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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產業發展調研報告

發布時間:2021-03-01 23:40:10

① 跪求!!!!煤礦產業安全生產調研分析報告論文

發展中所暴露出的一些隱患與不足,反映了此前過於注重建設速度而忽略科學發展的狀況。縮短了運行磨合期、忽略了人員培養、滯後了管理手段和服務配套的協調跟進、輕視了大眾對一項新技術的認同接受……

② 甘肅省商業性礦產勘查調研報告

2005年8月29日至9月4日,商業性礦產勘查政策課題組成員一行4人赴甘肅省就商業性礦產勘查開展情況進行了調研。調研小組通過座談、走訪、實地考察、查閱資料等方式,先後對甘肅省國土資源廳、甘肅省地勘局、甘肅省有色地質局以及地勘局下屬地質隊等單位進行了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甘肅省商業性礦產勘查工作基本現狀

(一)甘肅省地勘行業概況

據《甘肅省礦產資源年報》統計,截至2003年底,甘肅全省有地勘單位21個,包括地礦局、有色地質局、核工業地質局、煤田地質局、建材地質局、冶金地質局、武警黃金部隊以及在冊的企業。全年受理礦業權登記554項,批准了445項,區塊面積達650平方公里。在批準的445項當中有61項是國家投入的重點項目。當年的礦業權分布情況是地礦局162項、有色地質局100項、核工業局42項、煤田地質局7項、建材地質局10項、冶金地質局7項、其他95項。2003年全年非油氣礦產勘查投入9592.83萬元,其中國家預算投入2257.26萬元,占總投入的24%;大調查投入1563萬元,占總投入的20%;財政部地勘基金230萬元,占總投入的2%;省留礦產資源補償費(中央礦產資源補償費1121萬元和省級礦產資源補償費1109.58萬元),占總投入的24%;其他部分投入包括自籌資金2174.99萬元和其他投入840萬元,占總投入的33%。

調研中了解到,全省現從事地勘專業的人員為3181人,加上輔助工作人員為9000多人;2005年上半年已經受理的探礦權申請約900多項。

(二)被調研單位基本情況

1.甘肅省地勘局

截至2004年12月,甘肅省地勘局職工總數為12824人,其中,在職職工6240人,離退休職工6584人,二者比例接近1∶1.06,見表1。

表1 甘肅省地勘局人員狀況表(2004年12月)

甘肅省地勘局的資產總額約9.12億元,其中,貨幣資金僅佔22.23%,應收款約佔28%。其資產負債率為51.16%,見表2。2004年地礦局的經營收入已經超過預算撥款9963萬元。按照分項看在財政預算撥款中最主要的是地勘費撥款占撥款總額的86.07%。在經營收入中礦業收入超過工程勘查與工程施工收入,占總收入的42.8%,見表3。

表2 甘肅省地勘局資產負債及收益情況

表3 甘肅省地勘局財政預算撥款及收入情況

2.甘肅省有色地質局概況

甘肅有色地質局現有在職職工2357人,其中,管理人員224人,佔在職職工人數的9.5%;專業技術人員708人,佔在職職工人數的30%;工人1425人,佔在職職工人數的60.5%,見表4。

表4 甘肅有色地質局人員狀況表(2005年1月)

該局商業性地質工作主要有兩塊:一是國家、地方的礦產資源補償費以及財政專項補貼;二是自籌項目及市場項目。近幾年前一塊費用約700~800萬元;後一塊自2002年開始有企業投入約200萬左右。

3.甘肅地礦局下屬單位概況

(1)甘肅地礦局第一地勘院

甘肅地礦局第一勘院地處甘肅省天水市,職工總數為2412人,其中,在職職工1230人,占職工總數的51%;在崗人員佔在職職工的51.38%;從事地質項目工作的人員只佔在崗職工的10.89%;從事工勘工作的人員僅佔在崗職工的14.96%。

關於專業技術結構(見表5):在在職職工中專業技術人員為298人,佔在職職工的24.23%,在298名專業技術人員中地質專業人員為42人,占專業技術人員的14.09%,佔在職職工的3.41%;水工環專業技術人員為71人,占專業技術人員的23.83%,佔在職職工的5.78%。

表5 甘肅地勘局第一地勘院人員狀況

續表

從上表分析得出以下結論:該院在職職工與離退人員的比例接近1∶1,在職職工中僅有一半人員在崗位,而從事地質勘查工作的人員只佔在崗人員的1/3。這與我們了解的情況基本相符,即目前全國從事地質勘查人員也僅佔在職人員的1/3左右。

關於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結構(見表6):在298名技術人員中,高級職稱佔8.72%、中級職稱佔42.62%、初級職稱佔48.66%,職稱結構基本合理。但在地質專業人員中高級職稱佔21.43%、中級職稱佔52.38%、初級職稱佔26.19%,職稱結構不合理,初級職稱專業技術人員比例過低。

表6 甘肅地礦局第一地勘院專業人員結構表

自2002年至2005年第一地勘院承攬的預算內地質項目情況(見表7),4年共承攬項目31項,合計金額1578.7萬元。項目資金投入有逐年上升的趨勢,在省礦產資源補償費和局切塊項目資金投入相對保持穩定的情況下,國家礦產資源補償費投入有比較大的增長。其中,2004年國家礦產資源補償費由於含部分2005年的項目投入資金,以及90萬元的中央財政對甘肅省庄浪縣某銅及多金屬礦普查項目的補貼,呈現出較高的投資額度。自2003年以來國家礦產資源補償費已佔到全部項目資金的50%以上。

表7 甘肅地礦局第一地勘院地質勘查投入情況

該院商業性礦產勘查運作形式主要有3種:一是接受出資方的委託勘查;二是利用自己已登記的礦業權,引進資金進行勘查;三是利用一院的勘查資質幫助民營企業或個人登記礦業權並進行勘查。2005年共承擔了8個項目,合同金額360萬。這8個項目中有3個項目是用自有資金登記的區塊進行合作勘查的。目前正在談判的項目還有1個,合同金額是200萬。

(2)甘肅地礦局第二地勘院

甘肅地礦局第二勘查院地處甘肅省蘭州市,有在職職工1021人,其中工人佔63%。

2005年二勘院共承擔項目24個,其中有7個國家出資項目。現在已實現項目金額1014.65萬元,其中國家出資(包括國家礦產資源補償費、省礦產資源補償費和局切塊)380萬元。全年地勘工作目標為1300萬元。二勘院的地勘項目主要是3種:一是接受委託的項目超過9個,委託方分別是力拓公司、青海地質一隊、青海有色七隊、帕格斯公司、柴達木大隊、北京航遙中心以及地方委託等。二是合作風險地質勘查項目有3個,合作方式是對方出資、二勘院以技術資料入股35%;三是市場招標項目如青海民源1∶5萬的區調項目。

二、礦業權流轉情況

近幾年依照國家探礦權、采礦權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甘肅省地勘局和甘肅省有色地質局等單位在甘肅省國土資源廳和各級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在探礦權、采礦權流轉方面進行了許多探索和實踐,取得了比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1.甘肅省地勘局探礦權、采礦權流轉情況

甘肅省地勘局的礦業權轉讓始於2001年,截至2005年8月,探礦權已轉讓了11宗,合同金額5450萬元;預收款為3240萬元,占合同金額的59.45%;累計地勘投入1406.61萬元,直接經濟收益1833.39萬元。采礦權轉讓7宗,合同金額7234萬元;預收款為2863.97,占合同金額的39.59%。這里值得提起注意的是探礦權轉讓的11宗全部是金礦,采礦權轉讓的7宗中有5宗是金礦,地熱和多金屬礦各1宗。

2.甘肅省有色地質局探礦權、采礦權流轉情況

甘肅省有色地質局的礦業權轉讓工作起步於1999年,近幾年轉讓的主要項目有6個,另外還有兩個項目在轉讓洽談中。

(1)小廠壩鉛鋅礦探礦權轉讓項目:1999年開始醞釀該轉讓項目,經過兩年的談判,最後達成協議,受讓方在今後15年內每年給轉讓方1萬噸礦石補償,共15萬噸,轉讓方在受讓方公司佔20%的股份;900米標高以下的探礦由受讓方出資,轉讓方實施,轉入開發時轉讓方又佔20%的股份。

(2)李家溝鉛鋅礦探礦權轉讓項目:2000年在國土資源部和甘肅省國土資源廳的直接幫助下,與白銀公司的談判達成了協議。白銀公司以45萬噸礦石作為對我們探礦權的轉讓補償。

(3)禮縣李壩、金山金礦探礦權轉讓項目:2004年甘肅有色局下屬的3個公司與香港某公司合作成立了兩個公司:甘肅隴金礦床資源有限公司和甘肅隴澳礦業有限公司。

隴金礦床資源有限公司合同規定:探礦權轉讓價格為4500萬元,3000萬元出資入股,1500萬元外方以現金給付探礦權人。外方占公司90%的股份。

隴澳礦業有限公司合同規定:探礦權轉讓價格為5600萬元,3740萬元出資入股,1860萬元外方以現金給付探礦權人。外方占公司87%的股份。

(4)小東溝一帶金礦探礦權合作勘查開發項目:甘肅有色局下屬的兩個公司與英國威克多金礦有限公司聯合組建甘肅金富礦業有限公司。我方公司以探礦權入股,威克多公司投入風險勘查資金200萬美元,外方佔80%股份。隨著外方投資的不斷增加,中方股份將被稀釋但最終不得低於10%。

