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江蘇省徐州市睢寧縣雙溝鎮鄉村房屋拆遷賠償的錢,連買一套房的錢都不夠,裝修再加車庫,完全不夠怎麼辦
這個是不合理的,三年房價都漲了好多,再按照則個標准補償,肯定是被拆遷人吃虧啊,你簽補償協議了嗎?如果簽訂了,就不好爭取了,但是如果沒有簽訂的話,爭取的空間還是很大的。詳細情況可以向英淇律師進行咨詢!
B. 江蘇徐州睢寧縣農村建設城鎮化全面推進還得幾年
江蘇睢寧縣農村建設城鎮化全面推進,還得三年左右的時間,這是有時間要求的
C. 江蘇徐州市睢寧縣農村建設新農村最新拆遷補償資料
十分瞭然,呂一,採納我的吧有``
D. 江蘇 睢寧縣 新農村建設關於舊房拆遷補償標准到底是多少
官山鎮湯集村哪裡啊 你們是怎麼賠的啊
只有可憐一點的拆遷賠償費 其他的什麼安置補償根本沒回有
是不是只有每答平方300塊啊,而且只是賠正房那幾個平方,不是按照宅基證平方給賠償 院子 院牆 和宅基上其他的建築全部不賠
黑啊!!!
E. 我是江蘇省睢寧縣雙溝鎮一個地地道道的農民,現在外面打工。我像你們反映一個關於高鐵佔用農村房產的賠償
http://js.xz.gov.cn/JSJ/xxgk/001007/001007003/這是徐州城鄉建設局網站,裡面對於補償方案也沒有明確說明,不過裡面的文件可以詳細的了解一下,還有就是再網路知道上提問,是解決不了問題的,具體問題還是需要用具體的方法到具體的部門了解清楚。
F. 你好!麻煩你也給俺一份江蘇睢寧新農村拆遷補償標准吧…謝謝
《青島市徵用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暫行規定》,最後一條款明確規定黃島區參照執行
第一條 為了加快城市化建設,規范徵用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活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凡在本市市南區、市北區、四方區、李滄區范圍內,因城市村莊整體改造、土地儲備等徵用集體土地而拆除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補償 (以下簡稱征地房屋拆遷補償),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主管全市征地房屋拆遷補償的行政管理工作。
青島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具體負責本市市南區、市北區、四方區、李滄區范圍內征地房屋拆遷補償的行政管理工作。建設、規劃、農業、公安、工商、物價等管理部門按照法定職責,協同做好相關的管理工作。
第四條 征地房屋拆遷補償工作,由拆遷人或經其委託的具有房屋拆遷資格的拆遷承辦人實施。
第五條 被征地房屋拆遷補償人 (以下簡稱被拆遷人)以依法核發的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計戶確認,征地房屋拆遷補償按戶進行。
第六條 房屋拆遷補償建築面積的認定,以依法核發的房地產權證或建房批准文件載明的房屋建築面積為准。
第七條 房屋拆遷補償可以實行貨幣補償方式,也可以實行房屋補償方式。
第八條 拆遷住宅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的,根據被拆遷房屋所在區域普通住宅商品房平均銷售價格和該房屋的建築面積,結算給被拆遷人拆遷補償金。被拆遷房屋所在區域屬規劃非住宅用地的,按照市物價局會同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定的住宅房屋補償價格和該房屋的建築面積結算給被拆遷人拆遷補償金。
拆遷住宅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的,根據被拆遷房屋所在區域的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價格和該房屋的建築面積乘以0.5的系數所確定的面積數額,結算給被拆遷人住房改善費。拆遷住宅房屋,實行房屋補償的,應當按照貨幣補償方式結算的拆遷補償金和住房改善費總額提供價款相當的房屋給被拆遷人。房屋價款與拆遷補償金和住房改善費總額存在差價的,應當結算差價款。
第九條 拆遷非住宅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的,拆遷補償金按照被拆遷房屋的市場評估價和該房屋的建築面積結算,拆遷補償金全額支付給被拆遷人。
拆遷非住宅房屋,實行房屋補償的,拆遷人按照貨幣補償方式結算的拆遷補償金提供價款相當的房屋給被拆遷人。房屋價款與拆遷補償金存在差價的,應當結算差價款。
第十條 拆除的違法建築和逾期臨時建築,均不予補償。
拆除在批准期限內的臨時建築,可給予適當補償,但批准臨時建築時規定不予補償的除外。
第十一條 徵用土地公告時,被拆遷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房屋已建造完畢的,對該房屋予以補償。發布拆遷通知或徵用土地公告時,被拆遷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畢的,被拆遷人應當立即停止建房,具體補償金額可以由拆遷當事人協商議定。
第十二條 房屋拆遷補償的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拆遷補償協議。拆遷補償協議應當載明下列主要內容:
(一)拆遷人、拆遷承辦人和被拆遷人情況;
(二)拆遷房屋坐落地址、建築面積;
(三)補償方式;
(四)實行貨幣補償的內容:拆遷補償金和住房改善費數額,支付方式和時間;
(五)實行房屋補償的內容:補償房屋的地址、房號、套型、建築面積、交付時間,補償房屋的價款及差價款支付方式、時間,房屋權屬及辦理手續;
(六)搬遷時間和搬遷補助費、臨時過渡補助費的發放;
(七)違約責任和糾紛處理方式;
(八)其它約定。
第十三條 房屋拆遷補償,拆遷人應當按照規定一次性付給被拆遷人搬遷補助費。其中,住宅房屋按照每戶400元計發,非住宅房屋按照建築面積每平方米30元計發。
第十四條 拆遷人對住宅房屋按照建築面積每平方米110元一次性付給被拆遷人臨時過渡補助費。
因拆遷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對被拆遷人按照建築面積每平方米500元一次性計發經營性補助費。
對發放經營性補助費的被拆遷人不再發放臨時過渡補助費。
