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產業大全 > 技術創新與產業發展的法律環境研究

技術創新與產業發展的法律環境研究

發布時間:2021-02-28 10:01:08

❶ 以中小企業開展電子商務贏利模式的探討為題的本科畢業論文,沒有頭緒,請高手賜教

電子商務現在發展的這么快,對各行業的影響也是很有沖擊力的。在對經濟方面應該具體分到某個國家及地區,在寫的時候注意資料的收集,論文的題目不要太大,范圍越大越不容易定內容。現在的論文求新意,避免和他人重題,這個自己可能要下一點功夫做下這方面的小研究。不過網上同樣有很多這方面的論文,你可以借鑒下他們的結構,立意可以自定。我的論文題目曾被pass N次,原因就是重題。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多少有一點點幫助
下面是某級電商學生論文目錄一覽
PDA在移動電子商務中的應用
PKI構建安全電子商務的基石
XCBL及其在2BB電子商務中的應用
XML技術和電子商務的發展
把電子商務引入圖書營銷.
產地證電子簽證與貿易鏈電子商務
從電子商務走向電子業務.
從範式的轉變看證券電子商務
戴著鎖鏈跳舞——發展電子商務的法律環境.
電子商務課稅研究的國際動向與借鑒
電子商務的發展對第三產業結構的影響.
電子商務時代網路營銷的變遷
電子商務的發展創新與環境構築
電子商務的相關問題與對策分析
電子商務安全協議的特徵及企業對策
電子商務的安全機制與體系結構模型
電子商務環境下的敏捷製造研究
電子商務犯罪初論
電子商務的風險及其安全管理
電子商務環境下審計的必要性和特殊性
電子商務環境下物流企業經營戰略分析
電子商務時代和信息時代的供應鏈管理與物流配送
電子商務環境下物流業發展對策探討
電子商務時代的物流配送思考
電子商務對企業的影響與對策
電子商務對商品價格的影響
電子商務對渠道的影響
電子商務模式分析及展望
電子商務環境下的供應鏈管理
電子商務對工業企業的影響.
電子商務時代的新型市場結構
電子商務對現代企業管理的影響.
電子商務的交易費用基礎和發展障礙
電子商務的安全性和SET技術.
電子商務時代對會計假設的影響
電子商務對會計的挑戰與影響
試論企業電子商務的風險控制
試論電子商務與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戰略
數字雙簽名及其在電子商務中的應用.
網路經濟時代下的傳統企業電子商務化
電子商務發展的現狀、難題及對策分析
電子商務的發展.
電子商務發展中的問題與對策
電子商務發展的稅收政策研究
汽車企業電子商務實施淺析
西部地區發展電子商務的途徑.
西安楊森的電子商務站點案例研究
香港中小企業電子商務應用現狀.
新經濟時代中國電子商務的現狀及發展前景
醫療器械電子商務的實施方案
醫葯企業內部信息化與外部電子商務
移動電子商務的發展與支持技術研究
以工作流系統和電子商務技術構建企業數碼平台
用企業級Java計算方案構建B2B電子商務軟體平台.
政府商務和網路經濟的法律激勵和管制.
中國電子商務發展之路探索
中國電子商務的量化分析及對策
中國加入WTO的電子商務發展對策
中國企業如何走向電子商務時代
中國實施B-C電子商務的問題與對策
中小企業開展電子商務贏利模式的探討
中小企業怎樣實施電子商務.
電子商務對國際稅收管轄權的挑戰.
保險電子商務在中國
產學研結合建設電子商務與信息管理專業的初步探索與實踐
電子商務、采礦及戰略
電子商務B2C配送研究
電子商務的安全支付標准
電子商務的避稅與反避稅探析
電子商務的物流模式
commerce電子商務中的國際避稅思考.
電子商務對會計的挑戰及其發展趨勢
電子商務對會計確認與計量的影響
電子商務對企業運營環境的影響及對策分析.
電子商務發展的障礙及對策
電子商務環境下的物流配送
電子商務環境下的物流系統.
電子商務環境下的戰略成本管理
電子商務環境下發展物流業的策略
電子商務環境下企業實施網路財務的對策.
電子商務環境下物流配送的特性及實例分析
電子商務技術在現代糧食流通中的應用
電子商務交易中法律沖突問題的思考
電子商務教育模擬系統的開發與應用
電子商務經營模式的實施
電子商務經營模式分析以製造商和市場營造商為例
電子商務若干法律問題探析
電子商務涉稅法律沖突及其解決方案探討
電子商務時代的企業價值創新.
電子商務時代下的市場營銷理念.
談電子商務專業人才的培養
談中國養蜂業與電子商務的應用
鐵路物流的電子商務策略及其應用系統
保險企業發展電子商務的探討
電子商務的金融服務初探
電子商務發展以及稅收問題淺探.
電子商務立法問題探析
電子商務物流配送模式初探
鄉鎮企業互聯網電子商務初步

❷ 技術創新對於國家和企業有什麼意義

1、技術創新在產品的生產方法和工藝的提高過程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一方面技術創新提高物質生產要素的利用率,減少投入;另一方面又通過引入先進設備和工藝,從而降低成本。

2、技術創新還可促進企業組織形式的改善和管理效率的提高,從而使企業不斷提高效率,不斷適應經濟發展的要求。管理上的創新可以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降低交易成本,可以開拓市場,從而形成企業獨特的品牌優勢。

3、技術創新推動科技創新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更好的促進國家經濟發展和改善民生環境。

(2)技術創新與產業發展的法律環境研究擴展閱讀:

技術創新是引領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核心動力,抓創新就是抓高質量發展。為此,需要把握好以下幾個重點環節:

1、一是強化企業主體地位。企業是技術創新的主體,要採取研發經費抵稅,技術入股,財政金融支持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等措施,從政策上支持企業依據市場需求加大研發投入、自主科研立項、整合研發資源以及成果推廣應用。

高校、科研院所也要依託企業,面向市場推進科技創新,將高校、科研院所研發資源與企業市場導向需求結合起來,優化創新資源配置,推進產學研用一體化發展,實現科技創新成果與產業直接對接。

2、二是優化科技創新環境。科技創新有賴於制度完善和服務配套。要完善科研資源市場化配置制度,改革阻礙創新的僵化管理體制,補齊政策短板,構建有利於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的運行機制。要完善科技投融資體制,引導社會資金進入科技創新領域。

探索投貸聯動的融資新機制,加快發展科技保險和擔保,支持原創性重大科技創新,支持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創新活動,鼓勵企業大膽開展科技創新。不斷完善配套機制,加強科技創新服務,營造有利於科技創新成果脫穎而出以及順暢推廣的良好氛圍。