(5)小溝里金礦探礦權轉讓:2003年局106隊將礦業權以1000萬元轉讓給香港某投資公司。

(6)老豆村金礦外圍合作勘查:與加拿大某資源公司達成合作協議,由外方投資300萬元進行風險勘查。合作公司正在注冊中。

另外甘肅有色局還就小柳溝鎢礦和溫泉鉬礦的礦業權轉讓合作勘查開發事宜正在前期准備中。

三、中外礦產勘查合作的典型案例——秦祁公司

秦祁公司是甘肅省地勘局全資的下屬公司,是甘肅省地勘局對外合作動作礦產勘查項目的公司。

2001年,秦祁公司開始與英國力拓礦業勘查有限公司合作,於2002年7月成立「甘肅秦祁力拓礦業勘查有限公司」,公司在2001~2004年先後完成了約2100平方千米的銅、鎳礦綜合地質普查,外方勘查總投入882萬元。

2004年,秦祁公司開始與加拿大帕克斯礦業有限公司合作,2005年成立了「甘肅帕克斯礦業勘查有限責任公司」,2004年完成了1185.68平方千米的金礦衛星圖像數據解譯處理、踏勘和大比例尺土壤測量工作。外方勘查總投入1600萬元。

2004~2005年,分別與澳大利亞甘肅澳華礦產資源開發有限公司、加拿大明科礦業及金屬公司和加拿大特拉威斯特采礦有限公司簽署了合作合同,成立合作企業。2004年外方投入勘查資金240萬元。

2005年,與加拿大威克多資源有限公司簽署了合作協議,外方投入注冊資本金2330萬元人民幣。另向該公司補償1000萬元人民幣。

另外,秦祁公司與澳大利亞英美礦業公司、加拿大BHP公司等5家公司已簽署了意向性協議。

幾年來秦祁公司已簽署合同、協議6家,成立合作企業2家。實現外方投資總合同額1.1億元人民幣,外方投入勘查費用共計2722萬元。

四、商業性礦產勘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此次調研通過座談、走訪、查閱資料等方式,了解到甘肅省國土資源廳、局及基層地勘單位在商業性礦產勘查管理、運作中所取得的一些經驗,存在的實際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一)商業性礦產勘查管理工作中存在問題

1.人員問題

近幾年來,各省(市、區)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承擔了本轄區內主要的礦產資源管理工作,大量的、繁雜的事務性工作使工作人員一直處於超負荷工作狀態,據了解,甘肅省國土資源廳地質勘查處主要負責礦業權的登記和審核工作,現在勘查處的在編人員5人,而2005年上半年就受理了約900餘項探礦權登記申請。由於人員少工作量大,探礦權的監督職能無法順利履行,從而導致具體情況無法核查以及探礦權審批、核准時限延長,致使礦業權流轉工作中最重要的環節運行不暢。

2.管理規范問題

依據《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試行)》、《礦業權出讓轉讓管理暫行規定》、《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煤炭生產許可證管理辦法》等管理辦法以及《探礦權采礦權評估管理暫行辦法》、《探礦權采礦權評估資格管理暫行辦法》等文件,各省國土資源廳均制定了相應的工作程序和流程。但由於探礦權、采礦權登記和轉讓工作開展的年頭較短,涉及的問題和情況比較復雜,沒有經驗可供借鑒。又由於國家的政策規定尚沒完全細化,使得具體工作時缺乏政策依據,導致部分礦業權在登記、轉讓時無法進行或隨意性較強。

礦業權價款雖然按照《探礦權采礦權使用費和價款管理辦法》和《探礦權采礦權價款轉增國家資本管理辦法》等規定可以部分或全部轉為地勘單位的資本金,但是由於缺少相應的實施細則和操作規范,加之地方政府和省財政部門在礦業權收益分配上還存有異議,致使這項工作難以推進。

按照國務院頒布的文件,地勘單位應享受的許多稅收政策。由於缺少具體的實施辦法和實施細則,使相關行政部門在具體操作過程中無法辦理,使地勘單位的許多收益或者上稅、或者長期掛賬無法處理。

(二)地勘隊伍存在的問題

1.人才問題

自屬地化改革以後,地勘工作陷入了暫時性的低迷狀態,也導致了各類地質技術人員大量流失。近幾年由於國家經濟的高速發展,帶動了地勘工作的發展。各領域對地勘工作的投入較前幾年有了較大幅度的增長,同時也遇到人才短缺的現實問題。從本文第一部分的表4可以看出,地質勘查專業技術人員比例太低,僅佔在職職工的30%;表6反映出了基層地勘單位的現狀,地質專業的專業技術人員僅佔全部專業技術人員的14%;水工環的專業技術人員佔全部專業技術人員的23.8%。

再從職稱結構來看,從事地質專業人員的高、中、初級職稱的比例分別是21.43%、52.38%和26.19%。同樣從事水、工、環地質工作技術人員的高、中、初級職稱的比例分別是12.68%、60.56%和26.76%,這基本反映出後備的專業技術人才資源嚴重不足,新的專業技術人才如再不及時補充,將出現「人才斷層」。當然,我國教育體制的改革(如院校的合並、畢業生自主擇業等)也是導致這種人才狀況的重要原因。

另外,原有地勘體制導致的人員冗餘,致使現有地勘單位存有大量的下崗、內退和強制安置人員,從而導致地勘工作特別是商業性礦產勘查工作成本較大,效益不高。

2.產業結構

屬地化以後,地勘單位的工作一般有4大塊:地質勘查工作、工程勘察與施工、礦業開發和多種經營工作。經過近幾年的發展,地質勘查工作從地質調查到地質勘探、從投資規模到投資范圍和投資渠道均有較大的發展。工程勘察與施工則隨著我國經濟建設的發展有了很大的提高,但由於建築工程行業競爭的日益激烈,利潤水平大幅度下降,再加之拖欠工程款及大量應收款的出現,較前幾年比其產業支撐作用已在明顯下降。礦業開發一直是地勘單位力主延伸的產業,但因涉及資本金投入大、專業技術要求高以及采礦權取得與流轉等因素影響,其發展規模一直不是很大。多種經營曾一度在地勘單位的產業結構中占據很大的份額,但經過多年的發展以及市場競爭、經營人才等原因,致使這一產業逐漸在萎縮。從甘肅省情況看,目前已沒有一個像樣的企業,處於基本維持狀態,沒有起色,只是一些與地質工作相關的企業還在繼續經營。可見,地質勘查仍是地勘行業的重點產業和產業發展方向。

(三)關於商業性礦產勘查工作

1.投資結構

2003年全省非油氣礦產勘查投入9592.83萬元,其中,國家預算投入和礦產資源補償費投入水平相當,均占總投入的24%;而包括自籌資金投入在內的其他投入占總投入的33%。從大的類型來看,國家資金的投入佔67%,礦產勘查投入仍是以政府投入為主導。其他的33%投入多是商業性礦產勘查工作的前期投入,所佔份額還不大。

從甘肅省地勘局的情況來看,2003年財政預算撥款為24574萬元,而經營收入為31113萬元。從金額上看經營收入已超出了財政預算撥款,但由於經營收入中各類成本佔了很高的比例,所以甘肅省地勘局工作還主要依賴於財政預算撥款,在財政預算撥款中地勘費仍是主要資金來源,占財政預算撥款總數的86%

從地勘院的情況來看,自2002年至2005年預算資金內投入總額有較大幅度的提高,主要增長點源於國家礦產資源補償費投入,已佔預算總投入的一半以上;而省礦產資源補償費投入和甘肅省地勘局資金切塊分配投入增加幅度不大。

2.礦種結構

從近幾年商業性礦產勘查工作的投入和礦業權轉讓的情況來看,涉及的礦種比較少。金礦是最熱點的礦種。在甘肅省地勘局探礦權轉讓的11宗項目中,全部是金礦項目。在甘肅省地勘局采礦權轉讓的7宗項目中,有5宗是金礦項目。在甘肅省有色地質局探礦權轉讓的6宗項目中,有6宗是金礦項目。不但如此,在金礦項目的轉讓談判和合同履行過程中,均比較順利。但其他幾宗項目礦業權的轉讓在轉讓談判和合同兌現過程中,均遇到了比較大的阻力和困難。這種情況表明看似發展迅速的礦業權市場實際上是呈現了一種畸形發展的狀態。

五、意見和建議

1.繼續加強對地勘單位改革與發展的政策支持

在推進地勘單位企業化經營的過程中,如果國家放手不管地勘單位離退人員的社保問題,地勘單位很難真正走上企業化經營之路。原因:一是地勘單位基礎薄弱,市場競爭實力差,往往在起點上已經遠遠落後於其他企業;二是市場知識和經驗缺乏,使其在短期內很難具備進行市場運作的能力;三是背負沉重負擔,競爭缺乏公平性;四是老地質工作者們為經濟發展作出了卓越貢獻,國家應為此給予補償。五是國家不管了,技術人員都會自謀前程,技術人員的流失,必然使地勘單位失去生存的基礎,也就變成了一個空殼。

企業化問題應是地勘改革與發展過程中的自然選擇,而不應由政府強制推動。現實條件下,大多數地勘單位還沒有步入市場的實力,不能在競爭中獲利,地勘整體企業化的條件尚不成熟。因此,國家相關部門應該同地勘單位共同思考、共同努力,利用鼓勵或扶持政策等手段幫助地勘單位解決後顧之憂,甩掉包袱,輕裝上陣,這樣才能真正增強其轉企能力和積極性。

