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易地搬遷人員的後續生活保障措施有哪些
你好,你可以通過律伴平台,咨詢下當地律師,畢竟每個地方政策都不同的。
⑵ 異地扶貧搬遷的政策具體是怎樣的
1、異地扶貧搬遷需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生活在「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地方的;
(2)本人願意搬遷的;
(3)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2、遷出地區域劃定標准,劃定區域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土地貧瘠、人地矛盾突出、水資源匱乏等生產生活條件惡劣,通過就地就近幫扶促進生產或就業仍無法讓農戶脫貧的區域,重點是貧困程度相對較深的貧困村;
(2)生態環境脆弱,屬於石漠化重度或中度的地區;
(3)地震活躍帶、地質災害多發易發區;
(4)易漬易澇湖區低窪區;
(5)屬於縣域內水源保護區、生態保護區核心區域等主體功能區的限制開發區或禁止開發、不宜開發的區域;
(6)地理位置偏遠,交通、水利、電力等基礎設施和教育、醫療等基本公共服務落後,嚴重製約區域發展,並且延伸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成本高於易地扶貧搬遷成本的區域;
(7)農村危房改造任務特別重且其中建檔立卡貧困戶無房戶和D級危房存量大的行政村;
(8)縣域內其他需要搬遷的區域。
(2)易地搬遷後續產業發展的建議擴展閱讀
(一)資金籌措渠道
易地扶貧搬遷資金來源5大塊,即中央預算投資、專項建設基金、地方政府債券、長期信貸資金和貧困戶自籌資金,省按大約6萬元/人預算標准撥付給各縣。
其中:中央預算內資金7000元/人,專項建設基金5000元/人,地方政府債券10000元/人,長期信貸資金人均不超過35000元。農戶自籌資金原則上人均不超過3000元,戶均不超過10000元,對於鰥寡孤獨等特殊困難群體,可免交。
(二)資金使用原則
縣級人民政府可統籌全縣易地扶貧搬遷資金,在充分保障貧困人口基本住房、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建設需求的前提下,項目資金如有結余,允許調劑用於易地扶貧搬遷貸款還本付息,支持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後續產業發展和就業。
中央投資和地方政府統籌資金對建檔立卡貧困戶住房建設最低補助標准為800元/m2,各縣市區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建檔立卡貧困戶安置住房建設的差異化補助標准。
(三)資金管理原則
易地扶貧搬遷業務應與其他業務物理隔離、獨立封閉運行。易地扶貧搬遷項目的征地拆遷費用主要由地方政府自籌及整合其他資金解決,不得從易地扶貧搬遷資金中列支。易地扶貧搬遷有關的工作經費由當地政府配套解決,嚴禁從易地扶貧搬遷資金中列支。
對地方政府債券資金、國家專項建設基金、長期政策性貸款資金和貸款貼息資金等應分別建立台賬,實行專戶專賬管理、專款專用。
⑶ 農村異地搬遷政策具體有哪些好處和壞處
好處:
1、在異地搬遷的政策框架下,移民得到了政府在土地、房屋、社區基礎設施建設和就業等多方面的財政支持,這些支持的提供是基於扶貧,而非生態補償。而移民原有的土地、宅基地和山林,這些資源大部分被轉為生態用途,提供生態服務。
2、保護了遷出地的生態環境,增強了就地扶貧開發的力度,易地扶貧搬遷減少了遷出地的人口數量,減輕了人口對土地的壓力,緩解了人地矛盾,提高了土地承載能力;使生態環境脆弱地區的環境得到了保護,實現了人口、資源、環境的良性循環。
3、改善了搬遷群眾的生存環境,提高了他們的收入水平和綜合素質,易地扶貧搬遷不僅有效改善了搬遷群眾的生存環境和發展環境,而且增強了他們的可持續發展能力。搬遷群眾由以農業、種植業為主的傳統發展方式轉變為兼業乃至多業經營的現代發展方式。
