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19國家對傳統文化的政策
1、賦予傳統文化特殊權利
利用我國的著作權法開展對傳統文化的保護,主要有以下幾種權利:在我國傳統文化中,不乏一定的傳統文化形象被侵害的實例。
例如:六小齡童起訴網游侵害孫悟空肖像權案,利用《著作權法》保護作品完整性的相關法條來保護這類具有標志性的角色一定的權利,這樣在我國傳統文化形象受到侵害時,即能夠運用相應法律法規予以處罰,保護傳統文化的權益。
另外,對於我國傳統文化的保護,同樣應該包含其他的權利,例如:改編權、攝制權、翻譯權等,所以,在立法完善對傳統文化著作權保護後,也能夠起到對於傳統文化一定的保護作用。
2、設立相關傳統文化保護的職能部門
對於傳統文化的保護工作,我國現今是由多部門協作管理的,但是,從更好、更有效地對傳統文化的保護開展工作的方面來看,設立一個專職的國家傳統文化保護主管部門仍然是必要的。「音著協」,是專門維護作曲者、作詞者和其他音樂著作權人合法權益的非營利性機構。
同樣,為了應對傳統文化的著作權保護問題,開展對我國傳統文化的保護也是需要一定的職能部門的,建立一個長期、全面、行之有效的保護機制,用系統的觀點提出一整套現實有效的措施,用於維護我國傳統文化的合法權益,防止其被不法侵害。
3、傳承傳統文化的精神理念,進行系統性的文化教育
這里的教育既包括由國家組織的小學、中學、大學及以上的國民教育,也包含了具備基礎教育功能和高等教育功能的非行政教育。上述兩種教育形式無論哪一種,都有傳承和弘揚我國傳統文化的責任。
國家教育主管部門針對這一狀況,制定相關教育制度,將傳統文化融入日常教育,保障教育階段傳統文化的有效傳承。通過進行系統性教育,讓人民群眾將仁愛、敬業、孝順和誠信等價值理念內化於心,成為自覺的行為准則和精神追求。
還要藉助實際的文化形式來引導受教育者。如在傳統文化課程中,適當的引入文學或哲學的經典名篇。對於傳統文化的傳承,要循序漸進,讓人自然地產生興趣,從被動學習到主動傳承。同時,也要注重對文化自信的培養,通過培養文化自信,讓更多的人加入到對傳統文化的弘揚中來
B. 兩會上在討論什麼文化產業議題
兩會上在討論的文化產業議題是:
1 文化體制如何的深化改革?
2 文化民生能否成為全面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
3 文化產業如何運行在全面依法治國的軌道上?
4 文化產業如何發揮在「新常態、新形勢」先導作用?
5 文化產業自身如何走上提高質量的升級之路?
6 文化產業如何與傳統文化相結合並使傳統文化活躍起來?
7 一帶一路的戰略有哪些對文化產業的項目支持?
文化產業,這一術語產生於二十世紀初。最初出現在霍克海默和阿多諾合著的《啟蒙辯證法》一書之中。文化產業作為一種特殊的文化形態和特殊的經濟形態,影響了人民對文化產業的本質把握,不同國家從不同角度看文化產業有不同的理解。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關於文化產業的定義如下:文化產業就是按照工業標准,生產、再生產、儲存以及分配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一系列活動。從文化產品的工業標准化生產、流通、分配、消費的角度進行界定。
文化產業是以生產和提供精神產品為主要活動,以滿足人們的文化需要作為目標,是指文化意義本身的創作與銷售,狹義上包括文學藝術創作、音樂創作、攝影、舞蹈、工業設計與建築設計。
中國的文化產業是馬克思主義政黨思想精神上的旗幟。面對當今文化越來越成為綜合國力競爭重要因素的新形勢,必須以高度的文化自覺和文化自信,著眼於提高民族素質和塑造高尚人格,以更大力度推進文化改革發展,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實踐中進行文化創造,讓人民共享文化發展成果。要不斷加快"兩個率先"推進步伐,全面提升文化軟實力、文化競爭力和文化持續發展能力,努力譜寫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新篇章。
C. 中央關於加快發展文化產業的原則要求有哪些
