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求問浙江省新農村建設舊危房拆遷補償有什麼標准
新農村拆遷補償因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一,地段、建築物類型不一、是否違法建築、是否具有所有權、使用性質等等問題,各地政府規定的相應補償方式和標准等也不同。建議直接咨詢當地政府國土資源或拆遷管理等部門。
供參考。如對解決你的問題有幫助請予採納
② 新農村養老保險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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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保險范圍、對象
第三章養老保險費繳納
第四章養老保險金給付
第五章基金管理、運用
第六章管理機構
第七章附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民政局:
浙江省人民政府重視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把這項工作作為建立市場經濟體系的重要配套措施,要求各級政府堅持積極穩妥的方針抓緊抓好。繼1993年5月下發《關於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通知》(浙政發〔1993〕117號),最近又下發《關於深化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浙政〔1993〕14號〉頒布了《浙江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浙政發〔1995〕4號),確定農村養老保險由民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並在保險范圍、實施對象、繳費形式、集體補助標准、以及減免稅政策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確、具體的規定,徹底理順了工作關系,為進一步開展這項工作,制定具體的優惠政策提供了依據。與此同時,浙江省政府還要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要採取區別對待、先易後難的辦法,重點做好鄉鎮企業(包括私營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三資企業)職工和其它有工資性收入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工作。現將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浙江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轉發給你們。希望有條件地區學習借鑒他們的做法,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做好立法工作,逐步將農村養老保險工作納入法制化建設軌道。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浙江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
浙政發〔1995〕4號1995年1月8日
各市、縣人民政府,麗水地區行政公署,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省政府《關於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通知》(浙政發〔1993〕117號)已於1993年5月下發實施,現將《浙江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當地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要從我省的實際出發,提倡家庭保障為主,與社區扶持相結合,國家予以政策扶持。同時,要適應農村經濟的發展水平、集體經濟和農民的承受能力,堅持群眾自願的原則,加以積極引導和推動,逐步建立覆蓋全省農村的儲蓄積累式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由民政部門負責,並組織實施。有的部門已經在農村開展社會養老保險的,目前仍然維持現狀,不再擴大范圍,以後逐步過渡。已經實行一體化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市、縣,繼續進行試點。
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涉及面廣,工作量大。各級政府要堅持積極穩妥的方針,切實加強領導,搞好工作協調,及時總結經驗,逐步完善提高。
附:浙江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保障農村老年人基本生活,維護農村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落實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范圍內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第三條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堅持以自我保障為主,自助與互濟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的原則,採取儲蓄積累式的辦法,實行個人帳戶制度。
第四條各級民政部門是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主管部門,負責本辦法的組織實施,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章保險范圍、對象
第五條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范圍是本省非城鎮戶口的農村各業人員。
第六條外出務工、經商者和服兵役者應參加原戶口所在地的社會養老保險,已參加當地養老保險的除外。外來勞務人員原則上參加戶口所在地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第七條投保年齡以參加勞動獲得收入為起點,一般為18周歲至60周歲,也可提前參加本保險。
第三章養老保險費繳納
第八條農村(不含鄉鎮村企業)各業人員社會養老保險費以個人繳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政策予以扶持。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和集體補助全部記入個人帳戶。
第九條養老保險費的月繳納標准為6、8、10、12、14、16、18、20元等檔次,一般採取年繳辦法,於當年12月15日前繳清。繳納檔次的選擇和集體補助的比例由入保人和所在村視經濟情況確定。
第十條入保人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可採取一次性或若干次繳納養老保險費等方式。對一次性或若干次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入保人的集體補助,各地視情況確定。
集體補助以鄉鎮村為單位,各類人員平等享受。對獨生子女戶、特困戶的集體補助可高於其他對象。
第十一條鄉鎮村各類企業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從業人員的社會養老保險。單位按月按職工工資總額的10-15%繳納,個人繳納工資的3-5%,全部記入個人帳戶。
單位繳納的職工養老保險費在繳納所得稅前列支。
第十二條個人和集體可根據收入的提高或下降,經鄉鎮社會養老保障管理機構批准,變動繳納檔次和補助標准。
入保人遇到災害或其他原因無力繳納養老保險費時,由本人申請,經鄉鎮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批准,在規定期限內,可停繳保險費。恢復繳費後,停繳部分可以補繳。
