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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視文化產業政策

發布時間:2021-02-26 00:11:08

❶ 2013年文化部對文化產業的扶持政策!(影視文化就不了解了。只說藝術品文化方面,謝謝 )請寫出政策出處!

電視表演,文學,藝術,戲劇表演創作的原始材料,保留了原有的藝術形式的基礎上使用的電視視聽語言二度創作的基本元素,具有較高的藝術欣賞和審美價值電視節目類型。窄的電視表演排除類型的電視連續劇,電視電影,電視藝術電影和娛樂節目。
影視表演主要是指:圍繞一個中心主題,選擇和演示的文化節目,通過電子手段的二度創作,構成完整的電視,一個獨立的電視藝術作品給觀眾多元化和整體的審美享受。
娛樂類節目的分類標准。相反,在與節目源,並根據顯示的加工程度(或根據藝術創作的程度)的分類是更容易把握。一般可分為兩類,一類直播節目(包括錄音,錄像的方式生活);處理程序(即,視聽手段再創造,或為不同層次的處理,方式)。處理程序,是一種特殊類型的節目樣式(即,廣播劇和電視系列節目)。
1,直播節目類型
其他文學樣式的作品,只為簡單的編排組合,或沒有夾直接播放的節目。 「活」的不一定是強調了現場直播,廣播的形式,也可以用在音頻,視頻直播「的方式。
(1)音樂節目
音樂是聽覺藝術,很多音樂節目廣播文藝廣播的特點。在音樂中佔有非常重要的位置,特別適合傳情的和不合適的物質FM立體聲廣播,音樂廣播的出現,贏得更多的聽眾。電視藝術,可以使用各種風格的音樂節目,它實際上是進行現場直播音樂節目風格。「MTV」是另一種類型。
(2)戲曲節目
這是一個獨特的廣播電視文藝節目風格。歌劇,歌劇,評劇,越劇,漢劇,黃梅戲,粵劇......很多電台和電視台文藝資源豐富的傳統劇目和現代劇目,而且還形成了具有民族風格的娛樂雜志表示和當地特色菜決定性條件。廣播戲劇節目經常住在歌劇表演,歌劇選段或摘錄,戲曲故事,的戲劇知識歌劇演員審查,京劇唱腔混合風格。電視是相應的視頻直播風格。
(3)
曲藝,民間藝術表演「說唱藝術,相聲,快板,大寶,鼓,評書,琴書,道情,品牌歌......民間藝術實際上是一種民間藝術,深受中國人民的喜愛。形式簡單,易於推廣,所以通常用於廣播和電視。
(4)舞蹈節目
舞蹈是一種視聽藝術。因此,在主要的廣播和電視是利用電視傳播舞蹈藝術,廣播是指舞蹈音樂播放或記錄的夾子展示的芭蕾舞節目。
(5)文藝節目
這是古代和現代文學作品的廣播和電視節目的形式處理。如果辦公室各地電台「小說連播」非常流行。
(6)電視喜劇,
草圖本來是一個戲劇或電影演員培訓計劃小,往往是一個小事件,現場表演的兩位演員或實踐。後來移植到電視上,在一個小劇場戲劇節目的風格。
(7)文學列
收集了各種各樣的文藝節目編輯的程序的一部分,按照一定的想法??的主題。是一家集單級的表演,音樂,歌劇,話劇,雜技,也可以是各種各樣的戲劇編排,更可以做到的,文學知識的傳播。電視瞭望「由北京電視台於1994年推出,是一個電影和電視內容的主要文學的電視專題片。動態傳真銀海聚焦」暗影法庭世博會「,電影和電視市場」等欄目。
(8)綜合文化活動
共同計劃,以各種文化節目。或參與的節目風格,或一個單獨的程序風格,即「文藝晚會。它的相容性,多樣性,綜合性的特點。
稱之為娛樂藝術」或「綜藝節目綜藝節目有三大好處: (3(1)帶一起各種娛樂藝術,以刺激觀眾的參與感;(2)中的內容,時間,形式有相當大的靈活性,兼容性,並滿足不同層次觀眾的需求; )娛樂藝術舞台,促進發展的藝術和娛樂,並形成系列節目的主持人為核心的節目模式擴展。
我國最典型的是「春節」,自1983年以來一直沒有改變1994年,中央電視台春節還推出了三場夜 - 「春節」,「音樂歌舞晚會」,「黨的歌劇。她遇到了一個廣泛的觀眾的需求,並形成競爭的局面。類似的正大綜藝,綜藝大觀每日佳藝,沂源文景線「藝術節。
2,加工程序
其他大型生產廣播電視功能的娛樂電視專題片的藝術類節目的風格。這實際上構成一種新的文學樣式。
(1)電影錄音剪輯
廣播文學,經常使用的影片剪輯的方式來處理,廣播廣播電視創作的藝術作品,這是(世界其他地方不一樣的類型)。
1950年2010年3月8日,中央廣播陳愷製作的電影錄音「醫務工作者」是由中國廣播播出的第一部電影錄音。在1955年11月,中央無線電廣播節目報「上張貼海報,正式通過的影片剪輯的名稱。
有趣和神秘的「聽電影」往往是在視聽圖像到一個單一的聽覺形象的原創評論提供了藝術創造機會,同時,也取得了更大的自由。後來生下發出一出戲的錄音剪輯,音頻剪輯的歌劇,歌劇音頻剪輯妹妹風格。
(2)MTV(音樂電視)
聲音和圖像列形成一個新的電視表演。原來的聽證會,,感知音樂節目,融入的視聽審美經驗的新的電視節目。它的音樂和歌詞相匹配的屏幕,是一個圖像和特殊的感情,或一個具體的解釋,也不能取代自己的一種魅力。例如,「長城川妹子」,「統一」。導的視聽效果,但它也追平了觀眾的主觀想像。音樂部分,中央電視台「中國音樂電視60」一個中國MTV的一部分。
(3),LTV(文學TV)
可以說從MTV的形式,新的風格出來的電視節目。 LTV的目的是向觀眾介紹一個經典的文學作品,其重點在電視上特技使用的創新性和創造性,和美麗的畫面和深厚的音樂展現出來,有時作家大膽地在屏幕上。中國最早的LTV的作品是1994年6月中央電視台製作的散文TV「我的男人」最疼的散文採取張傑相同的名稱。編舞孫輝章機阿現實的生活畫卷的材料來奚美娟朗誦。張潔奇跡朗誦奚美娟稱贊道:「很明顯,他是一個偉大的文化成就的女演員,她非常好,她會融化到作品中,優秀的再創造。」後來有史鐵生「我壇於後面的一個王朝,鐵凝的」大江東女孩「製作成一個LTV。
LTV也電視小說文體。歐·亨利的」最後一片葉子「(江蘇衛視),」香港「已經產生了一些我們的電視電視小說。
(4)電視電影
在這幕後的角色,在一些電視連續劇劇開發與電視廣播業的誕生。網站孕育出典型的分類電視連續劇在線觀看熱門網站與廣大市民的喜愛。代表作品:「西遊記」,「水滸傳」三國演義「水滸傳」,「紅樓夢」。