第十五條 當事人在拆遷通告規定的期限內未能協商一致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協議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青島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申請裁決。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又不履行裁決的,青島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六條 徵用集體土地補償的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助費和土地補償費,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徵用集體土地補償方案,按照規定經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後實施。
房屋拆遷補償的標准,應當納入徵用集體土地補償方案進行公告。
第十七條 對拒絕、妨礙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執行公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應當予以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八條 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 本規定自二○○二年八月一日起施行。嶗山區、城陽區、黃島區參照本規定執行
G. 睢寧縣的新農村建設中拆遷補償標準是多少
由於睢寧縣屬於徐州市,因此按照徐州市的標准執行。
根據《徐州市徵用集體土地房屋拆遷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徐州市城市規劃區內實行遷建安置的,其安置住房的建築面積標准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六人以上戶不得超過二百四十平方米;
(二)四至五人戶不得超過二百平方米;
(三)三人以下戶不得超過一百三十五平方米。
第十四條徐州市城市規劃區內實行產權調換安置的,其安置面積以經依法認定的原住宅用房建築面積結合被拆遷人家庭人口,按下列標准確定:
(一)每戶原人均合法建築面積四十平方米以上的(含四十平方米)按人均建築面積四十平方米給予安置;
(二)每戶原人均合法建築面積四十平方米以下的,按原合法建築面積給予安置,但不得低於國家規定的最小戶型面積。
安置的建築面積與規定的安置標准面積相等部分,按照原房屋的重置價格結合成新與安置房的建安工程造價結算差價;超出部分,建築面積十平方米以內的按安置房的成本價結算,超過十平方米的按安置房的成本價另增百分之三十結算,但最多不得超過三十平方米。
超出人均安置標准以外的合法建築面積,按規定給予補償,不予安置。
第十五條徐州市城市規劃區內,原合法建築面積超過一百八十平方米,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每戶可在原安置標准基礎上增加二十平方米安置:
(一)家庭人口在二人(含二人)以下的;
(二)被拆遷人喪偶或離異後未再婚且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無子女的;
(三)被拆遷人配偶戶口在外地的;
(四)被拆遷人子女年滿十六周歲的;
(五)被拆遷人子女為獨生子女的;
(六)被拆遷人已婚尚未生育的。
(7)睢寧雙溝新農村建設擴展閱讀:
根據《徐州市徵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辦法》第十三條征地房屋補償方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補償范圍和實施時間;
(二)補償安置方式;
(三)征地范圍內房屋的權屬、用途、面積;
(四)各類補償、補助、獎勵的標准;
(五)簽約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搬遷期限和提前搬遷獎勵期限;
(六)安置房的數量、地點、面積、結算標准等;
(七)補償安置資金證明;
(八)其他需要明確的內容。
第二十二條征地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徵收機構應當依法辦理證據保全:
(一)依法設有抵押權的房屋;
(二)有產權或者使用權糾紛的房屋;
(三)產權人下落不明的房屋;
(四)共有人不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共有房屋;
(五)其它依法需要辦理證據保全的房屋。
H. 睢寧縣雙溝鎮農村建設新農村最新拆遷補償資料
我也是睢寧縣的,房屋也被拆遷啦,開始時候是200元/平方米
幫你找到了《青島市徵用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暫行規定》,最後一條款明確規定黃島區參照執行。
第一條 為了加快城市化建設,規范徵用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活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凡在本市市南區、市北區、四方區、李滄區范圍內,因城市村莊整體改造、土地儲備等徵用集體土地而拆除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補償 (以下簡稱征地房屋拆遷補償),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主管全市征地房屋拆遷補償的行政管理工作。
青島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具體負責本市市南區、市北區、四方區、李滄區范圍內征地房屋拆遷補償的行政管理工作。建設、規劃、農業、公安、工商、物價等管理部門按照法定職責,協同做好相關的管理工作。
第四條 征地房屋拆遷補償工作,由拆遷人或經其委託的具有房屋拆遷資格的拆遷承辦人實施。
