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文化產業的專業設置
推出《2013年中國文化創意產業總評榜》
TOP 1:北京大學藝術學院(藝術學理論專業) TOP 2:中國傳媒大學南廣學院(文化產業管理專業) TOP 3:上海交通大學媒體與設計學院(文化產業與管理系) TOP 4:山東藝術學院藝術文化學院(文化產業管理專業
TOP 5:中央財經大學文化與傳媒學院(文化產業系)
TOP 6:山東大學歷史文化學院(文化產業管理學系) TOP 7:復旦大學上海視覺藝術學院(文化創意產業管理學院) TOP 8:內蒙古大學藝術學院(文化產業管理專業) TOP 9:南京藝術學院文化產業學院 TOP 10:閩南師范大學(文化產業管理專業) 培養適應社會經濟發展需要,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具有較扎實的文化基礎知識和良好的文化企業管理能力;掌握文化產業的經營特點和運作規律,了解國內外文化產業發展趨勢,同時具備現代管理、現代經濟和法律知識,為文化企事業、政府管理部門和教育培訓部門培養能夠從事文化產業管理、文化企業經營、文化市場運作、文化項目策劃、文化經紀、貿易、咨詢和傳播等工作的高級應用型人才。
國內部分設立了文化產業管理專業或方向的院校:北京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復旦大學、 中國海洋大學、南京師范大學、浙江師范大學、閩南師范大學、北京印刷學院、南京藝術學院、濟南大學歷史與文化產業學院、無錫科技職業學院、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上海應用技術學院、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浙江傳媒學院管理學院、天津音樂學院、廣東文藝職業學院、咸陽師范學院、廣東商學院、江漢大學、四川文化產業職業學院、山東文化產業職業學院、復旦大學上海視覺藝術學院、安徽師范大學、長春大學、同濟大學、北京現代藝術研修學院、浙江工商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山東大學、華中師范大學、中國海洋大學、雲南大學、貴州大學、徐州師范大學、雲南藝術學院、山東藝術學院、北京師范大學、中國傳媒大學、首都師范大學、中央財經大學、華東政法學院、重慶工商大學、西南大學(文化與社會發展學院)、廣州大學、山西師范大學、中央文化幹部管理學院、江西財經大學、天津財經大學、上海大學、深圳大學、北京語言大學、山西財經大學、安徽財經大學、南昌大學、上海師范大學、湖南大學、湖南師范大學、澳門城市大學、湘潭大學、青海大學、長沙理工大學、仰恩大學、廈門理工學院、石家莊學院、四川文理學院、華中師范大學武漢傳媒學院管理系、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蘭州文理學院等。 中國社會科學院
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化研究中心是研究和實踐東方文化的非實體學術研究機構,成立於l997年4月。
中心的主要研究領域有:印度文化,阿拉伯伊斯蘭文化,日本文化、韓國文化,越南文化等。中心主要工作內容有:編輯出版東方文化研究叢書,舉辦各種類型的學術研討會,舉辦專題講習班、研修班,提供有關的咨詢與建議,開展與國內、外的學術交流與合作。
中心聘請院內外、國內外有關著名學者為特約研究員,黃心川為名譽主任,徐遠和、李甦平曾任中心主任,現任主任為孫晶,副主任卞崇道,秘書長王青。
四川大學
四川大學文化產業研究中心為四川大學所屬從事文化傳播與文化產業基礎理論、應用理論、管理決策理論研究的跨學科、跨院所的綜合性研究機構。2011年獲批成為首批全國版權示範基地,中心主任是蔡尚偉。
中心的宗旨是發揮四川大學新聞傳播、文學藝術、工商管理、歷史文化、軟體工程、外國語言等學科的綜合優勢,主要運用現代化的以實證調查為基礎的社會科學研究手段,深入研究世界文化產業特別是亞太地區文化產業發展的歷史、現狀及走向,為中國特別是西部地區文化產業的發展提供建設性思路與方案,提供有關決策咨詢服務,培養和培訓有關專門人才,集科學研究、決策咨詢和人才培養為一體,為文化產業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智力支持。
中國人民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文化創意產業研究所是中國人民大學直屬的文化創意產業研究機構,研究所依託中國人民大學文化科技園,整合來自中國人民大學相關科研院所及產業鏈相關的優秀資源,開展以文化創意產業為主題的課題研究、標准制定、戰略規劃、決策咨詢、園區建設、人才培訓、品牌推廣、投資促進等系列活動。
中國人民大學文化創意產業研究所所長金元浦被譽為中國文化創意產業理論之父,是中宣部《文化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和《中國文化發展綱要》起草工作小組專家組成員,北京市政府、深圳市政府等8省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顧問。中國人民大學文化創意產業研究所為多個國家部委,省市級城市和數十家文化產業園區提供過咨詢服務,是國內文化創意領域成功實踐案例最多的文化創意研究機構 。
清華大學
國家為加強文化產業領域的學術研究,促進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根據中央領導有關指示精神,2004年5月,經清華大學校務會議批准,學校以新聞與傳播學院、經濟管理學院、公共管理學院、法學院、人文學院、美術學院、信息學院等7個與文化產業研究相關的實體學院為依託,建立了校級跨院系的清華大學文化產業研究中心。中心有一支多學科權威學者和高層行業管理人員組成的研究團隊,在文化產業、創意產業和非物質經濟等相關領域取得了豐富的研究成果和良好的國際學術聲譽,2005年被批准為國家級哲學社會科學創新研究基地。2006年,中心被命名為國家文化產業研究中心。中心主任是熊澄宇。
中心將以國家文化體制改革精神為指導,以在國家經濟社會發展中具有特殊地位的文化產業發展的理論和實踐為研究對象,以提升中國文化產業的競爭力和創新能力為宗旨,面向市場,面向國際,面向未來,努力建設一個設備先進、機制靈活、人才薈萃、成果豐富、研 學產管一體化的國家基地,為政府決策、產業發展和學科建設做出積極的貢獻。
上海社會科學院
上海社會科學院文化產業研究中心, 是上海社會科學院設立和領導的專業研究機構,以建設國際一流的文化智庫為目標,以理論研究為基礎,以規劃應用為重點,以決策服務為特色,長期從事文化產業、創意經濟、城市戰略、企業文化、體育經濟等方面的專業研究和規劃設計。中心主任為花建。 1. 陳少峰,1964年出生於福建省漳浦縣。北京大學哲學系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北京大學文化產業研究院副院長,文化部專家,教育部評審專家,中國文化產業前沿論壇召集人。主要研究領域為中國倫理學史、正義的公平、新中道的管理哲學和文化產業商業模式等。
