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農村宅基地可以轉讓建房嗎
張先生的家來住在車源水馬龍的鬧市區,居住環境很不理想,前不久張先生住的這個地方需要改建拆遷,他再也不想在這樣的環境里居住了,張先生的朋友住在郊區,在那裡有十幾畝山林,他那裡空氣新鮮,環境適宜。
六安律師分析:
我國的法律明確規定,耕地、山林用地是不允許蓋房子的,只有宅基地才可以。在法律上也不允許非本村村民購買本村的宅基地的。張先生這一想通過法律的手段買地蓋房的想法不現實。
張先生朋友的土地有可能是屬於集體土地,是沒有土地證的。只要張先生通過當地的村委會,街道辦事處或村民小組,允許他蓋房子,他就可以蓋了。但是所蓋的房子是沒有房產證的。
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是指建了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備建房用的規劃地三種類型。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只有當集體土地變成國有建設用地,獲得土地證後,根據規劃的求,建設房屋,才能獲得房產證。
2. 農村自家的菜地,別人想做宅基地,不經過我的同意,他能強行蓋房子嗎
肯定違法,不經過你的同意他就能隨意蓋房子?這豈不是笑話,聽著意思好像回到了解放前舊社會的時候,現在可是新中國。正好現在全國搞運動,打黑除惡,去公安局告他,一告一個准。
3. 我的農村宅基地,被別人申請蓋房子了,我該怎麼辦
不能認為批准一次就永遠是你家的
4. 我家在農村的宅基地讓別人蓋房子了,我該怎麼辦啊
對方的行為屬於侵權行為,可以通過訴訟解決。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十五條版 承擔侵權責任權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賠償損失
(七)賠禮道歉
(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以上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並適用。
結合本案,可以要求對方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及賠禮道歉。
5. 我父親的房產證在我手裡,我是繼承人,村裡有權將此宅基地讓別人建房嗎
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繼承,但是宅基地不屬於遺產,不能繼承。如果你父親的房子還在,村裡無權讓別人將房子拆除,並在宅基地上建設房屋。但是,如果房子已經沒有了,村委會有權將宅基地調整給他人使用。
6. 在農村宅基地以別人的名義建房子 怎麼樣才能轉到自己
土地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內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容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土地法第六十二條第三款明文規定了宅基地就是縣政府審批批准,因此自己向政府提出審批宅基地的申請
7. 房子蓋在別人宅基地上,但是蓋房時有公正,拆遷如何分配
土地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內區、直轄市規定的容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你是弟兄仨,你們三個需要分家,分家的規矩是把大家庭對應弟兄幾個分成幾個新家庭,你們弟兄仨是怎麼分的。政府批准宅基地的法律實質已經非常明顯了只有被批准家庭蓋房在此居住成家立業才是合法使用宅基地,其他家庭摻和宅基地涉及違法行為,政府還得重新審批,附帶調查處理處罰違法行為。房子談不上所有權,房產證是嚴重錯誤的產物,房子的使用與宅基地的批準保持一致。
8. 農村房子想公證 可以嗎
農村住房買賣可以做公證。
農村房屋買賣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當事人的內申請,依照法定程序證容明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真實、合法的活動。此類合同公證的審查及告知重點是:
1、審查賣方的主體資格及轉讓房屋的合法性。賣方原則上應當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在我國,宅基地使用權作為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利用集體所有的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的權利,在本質上是一種帶有社會福利屬性質的權利,非集體組織成員不享有該項福利。因此,農村房屋的出讓方應當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轉讓房屋合法性的審查,主要是審查宅基地的取得和使用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第62條的規定。
2、審查買方的主體資格:在一般的買賣合同公證中,買方的資格無需過多審查,只要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即為已足。然而,由於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限制轉讓,導致農村房屋買賣合同中的買方資格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農村房屋買賣合同中的買方一般應當具備以下資格:(1) 不是城鎮居民。(2)不是本集體組織中已享有宅基地使用權的村民。(3)是否必須是本集體組織成員未受限制
9. 經他人同意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合法嗎需要辦理什麼手續嗎
(一)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的條件
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是農村居民年齡必須年滿十八周歲且符合分家條件;二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及村鎮建設規劃;三是農村居民建房限額標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的限額面積為180平方米,使用農用地的限額面積為140平方米;四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一戶一基」;五是農村村民在出租,出賣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嚴禁非農戶和其他人員在本村購買宅基地。
(二)農民建房應當遵循的原則
農村居民建房應當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能夠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能夠佔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使用國有土地的必須辦理出讓手續。
(三)農民建房申請宅基地的審批程序新
1、農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
2、村集體經濟組織對申請建房戶在醒目的地方進行張榜公示(15個工作日以上);
3、國土資源管理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劃等進行初審;
4、公布期滿無異議後,將符合「一戶一基」條件的用地戶按規定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縣人民政府審批(佔用農用地的按規定報市政府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5、宅基地批准後,國土資源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批放宅基地,並發放選址意見書,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一書兩證」)。
6、村民住宅建成後,國土資源所到實地檢查是否按批准面積和要求使用土地,對符合要求的建房戶核發集體土地使用證書。7、村民憑土地使用證及規劃許可證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