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適用目錄有哪些
第一條 為進一步擴大開放,加大招商引資力度,鼓勵外來投資者來我市投資創業,根據國家、自治區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我市境內的資源、產業和市場除國家明令禁止的以外,全部對國內外開放,國內外客商來通遼投資合作、進行科研技術開發和創辦公益事業,可享受相應優惠政策。
第三條 稅收優惠政策
(一)對設在我市境內以國家鼓勵類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主營業務收入超過企業總收入70%的內資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在2010年以前,減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二)在我市境內新辦交通、電力、水利、郵政、廣播電視等企業,其業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70%以上的,內資企業自生產經營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三)我市境內新辦的企業,經稅務機關批准,可享受國家確定的「老、少、邊、窮」地區新辦企業優惠政策,三年內減征或免徵企業所得稅。
(四)我市境內國道、省道建設用地,比照鐵路、民航建設用地,免徵耕地佔用稅。免徵耕地佔用稅的建設用地,具體范圍限於公路線路、公路線路兩側邊溝所佔用的耕地,公路沿線的堆貨場、養路道班、檢查站、工程隊、洗車場等所佔用的耕地不在免稅之列。
第四條 土地使用優惠政策
(一)投資企業可以通過出讓、劃撥、租賃等方式獲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在規定的使用期限內,可依法轉讓、出租、抵押,使用期滿後,使用者可優先續期。
(二)投資興辦社會公益事業的,可通過劃撥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出讓金按規定的最低標准收取。
(三)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以上的工業加工項目或固定資產投資3000萬元以上的高新技術項目使用國有土地的,土地出讓金按規定的最低標准收取,政府可視情況予以扶持。
第五條 行政事業收費優惠政策
(一)繳納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按規定的最低標准收取,有關證照只收工本費。
(二)投資於國家、自治區鼓勵發展的產業和優勢產業及我市鼓勵發展的重點項目,免交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其它行政事業性收費按最低標准收取。
第六條 引進技術、人才優惠政策
(一)以專利發明、高新技術等智力成果作為無形資產投資入股的,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只要具備必要的資金及其他生產經營條件,出資各方又有明確約定,並經自治區科技管理部門認定,無形資產作價金額最高可達到企業注冊資本金的35%。
(二)市外科研單位、大專院校、企業和高科技人才在我市設立科研基地不受投資規模限制,可享受鼓勵性項目相關優惠政策。
(三)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調入關鍵性技術人員和博士以及獲重大科研成果者,經有關部門確認後可優先調入。
(四)留學回國人員投資興辦的高新技術企業享受外商投資企業優惠政策。
第七條 相關待遇優惠政策
(一)凡是來我市從事生產經營的投資者及企業員工,只要有固定的住所和生活來源,要求在我市落戶的,本人及家庭成員可落入我市城鎮戶口。
(二)對外來投資企業的外方高級管理人員和應聘到我市工作的高級技術人員專用轎車經對外開放部門核准,由交通部門頒發「免費通行證」,在通遼市境內國有經營權路面免收過路費、過橋費。
(三)對重點外引內聯企業,除稅務部門以外的行政執法檢查,須經政府專門機構批准後方可進行,堅決杜絕亂檢查、亂收費、亂罰款、亂評比、亂攤派。
第八條 允許公司制企業注冊資本金分期注入。設立公司制企業時,如資金暫時有困難,經企業申請,資本金可分期到位;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只要達到注冊資本金的20%,其餘部分可在兩年內繳足。
第九條 放寬企業集團設立登記條件,凡核心企業注冊資本金在3000萬元以上,並擁有三家以上的控股子公司,集團合並注冊資本金在6000萬元以上的,可辦理集團登記。
第十條 對客商投資項目審批、注冊、登記實行「一廳式」辦公、一條龍服務制度。需要到上一級部門審批的,由市對口部門協助辦理。
第十一條 通遼市各類企業或個人出資新興辦的企業和項目符合相應條件的,享受國內外客商投資企業的相關優惠政策。
第十二條 投資於第三產業的企業、項目,按《內蒙古自治區加快發展第三產業若干政策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企業的創辦和發展,可同時享受通政發〔2006〕126號文件的優惠政策。
第十四條 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牽動作用的投資項目,可實行一事一議的辦法給予一定優惠政策。
第十五條 本規定由通遼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通遼市人民政府頒布的通政發〔2001〕21號文件同時廢止。如國家、自治區出台新的政策,按國家、自治區政策執行。
產業發展方向
通遼市確定在產業發展重點和目標上,以特色資源和優勢 產業為依託,全力打造能源、建材、高載能、玉米及蓖麻化工、食品、醫葯六大優勢產業集群,加快培育煤化工和氯鹼化工、鋁後加工、木材深加工三個後續產業。到2010年實現「三個五」目標,即煤炭產量5000萬噸、電力裝機500萬千瓦、電解鋁及其產品產量50萬噸。在重點項目建設方面,我們將重點實施能源工業、鋁後加工、玉米等農畜產品深加工、煤化工、建材工業、礦產品開發和勞動密集型、循環經濟項目。其項目群為,能源產業,以風力發電、生物質發電、生物質燃料等作為重點招商項目;煤化工和氯鹼化工產品,以利用煤炭資源發展甲醇及下游產業、聚氯乙烯、燒鹼、煤化油、腐殖酸鹽等煤化工工業作為重點招商項目;玉米深加工產業,主要以玉米及下游產品醫葯化工、食品工業、紡織工業等為重點招商項目;鋁的後續加工產業,主要以電解鋁為原料的工業型材、建築型材、鋁箔、鋁板、汽車、摩托車專用配件、五金製品、電力設施設備等產品項目作為重點招商項目。同時,在非資源類產業如電子工業、IT產業、物流園區、市場建設、旅遊資源開發及勞動密集型項目招商上要有所突破。