2.保障、維護法律出台、暫停和終止的嚴肅性

法律、法規應是市場游戲准則之一,任何參與市場者都必須嚴格遵守。同時,這種規則也應具有相對的穩定性。而在地勘領域,不同程度的存在著法律法規難以貫徹執行、朝令夕改、搞一刀切等現象,嚴重影響了地勘單位和相關投資人的正常工作和積極性。如國家給予地勘單位轉企的扶持優惠政策並沒有全面落實,或是政策缺乏具體實施細則和可操作性。另外,一些政策規定頻繁變更或時效滯後與拖延,都是嚴重干擾地勘工作健康發展的直接原因。

為此建議相關部門在考慮與法律、法規相關問題時,應遵循以下原則:一是重要法律出台、暫停和終止前應有科學的論證和理由;二是重要法律、法規不應朝令夕改,應維護法律法規的嚴肅性;三是重要的法律、法規應覆蓋不同情形下的法律解釋和執行辦法。

3.平衡地方政府利益、規范地方政府行為

一要充分考慮地方政府的利益保障,減少其對地質工作的干擾;二要明確相關法律法規的細則,減少地方政府利用似是而非的條款或空白乾預正常的地質工作;三要明確相關部門的權利和義務,明晰相關辦事程序和原則,避免各行政部門爭權逐利;四要建立暢通的舉報、訴訟、維權渠道,建立有效的問題解決機制。

4.已發現礦產地深部和危機礦山外圍挖潛均要充分發揮國有地勘單位的作用

老礦山大多數是由地勘單位發現,無償交給企業開採的,礦山發現期間的地質工作大多是由國有地勘單位承擔的,他們熟悉該區域的地質概況,掌握詳細的地質信息資料,當這些老礦山成為危機礦山時,應該優先發揮這支隊伍的作用,利用其對區域地質情況的熟悉和詳細地質資料的掌握,增加投入,以期找礦有新發現。同時,也能避免重復的地勘工作投入,以節約地質勘查資金。

5.國家要加強對各地礦業權行政審批、流轉過程的監督、指導

礦業權是商業性礦產勘查市場繁榮的關鍵,也是明確礦產勘查市場主體的條件,雖然在礦產資源法、相關配套法規以及流轉相關規定,但各地在礦業權管理、運作和利益分配上地方行政手段強於法律規定,人為因素也較多,致使礦業權人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建議對各地礦業權管理、運作加強法規執行情況的督查,同時對礦業權管理、流轉行為進行正確指導,為建立公平、有序、平等的礦業權市場營造良好的環境。

③ 礦業招商引資的調研報告如何寫。老闆交代寫一下大的項目和大的企業,剛進這個行業不懂啊,幫幫忙,謝謝

如此大規模、大動作、大轟動,不給自己的群眾和下屬交代點什麼,如何說得要加強招商引資工作,應該在以下七個方面做出更大努力。 一、深入進行對外,

④ 關於四川省礦業權及其相關問題的調研報告

調研組一行4人,於2005年5月17日至24日對四川省礦業權運作及其相關問題進行了調查研究。先後在四川省國土資源廳、省地勘局、西南石油局召開座談會,廣泛聽取意見,多方收集資料。現將調研情況簡要報告如下。

一、礦產勘查的基本情況

2004年全省審核頒發勘查許可證680個,其中,新立184個,變更87個,延續394個,保留15個。探礦權人以國有地勘單位和國有企業為最多,共345個,佔50.7%;其次是有限責任公司,144個,佔21.2%;涉外企業16個,佔2.4%。從勘查階段看,普查為616個,佔90.1%,詳查13個,勘探8個。

2004年投入勘查資金1.67億元,其中,以社會資金為主,占總投入的88%;中央和地方財政投入僅佔12%。在社會資金投入中,國內企事業單位為1.14億元,個人投入為1549萬元。投入的礦種主要是貴金屬和有色金屬礦,兩者投入總和為1.27億元,占總投入的78.3%。其中,金礦6702萬元,占總投入的41.3%。地質勘查面積9357平方公里,平均每平方公里投入資金僅為17324元。投入強度較低,投入規模偏小,投入10萬元以下的項目138個,佔10%;投入20萬元的項目157個,佔20%;投入50萬元的項目157個,佔50%;投入100萬元的項目57個,投入大於100萬元的項目25個,其中,投入200萬元以上的項目僅為3個。全省完成鑽探工作量23095米,坑探工作量66473米。

2004年地質成果顯著,控制的大型礦床11個,中型礦床38個,小型礦床318個;預測的大型礦床34個,中型礦床82個,小型礦床358個。在礦種上有色金屬242個,占總數622個的36.6%,金礦235個,占總數的35.5%,黑色金屬50個,占總數的7.6%,能源礦產31個,占總數的4.7%。

總的看,2004年是近10年來礦產勘查發展最快的一年,投入資金比2003年增長35.6%,比2002年增長111.6%,發展勢頭強勁。其主要動力是礦產品需求旺盛,促使礦產品價格上漲,進而推動礦業權價款上漲。樂山市一個煤礦的礦權,在拍賣時起價只有800萬元,最後賣出3300萬,高出起價的3倍多。四川省國土資源廳反映,過去每噸煤炭的勘探費用僅為3~5元,而現在已漲到10元以上。

二、礦業權運作的基本情況

1.關於對礦業權的認識

對礦業權的認識,在很大程度上影響礦業權運作中的多方面關系。一般說對采礦權作為財產權的認識是比較一致的,但對探礦權作為財產權的認識卻分歧明顯:有的認為它屬於物權中的他物權,是由礦產資源所有權中派生出來的,是礦產勘查投入形式的。但當前的法律法規對他的保護不完善,因而常常受到侵犯,甚至在會計核算上至今也沒有把它作為財產權處理;有的認為探礦權作為信息產品,其價值來源於兩個方面:一是勘查投入,二是探礦權人的貢獻(主要是指技術知識成果),因而要求分享知識產權;有的認為礦業權和礦產資源所有權是連在一起的,所有者既可以支配礦產資源,也可以支配礦業權,因而導致各級政府要直接掌控所有礦業權。

2.關於礦業權的「招、拍、掛」

對礦業權的「招、拍、掛」,四川省早在2002年就發出了3個文件,作了明確規定。這個規定同國土資源部2003年頒布的辦法基本一致。四川省國土資源廳宋廳長對此很堅決。他說政府掌控的礦業權實行「招、拍、掛」,至少有4大好處:①有利於防止腐敗。凡是不通過「招、拍、掛」出讓的礦權,在追查時幾乎都有問題;②有利於公平公正,可以提高政府的形象和聲譽;③有利於礦產資源的優化配置,出高價者在資源利用上必然更加珍惜;④有利於權益保護,由於是出錢購買礦業權,權益保護理直氣壯。

四川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視礦業權的「招、拍、掛」。2005年四川省委曾以川委辦[2005]6號文提出「全面推進市場化配置礦產資源的通知」,強調「對新設置的礦權的出讓和國有礦山企業破產後采礦權的重新出讓,除國家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外,都必須實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以拍賣為主。國有企業單位的采礦權轉讓,也必須公開透明」、四川省紀委也以川紀發[2004]20號文,以黨紀的高度,要求加快推行市場化配置資源的工作。強調「在資源的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等環節,必須毫不動搖地實行公開競價、公平競爭。

上述的認識和要求,從總的原則說無疑是正確的,但在具體細節和操作層面上有兩大疑點:一是所有礦權都搞「招、拍、掛」出讓,與國土資源部頒布的辦法不一致;二是要求國有企事業單位轉讓礦權也必須搞「招、拍、掛」,與國家有關保護經營自主權的規定相悖,因而引起許多反映。

3.關於礦業權的出讓和轉讓

2004年全省通過「招、拍、掛」出讓探礦權36處,收取價款8842萬元,上繳省財政專戶1675萬元,約佔20%;其餘80%留給地、縣兩級政府。價款的使用原則上規定用於地質工作,實際上也沒有跟蹤檢查。出讓礦種最多的是有色金屬,共14宗;成交價款最多的是黑色金屬,11宗收回價款6652萬元。

2004年全省轉讓探礦權;申請84個,批准58個,成交價款7639萬元,其中出售6388萬元,作價出資1250萬元。轉讓礦種主要是貴金屬和有色金屬。

2004年采礦權出讓和轉讓比較活躍,總共成交額達13億元,比2003年成交的2.2億元多出5倍。價款也比較高,有的煤礦采礦權,一處買出3億元,被天津企業買走。

總體看,礦業權交易雖然比較活躍,較前幾年也有很大的發展,但橫向比或與礦產勘查登記比較,還是不夠理想,主要是市場發育不成熟,有的是一級市場好,是二級市場差;有的是二級市場好,一級市場差。而與省外比較,特別是與雲南省比較,四川省是落後的。

三、地勘單位的基本情況

地勘單位是礦業權交易的重要市場主體,一方面它佔有大量的探礦權和地質資料;另一方面它又處於由事業單位向企業過渡的轉型期。從地勘單位這個側面了解礦業權運作有特殊意義。

四川省地勘局是原地礦部所屬單位,1999年屬地化管理。5年多來在與地方經濟的融合中取得了很好的成績:

5年地方財政為該地勘局增加地質勘探費1.8億元,相當於原下放基數(2億元)的90%,加上自己的創收2004年總收入達10.67億,年增長13.7%。四川局形成的4大產業都是與地方經濟發展緊密結合,當前的市場形勢也很好。4大產業是:

(1)做精地質找礦業;

(2)做優工程勘查和基礎施工業;

(3)做強礦產開發業;

(4)做好商貿服務業。

其中地質找礦和礦業開發,都與礦業權緊密相關。該局提出要「三集中」,即集中資金、集中技術力量、集中管理精英,抓好地質找礦,特別要在找礦激勵機制上深化改革,取得突破。下面是該局近幾年礦業權經營的基本情況,見表1。

