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農民專業合作社申請扶持資金需要什麼資料啊
1.基本情況表。
2.項目申報標准文本。
3.注冊登記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書復印件版。
4.農民合作社聯合社權的成員社名單。
5.章程和內部管理制度(包括財務管理情況說明)。
6.2014年資產負債表和收益分配表。
申報程序
(一)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和農民合作社聯合社按章程規定,經民主程序,確立項目建設內容,並向縣財政局報送項目申報材料,股份合作社和聯合社對項目申報材料真實性負責。
(二)縣財政局會同主管部門,對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和農民合作社聯合社項目申報材料進行核實、審查,並組織專家評審。評審合格的項目,由縣財政局會同主管部門聯合行文。
(三)市財政局會同市農委、市供銷總社,組織專家對區縣上報項目進行統一評審,根據評審結果向相關區縣出具備案管理文件,由區縣公示並組織實施。市財政局將根據市級最終評審結果確定的項目和金額,追減或追加已下達區縣的中央財政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資金。
2. 國家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最新扶持政策
1.產業政策傾斜《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國家支持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建設項目,可以委託和安排有條件的有關農民專業合作社實施。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市場經營主體,由於競爭實力較弱,應當給予產業政策支持,把合作社作為實施國家農業支持保護體系的重要方面。符合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可以按照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向項目主管部門提出承擔項目申請,經項目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
2.財政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五十條規定,中央和地方財政應當分別安排資金,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信息、培訓、農產品質量標准與認證、農業生產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營銷和技術推廣等服務。目前,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經濟實力還不強,自我積累能力較弱,給予專業合作社財政資金扶持,就是直接扶持農民、扶持農業、扶持農村。
3.金融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國家政策性金融機構和商業性金融機構應當採取多種形式,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務。具體支持政策由國務院規定。
4.稅收優惠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獨立的農村生產經營組織,可以享受國家現有的支持農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五十二條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享受國家規定的對農業生產、加工、流通、服務和其他涉農經濟活動相應的稅收優惠。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其他稅收優惠政策,由國務院規定。
3. 關於農村農民專業合作社吸納存款的問題。
我們知道,農業是一個大投入、高風險的行業!對於資金的需要量比較大,但是真正能做到盈利的可以說是鳳毛麟角!
很多合作社成立的初衷並不是真正發展農業產業,他們盯住的是國家好的惠農政策和高的補助!
目前,國家補助資金是越來越規范了,需要各農業實體認認真真、踏踏實實搞產業,不能搞花架子,更不能套取國家扶持資金!
所以,不少農業實體即使是趕鴨子上陣,也要硬起頭皮做了!這就需要投入!需要真正面臨風險,真刀真槍地干!
為了分散風險,他們便會千方百計地吸收更多成員,這不是一種借貸,也不是違法集資,而是通過讓更多的人帶著資金來加入,把實體包裝的漂漂亮亮,把泡泡吹得花花綠綠!來吸引附近的農民!
如果是明明白白地加入還沒問題!畢竟有風險就可能有高收益!這是一種合法的投資!但是,就怕像這種現象,到銀行里去存款,卻被保險理財的業務員帶到了放在銀行辦公的理財區,把存款變成了需要承擔高風險的理財產品!使無知的農民可能血本無歸!像這種農業合作社吸引農民的資金,高度疑似這種情況!說不定入的時候當存款、借貸,可簽字的卻是合同性質的投資!合作社盈利了,分紅!虧本了,照攤!
從法律上來說,這是很難構成詐騙的,白紙黑字呢!有合同,有合法實體!參與者還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主體!
所以,如果遇到這樣的情況,還需要自己擦亮眼睛,多與家人溝通論證後再參加一些大額金額的存、借貸、投資等行為,謹防上當受騙!