Ⅱ 中國西部大開發政策的目錄
第一章 西部大開發政策效果評價及展望
第一節 現行國家西部大開發政策綜述
第二節 西部大開發戰略實施效果評價
第三節 西部大開發政策的理論基礎
第四節 未來西部大開發政策完善的方向
第二章 中央財政轉移支付與地區經濟收斂
第一節 對現有研究的簡要述評
第二節 我國轉移支付制度和西部大開發財政政策
第三節 轉移支付與地區差距收斂的經驗分析
第四節 轉移支付未縮小地區差距的因素分析
第五節 結論和政策建議
第三章 國家對西部的稅收政策及效果評價
第一節 對現有研究的簡要述評
第二節 我國區域經濟中的稅收政策分析
第三節 地方稅收與區域經濟增長的實證分析
第四節 促進西部大開發的稅收政策建議
第四章 民間資本進入與政府投資引導政策
第一節 「九五」時期以來西部地區投資狀部分析
第二節 西部大開發「政府熱、民間冷」的原因分析
第三節 民間投資在西部大開發中的地位、作用和意義
第四節 建立民間資本進入的政策誘導機制
第五章 國家對西部地區的資源開發利用政策
第一節 西部地區資源利用現狀與存在問題
第二節 國家對西部資源開發現行政策分析
第三節 西部地區水土資源開發利用政策
第四節 西部地區能源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政策
第五節 西部非能源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政策
第六節 「西氣檔輸」「西電東送」相關政策
第七節 對西部地區資源開發政策的再認識
第六章 國家對西部地區的產業發展政策
第一節 對現行國家西部產業發展政策的評價
第二節 國家對西部產業發展政策的實施效果
第三節 國家對西部產業政策的調整方向
第四節 國家對西部產業發展的政策建議和措施
第七章 西部生態環境建設的利益補償機制
第一節 建立西部生態環境利益補償機制的背景
第二節 生態環境利益補償機制的理論基礎及國際經驗
第三節 現行西部生態建設補償政策及效果評價
第四節 建立多元化的生態建設融資渠道
第五節 若干政策建議
第八章 西部農村貧困狀況與國家反貧困政策
……
第九章 西部地區基礎教育發展政策
第十章 西部沿邊開放與國境地區發展政策
第十一章 西部地區重點開發區的建設
第十二章 西部地區體制創新與政府職能轉變
第十三章 中央政府支持落後地區開發的國際經驗
附錄一 對寧夏和內蒙西阿拉善盟發展的若干政策建議
附錄二 呼包銀一集通線經濟帶產業發展戰略
附錄三 青藏鐵路對西藏交通運輸結構的影響
附錄四 西部生態環境建設的戰略重點區域
附錄五 「中國西部大開發戰略與政策研究」結題報告會紀要
附錄六 中國社會科學院西部發展研究中心簡介
Ⅲ 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下的鼓勵類產業有哪些
具體如下:
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
農林業
1、農田建設與保護工程(含高標准農田建設、農田水利建設、高效節水灌溉、農田整治等),主要開展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與排水、田間道路、農田防護與生態環境保持、農田輸配電以及其他工程建設
2、農產品及農作物種子基地建設
3、蔬菜、瓜果、花卉設施栽培(含無土栽培)先進技術開發與應用
4、優質、高產、高效標准化栽培技術開發與應用
5、畜禽標准化規模養殖技術開發與應用
6、重大病蟲害及動物疫病防治
7、農作物、家畜、家禽及水生動植物、野生動植物遺傳工程及基因庫建設
8、動植物(含野生)優良品種選育、繁育、保種和開發;生物育種;種子(種苗)生產、加工、包裝、檢驗、鑒定技術和倉儲、運輸設備的開發與應用
9、旱作節水農業、保護性耕作、生態農業建設、耕地質量建設、新開耕地快速培肥、水肥一體化技術開發與應用
10、生態種(養)技術開發與應用
11、全生物降解地膜農田示範與應用及受污染耕地風險管控與修復
12、獲得綠色食品生產資料標志的飼料及添加劑開發
13、內陸流域性大湖資源增殖保護工程
14、遠洋漁業、人工魚礁、漁政漁港工程
15、牛羊胚胎(體內)及精液工廠化生產
16、農業生物技術開發與應用
17、耕地保養管理與土、肥、水速測技術開發與應用
18、農、林作物、畜禽和漁業種質資源保護地、保護區建設;動植物種質資源收集、保存、鑒定、開發與應用
19、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秸稈肥料化利用,秸稈飼料化利用,秸稈能源化利用,秸稈基料化利用,秸稈原料化利用等)
20、農村可再生資源綜合利用開發工程(沼氣工程、生物天然氣工程、「三沼」綜合利用、沼氣發電,生物質能清潔供熱,秸稈氣化清潔能源利用工程,廢棄菌棒利用,太陽能利用)
21、平垸行洪退田還湖恢復工程
22、食(葯)用菌菌種培育
23、草原、森林災害綜合治理工程
24、退耕還林還草、退牧還草及天然草原植被恢復工程
25、動物疫病新型診斷試劑、疫苗及低毒低殘留獸葯(含獸用生物製品)新工藝、新技術開發與應用
26、優質高產牧草人工種植與加工
27、天然橡膠及杜仲種植生產
28、無公害農產品及其產地環境的有害元素監測技術開發與應用
29、有機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及有機肥料產業化技術開發與應用
30、農牧漁產品無公害、綠色生產技術開發與應用
31、農林牧漁產品儲運、保鮮、加工與綜合利用
32、天然林等自然資源保護工程
33、碳匯林建設、植樹種草工程及林草種苗工程
34、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程
35、生態保護和修復工程
36、海洋、森林、野生動植物、濕地、荒漠、草原等自然保護區建設及生態示範工程
37、防護林工程
38、石漠化防治及防沙治沙工程
39、固沙、保水、改土新材料生產
40、抗鹽與耐旱植物培植
41、國家儲備林建設、特色經濟林建設
42、竹藤、花卉基地建設、產品開發及精深加工
43、森林撫育、低質低效林改造工程
44、野生經濟林樹種保護、改良及開發利用
