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能源產業需要什麼樣的稅收政策跟進
結合當前稅制改革的基本方向,應密集出台更加優惠的稅收政策,引導新能源產業的自主創新和市場消費。
盡快頒布適用於新能源產業的專門稅法。作為國家重點扶持的新興產業,有必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和相關戰略規劃,制定專門的稅收法律,在整合現有稅收規定的基礎上細化實施條例,滿足新能源產業各個環節、多重階段的發展需要,解決稅收支持體系邊界模糊的問題。
根據產業需要選擇最適合的稅收優惠方式。要充分考慮政策功能與新能源產業的結合。例如,在新能源企業初設時,要多採用免稅期、投資稅收抵免等政策緩解企業資金壓力,此外還要採用進口關稅抵扣的政策解除企業在進口國外先進技術和設備中的顧慮。在投產初期,可通過優惠稅率、增值稅抵扣,解決企業成本偏高推高價格而擠壓利潤的問題。到企業發展成熟後,通過出口退稅鼓勵成熟起來的新能源產品走向國際市場,通過加計扣除、加速折舊,鼓勵新能源企業繼續投入技術革新和設備研發。
支持新能源產業發展的流轉稅改革。一是完善增值稅政策。重點應放在准確判斷各新能源行業或產品的特點,選擇更加合理的稅負水平。如在新能源電力發展初期,將增值稅稅負統一降低,可選擇6%的徵收率或規定在一定期限內(如3年~5年)將增值稅返還給企業等。對於固定資產抵扣時間長造成的企業資金成本偏高問題,可先規定一定比例增值稅返還,剩餘部分再進行逐年抵扣,另外可適當縮短抵扣期限。為鼓勵科研開發,對相關新能源設備可實施進口設備免稅和采購國產設備全額退還增值稅的優惠政策。
二是完善消費稅政策。對耗能高、污染嚴重的項目要實行懲罰性的高稅率,並將這部分稅款轉移用作新能源有關項目節能減排技術的研發。有針對性地對新能源產品少征或減免消費稅,如對生物柴油實行低稅率,並且對外購或委託加工收回的柴油用於連續生產生物柴油,准予從消費稅應納稅額中扣除原料已繳納的消費稅稅款等。
三是完善營業稅政策。在金融領域對為新能源企業提供信貸、擔保等金融保險業務所獲得的收入給予營業稅優惠政策。對相關貸款形成的利息收入,可減按3%的低稅率徵收,待條件允許時再逐步降低這一稅率。對保險企業的相關保費稅收,可在限期內(如3年)免徵營業稅。在技術推廣方面,可以對新能源技術研發、轉讓、咨詢和相關服務等所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當然可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范圍應作出清單式列表。在用地方面,可以對符合標準的新能源企業的生產用地,給予營業稅的減征或免徵,對於企業或個人向新能源企業轉讓土地使用權也應實行相對的低稅率。
四是完善關稅政策。為了排除新能源技術和設備進口的障礙,可以分情況給予多層次的進口關稅優惠。如分為急需且國內不能生產、需要但國內生產不足、需要且國內生產充足三種情況,分別給予免徵、減征和按常規徵收進口環節關稅。同時對太陽能熱水器等國內生產已經成熟的新能源產品免徵出口環節關稅,幫助這些企業以價格優勢拓展國際市場。
支持新能源產業發展的所得稅改革。在企業所得稅方面,第一,比照高新技術企業,執行15%的優惠稅率。第二,明確「三免三減半」政策的相關細節,如「第一筆經營收入」以收付實現制確認,允許新能源發電企業將年底的結算收入延遲到次年初取得,盡可能延長優惠時間。第三,對多渠道獲得的財政性補貼收入、專項獎勵資金、貸款利息以及相關稅收返還等實行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將購置國產設備金額20%~30%的部分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在規定年限中繼續抵免。第五,加大對新能源領域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擴大加計扣除的力度,除增加扣除比例的幅度外,還要按是否形成無形資產給予不同程度的加計扣除,即對研究開發費用100%的加計扣除和無形資產成本200%的攤銷。第六,允許新能源企業對所使用的關鍵設備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如風電企業可將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縮短至8年~10年。第七,鑒於新能源企業實現利潤周期長,要適當延長其虧損彌補期限。
在個人所得稅方面,對技術人員因新能源技術開發獲得的地市級以上獎勵免徵個人所得稅;對個人向新能源企業提供或者轉讓相關專利權、非專利技術所取得的特許權使用費,要提高費用減除額度或者降低相應稅率;對個人從新能源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收入,要設置相應免稅期限;通過一定比例的退稅鼓勵新能源個人消費。
為新能源企業提供優質的納稅服務。要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對不同行業類型、不同層次納稅人以及不同需求,分類進行政策宣傳,擴大全社會對新能源稅收政策的認知。主動深入新能源企業,幫助企業能夠用好用足稅收優惠政策。打造納稅服務加強版,為新能源企業提供「一對一」個性化服務,幫助企業規范涉稅會計核算和加強內部控制。在稅收政策自主許可權內,更多地向新能源產業傾斜,為新能源企業營造更好的政策環境。
2. 戰略性新興產業有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戰略性新興產業是以重大技術突破和重大發展需求為基礎,對經濟社會全局和長遠發展具有重大引領帶動作用,知識技術密集、物質資源消耗少、成長潛力大、綜合效益好的產業,具體包括節能環保產業、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生物產業、高端裝備製造產業、新能源產業、新材料產業、新能源汽車產業。國家為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促進科技投入和科技成果轉化,出台了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軟體和集成電路企業稅收優惠、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節能環保相關優惠等系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一、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08〕172號)、《科學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發火〔2008〕362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203號)的規定,經認定屬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二)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近三年內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並購等方式,或通過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2、產品(服務)屬於《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3、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研發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0%以上;