2. 向勇,北京大學管理學博士、副教授,北京大學藝術學院副院長,北京大學文化產業研究院副院長,英國劍橋大學Judge商學院訪問學者,英國倫敦Metropolitan大學商學院訪問教授。兼任國家文化產業創新與發展研究基地副主任,國家扶持動漫產業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專家委員會委員,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專家評審委員會委員,北京市海淀區創意產業協會咨詢專家委員會委員,韓國文化院顧問委員會文化產業組委員。
3. 金元浦,男,漢族,1951年1月生,浙江浦江人。1987年於陝西師大獲文學碩士學位。1991年入中國社會科學院師從錢中文先生學習,1994年獲文學博士學位。1999-2000赴韓國講學。現為中國人民大學中文系文藝學博士點教授,博士生導師,國家重點學科文藝學學科帶頭人,澳門城市大學特聘教授,中國人民大學文化創意產業研究所所長。
4. 崔俊超,知名自媒體人,動漫產業國際聯盟副秘書長,「文化旅遊產業」微信公眾平台創辦人,多家大型媒體特邀專欄作者,供職山水盛典文化產業有限公司,從事旅遊演藝、主題公園、農業生態、文化傳媒等大型文化產業項目,創辦中國文化旅遊產業微峰會任秘書長、河南媒合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任執行董事。曾參與有中國著名爆笑舞台劇《開心麻花》河南巡演、世界著名音樂劇《貓》、中嶽嵩山大型實景演出《禪宗少林·音樂大典》、中國首席禪文化主題酒店《禪宗少林·照見山居》、大型實景神話音樂劇《嫦娥》等市場營銷與品牌宣傳工作。
5. 范周,男,首席研究員、教授、博士,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發展研究院院長、澳門城市大學特聘教授、全球文化產業學術聯盟主席,《中國文化產業》雜志社總編輯。歷任山東省曲阜市文化顧問、中國金牌形象大使等大型活動總策劃,參與了許多著名企業的整體經營策劃和營銷活動。在北京市朝陽區、河北省承德市掛職期間,主抓文化產業工作並將豐富的實踐經驗充分運用到科研教學中。
6. 葉朗,浙江衢州人,北京大學哲學系教授,博士生導師。曾任北京大學哲學系主任、兼任宗教學系、藝術學系主任。同時兼任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哲學學科評議組成員,教育部高等學校哲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主任委員,中華美學學會副會長兼高校美學研究會會長,北京市哲學會會長,全國政協常委。
B. 中宣部、信息產業部、工信部、文化部都是負責什麼工作的他們之間有什麼關系
中共中央宣傳部是中共中央主管意識形態方面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1924年5月,中央正式決定分設宣傳、組織、工農等部,羅章龍為中央宣傳部部長。「文化大革命」期間被取消。1977年10月中央決定恢復成立。主要職能是:負責指導全國理論研究、學習與宣傳工作;負責引導社會輿論,指導、協調中央各新聞單位的工作;負責從宏觀上指導精神產品的生產;負責規劃、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務,配合中央組織部做好黨員教育工作,負責編寫黨員教育教材,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和改進群眾思想教育工作;受黨中央委託,協同中央組織部管理文化部、新聞出版署、中國社會科學院的領導幹部,會同中央組織部管理人民日報社、廣播電影電視總局、新華社等新聞單位和代管單位的領導幹部,對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宣傳部部長的任免提出意見;負責提出宣傳思想文化事業發展的指導方針,指導宣傳文化系統制定政策、法規,按照黨中央的統一工作部署,協調宣傳文化系統各部門之間的關系;完成黨中央交辦的其他任務。(摘自中國共產黨組織工作辭典)
信息產業部
(一)研究擬定國家信息產業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總體規劃,振興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通信業和軟體業,推進國民經濟與社會服務信息化。
(二)擬定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通信業和軟體業的法律、法規,發布行政規章;負責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
(三)統籌規劃國家公用通信網(包括本地與長途電信網)、廣播電視網(包括無線和有線電視網)、軍工部門和其他部門專用通信網並進行行業管理。
(四)組織制訂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通信業和軟體業的技術政策、技術體制和技術標准;制訂廣播電視傳輸網路的技術體制與標准;負責通信網路設備入網認證和電信終端設備進網管理;指導電子信息產品質量監督與管理。
(五)負責全國無線電頻率、衛星軌道位置、通信網碼號和域名、地址等公共通信資源的分配與管理;負責無線電台(站)設置審批、無線電監測和監督檢查,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協調無線電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
(六)依法對電信與信息服務市場進行監管,實行必要的經營許可制度,進行服務質量監督,保障公開競爭,保證普遍服務,維護國家和用戶利益;制訂通信網之間互聯互通辦法和結算標准並監督執行。
(七)制訂通信與信息服務資費政策,確定基本郵政、電信業務收費標准並監督執行。
(八)負責組織黨政專用通信網的規劃、建設與管理;管理國家通信網路監控調度中心和國際通信出入口局;組織協調黨政專用通信、救災應急通信和其他重要通信;保障國家通信與信息安全。
(九)根據產業政策與技術發展政策,引導與扶植信息產業的發展,指導產業結構、產品結構和企業結構調整,指導國有企業重組、組建企業集團;合理配置資源,防止重復建設。
(十)推進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通信業和軟體業的科研開發工作,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創新,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扶植民族工業。
