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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資源利用產業發展布局

發布時間:2021-02-14 12:48:45

Ⅰ 塑料回收再利用產業發展現狀

廢塑料回收和再生利用產業發展現狀
中國的廢塑料回收和再生利用產業正在經歷著一場重大的洗牌過程,將重新構建新的產業秩序,專業化、規模化、集約化、節能環保以及依靠技術創新提升競爭力的行業新特徵將改變分散、無序、資源浪費和污染環境的舊格局,技術創新將成為廢塑料回收和再生行業發展的重要動力。這是11月6~7日在北京召開的第八屆中國塑料回收和再生大會上傳遞出的訊息。
中國廢塑料協會會長杜歡政表示,作為資源循環利用的重要組成部分,廢塑料循環利用受到國家的高度重視,行業未來的發展目標是建立起專業化、規模化的全新回收和加工體系,消除資源浪費和二次污染,以技術創新來推動行業發展,形成低碳環保、資源可循環、發展可持續的新的生產方式。
據悉,目前我國廢塑料大口徑pp管回收再生行業存在分散無序、污染和資源浪費的嚴重問題,在廣東、江蘇、浙江、山東、河北、湖南、福建等省分散著30多個廢塑料回收和加工處理聚集地。而企業大多是規模小、技術落後、污染嚴重、經營不規范的作坊式企業。
為此,中華全國供銷總社再生資源管理辦公室主任管愛國提出,要將廢塑料回收處理上升到國家戰略層面。除了要加快制定相關的法規和扶持政策外,建立廢塑料回收和處理產業園區將是解決上述問題的有效途徑。實施園區化管理,可以有效整合廢塑料資源,減少廢水排放,降低處理成本和環保治理成本,提高資源回收利用集約化和產業化程度。目前,四川等省已經有部分地區對廢塑料回收聚集地實施了現代化的園區管理,並取得了顯著成效。專業化、規模化、集約化、依靠技術創新提升競爭力將是行業未來的發展方向。
據統計,我國2011年廢塑料回收再生量將近1500萬噸,進口廢塑料將近900萬噸,廢塑料的表觀消費量達到2400萬噸,占我國塑料表觀消費量的30%左右,回收行業的市場規模已達1200億~1800億元。每加工利用1噸廢塑料,可生產再生塑料800千克,降低生產成本70%~80%,減少二氧化碳排放5噸多。

Ⅱ 再生資源怎樣才能走出"互聯網+"的特色之路

中國再生資源可回收量巨大,行業發展前景可觀。但想健康長期發展下去,還有很長一段路需要走。目前,我國再生資源行業存在的問題主要集中在3個方面:回收效率偏低,行業發展不規范,行業監管體系不完善。針對這三種狀況,淘綠網等回收網站期望領先業內的現代化信息技術、現代化管理模式和資金實力,推動再生資源行業的進步。

傳統再生資源行業亟待創新

《中國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報告(2015)》顯示,截至2014年底,我國廢鋼鐵、廢有色金屬、廢塑料、廢輪胎、廢紙、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報廢汽車、報廢船舶、廢玻璃、廢電池等十大類別的再生資源回收總量約為2.45億噸,同比增長4%;回收總值為6446.9億元,與上年基本持平。

2014年以來,受國際市場環境和國內市場需求持續下降的影響,再生資源主要品種價格持續下跌,再生資源產業發展形勢艱難。

業內人士指出,目前,再生資源回收行業80%以上從業企業是「夫妻店」、「小作坊」,規模化企業數量少,缺乏現代管理制度和現代化經營組織方式。而且,行業內技術研發普遍投入不足,大多數企業以手工拆解、簡單拆解為主,設備簡陋、技術落後,行業整體技術裝備水平不高;多數企業對優質再生資源的加工利用水平差,分揀加工產生的產品附加值低,產品結構單一,科技含量低,增值水平低,同質化現象明顯。

回收企業出於逐利考慮,對回收品種「利大搶收,利小不收」,廢紙、廢金屬等價值較高的品種回收率可達70%,廢玻璃等價值低的品種回收率僅20%左右,大量可用資源無人問津。

有業內人士預測,再生資源行業傳統的集散交易模式,已經沒有生命力。依靠政策補貼和「圈地運動」來推動擴張,也不能獲得可持續發展,行業企業亟須向新的領域拓展。

互聯網思維為何見效慢?現有網上回收平台表面風光,實則存憂

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的《2015年循環經濟推進計劃》明確提出,中國將推動和引導再生資源回收模式創新,鼓勵利用互聯網、大數據、物聯網、信息管理公共平台等現代化信息手段,開展信息採集、數據分析、流向監測、優化布局網點,實現線上回收、線下物流的融合。

