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論述十八屆三中全會對中國政治與經濟的作用,及其對你本人所產生的影響
這次十八屆三中全會,我認為對我們的改革進程也必將發生深遠的影響。我認為版深遠的影響有幾個方面:一權是它推動了改革從單一走向了全面綜合,我們說以前的三中全會作出的決定,改革還是比較單性的,尤其是比較偏重於經濟體制方面。這次我們是全面的、綜合的,剛才說有六大領域,六大提法,六大改革一起全面展開。
二是我們從容易到艱巨復雜。相對來說,過去改革是比較容易的,就是我們比較簡單、比較容易的問題先解決,比較復雜、比較困難的暫時放一放。現在我們的改革已經進入了深水區,如果說過去我們是全身先動一發,今天我們就是一發而動全身,要動全身的一些問題。
三是從表層到攻堅深化。過去的改革應該說是停留在表層性、浮在面上的問題,相對來說也比較零敲碎打一點,現在我們走入了攻堅深化,要啃硬骨頭,拿頑瘴痼疾來開刀。
四是從摸著石頭到更加註重頂層設計,也就是把摸著跟頂層設計更好地結合起來,全面推進和重點突出結合起來,所以公報當中提出這兩個結合,很好。我想這樣勢必對我們的改革會產生非常巨大的影響。
㈡ 十八屆三中全會對農民有什麼好處
(1)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堅持家庭經營在農業中的基礎性地位,推進家庭經營、集體經營、合作經營、企業經營等共同發展的農業經營方式創新。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依法維護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展壯大集體經濟。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並保持長久不變,在堅持和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前提下,賦予農民對承包地佔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允許農民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鼓勵承包經營權在公開市場上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流轉,發展多種形式規模經營。
鼓勵農村發展合作經濟,扶持發展規模化、專業化、現代化經營,允許財政項目資金直接投向符合條件的合作社,允許財政補助形成的資產轉交合作社持有和管護,允許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鼓勵和引導工商資本到農村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向農業輸入現代生產要素和經營模式。
(2)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保障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積極發展農民股份合作,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佔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選擇若干試點,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探索農民增加財產性收入渠道。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推動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公開、公正、規范運行。
(3)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維護農民生產要素權益,保障農民工同工同酬,保障農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保障金融機構農村存款主要用於農業農村。健全農業支持保護體系,改革農業補貼制度,完善糧食主產區利益補償機制。完善農業保險制度。鼓勵社會資本投向農村建設,允許企業和社會組織在農村興辦各類事業。統籌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和社區建設,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4)完善城鎮化健康發展體制機制。堅持走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道路,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推動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產業和城鎮融合發展,促進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協調推進。優化城市空間結構和管理格局,增強城市綜合承載能力。
推進城市建設管理創新。建立透明規范的城市建設投融資機制,允許地方政府通過發債等多種方式拓寬城市建設融資渠道,允許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投資和運營,研究建立城市基礎設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機構。完善設市標准,嚴格審批程序,對具備行政區劃調整條件的縣可有序改市。對吸納人口多、經濟實力強的鎮,可賦予同人口和經濟規模相適應的管理權。建立和完善跨區域城市發展協調機制。
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轉為城鎮居民。創新人口管理,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穩步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把進城落戶農民完全納入城鎮住房和社會保障體系,在農村參加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規范接入城鎮社保體系。建立財政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機制,從嚴合理供給城市建設用地,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
㈢ 三中全會對農村有什麼影響
一.經濟上:經濟體制從計劃經濟向以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的方向轉變回;從單一的答公有制經濟轉變為以公有制經濟為主體的多種經濟成分並存.
1.核心內容:工業方面發展多種所有制經濟體制,調整產業結構,改變企業管理模式,實行政企分開;農業方面實行多種形式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
2.結果:增強了企業活力,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促進了生產力的發展,工農業生產取得巨大成就.
90年代後,黨中央又提出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目標.這次的調整將進一步有利於解放和發展生產力.
二.政治上:根本指導思想從"以階級斗爭為綱"轉移到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實行改革開放.進行撥亂反正,糾正"文革"中"左"的錯誤.