❸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的內容

第一條
為了促進科學技術進步,發揮科學技術第一生產力的作用,促進科學技術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推動科學技術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國家堅持科學發展觀,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實行自主創新、重點跨越、支撐發展、引領未來的科學技術工作指導方針,構建國家創新體系,建設創新型國家。
第三條
國家保障科學技術研究開發的自由,鼓勵科學探索和技術創新,保護科學技術人員的合法權益。
全社會都應當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應當堅持理論聯系實際,注重培養受教育者的獨立思考能力、實踐能力、創新能力,以及追求真理、崇尚創新、實事求是的科學精神。
第四條
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應當依靠科學技術,科學技術進步工作應當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國家鼓勵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推動應用科學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社會事業。
第五條
國家發展科學技術普及事業,普及科學技術知識,提高全體公民的科學文化素質。
國家鼓勵機關、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公民參與和支持科學技術進步活動。
第六條
國家鼓勵科學技術研究開發與高等教育、產業發展相結合,鼓勵自然科學與人文社會科學交叉融合和相互促進。
國家加強跨地區、跨行業和跨領域的科學技術合作,扶持民族地區、邊遠地區、貧困地區的科學技術進步。
國家加強軍用與民用科學技術計劃的銜接與協調,促進軍用與民用科學技術資源、技術開發需求的互通交流和技術雙向轉移,發展軍民兩用技術。
第七條
國家制定和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建立和完善知識產權制度,營造尊重知識產權的社會環境,依法保護知識產權,激勵自主創新。
企業事業組織和科學技術人員應當增強知識產權意識,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提高運用、保護和管理知識產權的能力。
第八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有利於自主創新的科學技術評價制度。
科學技術評價制度應當根據不同科學技術活動的特點,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分類評價。
第九條
國家加大財政性資金投入,並制定產業、稅收、金融、政府采購等政策,鼓勵、引導社會資金投入,推動全社會科學技術研究開發經費持續穩定增長。
第十條
國務院領導全國科學技術進步工作,制定科學技術發展規劃,確定國家科學技術重大項目、與科學技術密切相關的重大項目,保障科學技術進步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協調。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有效措施,推進科學技術進步。
第十一條
國務院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科學技術進步工作的宏觀管理和統籌協調;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科學技術進步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科學技術進步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科學技術進步工作。
第十二條
國家建立科學技術進步工作協調機制,研究科學技術進步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協調國家科學技術基金和國家科學技術計劃項目的設立及相互銜接,協調軍用與民用科學技術資源配置、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的整合以及科學技術研究開發與高等教育、產業發展相結合等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
國家完善科學技術決策的規則和程序,建立規范的咨詢和決策機制,推進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
制定科學技術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確定科學技術的重大項目、與科學技術密切相關的重大項目,應當充分聽取科學技術人員的意見,實行科學決策。
第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發展同外國政府、國際組織之間的科學技術合作與交流,鼓勵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高等學校、科學技術人員、科學技術社會團體和企業事業組織依法開展國際科學技術合作與交流。
第十五條
國家建立科學技術獎勵制度,對在科學技術進步活動中做出重要貢獻的組織和個人給予獎勵。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國家鼓勵國內外的組織或者個人設立科學技術獎項,對科學技術進步給予獎勵。 第十六條
國家設立自然科學基金,資助基礎研究和科學前沿探索,培養科學技術人才。
國家設立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資助中小企業開展技術創新。
國家在必要時可以設立其他基金,資助科學技術進步活動。
第十七條
從事下列活動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稅收優惠:
(一)從事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
(二)進口國內不能生產或者性能不能滿足需要的科學研究或者技術開發用品;
(三)為實施國家重大科學技術專項、國家科學技術計劃重大項目,進口國內不能生產的關鍵設備、原材料或者零部件;
(四)法律、國家有關規定規定的其他科學研究、技術開發與科學技術應用活動。
第十八條
國家鼓勵金融機構開展知識產權質押業務,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在信貸等方面支持科學技術應用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鼓勵保險機構根據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需要開發保險品種。
政策性金融機構應當在其業務范圍內,為科學技術應用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優先提供金融服務。
第十九條
國家遵循科學技術活動服務國家目標與鼓勵自由探索相結合的原則,超前部署和發展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和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支持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和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持續、穩定發展。
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高等學校、企業事業組織和公民有權依法自主選擇課題,從事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和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
第二十條
利用財政性資金設立的科學技術基金項目或者科學技術計劃項目所形成的發明專利權、計算機軟體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和植物新品種權,除涉及國家安全、國家利益和重大社會公共利益的外,授權項目承擔者依法取得。
項目承擔者應當依法實施前款規定的知識產權,同時採取保護措施,並就實施和保護情況向項目管理機構提交年度報告;在合理期限內沒有實施的,國家可以無償實施,也可以許可他人有償實施或者無償實施。
項目承擔者依法取得的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知識產權,國家為了國家安全、國家利益和重大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無償實施,也可以許可他人有償實施或者無償實施。
項目承擔者因實施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知識產權所產生的利益分配,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的,按照約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國家鼓勵利用財政性資金設立的科學技術基金項目或者科學技術計劃項目所形成的知識產權首先在境內使用。
前款規定的知識產權向境外的組織或者個人轉讓或者許可境外的組織或者個人獨占實施的,應當經項目管理機構批准;法律、行政法規對批准機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二十二條
國家鼓勵根據國家的產業政策和技術政策引進國外先進技術、裝備。
利用財政性資金和國有資本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應當進行技術消化、吸收和再創新。
第二十三條
國家鼓勵和支持農業科學技術的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傳播和普及農業科學技術知識,加快農業科學技術成果轉化和產業化,促進農業科學技術進步。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支持公益性農業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和農業技術推廣機構進行農業新品種、新技術的研究開發和應用。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鼓勵和引導農村群眾性科學技術組織為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等的發展提供科學技術服務,對農民進行科學技術培訓。
第二十四條
國務院可以根據需要批准建立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並對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建設、發展給予引導和扶持,使其形成特色和優勢,發揮集聚效應。
第二十五條
對境內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主創新的產品、服務或者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產品、服務,在性能、技術等指標能夠滿足政府采購需求的條件下,政府采購應當購買;首次投放市場的,政府采購應當率先購買。
政府采購的產品尚待研究開發的,采購人應當運用招標方式確定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高等學校或者企業進行研究開發,並予以訂購。
第二十六條
國家推動科學技術研究開發與產品、服務標准制定相結合,科學技術研究開發與產品設計、製造相結合;引導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高等學校、企業共同推進國家重大技術創新產品、服務標準的研究、制定和依法採用。
第二十七條
國家培育和發展技術市場,鼓勵創辦從事技術評估、技術經紀等活動的中介服務機構,引導建立社會化、專業化和網路化的技術交易服務體系,推動科學技術成果的推廣和應用。
技術交易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平等、互利有償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二十八條
國家實行科學技術保密制度,保護涉及國家安全和利益的科學技術秘密。
國家實行珍貴、稀有、瀕危的生物種質資源、遺傳資源等科學技術資源出境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條
國家禁止危害國家安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危害人體健康、違反倫理道德的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活動。 第三十條
國家建立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企業同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高等學校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引導和扶持企業技術創新活動,發揮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作用。
第三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制定的與產業發展相關的科學技術計劃,應當體現產業發展的需求。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確定科學技術計劃項目,應當鼓勵企業參與實施和平等競爭;對具有明確市場應用前景的項目,應當鼓勵企業聯合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高等學校共同實施。
第三十二條
國家鼓勵企業開展下列活動:
(一)設立內部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
(二)同其他企業或者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高等學校聯合建立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或者以委託等方式開展科學技術研究開發;
(三)培養、吸引和使用科學技術人員;
(四)同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高等學校、職業院校或者培訓機構聯合培養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吸引高等學校畢業生到企業工作;
(五)依法設立博士後工作站;
(六)結合技術創新和職工技能培訓,開展科學技術普及活動,設立向公眾開放的普及科學技術的場館或者設施。
第三十三條
國家鼓勵企業增加研究開發和技術創新的投入,自主確立研究開發課題,開展技術創新活動。
國家鼓勵企業對引進技術進行消化、吸收和再創新。
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稅前列支並加計扣除,企業科學技術研究開發儀器、設備可以加速折舊。
第三十四條
國家利用財政性資金設立基金,為企業自主創新與成果產業化貸款提供貼息、擔保。
政策性金融機構應當在其業務范圍內對國家鼓勵的企業自主創新項目給予重點支持。
第三十五條
國家完善資本市場,建立健全促進自主創新的機制,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利用資本市場推動自身發展。