45、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和古樹名木保護工程
46、林木、草原基因資源保護工程
47、次小薪材、沙生灌木及三剩物深加工與產品開發
48、野生動植物培植、馴養繁育基地及疫源疫病監測預警體系建設
49、道地中葯材及優質、豐產、瀕危或緊缺動植物葯材的種植(養殖)
50、香料、野生花卉等林下資源人工培育與開發
51.木、竹、草(包括秸稈)人造板及其復合材料技術開發及應用
52、松脂林建設、林產化學品深加工
53、人工增雨防雹等人工影響天氣技術開發與應用
54、數字(信息)農業、林草技術開發與應用
55、農業農村環境保護與治理技術開發與應用
56、淡水與海水健康養殖及產品深加工,淡水與海水漁業資源增殖與保護,海洋牧場
57、生態清潔型小流域建設及面源污染防治
58、油茶、油棕等木本糧油基地建設
59、生物質能源林定向培育與產業化
60、糧油乾燥節能設備、農戶綠色儲糧生物技術、驅鼠技術、農戶新型儲糧倉(彩鋼板組合倉、鋼骨架矩形倉、鋼網式乾燥倉、熱浸鍍鋅鋼板倉等)推廣應用
61、農作物、林木害蟲密度自動監測技術開發與應用
62、氣象衛星工程(衛星研製、生產及配套軟體系統、地面接收處理設備、衛星遙感應用技術)和氣象信息服務
63、農業生產數字化改造和智慧農業工程
64、鄉村廁所廢物廢水以及餐廚廢物廢水的收集處理與生態農業聯合經營
65、優質糧食工程
66、面向資源化的鄉村生活廢水、生活廢物、畜禽糞便、農業廢棄物與農田面源污染協同綜合治理
67、休閑農業和鄉村旅遊精品工程
68、畜禽養殖廢棄物處理和資源化利用(畜禽糞污肥料化、能源化和基料化利用,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
69、數字農村建設和信息進村入戶工程
70、「互聯網+」農產品出村進城工程
71、木材及木(竹)質材料節能、節材、環保加工技術開發與利用
72、土地綜合整治
73、濕態酒精糟(WDGS)的應用
(3)西部鼓勵發展產業目錄擴展閱讀
《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徵求意見稿)》由鼓勵類、限制類、淘汰類三個類別組成。鼓勵類主要是對經濟社會發展有重要促進作用,有利於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技術、裝備、產品、行業。
限制類主要是工藝技術落後,不符合行業准入條件和有關規定,禁止新建擴建和需要督促改造的生產能力、工藝技術、裝備及產品。淘汰類主要是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嚴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需要淘汰的落後工藝、技術、裝備及產品。
需要說明的是,對不屬於鼓勵類、限制類和淘汰類,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為允許類。允許類不列入目錄。
Ⅳ 本目錄不含符合《當前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產業結構調
這應該是國家稅收優惠政策相關內容,只要屬於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都會享受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而哪些單位屬於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產業是有規定的,有專門的關於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產業、產品和技術的目錄,屬於目錄當中的任一一個行業,都可以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產業、產品和技術的目錄現在以2005年的為准,2000年的已作廢。
《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現在國內投資項目屬於進口商品的可享受稅收優惠政策,進項稅可抵扣。但也有不允許免稅的進口商品,即為"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
Ⅳ 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 有哪些優惠政策
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有關企業所得稅問題處理如下,
一是對設在西部地區以《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中新增鼓勵類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且其當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70%以上的企業,自2014年10月1日起,可減按15%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是已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有關企業所得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2號)第三條規定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企業,其主營業務如不再屬於《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中國家鼓勵類產業項目的,自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執行減按15%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三是凡對企業主營業務是否屬於《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中國家鼓勵類產業項目難以界定的,稅務機關可以要求企業提供省級(含副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或其授權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證明文件需明確列示主營業務的具體項目及符合《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中的對應條款項目。
