞運會、世界盃足球賽外的其他國內外各類體育賽事,各電視台可直接購買或轉讓。加強安保服務管理,完善體育賽事和活動安保服務標准,積極推進安保服務社會化,進一步促進公平競爭,降低賽事和活動成本。
二、人大監督
(一)健全工作機制。
推動各地將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納入人大立法重要議事日程,建立發展改革、體育等多部門合作的體育產業發展工作協調機制。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密切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分析體育產業發展情況和問題,研究推進體育產業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認真落實體育產業發展相關任務要求。選擇有特點有代表性的項目和區域,建立聯系點機制,跟蹤產業發展情況,總結推廣成功經驗和做法。
(二)加強行業管理。
完善體育產業相關法律法規,加快推動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清理和廢除不符合改革要求的法規和制度。完善體育及相關產業分類標准和統計制度。建立評價與監測機制,發布體育產業研究報告。大力推進體育產業標准化工作,提高我國體育產業標准化水平。加強體育產業國際合作與交流。充實體育產業工作力量。加強體育組織、體育企業、從業人員的誠信建設,加強賽風賽紀建設。
(三)加強督查落實。
各級人大部門要結合實際情況,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意見和配套文件。要針對發展改革委、體育總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落實本意見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跟蹤分析。
❾ 區人大代表的好的提案與建議有哪些
第一個問題:什麼是人大代表的提議案權?
議案是也就是我們平常說的代表議案,即人大代表討論解決某一問題的辦法、措施、意見和方案。
人民代表的提議案權就是人大代表具有依法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屬於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職權范圍內的議事原案的權利。依法提出議案是代表的一項重要工作,也是代表的一項重要權利。從實質上看,人大代表提議案如同審議政府工作報告一樣,既是發表自己政見的過程,也是衡量一個代表的議政水平高低,參與管理國家事務能力大小的重要標尺。
「憲法」、「地方組織法」和「代表法」對人大代表提出議案和建議、批評、意見的權利的規定。
《憲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分別提出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職權范圍內的議案。」雖然《憲法》在對全國人大代表依法提出議案的權利作明確規定之時尚未對地方各級人大代表提出議案的權利作規定。但《地方組織法》卻依據《憲法》原則彌補了這一點。
如《地方組織法》第十八條第二款就明確規定:「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十人以上聯名,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五人以上聯名,可以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屬於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職權范圍內的議案。」此外,《地方組織法》第十九條還對縣以上各級人大代表向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提出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的情況也作了明確規定。
而《代表法》第九條和第十八條則對全國各級人大代表依法向本級人大提出議案和向本級人大提出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的權利作了同樣明確的規定。
從上述可見,我們作出這樣的回答:由於法律規定了人大代表提出議案和建議是「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提出的,所以我們把人大代表提議案和建議的權利稱之為「人大代表的提議案權」。
第二個問題:議案的形成要具備哪些條件?
一般的說,形成一個議案要具備三個條件:
1、從提出議案的主體來說,要具備提議案的法定資格或符合法定的代表聯名人數。這里所說的法定資格是指必須是人大代表。
符合法定的代表聯名人數是指縣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10人以上聯名、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5人以上聯名,也可以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屬於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職權范圍內的議案。
2、從議案的內容來說,所提議案的內容必須屬於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職權范圍內。必須符合法律關於各級人大職權的規定,否則就不能列為議案。議案一經會議審議通過,即具有法律效力。
那麼,怎麼理解人大代表議案的內容「必須屬於本級人大的職權范圍」這句話?通過查資料上看,人大代表議案范圍的內容主要有以下四點:
(1)、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規的事項。
(2)、聽取和審議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各項議案和報告的事項。
(3)、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本行政區域內的重大事項。
(4)、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事項。
如果屬於政府工作方面的事情,則不應該以議案的形式去提出,而要用建議、批評和意見形式去提出。實踐中,由於「屬於人民代表大會職權范圍內」的內容不易把握,因而每年召開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上,都有數量相當多的議案實際上是屬於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因此,每次大會上經過大會主席團討論通過,都要把人大代表提出的很多議案轉為建議、批評和意見去處理。例如:朝陽區今年2月份召開的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代表聯名提出19件議案,最後經議案審議委員會審議後,只有4件被列為議案,其餘15件均轉為建議。我鄉今年召開的人大三次會上,代表提出議案5件,經議案審議委員會審議後,均全都轉為建議。
3、從議案提出的時間來看,所提議案必須符合法定時間要求。雖然全國人大議事規則第二十一條規定,議案可以在大會舉行前提出,但實踐中絕大多數是在大會期間並在大會主席團規定的議案截止時間前提出的。如果在大會主席團規定的議案截止時間後提出的議案就要當做建議、批評和意見來處理。
以上三個條件,是對議案的最基本要求,工作中習慣稱為硬體。
第三個問題:如何提出議案和寫議案?
