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農村自建房,現在符合一戶一宅政策可以補辦集體土地使用許可證嗎
國有土地使來用證與集體土地使自用證區別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所有權不同:集體土地使用證的所有權歸集體所有;私有土地使用證的所有權歸私人所有
二、使用人不同:集體土地使用人一般是該村集體的村民或企業;私有土地使用人一般是單位和個人。
三、土地用途不同:集體建設用地只用於建設村民或村集體生產、生活所需的用房;私人建設用地可用於居住、工業、商業、娛樂、辦公、旅遊、綠化景觀等建設(用途廣泛)
四、使用年限不同:集體建設用地沒有使用年限,而私人土地使用年限有著嚴格的規定。
❷ 農村集體土地自建房可以辦理房產證嗎
可以去辦理來房產證的。一、辦理源農村宅基地房產證,需要准備如下資料: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的規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記申請書;(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三)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四)申請登記房屋符合城鄉規劃的證明;(五)房屋測繪報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圖;(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屬於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證明。所以,想要辦理農村房產證的,首先需要准備好以上的材料。對於材料不是很清楚的,可以去當地房屋管理部門簡單咨詢一下。二、農村宅基地房產證如何辦理,辦理的流程農村房屋產權證辦理流程如下:(一)申請人提交下列材料提出申請:(二)受理,提交農村房產證辦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後,工作人員會受理(三)公告;(四)審核;(五)收費;(六)記載於登記簿;(七)發證。
❸ 在購買農村集體土地上建房是否屬於小產權房
在購買農村集體土地上建房屬於小產權房。
《關於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第十條嚴格規范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行為:
結合全國土地登記規范化檢查工作,全面加強土地登記規范化建設。嚴格禁止搞虛假土地登記,嚴格禁止對違法用地未經依法處理就登記發證。
對於借戶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過「村改居」等方式非經法定徵收程序將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轉為國有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非法出讓或出租集體土地用於非農業建設、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等違法用地,不得登記發證。
對於不依法依規進行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或登記不規范造成嚴重後果的,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3)農村集體建房政策擴展閱讀:
小產權房是違反規劃和用地規定的違建項目,建設在農民的集體用地之上,但並未繳納土地出讓金,不能依法取得國家認定的房屋產權證,一旦購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也無法得到保障,若房屋被拆遷也無法得到相應賠償。
小產權房多是由開發企業與村集體私下簽訂協議後便建設施工的,本身就是違建項目,不被國家認可,因此也無法取得國家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並且無法在房管局備案。而且小產權房則是由農民自行建設或者由開發企業私自建設,不符合城市規劃。
❹ 農村集體建房申請書
申請宅基地首先由村民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經村民會議討論同意,版鄉(鎮)人民政府權審核後,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涉及佔用農用地的,應當先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在蓋房子的時候要獲得《集體土地使用證》和《建設規劃許可證》。房屋蓋好之後,用這兩個證去房管所換取房產證。農村房屋拆遷主要涉及拆遷政策以及拆遷補償,具體規定於《農村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❺ 現在農村蓋房都需要什麼手續
《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也就是說,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政府審核批准。
根據2019年12月12日 ,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印發的《關於規范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規定,宅基地申請審查程序如下:
1.村民申請。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農戶,以戶為單位向所在村民小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書面申請。
2.村民小組開會討論。村民小組收到申請後,應提交村民小組會議討論,並將申請理由、擬用地位置和面積、擬建房層高和面積等情況在本小組范圍內公示。
3.村級組織審查。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村民小組將農戶申請、村民小組會議記錄等材料交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村級組織)審查。村級組織重點審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實有效、擬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莊規劃、是否徵求了用地建房相鄰權利人意見等。
4.鄉鎮政府審核。審查通過的,由村級組織簽署意見,報送鄉鎮政府。