表1 四川省2002~2004年礦業權經營情況

該局所佔用的探礦權,佔全省探礦權總數的37.8%,在全省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該局轉讓探礦權的方式主要是兩種,一是合資、合作,二是出售。該局與南非礦業公司合作找礦,首次投資2000萬美元,取得成功後,再增加3000萬美元,是利用外資在國內找礦的重大舉措。該局認為,從長遠看,不宜過分依賴礦權轉讓取得收入,而應立足於礦產開發。因此,今後取得的探礦權,大多數要轉為采礦權,以保證地勘單位的發展後勁。這個認識是值得重視。

西南石油局也是原地礦部所屬地勘單位,1996年正式的一次性轉企,沒有過渡期,取得成功。如今已是年產19億立方天然氣規模的油氣企業,2004年生產經營總收入22.8億,實現利潤1.88億元。

該局的礦業權具有壟斷性,相對固體礦產較少受到侵犯。但是在20世紀90年代,有兩個淺層天然氣區塊,地方也進入了。後來經過省政府的協調,以合資開發的形式給予解決。現在仍以兩個獨立子公司的身份隸屬於中國石化總公司西南分公司。當前油氣開發的主要問題是征、租地困難,地方協調難度增大,有一個工區,因青苗賠償、過橋過路而發生的強行收費,使施工期拖延一個月之久,影響了整個工程。

總的看,地勘單位屬地化和改企之後,隊伍穩定,與地方經濟的融入緊密,發展勢頭良好。實踐證明,《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地質勘查隊伍管理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1999]37號)所確定的地勘隊伍改革方向是完全正確的,所提出的各項政策措施是切實可行的。

四、問題和建議

在調查研究中,各方面以礦業權運作為主題,在肯定成績的和主流的同時,也反映不少問題,其中主要有:

1.在政府實施「招、拍、掛」的礦業權中,邊界有些不清

對此雖然在國土資源部頒發的辦法中規定4條,在四川省的辦法中規定3條,但都不夠具體,操作起來具有多解性。更主要的是在利益的驅動下,有些地方政府無視上級規定,任意擴大探礦權的「招、拍、掛」范圍。如涼山州召集在該區工作的地勘單位開會,幫助政府把全州劃出50個成礦區塊,然後全部實行「招、拍、掛」出讓礦權。結果該州再沒有可以登記申請礦權的區塊了。還有的地縣礦管部門,只要你一申請登記,他們就在登記的區塊、設置「招、拍、掛」的礦權。上述做法,得到省委、省政府的支持,而省委、省政府的支持則多是從防腐敗角度出發,具有政治考慮。這樣,下邊有利益驅動,上邊有政治要求,使這個問題很難糾正。此外,國家發改委還規定,煤炭的礦權,只能賣給國有企業,也是不符中央政策的。

2.在礦業權「招、拍、掛」的主體上有些不清

本來政府頒布的辦法,只限於政府掌控的礦權,實施的主體是政府。可是四川省把它擴大到國有企事業單位,要求他們去轉讓或處置礦權時,也必須「招、拍、掛」。這就產生兩個問題,一是侵犯了企業的經濟自主權,因為礦業權是企業的法人財產權;二是有的礦權處置不適合「招、拍、掛」,如地勘單位與外商、內資合作勘探,完全憑借合作夥伴主觀認可,雙方自願,無法搞「招、拍、掛」。四川地勘局在涼山州的一個金礦,已談好與福建紫金礦業合作,但申請一年多,州政府就是不批。原因是州政府要拿去「招、拍、掛」。這種做法已嚴重干擾地勘單位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政府直接從事礦業權經營,已形成一種很強的勢頭

具體做法是把所有可能形成初級探礦的地段,政府全部控制起來,然後通過政府立項,向地勘單位發包技術勞務,取得升值的探礦權或采礦權之後,再由政府招、拍、掛。顯然這已不是行政行為了,而是生產經營行為,但又不搞工商注冊,不搞企業核算,不搞勘查登記,完全憑借行政權利,在礦業權市場上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發展下去會產生許多消極影響。

4.對探礦權優先獲得采礦權的規定,在實際運作中受到質疑

有人花許多錢購買探礦權,可是卻無法保證獲得采礦權,實在是不合理。而在解釋「優先」時,有些地方政府說成是同等價款的優先,即探礦成功之後還要拍賣,價優者優先,更增加了投資者的顧慮。對此,有些地方把兩權合一拍賣,在出讓條件上註明,必須完成的探礦工作之後方能轉入采礦。

5.對政府拍賣礦業權所得價款的使用,雖然有要求但沒有檢查,實際用途不夠清楚

有人認為,由於這些價款地方政府分大頭,要真的都用於地質工作也不盡合理。如有的地區一年可收回幾個億,在本地根本沒有地方可用。

6.從四川省探礦權的總體情況看,勘查登記的面積相對於勘查投入,投資強度太小,每平方公里每年的投入僅為1.7萬元

這對礦業的發展是很不利的。其所以出現這種情況,主要是現在的地勘單位屬於事業性質,自有資金不足,又不肯大膽轉企,只能用佔地盤辦法來實現他們的過渡。

針對上述問題,提出如下建議:

(1)必須明確,礦業權「招、拍、掛」辦法所規定的出讓主體,只是政府,其他礦業權主體(包括國有企事業)用什麼辦法轉讓,應當由他們自己決定。同時在一個省區范圍內,應當把拍賣的探礦權同批准授予的探礦許可權具體分開,防止地、縣政府任意擴大拍賣范圍。總的指導思想是降低探礦權進入的門檻。

(2)必須明確,對礦產勘查的區塊或項目,一經投入就是探礦行為,也就是進入了礦業權市場從事經營,因而也就必須按規定的游戲規則行事。這一點作為礦業權市場的主管部門(國土資源部、廳)應當向各級領導講清楚,並履行自己的責任。而各級政府也應當按照游戲規則的規定,組建礦產勘查公司,以企業法人的身份從事礦產勘查,政府則是出資者,其干預不是用行政辦法,而是用資本的辦法。

(3)關於探礦權和采礦權的統分問題。從實際看,合二為一是完全必要的,關鍵是如何防止以探代采,對此只要在探礦權自然轉為采礦權時,增加一些必要條件就可解決,不必非要搞兩權分離。

(4)對政府出讓礦業權所獲得價款的分成和使用,確有必要加以改進。主要是分成的大頭應當上交中央,理由是既然是國有資產收入,就不能由產地佔大頭。而且地方佔大頭,也會助長為片面追求權益而擴大礦業權的「招、拍、掛」范圍,同時也不利於在更大范圍內把價款用於地質工作。

(5)對有些探礦權人佔有勘查面積過大,單位面積資金投太少的問題,應當引起國土資源部主管部門重視。這不僅關繫到個別礦產勘查單位,更關繫到其他社會資金的進入,進而影響中國礦業的發展後勁。建議列出專題進行研究,提出切實可行的改進意見。

⑤ 遼寧省3個礦業公司調研報告

遼寧省是我國礦業比較發達的省份,這里,許多礦山建設早,現代化程度比較高。2006年7月,我對該省的鞍山鋼鐵集團公司礦業公司(以下簡稱鞍鋼礦業公司)、鐵法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鐵法煤業公司)和紅透山銅礦3家礦業企業進行了調查研究。現將調研報告簡述如下。

(一)3家礦業公司的基本情況

(1)鞍鋼礦業公司是鞍鋼的主要鐵礦生產基地,是集采礦、選礦、燒結、機械製造、電力修造和建築安裝等行業為一體的國有大型礦山企業,屬於鞍鋼集團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截至2005年末,擁有4座大型鐵礦山、4個大型選礦廠、1條燒結礦生產線、1條活性炭生產線、4個輔料礦山,以及礦山研究、設計、礦山機械、運輸設備修造、動力、礦山建設等相關輔助產業,其中主體生產廠礦8個(表4-1)。

表4-1 鞍鋼礦業公司生產規模

(2)鐵法煤業公司成立於1999年10月,2002年8月實施了債轉股,是一個以煤炭生產為主,集煤層氣開發利用、建築安裝、機械製造加工、建材、電力等於一體的多元化大型煤炭企業集團。

煤業集團前身——鐵法礦務局始建於1958年。礦區由鐵法、康平、康北3個煤田組成,其中生產礦井8對,核定生產能力為2265萬噸,實際生產能力已達2100萬噸以上。截至2005年末,集團公司總資產93.5億元,資產負債率46.37%。在冊職工總數4.4萬人,另有集體職工1.8萬人(表4-2)。

表4-2 鐵法煤業公司生產規模

上述3家公司,除鐵法煤業公司外,稅後利潤都在20%左右,而且比較穩定。鐵法煤業公司由於資源本身稟賦較差,長期虧損,如今不僅扭虧為盈,且有相當高的利潤,收益的增長也是很可觀的。據了解,這些贏利主要來源於礦產品價格的上漲。其中鞍鋼鐵精礦,由2003年年初每噸262元上漲到2005年的560元,增幅達到11%;燒結礦由2003年每噸343元上漲到2005年的650元,增幅達到88%;煤礦均價,2003年為138/元噸,2005年為248/元噸,上漲80%;銅礦均價,由原來的15000/元噸上漲到現在的60000/元噸,增幅達到300%。這次礦產品價格上漲,主要是需求增加造成的,這就為利潤的增加提供了廣闊的空間;而利潤增加,又大大增強了企業的實力,致使多方受益。表現在以下3個方面:

首先,加大了企業的投入。鐵法煤業公司2003~2005年在生產上的投入總額分別為2.81億元、3.16億元、3.97億元(合計9.9億元),安全投入總額分別為6525萬元、8196萬元、23836萬元(合計38557億元)。這是多年所少有的。鞍鋼礦業公司2003年以來,投入3000萬元相繼進行了大孤山鐵礦、東鞍山鐵礦、眼前山鐵礦的補充勘探和砬子山鐵礦的勘探工作,部分工作尚未完全結束,估計資源儲量將增加2億噸以上。2004年鞍鋼礦業公司收購西鞍山鐵礦5家采礦權,將其作為後備礦山。2005年與遼寧省冶金地質勘查局簽訂黑石砬子鐵礦探礦權轉讓協議,擬作為後備礦山的接續資源。紅透山銅礦先後投入819萬元、1087萬元進行技術改造,預計可收回礦產儲量15萬噸,效益達1800餘萬元。

其次,使廣大的企業職工受益。2003~2005年,鞍鋼礦業公司職工年均收入由13000元增加到18000元;鐵法煤業職工年均收入由15969元增加到25054元,都是建礦以來職工生活水平提高最快的時期。

再次,國家受益。3家礦業公司上繳的稅金,2003年是66736萬元,2004年是12935萬元,2005年是130913萬元,3年增加96%。此外,礦產資源補償費也逐年有所增加。

除了上述收益外,礦業公司的領導和廣大職工珍惜礦產資源意識的提高更具有根本性和長遠性。

(四)礦業公司珍惜資源的意識已轉化為行動

據了解,礦業公司珍惜礦產資源的動力來源於企業自身的經濟利益,特別是中長期的經濟利益;來源於廣大職工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持續穩定就業的期望。這些動力已經形成了有效的機制,產生了良好的效果。鞍鋼礦業公司的鐵礦開采主要是露采,回收率可以達到95%以上,幾乎沒有什麼損失。鐵法煤業公司所采儲量大多數屬於薄煤層,但是開采損失率仍然不高,2003年為39%,2004年為28%,2005年29%。紅透山銅礦在20世紀八九十年代,采礦貧化率在20%~26%,損失率在12%~14%,供礦銅品位在1.2%~1.3%;而2006年上半年,供銅品位達到1.56%,回採率達到97%,創造了歷史最好水平。

他們的主要做法是:

(1)在開采過程中加強管理,主要措施是強化損失礦量管理制度的貫徹執行。目前,紅透山在損失礦量的計算中將其分為3個部分:採下損失、未採下損失和核銷礦量。其中未採下損失又分為正常損失(設計損失)和非正常損失(由於安全和其他原因造成的損失)。對這些損失,分別通過落實指標和落實責任加以實施。同時強化了殘礦回收的管理,收到良好效果。

(2)在選礦過程中加強管理。通過優選浮選改選,完善鋅浮選工藝,使鋅的回收率提高15%;通過應用聚氨酯篩網保證精度,以碎代磨,提高了磨礦效率;通過脫水流程改造減少了金屬流量;通過陶瓷過濾機取代折帶過濾機減少了精礦損失;通過地溝及其設施的改造,最大限度地回收地溝礦石。

(3)在冶煉過程中加強管理。包括嚴格控制鼓風爐渣含銅損失,降低鼓風爐爐渣里的含銅量;研製開發並利用「電收塵」,使資源得以合理利用;採用塑料、編織袋沾結銅精礦,減少銅精礦的損失等。

(4)充分利用尾礦回收礦產資源。紅透山銅礦有3個尾礦庫,存尾礦共370萬噸。在企業發現尾礦中含硫達3%~7%時,在1993年和1996年分別在選場至井下之間、尾礦庫至井下之間,建立了兩個選硫廠,實現了尾礦進入井下充填之前的再選硫,最多年份可回收硫含量3萬噸,年創產值400餘萬元。早在1997年,該企業就投入了部分工作,進行了系統采樣,查定了各種貴金屬、稀有金屬的含量,編制了圖件和報告,為尾礦利用打下了基礎。

上述珍惜礦產資源、合理利用礦產資源的事例說明,企業的作用是最重要的。有人說,企業的利潤最大化,構成了合理利用礦產的障礙,其實不完全是這樣。被調查的這3家礦業公司都是獨立自主的企業,都是以追求贏利為目的,但他們並沒有急功近利、采富棄貧、采大棄小;相反,紅透山銅礦還在礦產品價格較高時期多開采成本較高的窄脈礦,留下富礦、厚脈礦在價格低迷時開采。鐵法煤業公司的生產能力已達到2300萬噸/年,但他們始終把開采量控制在2100萬噸左右,並沒有因為價格高而突擊增加產量。他們之所以這樣做,就是把企業的當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結合起來考慮。而企業的長遠利益同國家對礦產資源管理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

(五)需要思考的問題

(1)礦產資源補償費收取得太少。鞍鋼礦業公司2005年總產值為55億元,利潤7.8億元,上繳的資源補償費僅為1000萬元左右。從理論上說,礦產資源補償費代表的是國家作為資源所有者的權益,而這個權益不到位,在礦產品大幅漲價的情況下矛盾日益突出。對此,我們既沒有及時地補救,又缺少必要的認識,實在是管理上的失誤。

(2)政府收取礦業權價款的理論依據模糊不清。根據我國現行的法律,礦業權價款包括兩個方面來源:一是國家的投入形成的;二是顯性的級差收益形成的。可是現在地方政府擴大范圍,對企業用自己資本形成的礦業權也要由政府實施「有償化」。比如紅透山銅礦,原來國家無償提供的資源——984萬噸銅礦儲量早已用完,現在保有的958萬噸銅礦儲量完全是企業自身的投入形成的,而且投入費用已經進入礦產品成本。如今對它實行「有償」,實在是「取之無道」。因為紅透山銅礦雖然是國家所有,但國有資本一經進入企業,就成為法人財產,出資者是不能任意收回的。這個問題實際上是與前一個問題密切相關的,即資源補償費不到位,用礦業權價款補救。但這樣的補救,長此下去會產生嚴重後果,即弱化了所有權,造成法律上的混亂。

(3)鞍鋼礦業公司佔有的鐵礦石儲量太多,可能形成壟斷。根據遼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遼寧省國土資源廳對鞍鋼需要的鐵礦儲量給予了特殊支持。它本已保有284690萬噸儲量,是過去無償取得的;通過有償取得471680萬噸儲量,兩者之和為756370萬噸,而它已經采出的僅為53828萬噸儲量。剩餘的儲量,按照現在的生產年產規模,足夠開采10年,這顯然是資源佔有量太大,在未來很可能形成區域性的壟斷,不利於市場經濟的改革走向。

(4)礦產資源國家所有權的權益在哪個環節實現,需要深入研究。按照國際慣例和我國礦產資源法的規定,礦業資源所有權權益的實現,都是在礦產品銷售環節,這是有道理的:第一,只有在這個環節,國家所有的礦產資源的數量和質量才能得到確認;第二,只有在這個環節,企業才容易承擔,無需大量資金墊付。但是,現在地方政府以礦業權價款名義收取的資源所有者的權益,都要一次性支付,這就產生了企業難以承受的財務費用(銀行利息)。據鞍鋼礦業公司反映,他們向政府購買的胡家廟子鐵礦要6年內支付3億元價款,使用期限是30年。這等於現在就要為30年後的礦產儲量支付價款。這種支付方式,如果年利按6%計算,使得他們每年要承擔1000餘萬元的財務費用。

(5)礦產資源利用率是高還是低,要作具體分析。長期以來,礦產資源利用給人們留下的印象是我國礦產資源損失浪費嚴重。可是,這三個礦業公司,就見到的情況而言,其存量資源利用程度遠遠高於國家的規定。例如,鞍鋼礦業公司把含鐵量為20%的赤鐵礦都開采了,而過去它是開采表外的。又如,紅透山銅礦用編織袋沾取丟失的礦渣,用掃帚清掃坑道的礦粉,都是自覺的行動。所以,我們對礦產資源利用現狀應當重新認識。

(六)認識和建議

(1)要對礦產資源及礦業的作用有全面認識。它對當地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至少有四種效應:①增加財富效益。由於礦產資源的凈價值是礦產品銷售收入減去各種投入及平均利潤之後的凈剩餘,所以誰開發它,誰就在當地絕對增加了財富。②經濟增長效應。礦產開發所形成的工業總產值可以直接增加當地的GDP的發展速度。這3家礦業公司,在2005年即創造16億元的產值,比2004年增長20%。③財政收入效應。2005年,這三家礦業公司共提供稅金15.7億元。④提供就業效應。2005年,這3家礦業公司的在崗職工為68000人。應當從這些角度來理解各級政府對礦產資源的關心,並將其引導到加強礦業長遠發展的方向上來。

(2)要針對礦業存在級差收益的特點強化其管理和服務。礦業是以礦產資源為原料的產業,而礦產資源的稟賦從來就是不均衡的,加之地理位置的差異,其產地收益不僅存在著水平級差(不同地區間),而且存在垂直級差(礦區內開發的不同階段)。對這些級差在這次調研中我們深有感觸。因此,在礦產資源管理上不能憑借「一時一地」來決定礦業政策,要針對這種級差收益,鼓勵開發劣等資源,調節開發優等資源,達到全面合理利用國內資源的目的。

(3)要把礦產勘查還給礦業。礦產開發對礦產資源的依賴不同於一般產業對原材料的依賴。它主要是一次供給多年使用,一旦異地接續,則原有大部分設置形同廢物。這種依賴激發了礦山企業對礦產資源接續的超常關注,猶如一個人對自己生命的關心。這一點我們在調研這三家公司時深有感觸,進而意識到,如果把商業性礦產勘查全部還給礦業,政府只作必要的宏觀調節,豈不是更好嗎?應充分發揮市場的作用。