議案的提出。
根據代表法的規定,代表提出議案,應是代表依法履行職權的一項重要形式。代表在履行議案提出的這項職權時,應做到以下幾點:
一是要積極參加當地人大常委會組織的代表的視察活動和調研活動,並結合自身平時的調查,注意廣泛收集提議案的素材。(當代表的調研活動是貫穿於整個代表任期內的,不是為了開會才突擊一下)。
二是代表撰寫議案前應認真學習有關法律和文件,了解國家的有關法律規定和方針政策,以便於使自己所提議案具有法律和政策依據,能為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或「一府兩院」所參考和採納。(因為如果不加強學習,不注重吸收新的信息,也就寫不好有使用價值的議案)。舉例:白蘇玲的議案①19個議案中被選中的4個議案之一②提出案由、案據和方案的大體內容③作為領銜人,有16名代表聯名簽字
議案的寫法。(參看議案表)
所以在撰寫代表團或代表聯名提出的議案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要一事一案。一個議案只就一個問題提出案由、案據和方案,不要把幾個問題放在一個議案中提出。以免造成人大會議召開時大會議案審查委員會在審議中的困難。
2、要使用大會印發的議案專用紙。
3、參加聯名提出議案的代表,要親筆簽名,並填寫清楚代表證號、郵政編碼和通訊地址。在同一提案中,代表不能重復簽名。議案由誰領銜,請提出議案的代表自己商定。以代表團名義提出的議案,需要由代表團全體會議的過半數通過,並由代表團負責人簽名。
4、書寫要工整,字跡要清楚可認,以保證大會秘書處按照程序及時處理。(現在電腦列印普及了,最好用電腦打字打在上面,或打好後附在議案紙後)。
第四個問題:議案的處理有哪些程序?
根據法律規定,人民代表大會期間,代表團或代表聯名提出的議案,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決定是否列入大會議程,或者先交有關的專門委員會審議提出是否列入大會議程的意見,再決定是否列入大會議程。實際工作中,通常的做法是:代表大會設有專門委員會的,由大會秘書處下設的議案組負責接收議案和對議案進行分類,經大會秘書處同各專門委員會商議後,由大會秘書處向大會主席團提出議案處理意見報告。代表大會沒有設立專門委員會的,大會設立議案審查委員會,由議案審查委員會經大會秘書處向大會主席團提出議案處理意見報告。
議案的處理程序是由法律規定的。根據地方組織法第十八條規定,代表團或代表聯名提出屬於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職權范圍內的議案,由主席團決定是否列入會議議程。主席團可以有以種處理方法:
一是決定列入大會議程;二是不列入大會議程;(這種情況較多,因為大多議案都要轉為建議辦理)三是先交有關的專門委員會審議提出是否列入大會議程的意見,再決定是否列入大會議程。縣、鄉兩級人大因為沒有專業委員會,所以主席團只能做出前兩種決定。具體處理程序是:
⑴對於已列入大會議程的議案,主席團交各代表團進行審議;在各代表團審議後,就可由主席團審議決定將已列入大會議程的議案直接提請人民代表大會的全體會議表決。
⑵對於不列入大會會議議程的議案,經大會主席團審議決定後,可以轉作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由人大常委會辦事機構交有關機關、組織研究處理。
⑶另外,如果列入會議議程的議案在審議中有重大問題需要進一步研究的,經主席團提出,由大會全體會議決定,可以授權本級人大常委會審議決定,並報人民代表大會的下次會議備案或者提請下次人大會議審議。
第五個問題:人大代表提議案時應當注意哪些問題?