4、加快了易地扶貧搬遷社區新農村建設步伐,提高了當地的公共服務水平,易地扶貧搬遷社區的基礎設施建設日臻完善,為社區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社會保障日益增強,不僅將貧困群眾納入低保范疇,還鼓勵群眾積極參加城鄉統籌的社會保險。
5、提高了資源綜合利用效率,加快了區域協調發展進程,易地扶貧搬遷開發了遷入地的土地資源,以就業安置為主和以開發利用土地為主的移民社區建設,都加快了城鎮化發展步伐。
弊端:
1、部分搬遷居民在新環境中因缺少就業機會而再次陷入貧困。
2、可供安置移民搬遷的未開墾土地越來越少,大量安置異地搬遷居民也越來越困難,土地面積、房基地的面積都比較小,農業比較效益低,再加上移民的農業生產條件相對較差,通過有土安置,也就是提供住房和耕地的方式在新地方復制一個農業村莊來幫助移民脫貧,其難度越來越大。
有的安置移民的地區也是生態較為脆弱的地區,大量人口定居從事農業生產以後,有可能會導致移民區的生態退化。
3、非農就業對生態脆弱的貧困地區的貧困人群有更強的吸引力。許多農民將異地搬遷與外出打工結合起來,他們希望搬遷到距離城市更近、基礎設施更加完善、公共服務更加便捷且便於非農就業的地方。
4、很多移民並不是被安置以後就會穩定地定居下來,一些人會選擇新的地方再次搬遷,也有一些人可能回到原籍。被統一安置的移民離開以後,他們的房屋和土地或者出售給沒有規劃的自發移民,或者空置。
(3)易地搬遷後續產業發展的建議擴展閱讀:
異地搬遷在中國反貧困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僅在「十二五」期間,在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支持下,就有1171萬人通過異地搬遷改善了生活條件。在「十三五」期間,計劃有近1000萬的農村貧困人口通過異地搬遷實現脫貧。
異地搬遷對於實現精準扶貧的目標意義重大,充分體現了中國在反貧困中的制度優勢。「十三五」期間是中國實現全面消除農村絕對貧困的關鍵時期,異地搬遷扶貧承擔了近20%的扶貧攻堅任務。
⑷ 怎樣解決易地扶貧搬遷工作中面臨農戶不願拆除舊房的問題
1、精準搬遷對象。明確搬遷程序選准搬遷對象是異地扶貧搬遷成功的前提,一定要因地制宜,偏遠山區條件艱苦、人口分布分散的農民,可根據條件,實行整村搬遷。
2、了解農戶基本現狀。進村入戶登記與傾聽駐村小組意見相結合,普查工作要深入細致,切實做到普查到戶、逐戶建檔立卡、完備檔案資料,確保應搬遷群眾全部登記造冊。普查工作要尤其注意對符合搬遷條件而又缺乏搬遷能力和意願的困難群眾進行詳實的調查摸底,建立專門的普查檔案。
3,嚴格執行工作程序。要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群眾申請、初定對象、張榜公示、民主評議的標准化工作程序確定移民搬遷安置對象。對於自然環境特別惡劣地區的深度貧困群眾,搬遷意願特別強烈,將他們作為為搬遷安置工作的重點和難點,走「先難後易,整村搬遷」路子。
4、科學布局。根據當地資源條件和環境承載能力,科學布局安置區域,合理確定搬遷重點和規模,結合精準扶貧的有關要求,優先安排搬遷深度貧困戶。制定搬遷考核標准,不能只用單一指標衡量農戶是否貧困。圍繞困難群眾的搬遷安置要逐戶建立檔案、落實責任、嚴格考核、驗收銷號,防止工作中出現避重就輕、避難就易、「搬富不搬窮」的問題。
5,加強金融服務支持。著力「微型金融產品」的開發。即開發適合窮人需要的金融產品,鼓勵村鎮銀行發展、開展貧困村互助資金、小額信用貸款,繼續完善國家扶貧貼息貸款政策,積極推動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努力滿足扶貧對象發展生產的資金需求。
最後,社會資金支持。加大公益資金支持力度,在所得稅前減免用於異地扶貧搬遷等扶貧事業的捐贈。充分利用市場資源配置,推動市場開發,引導社會資金參與,鼓勵內外資企業進駐新村,並為之提供優惠政策。
(4)易地搬遷後續產業發展的建議擴展閱讀
最近隨全國政協民宗委到廣西、甘肅、雲南等民族地區調研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看到這項工作已取得多方進展。