「再生資源行業正處於高度分散、缺乏規范,完全市場化向宏觀調控下規范集中過渡階段。」中國物資再生協會常務副會長劉強表示,目前已有的再生資源平台還處於初級階段,面臨沒有專門物流公司從事再生資源運輸、供應鏈尚未打通等困難。

在「互聯網+」概念之前,有很多網站也在從事線上回收,但是,長期以來實際的利益與其他專業網站相比還是有差距的。

中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潘永剛指出,「為什麼我們的思想不落後,行動不落後,結果卻與其他專業網站大相徑庭,尤其是與其他美食類、標准商品類和服務類等專業網站差距逐漸拉大,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沒有高端的、高附加值產品,除了二手手機、電腦外,其他都是生活類低價值廢棄物,物流成本很高,導致再生資源網站表面上風風火火,實際上成長速度緩慢。」

據了解,近年來,依託再生資源行業快速發展而涌現出一大批互聯網企業,其中一些平台空有互聯網之名而無互聯網思維之實,僅有線上運營而無線下布局,在線服務大多還局限於提供報價行情、供求信息等咨詢服務,尚未邁出在線交易的實質步伐,也有部分交易網站存在市場,但只針對高端二手手機的交易品類來說,對整個再生資源行業的電商回收影響不大。線上回收項目確實還很難在短時間內盈利。

線上交易線下布局閉環發展才是硬道理

「 互聯網+再生資源」,不等於有效的回收渠道,更不等於盈利的回收模式。回收產品價值低,物流費用高等問題,決定了單純互聯網的硬性植入並不是行業發展的突破口。線上的信息流匹配、線下的物流、商業流對接,再到線上的資金流管理,這才是整個體系的完善規劃。以淘綠網舉例,定位服務的第三方交易平台,通過線上淘綠網站、WAP網站、微信、微博給上游、下遊客戶提供信息、交易、行情、市場等多重服務內容,線下通過分揀中心、渠道建設、全國服務點保障交易價值最大化。線上平台線下物流倉儲,協同發展,形成信息流、資金流、物流的閉環發展模式,為再生資源產業提供全面服務。