堅持以人為本,通過文化產業的發展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實現專好、維護屬好、發展好人民群眾的文化權益;堅持以發展為主題,把發展文化產業作為市場經濟條件下繁榮社會主義文化的重要途徑,壯大產業規模,提高產業質量,提升產業效益;堅持以改革創新為動力,為文化產業發展創造良好體制機制和政策環境,創新文化生產、傳播、流通、消費方式,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堅持社會效益優先,實現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統一。
D. 十四大報告是提及文化產業
14大報告裡面提及了文化產業,現代文化產業涉及的范圍很廣。
E. 中央關於發展文化產業的總目標和任務是什麼
展望十二五復,新的發展目標制已經提出:推動文化產業從「新引擎」成長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文化部文化產業司司長劉玉珠說:「『支柱性產業』需具備幾個特點,一是生產規模較大,佔GDP的5%以上;二是發展較快,市場需求高;三是就業涵蓋廣;四是關聯度大;五是節約資源和能源。」
F. 文化產業包括哪些方面的內容
1.文化產業的概念
關於文化產業,截至目前世界各國並沒有形成一個統一的概念。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文化產業的定義,只包括可以由工業化生產並符合四個特徵(即系列化、標准化、生產過程分工精細化和消費的大眾化)的產品(如書籍報刊等印刷品和電子出版物有聲製品、視聽製品等)及其相關服務,而不包括舞台演出和造型藝術的生產與服務。日本政府則規定,凡是與文化相關聯的產業都屬於文化產業,包括傳統的演出業、展覽業、新聞出版業,以及他們稱之為內容產業的休閑娛樂業、廣播影視業、體育業、旅遊業等。美國則根本沒有文化產業的提法,他們一般只說版權產業,主要是從文化產品具有知識產權的角度進行界定的。
2003年9月,我國文化部制定下發《關於支持和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將文化產業定義為「從事文化產品生產和提供文化服務的經營性行業」。
2004年,國家統計局在與中宣部及國務院有關部門共同研究的基礎上,制定了《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將文化及相關產業的概念表述為「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娛樂產品和服務的活動,以及與這些活動有關聯的活動的集合」,產業分類仍分為提供文化服務的活動和從事文化產品生產銷售的活動兩個大類。
2.文化產業的范疇及分類
國家統計局在《文化及相關產業分畢春類》編制說明中特別指出,為反映黨中央關於文化建設和文化體制改革的要求,可將文化產業分為文化產業核心層、文化產業外圍層和相關文化產業層三個握正層次。
文化產業核心層:新聞服務,出版發行和版權服務,廣播、電視、電影服務,文化藝術服務;
文化產業外圍層:網路文化服務,文化休閑娛樂服務,其他文化服務;
相關文化產業層: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的生產和銷售。
顯然,上述分類方法並不是從文化產業發展的角度進行分類,而是按照「文化建設和文化體制改革的要求」,從文化事業發展的角度進行分類的。
基於產業鏈構建原理,我們可將文化產業分為內容產業(上游產業,即內容的創意、設計與製作)、通道產業(中游產業,即文化傳播與銷售服務)、製造產業(下游產業,即文化產品及設備的生產製造)三大類。這一分類方法基本體現了文化產業的發展規律和價值取向,即內容產業(上游產業)附加值最高、競爭力最強,而製造產業(下游產業)附加值段數悔最低、競爭力最弱。
G. 今年兩會為何再次提到弘揚傳統文化
中國傳統文化就是中華民族在以往漫長的歲月中,形成的有別於其他民族的思想文化和物質生活的總成。那麼,我們今天說弘揚傳統文化,是不是凡屬傳統文化或者說凡是老的舊的東西都該復興呢?對於這個問題的回答,其實就是對待傳統文化的態度問題。在一些人眼中,傳統文化彷彿是包治百病的靈丹妙葯,只要它一出現,中國在現代化過程中遭遇的種種問題都可以迎刃而解;另一些人則更對傳統文化頂禮膜拜,對它既不能有絲毫的懷疑,更不能有取捨之間的猶疑。
而對於傳統文化的態度問題,其實是早在上世紀的五四時期就已經有過反思和激辯的,那個年代的青年曾經響亮地喊出過「打倒孔家店」的口號,而陳獨秀、胡適、魯迅也成為新文化運動的標志性人物。