由於搬遷區域主要分布在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和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搬遷對象主要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發等生存環境差、不具備基本發展條件地區,易地扶貧搬遷工作面臨諸多特殊困難和問題,需要在實踐過程中不斷加深認識,因地制宜,逐步改進。
注重加強搬遷戶後續發展能力建設。易地扶貧搬遷工作自「八七扶貧」實施以來,有條件、有能力搬遷的群眾很多已遷出,尚未搬遷的相對缺乏市場經濟意識和生產生活技能。移民安置區受土地限制及水電路網等基礎設施薄弱影響,普遍開發空間偏小,很難提供充足就業崗位。
搬遷群眾有的繼續耕種原籍承包土地,成為農忙住「老屋」,農閑住「新宅」的「兩棲」農民,他們普遍希望保留原有承包地。後續發展是檢驗易地扶貧搬遷成敗的關鍵。
建議各地結合搬遷群眾自身條件、就業意向、市場需求,有針對性地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對吸納一定比例搬遷群眾就業的企業,適當減免稅收。積極培育農民合作社、種養大戶、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力爭每個貧困戶都有企業可以依託。
完善搬遷項目申報、考核、驗收等程序銜接。易地搬遷用地從申報到獲批一般需要6至10個月,安置區規模較大工程一般要跨年度實施。而目前年度搬遷計劃及資金下達,與考核驗收同年度內進行,這勢必造成當年的搬遷任務無法在年底完成。
建議地方政府在年底前上報第二年本省區易地扶貧搬遷建議計劃,有關部門抓緊審核,力爭各項資金及早下達,給地方政府比較寬裕的實施時間。
在控制搬遷用地總量前提下,可以將用地審批許可權下放到省級主管部門。根據不同項目的工程量,實事求是確定工期,指導地方承接、用好來自各渠道的資金。
適當放寬易地扶貧搬遷用地政策。目前國家層面沒有單列扶貧搬遷用地指標,遷出地復墾難度大、效益低,「佔一補一、占優補優」的耕地佔補平衡政策難以落實。安置房建設項目需交納工程規劃許可證等十幾項費用,每平方米稅費200至300元,地方上負擔沉重。
建議針對易地扶貧搬遷項目設立專項用地指標,允許地方政府綜合運用債務、專項建設基金和長期低息貸款支付安置點土地徵用費用。參照棚戶區改造項目辦法,國家和地方出台安置區建設、投融資平台稅費減免政策,指導地方用好用活用足土地增減掛鉤政策。
支持搬遷群眾參與住房建設同時防止因建房返貧。目前有關文件規定,中央補助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均住房建設不能超過一定面積。而有些經濟條件稍好的搬遷戶希望,允許適當貸款,加上自己的努力,把房子建得寬裕些,否則後續建房成本會增加很多。
易地扶貧搬遷的主體是貧困群眾,要鼓勵他們通過自己的艱苦奮斗,主動脫貧。建議根據搬遷戶實際經濟能力,允許通過適當借貸或出工出力等方式參與住房建設。同時要堅決防止盲目擴大住房面積、脫離實際提高建設標准和過度裝修,杜絕出現因建房致貧返貧。
⑸ 從寧蒗縣搬迀到永勝縣的異地搬遷如何安置
1、異地扶貧搬遷需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生活在「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地方的;
(2)本人願意搬遷的;
(3)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2、遷出地區域劃定標准,劃定區域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土地貧瘠、人地矛盾突出、水資源匱乏等生產生活條件惡劣,通過就地就近幫扶促進生產或就業仍無法讓農戶脫貧的區域,重點是貧困程度相對較深的貧困村;
(2)生態環境脆弱,屬於石漠化重度或中度的地區;
(3)地震活躍帶、地質災害多發易發區;
(4)易漬易澇湖區低窪區;
(5)屬於縣域內水源保護區、生態保護區核心區域等主體功能區的限制開發區或禁止開發、不宜開發的區域;
(6)地理位置偏遠,交通、水利、電力等基礎設施和教育、醫療等基本公共服務落後,嚴重製約區域發展,並且延伸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成本高於易地扶貧搬遷成本的區域;