四是自2014年10月1日起,《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有關企業所得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2號)第三條中有關重新計算申報的規定停止執行。
Ⅵ 國家頒布的西部大開發的政策有哪些
國務院西部開發辦關於西部大開發若干政策措施實施意見的通知
國辦發[2001]73號
成文日期:2001-09-29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西部開發辦《關於西部大開發若干政策措施的實施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關於西部大開發若干政策措施的實施意見
(國務院西部開發辦 2001年8月28日)
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加快中西部地區發展,是黨中央高瞻遠矚、總攬全局做出的重大決策.根據《國務院關於實施西部大開發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國發[2000]33號),國務院西部開發辦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研究制定了西部大開發若干政策措施的實施意見.
一、政策措施的適用范圍
(一)實施西部大開發若干政策措施和本實施意見的適用范圍,包括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西藏自治區、陝西省、甘肅省、寧夏回族自治區、青海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單列)和內蒙古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上述地區以下統稱:西部地區).其他地區的民族自治州(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在實際工作中比照有關政策措施予以照顧.
二、加大建設資金投入力度
(二)提高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包括中央基本建設投資資金、建設國債資金用於西部地區的比例.國家政策性銀行貸款、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優惠貸款,在堅持貸款原則的條件下,盡可能多安排西部地區的項目,爭取提高用於西部地區的比例.
(三)對國家新安排的西部地區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其投資主要由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其他專項建設資金、銀行貸款和利用外資以及企業自籌資金解決,不留資金缺口,地方政府在土地使用、收費減免等方面積極配合.要集中力量建設一批關系西部開發全局的重大工程,如「西氣東輸」、「西電東送」、青藏鐵路、公路國道主幹線、水資源合理開發和節約利用等.
(四)中央將採取多種方式,籌集西部開發的專項資金,支持西部開發的重點項目.鐵道、交通、水利、農業、林業、信息產業等部門在安排建設資金時,要繼續提高用於西部地區重點項目的比重.
三、優先安排建設項目
(五)以科學規劃為指導,發揮計劃和市場兩種機制在配置資源中的作用,在西部地區優先布局一些建設項目,包括:水利、公路、鐵路、機場、管道、電信等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建設,特色農業發展,水電、優質煤炭、石油、天然氣、銅、鋁、鉀、磷等優勢能源、礦產資源開發和利用,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特色旅遊業發展,特色高新技術及軍轉民技術產業化.
四、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
(六)加大對西部地區特別是民族地區(指民族自治區、享受民族自治區同等待遇的省和非民族省份的民族自治州)一般性轉移支付的力度.隨著中央財力的增加,中央財政逐步加大對西部地區一般性轉移支付的規模.一般性轉移支付以各地標准財政收支差額作為計算的依據,按科學合理的原則,根據客觀因素計算標准收入和支出,採用統一公式,不受主觀因素影響.在一般性轉移支付資金分配方面,對民族地區給予適度傾斜.從2000年起,中央財政安排一部分財力,專項用於對民族地區的轉移支付.
(七)中央對地方專項資金補助向西部地區傾斜.加大對西部地區農業科技發展、旱作農業、節水農業、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農業病蟲害防治和救助等方面的投入力度.支持在西北地區開展空中雲水資源的開發利用,對水土條件和沙塵暴進行監測、預測.加大對西部地區農業綜合開發的投入力度,以改造中低產田為重點,改善農業基本生產條件和生態環境;大力發展優質高產高效農業,促進產業化經營;有選擇地建設現代化農業示範區和科技示範區.從2001年起,根據西部地區的實際情況,適當調減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地方配套比例,增加對土地治理的投入.對西部地區財政困難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因執行1999年出台的提高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工資和城鎮低收入居民收入政策而增加的支出,由中央財政給予適當補助,補助額根據各地機關事業單位在職職工和離退休職工人數、月人均工資和離退休費增加額及轉移支付補助系數確定.中央補助地方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適當向西部地區傾斜.教育、科技、衛生、政法、文化、文物等專項資金補助的分配,也要向西部地區傾斜.