❷ 國內文化創意企業可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

文化企業可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如下:

一、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繼續執行宣傳文化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92號)第三條和第六條的規定,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對科普單位的門票收入,以及縣(含縣級市、區、旗)及縣以上黨政部門和科協開展的科普活動的門票收入免徵營業稅。對境外單位向境內科普單位轉讓科普影視作品播映權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上述「科普單位」,是指科技館,自然博物館,對公眾開放的天文館(站、台)、氣象台(站)、地震台(站),以及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對公眾開放的科普基地。

二、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省市有線數字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免徵營業稅的通知》(財稅〔2010〕122號)第一條的規定,對本通知附件1所列企業根據省級物價部門有關文件規定標准收取的有線數字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自2010年1月1日起,3年內免徵營業稅。

三、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若干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34號)的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稅收政策如下:

(一)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自轉制注冊之日起免徵企業所得稅。

(二)由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文化單位轉制為企業,自轉制注冊之日起對其自用房產免徵房產稅。

(三)黨報、黨刊將其發行、印刷業務及相應的經營性資產剝離組建的文化企業,自注冊之日起所取得的黨報、黨刊發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徵增值稅。

(四)對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中資產評估增值涉及的企業所得稅,以及資產劃轉或轉讓涉及的增值稅、營業稅、城建稅等給予適當的優惠政策。

(五)本通知所稱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是指從事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文化藝術的事業單位;轉制包括文化事業單位整體轉為企業和文化事業單位中經營部分剝離轉為企業。

(六)本通知適用於文化體制改革地區的所有轉制文化單位和不在文化體制改革地區的轉制企業。有關名單由中央文化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

四、支持文化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

根據《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文化企業發展若干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31號)的規定,文化企業的稅收政策如下:

(一)廣播電影電視行政主管部門(包括中央、省、地市及縣級)按照各自職能許可權批准從事電影製片、發行、放映的電影集團公司(含成員企業)、電影製片廠及其他電影企業取得的銷售電影拷貝收入、轉讓電影版權收入、電影發行收入以及在農村取得的電影放映收入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

(二)2010年底前,廣播電視運營服務企業按規定收取的有線數字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經省級人民政府同意並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批准,免徵營業稅,期限不超過3年。

(三)出口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電影和電視完成片按規定享受增值稅出口退稅政策。

(四)文化企業在境外演出從境外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

(五)在文化產業支撐技術等領域內,依據《關於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和《關於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的規定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文化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允許按國家稅法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文化產業支撐技術等領域的具體范圍由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中宣部另行發文明確。

(六)出版、發行企業庫存呆滯出版物,紙質圖書超過五年(包括出版當年,下同)、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和投影片(含縮微製品)超過兩年、紙質期刊和掛歷年畫等超過一年的,可以作為財產損失在稅前據實扣除。已作為財產損失稅前扣除的呆滯出版物,以後年度處置的,其處置收入應納入處置當年的應稅收入。

(七)為生產重點文化產品而進口國內不能生產的自用設備及配套件、備件等,按現行稅收政策有關規定,免徵進口關稅。

(八)本通知適用於所有文化企業。文化企業是指從事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文化藝術的企業。文化企業具體范圍見附件。

除上述條款中有明確期限規定者外,上述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為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❸ 2013年文化部對文化產業的扶持政策!(藝術品文化方面,影視文化就不了解了。謝謝 )請寫出政策出處!