(7)農村危房改造任務特別重且其中建檔立卡貧困戶無房戶和D級危房存量大的行政村;
(8)縣域內其他需要搬遷的區域。
(5)易地搬遷後續產業發展的建議擴展閱讀
(一)資金籌措渠道
易地扶貧搬遷資金來源5大塊,即中央預算投資、專項建設基金、地方政府債券、長期信貸資金和貧困戶自籌資金,省按大約6萬元/人預算標准撥付給各縣。
其中:中央預算內資金7000元/人,專項建設基金5000元/人,地方政府債券10000元/人,長期信貸資金人均不超過35000元。農戶自籌資金原則上人均不超過3000元,戶均不超過10000元,對於鰥寡孤獨等特殊困難群體,可免交。
(二)資金使用原則
縣級人民政府可統籌全縣易地扶貧搬遷資金,在充分保障貧困人口基本住房、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建設需求的前提下,項目資金如有結余,允許調劑用於易地扶貧搬遷貸款還本付息,支持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後續產業發展和就業。
中央投資和地方政府統籌資金對建檔立卡貧困戶住房建設最低補助標准為800元/m2,各縣市區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建檔立卡貧困戶安置住房建設的差異化補助標准。
(三)資金管理原則
易地扶貧搬遷業務應與其他業務物理隔離、獨立封閉運行。易地扶貧搬遷項目的征地拆遷費用主要由地方政府自籌及整合其他資金解決,不得從易地扶貧搬遷資金中列支。易地扶貧搬遷有關的工作經費由當地政府配套解決,嚴禁從易地扶貧搬遷資金中列支。
對地方政府債券資金、國家專項建設基金、長期政策性貸款資金和貸款貼息資金等應分別建立台賬,實行專戶專賬管理、專款專用。
⑹ 結合材料,運用經濟生活知識,說明新疆在推進南疆四地州易地扶貧搬遷過程中是如何致富的
扶貧過程中是挺好的,扶貧的項目也很多扶貧的。也很對老百姓也很有好處。
⑺ 求~!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的試運行報告!!!
為進一步做好我區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作,學習、借鑒兄弟省區試點經驗,9月10日至21日,由我處和辦公室牽頭組織百色市、平果縣、隆林縣、天峨縣、天等縣等發展改革系統同志赴青海、甘肅兩省(以下簡稱「兩省」)學習考察和調研。此次學習考察採取現場觀摩、交流的形式,現將學習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青海省有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15個、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10個。2004-2008年累計搬遷人口1.37萬戶、6.68萬人。搬遷項目總投資8.4億元,其中國家安排易地扶貧搬遷工程中央預算內投資4.4億元。在國家的大力支持下,堅持開發式扶貧方針,以解決貧困群眾溫飽為中心,努力改善貧困地區生產生活條件,積極培育和發展特色產業,多方拓展貧困群眾增收渠道。經過多年努力,到2008年底,貧困人口從2000年的197.67萬人下降到75.7萬人。安置方式主要有集中安置、自主安置和跨縣安置三種方式。
(二)甘肅省有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43個。2008年國家安排易地扶貧搬遷工程中央預算內投資2.7億元,搬遷人口6.13萬人。自2001年組織實施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以來,國家累計投入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專項資金14.6億元,搬遷人口34萬多人。主要安置方式:1.從山樑溝壑區及地質災害嚴重地區向交通便利、基礎條件較好的水川地及塬台地建點集中安置。2.依託中小型水利工程,通過合法開發荒地或利用農場閑置地集中安置。3.依託縣城、小城鎮、中心村集中安置。
二、主要做法