國家鼓勵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引導社會資金流向創業投資企業,對企業的創業發展給予支持。
第三十六條
下列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稅收優惠:
(一)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生產的企業;
(二)投資於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的創業投資企業;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與科學技術進步有關的其他企業。
第三十七條
國家對公共研究開發平台和科學技術中介服務機構的建設給予支持。
公共研究開發平台和科學技術中介服務機構應當為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提供服務。
第三十八條
國家依法保護企業研究開發所取得的知識產權。
企業應當不斷提高運用、保護和管理知識產權的能力,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能力。
第三十九條
國有企業應當建立健全有利於技術創新的分配製度,完善激勵約束機制。
國有企業負責人對企業的技術進步負責。對國有企業負責人的業績考核,應當將企業的創新投入、創新能力建設、創新成效等情況納入考核的范圍。
第四十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推動企業技術進步。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通過制定產業、財政、能源、環境保護等政策,引導、促使企業研究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進行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淘汰技術落後的設備、工藝,停止生產技術落後的產品。 第四十一條
國家統籌規劃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的布局,建立和完善科學技術研究開發體系。
第四十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依法設立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國外的組織或者個人可以在中國境內依法獨立設立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也可以與中國境內的組織或者個人依法聯合設立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
從事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的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可以利用財政性資金設立。利用財政性資金設立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應當優化配置,防止重復設置;對重復設置的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應當予以整合。
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高等學校可以依法設立博士後工作站。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可以依法在國外設立分支機構。
第四十三條
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法組織或者參加學術活動;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主確定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方向和項目,自主決定經費使用、機構設置和人員聘用及合理流動等內部管理事務;
(三)與其他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高等學校和企業聯合開展科學技術研究開發;
(四)獲得社會捐贈和資助;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四十四條
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應當按照章程的規定開展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活動;不得在科學技術活動中弄虛作假,不得參加、支持迷信活動。
利用財政性資金設立的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開展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活動,應當為國家目標和社會公共利益服務;有條件的,應當向公眾開放普及科學技術的場館或者設施,開展科學技術普及活動。
第四十五條
利用財政性資金設立的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應當建立職責明確、評價科學、開放有序、管理規范的現代院所制度,實行院長或者所長負責制,建立科學技術委員會咨詢制和職工代表大會監督制等制度,並吸收外部專家參與管理、接受社會監督;院長或者所長的聘用引入競爭機制。
第四十六條
利用財政性資金設立的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應當建立有利於科學技術資源共享的機制,促進科學技術資源的有效利用。
第四十七條
國家鼓勵社會力量自行創辦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保障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社會力量設立的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有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與實施和平等競爭利用財政性資金設立的科學技術基金項目、科學技術計劃項目。
社會力量設立的非營利性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稅收優惠。 第四十八條
科學技術人員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重要力量。國家採取各種措施,提高科學技術人員的社會地位,通過各種途徑,培養和造就各種專門的科學技術人才,創造有利的環境和條件,充分發揮科學技術人員的作用。
第四十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企業事業組織應當採取措施,提高科學技術人員的工資和福利待遇;對有突出貢獻的科學技術人員給予優厚待遇。
第五十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企業事業組織應當保障科學技術人員接受繼續教育的權利,並為科學技術人員的合理流動創造環境和條件,發揮其專長。
第五十一條
科學技術人員可以根據其學術水平和業務能力依法選擇工作單位、競聘相應的崗位,取得相應的職務或者職稱。
第五十二條
科學技術人員在艱苦、邊遠地區或者惡劣、危險環境中工作,所在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給予補貼,提供其崗位或者工作場所應有的職業健康衛生保護。
第五十三條
青年科學技術人員、少數民族科學技術人員、女性科學技術人員等在競聘專業技術職務、參與科學技術評價、承擔科學技術研究開發項目、接受繼續教育等方面享有平等權利。
發現、培養和使用青年科學技術人員的情況,應當作為評價科學技術進步工作的重要內容。
第五十四條
國家鼓勵在國外工作的科學技術人員回國從事科學技術研究開發工作。利用財政性資金設立的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高等學校聘用在國外工作的傑出科學技術人員回國從事科學技術研究開發工作的,應當為其工作和生活提供方便。
外國的傑出科學技術人員到中國從事科學技術研究開發工作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依法優先獲得在華永久居留權。
第五十五條
科學技術人員應當弘揚科學精神,遵守學術規范,恪守職業道德,誠實守信;不得在科學技術活動中弄虛作假,不得參加、支持迷信活動。
第五十六條
國家鼓勵科學技術人員自由探索、勇於承擔風險。原始記錄能夠證明承擔探索性強、風險高的科學技術研究開發項目的科學技術人員已經履行了勤勉盡責義務仍不能完成該項目的,給予寬容。
第五十七條
利用財政性資金設立的科學技術基金項目、科學技術計劃項目的管理機構,應當為參與項目的科學技術人員建立學術誠信檔案,作為對科學技術人員聘任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職稱、審批科學技術人員申請科學技術研究開發項目等的依據。
第五十八條
科學技術人員有依法創辦或者參加科學技術社會團體的權利。
科學技術協會和其他科學技術社會團體按照章程在促進學術交流、推進學科建設、發展科學技術普及事業、培養專門人才、開展咨詢服務、加強科學技術人員自律和維護科學技術人員合法權益等方面發揮作用。
科學技術協會和其他科學技術社會團體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五十九條 國家逐步提高科學技術經費投入的總體水平;國家財政用於科學技術經費的增長幅度,應當高於國家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幅度。全社會科學技術研究開發經費應當占國內生產總值適當的比例,並逐步提高。
第六十條 財政性科學技術資金應當主要用於下列事項的投入:
(一)科學技術基礎條件與設施建設;
(二)基礎研究;
(三)對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具有戰略性、基礎性、前瞻性作用的前沿技術研究、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和重大共性關鍵技術研究;
(四)重大共性關鍵技術應用和高新技術產業化示範;
(五)農業新品種、新技術的研究開發和農業科學技術成果的應用、推廣;
(六)科學技術普及。
對利用財政性資金設立的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國家在經費、實驗手段等方面給予支持。
第六十一條 審計機關、財政部門應當依法對財政性科學技術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虛報、冒領、貪污、挪用、截留財政性科學技術資金。
第六十二條 確定利用財政性資金設立的科學技術基金項目,應當堅持宏觀引導、自主申請、平等競爭、同行評審、擇優支持的原則;確定利用財政性資金設立的科學技術計劃項目的項目承擔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擇優確定。
利用財政性資金設立的科學技術基金項目、科學技術計劃項目的管理機構,應當建立評審專家庫,建立健全科學技術基金項目、科學技術計劃項目的專家評審制度和評審專家的遴選、迴避、問責制度。
第六十三條 國家遵循統籌規劃、優化配置的原則,整合和設置國家科學技術研究實驗基地。
國家鼓勵設置綜合性科學技術實驗服務單位,為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高等學校、企業和科學技術人員提供或者委託他人提供科學技術實驗服務。
第六十四條 國家根據科學技術進步的需要,按照統籌規劃、突出共享、優化配置、綜合集成、政府主導、多方共建的原則,制定購置大型科學儀器、設備的規劃,並開展對以財政性資金為主購置的大型科學儀器、設備的聯合評議工作。
第六十五條 國務院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建立科學技術研究基地、科學儀器設備和科學技術文獻、科學技術數據、科學技術自然資源、科學技術普及資源等科學技術資源的信息系統,及時向社會公布科學技術資源的分布、使用情況。
科學技術資源的管理單位應當向社會公布所管理的科學技術資源的共享使用制度和使用情況,並根據使用制度安排使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保密的,依照其規定。
科學技術資源的管理單位不得侵犯科學技術資源使用者的知識產權,並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收費標准。管理單位和使用者之間的其他權利義務關系由雙方約定。
第六十六條 國家鼓勵國內外的組織或者個人捐贈財產、設立科學技術基金,資助科學技術研究開發和科學技術普及。 第六十七條 違反本法規定,虛報、冒領、貪污、挪用、截留用於科學技術進步的財政性資金,依照有關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的規定責令改正,追回有關財政性資金和違法所得,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六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利用財政性資金和國有資本購置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後,不履行大型科學儀器、設備等科學技術資源共享使用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六十九條 違反本法規定,濫用職權,限制、壓制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活動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七十條 違反本法規定,抄襲、剽竊他人科學技術成果,或者在科學技術活動中弄虛作假的,由科學技術人員所在單位或者單位主管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獲得用於科學技術進步的財政性資金或者有違法所得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追回財政性資金和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所在單位或者單位主管機關向社會公布其違法行為,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內申請國家科學技術基金項目和國家科學技術計劃項目。
第七十一條 違反本法規定,騙取國家科學技術獎勵的,由主管部門依法撤銷獎勵,追回獎金,並依法給予處分。
違反本法規定,推薦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虛假數據、材料,協助他人騙取國家科學技術獎勵的,由主管部門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暫停或者取消其推薦資格,並依法給予處分。
第七十二條 違反本法規定,科學技術行政等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七十三條 違反本法規定,其他法律、法規規定行政處罰的,依照其規定;造成財產損失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四條 涉及國防科學技術的其他有關事項,由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規定。
第七十五條 本法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❹ 全國快印行業發展迅速,政府也大力扶持尋找創新型機遇的企業!