電視文藝節目,是以文學、藝術和文藝演出作為創作原始素材和基本構成元素,在保留原來藝術形式的基礎上,運用電視視聽語言進行二度創作,具有較高藝術欣賞性和審美價值的電視節目類型。狹義的電視文藝節目排除了電視劇、電視電影、電視藝術片以及娛樂節目等節目類型。
電視文藝節目主要指:圍繞一個中心主題,選擇和編排文藝節目,經過電子技術手段的二度創作,構成充分電視化的、獨立完整的電視藝術作品,給觀眾以多樣化和整體的審美享受。
文藝類節目的分類有多種標准。比較而言,按照節目來源和節目加工程度(或視藝術創作的程度)來分類比較容易把握。總體上可以分為兩大類,一是直播節目(包括錄音、錄像直播的方式);一是加工節目(即以音像手段重新創作或作不同程度的加工、製作的方式)。在加工節目中,還有專門節目類型樣式(即廣播劇和電視劇)。
1、直播節目類型
取自其他文藝樣式的作品,只作簡單的編排組合,或者不作剪輯而直接播出的節目。這里的「直播」不一定強調現場直播、轉播的形式,也可以採用「錄音、錄像直播」的方式。
(1)音樂節目
音樂是聽覺藝術,十分符合廣播的特徵。音樂節目在廣播文藝中佔有極重要的地位音樂尤其適合傳情而不適宜狀物。調頻立體聲廣播的出現,使得音樂廣播贏得了更多的聽眾。在電視文藝中,音樂節目的各種樣式都可以採用,它實際上就是音樂節目演出的實況直播樣式。「MTV」則是另一種類型了。
(2)戲曲節目
這是中國特有的廣播電視文藝性節目樣式。京劇、評劇、豫劇、越劇、漢劇、黃梅劇、粵劇……大量的傳統劇目和現代劇目,為廣播電視文藝提供了豐富的節目資源,也是形成文藝類節目的民族風格和地方特色的決定性條件之一。廣播戲劇節目常常採用戲曲演出的實況、戲曲選場或選段、戲曲故事、戲曲知識介紹、戲曲演員評介、戲曲唱腔聯唱等等樣式。在電視中則是相應的直播和錄像等樣式。
(3)曲藝節目
曲藝或稱「說唱藝術」,主要有相聲、快板、數來寶、大鼓、彈詞、琴書、道情、牌子曲……曲藝實際上是一種民間藝術,為中國百姓所喜聞樂見。形式簡便,易於傳播,所以常為廣播電視採用。
(4)舞蹈節目
舞蹈是一種視聽藝術。因此,在廣播電視中主要是運用電視手段來傳播舞蹈藝術,廣播手段只能製作舞蹈音樂轉播或舞劇節目錄音剪輯節目。
(5)文學節目
這是將古今中外的文學作品作廣播電視化處理的節目形態。如各地電台都辦有「小說連播」,極受歡迎。
(6)電視小品
小品原是話劇或電影演員訓練時的小節目,往往就一個小事件,由一兩個演員作現場表演或練習。後來移植到電視之中,以一個小戲劇或電視劇節目的樣式出現。
(7)文藝專欄
採集多種多樣的文藝節目,按照一定的主題構思編輯而成的一種欄目化的節目。可以是音樂、曲藝、戲曲、雜技等單一類的文藝節目的匯集,也可以是多種文藝節目的編排,更可以辦成傳播文藝知識性的欄目。如北京電視台1994年開辦的《影視瞭望》,就是一個以影視內容為主體的文藝專欄節目。它由「動態傳真」、「銀海聚焦」、「影苑博覽」、「影視市場」等板塊組成。
(8)綜合性文藝節目
這是把各種文藝節目綜合起來的節目。它或是採取欄目化節目樣式,或是採取獨立的節目樣式,即「綜合性文藝晚會」。它具有兼容性、多樣性、綜合性特點。
美國將它稱之為「綜合娛樂藝術」或「綜藝節目」。綜藝節目有三大優勢:(1)可以匯集各類娛樂藝術,激發觀眾的參與感;(2)在內容、時間、形式等方面擁有相當的靈活性、兼容性,滿足不同層次觀眾的需要;(3)擴展了娛樂藝術的舞台,推動了娛樂藝術的發展,並形成了以節目主持人為核心串聯的節目模式。
在我國最典型的是《春節聯歡晚會》,從1983年起至今不衰。1994年,中央電視台開始在春節同時推出三台晚會——《春節聯歡晚會》、《音樂歌舞晚會》、《戲曲晚會》。她滿足了觀眾廣泛的需求,並形成了一種競爭態勢。相似的綜藝欄目有《正大綜藝》、《綜藝大觀》、《每日佳藝》、《藝苑文景線》。
2、加工節目類型
把其他樣式的文藝類節目作較大的加工製作,使之成為具有廣播電視特點的文藝類節目。這實際上構成了一些新的文藝樣式。
(1)電影錄音剪輯
在廣播文藝中,往往採用錄音剪輯的方式來處理電影這類視聽綜合的藝術作品,這是中國廣播工作者的創造(世界其他國家沒有這一樣式)。
1950年3月8日,中央電台播出陳開製作的電影錄音《白衣戰士》,是中國廣播電台播出的第一部電影錄音作品。1955年11月,中央電台的《廣播節目報》上登載節目單時,正式採用了「電影錄音剪輯」這一名稱。
「聽電影」的樂趣和奧秘往往就在於把視聽形象轉化為單一的聽覺形象,而匠心獨具的解說詞,則提供了又一次的藝術創造機會;同時,在時間上也取得了較大的自由。後來,又生發出話劇錄音剪輯、歌劇錄音剪輯、戲曲錄音剪輯等姊妹樣式。
(2)MTV(音樂電視)
一種利用聲畫對列方式所形成的一種新的電視文藝節目。它把原來以聽覺來感知的音樂節目,變成一種視聽綜合的審美體驗新型電視節目。它與音樂和歌詞相匹配的畫面,無疑是一種形象而具體的感受,或是一種具體的解說,自有一種無法替代的魅力。例如《望長城》、《穿軍裝的川妹子》等。但是,它在引導視聽效果的同時,同樣也束縛了受眾的主觀想像力。中央電視台的音樂欄目《中國音樂電視60分》是一個介紹中國MTV的欄目。
(3)LTV(文學電視)
它可以說是從MTV形式中引申出的新的電視節目樣式。LTV旨在將一篇經典的文學作品介紹給觀眾,它注重電視特技的運用和創意的新穎,並通過優美的畫面和深邃的音樂展現出來,有時還大膽地將文學家們推上熒屏。我國最早的LTV作品是1994年6月中央電視台製作的散文電視《世界上最疼我的那個人去了》,這是依據張潔同名散文拍攝的。編導孫慧將張潔的現實生活畫面作為素材,請來奚美娟朗誦。張潔驚嘆奚美娟的朗誦,稱贊說:「他顯然是一位很有文化有修養的女演員,她很優秀,她將自己融進了作品中,並又進行了極好的再創造。」後來又有史鐵生的《我與地壇》、余秋雨的《一個王朝的背影》、鐵凝的《河之女》被拍成LTV。
LTV還有電視小說樣式。我國一些電視台先後製作了歐·亨利的《最後一片葉子》(江蘇電視台)、《孔乙己》等電視小說。
(4)電視電影
電視劇是隨著電視廣播事業的誕生而發展起來的。在這幕後有一定的推動作用致使一些電視劇網站孕育而生,比較典型的分類電視劇在線觀看網站很受大眾的喜愛。代表作品:《西遊記》《水滸傳》《三國演義》《紅樓夢》。