(4)要把礦產資源管理擴展到對礦業的管理。從這3家礦業公司來看,礦業作為以生產礦產品為主的產業,其鏈條長短不一。鏈條最長的是銅礦,一直做到冶煉;最短的是煤礦,一出坑口就是商品。對礦業的管理,就是要負責礦業生產的全過程,因為礦業生產的每一個過程都有合理利用資源的問題、資源的保護問題。但是,我們強調要管理礦業,並不是要求政府去具體管理礦業生產的每一個過程,而是把管理的力度作用到管理的主體上,即礦山企業,使其主動構建節約和合理利用礦產資源的機制,培育珍惜礦產資源的企業文化。充分發揮使用礦產資源的企業在合理利用礦產資源中的能動作用,在此基礎上制定相應的激勵和約束政策,而不是政府自己直接去管理,越管越細。

(5)要正確評估地質工作的作用。地質工作在礦產資源的發現和勘查中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在一定時期,它可以提早或延緩礦產資源的發現,增加或減少礦產資源的儲量,但不能創造礦產資源。遼寧省的礦產資源實踐證明,盡管有將近2萬人的專業地質隊伍找礦,但是,30年來在有色金屬礦、煤礦等大宗礦產勘查上,基本沒有大的突破,以致原有的8座有色礦山已關閉7家,只剩下紅透山一家,而且其資源還是礦山自己找到的。這個事實說明,地質工作必須尊重地質規律和經濟規律。地質規律就是在生成礦產的地方才能找到礦產;經濟規律就是找礦是有成本約束的,超出礦山企業難以承受的找礦成本,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是行不通的。我們加強地質工作,必須尊重這兩個規律,不能認為只要加大地質工作的投入,就能解決礦產資源問題。

⑥ 急急急!!!!礦產資源管理未報即用的調研報告

指經過地質成礦作用,埋藏於地下或出露於地表,並具有開發利用價值的礦物或有用元素的集合體。礦產資源是重要的自然資源,是社會生產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現代社會人們的生產和生活都離不開礦產資源。礦產資源屬於非可再生資源,其儲量是有限的。目前世界已知的礦產有160多種,其中80多種應用較廣泛。按其特點和用途,通常分為金屬礦產、非金屬礦產和能源礦產三大類。

能源礦產:煤、石油、天 然氣、鈾、地熱等
金屬礦產:鐵礦、錳礦、鉻礦、鈦礦、釩礦、銅礦、鉛礦、鋅礦、鋁土礦、鎂礦、鎳礦、鈷礦、鎢礦、錫礦、鉍礦、鉬礦、汞礦、銻礦、鉑族金屬(鉑礦、鈀礦、銥礦、銠礦、鋨礦、釕礦)、金礦、銀礦、鈮礦、鉭礦、鈹礦、鋰礦、鋯礦、鍶礦、銣礦、銫礦、稀土元素(釔礦、釓礦、鋱礦、鏑礦、鈰礦、鑭礦、鐠礦、釹礦、釤礦、銪礦)、鍺礦、鎵礦、銦礦、鉈礦、鉿礦、錸礦、鎘礦、鈧礦、硒礦、蹄礦。
非金屬礦產:金剛石、石墨、自然硫、硫鐵礦、水晶、剛玉、藍晶石、夕線石、紅柱石、硅灰石、鈉硝石、滑石、石棉、藍石棉、雲母、長石、石榴子石、葉蠟石、透輝石、透閃石、蛭石、沸石、明礬石、芒硝、石膏、重晶石、毒重石、天然鹼、方解石、冰洲石、菱鎂礦、螢石、寶石、玉石、瑪瑙、石灰岩、白堊、白雲岩、石英岩、砂岩、天然石英砂、脈石英、硅藻土、頁岩、高嶺土、陶瓷土、耐火粘土、凹凸棒石、海泡石、伊利石、累托石、膨潤土、輝長岩、大理岩、花崗岩、鹽礦、鉀鹽、鎂鹽、碘、溴、砷、硼礦、磷礦等。

按其特點和用途,通常分為金屬礦產、非金屬礦產和能源礦產三大類。
它是發展採掘工業的物質基礎。礦產資源的品種、分布、儲量決定著采礦工業可能發展的部門、地區及規模;其質量、開采條件及地理位置直接影響礦產資源的利用價值,采礦工業的建設投資、勞動生產率、生產成本及工藝路線等,並對以礦產資源為原料的初加工工業(如鋼鐵、有色金屬、基本化工和建材等)以至整個重工業的發展和布局有重要影響。礦產資源的地域組合特點影響地區經濟的發展方向與工業結構特點。礦產資源的利用與工業價值同生產力發展水平和技術經濟條件有緊密聯系,隨地質勘探、采礦和加工技術的進步,對礦產資源利用的廣度和深度不斷擴大。
根據《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第2條規定,所謂礦產資源是指由地質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價值的,呈固態、液態、氣態的自然資源。
目前我國已發現礦種171個。可分為能源礦產(如煤、石油、地熱)、金屬礦產(如鐵、錳、銅)、非金屬礦產(如金剛石、石灰岩、粘土)和水氣礦產(如地下水、礦泉水、二氧化碳氣)四大類。
礦產資源保護的廣泛含義:
(1)合理開發利用礦產資源,優化資源配置,實現礦產資源的最優耗竭;
(2)限制或禁止不合理的亂采濫挖, 防止礦產資源的損失, 浪費或破壞;
(3)對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進行全過程式控制制, 將環境代價減小到最低限度;
(4)保護礦區生態環境, 防止礦山壽命終結時淪為荒蕪不毛之地
[編輯本段]礦產資源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對礦山企業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的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在中 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及管轄海域內從事采礦生產的礦山企業(包括有礦山的單位,下同),但本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條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對執行本辦法負有下列職責:
一、制定有關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的監督管理規章;
二、監督、檢查礦產資源管理法規的執行情況;
三、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礦產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的考核指標體系及定期報表制度;
四、會同有關主管部門負責大型礦山企業的非正常儲量報銷的審批工作;
五、組織或者參與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工作的調查研究,總結交流經驗。
第四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對執行本辦法負 有下列職責:
一、根據本辦法和有關法規,對本地區礦山企業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和指導;
二、根據需要向重點礦山企業派出礦產督察員,向礦山企業集中的地區派出巡迴礦產督察員;派出督察員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規定。
第五條國務院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有關主管部門對貫徹執行本辦法負有下列職責:
一、制定本部門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的規章、規定,並報同級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備案;
二、根據本辦法和有關法規,協助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對本部門礦山企業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三、負責所屬礦山企業的礦產儲量管理,嚴格執行礦產儲量核減的審批規定;
四、總結和交流本部門礦山企業礦產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的經驗。
第六條礦山企業的地質測量機構是本企業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工作的監督管理機構,對執行本辦法負有以下職責:
一、做好生產勘探工作,提高礦產儲量級別,為開采提供可靠地質依據;
二、對礦產資源開採的損失、貧化以及礦產資源綜合開采利用進行監督;
三、對礦山企業的礦產儲量進行管理;
四、對違反礦產資源管理法規的行為及其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並可越級上報。
第七條礦山企業開發利用礦產資源,應當加強開采管理,選擇合理的采礦辦法和選礦方法,推廣先進工藝技術,提高礦產資源利用水平。
第八條礦山企業在基建施工至礦山關閉的生產全過程中,都應當加強礦產資源的保護工作。
第九條礦山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規及其主管部門的有關規章、規定,建立、健全本企業開發利用和保護礦產資源的各項制度,並切實加以貫徹落實。
第十條礦山開采設計要求的回採率、采礦貧化率和選礦回收率,應當列為考核礦山企業的重要年度計劃指標。
第十一條礦山企業應當加強生產勘探,提高礦床勘探程度,為開采設計提供可靠依據;對具有工業價值的共生、伴生礦產應當系統查定和評價。
第十二條礦山企業的開采設計應當在可靠地質資料基礎上進行。中段(或階段)開采應當有總體設計,塊段開采應當有采礦設計。
第十三條礦山的開拓、采准及采礦工程,必須按照開采設計進行施工。應當建立嚴格的施工驗收制度,防止資源丟失。
第十四條礦山企業必須按照設計進行開采,不準任意丟掉礦體。對開采應當加強監督檢查,嚴防不應有的開采損失。
第十五條礦山企業在開采中必須加強對礦石損失、貧化的管理,建立定期檢查制度,分析造成非正常損失、貧化的原因,制定措施,提高資源的回採率,降低貧化率。
第十六條選礦(煤)廠應當根據設計要求定期進行選礦流程考察;對選礦回收率和精礦(洗精煤)質量沒有達到設計指標的,應當查明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第十七條在采、選主要礦產的同時,對具有工業價值的共生、伴生礦產,在技術可行、經濟合理的條件下,必須綜合回收;對暫時不能綜合回收利用的礦產,應當採取有效的保護措施。
第十八條礦山企業應當加強對滯銷礦石、粉礦、中礦、尾礦、廢石和煤矸石的管理,積極研究其利用途徑;暫時不能利用的,應當在節約土地的原則下,妥善堆放保存,防止其流失及污染環境。
第十九條礦山企業對礦產儲量的圈定、計算及開采,必須以批準的計算礦產儲量的工業指標為依據,不得隨意變動。需要變動的,應當上報實際資料,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報原審批單位批准。
第二十條報銷礦產儲量,應當經礦山企業地質測量機構檢查鑒定後,向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屬正常報銷的礦產儲量,由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審批,屬非正常報銷和轉出的礦產儲量,由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審批,同一采區應當一次申請報銷的礦產儲量,不得化整為零,分幾次申請報銷。
第二十一條地下開採的中段(水平)或露天采礦場內尚有未采完的保有礦產儲量,未經地質測量機構檢查驗收和報銷申請尚未批准之前,不準擅自廢除坑道和其他工程。
第二十二條礦山企業應當向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地質礦產主管部門上報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情況報表。
第二十三條礦山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或者由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並可處以相當於礦石損失5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應當責令停產整頓或者吊銷采礦許可證:
一、因開采設計、採掘計劃的決策錯誤,造成資源損失的;
二、開採回採率、采礦貧化率和選礦回收率長期達不到設計要求,選成資源破壞損失的;
三、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的規定,造成資源破壞損失的。
第二十四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處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對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期滿不起訴又不履行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五條礦山企業上報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資料數據必須准確可靠。虛報瞞報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對保密資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保密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對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采礦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工作的監督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參照本辦法制定。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由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⑦ 安徽煤田三隊立足地勘主業、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專題調研報告