新聞發布會視頻地址

❺ 科技進步與對策的期刊簡介

刊名:科技進步與對策
Science & Technology Progress and Policy
主辦: 中國管理科學學會;湖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
周期: 月刊
出版地:湖北省武漢市
語種: 中文
開本: 大16開
ISSN 1001-7348
CN 42-1224/G3
郵發代號 38-118
創刊年:1984中國期刊方陣來源刊
ASPT來源刊
中國期刊網來源刊
2014年度核心期刊 中國期刊獎獲獎期刊
中國期刊方陣雙百期刊
全國優秀科技期刊
湖北省5大名刊
國家中文核心期刊
中文社會科學引文(CSSCI)索引來源期刊
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
中國人文社會科學論文與引文資料庫來源期刊
中國學術期刊綜合評價資料庫來源期刊
中國期刊網全文收錄期刊
中國學術期刊(光碟版)全文收錄期刊 科技管理創新:創新理論;管理科學理論;戰略管理理論;科研管理;項目管理;科技管理部門自身建設等。
區域科學發展:區域經濟發展;區域社會進步;區域科技創新;區域可持續發展;高新區、生態園區與循環經濟園區;城市化與城市經濟理論;新農村建設等。
產業技術進步:產業研發管理;產業經濟理論;產業組織理論;產業技術進步;產業轉移與產業選擇;產業集群、產業鏈與價值鏈;主導產業、新興產業及高新技術產業等。
企業創新管理:企業發展戰略;企業管理創新;企業技術創新;企業組織創新;企業市場創新;企業文化建設;企業品牌培育;企業能力培育等。
科技法制與政策:涵蓋國家科技法律和宏觀科技政策;區域或地方科技法規與政策;資源及環境保護法律與政策;科技規劃;創新、創業與高新技術產業化政策。凡不涉及科技的法律理論與實務研究均不在本刊選題范圍之列。
評價與預見:科研評價;大學評價;區域評價;產業評價;企業評價等。
綜述: 側重於與科技管理相關的國內外研究進展、評述及預測。
科學理性與科學方法: 科學學、科技哲學、科技史學、科學研究方法論、科技倫理等。
知識科學與知識工程: 知識管理的最新理論及其具體應用。
人才與教育: 高等教育理論(側重於宏觀理論研究,不包括遠程教育、職業教育、教學理論、教學法、思想政治教育、學生工作);大學科研、大學科技產業;人才理論(側重於科技人才)。
科技進步論壇:名家名言;時事專題等。