(八)中央財政扶貧資金重點用於西部貧困地區.隨著中央財力的增加,逐步加大對西部貧困地區和民族地區的扶貧資金投入力度,主要用於貧困鄉村的基礎設施建設、種植和養殖業、農村基礎教育和職業技術教育、文化衛生事業和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與培訓等.
(九)實施天然林保護工程,國家在安排基建投資、財政專項補助資金和對地方財政減收補助資金等方面給予支持.基建投資包括封山育林育草、飛播造林、人工造林和種苗設施建設補助等.財政專項補助資金包括森林管護事業費,國有林區森工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補助費、政策性社會性支出補助費、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費補助和下崗職工一次性安置費補助.對因實施天然林保護工程影響地方財政收入部分,中央財政在一定時期內給予適當補助.對森工企業因木材產量調減造成無力償還的銀行債務實行先停息掛賬,然後在清理核實的基礎上,通過沖銷呆壞賬等方式予以解決.
(十)開展退耕還林還草試點工作.國家按長江上游地區每畝退耕地每年補助150公斤、黃河上中游地區每畝退耕地每年補助100公斤糧食(原糧)的標准,在一定時期內向退耕戶無償提供糧食,補助糧食的價款(每公斤原糧1.4元)由中央財政承擔,調運費用由地方財政承擔.同時,國家給予退耕戶適當的現金補助,補助標准按退耕面積每畝每年20元計算,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負擔;國家向退耕戶提供種苗費補助,補助標准按退耕還林還草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種草面積每畝50元計算,所需資金由中央基建投資安排.對因實施退耕還林還草影響地方財政收入部分,由中央財政在一定時期內給予適當補助.另外,要積極支持防沙治沙工作.
(十一)對在實施農村稅費改革試點過程中,因改革而造成鄉鎮財政困難,自身無法克服的,中央財政將按照規范的轉移支付辦法,適當給予補助.
五、加大金融信貸支持
(十二)加大對西部地區基礎設施建設的信貸投入.重點支持鐵路、主幹線公路、電力、石油、天然氣等大中型交通、能源項目建設.對投資大、建設期長的基礎設施項目,根據項目建設周期和還貸能力,適當延長貸款期限.其中,國家開發銀行對高速公路項目,在項目資本金比例達到40%和統借統還的條件下,貸款期限可放寬至18年(含寬限期,下同);對水電項目,貸款期限可放寬至25年;對「西電東送」非水電項目,貸款額超過3億元的,貸款期限一般可放寬至18年,最長可放寬至20年;對城市基礎設施項目,貸款期限可放寬至10年;對其他基礎設施項目,貸款期限最長可放寬至15年.
(十三)擴大以基礎設施項目收益權或收費權為質押發放貸款的范圍.繼續辦好農村電網收益權質押貸款業務,開展公路收費權質押貸款業務,創造條件逐步將收費權質押貸款范圍擴大到城市供水、供熱、公交、電信等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對具有一定還貸能力的水利開發項目和城市環保項目(如城市污水處理和垃圾處理等),探索逐步開辦以項目收益權或收費權為質押發放貸款的業務.
(十四)增加農業、生態建設的信貸投入.對西部特色農業、節水農業、生態農業發展在信貸方面給予支持,扶持一批有發展前景、帶動作用強、以公司加農戶為經營方式的龍頭企業.農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要積極擴大農戶小額貸款,對確有還貸能力的可以發放信用貸款.有選擇地增加對生態環境建設項目的貸款投入.配合退耕還林還草、封山綠化等生態環境建設工程,對一些有還貸能力的速生豐產用材林、經濟林、山野菜、中葯材開發以及個體苗圃等項目,增加信貸投入.
(十五)運用信貸杠桿支持經濟結構及產業結構調整.支持電力、天然氣、旅遊和生物資源合理開發等西部優勢產業發展,對貸款金額較大的重點項目,可以由商業銀行總行直貸解決,貸款不納入當地分行存貸比或限額考核范圍.西部地區農村電網改造貸款,由中國農業銀行總行統一安排貸款計劃和資金.同時,對西部地區企業技術改造、高新技術企業和中小企業發展,也要給予信貸支持.