4、企業為獲得科學技術(不包括人文、社會科學)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服務)而持續進行了研究開發活動,且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要求;
5、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
6、企業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轉化能力、自主知識產權數量、銷售與總資產成長性等指標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
二、與戰略性新興產業緊密相關的其他稅收優惠政策
技術進步和科技創新是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核心競爭力,戰略性新興產業還可享受以下的稅收優惠政策:
(一)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二)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三)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20萬元(含2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在20萬元到30萬元(含30萬元)之間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四)創業投資企業採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於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3. 國家對新能源汽車製造企業有什麼稅收方面的優惠政策么
繼日前明確在北京等13個城市開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試點工作後,財政部進一步發文確認了中央財政對購置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給予補貼的對象和標准,其中購車補貼標准最高的為最大電功率比50%以上的燃料電池公交客車,每輛車可獲60萬元的推廣補助。
燃料電池車補貼最高
財政部、科技部此前決定,在北京、上海、重慶、長春、大連、杭州、濟南、武漢、深圳、合肥、長沙、昆明、南昌等13個城市開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試點工作,以財政政策鼓勵在公交、出租、公務、環衛和郵政等公共服務領域率先推廣使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對推廣使用單位購買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給予補助。
其中,中央財政重點對購置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給予一次性定額補助,地方財政重點對相關配套設施建設及維護保養給予補助。
財政部日前發文明確了補助資金來源,中央財政將從節能減排專項資金中安排部分資金,支持國家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
此次財政支持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主要指混合動力汽車、純電動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補助標准主要依據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和同類傳統汽車的基礎差價,並適當考慮規模效應、技術進步等因素確定。
具體來看,乘用車和輕型商用車中,混合動力汽車按照節油率分為五檔補貼標准,最高每輛車補貼5萬元;純電動汽車每輛可補貼6萬元;燃料電池汽車每輛補貼25萬元。
十米以上城市公交客車另有標准,其中混合動力汽車分為使用鉛酸電池和使用鎳氫電池、鋰離子電池兩類,最高補貼額分別為8萬元/輛和42萬元/輛;純電動汽車補貼標准為50萬元/輛;燃料電池汽車的補貼標准最高為60萬元/輛。
據福田汽車有關人士透露,目前傳統公交客車根據不同配置的每台售價在30萬元至80萬元之間,混合動力客車的售價為100-150萬元左右;根據平均購車補貼30萬元計算,混合動力客車的實際售價為70萬-120萬元之間,與傳統客車的高端配置價格相當。
新能源客車將率先受益
財政部通知還指出,示範推廣單位必須採取招標方式擇優采購節能與新能源汽車,並確定示範推廣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車型、數量、價格以及售後服務等。
新能源公交客車需求主要來自各級政府,相關上市公司受到政策推動,有望在2年左右的時間內產生實際收益,而新能源乘用車僅處於初步發展階段,產業化和產生實際業績仍有待時日。
新能源客車將在國家「十城千輛」計劃的推動下加快產業化。其中福田汽車在新能源客車開發領域較為領先,且福田汽車地處北京,此前已獲得北京公交公司承諾2009年800輛混合動力客車和底盤的訂單,優勢較為明顯。
另外,財政部還發文規定,補貼車型必須納入《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其中混合動力乘用車和輕型商務車與同類傳統車型相比節油率必須達到5%以上,混合動力客車節油率必須達到10%以上。
零部件方面,生產企業對動力蓄電池等關鍵零部件必須提供不低於3年或15萬公里的質保期限。汽車生產企業和動力蓄電池等關鍵零部件生產企業必須具備一定的產能規模。
參見:http://hi..com/macchinetta/blog/item/151011caeeba7781c91768ed.html
4. 新能源汽車到底有哪些稅收政策優惠
2014年8月1日,國家稅務總局等3部委聯合發布《關於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規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稅收優惠政策包括以下兩大類:
一、針對購買者的稅收政策
1、車輛購置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規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包括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與財政扶持的口徑一致)。
2、車船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車船車船稅政策的通知》規定,「對使用新能源的車船,免徵車船稅。」該文件明確指定,新能源汽車包括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與財政扶持的口徑一致)。並制定認定標准,如動力電池不包括鉛酸電池;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最大電功率比大於30%;等等。此後,三部委曾聯合制定兩批《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車船減免車船稅的車型目錄》,分別見於三部門公告2012年第7號和第25號,只有目錄里的新能源汽車才能享受免徵優惠。
