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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信息產業發展和部門

發布時間:2021-02-22 19:30:08

『壹』 信息產業發展的日新月異體現在何處

信息產業是屬於第四產業范疇,它包括電訊、電話、印刷、出版、新聞、廣播、電內視等傳統的容信息部門和新興的電子計算機、激光、光導纖維、通訊衛星等信息部門。主要以電子計算機為基礎,從事信息的生產、傳遞、儲存、加工和處理。

第四產業是從三次產業中分化出來的屬於知識、技術和信息密集的產業部門的統稱。它包括:設計、生產電子計算機軟體及其服務部門,咨詢部門,應用微電腦、光導纖維、激光、遺傳工程的新技術部門,高度自動化、電氣化部門等,信息產業是獨立作為第四產業。

信息產業特指將信息轉變為商品的行業,它不但包括軟體、資料庫、各種無線通信服務和在線信息服務,還包括了傳統的報紙、書刊、電影和音像產品的出版,而計算機和通信設備等的生產將不再包括在內,被劃為製造業下的一個分支。

重新定義的信息產業是指那些將信息轉變成商品的行業。

『貳』 大數據對信息產業、經濟領域的影響

大數據對信息產業、經濟領域的影響
大數據的熱潮興起於新一代信息技術的融合發展,物聯網、移動互聯網、數字家庭、社會化網路等應用使得數據規模快速擴大,對大數據的處理和分析的需求日益旺盛,推動了大數據領域的發展。反過來,大數據的分析、優化結果又反饋到這些應用中,進一步改善其使用體驗,支撐和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的發展。
同時,大數據將加速信息技術產品的創新融合發展。大數據面臨著有效存儲、實時分析等挑戰,必將對晶元、存儲產業產生重要影響,將推動一體化數據存儲處理伺服器、內存計算等產品的升級創新。對數據快速處理和分析的需求,將推動商業智能、數據挖掘等軟體在企業級的信息系統中得到融合應用,成為業務創新的重要手段。
大數據對經濟領域的影響
大數據作為一種重要的戰略資產,已經不同程度地滲透到每個行業領域和部門,其深度應用不僅有助於企業經營活動,還有利於推動國民經濟發展。麥肯錫研究表明,在醫療、零售和製造業領域,大數據可以每年提高勞動生產率0.5—1個百分點。
在《軟體與信息服務研究》中指出,在宏觀層面,大數據使經濟決策部門可以更敏銳地把握經濟走向,制定並實施科學的經濟政策。事實表明,電子商務集團阿里巴巴就從其掌握的大量交易數據中更早發現了國際金融危機的到來,而其基於每天實時交易數據提供的數據分析,也為制定並實施經濟政策提供了重要參考。聯合國發起的「全球脈動」(GlobalPulse)項目,使用自然語言解密軟體分析社交網站和文本消息中的信息,從而幫助預測某個地區的失業率、支出削減或是疾病爆發等現象,目標在於利用數字化的早期預警信號來提前指導援助項目,以阻止某個地區重新陷入貧困等困境。
而在微觀方面,大數據可以提高企業經營決策水平和效率,推動創新,給企業、行業領域帶來價值。一是增加收入。零售商可通過對海量數據的實時分析掌握市場動態並迅速做出應對,通過精準營銷增加營業收入;二是提高效率。在製造業,通過整合來自研發、工程和製造部門的數據以便實行並行工程,可以顯著縮短產品上市時間並提高質量;在市場和營銷方面,大數據能夠幫助消費者在更合理的價格範圍內找到更合適的產品來滿足自身的需求,提高附加值。三是推動創新。企業可從產品開發、生產和銷售的歷史大數據中找到創新的源泉,從客戶和消費者的大數據中尋找新的合作夥伴,以及從售後反饋的大數據中發現額外的增值服務,從而改善現有產品和服務,創新業務模式。

『叄』 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指的是什麼部門

國務院中主管來部門是工信部,地方自的是通信管理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在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的領導下,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電信業實施監督管理。」目前中國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就是各地的通信管理局,它是工業和信息化部派出機構,在工業和信息化部的領導下,在各地進行電信業的監督和管理,這也是電信業務唯一具有執法權的單位。包括電信資費的監督管理都是由這個機構在執行,同時它也是接受投訴和了解民意的渠道。

『肆』 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與產業發展深度融合,創新什麼要素供給

通信網路、物聯網、三網融合、新型平板顯示、高性能集成電路和高端軟體.

