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文化產業發展的形式
文化產業是以生產和提供精神產品為主要活動,以滿足人們的文化需要作為目標,是指文化意義本身的創作與銷售,狹義上包括文學藝術創作、音樂創作、攝影、舞蹈、工業設計與建築設計。
我國文化及相關產業的范圍包括:
1.以文化為核心內容,為直接滿足人們的精神需要而進行的創作、製造、傳播、展示等文化產品(包括貨物和服務)的生產活動;
2.為實現文化產品生產所必需的輔助生產活動;
3.作為文化產品實物載體或製作(使用、傳播、展示)工具的文化用品的生產活動(包括製造和銷售);
4.為實現文化產品生產所需專用設備的生產活動(包括製造和銷售)。
『貳』 文化產業的定義及其特點
文化產業」是阿多諾和霍克海默在《啟蒙辯證法》( 1947 年)一書中率先使用的概念。他們特別強調:「文化產業必須和大眾文化嚴格區分開來。文化產業把舊的面熟悉的東西熔鑄成一種新的特質。
在其各個分支中,那些適合大眾消費的產品,那些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消費特性的產品,或多或少地是按計劃生產的。某些分支具有相同的結構,或者至少說是彼此互通,它們被置於一個幾乎沒有差別的系統之中。正是通過技術手段以及經濟的和管理的集中化,這一切才有可能實現」。
應該說,文化產業的大規模發展使審美的商品屬性昭然若揭,並使審美生產與消費呈現出規模化的效應。
(2)文化產業成型法擴展閱讀
我國文化及相關產業的內容包括:
1、以文化為核心內容,為直接滿足人們的精神需要而進行的創作、製造、傳播、展示等文化產品(包括貨物和服務)的生產活動;
2、為實現文化產品生產所必需的輔助生產活動;
3、作為文化產品實物載體或製作(使用、傳播、展示)工具的文化用品的生產活動(包括製造和銷售);
4、為實現文化產品生產所需專用設備的生產活動(包括製造和銷售)。
『叄』 發展文化產業具體有哪些方法
1.抓理念深化,激發文化產業發展的內驅力。
2.抓規劃引導,激發文化產業發展的向心力。
3.抓體制創新,激發文化產業發展的創造力。
4.抓機制完善。提升文化產業發展的保障力。
5.抓產業提升,增強文化產業發展的競爭力。
『肆』 什麼是文化產業
文化產業是以生產和提供精神產品為主要活動,以滿足人們的文化需要內作為目標,是指容文化意義本身的創作與銷售,狹義上包括文學藝術創作、音樂創作、攝影、舞蹈、工業設計與建築設計
文化產業基本上可以劃分為三類:
一是生產與銷售以相對獨立的物態形式呈現的文化產品的行業(如生產與銷售圖書、報刊、影視、音像製品等行業);
二是以勞務形式出現的文化服務行業(如戲劇舞蹈的演出、體育、娛樂、策劃、經紀業等);
三是向其他商品和行業提供文化附加值的行業(如裝潢、裝飾、形象設計、文化旅遊等)。
(4)文化產業成型法擴展閱讀:
范圍
根據以上定義,我國文化及相關產業的范圍包括:
1.以文化為核心內容,為直接滿足人們的精神需要而進行的創作、製造、傳播、展示等文化產品(包括貨物和服務)的生產活動;
2.為實現文化產品生產所必需的輔助生產活動;
3.作為文化產品實物載體或製作(使用、傳播、展示)工具的文化用品的生產活動(包括製造和銷售);
4.為實現文化產品生產所需專用設備的生產活動(包括製造和銷售)。
『伍』 如何制定完善的中國文化產業法
對文化產業「十二五」規劃編制的幾點建議
(一)制定國家級文化產業專項規劃
在當前的國際競爭的背景下,文化軟實力已經上升為國家戰略。文化產業的廣闊前景要求我們站在人均GDP3000美元、即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時代高度上,審時度勢,在科學分析國際國內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本態勢的基礎上編制文化產業「十二五」規劃。加之,在國際金融危機的大環境下,中國保持中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平穩增長的任務非常艱巨。大力發展文化產業對保持國民經濟平穩增長、擴大內需、調整經濟結構、內外統籌,實施文化「走出去」具有重大作用。新的時代起點上,國家級文化產業專項規劃對於文化產業來說尤為重要。然而,到目前為止,我國還沒有出台一部獨立的指導整個文化產業發展的全國性的文化產業規劃。