3、增值稅
根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遊艇,其進項稅額可以抵扣,該文件自2013年8月1日起執行。
二、針對生產廠家的稅收政策
1、消費稅
根據《消費稅稅目稅率表》,乘用車消費稅稅率按汽缸容量劃分為7個檔次,1%、3%、5%、9%、12%、25%、40%;中輕型商用客車稅率為5%。可見,乘用車以汽缸容量為征稅依據,不管是否屬於新能源,有汽缸就征消費稅,沒汽缸就免徵。
2、增值稅
根據《關於中央財政補貼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規定,「納稅人取得的中央財政補貼,不屬於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徵收增值稅。」《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改委關於繼續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規定,「納入中央財政補貼范圍的新能源汽車車型應是符合要求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重點加大政府機關、公共機構、公交等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力度。」
3、企業所得稅
《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中第八節:「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中,專列了「汽車行業相關技術」,包括汽車發動機零部件技術、汽車關鍵零部件技術、汽車電子技術、汽車零部件前端技術。這些技術與新能源汽車關聯非常緊密,如果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就能享受企業所得稅低稅率優惠,按15%稅率計繳企業所得稅。
參考資料:
1、國家稅務總局等3部委聯合發布《關於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53號)
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車船車船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19號)
4、《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3〕106號附件2)
5、《關於中央財政補貼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3號)
6、《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第八節
5. 新能源汽車到底有哪些稅收政策優惠
1、財政部對混合動力汽車的補貼按照節油率分為五檔補貼標准,最高每輛車補貼5萬元;純電動汽車每輛可補貼6萬元;燃料電池汽車每輛補貼25萬元。
2、十米以上城市公交客車另有標准,其中混合動力汽車分為使用鉛酸電池和使用鎳氫電池、鋰離子電池兩類,最高補貼額分別為8萬元/輛和42萬元/輛;純電動汽車補貼標准為50萬元/輛;燃料電池汽車的補貼標准最高為60萬元/輛。
3、2010年6月,財政部等多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開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的通知》,中央財政對試點城市私人購買、登記注冊和使用的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和純電動乘用車給予一次性補貼。
4、補貼標准根據動力電池組能量確定,對滿足支持條件的新能源汽車,按3000元/千瓦時給予補貼。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每輛最高補貼5萬元,純電動乘用車每輛最高補貼6萬元。
5、明確自2012年1月1日起,對節約能源的車船減半徵收車船稅;對使用新能源的車船免徵車船稅.這是車船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新增的稅收優惠政策.為了貫徹落實這項稅收政策,現將有關問題解讀如下。
6、自2012年1月1日起,對節約能源的車船,減半徵收車船稅。通知第六條明確,所稱節能汽車,是指以內燃機為主要動力系統、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優於下一階段目標值的汽車。
7、在北京的購車搖號政策中,示範應用新能源小客車指標單獨配置,享受單獨搖號。
(5)新能源產業發展稅收政策擴展閱讀:
財政部、科技部等四部委聯合為13個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試點城市授牌,並明確了政府將通過補貼消費者,做大市場的模式鼓勵企業生產、研發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此舉將推動我國發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邁上新台階。
試點推廣,即以財政政策鼓勵在公交、出租、公務、環衛和郵政等公共服務領域率先推廣使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中央財政對有關公共服務領域示範推廣單位購買和使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給予一次性補助,地方財政對相關配套設施建設及維護保養也將給予補助。
《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確認了補貼標准和補貼范圍。此外,示範推廣單位必須採取招標方式擇優采購,並確定車型、數量、價格以及售後服務等。
6. 新能源汽車到底有哪些稅收政策優惠呢
《關於免徵來新能源汽車車輛自購置稅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53號)第二條規定,對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稅務總局通過發布《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實施管理。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2.使用的動力電池不包括鉛酸電池。3.純電動續駛里程須符合附件1要求。4.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綜合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現行的常規燃料消耗量國家標准中對應目標值相比小於60%;插電式混合動力商用車綜合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現行的常規燃料消耗量國家標准中對應限值相比小於60%。5.通過新能源汽車專項檢測,符合新能源汽車標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