『伍』 信息產業發展的日新月異體現在何處

席捲全球的信息化浪潮正把人類社會推向信息時代,信息化程度和信息產業的水平已經成為衡量一個國家生產力水平和綜合國力的重要標志。為迎接高新技術革命的挑戰,我國在90年代初就提出了「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偉大戰略構想。為了加快經濟建設的進程,就離不開信息產業的升級和進步,為此,中國人應該站在軟體開發的前列。我國的軟體產業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大好機遇。
與其它產業相比,軟體上產業具有尤為重要的特殊意義:當今一個世界性趨勢就是傳統經濟將逐步向「知識經濟」過渡,以智能為代表的人力資本、以高技術為代表的技術知識和以高科技為核心構造的新的生產力系統,將在下一世紀的世界經濟中起到決定性的作用。軟體產業作為以人為第一生產要素的智力密集型產業,將成為二十一世紀的主流產業,代表一個國家的明天。軟體產業是信息社會的核心和靈魂,是信息化進程的關鍵。它不僅本身為國家創造經濟效益,保證國家安全,而且是其它眾多高新技術產業的推動力,對眾多經濟領域具有輻射作用。
正因為如此,有關部門、地方政府以及社會各界的有識之士對發展我國的軟體產業傾注了極大的熱情和努力。十幾年來,我國的軟體產業從無到有,取得了很大的進展,出現了眾多的軟體企業,市場規模不斷擴大。
但是應當看到,我國軟體產業發展同發達國家相比,存在著相當大的差距,甚至同一些發展中國家相比,也有較大的差距。與世界先進水平相比,我國軟體產業在總體上還處於初步發展階段,差距較大。具體表現在:產業基礎較為薄弱,軟體企業抗風險能力較差;重硬輕軟體包產電識普遍,因而在政策扶持,市場需求等方面力度不夠;融資較為困難;優秀軟體人才、市場人才及復合型人才缺乏;人才流失嚴重;研究與開發脫節,軟體產品質量低,競爭力差。我們認為,振興民族軟體產業,任重而道遠,必須在以下幾方面作出更大努力。
1.轉變觀念,重視軟體產業的地位與發展
軟體是產品,是高智力產品,應有其充分的價值。軟體產業是高投入、高風險產業,應得到政府的保護與支持。特別重要的是,必須改變重硬輕軟的觀念,充分認識軟體及其產業在國民經濟中的重要地位,在投資、稅收、采購、市場等方面保證軟體產業能健康快速地發展。
2.政府扶持、政策傾斜,促進軟體產業快速發展
軟體產業的發展,必須依靠政府強有力的介入,政府扶持、政策傾斜是發展中國軟體產業的重要保障。要盡快建立軟體產業發展基金或風險基金,加大政府對軟體產業的投入;鼓勵相關產業及金融企業對軟體產業的投資,以建立較完善的風險投資體系;加快軟體企業股份制改造,使軟體企業股票優先上市,以解決企業發展急需的資金和穩定軟體人才隊伍;制定信息產品采購裝備政策,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國內軟體產品,以扶持民族軟體產業的發展;積極協調高校與企業的合作,加速科研成果向軟體產品的轉化,為企業培訓急需的人才;抓好立法,進一步加大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認真落實「國務院鼓勵軟體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精神。
3.加快軟體園區的建設
中國民族軟體產業的希望在於有一批成功的軟體企業,軟體園區是發展軟體產業的基地。政府及高新技術開發區除繼續以優惠的價格提供工廠及辦公大樓,並提供電力、供水、通信等方面的優良設施與環境外,還應在人才調入、住房安置、配套設施等方面給予優惠和提供優質服務。使軟體園的建設穩步健康發展,促進軟體的產業化與規模化,真正成為軟體產業發展的龍頭和示範基地。
4.提高軟體產品質量和競爭力
有關部門應加強對軟體行業的指導與幫助。應及時跟蹤分析與研究國際軟體新技術,組織軟體先進技術的交流與合作,研究促進軟體的質量控制與檢測,做好國產軟體產品的質量認證與推廣,管理部門和軟體企業都要樹立靠產品生存的觀念,提倡企業辦科研的模式。要以國際市場為目標,提高參與競爭的能力。
5.重視軟體人才的培養
隨著軟體產業的發展,軟體產業的人才將相當缺乏。應加強對高等院校計算機專業的投入,增加招生人數。由於軟體產業人才層次的需求不,所以軟體產業人才的培養不可能在高校一個專業范圍內一次完成,要根據不同的人才培養目標,由不同層次、不同專業的學校和培養機構分別承擔。要重視軟體人才的繼續教育和知識更新。
發展軟體產業,廣泛地、全面地推廣應用人工信息智能技術,成十倍地提高智力勞動和體力勞動的社會生產率,這是一項必須完成的戰略性任務。《科技與經濟》雜志邀請康莊同志撰寫了一組國外軟體產業發展概況及其相關政策和我國及南京軟體產業發展對策研究的文章,將為南京軟體產業發展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其中為南京高新技術開發區申報國家科技部軟體產業基地撰寫的《南京軟體產業基地可行性報告》在理論和實際的結合上為軟體產業的發展做出了較好的總結和規則,具有較高的理論水平,獲得國家科技部的好評。
信息產業發展日新月異體現在:
1、電腦、伺服器、傳輸光纜、大型計算機、超級計算機等硬體容量越來越大,傳輸速度越來越快;
2、軟體升級加快,新的軟體開發層出不窮,處理速度也更快;
3、寬頻上網的網速容量加大,速度加快;
4、視頻更為清晰,音頻更為豐厚,三網合一正在著手實施,三年內有望真正實現。
5、信息產業領域的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被大量運用,採用的速率、頻率也在加快。