雖然文化產業規劃被包含於文化發展規劃中只要措施得力,也一樣可以促進文化產業的快速發展,但文化發展規劃往往面面俱到,考慮到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的平衡問題,不可能詳細具體地針對文化產業發展的各個方面開出「葯單」,而專項規劃則可以彌補上述之不足。更何況新的時代背景和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現狀已經開始呼喚國家級文化產業專項規劃的出台。可資借鑒的是,韓國政府1999-2001年就先後制訂了《文化產業發展5年計劃》、《文化產業前景21》和《文化產業發展推進計劃》等,這些規劃有力地促進了韓國文化產業的發展,韓國也從昔日一文化產業小國一躍而成為世界文化產業強國。當然,國情不同不能盲目照搬,但文化產業是一個具有特殊意義的戰略性產業,同時文化產業又是分屬幾個部門管理的由若干個行業組成的產業群,它的發展需要較高的協調性和統一性,尤其是在我國的文化體制改革進展緩慢的情況下,打破行政和行業壁壘,從文化產業自身發展的需要出發,整合文化產業資源,更是少不了權威的、站在全國高度的文化產業規劃的指導,因此,很有必要制定國家級的文化產業「十二五」專項規劃,幫助文化產業擺脫計劃經濟思維的束縛,正常乃至超常發展文化產業。
(二)站在時代的高起點上樹立新的編制思路
一方面,如前所述,我國文化產業自身已經站在一個較高的起點上,面臨新的發展形勢,迫切需要文化產業規劃編制與時俱進,真正擔當起指導未來文化產業發展的重任;另一方面,我國規劃編制工作的新發展已經向「十二五」文化產業規劃編制提出更高的要求。下面幾點需要引起重視。
首先,要全面、准確認識文化產業發展的國際國內環境,加強與「十一五」規劃中期評估結果和2020年確定的發展目標的銜接。考慮到2020年是我國提出「三步走」戰略目標的關鍵年份,十七大明確2020年人均GDP比2000年翻兩番、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必然相應要求經濟社會各項指標保持一定的增速,「十二五」規劃期是2011-2015年,距離2020年只有5年,所以必須要著眼於2020年國家一系列戰略目標的確定和要求。 作為「十二五」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文化產業規劃的編制也必須服從這一要求。「十一五」文化產業規劃已經為「十二五」文化產業規劃的編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礎,積累了寶貴的經驗,「十二五」文化產業規劃在「十一五」文化產業規劃的基礎上完全可以站得更高,走得更遠。
其次,規劃編制要具有寬廣的國際視野,內外統籌。文化產業自身發展和我國規劃編制的新特點都要求「十二五」文化產業規劃編制必須高瞻遠矚,立足國內,放眼世界,將文化產業放到世界文化產業格局中去考量。規劃編制過程中,要科學評估國際文化產業發展的趨勢和我國整體、各省市文化產業的國際地位,從國際和自身文化產業發展雙重要求出發確定文化產業發展目標,制定既有一定前瞻性又切實可行的未來文化產業發展策略,內外統籌,加快「走出去」步伐,擴大我國文化的覆蓋面和國際影響力。為此,除國家要制定國家級文化產業專項規劃外,各省市也要根據自身發展實際,確立文化產業規劃的合理地位。文化產業發展狀況良好、業已或正在成為當地支柱產業以及文化產業發展潛力較大的省市可以考慮制定文化產業專項規劃。
規劃編制還要同時考慮城鄉統籌發展的整體思路。2008年10月12日,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文件對2020年農村改革發展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重大原則和戰略舉措做出重大部署,此舉標志著我國農村改革站在了一個新的歷史起點上,也是「三步走」戰略和文化產業發展的重要舉措。文件提出必須不斷解放和發展農村社會生產力,始終把改革創新作為農村發展的根本動力。「因地制宜發展特色產業和鄉村旅遊業。」這無疑已經明確了涉農文化產業的發展機會。我國是農業大國,農村人口比重較大。然而長期以來,農村市場卻未能得到有效的開發,農民的消費潛力還未發揮出來。因此,「十二五」文化產業規劃編制中,要充分考慮城鄉統籌發展的整體思路,給予涉農文化產業一定程度的重視,在大力發展農村文化事業的同時,因地制宜促進涉農文化產業發展,從而不斷縮小城鄉文化產業差距,城鄉協同發展,這也是實現科學發展觀和2020年「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宏觀目標提出的要求。
(三)夯實規劃編制研究基礎