Ⅲ 文化在推動再生資源產業發展中的作用

文化資源是一種可供文化產業開發利用的, 凝聚了某一群體獨特精神價值的 資源。和自然資源一樣,文化資源也是人類生存發展需要的重要資源。文化資源 具有無形、傳承性、穩定性、共享性、持久性等特徵。文化資源對人類社會的發 展起著方向性、支撐力、凝聚力、推動力的作用。 從傳統文化方面來看,所謂文化資源,並不僅僅指有形的古老建築,還有廣 泛的內容。如日本與韓國制定對文化財產進行保護的國家法律,對文化財產的界 定就包括以下五類: (1) 有形文化財產,如建築、繪畫、雕塑等 (2) 無形文化 財產,如戲劇、音樂、工藝技術等 (3) 民俗文化財產,如衣食住行與宗教信仰 等風俗習慣 (4) 紀念物,如各種古代庭園、陵墓、名勝與自然景觀等 (5) 傳統 建築群,如故宮等。范圍很廣幾乎把所有與文化有關的事物都包含在內。 文化資源對經濟的直接影響在於文化產業。 1998 年我國文化產業的增加值 僅占國內生產總值的 0 ? 75% 、 第三產業增加值的 2 ? 33%, 文化產業從業人 員僅占就業人員總數的 0 ? 4% 。而在許多發達國家,文化產業早已成為經濟 增長和吸納勞動力的支柱產業之一。 1998 年我國城鎮居民人均文化娛樂消費支 出僅占其消費性支出的 2 ? 27%, 這種狀況不僅遠遠低於發達國家, 也低於一般 的發展中國家。據有關部門初步測算 , 1997 年我國的實際文化消費總量大約為 650 億元,而文化的潛在消費能力或需要約為 3000 億元,差距可謂巨大。在開 發城市文化資源方面,全國各城市都認識到這一點,都在大力挖掘自己的歷史文 化資源。如河南新鄭是黃帝故里,相傳農歷三月三是軒轅黃帝一統天下、成就偉 業的日子,後人為表達對軒轅黃帝的敬仰之情,從春秋時期就舉行拜祖活動,延 續至今。 1992 年新鄭市開始舉辦炎黃文化旅遊節。 11 年來,每年都有海內外 的炎黃子孫前來登山朝聖、尋根拜祖、觀光旅遊,並因此促進了新鄭市的對外經 貿合作。 通過以上數據我們可以看出文化資源在經濟發展中的巨大作用, 尤其是在滿 足人們的精神文化需求、促進文化產業發展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首先,文化資源是現代文化產業發展的重要「資本」 中華民族有著五千年的悠久歷史和燦爛文化,這是中國人引以為自豪的「本 錢」 但是, 。 我們不能只守著一座金燦燦的文化資源寶庫, 而應有把文化資源 「變 現」的意識、勇氣和能力,即把傳統文化資源轉化為現代產業資本,把文化需求 轉化為市場機制。 文化產業的興辦與發展必須以文化資源為依託。離開文化資源這一基礎,文 化產業只能是無本之木,無源之水。北京是歷史文化名城,文化資源異常豐富。 這些文化資源種類繁多,文化蘊含豐富,與經濟的可滲透性強,可開發程度高, 這就為北京文化產業的發展奠定了總體優勢。 首先,北京具有豐富的歷史文化資源。它是 50 萬年前北京猿人的發祥地, 又是傳說中上古時期的幽州古戰場。春秋時期的燕國就已經在這里建薊城為都。 此外,北京在宋代以前一直是北部邊陲軍事重鎮,而自遼代開始便成為國都,並 一直延續五朝。都城的歷史文物古跡,獨特的皇城文化景觀,更是一份至為寶貴 的歷史文化遺產。據統計,北京的古代文化遺存共有 7309 項之多,其中,周口 店北京猿人遺址、長城、故宮等三項已被列入聯合國世界自然和人類文化遺產名 錄。從國際國內上看,歷史文化資源如北京這樣豐富的屈指可數。當前,北京的 歷史文化資源絕大部分尚未被當作一種產業資源得到合理的開發, 甚至還有相當 一部 分尚未得以修復,基本處於「塵封地下」的狀態。由此可見,僅就歷史文化資源 來看,北京文化產業的潛力是何等巨大,前途又是何等光明。全面開發這些歷史 文化資源的現代價值,包括其社會價值、審美價值與經濟價值,不但對北京文化 產業的勃興與繁榮具有重要意義,而且對發揮北京的文化優勢,實現北京城市的 文化定位都具有重要意義。北京的文化資源是多方面的。 除上述之外,尚有豐富多彩的民俗文化資源(如京味文化),瑰麗多姿的旅 游文化資源(包括自然景觀與人文景觀),源遠流長的藝術文化資源(如京劇、 北京曲藝等),富於傳統別具特色的商業文化資源(如老字型大小)。特別值得重視 的是,北京在尖端科學技術研究與社會科學新學科研究方面的雄厚實力,為文化 產業與國際現代化先進水平接軌創造了良好的條件,提供了發展高科技文化產 業、信息文化產業、咨詢文化產業、現代國際會議服務產業以及律師事務所、各 類智力策劃公司等所必需的科技知識性的文化資源。 得天獨厚的文化資源為北京文化產業的發展展示出一派光明燦爛的前景。 2006 年至 2009 年,文化產業增加值平均增長 21.9% ,高於全市經濟增速 7.5 個百分點。 2009 年,北京文化產業實現增加值 1489.9 億元,佔全市 GDP 的 12.3% ,增速為 10.7% ,高於全市經濟增速 1.4 個百分點。其中,營業收入 5985.7 億元,同比增長 10% ;從業人員 114.9 萬人,同比增長 7.3% 。今年 上半年北京市文化產業實現增加值 804.3 億元,增速 15.7% ,高於全市經濟增 速 2.5 個百分點(數據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網站)。由此可以看出來 文化資源在文化產業發展的地位。 中華傳統民間文化是我國發展文化創意產業、 參與全球綜合實力競爭的取之 不盡用之不竭的重要資源。 傳統民間文化資源在中國未來的文化產業發展中將占 有相當重要的地位,甚至可能將發揮引領中國文化產業發展的重要作用。在未來 的文化市場上,沒有民族特色、沒有文化品位的文化產品是缺乏競爭力的,而這 種民族特色和文化品位的建立和被認可, 必然是紮根於民族文化土壤的文化產業 及其產品。 其次,文化資源是文化產業發展的前提和基礎 一個經濟區域內豐富的文化資源是進行文化資源產業化開發的前提和基礎。 理解了這點也就不難解釋為什麼現在各地都在爭奪所謂的 「文化名人、 文化名城」 現象。如,西安深厚的歷史文化資源 ,為其發展文化產業提供了可持續性的資源 支持。西安歷史文化積淀厚重 ,周秦漢唐文化遺存豐富 ,有「天然歷史博物館」 美譽。西安作為「世界歷史文化名城」 ,其地域文化之發達 ,歷史之悠久 ,輻射 力之廣遠 ,都是其他古都城市無法比擬的。西安的文物古跡在全國名列前茅 , 文物景點多達 2 944 處 ,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有 34 處 ,省級重點保護文物 單位有 72 處;而西安的古遺址、陵墓多達 4000 余處 ,館藏出土文物 15 萬余 件。隨著考古不斷發現 ,西安文化遺產數量還每年以約 40 處的速度遞增。西安 的宗教文化資源也較為豐富 ,宗教寺廟保存完好。古代長安曾是佛教、道教、伊 斯蘭教及西方基督教匯聚、發展、衍生宗派的聖地。西安的樓觀台已有 3000 年 歷史 ,素有「天下第一福地」之稱;西安化覺巷清真大寺是伊斯蘭教四大清真寺 之一。佛教大慈恩寺、大興善寺、香積寺、華嚴寺、凈業寺、草堂寺等六大宗派 的祖庭都保存完好。 這些厚重的歷史文化資源為西安文化產品提供了豐富資料和 實物標本 ,也為其文化產業的發展提供了資源支持。 但是,在文化資源產業化的過程中也受到方方面面的阻礙。如,市場法規不 健全 ,實踐中存在著「執行難」的問題。這主要是由於我國文化產業起步晚,文 化產業的法規與其他方面的法規制度相脫節。導致了在實踐過程中存在著「執行 難」的問題 ,這無形中增加了民營資本和外資的投資風險;行政管理體制不暢 , 管理人員觀念陳舊 ,服務意識淡薄 ,致使行政效率不高。 長期以來 ,受計劃經濟 體制的影響 ,文化管理部門都程度不同地存在著政府辦文化、管文化的思想。在 管理上以行政管理為主 ,直接干預文化產業的經營管理 ,同時文化發展體制上 的多頭管理 ,又導致在文化市場上行政干擾過多 ,不利於文化產業的發展; 融資 渠道不暢 ,發展文化產業的資金不足;文化產業人才缺乏 ,人才培養意識滯 後 …… 文化資源具有滿足人的需要的功能, 是最高層次、 最具開發價值的重要資源。 文化資源的功能及多樣化特徵,為文化產業的發展提供強大的資源供給、資產支 撐和資本保障。必須把握好文化產業培育與文化資源開發的關系,從根本上解決 文化資源產業化的種種阻力,提高文化資源的自主開發能力和市場開發效應。這 樣才能最大化的發揮文化資源在促進文化產業發展中作用。 作者:顏丙浩