『陸』 中宣部、信息產業部、工信部、文化部都是負責什麼工作的他們之間有什麼關系

中共中央宣傳部是中共中央主管意識形態方面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1924年5月,中央正式決定分設宣傳、組織、工農等部,羅章龍為中央宣傳部部長。「文化大革命」期間被取消。1977年10月中央決定恢復成立。主要職能是:負責指導全國理論研究、學習與宣傳工作;負責引導社會輿論,指導、協調中央各新聞單位的工作;負責從宏觀上指導精神產品的生產;負責規劃、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務,配合中央組織部做好黨員教育工作,負責編寫黨員教育教材,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和改進群眾思想教育工作;受黨中央委託,協同中央組織部管理文化部、新聞出版署、中國社會科學院的領導幹部,會同中央組織部管理人民日報社、廣播電影電視總局、新華社等新聞單位和代管單位的領導幹部,對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宣傳部部長的任免提出意見;負責提出宣傳思想文化事業發展的指導方針,指導宣傳文化系統制定政策、法規,按照黨中央的統一工作部署,協調宣傳文化系統各部門之間的關系;完成黨中央交辦的其他任務。(摘自中國共產黨組織工作辭典)
信息產業部
(一)研究擬定國家信息產業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總體規劃,振興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通信業和軟體業,推進國民經濟與社會服務信息化。
(二)擬定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通信業和軟體業的法律、法規,發布行政規章;負責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
(三)統籌規劃國家公用通信網(包括本地與長途電信網)、廣播電視網(包括無線和有線電視網)、軍工部門和其他部門專用通信網並進行行業管理。
(四)組織制訂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通信業和軟體業的技術政策、技術體制和技術標准;制訂廣播電視傳輸網路的技術體制與標准;負責通信網路設備入網認證和電信終端設備進網管理;指導電子信息產品質量監督與管理。
(五)負責全國無線電頻率、衛星軌道位置、通信網碼號和域名、地址等公共通信資源的分配與管理;負責無線電台(站)設置審批、無線電監測和監督檢查,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協調無線電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
(六)依法對電信與信息服務市場進行監管,實行必要的經營許可制度,進行服務質量監督,保障公開競爭,保證普遍服務,維護國家和用戶利益;制訂通信網之間互聯互通辦法和結算標准並監督執行。
(七)制訂通信與信息服務資費政策,確定基本郵政、電信業務收費標准並監督執行。
(八)負責組織黨政專用通信網的規劃、建設與管理;管理國家通信網路監控調度中心和國際通信出入口局;組織協調黨政專用通信、救災應急通信和其他重要通信;保障國家通信與信息安全。
(九)根據產業政策與技術發展政策,引導與扶植信息產業的發展,指導產業結構、產品結構和企業結構調整,指導國有企業重組、組建企業集團;合理配置資源,防止重復建設。
(十)推進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通信業和軟體業的科研開發工作,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創新,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扶植民族工業。
(十一)研究制訂國民經濟信息化發展規劃,協助業主推進國家重點信息化工程;指導、協調與組織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指導電子信息技術的推廣應用和信息化普及教育。
(十二)組織與指導主要郵政、電信企業的財務匯總、繳撥與清算;協調郵政、電信企業的經營關系,按國家規定組織對郵政和電信普遍服務的補貼;按照管理許可權,管理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
(十三)代表國家參加有關國際組織,簽訂政府間協定,組織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處理政府間相關事宜。
(十四)研究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澳門、台灣通信與信息政策,處理有關事宜。
(十五)負責行業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
(十六)辦理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國務院規定,管理國家郵政局。
工信部的職責:
(一)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軍民結合、寓軍於民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體系建設。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的行業規劃、計劃和產業政策,提出優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起草相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規章,擬訂行業技術規范和標准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工業、通信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通信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四)負責提出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按國務院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五)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准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六)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八)推進工業、通信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九)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宏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統籌推進國家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一)統籌規劃公用通信網、互聯網、專用通信網,依法監督管理電信與信息服務市場,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電信業務資費政策和標准並監督實施,負責通信資源的分配管理及國際協調,推進電信普遍服務,保障重要通信。
(十二)統一配置和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衛星軌道位置的協調和管理,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三)承擔通信網路安全及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負責協調維護國家信息安全和國家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四)開展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代表國家參加相關國際組織。
(十五)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文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是中國文化行政的最高機構。是國務院的職能部門,在國務院領導下管理全國文化藝術事業。