創建全國統一的科學合理的文化產業指標評價體系,准確量化文化產業本身發展水平,預測文化產業發展潛力。採用單項指標評價法、綜合評價法和偏離-份額分析法等分析文化產業的競爭力,科學測度文化產業效益、產業關聯、產業資源、產業結構、產業環境等,為規劃編制打下科學基礎。有了指標評價體系,政府部門具備正確決策的基礎,規劃編制的目標才能量化,為規劃評估提供數據支撐。
編制規劃前,提前發布文化產業重點研究課題,鼓勵經濟學和文化界的學者進行相關研究。專家學者在研究中要注意運用產業理論分析文化產業的基本面和競爭力,認真做好基礎調查、信息搜集、課題研究以及納入規劃重大項目的論證等前期工作,及時與有關方面進行溝通協調。
文化產業規劃編制的研究基礎還包括充分汲取政府部門領導、企業代表、經濟團體、外來投資者、文化產業研究人員等不同的利益群體的意見。可採用政府座談會、圓桌會議、入企(入戶)訪問、社會問卷調查、產業發展協調會議等方式,提高社會公眾參與度。規劃過程的每一環節都重視顧問、參謀、思想庫、咨詢團、智囊團的作用,集思廣益,使規劃更加符合效率原則和公平原則。
(四)加強對規劃編制的管理
健全文化產業規劃編制協調機制。設立文化產業規劃協調機構僅僅是科學的協調機制的一個環節,在建立機構的基礎上,要加強協作對話交流機制、重要信息溝通反饋機制、協調溝通長效機制等。協調機構要充分承擔起協調溝通等職責,建立統一的信息庫,實現資源共享,對需要共同協商解決的有關重大問題,應當及時向其他各方反饋信息,有效履行編制過程中的監督管理。同時,文化產業規劃協調機構不是一個為編制文化產業規劃而設的臨時組織,而應是一個常設機構,以便動態地追蹤文化產業規劃的編制、實施過程,做好組織、評估、修訂文化產業規劃的工作。
組織、確定編制團隊的工作要確保公開公平公正,避免受到人際關系不良影響,詳加審查編制團隊資質,同時要注意選調高質量的評審人員,防範出現「以低評高」的現象。完善編制工作評價體系,提高規制的約束力,根據規劃實施狀況反思編制工作漏洞,制定獎懲標准,把規劃編制、實施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和績效考核體系。在集中控制的基礎上,可分別對規劃的編制、評估、決策與實施建立幾個相對獨立的二級控制機構,分別完成編制目標、評估目標、決策目標和實施追蹤目標。
歸根結底,對文化產業規劃編制的最高管理方式就是用法律法規來管理規劃編制,讓文化產業的規劃編製做到有法可依,同時提高文化產業規劃的法律地位、法律效力。因而需要制定相關規劃法,提高文化產業規劃的法律地位和約束力,規范規劃的編制、實施、評估、修訂,保證規劃實施和編制效果的最終實現。這對於改進規劃編制方法、規范編製程序、提高規劃編制的科學性、保障規劃的實施效力具有極為重要的作用。
(五)科學整合編制隊伍資源
對於編制隊伍問題,解決的根本之道即在於編制人員自身要提高素質,加強政治、文化、經濟學素養,努力成為一專多能的綜合性、復合型人才,打造高水平的團隊,然而,這類人才和團隊的培育不是短期之內能夠完成的。因此,在國家級文化產業規劃編制的組織形式上,可以考慮由各相關政府部門、國家級重點大學、社科院、業界合作,組建文化產業編制團隊,由學界專家組在聽取相關部門領導、行業協會負責人、重點文化企業負責人、中介機構專業人士等方面意見的基礎上通過嚴格、科學的調查研究程序具體編制。學界專家應注意選擇國家布局在全國各大區域的重點綜合大學的高水平研究人員。國家級重點綜合大學學科結構較為完備,文化產業所需的各相關學科、專業門類如新聞傳播、歷史、旅遊、藝術、產業經濟、市場營銷、公共管理、區域經濟、會展經濟、企業文化、國際貿易、建築規劃、房地產、軟體設計、公共衛生等都較為齊全,水平較高,有利於整合學科資源。當然,所選學界專家最好有較長的文化產業從業經歷。業界專家則要重點考慮其行業成就與影響、公正性、學理性等因素。
地方文化產業規劃的編制主體則主要應由既熟悉地方情況又有寬廣國際視野的國家級研究型重點綜合大學的文化產業研究機構擔綱,各級行政部門的編制工作應由了解上一級全局的文化產業專業人員承擔。例如浙江省文化產業規劃應以浙江大學文化產業研究機構為編制主體,聯合北京、上海等地甚至海外有實力的大學及浙江省屬機構的學者進行編制。規劃隊伍結構中,應注意當地規劃人員與外地規劃專家相結合,既充分發揮當地規劃編制人員熟悉地方細節情況等長處,又廣泛吸收外地專家學者參與規劃,以站在全國乃至全世界的角度、以旁觀者的身份審視當地文化產業發展的問題,提出更具有戰略性、前瞻性的解決方案。