Ⅳ 再生資源的中國前景與發展

上世紀50-60年代,為了解決社會物資嚴重匱乏問題,政府大力提倡勤儉節約、收舊利廢,建立起了較完善的廢舊物資回收系統。上世紀90年代以來,為了實現資源再利用,減輕環境污染,國家先後推出一系列優惠扶持政策,再生資源回收利用行業得到了迅猛發展。據統計,2006-2011年,我國再生資源行業工業總產值年均復合增長率達到50.49%。2011年我國995家規模以上再生資源企業共實現工業總產值2986.98億元。
不過我國再生資源行業發展與歐美等發達國家相比還有很大的差距。目前我國廢塑料的回收率不到25%;再生鉛消費率僅33%,而美國已經達到82%。正因為此我國大力發展再生資源產業具有較強的後發優勢。
以家電業為例,我國目前的家電產品量巨大,截至2011年底僅電視機、冰箱、洗衣機保有量就分別達到5.2億台、3億台和3.2億台。近年來,我國每年至少要有數千萬台家電、數千萬台電腦和近億部手機進入淘汰期,相當於一座蘊藏量大、品位高的礦山。
2012年1月31日新版《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正式實施,將廢舊電器電子等回收處理設備製造列入鼓勵外商投資的重點領域;國家「十二五」規劃提出要「完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推進資源再生利用產業化」;商務部也表示, 將繼續完善在家電以舊換新政策下形成的廢舊家電回收渠道,將其納入「十二五」時期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建設試點,實現廢舊家電回收利用規模化、產業化。這些舉措都有利於建立並完善廢舊產品回收處理產業鏈條,加快發展再生資源產業。同時提出,到2015年,礦產資源總回收率與共伴生礦產綜合利用率提高到40%和45%;大宗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50%;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72%;主要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率提高到70%,再生銅、鋁、鉛占當年總產量的比例分別達到40%、30%、40%。「十二五」期間,再生資源行業將迎來更加廣闊的發展空間。