❹ 文化產業有哪些優惠政策

大力發展文化產業,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戰略;是促進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提高文化軟實力的重要推動力量。
稅收是調節經濟運行的杠桿和手段。為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支持文化事業繁榮發展,方便廣大文化企業更好地知曉、理解和運用稅收優惠政策,我們將文化產業涉及的稅種相關優惠政策整理刊登,方便納稅人查閱使用。

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一、從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自轉制注冊之日起免徵企業所得稅。
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是指從事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文化藝術的事業單位;轉制包括文化事業單位整體轉為企業和文化事業單位中經營部分剝離轉為企業。
從2009年1月1日起,需認定享受財稅〔2009〕34號文件規定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的轉制文化企業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根據相關部門的批復進行轉制。中央各部門各單位出版社轉制方案,由中央各部門各單位出版社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復;中央部委所屬的高校出版社和非時政類報刊社的轉制方案,由新聞出版總署批復;文化部、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所屬文化事業單位的轉制方案,由上述三個部門批復;地方所屬文化事業單位的轉制方案,按照登記管理許可權由各級文化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復;
(二)轉制文化企業已進行企業工商注冊登記;
(三)整體轉制前已進行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的,轉制後已核銷事業編制、注銷事業單位法人;
(四)已同在職職工全部簽訂勞動合同,按企業辦法參加社會保險;
(五)文化企業具體范圍符合《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文化企業發展若干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31號)附件規定;
(六)轉制文化企業引入非公有資本和境外資本的,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變更資本結構的,需經行業主管部門和國有文化資產監管部門批准。
文件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若干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34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共中央宣傳部關於轉制文化企業名單及認定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05號)
二、在文化產業支撐技術等領域內,依據《關於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08〕172號)和《關於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發火〔2008〕362號)的規定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文化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允許按國家稅法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文化產業支撐技術等領域的具體范圍由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中宣部另行發文明確。
文件依據:《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文化企業發展若干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31號)
三、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科技部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08〕172號)、《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發火〔2008〕362號)
四、研究開發費用的加計扣除,是指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8〕116號)
五、出版、發行企業庫存呆滯出版物,紙質圖書超過五年(包括出版當年,下同),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和投影片(含縮微製品)超過兩年,紙質期刊和掛歷年畫等超過一年的,可以作為財產損失在稅前據實扣除。已作為財產損失稅前扣除的呆滯出版物,以後年度處置的,其處置收入應納入處置當年的應稅收入。
文件依據:《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文化企業發展若干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31號)
六、軟體生產企業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所退還的稅款,由企業用於研究開發軟體產品和擴大再生產,不作為企業所得稅應稅收入,不予徵收企業所得稅。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
七、我國境內新辦軟體生產企業、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經認定後,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
八、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體生產企業,如當年未享受免稅優惠的,減按1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
九、企事業單位購進軟體,凡符合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進行核算,經主管稅務機關核准,其折舊或攤銷年限可以適當縮短,最短可為2年。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
十、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視同軟體企業,享受上述軟體企業的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
生產線寬小於0.8微米(含)集成電路產品的生產企業,經認定後,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
十一、投資額超過80億元人民幣或集成電路線寬小於0.25um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可以減按1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其中,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從開始獲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六年至第十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
十二、經認定的動漫企業自主開發、生產動漫產品,可申請享受國家現行鼓勵軟體產業發展的所得稅優惠政策。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扶持動漫產業發展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5號)、《文化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動漫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文市發〔2008〕51號)、《文化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動漫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有關問題的通知》(文產發〔2009〕18號)
十三、對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商務部 科技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65號)
十四、對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其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按不超過企業工資總額8%的比例據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商務部 科技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65號)
十五、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技術轉讓所得減免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212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111號)
十六、企業擁有並用於生產經營的主要或關鍵的固定資產,由於以下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一)由於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
(二)常年處於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所得稅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81號)
十七、創業投資企業採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於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創業投資企業所得稅優惠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87號)