4. 農民專業合作社怎樣申請扶持資金
1.基本情況表。
2.項目申報標准文本。
3.注冊登記證書、組織機構代碼內證、稅務登記證書復印容件。
4.農民合作社聯合社的成員社名單。
5.章程和內部管理制度(包括財務管理情況說明)。
6.2014年資產負債表和收益分配表。
申報程序
(一)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和農民合作社聯合社按章程規定,經民主程序,確立項目建設內容,並向縣財政局報送項目申報材料,股份合作社和聯合社對項目申報材料真實性負責。
(二)縣財政局會同主管部門,對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和農民合作社聯合社項目申報材料進行核實、審查,並組織專家評審。評審合格的項目,由縣財政局會同主管部門聯合行文。
(三)市財政局會同市農委、市供銷總社,組織專家對區縣上報項目進行統一評審,根據評審結果向相關區縣出具備案管理文件,由區縣公示並組織實施。市財政局將根據市級最終評審結果確定的項目和金額,追減或追加已下達區縣的中央財政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資金。
5. 農民專業合作社怎麼申請國家補貼 ,需要哪些程序
按照惠農政策的涵蓋范圍及其特點,這些政策可以分為三大類:優惠政策、補貼類政策、專項扶持類政策。
一、優惠政策:
合作社可以享受的土地流轉補貼、稅收減免、用水用電優惠等優惠政策。
土地流轉優惠:全國很多地區對合作社土地流轉有補貼,比如浙江新昌縣對流轉土地種植水稻20畝(蔬菜30畝、其他50畝)以上給予經營業主和流出戶一次性獎勵每畝150元。
稅收優惠:一般納稅人從農民專業合作社購進的免稅農業產品,可按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合作社向本社成員銷售的農膜、種子、種苗、化肥、農葯、農機,免徵增值稅等。
用電用水優惠:規模化生豬、蔬菜等生產的用水、用電與農業同價;電力部門對糧食烘乾機械用電按農業生產用電價格從低執行的政策。
二、補貼類政策
國家給予農業企業或合作社貸款補貼、購機補貼、種糧補貼及農資綜合補貼等,從2003年開始,主要的農業補貼有:
種糧直補、農資綜合補貼、生豬標准化規模養殖場(小區)建設、農業保險補貼、糧食最低收購政策、退耕還林補貼、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等等。
三、專項扶持
國家為扶持某些產業拿出專項資金,扶持資金力度大,覆蓋范圍相對較小,需要在項目通知後申報爭取。我國專項扶持比較多,比如:
1.農業綜合開發貸款貼息項目,要求單筆貸款不低於100萬,不高於6000萬。
2.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土地治理項目,扶持資金80-160萬。
3.規模化養殖場、養殖小區、集中供氣等沼氣工程項目,扶持資金20-80萬。
4.「菜籃子」產品生產扶持項目,扶持資金100萬左右。
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財政補助項目、龍頭企業帶動產業發展和「一縣一特」產業發展試點項目,扶持資金龍頭企業100-300萬,合作社50-150萬。
國家補貼如何申請?
省級每年根據當年扶持政策和預算資金安排情況,向設區市、直管縣農民專業合作組織主管部門(財政、農業或農工部)下達申報通知,明確申報條件、扶持內容、每縣申報個數等內容。
符合申報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在申報通知下達後可向縣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縣級主管部門對材料的合規性、真實性進行審查,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定縣級上報合作社名單。
合作社申報條件?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設立條件,依法登記注冊2年以上;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制度(試行)》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具有比較規范的財務管理制度;具有一定的服務能力,能有效地為成員提供農業專業合作服務,成員原則上不應少於100戶。
6. 農民專業合作社資金由哪個部門管理
您好!