Ⅳ 再生資源 市場前景

環保類項目受地方政府支持

以地方政府專項債規模來看內,2020年1-2月,我國容地方政府專項債規模約9498億元,其中生態環保類專項債規模約1078億元,相較於2019年同期翻了幾十倍。同時。生態環保類專項債佔比也從2019年1-2月的1.03%提升至2020年1-2月的11.34%。可見,在政府財政支持方面,包括再生資源在內環保類項目的前景良好。



——以上數據來源於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再生資源行業發展前景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

Ⅵ 再生資源如何走出"互聯網+"的特色之路

中國再生資源可回收量巨大,行業發展前景可觀。但想健康長期發展下去,還有很長一段路需要走。目前,我國再生資源行業存在的問題主要集中在3個方面:回收效率偏低,行業發展不規范,行業監管體系不完善。針對這三種狀況,淘綠網等回收網站期望領先業內的現代化信息技術、現代化管理模式和資金實力,推動再生資源行業的進步。

傳統再生資源行業亟待創新

《中國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報告(2015)》顯示,截至2014年底,我國廢鋼鐵、廢有色金屬、廢塑料、廢輪胎、廢紙、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報廢汽車、報廢船舶、廢玻璃、廢電池等十大類別的再生資源回收總量約為2.45億噸,同比增長4%;回收總值為6446.9億元,與上年基本持平。

2014年以來,受國際市場環境和國內市場需求持續下降的影響,再生資源主要品種價格持續下跌,再生資源產業發展形勢艱難。

業內人士指出,目前,再生資源回收行業80%以上從業企業是「夫妻店」、「小作坊」,規模化企業數量少,缺乏現代管理制度和現代化經營組織方式。而且,行業內技術研發普遍投入不足,大多數企業以手工拆解、簡單拆解為主,設備簡陋、技術落後,行業整體技術裝備水平不高;多數企業對優質再生資源的加工利用水平差,分揀加工產生的產品附加值低,產品結構單一,科技含量低,增值水平低,同質化現象明顯。

回收企業出於逐利考慮,對回收品種「利大搶收,利小不收」,廢紙、廢金屬等價值較高的品種回收率可達70%,廢玻璃等價值低的品種回收率僅20%左右,大量可用資源無人問津。

有業內人士預測,再生資源行業傳統的集散交易模式,已經沒有生命力。依靠政策補貼和「圈地運動」來推動擴張,也不能獲得可持續發展,行業企業亟須向新的領域拓展。

互聯網思維為何見效慢?現有網上回收平台表面風光,實則存憂

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的《2015年循環經濟推進計劃》明確提出,中國將推動和引導再生資源回收模式創新,鼓勵利用互聯網、大數據、物聯網、信息管理公共平台等現代化信息手段,開展信息採集、數據分析、流向監測、優化布局網點,實現線上回收、線下物流的融合。

「再生資源行業正處於高度分散、缺乏規范,完全市場化向宏觀調控下規范集中過渡階段。」中國物資再生協會常務副會長劉強表示,目前已有的再生資源平台還處於初級階段,面臨沒有專門物流公司從事再生資源運輸、供應鏈尚未打通等困難。

在「互聯網+」概念之前,有很多網站也在從事線上回收,但是,長期以來實際的利益與其他專業網站相比還是有差距的。

中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潘永剛指出,「為什麼我們的思想不落後,行動不落後,結果卻與其他專業網站大相徑庭,尤其是與其他美食類、標准商品類和服務類等專業網站差距逐漸拉大,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沒有高端的、高附加值產品,除了二手手機、電腦外,其他都是生活類低價值廢棄物,物流成本很高,導致再生資源網站表面上風風火火,實際上成長速度緩慢。」

據了解,近年來,依託再生資源行業快速發展而涌現出一大批互聯網企業,其中一些平台空有互聯網之名而無互聯網思維之實,僅有線上運營而無線下布局,在線服務大多還局限於提供報價行情、供求信息等咨詢服務,尚未邁出在線交易的實質步伐,也有部分交易網站存在市場,但只針對高端二手手機的交易品類來說,對整個再生資源行業的電商回收影響不大。線上回收項目確實還很難在短時間內盈利。

線上交易線下布局閉環發展才是硬道理

「 互聯網+再生資源」,不等於有效的回收渠道,更不等於盈利的回收模式。回收產品價值低,物流費用高等問題,決定了單純互聯網的硬性植入並不是行業發展的突破口。線上的信息流匹配、線下的物流、商業流對接,再到線上的資金流管理,這才是整個體系的完善規劃。以淘綠網舉例,定位服務的第三方交易平台,通過線上淘綠網站、WAP網站、微信、微博給上游、下遊客戶提供信息、交易、行情、市場等多重服務內容,線下通過分揀中心、渠道建設、全國服務點保障交易價值最大化。線上平台線下物流倉儲,協同發展,形成信息流、資金流、物流的閉環發展模式,為再生資源產業提供全面服務。