結果:中國歷史進入了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
㈣ 十八屆三中全會帶來什麼變化
首先,民抄生問題得到了襲進一步的解決,人民生活水品在不斷提高
其次,由於十八屆三中全會的召開,公民的主人翁意識不斷提高,且更加關注自身的綜合素質
最後,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黨內民主得到了進一步提升,黨為人民服務的公僕角色得到進一步的體現
㈤ 十八三中全會關於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對農民的不利影響
在改革中,明確保障農民對於集體資產股份佔有、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和繼承權,還要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推動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公開、公正、規范運行,也就是說明確了農民對於所承包土地及宅基地的這些權利,也就意味著明確保障了農民的財產權、收益權以及商業流轉權及獲益權。
這些決定非常有意義。首先,在城鎮化大力發展的當前,能大幅保障我國農民的利益。我國現行的征地制度,由於給予農民集體和農戶的補償非常低,極大地損害了農民利益。近幾年,情況有了變化,不少地方的實際征地價格已經提高不少,但形勢仍不容樂觀。而十八中全會提出,縮小征地范圍,規范征地程序,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保障機制。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合理提高個人收益。這是對征地范圍、征地補償提出的新要求,具有積極意義,可以較大程度地保障農民土地利益。
其次,在新的規定下,農民可以利用承包地和宅基地抵押、擔保擴大融資渠道,有利於自身的資本積累和生產經營規模的擴大,農民投資、消費的熱情也有望被激活。現行農戶宅基地轉讓范圍的拓寬有助於實現宅基地的有償退出,這為城市和農村人口和資本的雙向流動創造了條件,有利於提高農村土地和資本的利用效率。
再其次,就是土地流轉領域出現的流轉不暢問題。雖然土地流轉能極大的整合農村資源,適應當前農村現狀,提升農村生產力,但是其發展模式也並沒有得到大范圍群眾所接受及推廣,究其原因,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當前土地制度的法定承包期短,限制了流轉的推廣;二是在目前的制度下土地流轉還受到集體經濟組織及村委會的制約;三是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繼承沒有得到法律的認可,所有的這些因素都限制了當前農村土地流轉的發展,不利於農村社會生產力的提高。而這次改革,明確了土地的承包經營權的繼承,明確保障了農民土地使用權、獲益權,恰恰為土地流轉的掃清了這些障礙,有利於推動我國農村社會生產力的提高和農村經濟的發展。
這些措施明確了土地權利,保障了農民權益,特別是在當前社會城鎮化快速發展的趨勢下,這些措施可以使農民獲更多財產性收入,也賦予了農戶承包地及宅基地更多的財產權利,對於增加農民的財產性收入、激活農村經濟、促進城鎮化發展等方面都將產生十分積極的作用。
㈥ 十八大三中全會關於農村醫療改革的內容
六、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
城鄉二元結構是制約城鄉發展一體化的主要障礙。必須健全體制機制,形成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惠、城鄉一體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
(20)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堅持家庭經營在農業中的基礎性地位,推進家庭經營、集體經營、合作經營、企業經營等共同發展的農業經營方式創新。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依法維護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展壯大集體經濟。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並保持長久不變,在堅持和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前提下,賦予農民對承包地佔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允許農民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鼓勵承包經營權在公開市場上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流轉,發展多種形式規模經營。
鼓勵農村發展合作經濟,扶持發展規模化、專業化、現代化經營,允許財政項目資金直接投向符合條件的合作社,允許財政補助形成的資產轉交合作社持有和管護,允許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鼓勵和引導工商資本到農村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向農業輸入現代生產要素和經營模式。
(21)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保障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積極發展農民股份合作,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佔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選擇若干試點,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探索農民增加財產性收入渠道。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推動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公開、公正、規范運行。
(22)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維護農民生產要素權益,保障農民工同工同酬,保障農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保障金融機構農村存款主要用於農業農村。健全農業支持保護體系,改革農業補貼制度,完善糧食主產區利益補償機制。完善農業保險制度。鼓勵社會資本投向農村建設,允許企業和社會組織在農村興辦各類事業。統籌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和社區建設,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23)完善城鎮化健康發展體制機制。堅持走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道路,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推動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產業和城鎮融合發展,促進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協調推進。優化城市空間結構和管理格局,增強城市綜合承載能力。
推進城市建設管理創新。建立透明規范的城市建設投融資機制,允許地方政府通過發債等多種方式拓寬城市建設融資渠道,允許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投資和運營,研究建立城市基礎設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機構。完善設市標准,嚴格審批程序,對具備行政區劃調整條件的縣可有序改市。對吸納人口多、經濟實力強的鎮,可賦予同人口和經濟規模相適應的管理權。建立和完善跨區域城市發展協調機制。
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轉為城鎮居民。創新人口管理,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穩步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把進城落戶農民完全納入城鎮住房和社會保障體系,在農村參加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規范接入城鎮社保體系。建立財政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機制,從嚴合理供給城市建設用地,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
追問
就這么多嗎?改革決定裡面還有沒有其他的關於農村改革的內容?