十八、小型微利企業
符合小型微利條件的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1.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2.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6萬元(含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17號)
增值稅優惠政策
一、黨報、黨刊將其發行、印刷業務及相應的經營性資產剝離組建的文化企業,自注冊之日起所取得的黨報、黨刊發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徵增值稅。
文件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若干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34號)
二、出口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電影和電視完成片按規定享受增值稅出口退稅政策。
文件依據:《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文化企業發展若干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31號)
三、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執行下列增值稅先征後退政策:
(一)對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環節執行增值稅100%先征後退的政策:
1.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的各級組織的機關報紙和機關期刊,各級人大、政協、政府、工會、共青團、婦聯、科協的機關報紙和機關期刊,新華社的機關報紙和機關期刊,軍事部門的機關報紙和機關期刊。
上述各級組織的機關報紙和機關期刊,增值稅先征後退范圍掌握在一個單位一份報紙和一份期刊以內。
2.專為少年兒童出版發行的報紙和期刊,中小學的學生課本。
3.專為老年人出版發行的報紙和期刊。
4.少數民族文字出版物。
5.盲文圖書和盲文期刊。
6.經批准在內蒙古、廣西、西藏、寧夏、新疆五個自治區內注冊的出版單位出版的出版物。
7.列入本通知附件1的圖書、報紙和期刊。
(二)對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環節執行增值稅先征後退50%的政策:
1.除本通知第一條第(一)項規定執行增值稅100%先征後退的圖書和期刊以外的其他圖書和期刊、音像製品。
2.列入本通知附件2的報紙。
(三)對下列印刷、製作業務執行增值稅100%先征後退的政策:
1.對少數民族文字出版物的印刷或製作業務。
2.列入本通知附件3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印刷企業的印刷業務。
文件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繼續執行宣傳文化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92號)
四、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對下列新華書店執行增值稅免稅或先征後退政策:
(一)對全國縣(含縣級市、區、旗,下同)及縣以下新華書店和農村供銷社在本地銷售的出版物免徵增值稅。對新華書店組建的發行集團或原新華書店改制而成的連鎖經營企業,其縣及縣以下網點在本地銷售的出版物,免徵增值稅。
縣(含縣級市、區、旗)及縣以下新華書店包括地、縣(含縣級市、區、旗)兩級合二為一的新華書店,不包括位於市(含直轄市、地級市)所轄的區中的新華書店。
(二)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華書店、烏魯木齊市新華書店和克拉瑪依市新華書店銷售的出版物執行增值稅100%先征後退的政策。
文件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繼續執行宣傳文化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92號)
五、對屬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動漫企業銷售其自主開發生產的動漫軟體,按17%的稅率徵收增值稅後,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動漫軟體出口免徵增值稅。上述動漫軟體,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軟體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00號)中軟體產品相關規定執行。
文件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扶持動漫產業發展增值稅 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19號)
進口關稅
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一、為生產重點文化產品而進口國內不能生產的自用設備及配套件、備件等,按現行稅收政策有關規定,免徵進口關稅。
文件依據:《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文化企業發展若干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31號)
二、經國務院有關部門認定的動漫企業自主開發、生產動漫直接產品,確需進口的商品可享受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的優惠政策。具體免稅商品范圍及管理辦法由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文件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扶持動漫產業發展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5號)
營業稅優惠政策
(一)支持文化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
《關於支持文化企業發展若干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31號)規定,除另有明確期限規定外,文化企業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可享受如下稅收優惠政策:
1.廣播電影電視行政主管部門(包括中央、省、地市及縣級)按照各自職能許可權批准從事電影製片、發行、放映的電影集團公司(含成員企業)、電影製片廠及其他電影企業取得的銷售電影拷貝收入、轉讓電影版權收入、電影發行收入以及在農村取得的電影放映收入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
2.2010年底前,廣播電視運營服務企業按規定收取的有線數字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經省級人民政府同意並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批准,免徵營業稅,期限不超過3年。
3.文化企業在境外演出從境外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
(二)動漫產業稅收優惠政策
1.《關於扶持動漫產業發展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5號)規定,對動漫企業為開發動漫產品提供的動漫腳本編撰、形象設計、背景設計、動畫設計、分鏡、動畫製作、攝制、描線、上色、畫面合成、配音、配樂、音效合成、剪輯、字幕製作、壓縮轉碼(面向網路動漫、手機動漫格式適配)勞務,自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暫減按3%稅率徵收營業稅。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扶持動漫產業發展增值稅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19號)規定:對動漫企業為開發動漫產品提供的動漫腳本編撰、形象設計、背景設計、動畫設計、分鏡、動畫製作、攝制、描線、上色、畫面合成、配音、配樂、音效合成、剪輯、字幕製作、壓縮轉碼(面向網路動漫、手機動漫格式適配)勞務,以及動漫企業在境內轉讓動漫版權交易收入(包括動漫品牌、形象或內容的授權及再授權),減按3%稅率徵收營業稅。政策執行時間自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三)文化企業其他營業稅稅收優惠政策
1.《關於部分省市有線數字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免徵營業稅的通知》(財稅〔2010〕122號)規定,對本通知所列企業根據省級物價部門有關文件規定標准收取的有線數字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自2010年1月1日起,3年內免徵營業稅。
2.《關於繼續執行宣傳文化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92號)規定,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對科普單位的門票收入,以及縣(含縣級市、區、旗)及縣以上黨政部門和科協開展的科普活動的門票收入免徵營業稅。對境外單位向境內科普單位轉讓科普影視作品播映權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
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111號)規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單位或者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提供建築業、文化體育業(除播映)勞務暫免徵收營業稅。
房產稅優惠政策
《關於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若干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34號)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對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可享受以下稅收優惠政策:由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文化單位轉制為企業,自轉制注冊之日起對其自用房產免徵房產稅。