(十一)研究制訂國民經濟信息化發展規劃,協助業主推進國家重點信息化工程;指導、協調與組織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指導電子信息技術的推廣應用和信息化普及教育。
(十二)組織與指導主要郵政、電信企業的財務匯總、繳撥與清算;協調郵政、電信企業的經營關系,按國家規定組織對郵政和電信普遍服務的補貼;按照管理許可權,管理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
(十三)代表國家參加有關國際組織,簽訂政府間協定,組織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處理政府間相關事宜。
(十四)研究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澳門、台灣通信與信息政策,處理有關事宜。
(十五)負責行業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
(十六)辦理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國務院規定,管理國家郵政局。
工信部的職責:
(一)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軍民結合、寓軍於民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體系建設。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的行業規劃、計劃和產業政策,提出優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起草相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規章,擬訂行業技術規范和標准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工業、通信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通信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四)負責提出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按國務院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五)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准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六)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八)推進工業、通信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九)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宏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統籌推進國家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一)統籌規劃公用通信網、互聯網、專用通信網,依法監督管理電信與信息服務市場,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電信業務資費政策和標准並監督實施,負責通信資源的分配管理及國際協調,推進電信普遍服務,保障重要通信。
(十二)統一配置和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衛星軌道位置的協調和管理,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三)承擔通信網路安全及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負責協調維護國家信息安全和國家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四)開展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代表國家參加相關國際組織。
(十五)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文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是中國文化行政的最高機構。是國務院的職能部門,在國務院領導下管理全國文化藝術事業。
文化部的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擬定文化藝術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並監督實施。
(二)研究擬定文化事業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文化體制改革。
(三)管理文學、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歸口管理全國性重大文化活動。
(四)擬定文化產業規劃和政策,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國家重點文化設施建設。
(五)歸口管理文化市場,擬定文化市場的發展規劃;研究文化市場發展態勢,指導文化市場稽查工作。
(六)管理社會文化事業,擬定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與發展。
(七)管理圖書館事業,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和利用;組織推動圖書館標准化、現代化建設。
(八)歸口管理對外文化工作和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的文化交流工作,擬定對外及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文化交流政策、法規;代表國家簽訂中外文化合作協定、年度執行計劃和文化交流項目計劃;指導駐外使(領)館文化機構及駐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地區文化機構的工作。
(九)按照國務院規定,管理國家文物局。
(十)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C. 國家對待文化產業有哪些優惠政策