第五條 被征地房屋拆遷補償人 (以下簡稱被拆遷人)以依法核發的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計戶確認,征地房屋拆遷補償按戶進行。
第六條 房屋拆遷補償建築面積的認定,以依法核發的房地產權證或建房批准文件載明的房屋建築面積為准。
第七條 房屋拆遷補償可以實行貨幣補償方式,也可以實行房屋補償方式。
第八條 拆遷住宅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的,根據被拆遷房屋所在區域普通住宅商品房平均銷售價格和該房屋的建築面積,結算給被拆遷人拆遷補償金。被拆遷房屋所在區域屬規劃非住宅用地的,按照市物價局會同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定的住宅房屋補償價格和該房屋的建築面積結算給被拆遷人拆遷補償金。
拆遷住宅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的,根據被拆遷房屋所在區域的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價格和該房屋的建築面積乘以0.5的系數所確定的面積數額,結算給被拆遷人住房改善費。拆遷住宅房屋,實行房屋補償的,應當按照貨幣補償方式結算的拆遷補償金和住房改善費總額提供價款相當的房屋給被拆遷人。房屋價款與拆遷補償金和住房改善費總額存在差價的,應當結算差價款。
第九條 拆遷非住宅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的,拆遷補償金按照被拆遷房屋的市場評估價和該房屋的建築面積結算,拆遷補償金全額支付給被拆遷人。
拆遷非住宅房屋,實行房屋補償的,拆遷人按照貨幣補償方式結算的拆遷補償金提供價款相當的房屋給被拆遷人。房屋價款與拆遷補償金存在差價的,應當結算差價款。
第十條 拆除的違法建築和逾期臨時建築,均不予補償。
拆除在批准期限內的臨時建築,可給予適當補償,但批准臨時建築時規定不予補償的除外。
第十一條 徵用土地公告時,被拆遷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房屋已建造完畢的,對該房屋予以補償。發布拆遷通知或徵用土地公告時,被拆遷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畢的,被拆遷人應當立即停止建房,具體補償金額可以由拆遷當事人協商議定。
第十二條 房屋拆遷補償的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拆遷補償協議。拆遷補償協議應當載明下列主要內容:
(一)拆遷人、拆遷承辦人和被拆遷人情況;
(二)拆遷房屋坐落地址、建築面積;
(三)補償方式;
(四)實行貨幣補償的內容:拆遷補償金和住房改善費數額,支付方式和時間;
(五)實行房屋補償的內容:補償房屋的地址、房號、套型、建築面積、交付時間,補償房屋的價款及差價款支付方式、時間,房屋權屬及辦理手續;
(六)搬遷時間和搬遷補助費、臨時過渡補助費的發放;
(七)違約責任和糾紛處理方式;
(八)其它約定。
第十三條 房屋拆遷補償,拆遷人應當按照規定一次性付給被拆遷人搬遷補助費。其中,住宅房屋按照每戶400元計發,非住宅房屋按照建築面積每平方米30元計發。
第十四條 拆遷人對住宅房屋按照建築面積每平方米110元一次性付給被拆遷人臨時過渡補助費。
因拆遷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對被拆遷人按照建築面積每平方米500元一次性計發經營性補助費。
對發放經營性補助費的被拆遷人不再發放臨時過渡補助費。
第十五條 當事人在拆遷通告規定的期限內未能協商一致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協議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青島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申請裁決。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又不履行裁決的,青島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六條 徵用集體土地補償的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助費和土地補償費,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徵用集體土地補償方案,按照規定經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後實施。
房屋拆遷補償的標准,應當納入徵用集體土地補償方案進行公告。
第十七條 對拒絕、妨礙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執行公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應當予以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八條 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 本規定自二○○二年八月一日起施行。嶗山區、城陽區、黃島區參照本規定執行
I. 我需要江蘇省徐州市睢寧縣關於建設新農村的拆遷補償標准資料,要正規且確切的資料,謝謝!
我也想知道!你哪裡的???
J. 江蘇睢寧新農村建設
本人也是睢寧的,「集庄」的說法由來已久,個人覺得不現實。首先,從城鎮目前的發展來看,大部分鄉鎮都建設大量的商品房,這是從鼓勵農民到鄉鎮購房,加快城鎮化建設,這是符合社會發展的。其次,在農村,受風俗影響,「集庄」會引起大部分人的不滿,故而難以實施。此外,如果「集庄」,其形式只能是建設新型農村生活區,類似於城鎮小區,配以先關配套設施,這樣一來,原先的老住宅就要推倒,成為耕地或林地。而睢寧並不缺乏耕地,工業用地也極其豐富(工廠很少),所以,『集庄」可行性甚小。以我們村為例,宅基面積每一家都一兩畝地,集中之後,平均下來只有十幾平方米。這樣虧本的買賣,在農村能實行下來嗎?
不必杞人憂天,睢寧這個地方要是「集庄」,別的地方早就得「集庄」了。新中國成立100年時,或許「集庄」還只停留在口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