總之,文化產業「十二五」規劃的編制是一項工程浩大的動態過程,承擔著保證國民經濟和社會、文化發展發展的重任,涉及到各方面的切身利益,需要根據國際國內經濟社會發展態勢的新形勢,釐清、優化編制思路,精心組織、協調,各方精誠團結,編制出高水平的科學的「十二五」文化產業規劃,以更好地促進中國文化產業的進一步振興和騰飛。
『陸』 文化產業怎樣才能成為支柱產業
■當今世界,文化產業日益成為經濟發展新的增長點,日益成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推動文化建設和經濟建設、社會建設協調發展,已成為實現科學發展的必然要求。 文化建設包含事業和產業兩個方面,它們相對獨立,相互依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相互轉化。隨著文化生產力理論的深入人心,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並重已成為既定國策。作為應對金融危機的重要舉措,去年國務院通過的文化產業振興規劃,直接把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提升到與國家其他支柱產業同等重要的地位。在中央一系列有關政策的推動下,我國文化產業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當然,像其他領域一樣,文化產業在發展中也呈現出一些矛盾和問題。它們有的是體制機制問題,有的是思想觀念問題,要推進我國文化產業的大發展、大繁榮、大跨越,必須有針對性地加以解決。 各地決策層對發展文化產業的認識有較大提高,但還不平衡,要堅定發展文化產業的自覺性,並將文化發展納入幹部年度考核體系。 文化包含著物質層面的符號體系、精神層面的價值體系、行為層面的制度體系。文化不僅是軟實力,更是國家綜合實力的表現。近年來,各地決策層對於文化、文化產業在當地經濟社會建設中的重要意義的認識有較大提高,對文化強國戰略理解日益深入,多數能夠積極貫徹落實中央政策,主動開創文化產業發展新局面。但是,受到各地所處發展階段的限制,以及經濟指標和考核機制的影響,一些地方決策者認為發展文化產業風險大、周期長、回報率不高;還有的官員把文化看作軟指標,把經濟看作硬指標,存在「應付」情緒。 因此建議:一是各級領導把文化產業發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擺上重要位置;二是鼓勵幹部多到文化產業發展好的地區考察取經,克服發展文化產業的消極情緒;三是增強危機意識,認識到資源優勢不會自動轉化為產業優勢,特別是非物質性的歷史文化資源更是公共財富,誰先開發,誰先得益;四是將文化發展指標與經濟指標一樣,納入幹部年度考核體系,激勵幹部發展文化事業、產業的積極性。 文化產業發展速度較快,但是在整合文化資源,打造企業集團,培育優勢產業,完善產業布局等方面還很不足,亟待全面整合。 全國文化產業雖然發展較快,但是在若干方面尚存在不足。一是文化資源整合開發力度不夠,尤其是對傳統文化資源缺乏按照現代產業觀點的打造,優勢地位不凸顯。二是有些文化產業項目開發缺乏市場分析與科學論證,盲目上馬,並且項目建設類型單一,過分集中在文化地產、文化產業園區建設等方面。三是在文化產業布局上缺乏總體規劃,難以形成貫通的產業鏈條。四是各地產業布局差異性不夠,在產業政策、項目設置、發展目標、龍頭企業設定方面趨同。 因此建議借制定「十二五」規劃之機,對文化產業發展的整體布局進行整合。 其一,對國家文化資源做全面分析,為長期開發設定邊界條件。對文化產業建設項目——特別是園區、公園類的硬體建設項目嚴格遵照《土地法》、《文物保護法》和上級部門批準的土地利用規劃等設定的邊界條件,堅持科學論證、審慎上馬,無愧先人和後世子孫。 其二,對文化產業發展做全面調研,為長期開發打好經濟基礎。對具有明顯的比較優勢和預期經濟效益的文化產業行業,鼓勵進行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的融合、兼並、重組,力求改變目前「散」「小」「弱」的現狀;推進文化資源配置的現代化、國際化、市場化程度,提高文化產業的集中度。 其三,對文化產業優勢領域進行選擇,為持續快速增長培植主導產業。要對不同地區文化產業發展進行科學規劃布局,實現不同區域的不同功能整合。各地應找准自身在全國乃至全球同行業中的優勢,可以具體到產業鏈條中的某些環節,不求全,不貪大,重點突破,有的放矢。 文化體制改革取得重大成就,但是體制機制性障礙仍然存在,要繼續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加快體制機制創新。 