1、降低准入門檻
對非公有資本進入文化產業有了一些明確的政策規定。鼓勵民營資本、外資進入政策許可的文化產業領域,特別是要參與國有文化企業的股份制改造,最終目的是形成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文化產業發展格局。
2、財政資金的支持力度比較大,也非常明確
現在中央財政和部分地區的地方財政都已經設立了文化產業發展的專項資金,中央財政要明顯增加專項資金的規模,主要工作是以貸款貼息、項目補貼、資本金注入等方式來促進文化產業發展。這方面也需要進一步細化。
3、設立中國文化產業投資基金
使其作為文化產業的戰略投資者,對重點領域的文化企業進行股權投資,推動文化企業並購重組,推動文化資源的整合和文化產業的結構調整,切實維護國家文化安全。
現在這個基金管理公司已經成立,主要是由財政部採取注資的方式,吸收國有企業、國有金融機構的資金,採取市場化的方式來運作。
4、鼓勵上市融資
鼓勵有條件的文化企業通過主板、創業板進行上市融資,同時明確要求現在已經上市的文化企業要通過多種形式作為戰略投資者推動文化企業的並購重組。
5、明確提出文化產業人才培養的問題
隨著文化產業發展速度不斷加快,文化產業的影響面越來越大,但是現在發展文化產業當中所面臨的一個非常突出的問題是人才的極其匱乏,特別是懂經營、善管理的人才極少。
下一步要通過引進、培訓甚至在高等院校設立專門的學院來加快文化產業人才的培養,也可以採取適當的方式在國外吸引一些專門人才投身於中國文化產業的發展。
6,明確提出國家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的問題
文化產業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內容生產,內容生產必然會涉及到知識產權保護的問題,一方面要加大現有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快立法的步伐。
7、深化文化體制改革
對深化文化體制改革要從「三個一批」來理解——做優做強一批,整合重組一批,停辦退出一批——只有這樣才能真正推動文化資源向優勢企業適度集中。
D. 有政府政策支持的文化產業包括哪些,相關的政策具體包括哪些
文化體制改革試點中支持文化產業發展若干稅收政策問題
http://www.yfzs.gov.cn/ 2005-08-10 12:57:29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文化體制改革試點中支持文化產業發展若干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2005年3月29日 財稅[2005]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廣東分署,天津、上海特派辦,各直屬海關: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文化體制改革試點中支持文化產業發展和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兩個規定的通知》,推動文化體制改革試點工作,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現將文化體制改革試點中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的稅收政策問題通知如下:
一、對政府鼓勵的新辦文化企業,自工商注冊登記之日起,免徵3年企業所得稅。
新辦文化企業,是指2004年1月1日以後登記注冊,從無到有設立的文化企業。原有文化企業分立、改組、轉產、合並、更名等形成的文化企業,都不能視為新辦文化企業。
政府鼓勵的文化企業范圍見附件。
二、試點文化集團的核心企業對其成員企業100%投資控股的,經國家稅務總局批准後可合並繳納企業所得稅。
三、文化產品出口按照國家現行稅法規定享受出口退(免)稅政策。
四、對在境外提供文化勞務取得的境外收入不征營業稅,免徵企業所得稅。
五、對生產重點文化產品進口所需要的自用設備及配套件、備件等,按現行稅收政策的有關規定,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六、對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承擔國家指定任務而造成虧損的文化單位,經批准,免徵經營用土地和房產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
七、對從事數字廣播影視、資料庫、電子出版物等研發、生產、傳播的文化企業,凡符合國家現行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規定的,可統一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
八、對國務院批准成立的電影製片廠或經國務院廣播影視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成立的電影集團及其成員企業銷售的電影拷貝收入免徵增值稅。
九、對電影發行企業向電影放映單位收取的電影發行收入免徵營業稅。
十、本通知所稱文化產業是指新聞出版業、廣播影視業和文化藝術業,文化單位是指從事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文化藝術的企事業單位。
本通知適用於文化體制改革試點地區的所有文化單位和不在試點地區的試點單位。
試點地區包括北京市、上海市、重慶市、廣東省、浙江省、深圳市、沈陽市、西安市、麗江市。
不在試點地區的試點單位名單由中央文化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分批發布。
本通知執行期限為2004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附件:政府鼓勵的文化企業范圍
抄送:中宣部,國務院辦公廳,文化部,廣播電影電視總局,新聞出版總署,財政部駐各省、
自治區、直轄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
附件:
政府鼓勵的文化企業范圍
1.文藝表演團體;
2.文化、藝術、演出經紀企業;
3.從事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文化藝術展覽的企業;
4.從事演出活動的劇場(院)、音樂廳等專業演出場所;
5.經國家文化行政主管部門許可設立的文物商店;
6.從事動畫、漫畫創作、出版和生產以及動畫片製作、發行的企業;
7.從事廣播電視(含付費和數字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發行的企業,從事廣播影視節目及電影出口貿易的企業;
