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關於農村建房的政策
國家每年都會撥錢給農村危房改造《中央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如果是土瓦結構單層,樓板夾層不算層數,確實漏雨,裂縫,家庭困難等原因,向村委會提交危房改造補貼申請,7個工作日沒有回復,向縣級以上部門投訴!
㈡ 農村建房政策是什麼
各地具體政策不一,詳詢當地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門。《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了農村建房問題的基本原則: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㈢ 有誰了解,江蘇新農村建房政策
新農村建設是一場新的政治運動還是號召尚不是很清楚,有的地方官吏集合下屬講話道:我的經驗是,應該當成政治運動來抓。新農村就是要有新的想法,法,哪就是在這個運動中搞出名堂來,陞官是少不了的。因此,全國各地都掀起了「新農村」形象工程,什麼「示範村」、「試點村」等等。新農村建設是給上面的人看的,當然要有新的農民住房,最好是舊的推掉搞運動場,然後在農田上統一規劃新的整齊劃一的「新農村」。農民沒錢,不要緊,可以貸款呀,銀行必須支持,要不就是不講政治。政府有錢的,可以補貼一點,反正樓堂會館和廣場等形象工程不讓搞了,正好講政治搞這個(僅搞一個示範村讓上面來參觀一下而已,不會花太多錢)。政府沒錢,這個政治形象工程也和搞呀,要不然不但升不了官,搞不好還得丟現在這項小烏紗。可以集合當地黨、政、軍、農、工、商代表一起講一講政治,讓他們支持一下這個新運動。你說什麼?有耕地保護法?不能在田裡建房?還講不講政治呀,新農村建設運動是當前壓倒一切的工作,是政治運動,跟這個有沖突的都要讓路。農民自己在農田上蓋房,我們不說,誰會去管。上面也不好查,不能打擊農民建設新農村的政治熱情。要成片地劃出農田來,別管是不是基本農田,國土資源局到時搞個土地整理就成,不必報國務院批。農民有新房子隹,我們有了新的政績,對大家都是好事,沒有會捅到上面的。下面來檢查的人,在這個新農村建設的風頭上,都是心照不宣的。組織參觀、宣傳,不要講是基本耕地,要廛是荒地,所以這個,你們國土資源局土地整理工作要抓緊,耕地帳面上平了就行。不就百把畝農田一個示範村嗎,有什麼不好辦的。我看為了抓緊時間,示範村農民建房就先不搞手續了,盡愉建成後再說。違不違法不是問題,我們自己不出面,讓農民去搞,我們只是支持新農村建設,不具體建,如果參與,也要在幕後控制。如果有人鬧到有關部門,給我拖住就好,建起來了,就成了事實,誰也沒辦法。但這個規劃要把好關,要象樣,有點檔次才行,不然拿不出手呀,沒法叫上面的人來看。具體問題,你們會同有關部門商量著辦,各局要一路綠燈,誰不講政治,我們丑話講在前頭。每個鄉鎮都要搞一個示範村,年底要見成效。這是今年考核你們政績的主要指標,市裡在評比的基礎上推出一到二個示範樣板村,向上報告,並進行宣傳。動作要快,不能按常規程序來辦事,不必找誰批,先做了再說。
㈣ 國家對農村建房有什麼新政策
新政策暫時還沒有出台,按照老的執行。
國家關於農村建房,原則利用舊村舊址,不得隨意佔用耕地,且每戶只能有一塊宅基地,不得超過三分土地,現有宅基地多於三分,不能再申請新的宅基地。
有條件的地方,要實行集中修建住宅,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了農村建房問題的基本原則: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㈤ 江蘇省對於農村宅基地有哪些規定
江蘇省對於農村宅基地規定如下:
《江蘇省土地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在農村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中房屋佔地面積不得超過宅基地面積的百分之七十。宅基地面積按如下標准執行:
(一)城市郊區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頃以下的縣,每戶宅基地不得超過一百三十五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頃以上的縣,每戶宅基地不得超過二百平方米。 不同地區宅基地面積的標准,設區的市、縣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限額內可以作出具體規定。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和村莊、集鎮規劃,鼓勵建造公寓式住宅,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經批准後連續二年未使用的宅基地,應交還原集體經濟組織另行安排利用。 第三十五條 農村村民新建、翻建住宅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由村民提出用地申請,經村民會議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成員會議討論同意,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農村村民建住宅佔用農用地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按年度分批次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購買農村村民房屋的農戶應當符合申請建房用地條件。
㈥ 現在農村建房有沒有什麼新政策
新政策暫時還沒有出台,按照老的執行。
國家關於農村建房,原則利用舊村舊版址,不得隨權意佔用耕地,且每戶只能有一塊宅基地,不得超過三分土地,現有宅基地多於三分,不能再申請新的宅基地。
有條件的地方,要實行集中修建住宅,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了農村建房問題的基本原則: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㈦ 江蘇省對農村建房有什麼規定