服刑者停繳養老保險費,刑滿回原籍者,應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
第十三條入保人遷往外地或招工、提干、升學,可將其保險關系(含已繳納保險費)轉入遷入地社會養老保險機構繼續投保,也可將其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的積累總額全部退還本人。
第十四條單位或入保人在投保期間無故停繳養老保險費的,按日加收應繳養老保險費的5%的滯納金。
第四章養老保險金給付
第十五條入保人年滿60周歲後,根據其繳費的積累總額確定領取標准,按月或按季領取養老保險金。
第十六條入保人領取養老保險金保證期為十年。領取養老保險金不足十年死亡者,其剩餘年限的養老保險金,由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領取。無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由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機構按有關規定處理。
入保人領取養老金滿十年後仍健在者,按原標准繼續領取,直至死亡為止。
入保人領取的養老保險金免繳個人所得稅。
第十七條入保人未滿60周歲死亡,按其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的積累總額返還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第十八條入保人繳納養老保險費期間,因患重病或家庭出現重大變故而無力承擔所需費用時,由入保個人申請,經鄉鎮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審核,報上一級管理機構批准後,可從其繳納的保險費中借支。借支款從所繳納的保險費總額中扣除。
第十九條養老保險金給付權益不得轉讓、抵押、還欠貸。不得虛報、冒領養老保險金,違者根據有關法規予以追究。
第五章基金管理、運用
第二十條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實行縣(市、區)統一管理的原則。縣(市、區)設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總帳,統一收取養老保險費,統一支付養老保險金;鄉鎮設立分帳;村或企業設立明細帳,按人立戶記帳建檔。
第二十一條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設立專戶,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轉借、挪用或侵佔。
第二十二條縣(市、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機構負責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和如期兌付。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可按有關規定通過存入銀行、購買國家債券和金融債券等方式實現保值、增值。不得直接進行投資,不得作擔保或抵押。
第二十三條縣(市、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在當年收取的養老保險費中按不高於3%的比例,一次性提取管理服務費,分級使用。具體提取標准,由當地民政部門提出,經同級財政部門核定,報同級政府批准。主要用於以下管理機構的人員工資和福利費、公務費、業務費、宣傳費、設備購置費、修理費、培訓費和其他必要的費用。
第二十四條養老保險基金及管理服務費,不計征所得稅。其中管理服務費結余必須結轉下年度,並相應核減下年度提取比例。
第二十五條省財政部門會同民政部門制定全省統一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制度。各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的財務管理,接受上級和同級民政、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六章管理機構
第二十六條縣(市、區)成立以政府主管領導負責,其他有關部門參加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委員會和基金監事會,加強對養老保險工作的領導和基金使用和監督。
第二十七條縣以上各級民政部門要有相應的機構和人員承擔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工作;鄉鎮設立養老保險管理所;村和鄉鎮企業聘請養老保險代辦員。所需編制由各地根據開展業務的實際需要確定。
第二十八條各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負責管理和承辦本級的養老保險業務。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對的,按比例交納養老保險,而且是承擔很大一部分費用.
以單位買全社保為准,計算如下所示:
醫療保險:個人承擔2%,單位承擔8%;
養老保險:個人為8%,單位承擔12%;
失業保險:個人為1%,單位承擔2%;
工傷保險:個人無,單位1%;
生育保險:個人無,單位1%;
公積金:個人3.5%,單位3.5%。
而工傷和生育保險的費用均由單位承擔。
工資為6000元每月,那麼其需要交納的保費為:
醫療保險:6000*2%=120元,單位6000*8%=480元;
養老保險:6000*8%=480元,單位6000*12%=720元;450
失業保險:6000*1%=60元,單位6000*2%=120元;
工傷保險:個人無,單位6000*1%=60元
生育保險:個人無,單位6000*1%=60元
公積金:6000*3.5%=210元,6000*3.5%=210元。
因此個人總計為:870元,單位總計為:1650元。
計算的數據可能會與實際的有出入,但計算的方式是這樣的
③ 求浙江省海寧市馬橋的新農村政策!現在馬橋的新農村在進行中嗎新農村建在哪裡呢賠償之類是怎麼樣的
我只知道一點點。。。現在在造高層的。在海昌南路的南段。馬橋北面點的地方吧。
④ 我是浙江省海寧的一位朋友,我們這里現在是大搞"新農村"呀靠近市區周圍的家村都被要求拆房.土地要徵用
問:我是浙江省海寧的一位朋友,我們這里現在是大搞"新農村"呀靠近市區周圍的家村都被要求拆房.土地要徵用,在這過程中我們作為老百姓到底有什麼可以做的呀.應該怎麼保證自己的權利得到維護呀?謝謝各位律師的答復.我是浙江省海寧的一位朋友,我們這里現在是大搞"新農村"呀靠近市區周圍的家村都被要求拆房.土地要徵用,在這過程中我們作為老百姓到底有什麼可以做的呀.應該怎麼保證自己的權利得到維護呀?謝謝各位律師的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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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注意事項:
1、發包方、承包方
發包方的確定因農村土地所有權不同而不同。具體分三種情況:
(1)依法屬於村集體共同所有的土地,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包。發包方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這里的「村」指行政村,而不是指自然村。如果村有集體經濟組織,村集體所有的土地就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包,如果村沒有集體經濟組織,則由村民委員會發包。
(2)依法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所有的土地,由村內各該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發包。發包方是村內擁有該土地所有權的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這里的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相當於原「生產隊」的層次,是村內部的一種組織形式。