但是,在高喊搶救和弘揚傳統文化的今天,我們依然有必要回答一下「什麼樣的傳統文化才有弘揚的必要」這個老問題。對待傳統文化應該有一種審視的態度,任何的全盤肯定或全盤否定都是不理性的。對此,許多專家學者也表示,搶救和弘揚傳統文化不是復舊和倒退,而是要更好地認同與養護我們民族文化的根,並從中找到它的現代價值。
著名學者朱大可說:「傳統文化應當接受普世價值的檢驗。所謂普世價值,就是被全人類所共同認可的核心價值,像愛、民主、自由、平等、公正、正義和教養等。凡是符合這些普世價值的傳統文化,就可以被繼承和弘揚,相反,凡是違背這些價值的,當然要予以拋棄。」對於一些人以「保衛民俗」為由發表的「磕頭和作揖是典型的非物質遺產需要保護」等言論,朱大可認為這是「文化戀舊癖」在作怪:「磕頭是奴隸人格的表達,它違背了人格平等的普世信念。在我看來,這是中國文化中最愚昧的部分之一,正是從這種磕頭人格中產生了家長威權體制和國家專制主義,歷史上整個東亞地區都曾受到這種文化的污染。」
而學者裴鈺則對此看法不同:「在法理社會中,我們需要尊重個人的文化權利。一些舊俗的出現,本身就體現了多元化文化的興起,這也是國際文化的潮流,早在1988年,美國斯坦福大學就把『西方文明』這門課程,變為『世界文明』,引導學生從西方文明的單一視野,擴展為包括非洲、拉丁美洲、西亞和中國在內的多元化的世界文明。這是大勢所趨。」他表示,傳統文化需要理性和真誠的傳承,而不是做作的「弘揚」。
中國傳統文化無疑是博大精深的,想要一下就通曉或者無論是誰都通曉,肯定是不切實際和苛刻的。所以,像「京劇進小學」和某專家呼籲「全球讀經、論語100遍」之類,才會招來那麼大的罵聲。
一網友說:「『全球』這個提法很有創意,就像大躍進時中國的鋼材一樣,雄踞世界。除此之外,100遍是個什麼概念?假如有耐心來個『論語100遍』,一個星期讀一遍的話,連續不斷就要100個星期,差不多就是兩年。如果比較忙,而且覺得老讀一本書乏味,那讀一遍休息一個月再接著讀第二遍,大至上需要10年,我不知道有多少人願意在10年時間內完成這項『偉大的事業』,總之我是絕對不會的。」
還有網友說,「作為『國粹』的京劇,對它的弘揚,肯定不是以中國人人會唱為指標的。沒弄清楚這個問題,我覺得我們的所有國粹恐怕都要遭殃。而喜歡京劇的沒人搭理,不喜歡的偏要填鴨,這個擰巴的局面,我覺得不應該是國粹應得的待遇」。
裴鈺則認為,京劇進小學,作為學生選修課是應該被允許的,但是,「我反對樣板戲借著這一進程,僭越京劇的傳統。有人說對傳統文化的遺忘是可怕的,我卻認為遺忘可以通過普及來彌補,可怕的是文化的僭越,用虛假和偏見製造的偽民俗、偽文化,這是弘揚傳統文化中需要提防的最大問題」。
今年兩會期間,有專家提出應該恢復使用繁體字的建議,也在文化界激起很大波瀾。北大教授孔慶東對此非常不以為然,他在博客里寫道:「孔老師認為他們說得還不夠狠,為了不忘我堂堂中華傳統文化之根,政府應該下令,全國人民都寫甲骨文,因為那些所謂『繁體字』,也是從甲骨文、金文,一步一步簡化來的……」
H. 文化產業都包括哪些內容
我國文化及相關產業的內容包括:
1、以文化為核心內容,為直接滿足人們的精神需要而進行的創作、製造、傳播、展示等文化產品(包括貨物和服務)的生產活動;
2、為實現文化產品生產所必需的輔助生產活動;
3、作為文化產品實物載體或製作(使用、傳播、展示)工具的文化用品的生產活動(包括製造和銷售);
4、為實現文化產品生產所需專用設備的生產活動(包括製造和銷售)。
文化產業,這一術語產生於二十世紀初。最初出現在霍克海默和阿多諾合著的《啟蒙辯證法》一書之中。它的英語名稱為Culture Instry,可以譯為文化工業,也可以譯為文化產業。
文化產業作為一種特殊的文化形態和特殊的經濟形態,影響了人民對文化產業的本質把握,不同國家從不同角度看文化產業有不同的理解。
(8)2019中國兩會關於文化產業的內容擴展閱讀:
趨勢:
一是我國文化資源進入到大調整、大整合的時期。文化資源的行政化配置體制已經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嚴重不適應,這種不適應不僅造成了地區的封鎖,還造成了行業的壟斷,最終對文化企業非常不利,表現為現文化企業非常弱小、同構化非常嚴重。
二是行業界限越來越模糊,出現了行業融合的趨勢。
三是文化與旅遊以及製造業的結合越來越明顯。
四是文化產業發展已經從自發轉向自覺。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文化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