文化部的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擬定文化藝術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並監督實施。
(二)研究擬定文化事業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文化體制改革。
(三)管理文學、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歸口管理全國性重大文化活動。
(四)擬定文化產業規劃和政策,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國家重點文化設施建設。
(五)歸口管理文化市場,擬定文化市場的發展規劃;研究文化市場發展態勢,指導文化市場稽查工作。
(六)管理社會文化事業,擬定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與發展。
(七)管理圖書館事業,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和利用;組織推動圖書館標准化、現代化建設。
(八)歸口管理對外文化工作和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的文化交流工作,擬定對外及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文化交流政策、法規;代表國家簽訂中外文化合作協定、年度執行計劃和文化交流項目計劃;指導駐外使(領)館文化機構及駐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地區文化機構的工作。
(九)按照國務院規定,管理國家文物局。
(十)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柒』 經信委 這個部門是做什麼的

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簡稱經信委,為工業和信息化部在省一級政府的對應職能機構。

二、機構職責:

(一)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軍民結合、寓軍於民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體系建設。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的行業規劃、計劃和產業政策,提出優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起草相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規章,擬訂行業技術規范和標准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工業、通信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通信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四)負責提出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按國務院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五)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准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六)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八)推進工業、通信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九)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宏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統籌推進國家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一)統籌規劃公用通信網、互聯網、專用通信網,依法監督管理電信與信息服務市場,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電信業務資費政策和標准並監督實施,負責通信資源的分配管理及國際協調,推進電信普遍服務,保障重要通信。

(十二)統一配置和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衛星軌道位置的協調和管理,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三)承擔通信網路安全及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負責協調維護國家信息安全和國家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四)開展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代表國家參加相關國際組織。

(十五)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7)推動信息產業發展和部門擴展閱讀:

職責調整

(一)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工業行業管理和信息化有關職責劃給工業和信息化部,具體包括:

研究提出工業發展戰略,擬訂工業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

指導工業行業技術法規和行業標準的擬訂;

按國務院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葯、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的擬訂及組織實施;

組織領導和協調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編制國家重大技術裝備規劃,協調相關政策;工業日常運行監測;工業、通信業的節能、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促進工作;對中小企業的指導和扶持;