去年8月,邯鄲偉光蔬菜種植合作社非法集資大案告破,主要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和其妻郭某某及另外36名骨幹全部被警方抓獲。
這家合作社自2010年底開始,以河北偉光集團、邯鄲縣偉光蔬菜種植專業合作社、武安市偉光林果種植專業合作社、永年縣偉光蔬菜種植專業合作社等名義,以投資農場、蔬菜大棚基地、煤場、汽車運輸隊為借口,非法吸收存款達2.3億元,涉及邯鄲市邯鄲縣、叢台區、復興區、邯山區等16個縣(市)、區,集資群眾超過1萬人。
河南、江蘇等省份,均出現過此類案例。在以投資擔保類業務聞名全國的河南省伊川縣,經濟觀察報記者在該縣江左鎮上,看到7家農民專業合作社,其營業網點的招牌上,無一不是掛著外圓內方的銅錢標志。每當有訪客到來,坐在茶具旁飲茶的工作人員都會趕緊迎上,親切地問,「存錢還是借錢?」
這些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模式大體一致:利用合作社作為主體,按照入股、分紅等形式,以高於銀行利息和入社自願、退社自由等手段,吸收社員存款。
「目前這些涉嫌非法集資的合作社其實都是借屍還魂。」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教授黨國英說,過去,這種活躍在農村的非法集資組織叫農村合作基金會,在朱鎔基擔任國務院總理時,國家曾對這類基金會進行過專項打擊,幾乎全部被取締。
2007年7月1日正式實施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賦予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獨立的法人資格和市場主體地位,規范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組織行為、產權關系、盈餘分配等基本制度。「不過,合作社規模總體較小,內部制度不健全、運行不規范等問題依舊存在。這其中,融資問題一直是制約其發展的主要瓶頸。」中國農業銀行旗下《農村金融雜志》曾刊文闡釋,由於農業生產本身具有較大的系統風險,加上合作社成立條件較為寬松,銀行、信用社等金融機構對這類市場主體認可度較低,因此對其放貸都持謹慎態度。
在這種情況下,農村資金互助社成為銀監會重點引導的發展方向。
目前,中國的農村資金互助組織主要有三種形式:第一種是經銀監會批准在工商部門注冊的農村資金互助社;第二種由財政部和國務院扶貧辦在國家級或省級貧困縣開展的貧困資金互助項目;第三種是由地方政府批准或者是默許的,農民自發或者地區自發組織的合作社。諸如三地合作社、邯鄲偉光蔬菜種植合作社等均屬第三種。
「前兩種情況比較好,第三種形式容易出現非法集資問題。」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教授杜曉山認為,之所以出現如是差別,與監管不無關系,「前兩者分別由銀監部門或扶貧部門監管,第三種在被地方政府批准之後,很少被監管,甚至根本沒人管。」
截至2013年年底,我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共有98萬家,入社農戶7400萬家,佔中國總農戶1/4左右。「不管工商局、農委農業局,還是銀監部門,都不願負起監管責任。」黨國英分析,面對數量如此龐大的合作社,不管是哪個部門,都沒有足夠的人手實現監管范圍全覆蓋,「就像三地合作社,目前既然已經造成這么大的危害,早查處當然比現在查處要好。但它搞了這么多年,監管一直跟不上,症結就是在這兒。」
不乏專家呼籲,國家或省級層面應出台管理性文件,針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明確登記機關、業務主管部門、業務監管部門及其監管職責,建立健全監督管理體系。
黨國英認為,就目前相關部門的監管力量來說,這是不現實的,「更有效的辦法還是像國外那樣,在各省市發展一批質量高、規模大的合作社,這樣一來更利於監管。」
在全國農民專業合作社多達近百萬家的當下,對其進行整合絕非易事。根本的解決辦法,在於突破合作社的融資瓶頸。
對此,中國農業銀行旗下《農村金融雜志》撰文指出,各級政府除加大對合作社的資金扶持之外,應在合作社對內融資方面進行法律界定,確認管理主體和管理規范。對外融資方面,政府與金融機構積極協調,建立合作社信用評級系統,對小額貸款通過農戶信用貸款的聯保機制給予滿足。對於大額資金需求,可組建政策性農信擔保公司為合作社提供信用擔保服務,幫忙金融部門建立風險防範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