❻ 求一篇科技創新論文

20世紀中期開始,一些發達國家就已經意識到,綜合國力的競爭已集中到創新領域,並以科技創新的成果轉化以及高新技術產業化為公認競爭的關鍵。各國政府紛紛制定新的創新扶持政策,走上創新型發展之路。 目前我國在創新方面與世界先進國家相距甚遠。香港《經濟導報》曾刊登學者寒山的文章指出,中國號稱「世界工廠」,製造業經濟總量佔全球的6%,但研發投入只佔全球的0.3%在製造技術領域,中國的專利發明數只有美國、日本的三十分之一和韓國的四十分之一。在學術界我國的科學技術創新也遠遠落後於發達國家,諾貝爾獎由歐美科學家一統天下,至今沒有一個中國科學家摘取桂冠。 創新,不僅需要開放的思想、聰明的智慧、還要有良好的環境。筆者試圖以一個在校大學生的視角從兩個方面討論中國缺乏創新的原因。 一、 歷史、文化與社會環境成因 1.歷史、文化、政治影響。秦之專制自不必言,漢則開 「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之始。自此,儒家文化主導了中華大地。首先,儒家文化「大一統」思想影響了我們的創新思維。「大一統」強調國家在政治和文化上的高度統一她的積極意義是強調集體意識,但卻抹殺了個人的主體意識和意志的由。「大一統」思想對教育的影響主要表現為,教育界常常追求現成結論或知識成品,表現出一元化的價值取向同時,儒家文化倡導的「中庸之道」也約束了我們的創新思維。「中庸」以和諧統一為前提,講究無論人還是事物的發展都要適度,並且在適當的限度內發展,沒有「過」與「不及」的毛病。 2.學術傳統。中國自古以來就是個不注重創新的國家,古之學者即使有所創新也都是採取所謂 「六經注我」的方法,即把本人的創見通過紹述經典的方法表現出來,中國古代的學術著作有多半是採取這種形式,比如《論衡》、《文心雕龍》之類。在「六經注我」之外,更有一種叫「我注六經」的學術著作法,即把本人的見解完全放在對經典著作的注釋上,典型的就是《水經注》。這種學術傳統對文人學者和社會大眾都有著無法估量的影響。嚴復曾說過:「東學以博雅為主,西學以創新為高。大家對錢鍾書先生的喜歡,出發點可能就是博雅,而不是他提出了多少重大的創見。」此種「六經注我」與「我注六經」的著作法綿延不絕之下終於在上世紀下半葉和 80年代前發展到極致 ,那時期的中國學術著作和討論文章,往往並不討論理論本身的對錯 ,也不闡述本人的思想,而比的是誰對馬克思或列寧的思想理解得更准確,或討論到底是馬克思前期的觀點還是後期的觀點更符合馬克思主義此種學風的延續是否多少影響到了中國的學術創新?是否導致了中國學人創造力缺乏、學術能力整體低下呢?我認為肯定是有其內在聯系的。 3.教育傳統及現狀。「中庸」思想表現在教育層面最突出的現象就是教師對乖巧聽話、循規蹈矩的學生偏愛有加,對言語出格、思維另類的學生極力打壓,力求將他們改造成符合規范的標准部件。這樣的規范不知扼殺了多少天才少年?具有創新思維的人才往往異想天開,如美國科學家都被鼓勵以不同於常人的方式去思維,並鼓勵他們的創新精神和向各種假設提出挑戰。在小學和中學階段,美國在世界上的排名僅在第 28位或 30位,但在諾貝爾獎的排名上美國是世界第一而且這個第一還將多年保持下去。學生創新精神的缺乏也是由我國的現行教育體制所決定的。現行教育體制下衡量學校辦學水平高低的唯一指標就是升學率。領導、教師和學生統統在高考的指揮棒下轉動,學校的一切工作都是為了提高升學率,對考試成績的追求已經達到一種瘋狂的境地,死記硬背成了奪取高分的法寶。雖然我國中學生在國際奧林匹克競賽中頻頻獲獎,但那也是預做了大量高難度的習題後的結果;事實上選手們的創新思維沒有升華,沒有形成真正的創新精神和創新型思維。中小學生創新精神的缺乏從根本上制約了中國科技的創新與發展。4.科研風氣。中國工程院院士清華大學教授吳佑壽認為:「我們的科技環境中形成了一種『不允許失敗的原則。」科研人員害怕失敗 ,失敗意味著研究員評價、科研經費等諸多方面都會受影響,研究人員也會產生巨大的心理壓力。創新精神是獲得科學成果的重要前提,不敢創新、不敢嘗試自然就沒有新的想法、新的成果;同時,在科學界還充斥著一股急功近利的風氣 ,不能吃苦、不甘寂寞,不能定下心來好好做學問。這方面與國家政策導向關系密切。 二、我國的創新及環境現狀 1.科研創新水平不高。中國目前依然以廉價勞動力、資源消耗、優惠政策拼得在世界中的競爭優勢,而在原創能力和關鍵技術 自給等方面則相形見絀。有關資料顯示,中國科技創新能力在世界49個主要國家中僅居於第 28位 。科研經費嚴重不足 。R&水平與先進國家尚有較大差距,實際投入佔GDP的比重僅為 1.15%,分別是美國和德 國的三分之一 、韓 國的二分之一 ;在科研體制方面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 目前國內科研經費的請 ,必須要在三五年內就能取得成績,這也是造成國內學術界急功近利之風的主要原 因之一 。 2.企業創新現狀堪憂。有關資料顯示,目前全國大中型企業中 71%沒有技術開發機構,三分之二沒有開展技術開發活動。特別是國內急需的航空設備、精密儀器、醫療設備、工程機械等具有戰略意義的高技術含量產品80%以上尚依賴進 口;一些國企和有實力的民企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二次創新能力明顯不足。近年來,中國每年形成固定資產的上萬億設備投資中 60%以上是引進的。而且引進技術的結構極不合理。我國大中型工業企業技術引進經費總額和消化吸收經費的 比例是 1:0.06。而韓 國 、日本企業則達到 1:5到 1:8。我國工業企業的技術倉0新陷入 「引進一落後一再引進一再落後」的怪圈。 3.知識產權 狀況不容樂觀 。發明世界第一台 VCD的安徽萬燕因沒有申請發明專利已從市場上銷聲匿跡而中國的 DVD廠商卻被迫每年向國外廠商交納 30億元的專利費;由於專利的保護,飛利浦的小小剃須刀在中國能夠賣到上千元,一隻剃須刀的利潤能比得上幾台國產彩電;國內仿製成風,新產品問世不久類似的產品就滿天飛,歸根結底,還是由於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不完善造成的。 3.政府職能和行政性壟斷亟待改善。地方政府管理機構行為不規范、角色錯位、政策缺乏連續性等;政府職能設置本身還帶有計劃經濟體制的色彩,習慣於以公有制經濟為服務對象,尚未完全建立履行為全社會混合所有制和民營企業服務的管理工作職能;扶持民營企業創新政策也是各家各樣 ,政策混亂甚至相互矛盾。這種狀態難以形成政府與民營經濟間有機、良性的互動關系,政策的透明度、公允性、針對性及其實施程度因此大打折扣。我國現階段的壟斷基本上是行政性壟斷,壟斷行業不費力或少費力便取得利益從而失去創新的動力 。 三、努力建設創新型國家 1.教育和科技創新。首先也是最主要的就是改革現有的教育體制,推動教育理念、教育內容、教育方法、教育手段、教育機制和教育系統的創新建設多元化的彈性學習制度,構築終身教育體系,創建學習型社會;其次加大經費投資力度尤其是在基礎研究方面,要鼓勵多元化投資原創性研究投入機制;三是改革人事制度,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和公平的競爭秩序用長期扶持政策為人才的回歸和成長創造優良環境。 2.企業創新。首先加快推進建設現代企業制度,特別是所有者在位投資者收益保護問題等等;要盡快出台《反壟斷法》,打破產業和行業壟斷特別是行政性壟斷,讓更多的不同所有制企業進入壟斷領域,通過競爭開放促進創新的實現;通過組織的淘汰(即政府用經濟政策調控強制關閉落後企業)實現技術創新。市場競爭的本質並不僅僅是一種產品淘汰,關鍵還是要實現組織的淘汰。沒有組織的淘汰,實際上對產業的發展、競爭秩序的維護和促進國有企業技術創新都會產生非常消極的影響。 其次是政府應有力推動。政府應開辟多種渠道增加技術創新投入,提高研發費用佔GDP的比重(應達到發達國家一半左右的水平為宜);加強對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引導,集中支持一批對行業發展和產業升級起重要作用的關鍵技術開發,在技術創新中逐步引導企業加強機制建設。 第三,大力完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我們要從國際、國家、地方、行業和企業等幾個層面實施知識產權發展戰略,建立專利預警機制,企業更要以自主創新的知識產權打造 自己的核心競爭力。 早在1993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的教授理查德 ·納爾遜聯合 20多名有關學者和專家,開展了一項名為「國家創新體系比較」的研究,得出結論「國家的基礎設施、法律、金融機構、財政政策、貿易政策和宏觀經濟環境將主要影響創新活動,而且這是長時期的。