六、大力改善投資軟環境
(十六)認真貫徹落實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有關政策,深化西部地區國有企業改革,使企業真正成為市場競爭的主體.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實行制度創新.除關系國家命脈和安全的企業由國家控股外,鼓勵其他國有大中型企業通過規范上市、中外合資和相互參股等多種形式,依法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改制企業要依法建立董事會、監事會,明確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各自的職責,做到各負其責,協調運轉,有效制衡.建立分工明確的國有資產管理、經營和監督體制,使國有資產出資人盡快到位,強化國有資產經營主體的外部監督.進一步深化企業內部勞動、人事、分配三項制度改革,逐步形成經營者能上能下、人員能進能出、收入能增能減的新機制.結合產業結構調整,堅持有進有退、有所為有所不為的方針,推進國有經濟布局的戰略性調整.進一步放開搞活國有中小企業,積極推進中小企業組織管理體系、政策體系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在實際工作中加大對西部地區國有企業扭虧脫困、改組改造的支持力度.
(十七)積極引導西部地區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加快發展,鼓勵東、中部企業和個人到西部地區投資.除法律有特殊規定外,凡對外商開放的投資領域,國內各種所有制企業均可進入.鼓勵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主體以獨資、合資、合作、特許權等多種方式進行投資.
(十八)簡化投資項目審批程序.除關系國民經濟全局和長遠發展、對國家安全有重要影響的重大項目或有特殊規定的項目外,企業利用自有資金或國內銀行貸款投資於國家非限制類產業的項目,需要政府平衡建設、經營條件的,政府主管部門只審批其項目建議書,企業在落實各項建設條件後,自主決定是否開工建設,並在開工後報政府主管部門備案.
(十九)認真遵照執行中央關於引進外資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法規.努力優化外商投資的地區布局,鼓勵外商向西部地區投資.合理簡化外商投資項目的審批程序.除重大項目或有特殊規定的項目外,外商投資項目利用自有資金和商業銀行貸款在西部地區投資於國家鼓勵類產業及優勢產業的,政府主管部門只審批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建議書、開工報告不再報政府主管部門審批.逐步簡化對外商投資企業合同、章程的審批程序.
(二十)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在改善投資軟環境上下功夫,整頓市場經濟秩序,切實保護知識產權,維護經濟法制.實行政企分開,減少審批事項,規范辦事程序,清理和廢止不符合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對外開放要求的規章制度.確需各級政府審批的事項,應實行便捷服務,提高辦事效率和透明度.加強仲裁機制建設,及時處理經濟糾紛案件,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七、實行稅收優惠政策
(二十一)對設在西部地區國家鼓勵類的內資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在2001年至2010年期間,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國家鼓勵類的內資企業是指以《當前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2000年修訂)》中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其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70%以上的企業.國家鼓勵類的外商投資企業是指以《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鼓勵類項目和《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中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其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70%以上的企業.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民族自治地方的內資企業可以定期減征或免徵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可以減征或免徵地方所得稅.中央企業所得稅減免的審批許可權和程序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二十二)對在西部地區新辦交通、電力、水利、郵政、廣播電視企業,給予減免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其中:內資企業自生產經營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本條所稱交通企業是指投資新辦從事公路、鐵路、航空、港口、碼頭運營和管道運輸的企業;電力企業是指投資新辦從事電力運營的企業;水利企業是指投資新辦從事江河湖泊綜合治理、防洪除澇、灌溉、供水、水資源保護、水力發電、水土保持、河道疏浚、河海堤防建設等開發水利、防治水害的企業;郵政企業是指投資新辦從事郵政運營的企業;廣播電視企業是指投資新辦從事廣播電視運營的企業.除另有規定外,上述各類企業主營收入需占企業總收入70%以上.
(二十三)對保護生態環境、退耕還林(生態林應佔80%以上)還草產出的農業特產收入,自取得收入年份起10年內免徵農業特產稅.
(二十四)西部地區公路國道、省道建設用地,比照鐵路、民航建設用地,免徵耕地佔用稅.免徵耕地佔用稅的范圍限於公路線路、公路線路兩側邊溝所佔用的耕地,公路沿線的堆貨場、養路道班、檢查站、工程隊、洗車場等所佔用的耕地不在免稅之列.公路國道、省道以外其他公路建設用地是否免徵耕地佔用稅,由省級人民政府決定.上述免稅用地,凡改變用途,不再屬於免稅范圍的,應當自改變用途之日起補繳耕地佔用稅.
(二十五)西部地區內資鼓勵類產業、外商投資鼓勵類產業的項目在投資總額內進口自用設備,除《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2000年修訂)》和《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符合《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的外商投資項目,在投資總額內進口自用設備,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其審批程序按照《國務院關於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國發[1997]37號)的規定執行.
八、實行土地使用優惠政策
(二十六)有計劃、有步驟地對坡耕地退耕還林還草,鼓勵利用宜林宜草荒山、荒地造林種草,實行誰退耕、誰造林、誰種草、誰經營、誰擁有土地使用權和林草所有權.國有荒山、荒地等未利用地依法出讓給單位和個人進行造林、種草等生態建設的,可以減免土地出讓金,實行土地使用權50年不變;達到出讓合同約定的投資金額並符合生態建設條件的,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可以申請續期.利用農村集體所有的荒山、荒地等未利用地進行造林、種草等生態建設的,可以通過承包、租賃、拍賣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實行土地使用權50年不變;土地使用權可以繼承、轉讓(租)、抵押.