2007年7月,國土資源部地勘司組織經研院等單位的有關同志組成專題調研組,對安徽省地勘行業改革發展情況進行了調研,並深入安徽煤田第三勘探隊進行了重點調研。現就有關情況形成簡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安徽省煤田地質局成立於1952年,1998年屬地化歸屬安徽省人民政府管理。全局現有職工5932人,下設8個正縣級事業單位。安徽省煤田地質局第三勘探隊組建於1965年,位於安徽省宿州市,1998年隨省煤田地質局實行屬地化管理。全隊現有在職職工935人,專業技術人員214人;離退休職工609人。

40多年來,該隊共完成煤炭資源勘探工作量約300萬米,提交各類地質報告和資料200餘件;探明各類煤炭儲量及預測儲量200億噸,經該隊勘探提交的地質報告已建礦井30多對,在建礦井10餘對。

該隊內設機構為「一部、一室、三個中心」,即:地質技術部、報告編制室、物探測試中心、礦井測井站、化驗測試中心、地質測繪中心。形成了地質報告、設計、測井、測量、化驗等一條龍服務、一體化成套技術。擁有先進的地質技術報告編程系統、測量全球定位儀、微機數字測井車等現代化技術設備170台(套)。地質技術由過去單一的對內服務發展到走向市場、面向全國承攬項目,成為全國同行業地質技術服務最完善、最齊全、最具競爭實力的勘查隊伍之一。

10多年前,安徽煤田三隊隨著全國煤田地質系統的戰略性調整,地質勘探任務不斷壓縮,不景氣時全隊一年僅有兩三千米的國家勘探任務,事業費投入缺口越來越大,流動資金虧欠(最低時賬上僅有十多萬元),僅有的10台老千米鑽機多半老化、報廢,職工住房難、看病報銷難,待崗人員多、時間長,地勘經濟十分蕭條。面對重重困難,煤田三隊自加壓力、開拓創新,在市場經濟大潮中逐步探索出一條特色發展之路,特別是近年來實現了持續、跨越式大發展。

近年來,該隊地勘經濟實現了較快發展,總收入由2000年的4092萬元,到2003年突破1.5億元,2004年突破3億元,2006年達到3.6億元。總收入中,地質勘查佔30%,礦井建設服務佔35%,礦井災害治理佔10%,技術服務佔10%,其他佔15%。全隊資產總額由2000年的6400萬元增加到2006年的3.37億元。

全隊在職職工人均年收入由2000年的8869元,增長到2006年的40427元。

該隊先後被授予「全國地質勘查功勛單位」、「全國煤田地質系統兩個文明建設先進單位」、「全國體育活動先進社區」、「全國經典地質隊」、「安徽省十五重大找礦發現獎」、「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等稱號。「十一五」提出了創建「小康地質隊」、「現代化勘探隊」、「和諧地質隊」的發展目標。

二、改革發展模式

安徽煤田三隊改革發展的基本做法是:立足地勘主業,拓展延伸產業,做活多經業。通過一系列大膽的改革措施,建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全新經濟運行機制,從打破專業找煤定式開始,改變思想觀念,創新管理模式,改變用人機制,改革分配製度,進行結構調整,資源整合、優化配置,不斷壯大延伸業,拓展新型產業,實現多元化發展戰略。

在管理體制上,安徽煤田三隊實行「一套人馬、三塊牌子」:一是法人事業單位的安徽省煤田地質局第三勘探隊。二是安徽兩淮基礎工程公司第三工程處企業法人的市場運作模式。三是安徽華地集團規模化、集約化發展的模式。

在內部管理機制上,根據發展需要,全隊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別負責、分別核算、確保上繳的「一統三分」管理模式。經營情況實行按季度審計、半年審計、專項審計和年度審計。幹部實行年度考核、動態管理聘任制。財務管理發揮三個結算中心的核心管理作用,隊財務人員實行計分考核制。項目管理以「八個統一為重點」,實行項目承包報賬制、可控成本承包制、鑽機米含量承包制。生產資料、設備資產實行隊統籌調配製。員工實行勞動合同聘用制。年度經營目標層層簽訂合同,獎罰兌現,做到責、權、利明確。

在產業結構和隊伍結構調整中,三隊先後推出了28項改革舉措,進行了「六次重要戰略轉移」,「五次結構調整」,全隊現已形成地質勘探、礦井凍結造孔、基礎工程、水源勘探、建築安裝、地質報告、礦井服務、多種經營及後勤服務等9個產業的基本格局。施工范圍涉及安徽、江蘇、河南、山東、天津、內蒙古、山西等全國15個省(區)。安徽煤田三隊通過資源整合、優化配置,不斷增強主業實力,壯大延伸業,加快推進多元化發展新格局。由過去單一的地質勘探逐步發展成為一支擁有多種技術和施工手段的綜合性地質勘查單位,同時又是一個跨行業、跨地區、多種經濟成分共存的企業集團,有 9個產業,17個公司,28個經營領域,2個合資公司,2個股份制公司。主要施工領域是煤田地質、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礦井凍結造孔、油田勘探、大口徑瓦斯抽放、注漿、注氮,地鐵、路橋基礎工程、數字測井、岩土工程、大地測繪、化驗、機械加工、傢具裝潢、餐飲服務、計算機開發,市政路網、工民建築和房地產開發等。目前該隊已形成國有、集體、法人、合資、股份、承包租賃等多種經營方式、多種經濟形式共存的經營運作模式。

創新體制,重新整合組織結構。實行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打破傳統的機構設置,撤銷二級機構。把以前計劃經濟體制下一、二、三工區進行撤、並、轉,對人員設備和技術力量進行重新整合,成立幾大公司,對凡有創收能力的單位和部門下達年度創收指標,獎優罰劣,廣開創收渠道。實行隊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分別核算、分灶吃飯,確保上繳的「一統三分」管理模式。副隊級領導分兼各公司經理,隊長與各公司經理簽訂年度經營承包合同,公司經理與下屬廠點簽訂承包合同,目標層層分解,一級向一級負責。三隊還成功地與台商合資成立了春塔基礎營造責任有限公司和華春基礎營造責任有限公司兩個合資企業。由於起點高、定位準,使之在上海、深圳、珠海、南京、天津等大城市得以迅速發展。為了樹立市場品牌,使經濟增長向規模化、集約化快速發展,增強在市場經濟的大潮中抗風御險的能力,又組建了「安徽華地集團」。

推進產權多元化,進行股份制改造。形成多種經濟成分並存的經營新模式,成立了2個股份制公司,進一步盤活了資本,激發了活力。抓大放小,放開搞活,走管理效益型之路。一方面從過去的多層分包轉向直接承攬重點項目、重點工程,一方面「借船出海」、借力發展,引進30多台外協鑽機,擴大經營規模。安徽煤田地質還積極探索包括「勞動者有其股」在內的股份合作制,實現管理層、勞動者、投資者共同持股,以充分調動積極性。

主動融入地方經濟,全方位參與地方經濟建設。三隊目前在地方政府支持下廣泛開展了承攬市政路網,工民建築和房地產開發等業務,形成了廣泛多元的地勘經濟新的增長點。

三、取得的主要成效

以三隊為典型的安徽煤田地質局自2002年以來,連續5年實現超常規、跨越式發展,改革發展顯現成效。

表1 安徽煤田地質局2001~2006年經濟情況一覽表

從煤田三隊的發展成效來看,主要體現在:

(1)地勘工作得到進一步加強。煤田三隊過去一年提交2~3個勘探報告,現在每年提交30~40個報告。而且報告質量很高,評審通過率達100%。平均開動鑽機53台。年鑽探工作量平均完成20萬米。在地質勘探施工中創造了單機鑽效最高突破1000米/月,平均鑽效580米/月,礦井凍結造孔創造了單井盤日進尺1460米,單機日進尺364米,單機台月效率3460米等多項全國最高紀錄。近5年提交各類礦山勘探報告153件。特別是安徽蒙城邵於庄、趙集已探明煤炭儲量79111萬噸。