近年來,各地著眼於解放和發展文化生產力,強力推進文化體制和機制改革,取得了突出成績。但是,從目前情況來看,文化產業發展的體制性障礙依然存在,人事、勞動、分配製度等配套改革還沒有完全到位,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管辦不分、條塊分割、多頭管理、利益糾纏的現象在某些領域還很突出。 因此,文化產業發展必須進一步深化改革,全面推進文化體制機制創新。建議在國務院《文化產業振興規劃》的指導下,突出對本地文化產業企業跨行業、跨地區、跨所有制的業務拓展,打破文化產業與公共文化服務的界限,通過產業杠桿鼓勵多方投入公共文化項目;同時以2010年為關鍵期,對文化事業單位轉制、文化產業機制創新、文化市場體系建設等設立定量目標,為「十二五」期間文化體制改革提供參照與基礎。 相比較東部發達地區,中西部省份在推進科技創新、開發新興文化產業、不斷提高文化產品的科技含量方面還有較大差距。 中西部省份的文化資源並不亞於沿海和東部發達省份,但當前中西部省份的文化產業規模佔GDP比重大大低於沿海和東部發達省份,尤其在利用高新技術的新興文化業態發展方面明顯不足。這裡面既有資金投入和科技發展水平的差距,也有戰略布局和政策導向的差異。為了推動中西部文化科技創新,應重視國家長中短期文化產業區域發展戰略、規劃以及政策法規的研究與制定,為文化科技研究與應用提供支持和引導。 因此建議:一是確立為中西部地區文化產業發展提供科技支持的重點領域和關鍵技術。除了對數字信息技術的研究與使用之外,要積極研發和應用材料科學、科技考古、藝術設計、地質科學等學科的最新科技成果,推動傳統手工藝品、非物質文化遺產、文化旅遊等產業的科技水平。 二是推進高新技術成果與中西部文化產業的結合,密切與本地和發達地區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針對本地文化產業發展的特點,以省校、市校的戰略合作方式為地方文化產業發展服務。 三是制定文化產業科技發展的保障措施,在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中設立專項獎勵,鼓勵在中西部地區發展與高新技術密切結合的新興文化業態,獎勵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科技文化產品;對高新科技的應用給予傾斜性政策與資金扶持。
『柒』 如何制定和實施文化產業政策
文化產業的政策法規的制定和實施,重點在於制定國家文化產業發展戰略和迴文化體答制改革總體方案,在於加強文化管理體制改革的力度,進一步調整和完善文化體制的所有制結構,在於理順國家文化宏觀管理體制,針對長期以來宏觀管理體制存在的分工過細、職能交叉和「管辦不分」的積弊,突出精簡機構、提高效能的原則,對現有宏觀管理部門進行優化整合,建立統一、高效的國家宏觀文化管理機構,強化綜合管理職能,弱化行業管理職能,將行業管理職能逐步分解到行業協會,在於積極推進文化產業投融資體制改革,把重點文化項目的投融資納人政府綜合經濟管理部門的年度計劃,在國債投資等方面給予積極的支持,推進國有資本的投資增長機制,積極組建文化產業基金,為文化的發展提供足夠的資金,進而推進文化產業的快速發展,為新時期我國的文化建設和發展提供體制保證和宏觀政策支持。文化產業市場機制的建立和發展,主要在於借鑒市場經濟的發展經驗,培育健康的競爭機制,逐步適應國際化的文化市場,在堅持社會效益的前提下,追求文化產業利潤的最大化,確保文化產業的生機和活力,極力促進文化經營單位的優化發展。
『捌』 為什麼說文化產業是符號產業
簡單的說文化產業的創造成果需要承載在一個個形象符號才能更好的加以傳播專,因為圖形符號是最容易讓人屬記住並傳播最好的載體
小知識:我國文化產業界定
2004年,國家統計局對「文化及相關產業」的界定是: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娛樂產品和服務的活動,以及與這些活動有關聯的活動的集合。所以,我國對文化產業的界定是文化娛樂的集合,區別與國傢具有意識形態性的文化事業。
文化產業基本上可以劃分為三類:
一是生產與銷售以相對獨立的物態形式呈現的文化產品的行業(如生產與銷售圖書、報刊、影視、音像製品等行業);
二是以勞務形式出現的文化服務行業(如戲劇舞蹈的演出、體育、娛樂、策劃、經紀業等);
三是向其他商品和行業提供文化附加值的行業(如裝潢、裝飾、形象設計、文化旅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