8.從事電影(含數字電影)製作、洗印、發行、放映的企業;
9.從事付費廣播電視頻道經營、節目集成播出推廣以及接入服務推廣的企業;
10.從事廣播電影電視有線、無線、衛星傳輸的企業;
11.從事移動電視、手機電視、網路電視、視頻點播等視聽節目業務的企業;
12.從事與文化藝術、廣播影視、出版物相關的知識產權自主開發和轉讓的企業;從事著作權代理、貿易的企業;
13.經國家行政主管部門許可從事網路圖書、網路報紙、網路期刊、網路音像製品、網路電子出版物、網路游戲軟體、網路美術作品、網路視聽產品開發和運營的企業;以互聯網為手段的出版物銷售企業;
14.從事出版物、影視、劇目作品、音樂、美術作品及其他文化資源數字化加工的企業;
15.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出版企業;
16.出版物物流配送企業,經國家行政主管部門許可設立的全國或區域出版物發行連鎖經營企業、出版物進出口貿易企業、建立在縣及縣以下以零售為主的出版物發行企業;
17.經新聞出版行政主管部門許可設立的只讀類光碟復制企業、可錄類光碟生產企業;
18.採用數字化印刷技術、電腦直接製版技術(CTP)、高速全自動多色印刷機、高速書刊裝訂聯動線等高新技術和裝備的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印刷企業。
E. 我國在開始啟動"十二五"文化產業專項發展規劃是在哪一年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若干回重大問題的決答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國家「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12年2月23日,文化部以文產發〔2012〕7號印發《文化部「十二五」時期文化產業倍增計劃》。該《規劃》分指導思想、發展思路和主要目標,主要任務,重點行業,保障措施4部分。
F. 文化部「十二五」時期文化產業倍增計劃的主要任務
以實現跨越式發展為主題,以優化結構布局、加快轉變發展方式為主線,以培育文化企業、擴大文化消費、推進文化科技創新、發展特色文化產業為重點,加強內容引導,實施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帶動戰略,全面提升文化產業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推出一批內容健康向上、深受群眾喜愛、市場佔有率高的中國原創文化產品,努力滿足人民多樣化精神文化需求,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 加快發展文化產業,必須毫不動搖地支持和壯大國有或國有控股文化企業,毫不動搖地鼓勵和引導各種非公有制文化企業健康發展,形成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文化產業格局,塑造培育文化市場主體,提高文化產業活力和競爭力,促進各類文化企業協調發展。
1.培育骨幹文化企業
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為重點,加快推進經營性文化單位改革,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形成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體現文化企業特點的資產組織形式和經營管理模式,培育合格市場主體。培育一批核心競爭力強的國有或國有控股大型文化企業或企業集團,在發展產業和繁榮市場方面發揮主導作用。在國家許可范圍內,引導、扶持、規范非公有資本進入文化產業,非公有制文化企業在資金扶持、項目評審、投融資、稅收優惠、人才引進、獎勵表彰、土地使用等方面與國有文化企業一視同仁,營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的體制和法制環境。鼓勵有實力的文化企業以資本為紐帶,實行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跨媒體兼並重組,形成一批有影響、有品牌、有競爭力的企業或企業集團,打造一批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文化航母」。
2.扶持中小文化企業
通過政府采購、信貸支持、加強服務等多種形式扶持中小文化企業發展,形成富有活力的中小企業群體。簡化創辦手續,降低准入門檻,支持個體創作者、文化工作室、民辦非企業文化機構、文化產業專業合作社發展。鼓勵各類中小文化企業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強化特色經營、特色產品和特色服務。培育文化產權鑒定、評估、拍賣、經紀等機構,大力發展演藝經紀、票務銷售、會展策劃、版權代理、創意設計等文化企業。 推動文化產業結構調整,提升文化生產的品質和效益,促進文化產業轉型升級,提高文化產業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水平,加快由注重數量擴張的規模增長轉變到更加註重質量效益的內涵提高。
1.鼓勵集聚發展
建設10家左右高起點、規模化、代表國家水準和未來發展方向的國家級文化產業示範園區和一批集聚效應明顯的文化產業示範基地。開展特色文化產業示範區創建工作,在特色文化資源富集地區,培育100個左右特色鮮明、主導產業突出的特色文化產業集群和一大批特色文化產業鄉鎮。
2.促進產業融合
建立健全產業融合發展的體制機制,優化產業融合發展的政策環境,促進文化與旅遊、體育、信息、物流、工業、建築、會展、商貿、休閑等行業融合,提高國民經濟的文化附加值。支持各類企業加大創意設計投入,提升紡織、輕工、包裝等行業的文化內涵,推動創意設計向傢具、家電、家紡、家飾生產延伸。打破文化產業門類的邊界,促進不同文化行業之間的聯姻融合,整合各種資源,延伸文化產業鏈。
3.打造文化品牌
強化品牌意識,以國家文化產業示範基地為依託,培育300家左右品牌文化企業。開展國家文化產業示範基地影響力評價活動,激勵示範基地爭創一流、擴大影響、打造品牌。打造10個左右社會影響大、綜合效益高的文化會展和節慶活動。完善傳統工藝、技藝的認定保護機制,保護創意設計知識產權。建立健全品牌授權機制,建立文化品牌營銷推廣平台,擴大優秀品牌產品生產銷售。
4.加強引導調控
注重引導調控,防止盲目投資、一哄而上,推動文化產業從數量速度型向質量效益型轉變。加強對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布局的統籌規劃,堅持命名和認定的標准,嚴格控制文化產業園區、基地數量,強調文化內容,突出各自特色,提高發展水平。規范各類文化產業博覽會的舉辦,防止盲目跟風、過多過濫,造成資源浪費。 鼓勵東中西部地區根據資源稟賦和功能定位,確立文化產業發展重點,發揮各自優勢,依託大型城市和城市群建設文化產業帶,支持中小城市和農村發展特色文化產業群,形成區域、城鄉文化產業協調發展格局。