❺ 國家對於文化產業有什麼優惠政策

大力發展文化產業,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戰略;是促進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提高文化軟實力的重要推動力量。
稅收是調節經濟運行的杠桿和手段。為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支持文化事業繁榮發展,方便廣大文化企業更好地知曉、理解和運用稅收優惠政策,我們將文化產業涉及的稅種相關優惠政策整理刊登,方便納稅人查閱使用。

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一、從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自轉制注冊之日起免徵企業所得稅。
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是指從事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文化藝術的事業單位;轉制包括文化事業單位整體轉為企業和文化事業單位中經營部分剝離轉為企業。
從2009年1月1日起,需認定享受財稅〔2009〕34號文件規定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的轉制文化企業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根據相關部門的批復進行轉制。中央各部門各單位出版社轉制方案,由中央各部門各單位出版社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復;中央部委所屬的高校出版社和非時政類報刊社的轉制方案,由新聞出版總署批復;文化部、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所屬文化事業單位的轉制方案,由上述三個部門批復;地方所屬文化事業單位的轉制方案,按照登記管理許可權由各級文化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復;
(二)轉制文化企業已進行企業工商注冊登記;
(三)整體轉制前已進行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的,轉制後已核銷事業編制、注銷事業單位法人;
(四)已同在職職工全部簽訂勞動合同,按企業辦法參加社會保險;
(五)文化企業具體范圍符合《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文化企業發展若干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31號)附件規定;
(六)轉制文化企業引入非公有資本和境外資本的,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變更資本結構的,需經行業主管部門和國有文化資產監管部門批准。
文件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若干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34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共中央宣傳部關於轉制文化企業名單及認定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05號)
二、在文化產業支撐技術等領域內,依據《關於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08〕172號)和《關於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發火〔2008〕362號)的規定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文化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允許按國家稅法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文化產業支撐技術等領域的具體范圍由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中宣部另行發文明確。
文件依據:《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文化企業發展若干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31號)
三、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科技部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08〕172號)、《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發火〔2008〕362號)
四、研究開發費用的加計扣除,是指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8〕116號)
五、出版、發行企業庫存呆滯出版物,紙質圖書超過五年(包括出版當年,下同),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和投影片(含縮微製品)超過兩年,紙質期刊和掛歷年畫等超過一年的,可以作為財產損失在稅前據實扣除。已作為財產損失稅前扣除的呆滯出版物,以後年度處置的,其處置收入應納入處置當年的應稅收入。
文件依據:《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文化企業發展若干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31號)
六、軟體生產企業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所退還的稅款,由企業用於研究開發軟體產品和擴大再生產,不作為企業所得稅應稅收入,不予徵收企業所得稅。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
七、我國境內新辦軟體生產企業、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經認定後,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
八、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體生產企業,如當年未享受免稅優惠的,減按1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
九、企事業單位購進軟體,凡符合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進行核算,經主管稅務機關核准,其折舊或攤銷年限可以適當縮短,最短可為2年。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
十、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視同軟體企業,享受上述軟體企業的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
生產線寬小於0.8微米(含)集成電路產品的生產企業,經認定後,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
十一、投資額超過80億元人民幣或集成電路線寬小於0.25um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可以減按1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其中,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從開始獲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六年至第十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
十二、經認定的動漫企業自主開發、生產動漫產品,可申請享受國家現行鼓勵軟體產業發展的所得稅優惠政策。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扶持動漫產業發展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5號)、《文化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動漫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文市發〔2008〕51號)、《文化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動漫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有關問題的通知》(文產發〔2009〕18號)
十三、對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商務部 科技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65號)
十四、對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其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按不超過企業工資總額8%的比例據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商務部 科技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65號)
十五、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技術轉讓所得減免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212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111號)
十六、企業擁有並用於生產經營的主要或關鍵的固定資產,由於以下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一)由於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
(二)常年處於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所得稅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81號)
十七、創業投資企業採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於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創業投資企業所得稅優惠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87號)