❼ 科技進步與對策雜志社的主要欄目

科技法制與政策研究:涵蓋國家科技法律和宏觀科技政策;區域或地方科技法規與政策;資源及環境保護法律與政策;創新、創業與高新技術產業化政策。凡不涉及科技的法律理論與實務研究均不在本刊選題范圍之列。區域科學發展:區域經濟發展;區域社會進步;區域科技創新;區域可持續發展;城市化與城市經濟理論;縣域經濟與「三農」問題等。
產業技術進步:產業研發管理;產業經濟理論;產業組織理論;產業技術進步;產業轉移與產業選擇;產業集群、產業鏈與價值鏈;高新區、生態園區與循環經濟園區;主導產業、新興產業及高新技術產業等
企業創新發展:企業發展戰略;企業管理創新;企業技術創新;企業組織創新;企業市場創新;企業文化建設;企業品牌培育;企業能力培育等
科技管理創新:創新理論;管理科學理論;戰略管理理論;科研管理;項目管理;科技規劃;科技管理職能部門自身建設等。
評價與預見:科研評價;大學評價;區域評價;產業評價;企業評價等。
知識科學與知識工程:知識管理的最新理論及其具體應用。
科學理性與科學方法:科學學、科技哲學、科技史學、科學研究方法論、科技倫理等。人才與教育:高等教育理論(側重於宏觀理論研究,不包括遠程教育、職業教育、教學理論、教學法、思想政治教育、學生工作);大學科研、大學科技產業;人才理論(側重於科技人才)
綜述:側重於與科技相關的國內外研究進展、評述及預測。