1.加強文化產業區域布局
支持東部地區加快發展動漫遊戲、創意設計、網路文化、數字文化服務等行業,培育科技型文化產業集群。引導中西部地區及限制開發的主體功能區,依託當地豐富的文化資源,重點發展演藝、文化旅遊、藝術品、工藝美術、節慶會展等文化產業,走特色化、差異化、集聚化發展之路。結合國家各項區域性專項規劃,主動將文化產業發展納入區域發展總體框架,加快發展地方特色文化產業。
2.統籌城鄉文化產業發展
發掘城市文化資源,發展特色文化產業,建設特色文化城市。支持大型城市和城市群發揮技術、人才、資金密集優勢,加快發展新興文化業態,形成一批具有國際影響的文化創意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發揮首都全國文化中心的示範作用。鼓勵大型城市和城市群科學制定功能區域規劃,形成各具特色、合理分工、重點突出的文化產業空間布局。支持中小城市完善文化消費基礎設施,利用特色文化資源打造產業亮點。鼓勵資源型城市合理利用其閑置舊廠房、廢棄工業設施等,發展創意設計、演藝、會展、文化旅遊等文化產業項目。鼓勵發展農村手工藝品、民間演出和鄉村文化旅遊,培育打造一批特色文化產業鄉鎮和文化產業特色村,擴大農村就業,增加農民收入。
3.培育區域性特色文化產業群
挖掘各地特色文化資源,通過規劃引導、政策扶持、典型示範等辦法,引導特色文化產業有序聚集,發展壯大一批特色明顯、集聚度高的特色文化產業基地。鼓勵各地積極發展依託文化遺產的旅遊及相關產業,打造一批特色文化產品和服務,培育一批民族演藝、文化旅遊、工藝美術等文化產業集群,著力推進藏羌彝文化產業走廊等重大項目,增強特色文化產業群發展的聚集力、輻射力和競爭力。 始終堅持正確的文化產品創作生產方向,加強內容引導和建設,建立以文化企業和個人為主體的文化創新機制,努力營造有利於文化創新的良好環境,不斷完善文化產品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
1.堅持正確創作生產方向
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真正從群眾需要出發,繼承和發揚中華文化優良傳統,吸收借鑒世界有益文化成果,著力提升文化產品的內涵和質量,推出更多深受群眾喜愛、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相統一的精品力作。引導廣大文化產業工作者和文化企業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認真對待和積極追求文化產品社會效果,弘揚真善美,貶斥假惡丑,充分發揮文化產業在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中的積極作用。
2.鼓勵文化創新
把創新精神貫穿文化創作生產全過程,把傳統元素與時尚元素、民族特色與世界潮流結合起來,增強文化產品時代感和吸引力,創作生產更多優秀原創文化產品。採取表彰獎勵、政策扶持等多種方式,鼓勵文化工作者深入生活,創作生產反映時代精神、積極向上、富於感染力的作品。鼓勵國家文化產業示範基地不斷推動文化內容形式、傳播手段創新,提高產品研發和原創能力。重點支持具有鮮明民族特色、時代特點的優秀原創動漫產品創作。充分利用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和國家有關文化藝術基金,加大對文化內容創新的支持力度,引導文化產品創作生產。
3.完善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
堅持把遵循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人民群眾滿意作為評價文化產品的最高標准,把群眾評價、專家評價和市場檢驗統一起來,形成科學的文化產品評價體系。做好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動漫獎評選工作,建立公開、公平、公正評獎機制,提高權威性和公信度,引導中國動漫產業發展方向。加大優秀文化產品推廣力度,支持展演展映展播展覽弘揚主流價值的精品力作。實施國家動漫精品工程,支持和鼓勵優秀動漫原創產品的播出、演出、出版和展覽等活動。 把擴大文化消費作為擴大內需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立擴大文化消費需求的長效機制,以優質、豐富的文化產品和服務吸引消費者,增加文化消費總量,提高文化消費水平,增強文化產業發展的內生動力,滿足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
1.培育文化消費習慣
營造良好的文化消費環境和氛圍,轉變城鄉居民文化消費觀念,提高文化消費自覺性和積極性。鼓勵實施文化消費補貼制度,引導城鄉居民文化消費,有條件的地方要為困難群眾和農民工文化消費提供適當補貼。鼓勵在商業演出中安排一定數量的低價場次或門票,鼓勵網路文化運營商開發更多低收費業務。發揮文化精品的市場影響力和帶動力,激活文化消費市場。
2.改善文化消費條件
發展文藝演出院線,支持建設、改造劇院等文化消費基礎設施。提高基層文化消費水平,引導文化企業投資興建更多適合群眾需求的文化消費場所。支持社會力量興辦各類文化設施,鼓勵機關、學校和部隊的文化設施面向社會開放。加快全國文化票務網路建設。發展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組織和流通形式,構建以大城市為中心、中小城市相配套、貫通城鄉的文化產品流通網路。積極開發文化消費信貸產品,活躍文化消費市場。
3.促進文化消費升級
拓展大眾文化消費市場,開發特色文化消費,提供個性化、分眾化的文化產品和服務,培育新的文化消費增長點。加強文化市場需求和消費趨勢預測研究,引導文化企業開發適銷對路的文化產品和服務。挖掘節假日和各類節慶活動的文化內涵,提升豐富其文化內容和形式。大力開發適宜互聯網、移動終端等載體的網路文化產品,促進動漫遊戲、網路音樂娛樂等數字文化內容的消費。提升城市文化消費的質量和層次,促進居民消費結構升級。加強農村文化網點建設,擴大農村文化消費。 科技創新是文化發展的重要引擎。要發揮文化和科技相互促進的作用,深入實施科技帶動戰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健全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文化技術創新體系,培育一批特色鮮明、創新能力強的文化科技企業,支持產學研戰略聯盟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
1.加強對傳統文化產業的技術改造