(3)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農村土地,如果由村集體使用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發包,發包方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如果由村民小組使用則由村民小組發包,發包方是村民小組。如果是由村內兩個以上村民小組使用的,則分別由村內該土地使用者(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發包。
2、土地承包的種類分兩類,一為集體土地,二為國有土地,但國有土地承包的前提條件是,該國有土地必須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於農業的土地,即國有土地必須同時具備該土地由農民集體使用並且該土地用於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於農業時才允許承包。
3、土地承包方式主要分兩類,第一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承包的土地主要為耕地、林地、草地;第二為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承包的土地主要為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
4、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三十年。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承包經營土地的農民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
5、承包方義務
(1)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⑤ 浙江省長興縣小浦鎮中山路規劃新農村嗎
有鄉政府的規劃,浙江省長興縣小浦鎮,新街已規范很好中山路目前不會,規劃新農村的
⑥ 按國家標准浙江省新農村拆遷建房綠地面積應佔百分之多少
如果是新農村拆遷建房的話,預計面積應該佔40%以上,有規定的。
⑦ 浙江省新農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
1、政策演進
2009年,國家試點推行了新農村養老保險。
2014年,將原新農村養老保險、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合並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一並實施。
2、參保范圍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3、參保手續
當事人持身份證、戶口本、個人照片、參保費用到戶籍所在地村委會或者居委會辦理參保、繳費手續。每年集中時間段辦理。
4、繳費標准
國發〔2009〕32號確定的繳費金額為100~500元/人年,由當事人自由選擇;後來各地在遵守下限的基礎上不同程度提高了上限。
5、待遇標准
根據規定,達到60歲並累計參保繳費滿15年就可以開始按月領取養老金(當地實施時已滿45周歲者不受此限制),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55+個人賬戶本息合計/139;
2015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宣布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基礎養老金由55元/人月提高至7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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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浙江省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總體目標是什麼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政策問答
一、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總體目標是什麼?
答: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建設「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這既是中央對新農村建設的要求,也是其總體目標。這20個字包含的內容極為豐富,涉及農村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管理等方方面面。新農村建設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涵蓋了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和社會建設。全面體現了新形勢下農村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發展的要求。實現這五句話提出的要求,就是農村各方面實現協調、全面發展的過程。
「生產發展」,新農村的物質基礎。新農村建設的首要任務是生產發展。推進現代農業建設,強化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產業支撐。
「生活寬裕,新農村建設的核心目標。要達到生活寬裕的目標,就是要千方百計開辟各種增收渠道,增加農民收入。
「鄉風文明」,提高農民整體素質。鄉風文明本質上是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問題,內容包括文化、風俗、法制、社會治安等諸多方面。
「村容整潔」,改善農民生存狀態 ,新農村建設中「村容整潔」的要求,最主要的是為農村地區提供更好的生產、生活、生態條件。
「管理民主」,完善農村基層民主自治制度是實現鄉村管理民主的關鍵所在。
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要把握的原則是什麼?
答:要把握好五個「堅持」原則:一是堅持發展經濟,富裕農民;二是堅持政府引導,農民主體;三是堅持突出重點,整體推進;四是堅持循序漸進,務求實效;五是堅持節余資源,持續發展。
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新內涵是什麼?
答:十六屆五中全會對新農村建設提出了「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20字方針,描繪出一幅新農村的美好藍圖。這20字方針,既是我國新農村建設長期的奮斗目標,也是新農村建設的必由之路,各個方面相互聯系、互為因果,主要包括發展新產業、建設新村鎮、構築新設施、培育新農民、樹立新風尚等方面的豐富內涵。發展新產業,就是要打牢物質基礎,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促進農民持續增收,這是全面建設農村小康社會的著力點。建設新村鎮,就是要改善農村人居環境,使農村的發展得到合理規劃。構築新設施,就是要改善農村的生產生活基礎設施,包括清潔安全飲水、道路交通、電力、信息網路及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等。培育新農民,就是要加強基礎教育和職業培訓,推進農村科技推廣和醫療衛生體系等,造就「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守法紀、講文明」的新型農民。樹立新風尚,就是要加強和完善農村民主法制建設,創造和諧的發展環境,倡導新風尚。
四、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思路是什麼?