❽ 技術創新戰略的分析思路

1.確認企業的資源、能力及核心技術能力。在與對手的比較中分析自己的競爭優勢。
2.行業和市場的分析。從發揮自己在資源、能力和核心技術能立的角度出發去分析和確認技術創新的機會。如果核心能力與所處行業的結構特點不匹配,就要尋找重新定義行業的可能,或者是尋找新的行業,並考慮進行相應的創新活動。
3.外部環境的分析。
4.制定技術創新戰略。從行業結構特點和核心能力最佳匹配的角度,制定符合技術發展趨勢和發揮核心專長要求的最有可能獲得高於平均水平投資收益率的技術創新戰略。
5.實施。
產業組織模式和資源基礎模式看似只是考慮問題的順序不同,其使它們有本質的區別,前者是機會帶動;後者以企業核心能力為基礎。
採用這種模式的企業首先制定技術創新戰略,然後再制定經營戰略。其理論基礎是技術創新可以創造社會需要,即提高社會需要的檔次,擴大社會需要的范圍,或者使潛在社會需要變成現實的社會需要,所以企業必須首先對技術的發展進行預測,把握技術的動向以及進行技術創新的可能性,然後才是基於技術創新的經營戰略。例如索尼公司在獲悉晶體管發明信息後,設想晶體管用於收音機的可能性,開始著手開發晶體管收音機,並獲得成功。
4.整合的模式
產業組織模式最常見的問題是許多企業在發現機會的同時忽視了企業內部的資源、能力和核心專長;選擇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等的同時,忽視了與此匹配的組織、人力資源、激勵機制和企業文化的建設;在重視抓住機會的同時,忽視長期技術創新能力的培養和提高。這種技術創新的模式在行業發展的早期階段或者新興市場經濟地區是比較合適的,因為她可以使企業在競爭相對不激烈的情況下抓住一些關鍵的技術或者市場機會。但是在行業發展和市場狀況發生變化的時候,也會使企業在戰略的選擇上出現盲動和短期行為。
資源基礎模式最常見的問題是可能錯過一些機會或者顯得比較保守,但是從長遠來說,這種戰略有利於企業技術創新能力的提高,有利於技術創新防止一些冒險的行動。這種戰略比較適合於比較成熟或者機會比較少的行業或者市場。
通過對上面兩種基本模式的分析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這兩種模式既各有所長,又各有所短。因為行業的結構特點和企業的創新能力對企業的技術創新活動都有重要的影響。從歷史的發展來看,產業組織模式更加符合市場機會多,而各行業的競爭有相對不激烈的時代,如六七十年代的美國和九四年以前的中國。相反,資源基礎模式更加符合市場機會少,而各個行業都競爭十分激烈的時代。
市場競爭已日趨激烈,企業不應該不考慮自身的核心競爭力問題;但是,即使先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也不斷為我們提供著誘人的市場機會,從前面的分析我們看出,技術創新的產業組織模式和資源基礎模式是有沖突的。那麼,能否將技術創新的產業組織模式和資源基礎模式整合起來,發揮這兩種模式的優勢、迴避他們的劣勢可能是我們應該關心的另外一個重要問題。國外最新的研究成果為整合兩個模式提供了理論依據。新的研究結果表明:在企業盈利能力中,大約20%是由行業因素決定的;大約36%來源於企業特點和戰略行動;其餘則是受外部宏觀環境的影響,包括經濟、法律、社會文化和技術變化等。所以,如果企業在技術創新戰略管理過程中將上述兩種戰略思維模式有效地整合起來,就有可能不斷建立起新的競爭優勢。
那麼整合的方式又是什麼呢?企業應從企業擁有的技術創新資源和能力,尤其是核心能力出發,大膽尋求新的市場機會,選擇有吸引力的行業和符合行業特點的技術創新戰略,並不斷創新。同時,又必須密切關注宏觀環境和行業特點的變化,調整或者更新企業的技術創新資源和能力,尤其是核心能力。當新的市場機會來臨時,企業對機會應該有所選擇。因為新機會往往要求增加企業的創新資源,對於市場機會所要求的資源不可能由企業創新資源、尤其是核心能力衍生的時候。企業就應考慮放棄機會或者尋找新的市場機會。也就是說,企業要走出非限制性相關多元化的思路而以限制性相關多元化為制定技術創新戰略的基本原則。

❾ 加速產業技術創新發展

在 2003 年公布的澳大利亞 「地球科學國家戰略計劃」中,澳大利亞聯邦政府強調,礦業是澳大利亞的基礎產業,澳大利亞礦業的未來在於發展創新技術,包括找礦技術的創新、選礦技術的創新、冶煉技術的創新、環保技術的創新、復墾技術的創新等。

在原工業、資源和旅遊部的 「戰略計劃 2006 ~ 2009」和現創新工業、科學和研究部的 「戰略計劃 2007 ~2010」所列的 9 大戰略重點中,均包含有發展前緣技術、聚焦技術創新與經濟發展間的聯系,加強對小企業支持、鼓勵其技術創新,鼓勵新技術商業化等。2009 年 3 月 24 日,聯邦政府又正式啟用了位於昆士蘭州麥凱 ( Mackay) 市的采礦技術創新中心 ( Mining Technology Innovation Center) ,以加強采礦技術的創新活動和市場推廣等。

礦業是澳大利亞基礎性產業,這一基礎地位在今後相當長一段時期內難以改變。同時,礦業也是澳大利亞的比較優勢產業,在國際上擁有著較強的競爭力。澳大利亞國際影響力的增強在一定程度上還依賴或取決於其礦業的發展。因此,今後一段時期澳大利亞還會下力氣進一步促進礦業的發展。

另一方面,礦業的發展,特別是進入 21 世紀的礦業發展,又要求其不斷提高找礦、采礦、選礦、冶煉、環保技術和科學理論等,這既是提高其礦業可持續發展能力、提高其生態可持續能力、提高其應對氣候變化能力的需要,也是提高其持久國際競爭能力的需要。事實上,早在 20 世紀 90 年代,包括礦業在內的產業技術創新就被確立為澳大利亞基本國家戰略之一。

2007 年 12 月 3 日,澳大利亞工黨陸克文政府剛掌握政權,就調整了原有的管理格局和體制,成立了新的創新、工業、科學與研究部 ( Departmentof Innovation,Instry,Science and Research) ,其職責是前工業、旅遊與資源部的工業職責與前教育、科學與培訓部的科學與研究職責的合並,旨在強化對產業和企業創新活動的支持、引導和管理。2008 年 1 月 22 日新成立的創新部部長加爾 ( Carr) 正式宣布,將開展對國家創新體制的評估,並成立由特里·卡特勒 ( Terry Cutler) 博士領導的專家組負責進行,計劃在 2008年聖誕節前發表創新白皮書。

事實上,澳大利亞歷屆政府都十分重視其礦業技術創新與發展。在工黨霍克 ( Hawke) 政府期間,就提出包括礦業技術在內的技術創新問題,並成立總理科學理事會 ( Prime Minister's Science Council) 。霍華德政府在 「支撐澳大利亞能力———著眼未來的創新行動計劃」中提出, 「創新———發展技能、通過研究而產生新主意、將它們轉化成商業上的成功,不僅是高新技術工業區的建立,而且更是傳統行業如農業、采礦業和製造業未來的本質」,同時,為實施創新活動和各項戰略而進行了大量的政府投資。( 霍華德政府的 「支撐澳大利亞能力」戰略計劃是一個10 年期計劃,從2001 ~2002 財年開始,直到 2010 ~2011 財年結束,聯邦政府直接投資達到 83 億澳元,結合其他項目,政府總投資達到 520 億澳元,是澳大利亞政府歷史上此類項目的最大投資活動之一。)

陸克文政府早在執政前就承諾要在全國范圍內培育創新經濟。其上任伊始,就大刀闊斧,成立了創新、工業、科學與研究部,並全面評估以往的創新政策和創新項目,之後又多次在重要場合重申,政府將進一步完善政策和體制,採取措施,強化國家技術創新發展的力度。這些都充分顯示,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澳大利亞還會繼續重視和加速包括礦業在內的產業技術創新發展。