《江蘇省土地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在農村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專地,其中房屋佔地面屬積不得超過宅基地面積的百分之七十。宅基地面積按如下標准執行:
(一)城市郊區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頃以下的縣,每戶宅基地不得超過一百三十五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頃以上的縣,每戶宅基地不得超過二百平方米。 不同地區宅基地面積的標准,設區的市、縣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限額內可以作出具體規定。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和村莊、集鎮規劃,鼓勵建造公寓式住宅,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經批准後連續二年未使用的宅基地,應交還原集體經濟組織另行安排利用。 第三十五條 農村村民新建、翻建住宅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由村民提出用地申請,經村民會議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成員會議討論同意,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農村村民建住宅佔用農用地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按年度分批次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購買農村村民房屋的農戶應當符合申請建房用地條件。
㈧ 2020年農村蓋房政策有哪些規定
對於農民來說,宅基地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在農村建房時需要有宅基地才可以進行的,國家為了能夠更好的利用土地資源,近年來,對於宅基地的管理也愈發嚴格了,那麼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2020年農村宅基地的新政策。
2019年9月,國家下發了關於農村宅基地的相關規定,要嚴格落實農村一戶一宅的原則,對於農村的農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並且對於宅基地的面積也有一定要求,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當地規定的標准,目前農村宅基地和房屋建設工作仍然在繼續,2020年以下4種情況不允許建房:
1、沒有申請宅基地。在農村建房子是需要向當地的有關部門遞交宅基地申請的,只有在相關部門審批通過的情況下,才可以根據相關規定來動工蓋房,在過去很多農戶並沒有提前申請就開始動工蓋房了,但是現在已經行不通了,不管是對原有房屋進行翻新改建擴建,都需要先進行宅基地申請,待申請審批通過後才可以進行。
2、一戶多宅不允許申請新宅基地。過去因為對農村宅基地的管理並不特別嚴格,所以出現了很多一戶多宅的情況,而如今國家已經說明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所以從2020年開始,將不會再發生一戶多宅的情況。
3、宅基地轉讓給他人以後,就不能再重新申請宅基地。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城鎮居民是不能購買農村宅基地的,所以宅基地不能自由進行交易,如果是本村內部成員之間的轉讓,那麼需要通過村集體所有成員同意後才可以進行轉讓。
4、戶口從農村遷出人員無法申請宅基地。宅基地是給農村戶口成員用於建造房屋的集體土地,所以宅基地僅僅是限於本村內部組織成員使用。一旦將個人戶口從農村遷了出去,那麼就無法再享受宅基地的使用權,所以戶口從農村遷出人員無法申請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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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2019年開始農村建房,國家有什麼政策要求
第一:未獲得審批不能建房
現在,農村對建房申請的審核越來越嚴格了,農民在建房之前都需要向鄉鎮一級的政府提出申請,待審核通過之後方可再建房。如果發現有人未經審批私自建房,不但取消其建房資格,房子都有可能被拆掉。
第二:沒有宅基地禁止建房
大家都知道,農民建房一般都是在宅基地上,宅基地是集體免費發給農戶的。如果農戶將自家的宅基地出售給同村的村民了或者因為其他的原因而喪失了宅基地,那麼,便不可再在農村建房了。
第三:水資源保護區禁止建房
水資源是國家的重點保護對象,為了防止水資源受到污染,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禁止農戶在水資源保護區建房。當然,可能有人會說,我們村的某某某就在水資源保護區建房了,別著急,一旦其建房的行為得到了相關部門的核實,那麼其所建的房子將會被強制拆除,並且不會獲得任何的補償。
第四:生態資源保護區禁止建房
同樣,農村的原生態資源保護更是重中之重,在生態資源保護區,也是禁止農民建房的。如果農戶在生態資源保護區建房,也是會被拆除的,所以,這點大家也要注意,以免自己受損失。
綜上所述,上面的這4項農民朋友們一定要提前了解,以免自己在不知道的情況下違反相關規定,到頭來,受損失的還是自己。最後,從2019年開始,國家將不允許農民再在農村建房了,這是真的嗎?對此,你是怎麼看待的呢?歡迎在評論區發表你的見解
㈩ 國家對農村建房有什麼新政策
新政策暫時還沒有出台,按照老的執行。
國家關於農村建房,原則利用舊村舊址,不得隨意佔用耕地,且每戶只能有一塊宅基地,不得超過三分土地,現有宅基地多於三分,不能再申請新的宅基地。
有條件的地方,要實行集中修建住宅,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了農村建房問題的基本原則: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