促進演藝、娛樂、藝術品、工藝美術、文化會展、創意設計等傳統文化產業的科技含量的提高,加快演藝、娛樂等行業基礎設施的改造更新,鼓勵研發與生產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型數字娛樂、音響、燈光和舞台技術裝備。促進院線經營、文化旅遊、票務銷售、藝術品經營的信息化、數字化和標准化。支持現代科技成果向傳統文化產業的轉移與應用,加快推進傳統文化產業在內容、形式、方式和手段等方面的創新。抓住三網融合、雲計算、物聯網等發展機遇,提升文化產業各行業技術水平。
2.加快推進新興文化產業發展
推動出台相關的政策措施,促進動漫、游戲、網路文化、數字文化服務等新興文化業態加快發展,不斷提高新新興文化產業對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貢獻。重點加強與新興文化業態密切相關的數字技術、數字內容、網路技術等高新技術的研發,提升文化產品多媒體、多終端傳播的製作能力。擴大網路音樂、網路動漫、網路藝術品、網路演出等在線和移動生產銷售。鼓勵網路企業、IT企業和通信企業參與網路文化內容產品的生產和經營。
3.發揮科技項目的支撐引領作用
建立健全統籌協調機制,把重大文化科技項目納入國家相關科技發展規劃和計劃,加強核心技術、關鍵技術、共性技術攻關,實現文化產業重大技術突破和集成創新。部署實施若干個國家科技支撐計劃重大項目,在國家文化與科技融合聯合行動計劃、國家文化科技提升計劃和文化部科技創新項目計劃中,安排實施一批文化產業科技項目。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在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資金、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中,加強對研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關鍵、核心技術的支持,促進文化企業的技術應用與成果轉化。
4.推進文化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推動企業成為創新主體,健全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文化技術創新體系,認定20家左右文化與科技融合示範企業,支持產學研戰略聯盟的發展。依託國家高新技術園區、現代服務業產業化基地、國家級文化產業示範園區和國家文化產業示範基地,建立各具特色的國家級文化與科技融合示範基地。依託高校、科研院所和文化科技龍頭企業,在演藝、文化資源數字化、動漫遊戲、網路文化等領域,建設5個左右部級重點實驗室與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支持建設一批示範性的文化產業公共技術平台,對服務功能突出的平台給予資助和獎勵。 積極聯合有關部門,實施一批帶有全局性、引導性、公共性、基礎性、示範性的重大工程,增強政府引導調控和公共服務能力,加強內容引導示範,促進產業集聚、企業孵化和人才培養,推進產業和產品升級,提升產業總體素質,增強產業發展後勁。 專欄 文化產業重點工程 特色文化產業發展工程:推動特色文化城市和特色文化產業示範區建設,引導各地加大扶持力度,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形成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基地、園區和文化產業群,提升文化產業的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發展水平。
文藝演出院線建設工程:打破地域界限、市場分割,降低演出流通成本,推動主要城市演出場所連鎖經營,實現演藝產業規模化、集約化和高科技化。
文化產業公共平台建設工程:整合集成各類資源,提供可共享共用的基礎設施、技術設備、信息資源和中介服務,降低文化企業的創業和運營成本,形成集聚和規模效應。
國家數字文化產業創新工程:選擇數字文化產業中關鍵和共性技術進行重點攻關,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數字文化技術支撐體系,建設數字文化產業重大技術應用示範項目,加快文化企業數字化網路化信息化進程。
國產動漫振興工程:加大對原創動漫遊戲產品的扶持力度,支持重點動漫企業和動漫產業園區發展,大力發展網路動漫、手機動漫等新媒體動漫。從技術研發、人才培養、文化內涵等方面引導動漫遊戲產業的發展方向。推動中國動漫遊戲城(北京)和國家動漫產業綜合示範園(天津)建設。
國家動漫產業公共技術服務平台建設:建設一批國家級動漫產業公共技術服務平台,在動漫產業集聚區建立動漫技術設備、公共技術服務支撐體系和共享機制,為動漫企業提供高品質動漫產品製作支持,推動動漫領域自主創新的關鍵技術研發。
文化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推進工程:培育服務於文化產業的金融市場主體,加快金融產品和服務開發推廣,建立便捷的文化產業融資渠道,實施文化產業金融人才培養工程,推進文化產業投融資理論研究,建設文化產業投融資公共服務平台。
文化產業項目服務工程:繼續豐富國家文化產業項目資源庫,擴大我國文化產品和服務及投融資項目的交易量,使其成為文化產業信息交流、項目合作、產品交易的綜合平台,促進投資便利化。
藏羌彝文化產業走廊:在藏羌彝地區實施一批具有帶動示範作用的文化產業項目,把民族文化資源優勢變為經濟優勢,擴大民族地區就業,促進文化資源的保護和合理利用。 深入貫徹落實《關於金融支持文化產業振興和發展繁榮的指導意見》,建立健全多元化、多層次、多渠道的文化產業投融資體系。促進文化產業與金融業全面對接,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改善提升文化產業金融服務,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投入文化產業。
1.推進銀行業全面支持文化產業
鼓勵銀行類金融機構積極開發適合文化產業的信貸產品,鞏固和深化部行合作機制,加大文化產業信貸投放。創新文化產業授信模式,打造文化產業全產業鏈信貸融資體系。積極開展文化產業資產託管、投資理財、支付結算等配套金融服務。鼓勵銀行機構積極開展文化產業消費金融業務,提升文化消費層次,擴大文化消費規模。鼓勵非銀行類金融機構綜合利用多種金融業務和金融產品與文化企業對接。
2.發揮資本市場作用
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推動優質文化企業利用公開發行股票上市融資,擴大文化產業直接融資規模。加強文化企業上市的培育儲備和推薦機制,形成「儲備一批、培育一批、申報一批、發行一批」的文化企業上市梯次推進格局,培育30家上市文化企業。支持國有文化企業吸引社會資本進行股份制改造。支持文化企業通過債券市場融資,引導文化企業科學利用期權、期貨等多形式金融衍生品。探索文化企業代辦股份轉讓系統試點工作。
3.促進文化產業投資