從「兩省」考察情況看,遷出區生態環境得到恢復和保護,土地、勞動力等資源得到合理、有效配置,安置區基礎設施完善,搬遷群眾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部分遷入區主導產業初步形成,通過實施搬遷實現了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的有機結合,脫貧步伐加快,致富空間進一步拓寬。「兩省」試點工程主要做法有:
(一)加強組織領導,部門密切配合。省級黨委和政府加強領導,成立了易地扶貧開發項目領導小組,指定分管領導,落實工作責任,明確部門工作分工。在市、縣政府領導下,發改、扶貧、國土、建設、水務、教育、衛生、農業、林業、交通、電力等多部門協調配合。在協調一致的基礎上,採取調配、置換等方法重點為搬遷解決土地困難問題。對確需跨村安置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按相關規劃要求統一徵用安置地。同時積極開展對原居住點的土地整理,實現了占補平衡。注重做好易地扶貧搬遷項目遷入地的水、電、路、文、教、衛等基礎設施配套建設。
(二)注重規劃指導,做好項目前期工作。結合新時期新農村建設規劃和村級規劃,對每個項目遷入地的土地、水源、水質及上學、就醫等進行深入調查研究。經過多方案比選,選擇無地質災害,地勢平坦,交通方便,有水源地,經濟社會發展環境良好的地區。實施的每個易地扶貧搬遷項目做到入戶調查、實地察看,組織召開座談會,了解群眾願望,廣泛聽取群眾的意見和建議,為項目順利實施打好基礎。為組織開展易地扶貧效益評估和易地扶貧規劃編制,今年上半年青海省在省級財政預算內安排專項資金。
(三)加強資金整合,強化項目管理。在項目建設實施過程中統籌考慮生態環境建設、基礎設施建設配套、後續產業發展、社會事業完善等各項內容,在扶貧整村推進、產業貼息扶持、農村勞動力培訓、以工代賑等方面,結合新農村建設多方籌集資金,集中技術、人才、物資及各方力量。「兩省」特別注意加強計劃管理和計劃銜接,凡上報國家計劃不再隨意變動,按當年計劃來盡早開工項目。在國家計劃資金未到的情況下,市縣農戶和工程隊預先墊付,重點加快項目建設進度,例如甘肅省2009年的計劃到10月止已實施完成60%,有50%農戶今年底可以遷入新居。大多數地區能按有關規定做好項目前期工作,按批復和下達的項目投資計劃組織項目實施和驗收,積極組織群眾參與工程建設。
三、考察體會
通過考察、參觀比較,考察組成員對易地扶貧搬遷有了更直觀、更深層次地了解和認識。大家深深地感到:試點工程的實施有效解決了「一方水土養不活一方人」的地區貧困人口脫貧和發展問題。此項工程確實是一項民心工程、惠民工程、群眾滿意工程,是一項造福群眾的「德政工程」,也是一項復雜的社會性系統工程,更是踐行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要將其實施好並達到預期目標必須付出加倍的艱辛。
(一)以產業發展定搬遷規模,是解決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的核心和根本。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作千頭萬緒,但最重要是應解決產業發展問題。有了產業支撐,搬遷後生計就能得以解決。青海和甘肅兩省的易地扶貧搬遷工作,高度重視產業發展,所有安置點都以產業為依託,並根據各自情況,宜農則農、宜牧則牧。搬遷群眾生活越過越好。以產業發展推動搬遷、帶動搬遷的做法,值得我們思考和學習,也是我們這次學習考察感受、體會最深的一個問題。
(二)科學規劃布局,統籌開發建設,做好項目前期准備工作是實施好項目的前提和基礎。在項目實施前,首先要認真學習和領會國家有關易地扶貧搬遷的方法、政策,深入遷出村鎮,了解農民搬遷意願,積極宣傳易地搬遷的政策、補助標准等,並深入細致地做好搬遷群眾的思想動員工作,使搬遷群眾對享受的權利和政策心中有數,調動他們參與搬遷的積極性,在此基礎上合理確定搬遷范圍和對象。其次,由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本區水土資源進行普查、評估、論證,選擇環境容量許可,水土資源、社會條件好,產業開發潛力大,承載容量大的土地進行規劃,確定易地扶貧搬遷安置的地點和規模,在此基礎上,精心編制實施方案。