(二十七)對基本農田實行嚴格保護,實現耕地佔補平衡.坡耕地較多的地區,為保護當地糧食生產能力,在不影響生態建設的前提下,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可以將部分已經過多年整治、有良好的水利與水土保持設施的坡度為15度至25度之間的耕地劃定為基本農田,也可以將部分配套設施較好的新開發整理的耕地劃定為基本農田.可以按照有關規定,調整基本農田種植業生產格局,發展經濟作物,但不得破壞耕作條件.土地整理項目應優先安排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使保護區內有效耕地面積不斷增加,質量不斷提高.增加國家對西部地區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資金的投入.西部地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繳中央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原則上通過安排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全額下撥.把未利用土地開發成草地、園地,經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認定能調整為耕地的,可折抵補充耕地指標,按耕地加以保護和管理.基礎設施建設佔用耕地的,在保證耕地佔補平衡的前提下,其耕地開墾費可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定標準的下限收取.
(二十八)提高建設用地審批效率,減少審批環節,及時提供並保障經濟建設用地.需報國務院批準的建設用地,在用地報批階段,政府主管部門主要審查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規劃與計劃、耕地佔補平衡和征地補償安置能否落實.報批資料可以根據審查的內容相應簡化.征地補償安置要符合《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規定,防止各種搭車收費,同時切實保護農民利益.使用國有未利用地,可以免繳土地補償費.建設項目用地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依法有償使用國有土地,鼓勵以招標、拍賣等方式供地.外商投資項目用地,確屬必需的,經批准,可以用國有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作價出資的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
九、實行礦產資源優惠政策
(二十九)在國土資源調查計劃中,優先安排西部地區的調查評價項目,工作經費向西部地區傾斜.重點安排西部地區重要礦產資源集中區、國家緊缺礦產和地下水資源的調查評價工作,以及地質工作程度較低地區、地質災害嚴重地區的基礎地質工作.
(三十)在西部地區由國家出資勘查形成的探礦權、采礦權價款,按有關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經批准,可以部分或者全部轉為國有礦山企業或地勘單位的國家資本;勘查或開採石油、天然氣、煤層氣、富鐵礦、優質錳礦、鉻鐵礦、銅、鎳、金、銀、鉀鹽、鉑族金屬、地下水等礦產資源的;在國家確定的扶貧開發重點地區和重點開發地區勘查、開采礦產資源的;大中型礦山企業因資源枯竭,勘查接替資源的;國有礦山企業經批准進行股份制改造或對外合營時,國有資本持有單位以探礦權、采礦權價款入股的;國有礦山企業由於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繳納探礦權、采礦權價款確有困難的.
(三十一)在西部地區勘查、開采礦產資源,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減繳或免繳探礦權使用費、采礦權使用費:石油、天然氣、煤層氣、鈾、富鐵礦、優質錳礦、鉻鐵礦、銅、鉀鹽、鉑族金屬、地下水等礦產資源的勘查、開發,大中型礦山企業為尋找接替資源申請的勘查、開發,運用新技術、新辦法提高綜合利用水平(包括低品位、難選冶的礦產資源開發及老礦區尾礦利用)的礦產資源開發,政府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情形.探礦權使用費,第一個勘查年度可以免繳,第二至第三個勘查年度可以減繳50%,第四至第七個勘查年度可以減繳25%.采礦權使用費,礦山基建期和礦山投產第一年可以免繳,礦山投產第二至第三年可以減繳50%,第四至第七年可以減繳25%,礦山閉坑當年可以免繳.
(三十二)探礦權人投資勘查獲得具有開采價值的礦產地後,可依法獲得采礦權.允許將勘查費用計入遞延資產,在開采階段分期攤銷.
(三十三)積極培育礦業權市場,促進探礦權、采礦權依法出讓和轉讓.出讓礦業權的范圍包括國家出資勘查並已經探明的礦產地、依法收歸國有的礦產地和其他礦業權空白地.除採取依法申請批准方式外,可以採取招標、拍賣等其他方式出讓礦業權.探礦權人、采礦權人可以採取出售、作價出資、合作勘查或開采、上市等方式依法轉讓探礦權、采礦權,也可以按有關規定出租、抵押探礦權、采礦權.
(三十四)對於外商從事非油氣礦產資源勘查開採的,除享受國家已實行的有關優惠政策外,還可以享受免繳探礦權、采礦權使用費1年,減半繳納探礦權、采礦權使用費2年的政策.對於外商從事《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鼓勵類非油氣礦產資源開採的,享受免繳礦產資源補償費5年的政策.在中外合營方式中,中方以探礦權、采礦權入股的,其探礦權、采礦權應按規定依法評估確認,合理作價,由中方提供相關的地質成果資料.