回答
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縮小征地范圍,規范征地程序,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保障機制。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范圍,減少非公益性用地劃撥。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合理提高個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賃、轉讓、抵押二級市場。
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加快建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和發展老年服務產業。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婦女、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健全殘疾人權益保障、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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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革的的《決定》中,明確保障農民對於集體資產股份佔有、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和繼承權,還要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推動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公開、公正、規范運行,也就是說明確了農民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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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所承包土地及宅基地的這些權利,也就意味著明確保障了農民的財產權、收益權以及商業流轉權及獲益權。
這些決定非常有意義。首先,在城鎮化大力發展的當前,能大幅保障我國農民的利益。我國現行的征地制度,由於給予農民集體和農戶的補償非常低,極大地損害了農民利益。近幾年,情況有了變化,不少地方的實際征地價格已經提高不少,但形勢仍不容樂觀。而《決定》中提出,縮小征地范圍,規范征地程序,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保障機制。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合理提高個人收益。這是對征地范圍、征地補償提出的新要求,具有積極意義,可以較大程度地保障農民土地利益。
其次,在新的規定下,農民可以利用承包地和宅基地抵押、擔保擴大融資渠道,有利於自身的資本積累和生產經營規模的擴大,農民投資、消費的熱情也有望被激活。現行農戶宅基地轉讓范圍的拓寬有助於實現宅基地的有償退出,這為城市和農村人口和資本的雙向流動創造了條件,有利於提高農村土地和資本的利用效率。
再其次,就是土地流轉領域出現的流轉不暢問題。雖然土地流轉能極大的整合農村資源,適應當前農村現狀,提升農村生產力,但是其發展模式也並沒有得到大范圍群眾所接受及推廣,究其原因,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當前土地制度的法定承包期短,限制了流轉的推廣;二是在目前的制度下土地流轉還受到集體經濟組織及村委會的制約;三是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繼承沒有得到法律的認可,所有的這些因素都限制了當前農村土地流轉的發展,不利於農村社會生產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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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而這次改革,明確了土地的承包經營權的繼承,明確保障了農民土地使用權、獲益權,恰恰為土地流轉的掃清了這些障礙,有利於推動我國農村社會生產力的提高和農村經濟的發展。
這些措施明確了土地權利,保障了農民權益,特別是在當前社會城鎮化快速發展的趨勢下,這些措施可以使農民獲更多財產性收入,也賦予了農戶承包地及宅基地更多的財產權利,對於增加農民的財產性收入、激活農村經濟、促進城鎮化發展等方面都將產生十分積極的作用。
㈨ 十八屆三中全會以後對農村宅基地政策
1.關於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選擇若干試點,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探索農民增加財產性收入渠道。
2.」具體改革措施隨後將會出台。按照現行的《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村民只能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不能出租、買賣或變相買賣。要等三中全會決定貫徹落實,修改現行法律後宅基地和小產權房才有可能合法買賣。
㈩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哪些要求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大報告指出,加強社會建設,必須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要多謀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憂,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
在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上持續取得新進展,努力讓人民過上更好生活。
我們要進一步發揮崇文重教的傳統,全面深化教育綜合改革,統籌配置城鄉義務教育資源,努力促進教育公平。
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營造鼓勵創業的良好環境,建立健全經濟發展和擴大就業的聯動機制,促進高校畢業生、農村轉移勞動力和城鎮困難人員等重點群體就業。
把公共資源更多地向農村基層、貧困地區、困難群體傾斜,形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公共服務體系,使群眾更多更公平地分享發展的果實。
織好基本民生的安全保障網,要有盡力而為的負責態度和量力而行的務實精神。
(10)十八屆三中全會對農村信用社的影響擴展閱讀:
重大決議
2013年11月12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
決議中明確全面深化改革的五大體制改革要點:
經濟體制
經濟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其核心問題是如何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
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系、宏觀調控體系、開放型經濟體系,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推動經濟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發展;
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發揮經濟體制改革牽引作用,推動生產關系同生產力、上層建築同經濟基礎相適應,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