澳大利亞政府重視礦業等產業技術的創新發展有以下因素在起作用:

1) 礦業可持續發展要求礦業技術創新。礦業是澳大利亞的支柱產業。然而,隨著礦業活動的進行,在礦區,富品位資源 ( 礦體) 越來越少,而相對低品位資源或難選冶資源或位於復雜地質環境、惡劣自然地理條件下的資源相對越來越多或越來越佔主導,在這種情況下,要實現礦業的可持續發展,就必須要發展相關創新技術包括采礦技術、選冶技術等,使這些低品位資源、難選冶資源和位於復雜地質環境下的資源能得到利用。另一方面,隨著礦業活動的不斷進行,找礦難度、采礦難度、礦山安全難度、采礦成本、環境保護成本和難度都在不斷加大,只有礦業技術的不斷創新和發展,礦業生產才能得以持續。

2) 生態可持續發展要求礦業技術創新。礦業活動或礦業生產,特別是采礦活動,常需要擾動地表,開挖土地,對地表及地表形態、土壤層結構、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微生物、自然環境等都產生重大影響,威脅著生態系統,一些重要礦床甚至還產在嚴峻的生態脆弱區,因此,在發展礦業、保持和促進經濟增長的同時,要實現生態可持續發展這一大目標,礦業技術,甚至包括相關的監測、采礦、環境恢復技術等就必須要不斷創新和發展。

3) 應對氣候變化要求其礦業技術創新。礦業既是澳大利亞的支柱產業,也是高能耗產業。僅采礦業化石能源消費就佔澳大利亞能源總消費的8% ,這還不包括能源消費量更大的下遊行業。另一方面,在礦業開發過程中,能否有效提取資源、回收資源、利用資源,也關繫到礦業生產中的能源利用效率問題,關繫到單位產品的能耗問題,進而關繫到溫室氣體排放量或溫室氣體排放目標問題。因此,要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履行澳大利亞承諾的國際義務,就需要不斷減少單位礦產品的能耗,而不斷減少單位產品的能耗又要求其礦業技術包括采礦設備、采礦方法、選礦設備、選礦方法、冶煉設備、冶煉方法、加工設備、加工方法等不斷創新和發展。

4) 國際比較優勢發展要求其礦業技術創新。澳大利亞礦業在國際上擁有比較優勢,一個重要原因是其擁有許多儲量大、品位高、可采性良好的礦產資源。然而,資源優勢只是礦業比較優勢的一個方面,而非全部。當今世界,比較優勢要想真正地轉化為產業優勢,光有資源一個方面的優勢並不行,還必須要有一定程度的技術優勢,只有擁有一定程度的技術優勢,至少是不落後的礦業技術,才能真正將資源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技術優勢涵蓋礦業活動的各個方面和各個領域,包括找礦、鑽探、分析、采礦、冶煉、加工、環保、礦山安全監測、礦山安全預防、礦山事故處理、礦山復墾、生態恢復技術等方面。因此,要想真正保持並發展礦業的比較優勢,真正想使礦業成為國際上有競爭力的產業,就必須要在礦業的各個相關技術領域不斷創新和發展,至少在若干方面或某一領域有特長或獨到之處。

在州級政府層次上,進入 21 世紀以來,各主要州政府在促進包括礦業在內的產業技術創新發展方面都相繼制定了各自的創新計劃。2008 年 2 月29 日,西澳大利亞州總理兼科學部長阿蘭卡彭特 ( Alan Carpenter) 宣布了西澳大利亞州 8 項科學重點創新計劃。其中,第一項就是: 創造世界級的礦產和采礦技術,———發展下一代勘查、采礦、選礦處理系統和可持續運作設施。其餘 7 項重點創新計劃是: 使能源更加潔凈———發展替代能源,使現有能源更加干凈; 使農業適應———確保農業的長期可持續性,特別是對氣候變化和國際競爭的影響; 保護生物多樣性———更好了解澳大利亞獨特的植物、動物和生態系統; 打造射電天文科學———在其投標成為世界 SKA 場所過程中,定位西澳大利亞州成為射電天文學研究的首選場所; 確保安全的水未來———制定可持續的水供給和利用,以應對氣候變化和人口增長的壓力; 改進衛生與醫葯體系———擴展在西澳大利亞州已經開展的領先項目研究,並調查新興的健康影響; 增強科學和技術———推進 「蔚藍天空」研究和基礎科學發展,其將幫助奠定西澳大利亞州科學未來的基礎。事實上,在此之前,於2007 年 4 月,西澳大利亞州政府總理就宣布,成立總理科學與創新理事會,加強對西澳大利亞州的技術創新規劃,促進西澳大利亞州的技術創新發展。1998 年西澳大利亞州議會通過的 《工業和技術發展法》 也明文規定了產業技術創新要求。

維多利亞州政府於 2004 年 5 月就開始醞釀尋求地球資源 ( 礦產資源)的尋找、開發、加工、環境等方面的更佳效益與效率。2006 年 8 月最終出台了維多利亞地球資源創新路線圖計劃,計劃中包含地質、找礦、礦產加工、環境保護以及社會科學等各個方面,並鑒別了 34 個優先領域,包括金、煤、油氣、建材等。

南澳大利亞州政府在 「南澳大利亞州戰略計劃 2007」中明確了未來六大奮斗目標,其中之一便是培育創造性和創新性。南澳大利亞州總理在該戰略計劃中的前言中明確強調,「創新和創造性必須要成為我們做一切事情的中心。」

閱讀全文

與技術創新與產業發展的法律環境研究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中天高科國際貿易 瀏覽:896
都勻經濟開發區2018 瀏覽:391
輝縣農村信用社招聘 瀏覽:187
鶴壁市靈山文化產業園 瀏覽:753
國際金融和國際金融研究 瀏覽:91
烏魯木齊有農村信用社 瀏覽:897
重慶農村商業銀行ipo保薦機構 瀏覽:628
昆明市十一五中葯材種植產業發展規劃 瀏覽:748
博瑞盛和苑經濟適用房 瀏覽:708
即墨箱包貿易公司 瀏覽:720
江蘇市人均gdp排名2015 瀏覽:279
市場用經濟學一覽 瀏覽:826
中山2017年第一季度gdp 瀏覽:59
中國金融證券有限公司怎麼樣 瀏覽:814
國內金融機構的現狀 瀏覽:255
西方經濟學自考論述題 瀏覽:772
汽車行業產業鏈發展史 瀏覽:488
創新文化產業發展理念 瀏覽:822
國際貿易開題報告英文參考文獻 瀏覽:757
如何理解管理經濟學 瀏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