答:在指導思想上,明確了一個基本認識,即新農村建設的中心任務是發展農村生產力,不能把新農村建設簡單地理解為新村莊建設;強調必須堅持統籌城鄉發展這個根本指導方針,在符合農民意願、帶給農民實惠、得到農民擁護的基礎上扎實穩步地推進。在具體工作思路上,不僅注重改善農民的生產生活條件和居住環境,改變村容村貌,而且注重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全面發展;不僅重視在經濟上保障農民的物質利益,而且重視在政治上尊重農民的民主權利,強調繼續推進農村基層民主建設;不僅強調立足於促進農業和農村自身的改革與發展,而且重視工業支持農業、城市帶動農村;不僅強調政府的支持和引導,而且注重調動農民的積極性,提倡引導社會力量參與;不僅立足於解決當前的突出問題,而且謀劃長遠,提出了保障新農村建設持續進行的政策框架。
五、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主體是什麼?
答: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要發揮各方面的積極性,依靠農民辛勤勞動、國家扶持和社會力量的廣泛參與,使新農村建設成為全黨全國的共同行動。但新農村建設的主體是廣大農民群眾,要引導農民通過勤勞的雙手,創造自己美好的家園。
六、農民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能得到哪些實惠和好處?
一是可以享受到完全取消農業「三稅」的實惠。在全國范圍內將全面取消農業特產稅、牧業稅和農業稅,使農業「三稅」劃上了歷史的句號。
二是可以更多地享受到國家財政的直接補貼。國家繼續強化糧食直補、良種補貼和農機具購置補貼力度;加大中央財政對糧食主產縣和財政困難縣的獎勵補助力度;加大農業綜合支持和服務能力建設力度,增加農田水利、農業科技、扶貧開發和農業投入,完善減災防災體系、動物防疫體系和農村流通體系,加強飲水安全等農村基礎設施建設。
三是可以在教育、醫療、保障和文化服務上得到直接好處。國家實行免除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免費提供課本和補助寄宿生生活費政策,同時,加快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工作,中央和地方財政將較大幅度提高補助標准,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加快農村公共衛生體系和農村醫療求助制度建設;進一步完善農村「五保戶」供養、特困戶生活救助、農村災民補助等社會救助體系,積極探索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繼續推進廣播電視「村村通」和農村電影數字化放映工程,加快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農村基層服務點建設,逐步做到縣有文化館、圖書館,鄉鎮有綜合文化站,村有文化活動室,滿足農民的文化需求。
四是可以享受到國家公共財政對農村的更多支持。2006年中央1號文件提出,國家財政支農資金增量要高於上年,國債和預算內資金用於農村建設的比重要高於上年,其中直接用於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的資金要高於上年。廣大農民都可以從中央的這些惠農政策中得到更多的好處。
七、農村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中如何發揮戰斗堡壘和先鋒模範作用?
答:一是認真組織學習,不斷激發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熱情。黨組織要帶領村「兩委」成員和廣大黨員認真學習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和省委七屆九次全會精神,做到先學一步,學深一點,同時幫助廣大農民搞好學習,深刻認識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大意義、總體要求、主要措施,以及給廣大農民帶來的實惠,深刻認識農民自己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主體,進而把廣大農民動員起來、組織起來,積極投身到建設新農村的偉大實踐中來。
二是增強創業能力,不斷提高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本領。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首要任務是要努力實現生產發展,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農村基層黨組織是農村各種組織和各項工作的領導核心,廣大農村黨員、幹部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骨幹力量。因此,要選好配強農村基層幹部,積極發展新黨員。選拔農村基層幹部要突出「發展能力強、奉獻精神強和公道正派理念強」的要求,發展農村黨員要在堅持黨員標準的前提下,突出「帶頭致富能力強和帶領群眾共同致富能力強」的要求。同時,加強對現有農村基層幹部和黨員的培訓,努力使他們掌握職業技能和實用技術,以過硬的本領積極投身到全民創業行動中來,以實際行動促進新農村建設。
三是發揮示範作用,不斷成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開路先鋒。農村基層黨組織要帶領黨員幹部,組織農民深入討論研究,制定好新農村建設的規劃。要動員廣大黨員幹部當好新農村建設的開路者,要求農民做的,自己先走一步、先做一點,要求農民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當好幫帶者,積極參加「雙培雙帶」先鋒工程,帶領群眾共同創業;當好保護者,切實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讓農民在新農村建設中首先得到實惠;當好調解者,積極化解新農村建設過程中出現的新矛盾和新問題,維護農村社會的穩定。
⑨ 2020年浙江省台州新農村養老保險最高檔一年多少錢
新農合交多少錢,國家沒有統一的標准,繳費標准由各新農合統籌區自行制定專。建議你直接屬向參保地的合管辦咨詢。
農村養老保險最高4000元。
只要符合條件 的農民,男性年 齡達到45歲、女性達到40歲,可以一次 補繳最多10年。男性達到45歲、女性達到40歲,可以一次補繳15年。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標准調整為13個檔次,分別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7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3500元、4000元。參保人可按照自己的經濟條件合理選擇繳費檔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