(三)加強領導,明確責、權、利是實施好項目的關鍵。易地搬遷工程投資大,建設任務重,工程實施過程中有許多難題需要下大力氣去解決,只有加強組織領導,明確項目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的權利,責任和義務,做到機構落實、領導落實,人員落實、任務分解落實,一級抓一級,各負其責,各司其職,才能保證工程建設的有序進行。
(四)嚴格制度管理是實施好項目的保障。易地扶貧搬遷項目涉及工程建設、群眾搬遷安置、土地調整、政策協調、戶籍管理等多方面問題。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制訂切實可行的工程和資金管理制度,既可保證工程建設有章可循和工程建設質量,又能促使資金按時到位,此外建立完善的移民管理制度,對保證安置區社會穩定和生產生活的正常進行至關重要。
(五)加大項目監督與檢查是提高工程質量的重要環節。易地扶貧搬遷項目牽涉許多單項工程,工程質量的優劣,關系廣大搬遷群眾的切身利益和試點工作的成敗,此外,試點工程政策性很強,在實施過程中,將會產生許多不可預料的困難和問題,綜合管理部門和有關職能部門必須對項目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及時發現並解決問題。
四、工作建議
為確保我區試點工程建設取得實效,結合試點工作前期開展情況,借鑒外省試點經驗,下一步我們還需要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發展主導產業,加強搬遷群眾培訓。搬遷群眾從原居住地搬遷到安置區,對新安置點的生產生活方式還需要一個適應過程,各工程實施縣(市、區)要貫徹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繼續解放思想,堅持改革開放,依靠搬遷廣大群眾,努力發展經濟,解決搬遷群眾生產生活的困難和問題。隨著土地資源越來越緊張,土地價格不斷上升,集中安置的難度越來越大,因此要選准搬遷點和產業發展。產業發展可以實行一主多副的辦法,確保產業有較好發展。要通過舉辦培訓班,安排技術人員深入田間地頭,進行傳、幫、帶等措施,使搬遷群眾掌握實用技術,提高生產技能。同時各地要依託安置區資源優勢,圍繞龍頭企業和區位優勢,面向市場,培育和發展主導產業,並按照農牧結合和集約化經營等思路發展生產,不斷調整產業結構,拓寬增收渠道,使搬遷群眾能夠依靠產業脫貧、致富。
(二)加強監督、檢查、指導工作。縣(市、區)發展改革部門應加強易地扶貧扶貧搬遷試點工程全程管理,組織相關部門做好搬遷對象審查、搬遷農戶管理卡和搬遷人口資格審查表及安置區土地調配確權情況登記表填制、施工技術指導、工程質量檢查、資料整理和進度報表上報等工作。對工程定期進行檢查,及時了解和掌握工程建設、資金到位以及資金使用等情況,協調解決工程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對工程質量不合格,資金使用不合規以及實施內容與批復方案不符的,要嚴肅處理,及時整改。自治區易地搬遷辦公室將根據各地上報工程實施情況對試點工程進行檢查、指導。
(三)切實做好項目整合工作。在試點工程中,由於國家投入資金有限,要在短期內解決搬遷群眾生活及發展問題,還有一定難度。要堅持生產、生活並重,充分考慮拓寬搬遷群眾增收渠道、扶持後續產業發展等問題,要完善安置區農技推廣、農畜產品流通體系、農業信息服務體系、醫療、衛生、教育服務體系建設,只有加大力度整合相關部門資金,通過多部門綜合扶持,才能盡快幫助搬遷戶實現穩定脫貧。因此,要積極引導交通、農林水牧漁、國土整治、基層政權建設、教育、衛生等項目資金,在保持原有的管理渠道不亂、資金使用性質不變的前提下,以縣為單元,以項目為支撐,以規劃為基礎,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則,做好項目整合工作。縣(市、區)政府發揮統籌全局、領導和協調各方作用,組織相關部門按各自業務范圍做好實施方案中單項工程設計方案和項目的對口報批工作,保證項目落到實處,發揮資金的整體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