根據代表法的規定,提議案權,是代表的一項重要職權。人大代表在行使這項職權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1、議案所涉及的內容應當屬於人大職權范圍。議案這個名稱是六屆全國人大時開始使用的,在五屆全國人大時稱為提案。由於人大代表提出的提案中大量是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往往不是屬於人大的職權范圍內的事,而是屬於應由政府等國家機關去處理的事,所以,1982年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上決定把提案分開,屬於人大職權范圍內的事,稱作議案,由人大來處理;屬於各方面工作的事,稱作建議、批評和意見,交由有關組織和部門去處理。但在實際工作中,代表提出的議案中仍然有大量的是對各方面工作建議、批評和意見。因此,如何把握議案內容,按照法律規定來提出議案仍然是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
2、對議案與建議、批評和意見的作用要有正確的認識。有些代表之所以把本屬於建議、批評和意見的內容以議案的形式提出來,往往處於這樣一種心理,認為用議案的形式提出的事情容易受到重視,用建議、批評和意見形式提出的事情相對難以受到重視。其實這是一種誤解,議案由人大來處理,當然會受到重視,建議、批評和意見由政府部門和其他組織和部門來處理,同樣也會受到重視,很多組織和部門承辦代表建議不僅領導親自過問,有專門班子,還建立了承辦制度,特別是最近幾年來承辦人大代表的建議、批評和意見的工作有了很大改進。而更主要的是,國家權力機關與行政機關在處理議案與建議、批評和意見工作中,有著明確的分工。
3、應當注意恰當行使提議案權。從以往的情況看,有的人大代表對代表議案的性質和作用,不甚了解,以為不管什麼事,只要一用議案的形式提出,就會受到重視,甚至受到當地負責人委託,在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上,以議案形式提出屬於政府的事情,向國家要項目,要投資,或要求解決某項專款等事項。象這類屬於政府要辦的事情則不宜作為議案提出,而可作為建議提出。因為如果以議案形式提出,最終也要轉為建議辦理,而且提議案必須是10人以上代表聯名,這個過程比提建議復雜得多,所以最好用建議的形式提出。
4、要提高切實提高議案質量。提高議案質量,需要方方面面的配合,更需要人大代表本身的重視和努力。為提高議案質量,提案人應當對所提議案有調查、有研究、有自己的見解,甚至還要有解決問題的方案。
❿ 人大代表一定要提沒有政策支撐的議案建議怎麼辦
關於支持新型城鎮化發展的相關政策建議
吉林省人民政府 www.jl.gov.cn 日期:2013-11-27 來源: 吉林省政府網 字體顯示:大 中 小
近年來,吉林省不斷加大支持力度,積極創新投融資機制,以中心城市、縣城和新型農村社區為重點,推動城市新區、縣城和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城鎮的綜合承載力、集聚力和輻射力明顯提升,大中小城市、小城鎮和新型農村社區協調發展、互促共進的態勢進一步增強。但從目前看,在新型城鎮化發展中還存在一些問題亟待解決。
一、新型城鎮化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一)規劃不科學影響政府資金使用效益。城鎮建設規劃缺乏地方特色,缺乏一定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規劃的權威性不強,人為的隨意性較大,難以確保規劃的連續和穩定,總體規劃與專項規劃、長期規劃與近期規劃之間銜接不夠,對統籌城鄉的考慮不充分,使得縣域和村鎮規劃編制層次較低,城鎮生態、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配套設施跟不上。由於現行城鎮建設規劃不科學、不全面造成財政資金不便整合、難以明確投入方向和重點,影響了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二)城建資金缺口大與政府還貸壓力大並存。新型城鎮化涉及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環境治理等多個方面,建設資金巨大。近年來,盡管各級政府不斷加大支持力度,但目前大部分市縣城建資金仍面臨較大缺口。同時,市縣政府還存在還貸壓力較大的問題。目前,市縣政府投融資平台的舉債大多投資在基礎設施建設方面,這些項目存在回收周期長、營利性差的特點,一旦效益不佳、入不敷出,其最後的償債壓力將由同級財政承擔,潛在的財政風險增大。
(三)融資機制不靈活。主要表現在融資渠道單一、融資能力低、融資結構不合理等方面。多數地方城建資金仍主要依靠土地運作或其他財政投入,地方政府融資平台也主要面向大的國有商業銀行採取銀行貸款形式,融資渠道相對單一,一旦政策發生變化,就很容易出現融資難題。另外,部分融資平台由於資本不雄厚、主營業務不明確或缺乏穩定的資金流等問題,融資能力相對較低。短期貸款所佔比重大,長期貸款比重小,融資結構不合理,還款壓力較大。總體而言,還沒有走出一條充分運用市場機制籌措城鎮化建設資金的路子。
(四)產業支撐仍較薄弱。加快推進產業化,不僅可以壯大城鎮經濟實力,而且可以促進城鎮化和工業化互動發展。盡管我省已經建立了較為完備的產業體系,特別是近年來產業結構調整不斷加快,自主創新能力不斷提高,但產業整體上仍然是全而不優、大而不強,結構性矛盾突出,一產比重偏高,三產比重過低,工業結構中能源原材料工業比重過大,產業結構相似、集聚度不高、發展模式粗放,部分地區產業結構單一、主導產業不明顯,經濟增長的質量和效益不高,促進城鎮化發展的產業支撐能力較弱。