Ⅶ 再生資源公司如何經營管理

東莞市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本市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規范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的發展,促進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再生資源,是指在社會生產和生活消費過程中產生的,已經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價值,經過回收、加工、處理,能夠重新獲得使用價值的各種廢棄物。對報廢汽車、危險廢物、嚴控廢物、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以及廢棄電子產品等的回收、處理、利用及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活動,是指從事再生資源的收購、儲存、運輸、銷售等活動,主要包括上門回收、在再生資源固定回收站點駐點經營、在再生資源集中處理中心駐點經營等方式。

第四條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是再生資源回收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再生資源回收產業政策和行業發展專項規劃,對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進行宏觀指導。

市公安局負責再生資源回收的治安管理。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的登記管理。

市環境保護局負責對再生資源回收過程中環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實施監督管理,依法對危險廢物的處理實施監管,對違反污染環境防治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處罰。

市城鄉規劃局負責將再生資源回收網點納入城市規劃,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按照職權對違反城市規劃、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依法查處和清理整頓。

市供銷社系統負責發揮其在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中的帶動作用和資源優勢,牽頭推動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的規范發展,規范回收網路,提升再生資源產業化經營水平。

市人民政府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會)分別成立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統籌協調各相關單位加強對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的監管,根據實際抓好本辦法的貫徹實施,規范企業行為和行業經營秩序,促進回收行業的有序健康發展。

第五條堅持規劃引導。市有關部門應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的原則,根據本地經濟、人口、環境和資源等具體情況,編制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專項規劃,制定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產業政策,實現固定站點、集中處理中心的合理布局,明確固定站點、集中處理中心的建設標准和服務功能,突出集中處理中心的專業特色與區域定位。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會)在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環境衛生、科技產業、城鄉建設等專項規劃時,應當將統籌推進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與管理工作納入相關規劃。

第六條堅持市場開放。再生資源回收市場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實施准入管理。工商管理部門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再生資源回收企業進行登記注冊。

第七條 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活動的企業,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從事經營活動。

第八條 取得合法經營資格的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可依法在我市自主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活動。各鎮街(園區)、村(社區)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劃定經營地域范圍,不得違法侵害產廢企業及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的交易自主權,不得收取任何管理費,保障企業的再生資源回收雙向自由選擇權。

第九條堅持公平競爭。任何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不得以設卡攔路、強買強賣等各種行為擾亂市場秩序,妨礙公平競爭。

第十條 鼓勵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開展資源綜合利用。符合國家退稅或減免稅政策的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可以依法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對促進資源節約和再生資源綜合利用的科研及工程項目,以優先立項、用地指標、財政扶持等方式給予支持。

第二章經營規則

第十一條 凡在我市設立的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應當在取得營業執照後30日內,到市經信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備案登記證明》。登記注冊名稱、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經營場所、性質、經營范圍等備案事項發生變更時,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應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屬於工商登記事項的自工商登記變更之日起30日內)到市經信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具體備案規則由市經信部門另行制定。

第十二條在我市從事廢舊金屬收購的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應當在取得營業執照後15日內到市公安部門備案,領取《廢舊金屬收購業備案書》。

第十三條 產廢企業和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應當就本企業的再生資源交易行為建立再生資源交易登記表。登記表應當載明下列內容:交易雙方主體信息、相關經營證照信息、相關許可信息;再生資源種類、數量、價格等交易信息;是否涉及海關監管貨物及數量;是否涉及廢舊金屬、危險廢物及數量;物資去向信息。該表一式三聯,分別由交易雙方和市經信局保管。

該表由企業向所在鎮(街)的再生資源回收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取;並由該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收取,及時上傳到相關監管系統,作為部門共享的基礎資料庫,供海關、公安、環保、稅務等部門核查、稽查時使用。對重點行業和敏感物資的交易登記表,上述監管部門要定期進行檢查核實,並追查相關物資的流向。

第十四條 生產企業應當通過與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簽訂收購合同的方式交售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合同中應當約定所回收生產性廢舊金屬的名稱、數量、規格、回收期次、結算方式等。

第十五條 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回收廢舊金屬時,應當按照公安機關有關規定建立收購台賬。台賬資料保存期限不得少於兩年。

第十六條 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禁止回收下列物品:

(一)@@@@@@@(敏感關鍵詞無法上傳資料);