(2)技術競爭能力不斷提升。依託技術創新,大力實施科技興隊戰略,緊緊依靠科技創新與進步,加快現代化勘探隊建設步伐。全隊現有地質、工程、測量、測井、化驗等各類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214名,佔全隊職工人數的25%。中高級技術工人500名。先後提交各類地質報告200多件,獲得煤炭儲量200億噸,完成Ⅰ、Ⅱ、Ⅲ類科研項目50多個,經三隊勘探提交的地質報告已建礦井30多對,在建礦井10多對。近年先後施工完成全國凍結法成井50%以上工程量,有單井工程量屬全國之最的淮南丁集礦凍結造孔工程,有屬亞洲最深、地層最復雜、施工難度最大的山東郭屯井檢工程,有淮南超800米深的大口徑瓦斯抽放工程,有屬亞洲之最的南京新街口地鐵站連續牆工程,有「西氣東輸」黃河頂管工程,有上海磁懸浮列車試驗線基礎工程等一大批有影響的國家重點建設工程,項目優良合格率100%,贏得了業主的高度評價。僅近5年就完成地質報告設計153件,提交各類地質報告29件,獲得資源儲量347624萬噸,提交各類礦山服務型報告153件。特別是在安徽蒙城邵於庄、趙集已探明煤炭儲量79111.88萬噸,為國家儲備資源開發提供了重要依據。兩個探礦權普查成果獲省國土資源廳「十五」期間重大找礦發現獎。完成局以上Ⅱ、Ⅲ類科研項目15項,局優秀以上五小創新成果12項;市級「百項創百優」成果多項。在各類報紙、雜志上公開發表技術及管理方面的論文30多篇。

(3)綜合經濟實力不斷增強。三隊總收入每年以跨越式的速度穩步攀升,1993年全隊實現經營總收入僅為1783.10萬元,「九五」末的2000年全年總收入為4092萬元。到2003年突破1.5億,2004年突破3億元,2006年3.6億元,始終保持在全局的領跑地位。近5年開動各類鑽機達360台(套),完成施工項目249個,施工鑽探工程量達290萬米,平均每年開動鑽機60台(套),平均每年施工項目40多個。固定資產做到保值、增值,目前資產總值達3.38億元,是10年前的30倍。綜合實力不斷增強,發展後勁十分強勁。走出了一條獨具特色的發展之路。

(4)加快融入地方經濟發展。通過努力,三隊形成了大批較穩固的戰略合作夥伴,加強了與各大型能源企業與地方政府的合作交流,密切戰略合作關系,建立了一個良好和諧的內外發展氛圍,市場資源不斷增多。用誠信、業績和實力說話,不斷擴大深入合作交流層次。從兩淮煤田勘探到陝北石油開發,從北上中俄邊境的雙鴨山東榮煤礦凍結孔施工,到澳門珠海口岸廣場工程;從樁基工程搶灘上海、天津市場到地下連續牆工程叩門廣州、深圳……在融入地方經濟方面,充分利用地勘單位在社會上的影響力、綜合實力,不斷擴大與地方政府的交流與合作。目前三隊正在進行4億~5億元的市政路網建設項目和570畝的舊城改造地產開發項目。

(5)職工收入大幅增長。三隊全隊在職職工人均年收入由1993年的3733元,增長到2000年的8869元,2006年的40427元。為改善職工居住條件、生活環境,2005年以來,新建職工住宅樓13棟,5萬多平方米,解決和改善了432戶職工住宅條件,全隊職工的住房面積由原來的人均不足5平方米增加到現在的25平方米。

四、反映的主要問題

調研中反映的主要問題有:

(1)安徽煤田三隊是一個歷史長、人員多的老勘探隊,遺留問題多、包袱沉重,面臨困難和問題較多。

(2)隊伍一直從事地質勘探工作,沒有形成自己的主導產品,擁有的唯一成果就是地質報告。現有的專業技術人才、管理經驗、設備等主要是地質勘探方面的。目前該隊只有2個探礦權,其中1個是合作探礦權。礦產勘查開發產業還難以形成,

(3)地勘經濟可持續發展問題。三隊處在經濟欠發達地區,兩淮煤田經過數十年勘探,資源勘探工作基本結束,而兩大礦務局都有自己的勘探隊伍,補充勘探的市場很小,煤田地質勘探難以形成地質隊的主導產業。其他產業由於受專業、人才的限制,缺乏市場競爭能力。在地質災害評估、環境評估等方面,由於資質、地方保護、行業保護等多方面限制,也難以形成產業。

(4)三隊在地勘延伸業及相關產業進行了拓展努力,在凍結造孔、大口徑鑽孔施工及煤層氣勘探成孔方面有技術優勢。但因資質及地方保護、行業保護等方面的限制,難以把自身技術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

(5)地勘工作外部環境有待改善。一是勘探市場有待規范,一些個體經營者參與勘探市場,形成惡性競爭,威脅到正規勘探隊伍的生存和發展。二是勘探施工外部環境差,一個地質鑽孔青苗補償動則幾萬,多則十幾萬元,勘探成本大大提高,有的勘探工程形成零利潤或負利潤。

五、結論與建議

通過在安徽煤田三隊及其他地勘單位調研,形成以下幾點結論和建議。

(一)當前地勘經濟快速發展受惠於各種有利的機遇條件

可以說地勘單位能夠取得今天的經濟較快發展,天時、地利、人和缺一不可。「天時」就是市場機遇,整個經濟增長的良好大環境的拉動,2002年以來礦業市場的繁榮復甦,資源瓶頸引發的國家對資源戰略的重視,給地勘經濟發展帶來了巨大的市場機遇。「地利」指區域資源等自然條件,無論是勘查開發一體化還是別的產業,都需要有相應的自然資源條件。「人和」指的是政策環境、政府支持、人文環境等,屬地化後地勘單位加快融入地方經濟,這是地勘經濟近幾年能夠實現較快發展的根本原因。

(二)地勘單位要突出自身的技術優勢

安徽煤田三隊自我總結這幾年的快速發展的實踐,認為地勘單位的核心競爭力就是勘探技術優勢。通過技術創新應用,創造了地質勘探單機鑽效突破1200米/月,平均鑽效580米/月,礦井凍結造孔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大到強,單機最高鑽效由2300米提高到4370米,創造了多項全國紀錄。因此,近幾年能夠在眾多競爭隊伍中脫穎而出,做大做強,做出聲譽。如果沒有強有力的核心糾偏技術,如果沒有鑽效工藝的支撐,就不可能有一批穩固的戰略合作夥伴單位,不可能完成一大批有影響的國家重點基礎設施建設工程,不可能創造一大批全國優質工程。從2002年開始,市場有機遇,煤田三隊及時抓住了機遇,加快了發展。這主要也得益於煤田三隊一直重視抓技術隊伍建設,保證了隊伍不散、技術不散,否則也難以抓住市場機遇。勘查資質等技術資質是地勘單位提升市場競爭力的重要手段。資質升級是實現經濟超常規、跨越式發展的綠色通行證。2006年安徽煤田地質局兩淮建設公司獲得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極大地提高了安徽煤田地質參與工程招投標的競爭力。調研中地勘單位也希望能夠對於國有地勘單位在資質申報、審批方面給予優惠支持政策。

(三)通過加強與礦山企業合作形成穩定的產業

近幾年,煤田三隊積極探索如何與煤田礦業集團形成戰略合作關系,開展建井服務等技術支持,形成穩定的產業鏈。與礦山企業建立互利合作關系,加快危機礦山、現有油氣田和資源枯竭城市接替資源勘查,大力推進深部勘探和外圍找礦工作。開展共伴生礦產和尾礦的綜合評價、勘查和利用。做好礦山關閉和復墾階段的地質工作。安徽省煤田地質局分別與省內淮南、淮北、皖北、新集四大煤炭企業集團簽署了有關接續礦區開發建設合作協議,形成了穩定的商業性地質工作,也為地勘單位實現持續發展提供了重要途徑。

(四)通過加強與地方政府合作,積極融入地方求發展

安徽煤田地質局利用自身優勢,充分利用國家政策,集融資、投資、項目建設與政府特許、政府采購等行為於一體,切實做好BT項目建設開發,在幫助地方政府解決基礎設施建設投資不足的問題的同時,較好地體現了資本、技術、管理、市場以及政策等資源的有效組合,收到良好的回報。2006年以來共簽訂BT類開發項目9個,累計投入資金超過10億元。地勘單位結構調整,必須充分發揮自身特點和優勢,把內部調整與外部合作結合起來,把地勘單位改革發展與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結合起來,統籌考慮地勘單位改革發展與區域發展的關系。

(五)依法運作礦業權實現跨越式發展

礦權運作是實現地勘經濟超常規、跨越式發展的基礎。安徽煤田地質局通過資料二次開發,對具有找礦潛力的區塊積極進行礦業權登記,並投入進行風險勘查。「十五」期間,安徽煤田地質局實現五個區塊的探礦權轉讓,合同轉讓價款累計達16.8億元,實際回收資金達10億元。部分價款以參股等形式與礦山企業進行合作。礦權運作為安徽煤田地質局的發展積累了資金基礎,也為安徽煤田地質局的整體搬遷提供了經濟基礎。

(六)行業主管部門要與地勘單位共同建立和維護規范的地勘市場

這幾年形勢的發展變化,使傳統地勘單位的含義發生了深刻變化。各地勘單位的發展不平衡,有的發展較快,有的還面臨不少困難。需要根據各省地勘單位發展變化的實際,實行分類指導,以促進地勘單位更好更快地發展。迫切需要通過設置合理的市場門檻,取締不具備勘探資質的隊伍。制定指導價格,規范地勘招投標市場,保護具備勘查資質單位的合法權益。安徽省國土資源廳探索對地勘單位領導班子進行考核兌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另外,地勘單位反映,各省統籌改革的力度不一樣,迫切需要出台一個行業改革發展的指導意見。還有的地勘單位建議,國土資源部門作為地勘行業主管部門,應加強與其他各職能部門的聯系協調,為地勘單位多方面建立業務合作關系搭建平台,必要時可將地勘單位的意見和建議以主管部門的名義上報政府。

(2007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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