十、運用價格和收費機制進行調節
(三十五)深化價格改革,進一步提高市場調節價格的比重.西部地區部分鐵路運價由政府定價改為政府指導價.省(自治區、直轄市)內航空支線實行浮動票價政策.列入全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葯范圍的民族葯價格,委託產地省級政府主管部門審批.
(三十六)調整電價和水價,推進污水處理、垃圾處理收費改革.積極疏導西部電網電價矛盾,單獨核定西部地區各電網輸配電費用,鼓勵電力生產企業與用戶直接簽訂購電合同,降低用戶電費負擔;適當降低東西部地區之間骨幹電網聯絡線的輸電費用,鼓勵「西電東送」.在統籌考慮合理開發與承受能力的前提下,優先調整西北水資源短缺地區的水利工程供水價格,保證水利工程建設維護成本開支得到合理補償.西部地區城市已建成污水處理廠而未徵收污水處理費的,要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盡快開征污水處理費,已開征的可根據當地居民的承受能力,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則逐步提高收費標准.西部地區可以根據當地情況出台垃圾處理收費政策,推行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三十七)對西部地區新建鐵路和鐵路支線實行特殊運價.根據國務院確定的新路新價政策,對西部地區新建鐵路可以按照償還貸款本息、補償合理經營成本的原則,核定新線特殊運價,以保證西部地區新建鐵路按期償還建設貸款,維持正常生產經營,促進西部地區鐵路建設.進一步研究西部地區新建鐵路特殊運價與全路統一運價之間差價的補償方式.對西部地區鐵路支線實行支線特殊運價.由國務院主管部門制定支線特殊運價的定價原則,具體價格水平由當地省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確定;對具備條件的西部支線,實行政府指導價或市場調節價,賦予鐵路運輸企業一定的價格自主權.
Ⅶ 哪裡有 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
正在制定中
Ⅷ 西部大開發鼓勵產業有哪些
《中西部地區優勢產業目錄(2008年修訂)》
《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07年修訂)》
Ⅸ 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廣西石油精細化工包含哪些產品
西部地區新增鼓勵類產業
西部地區新增鼓勵類產業按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列,並根據實際情況適時修訂。
(一)重慶市
1、黑色、有色金屬精深加工:家電、信息產業用材料;汽車用高強度/高精度寬板、鑄鍛輕合金材料;鎂合金深加工產品;金屬基粉體及表面處理新材料;錳基等新材料
2、工程塑料、化工新材料生產(《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淘汰類項目除外)
3、天青石等非金屬礦精深加工
4、新型節能、隔音、防火門窗及配件的開發與生產
5、節能環保材料預制裝配式建築構部件生產
6、核設備、高精密核儀器、儀表的開發製造
7、壓縮天然氣(CNG)汽車加氣站成套設備及裝置(汽車儲氣鋼瓶、壓縮機、儲氣罐、深度脫水裝置、脫硫罐、冷凝管、油水分離器等)研發及製造
8、高壓輸變電及控制設備的研發及製造
9、達到一級能效的壓縮機、電機、變頻器、磁控管等家用電器關鍵零部件製造
10、淡水源、土壤源、污水源等熱泵技術開發及設備製造
11、鍾表計時、珠寶加工等精密加工產業技術開發及設備製造
12、大型游樂設施製造
13、汽車整車、專用車(不包括普通掛車、自卸車、罐式車、
廂式車和倉柵式汽車)製造
14、摩托車整車及重要零部件製造
15、船用齒輪箱和船用油泵油嘴、增壓器、連桿、薄壁軸瓦、噴射控制單元等關鍵零部件研發生產,鑄鍛一體化工藝大抓力船錨生產
16、氧化鐵(Fe2O3)含量不超過0.02%的高檔玻璃器皿生產
17、教具教學儀器開發及生產
18、農村居民供水工程(包括城市供水設施向農村延伸)建設及經營
19、公路旅客運輸
20、民用機場運營(與機場運行直接相關的生產經營活動)
21、筆記本電腦、通信產品整機和關鍵零部件的研發及製造
22、雲計算解決方案研發及應用服務
23、三網融合類業務平台、通信、有線電視網路升級改造及設備製造
24、寬頻網路建設及運營
25、倉儲、運輸、貨代、包裝、裝卸、搬運、流通加工、配送、信息處理等一體化服務
26、服務「三農」、小型微型企業、個體工商戶的小額貸款金融服務
27、金融外包服務、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
28、醫療機構經營
29、藝術及技能培訓(音樂、演藝、美術、設計和傳統手工藝)
30、工業企業場址污染治理及修復技術研發及應用
31、工業余熱、余壓、壓差、發生氣綜合利用技術開發及應用
32、農村生活污水、垃圾及畜禽糞便處理等環保技術開發及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