十八、小型微利企業
符合小型微利條件的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1.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2.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6萬元(含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17號)
增值稅優惠政策
一、黨報、黨刊將其發行、印刷業務及相應的經營性資產剝離組建的文化企業,自注冊之日起所取得的黨報、黨刊發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徵增值稅。
文件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若干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34號)
二、出口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電影和電視完成片按規定享受增值稅出口退稅政策。
文件依據:《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文化企業發展若干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31號)
三、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執行下列增值稅先征後退政策:
(一)對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環節執行增值稅100%先征後退的政策:
1.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的各級組織的機關報紙和機關期刊,各級人大、政協、政府、工會、共青團、婦聯、科協的機關報紙和機關期刊,新華社的機關報紙和機關期刊,軍事部門的機關報紙和機關期刊。
上述各級組織的機關報紙和機關期刊,增值稅先征後退范圍掌握在一個單位一份報紙和一份期刊以內。
2.專為少年兒童出版發行的報紙和期刊,中小學的學生課本。
3.專為老年人出版發行的報紙和期刊。
4.少數民族文字出版物。
5.盲文圖書和盲文期刊。
6.經批准在內蒙古、廣西、西藏、寧夏、新疆五個自治區內注冊的出版單位出版的出版物。
7.列入本通知附件1的圖書、報紙和期刊。
(二)對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環節執行增值稅先征後退50%的政策:
1.除本通知第一條第(一)項規定執行增值稅100%先征後退的圖書和期刊以外的其他圖書和期刊、音像製品。
2.列入本通知附件2的報紙。
(三)對下列印刷、製作業務執行增值稅100%先征後退的政策:
1.對少數民族文字出版物的印刷或製作業務。
2.列入本通知附件3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印刷企業的印刷業務。
文件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繼續執行宣傳文化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92號)
四、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對下列新華書店執行增值稅免稅或先征後退政策:
(一)對全國縣(含縣級市、區、旗,下同)及縣以下新華書店和農村供銷社在本地銷售的出版物免徵增值稅。對新華書店組建的發行集團或原新華書店改制而成的連鎖經營企業,其縣及縣以下網點在本地銷售的出版物,免徵增值稅。
縣(含縣級市、區、旗)及縣以下新華書店包括地、縣(含縣級市、區、旗)兩級合二為一的新華書店,不包括位於市(含直轄市、地級市)所轄的區中的新華書店。
(二)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華書店、烏魯木齊市新華書店和克拉瑪依市新華書店銷售的出版物執行增值稅100%先征後退的政策。
文件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繼續執行宣傳文化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92號)
五、對屬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動漫企業銷售其自主開發生產的動漫軟體,按17%的稅率徵收增值稅後,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動漫軟體出口免徵增值稅。上述動漫軟體,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軟體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00號)中軟體產品相關規定執行。
文件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扶持動漫產業發展增值稅 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19號)
進口關稅
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一、為生產重點文化產品而進口國內不能生產的自用設備及配套件、備件等,按現行稅收政策有關規定,免徵進口關稅。
文件依據:《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文化企業發展若干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31號)
二、經國務院有關部門認定的動漫企業自主開發、生產動漫直接產品,確需進口的商品可享受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的優惠政策。具體免稅商品范圍及管理辦法由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文件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扶持動漫產業發展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5號)
營業稅優惠政策
(一)支持文化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
《關於支持文化企業發展若干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31號)規定,除另有明確期限規定外,文化企業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可享受如下稅收優惠政策:
1.廣播電影電視行政主管部門(包括中央、省、地市及縣級)按照各自職能許可權批准從事電影製片、發行、放映的電影集團公司(含成員企業)、電影製片廠及其他電影企業取得的銷售電影拷貝收入、轉讓電影版權收入、電影發行收入以及在農村取得的電影放映收入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
2.2010年底前,廣播電視運營服務企業按規定收取的有線數字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經省級人民政府同意並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批准,免徵營業稅,期限不超過3年。
3.文化企業在境外演出從境外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
(二)動漫產業稅收優惠政策
1.《關於扶持動漫產業發展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5號)規定,對動漫企業為開發動漫產品提供的動漫腳本編撰、形象設計、背景設計、動畫設計、分鏡、動畫製作、攝制、描線、上色、畫面合成、配音、配樂、音效合成、剪輯、字幕製作、壓縮轉碼(面向網路動漫、手機動漫格式適配)勞務,自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暫減按3%稅率徵收營業稅。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扶持動漫產業發展增值稅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19號)規定:對動漫企業為開發動漫產品提供的動漫腳本編撰、形象設計、背景設計、動畫設計、分鏡、動畫製作、攝制、描線、上色、畫面合成、配音、配樂、音效合成、剪輯、字幕製作、壓縮轉碼(面向網路動漫、手機動漫格式適配)勞務,以及動漫企業在境內轉讓動漫版權交易收入(包括動漫品牌、形象或內容的授權及再授權),減按3%稅率徵收營業稅。政策執行時間自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三)文化企業其他營業稅稅收優惠政策
1.《關於部分省市有線數字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免徵營業稅的通知》(財稅〔2010〕122號)規定,對本通知所列企業根據省級物價部門有關文件規定標准收取的有線數字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自2010年1月1日起,3年內免徵營業稅。
2.《關於繼續執行宣傳文化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92號)規定,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對科普單位的門票收入,以及縣(含縣級市、區、旗)及縣以上黨政部門和科協開展的科普活動的門票收入免徵營業稅。對境外單位向境內科普單位轉讓科普影視作品播映權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
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111號)規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單位或者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提供建築業、文化體育業(除播映)勞務暫免徵收營業稅。
房產稅優惠政策
《關於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若干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34號)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對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可享受以下稅收優惠政策:由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文化單位轉制為企業,自轉制注冊之日起對其自用房產免徵房產稅。