(五)對基礎設施和社會事業投入力度仍需加大。道路、供水、供電、垃圾和污水處理等基礎設施是新型城鎮化的硬體要素,而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等社會事業則是新型城鎮化的軟體要素,二者缺一不可。近年來,我省不斷增加投入,城鄉居民的生活環境不斷改善,但垃圾和污水處理等設施仍跟不上新型城鎮化建設步伐,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住房保障和就業等社會事業歷史欠賬較多,人均保障水平較低,城鄉差別較為明顯。
二、支持新型城鎮化發展的政策建議
(一)支持做好城鄉建設規劃。各級政府應大力支持當地做好新型城鎮化建設規劃,增強城鄉規劃的引導和調控作用,確保城市(村鎮)總體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產業發展規劃精準對接,確保合法合規推進實施,實現資源優化配置和集約節約利用。加強專項規劃編制,實現城市近期建設地段控制性規劃全覆蓋。統籌編制城鄉規劃,將新型農村社區主要布置在市縣郊區、城中村、中心鎮和產業集聚區周邊,加強城鎮體系規劃和村鎮體系規劃的有機銜接,合理安排城鎮建設、產業集聚、農田保護、村莊分布和生態涵養等空間布局,構建國家區域性中心城市、省域中心城市、中小城市、中心鎮、新型農村社區五級城鄉體系。
(二)進一步創新投融資機制。逐步建立政府、企業、個人共同投資的多形式、多元化、多渠道城鎮化建設投資體系。強化財政資金和政策引導作用,通過財政獎補、貸款貼息等方式調動社會資本參與城鄉基礎設施、舊城改造、城中村改造、新型農村社區和教育、醫療、住房保障等社會事業建設的積極性。鼓勵銀行類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投放,建立財政性資金存放與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掛鉤機制;鼓勵境內外金融機構來河南設立區域性管理總部、區域性功能中心、後台服務機構和分支機構。支持省直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中心投資,充分發揮省級投融資平台優勢,通過統貸統還方式,幫助市縣解決城鎮建設資金缺口大、分散融資成本高的難題。支持地方根據各地情況對以財政為依託或財政參股的各類投融資公司進行適當合並,將投融資公司做大做強。堅持以市場化為原則,盡快完善投融資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明確其發展方向、主營業務和投資重點。繼續支持地方運用BT、BOT、打捆成片開發、資源置換開發、委託貸款、社團貸款、間歇資金質押貸款等多種模式,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和城鄉綜合開發;重點鼓勵發行城投企業債券或信託產品、扶持企業上市等直接融資形式,擴大直接融資規模。支持各地挖掘盤活國有資源、資產、資金、資本,通過拍賣經營權、城市基礎設施有償使用權、冠名權等形式融集城鎮建設資金。逐步擴大農村「五權」擔保抵押貸款試點,擴大有效擔保物范圍。
(三)強化新型城鎮化的產業支撐。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原則,切實發揮財政資金和政策的引導和帶動作用,促進產業優化配置,構建「分工明確、梯度有序、特色突出、集群發展」的現代產業體系,不斷強化新型城鎮化的產業支撐。中心城市在著力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的同時,結合本地實際積極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大力發展商貿、餐飲、文化、創意、物流、金融等服務業,並促進相關產業集群、集聚發展;縣域結合當地優勢和特色,重點支持工業類或相關產業集聚區發展;村鎮探索適合當地情況的產業發展模式,以促進當地居民就業安居為重點。繼續加大對產業集聚區內企業發展的支持力度,扶持企業發展的財政資金優先安排用於支持產業集聚區內企業,繼續加大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力度。
(四)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資金統籌。按照「渠道不亂,用途不變,各負其責,各記其功,集中投入,形成合力」的原則,穩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資金統籌,集中財力辦大事、辦要事,辦一件成一件。堅持分類指導,統籌相應專項資金分別重點支持新型農村社區、城鎮和產業集聚區建設。統籌各類涉農專項資金,主要用於新型農村社區建設,並明確較大比例用於基礎設施建設;統籌各類城鎮建設專項資金,主要用於城鎮基礎設施建設、維護和保障性住房建設;統籌各類涉企專項資金,主要用於對產業集聚區入駐企業的扶持。同時,要結合當地規劃明確支持方向和重點,避免遍地開花、分散投入。可先在條件比較成熟的局部地區進行資金統籌試點,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出台省級管理辦法,逐步在全省范圍內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