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文化傳媒類的公司可以申請高新科技企業嗎
你可能對條款里的「軟體」有誤解,這里的軟體是指軟體開發。而軟體開發銷售則需要企業具備專門的雙軟認證才可以進行,這個門檻很高的。作為文化傳媒企業沒有可能獲得雙軟認證,所以不可能從事軟體開發與銷售,而僅僅從事軟體銷售是無法申請高新技術企業的。
至於你想把公司換個個名字,同樣繞不過我前面說的認證問題,非行業內企業,想通過那個東東要花很大成本、很長時間的的。基本不可行,不如買個殼了:)
㈡ 美術作品著作權可以用於高新技術企業嗎
不可以,軟體著作權可以.
㈢ 今年新申請軟體著作權不能申辦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嗎
高新的軟體可不可以看的是軟體的開發完成時間。高新6個軟體就可辦理 3年以內的軟體才可以申請高新
㈣ 請問作品著作權為什麼不能作為知識產權申請高新認定
我國著作權法採用自動保護原則。作品一經產生,不論整體還是局部,只要具備了作品專的屬性即產屬生著作權,既不要求登記,也不要求發表,也無須在復制物上加註著作權標記。
正是由於這種原則,在授予著作權時並不會對內容的質量進行識別,只是起到類似於登記、公正的作用。因此,擁有著作權並不能作為企業「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的證明。
㈤ 作品著作權可不可以申報高新技術企業
你的作品如果是美術的話 可設計下 申請外觀設計專利 申請6個就可以辦理高新了
只是作品的話是不能申請高新的。
㈥ 文化企業可以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嗎
2013年,科技部網站發布了一則題為《關於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開展高新技術回企業認定答中文化產業支撐技術等領域范圍試點的通知》的通知,通知主文如下:
國科發高〔2013〕595號
經國務院同意,現將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關於文化產業支撐技術等領域范圍試點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對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從事文化產業支撐技術等領域的企業,按規定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減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文化產業支撐技術等領域的具體范圍,由科技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另行發文。
根據該通知的內容可以看出,科技部在有條件的嘗試和放開對文化產業企業,尤其是文化產業支撐技術等領域企業的通過高新政策予以扶持。該通知的發布可視為文化產業企業也可以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了。
㈦ 申請高新技術企業的軟體著作權需要什麼條件
軟體著作權申請條件軟體著作權申請條件:
一、鑒於著作權保護的是表達形內式,故要求申請登記容的軟體應當由計算機程序(源程序或者目標程序)和與其有關的文檔組成。
二:登記的軟體是由開發者獨立開發並已固定在某種有形載體上的軟體。即:軟體應當是已經固定了表達形式並在存儲介質上(如:列印紙、軟盤、硬碟、EPROM或者ROM等)的軟體。
三:要求申請登記的軟體應當是發表過的,所謂發表是指:軟體權利人以包括用出售或其它提供製件的辦法向公眾發行軟體,或者為了進一步發行復製品的目的而公開展示軟體。僅僅在本單位內部使用該軟體不屬於發表,通過鑒定的軟體和在科技成果研討會等單純以學術性講座為目的形式介紹軟體不屬於發表。
四:要求申請登記的軟體應當是一個獨立開發完成的軟體。即:一項軟體著作權的登記申請應當限於一個獨立發表的、能夠獨立運行的軟體。如:基於某個軟、硬平台之上能夠獨立使用、能夠實現一定功能和性能的軟體。
㈧ 想申請高新技術企業沒有軟體著作權可以申請嗎
申請高新需要企業有專利,:認可的專利主要有三大類1、發明2、實用性新、3、軟專著所有專利必須是企屬業所有,企業法人、老闆均不可。若是老闆或法人的,需授權貨轉到企業名下。一般轉的話,需2-3個月。且專利必須是近三年內的。申請高新當年度拿到的受理通知書也是可以的。
㈨ 申請高新需要幾個專利軟體著作權可以嗎。
申請高新需要近三年授權的1個發明專利或者是6個實用新型專利或外觀設計專利。軟體著作權是可以的,也是需要6個以上哦!
㈩ 文化產業創意是否可以申請注冊,並可以申請知識產權保護
創意不屬於著作權和專利權的保護范圍的 但是如果通過一定的形式表現出來 如寫在紙上或在網上發布 就獲得了著作權的保護
還有就是可以當作商業秘密保護 商業秘密的前提是能為權利人帶來商業利益 並且權利人為保護著以商業秘密採取了一系列保護措施 這樣就可以獲得反不正當競爭保護法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