(二)非經許可不得回收的@@@@@(敏感關鍵詞無法上傳資料)、劇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等危險廢物、嚴控廢物;

(三)按有關規定禁止回收的鐵路、石油、電力、電信通訊、礦山、水利、測量和城市公用設施、消防設施等專用器材;

(四)公安機關通報尋查的贓物及有贓物嫌疑的物品;

(五)其他依法禁止回收的物品。

第十七條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禁止下列行為:

(一)蓄意串通捏造和散布虛假信息;

(二)以操縱市場為目的,合夥抬價或壓價買入或賣出同一種再生資源;

(三)欺行霸市,強買強賣;

(四)沿街招攬,佔道經營和堆放,在商貿中心區、交通主幹道、水源保護區、生態保護區、高壓線走廊內回收再生資源;

(五)其他擾亂市場交易秩序的行為。

第三章集中處理

第十八條 支持市供銷社牽頭,結合再生資源行業發展專項規劃,整合吸納社會資本,投建和經營再生資源集中處理中心,在保證產廢企業和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雙向自由選擇交易自主權的基礎上,實行「企業集中進場、部門集中監管、再生資源集中交易、產業鏈集中布局、配套設施集中建設」五集中的經營模式,建立進場經營者自主經營、自由交易、公平競爭的平台。

第十九條對集中處理中心的投資和建設,市和鎮街給予優先立項、用地指標、財政資助等方面的支持。符合我市重點項目有關規定的,納入市重點項目管理,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第二十條 符合相關規定的再生資源集中處理中心,可向本市稅務部門申請授權代征稅款,經批准後可按有關政策規定計提代征手續費。

第二十一條 集中處理中心應建立實時監控信息系統,加強交易監管,維護交易秩序與社會治安。

第二十二條 鼓勵、引導市內外用廢企業、產廢企業和符合資格的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進入集中處理中心開展購銷活動,推動直接交易,減少中間環節,提高交易效率。

第四章市場監管

第二十三條 建立再生資源回收行業信息共享發布制度。由市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建設全市再生資源管理電子信息服務平台,確保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的相關信息部門共享、動態更新。

第二十四條 建立再生資源回收行業溝通協調制度。由市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與市外商協會、台商協會和民營商會等單位及產廢、用廢企業和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代表定期進行溝通協調。

第二十五條建立再生資源回收行業聯合檢查制度。工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及經信部門辦理備案後,應在7日內將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的資料抄報市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定期組織經信、公安、環保、消防、城管和海關、稅務等有關部門對該經營者依法進行聯合檢查,對經營場地、經營活動等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責令整改,經整改仍不符合規定的,由相關部門依照相關規定嚴格查處。

第二十六條建立再生資源回收市場社會舉報投訴制度。市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舉報投訴中心,通過舉報熱線、舉報郵箱、義務社會監督員以及媒體監督等形式,完善再生資源回收市場社會監督機制。

第二十七條建立廢舊金屬回收經營者名錄管理制度。市公安部門應推進信息化建設,抓好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經營者名錄登記、公布,通過視頻聯網、專項整治、定期巡查等方式,對回收生產性廢舊金屬的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加強監管。

第二十八條加強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稅收征管。市國稅、地稅部門應對再生資源回收企業、用廢企業交易發票、台賬以及產廢企業邊角料交易台賬加強檢查,依法查處再生資源買賣雙方的偷稅漏稅行為。

第二十九條建立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信用等級制度。市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牽頭組織對再生資源回收企業誠信等級的評定工作,相關部門根據經營者誠信等級情況實施有針對性的監管。

第三十條建立再生資源回收行業自律承諾書制度。再生資源回收行業協會應發揮行業自律功能,加強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自律管理,明確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的經營行為准則和承諾事項,配合有關部門加強行業監管工作。

第三十一條 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再生資源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予以通報,並由相關部門依法查處:

(一)未按照再生資源固定站點設置要求進行設置,違反規劃、環保、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等有關規定的;

(二)回收明令禁止回收的物品,從事收贓、窩贓、銷贓等違法經營行為的;

(三)在堆放、運輸、加工、處理再生資源過程中,未採取圍擋、覆蓋、保潔、清理、無害處理、人身防護、安全生產等措施,造成相關物質飛散、濺落、溢漏、擴散、爆炸等污染或公共安全事故的;

(四)以操縱市場為目的,合夥抬價、壓價或串通捏造和散布虛假信息,或者擅自上路設卡攔車、強買強賣、壓級壓價,擾亂市場秩序,妨礙公平競爭,誘發群體性上訪、械鬥等事件的;

(五)超出工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開展廢舊金屬回收經營;