❻ 對電影產業實行的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

根據《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繼續實施支持文化企業發展若干內稅收容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85號)規定:對電影製片企業銷售電影拷貝(含數字拷貝)、轉讓版權取得的收入,電影發行企業取得的電影發行收入,電影放映企業在農村的電影放映收入,自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免徵增值稅。

一般納稅人提供的城市電影放映服務,可以按現行政策規定,選擇按照簡易計稅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❼ 上海倉城勝強影視文化創意產業園的政策

永豐街道黨工委和辦事處,把本園區建設放在街道工作的突出位置,在各方面給予大力支持。自2008年起,每年安排專項推進基金,通過「貼息補助」等形式支持文化企業發展。市、區有關部門,在項目宣傳、招商引資、吸引相關機構入駐方面給予政策傾斜,土地統籌使用方面也有適度放寬。上海市政府、松江區政府,對「倉城勝強」各類影視企業交納稅收貢獻的地方財力部分,以專項扶持基金的方式全部扶持給企業。

❽ 近幾年出台的影視文化產業相關政策有幾個特點

文化產業管理 培養目標 文化產業管理專業旨在培養掌握經濟學、管理學及文化學基本理論與方法,具有寬闊的文化視野和現代管理意識,熟悉文化法規及政策,具備較強規劃、決策、組織、策劃、創意以及溝通表達能力,具備較強社會調研和信息處理能力,能夠在文化產業及相關產業、政府文化管理部門及文化事業單位從事文化經營管理、市場營銷與策劃、文化貿易與交流工作的應用型、復合型高級人才。主要課程 文化學、中國文化史、中國文化交流史,產業經濟學、管理心理學、文化市場營銷學、管理信息系統、文化管理學、會計學、應用統計、公共事業管理學、文化產業概論、文化資源概論、公共部門公共關系、文化政策與法規、文化管理理論與實踐、藝術基礎、美學概論、世界文化簡史、民俗學、宗教文化概論、廣告學、文化項目策劃實務、文化地理學、出版管理學、文博基礎、影視產業概論、文化旅遊概論、動漫與數字產業概論、管理文秘等。就業方向 包括文化產業類如影視產業、音像製作、出版發行、演藝娛樂、動漫與數字產業、網路游戲、藝術品市場、文化貿易與投資、文博、文化旅遊、會展、廣告傳播等部門,政府文化管理部門,以及文化事業單位如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等,也可到其他類企業從事企業文化建設等方面的工作。 編導<1>電視節目編導 是指電視紀實作品的最主要的創作核心工作,具體是指從現實生活中選取有價值的題材進行策劃、采訪、制定拍攝提綱、組織拍攝、編輯製作,最後對作品進行把關檢查的系統性創作活動。也指從事這項工作的人。
<2>電視編導的具體任務: 一、創作前期的任務
前期編導工作包括幾項基本內容:
1、選題:作為編導,題材選擇正確是成功的一半。一般選題主要基於這幾點:第一,時代要求;第二,觀眾興趣;第三,本電視機構的經濟技術條件;第四,如在欄目中播出,要考慮欄目定位、對象性和欄目基調。
2、構思、確定拍攝方案:在對所選題材進行了解或前期采訪的基礎上,編導要對選題作深入的、富有創造性的思考,從而確定主題、表現方式及基本結構,制定拍攝提綱。
3、拍攝前的准備:拍攝前准備工作的充分與否,直接關繫到拍攝能否順利進行。拍攝前的准備工作主要包括:(1)籌建電視攝制組,進行合理而嚴密的分工;(2)對拍攝對象及場地、環境等的了解、勘察。(3)拍攝設備、器材的准備。
二、拍攝采訪中的任務
拍攝采訪是電視創作中獲取影像和聲音材料的最重要環節。編導在此期間一要對外聯系,落實拍攝地點、時間等具體事項;二要對內統籌安排拍攝進程、采訪事宜;三要在拍攝現場進行場面調度、安排或指揮拍攝、指導現場采訪。發現問題,及時決斷、處理;四,有時編導身兼攝像、切換導演或主持人,這時要注意兼顧全局。
三、編輯製作後期的任務
後期編制是編導的一項極其重要的工作。在此期間編導的主要工作是:(1)對文字稿的審查、定奪;(2)向剪輯人員闡明自己的創作構思和要求;(3)指導電視片的剪輯工作,把握作品畫面和聲音的表情達意、節奏、風格;(4)特技、字幕等技術手段的使用;(5)認真全面地把關、檢查。
<3>廣播電視編導業務課程 英文名稱:Broadcasting and TV Editor & Director Business
1.廣播電視節目編導概論
(編導的含義、編導的職業特徵及素質要求、編導的地位與作用、編導的具體任務)
2.電視新聞節目編導
電視社教類節目編導
談話類電視節目編導
生活服務類電視節目編導
電視文藝娛樂節目編導
廣播節目編導
每種類型節目的中不同的編導意識以及編導要求。
廣播電視編導課程簡介:
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具備廣播電視節目策劃、創作、製作等方面的專業知識,具有較高的政治水平、理論修養和藝術鑒賞能力、熟練掌握影視基本理論及先進的影視數字化製作技術和網路技術,能在全國廣播電視系統和宣傳文化部門、網路營運公司、高等學校等相關企、事業單位從事 創意策劃、 廣播、電視節目編導、影視創作與製作、藝術攝影、音響設計與音響導演、文藝作品撰稿、新聞、社教及文藝類節目主持等方面工作的廣播電視藝術學科的高級復合型人才。

❾ 目前我國促進電影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有哪些並對此做出評價

自「十二五」規劃明確提出將文化產業發展為支柱性產業以來,國家出台了一系列推動文化產業發展的舉措。去年新聞出版總署出台了《新聞出版業「十二五」規劃》;今年年初國辦又出台《國家「十二五」時期文化體制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今年2月,文化部發布了《「十二五」時期文化產業倍增計劃》。

業內人士表示,「深化文化體制改革」被列為今年經濟體制改革的重點之一,文化產業會繼續受到各方關注,年內多項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的政策有望出台。

據了解,國務院法制辦正在抓緊進行博物館條例、電影產業促進法的立法工作,爭取年內出台。另外,《文化產業振興法》作為文化產業發展的基礎性法律,已經開始研究論證。

去年12月,國務院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徵求意見稿)》,其中提出,降低市場准入門檻,鼓勵社會資本進入電影產業;強調通過採取財政、稅收、金融、用地等措施支持電影產業發展。


此外,《文化產業振興法》有望在「十二五」期間出台。該法將輔以各文化產業門類的部門促進法,將文化領域相關條例上升到法律層面,有望規範文化產業發展秩序,促進廣播影視、動漫、新媒體、出版發行、文化演藝等重點文化行業的快速發展。

我的評價 若《電影產業促進法》年內能發布實施,將促進我國電影產業快速發展,對相關上市公司構成持續性政策利好。

❿ 國家對待文化產業有哪些優惠政策

1、降低准入門檻

對非公有資本進入文化產業有了一些明確的政策規定。鼓勵民營資本、外資進入政策許可的文化產業領域,特別是要參與國有文化企業的股份制改造,最終目的是形成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文化產業發展格局。

2、財政資金的支持力度比較大,也非常明確

現在中央財政和部分地區的地方財政都已經設立了文化產業發展的專項資金,中央財政要明顯增加專項資金的規模,主要工作是以貸款貼息、項目補貼、資本金注入等方式來促進文化產業發展。這方面也需要進一步細化。

3、設立中國文化產業投資基金

使其作為文化產業的戰略投資者,對重點領域的文化企業進行股權投資,推動文化企業並購重組,推動文化資源的整合和文化產業的結構調整,切實維護國家文化安全。

現在這個基金管理公司已經成立,主要是由財政部採取注資的方式,吸收國有企業、國有金融機構的資金,採取市場化的方式來運作。

4、鼓勵上市融資

鼓勵有條件的文化企業通過主板、創業板進行上市融資,同時明確要求現在已經上市的文化企業要通過多種形式作為戰略投資者推動文化企業的並購重組。

5、明確提出文化產業人才培養的問題

隨著文化產業發展速度不斷加快,文化產業的影響面越來越大,但是現在發展文化產業當中所面臨的一個非常突出的問題是人才的極其匱乏,特別是懂經營、善管理的人才極少。

下一步要通過引進、培訓甚至在高等院校設立專門的學院來加快文化產業人才的培養,也可以採取適當的方式在國外吸引一些專門人才投身於中國文化產業的發展。

6,明確提出國家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的問題

文化產業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內容生產,內容生產必然會涉及到知識產權保護的問題,一方面要加大現有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快立法的步伐。

7、深化文化體制改革

對深化文化體制改革要從「三個一批」來理解——做優做強一批,整合重組一批,停辦退出一批——只有這樣才能真正推動文化資源向優勢企業適度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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