充分發揮投資拉動作用,鼓勵引導各類社會資本投入文化產業,培育文化產業領域戰略投資者。在國家許可范圍內,引導社會資本以多種形式投資文化產業,參與國有經營性文化單位轉企改制,參與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實施和文化產業園區建設。積極發揮中國文化產業投資基金等骨幹投資機構的示範引導作用,培育文化產業領域機構投資者,鼓勵風險投資基金、私募股權基金等積極進入新興文化業態。
4.完善文化產業投融資配套服務
推動文化產業保險市場建設,創新文化產業保險產品和服務方式,總結和推廣文化產業試點險種。加強對重點文化產權交易所的指導,按照「總量控制、合理布局、依法規范、健康有序」的原則引導文化產權交易機構健康有序發展。探索完善文化類無形資產確權、評估、質押、流轉體系,為文化企業提供專業化、綜合性的投融資服務。探索創新文化產業擔保方式,建立多層次文化企業投融資風險分擔和補償機制。 以培養高素質文化產業經營管理人才為重點,建設文化產業人才教育培訓機構,完善在職人員培訓制度,鼓勵高等院校開設文化產業相關專業,全面提高文化產業人才隊伍的整體素質,為文化產業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持。 1.加強培訓教育
創辦中國文化產業研究院,為文化產業發展提供智力支撐。推動文化產業學科建設,以學歷教育形式不斷壯大文化產業人才隊伍。支持舉辦高級研修班、EMBA班、在職進修班,以非學歷教育形式不斷提升文化產業人才質量和水平。積極探索政府、高校、院所、企業合作培養機制,建立一批文化產業人才培養基地和文化產業創業園、孵化器,促進產學研一體化。通過「走出去、請進來」的方式,加強與各國文化產業界的交流,培養國際化人才。加強職業道德建設和作風建設,增強廣大文化產業從業者社會責任感。
2.完善人才政策
通過文化名家工程等國家重點人才工程計劃,培育一支政治素質過硬、經營管理能力強的文化企業家隊伍,造就一批文化經管名家。鼓勵各地制定文化產業戰略人才指導目錄,積極推動入選人才享受國家高科技人才的同等待遇,優先推薦進入國家各類人才計劃。健全人才使用、流動、激勵、保障機制,採取簽約、項目合作、知識產權入股等多種方式集聚文化人才。完善文化產業人才分類界定,推進職業技能鑒定和職業資格認定。大力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加大對民營文化企業優秀人才的政策支持,解決落戶、住房、醫療和子女教育等實際問題。 根據「政府引導、企業主體、市場化運作」的原則,充分發揮政府的引導作用和服務職能,大力推動對外文化交流與對外文化貿易促進工作的有機結合,積極推動文化企業和文化產品走向國際市場,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外向型文化企業和中介機構,打造一批國際知名文化品牌,增強中華文化在世界上的感召力和影響力。
1.促進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
完善支持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的政策措施,利用政府對外文化工作平台,積極推動文化產業「走出去」。支持代表中華優秀民族文化、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品牌的文化企業和產品進入國際市場,重點扶持具有民族特色的演藝、動漫、游戲、藝術品、工藝美術、網路文化等領域產品和服務的出口。建立文化產品和服務「走出去」資源庫,修訂完善《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指導目錄》,聯合商務部等部門發布文化出口重點企業和項目目錄。不斷完善對外文化貿易統計工作。簡化審批手續,推動出口便利化,在重點出口地區建立對外文化貿易基地。
2.鼓勵文化企業開拓境外市場
鼓勵文化企業通過獨資、合資、控股、參股等多種形式在境外興辦文化實體、設立分支機構,實現文化企業在境外的落地經營。加強對海外文化產業、市場的深度分析,建立國際文化市場的信息收集、編輯、研究和發布機制,協助企業了解國際市場動態,擴大海外營銷網路。積極支持文化企業參加境外國際大型展會和文化活動,協助提升在國內舉辦的文化博覽會和交易會的國際化運營能力。充分發揮駐外使領館文化處(組)、海外中國文化中心等駐外文化機構的作用,積極指導、協助文化企業開拓海外市場。
3. 加強國際文化產業交流合作
實施國際市場區域開發戰略,積極參與國際文化產業對話,建立、參與政府間國際文化產業領域雙邊和多邊對話與合作機制,參與國際文化貿易規則制定,不斷增加國際話語權。鼓勵文化企業同國外有實力的文化機構進行項目合作,鼓勵引進適合我國市場需求的國外優秀文化產品,豐富我國文化市場,同時積極學習國外先進的製作技術和管理經驗,不斷提升我國文化產業面向國際市場的綜合能力。
G. 國家對動漫產業的支持政策是什麼
2009年至2011年期間財政部復、稅務制總局發布通知對經認定的動漫企業予以營業稅、所得稅、增值稅、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5大稅種的優惠。
2012年國家文化部推出《「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其中把「國家動漫振興工程」列為了文化產業重點工程,提出要「加大對原創動漫遊戲產品的扶持力度,支持重點動漫企業和動漫產業園發展。
通過認定的動漫企業自主開發、生產動漫直接產品、確需進口的商品,可享受免徵進口關稅及進口環節增值稅的優惠政策;經認定的動漫企業自主開發、生產動漫產品,可申請享受國家現行鼓勵軟體產業發展的所得稅優惠政策。
強對動漫會展節慶比賽論壇等活動的管理,控制和壓縮政府參與主辦的會展交易活動,科學布局、提升內容、突出特色、講求實效。發揮動漫會展交易活動的展示、交流、交易的平台作用,打造3—5個亞洲一流、世界知名的動漫產業會展品牌。
國家出台政策扶持只能起一個「拋磚引玉」的作用,一個行業真正成熟還是需要有優秀的產品支撐,有健康、健全的產業鏈運行。中國動漫產業正在從青澀走向成熟,相信不久的將來,行業終究有成型的那天。
H. 別錯過,下半年可以申報哪些省級文化產業專項資金
哪個省的,文化部的一般有以下幾種政策扶持資金(fuchizijin)項目
一、中央財政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重大項目
二、國家文化創新工程項目
三、2016年度「劇本扶持工程」項目
四、劇本扶持工程項目
五、京劇像音像工程項目
六、文化部重點實驗室項目
七、全國美術館青年策展人扶持計劃項目
八、重點民族歌劇創作扶持項目
九、國家藝術基金(一般項目)
十、藝術呈現技術產業化推廣項目
十一、2017年度全國藝術科學規劃項目
十二、中華優秀傳統藝術傳承發展計劃項目
十三、動漫企業認定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