國務院減輕企業負擔部際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稀土行業發展、鹽業行政管理、國家醫葯儲備管理的工作,管理國家煙草專賣局的職責。

(二)將原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除核電管理以外的職責劃給工業和信息化部。

其中組織協調武器裝備科研生產的重大事項、保障軍工核心能力建設等職責劃給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

(三)將原信息產業部的職責劃給工業和信息化部。

其中軍工電子管理職責劃給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

有關郵政管理職責劃給國家郵政局,國家郵政局改由交通運輸部管理。

(四)將原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的職責劃給工業和信息化部。

(五)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推進軍民結合、寓軍於民,促進工業由大變強,加快推進國家信息化建設。

『捌』 信息產業部與電信產業的關系

信息產業部與電信產業的關系就好比人大和國務院的關系,信息產業部是政策決策機構,而電信產業則是具體細節和措施執行機構。

信息產業部的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擬定國家信息產業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總體規劃,振興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通信業和軟體業,推進國民經濟與社會服務信息化。

(二)擬定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通信業和軟體業的法律、法規,發布行政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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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

(三)統籌規劃國家公用通信網(包括本地與長途電信網)、廣播電視網(包括無線和有線電視網)、軍工部門和其他部門專用通信網並進行行業管理。

(四)組織制訂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通信業和軟體業的技術政策、技術體制和技術標准;制訂廣播電視傳輸網路的技術體制與標准;負責通信網路設備入網認證和電信終端設備進網管理;指導電子信息產品質量監督與管理。

(五)負責全國無線電頻率、衛星軌道位置、通信網碼號和域名、地址等公共通信資源的分配與管理;負責無線電台(站)設置審批、無線電監測和監督檢查,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協調無線電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

(六)依法對電信與信息服務市場進行監管,實行必要的經營許可制度,進行服務質量監督,保障公開競爭,保證普遍服務,維護國家和用戶利益;制訂通信網之間互聯互通辦法和結算標准並監督執行。

(七)制訂通信與信息服務資費政策,確定基本郵政、電信業務收費標准並監督執行。

(八)負責組織黨政專用通信網的規劃、建設與管理;管理國家通信網路監控調度中心和國際通信出入口局;組織協調黨政專用通信、救災應急通信和其他重要通信;保障國家通信與信息安全。

(九)根據產業政策與技術發展政策,引導與扶植信息產業的發展,指導產業結構、產品結構和企業結構調整,指導國有企業重組、組建企業集團;合理配置資源,防止重復建設。

(十)推進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通信業和軟體業的科研開發工作,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創新,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扶植民族工業。

(十一)對軍工電子實行行業管理,研究提出軍工電子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規劃,與軍隊及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的規劃相銜接並組織實施。

(十二)研究制訂國民經濟信息化發展規劃,協助業主推進國家重點信息化工程;指導、協調與組織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指導電子信息技術的推廣應用和信息化普及教育。

(十三)組織與指導主要郵政、電信企業的財務匯總、繳撥與清算;協調郵政、電信企業的經營關系,按國家規定組織對郵政和電信普遍服務的補貼;按照管理許可權,管理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

(十四)代表國家參加有關國際組織,簽訂政府間協定,組織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處理政府間相關事宜。

(十五)研究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澳門、台灣通信與信息政策,處理有關事宜。

(十六)負責行業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

(十七)辦理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國務院規定,管理國家郵政局。

『玖』 信息產業部與工信部有什麼區別啊

信息產業部已合並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與信息化部,工信部職能更加寬泛

2008年3月11日 舉行的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上,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華建敏公布了具體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在2008年3月15號上午第五次人大全體會議上通過表決

工業和信息化部的主要職責是,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行業規劃、產業政策和標准,監測工業行業日常運行,推動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管理通信業,指導推進信息化建設,協調維護國家信息安全等。

值得注意的是,作為行業管理部門,《方案》表示工業和信息化部將主要是管規劃、管政策、管標准,指導行業發展,不幹預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確保企業的市場主體地位。這對於目前仍在進行不對稱管制的電信行業來說,可能會產生不小的影響。

除此之外,新組建的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也將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國家煙草專賣局也改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原管理國家郵政局職能已劃歸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與運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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