(六)違反海關和環保部門相關規定,未經批准交易或處置相關再生資源的;

(七)違反再生資源交易登記表填報規定,故意瞞報、多次漏報、串通作假的;

(八)不辦理或偽造稅務登記證件,和以財務資料弄虛作假偷稅漏稅的。

第三十二條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會)對本轄區內的再生資源回收站點應履行屬地管理職責,依法加強市場監管,嚴厲打擊擾亂市場秩序、破壞公平交易的行為。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 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擅自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業務的,按照《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的規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等相關規定予以查處。

第三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由市經信部門根據《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給予警告,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視情節輕重,對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並可向社會公告。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按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在我市從事廢舊金屬收購的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未按照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到市公安部門備案的,由市公安部門根據《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給予警告,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視情節輕重,對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並可向社會公告。

(二)收購生產性廢舊金屬未如實登記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三)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第(三)、(四)項規定,收購禁止收購的物品的,由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六條 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未採取相應防範措施,造成固體再生資源揚散、流失、滲漏或者造成其他環境污染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並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七條 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申報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或者注銷登記的;

(二)未按照規定設置、保管賬簿或者保管記賬憑證和有關資料的;

(三)未按照規定將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體報送稅務機關備查的;

不辦理稅務登記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經稅務機關提請,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其營業執照。

未按照規定使用稅務登記證件,或者轉借、塗改、損毀、買賣、偽造稅務登記證件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未按照規定要求辦理納稅申報、稅款繳納和其他涉稅事宜的,或者發生偷稅、抗稅、騙稅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行為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八條 將非再生資源混作再生資源購進或銷售等騙取退稅的,追繳其騙取的退稅款,根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的規定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被騙取金額10%以上50%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外,取消其以後享受再生資源退稅政策的資格。

第三十九條 未經海關許可,任何企業、單位和個人將加工貿易保稅進口料件加工後產生的邊角料、剩餘料件、殘次品、副產品及受災保稅貨物擅自銷售或者移作他用的,屬於走私行為;再生資源回收企業明知是上述物品,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購的,按走私行為論處。有上述行為的,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的,沒收走私貨物及違法所得,可以並處100萬元以下罰款;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境的物品的,沒收走私物品及違法所得,可以並處10萬元以下罰款;

(二)應當提交許可證件而未提交但未偷逃稅款,走私國家限制進出境的貨物、物品的,沒收走私貨物、物品及違法所得,可以並處走私貨物、物品等值以下罰款;

(三)偷逃應納稅款但未逃避許可證件管理,走私依法應當繳納稅款的貨物、物品的,沒收走私貨物、物品及違法所得,可以並處偷逃應納稅款3倍以下罰款。

第四十條 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將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處置的,進口屬於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或者未經許可擅自進口屬於限制進口的固體廢物用作原料的,由海關責令退運該固體廢物,可以並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逃避海關監管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固體廢物運輸進境,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嚴重失職、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收受賄賂,侵害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合法權益,或包庇、縱容其違法違規經營的,有關主管部門應當視情節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

動資源格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與市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協會 本辦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我市原發布的《關於進一步規范廢品回收經營管理的通知》(東府辦〔2004〕68號)和《關於修改廢品回收經營管理有關規定的通知》(東府辦〔2005〕56號)同時廢止。

第四十三條 本辦法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會有關部門負責解釋。

Ⅷ 中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產業怎麼樣

大的方面來說,建材行業,鋼材混凝土等都可回收利用,現在正值房版地產開發熱潮,權你的資金夠用的話,不妨一試身手。

中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產業,簡單的說就是廢物利用。

不妨去廢品回收站看一下,不要覺得接觸廢品回收丟面子。中國太多的地方因為這個產業而繁榮多年,創富很多。電腦 、手機、汽車這類消費品越來越多的淘汰、更新,而分解他們就可以從中獲利頗多,而其下游的產業鏈所衍生出來的財富更是不可想像。

再其次,廢舊塑料的回收再利用產業這幾年的發展勢頭更是很迅猛,原因就在於投資少、門檻低、見效快。等等。不多說了,創業更多的是從實際出發,多看多想。以上拙見,不知是否有用,勿見笑。

Ⅸ 什麼是資源循環利用產業

資源循環利來用產業主要包源含兩類:一是資源綜合利用,主要包括共伴生礦綜合利用和產業廢棄物的綜合利用;二是再生資源利用,主要包括再製造和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前一類綜合利用工作在我國已開展多年,技術不斷進步,利用量和利用水平不斷提高,同時面臨的任務仍然艱巨。第二類,伴隨消費升級,我國面臨的問題亟待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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