PS:沒有分設村民小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請等事項已統一由村級組織辦理的,農戶直接向村級組織提出申請,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並在本集體經濟組織范圍內公示後,由村級組織簽署意見,報送鄉鎮政府。
❻ 國家到底要不要給農民建房農村到底要不要集體住在一起
第一,國家目前還沒有這么大的實力給所有的農民建房的,而且農村情況復雜,統一建房會引發一些矛盾。
第二,農村也不一定要集中居住,因為農村生產要用到很多東西,要有地方存放。
第三,部分發達地區可能有集體公寓房等情況,這種主要還是從集約土地的角度出發的。
❼ 買農村集體土地上建好的房子,以集資建房的名義買,要注意什麼問題
通常正規的商品房開發,主要要有四證:土地證、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銷售許可證,過程中及交房時還會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准入住等等一系列的報批報建的批復,買房者主要看前面的四證,以及開發商的營業執照、資質證。如果四證齊全說明這個商品房項目是合法建房。
對於商品房的銷售,一般有開發商自己銷售,也有委託銷售代理商進行銷售,無論是否進行委託銷售,四證上的主體應該是一家,也就是真正具有銷售資格的,將來辦理房產證時,是需要用這家公司的營業執照等相關證明去房管局辦理的。
就你的問題而言:
1、這是個用地性質的問題,在土地證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批復等相關用地環節,用地性質是已經確定的,如果項目開發後與用地性質不符,那麼將來要麼開發商提前做土地變性,要麼屬於違法建設,具體處理情況,視不同地區而不同
2、違法建築有可能會限期拆除,但也會因各地政策不同而處理的方式不同
3、集體土地的問題我個人覺得比較麻煩,因為是集體所有,涉及的方面會比國有土地多。而且將來估計也只會有房子的使用權,而不會有產權,再進行買賣可能還要找集體土地所有單位開具證明(這點各地的政策不同)。國家也正在清理小產權房。
4、因為不知道具體合同其他條款的細節,所以也不好說你能獲得多少賠償,這也是合同寫得比較含糊的地方,我覺得開發商也是沒有跟,他們也說來好事情況將來的發展進向,所以他們在合同里也無法給出明確的說法。如果是國家征地,會有拆遷補償,估計開發商會按照那個補償標准跟你們協商,如果是強拆就不好說有沒有補償了。
後面兩個問題,我覺得更多的是涉及法律的問題,我就說不太好了。
以上是我個人的看法,僅供你參考!更准備的資料,可以上網搜一下國家的相關規定和你們當地的規定。
❽ 請問農村集體土地建房能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看當地政策。農村自建房可以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
申請公積金貸款需要具備的條件:
1.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滿一年,且按月足額連續繳交住房公積金滿半年以上;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的購買(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合同、協議以及有關部門批準的證明文件;
4.購買住房的,應已支付了不低於規定比例的首期購房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夠支付不低於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費用的規定比例的首期付款或自籌資金;
5.能提供管理中心認可的保證條件。目前公積金辦理中心認可的保證方式有用已取得產權的房屋作為貸款抵押物、由擔保公司或房產公司用貸款所購房作為貸款抵押物並同時提供連帶或階段性保證擔保、住房公積金聯保。
申請住房公積金需要提供的資料:
1.購買自住住房:個人申請,單位證明,購房合同及發票(看原件留復印件);
2.離、退休:個人申請,單位證明,離、退休批文(原件及復印件);
3.在職死亡:委託提取人身份證明,提取人單位證明,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自建自住住房:個人申請,單位證明,建房審批手續(准建證原件及復印件);
5.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個人申請,單位證明,有關審批手續原件及復印件;
6.出境定居:個人申請,單位證明,出境定居證明;
7.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個人申請,單位證明。
❾ 農村宅基地申請下來不蓋房有時間限制嗎都有那些規定。
農村宅基地申請下來2年以內不蓋房(特殊情況除外),報經縣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銷其土地使用權證或有關批准文件,由村集體收回宅基地使用權。
根據《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報經縣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銷其土地使用權證或有關批准文件,由村集體收回宅基地使用權:
(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滿二年未動工興建的(特殊情況除外);
(二)報批宅基地時向村集體承諾建新拆舊而又不自行拆除舊房的原宅基地的;
(三)經批准實施舊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遷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
(四)騙取批准或非法轉讓宅基地的;
(五)其他應收回宅基地使用權情形的。
(9)農村集體建房政策擴展閱讀:
《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宅基地:
(一)因國家或集體建設、移民、災毀等需要遷建、重建的;
(二)實施城市、村莊和集鎮規劃或舊村改造,需要調整拆遷的;
(三)現有宅基地面積尚未達到本辦法規定限額標准需重建、擴建的;
(四)已具備分戶條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積尚未達到本辦法規定限額標准需重建、擴建的;
(五)經縣人民政府批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引進或招聘的專業技術人員,確需在農村安家落戶的;
(六)離休、退休、退職的職工,復員軍人和華僑、僑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證明回原籍定居的;
(七)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