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一百元入股農村商業銀行十年可以分紅多少錢
按照現在最高的年利率5%來估計,那麼十年本息大約就是100×5%×10+100=150,估計就是50多元分紅
㈡ 我們這的農村信用社就是現在說的農村商業銀行,現在對外招入股。問下入的話就會不會虧啊,
作為投資來說,首先應該看這家農村商業銀行有投資價值沒有.
是否做了完成專而且合法的股份屬制度改革.
歷年呆壞帳是否得到清理,剝離和處置.
大股東的構成是否合理,資金是否到位.
最近幾年的利潤,經營利潤,人員素質,市場份額,每股利潤,情況
最重要的是管理和營銷團隊及地方政府是否支持,是否干涉等情況.
是一個綜合性判斷,外人替代不了的.
多說一句,是否可以轉讓全靠你自己的判斷.
㈢ 農村信用社改制農商銀行,投資入股可以嗎風險大嗎 年平均收益怎麼樣市場利率化之後會倒閉嗎
農村商業銀行行與農村信用社相比一般是規模更大和更具實力的
農村信用社只有規模達到一定程度,核心資本充足率、資本充足率、不良貸款率和呆賬准備充足率等各方面的指標都符合農村商業銀行的標准了,報中國銀監局審批,經銀監局同意之後,才能進行籌建改制掛牌成為農村商業銀行。
目前各家農商行是否准許民間資金,進行入股有各家來決定。
年收益根據當地效益了
利率市場化後會倒閉嗎?自然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㈣ 中國農村商業銀行股金分紅比例最高是多少
上市暫時不可能,應該是改現在農村信用社為商業銀行,要是改革成功,長期看入股好的農村信用社還是有保障的。農村信用社說的有些是對的,做的有些是不規范的。關於規范向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入股的若干意見
銀監發〔2004〕23號 2004年4月21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股金管理,保護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和入股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的有關精神和《農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規定》、《農村合作銀行管理暫行規定》、《關於農村信用社以縣(市)為單位統一法人的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提出本意見。
第二條 本意見所稱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是指依法設立的農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簡稱信用社)、經批准實行以縣(市)為單位統一法人的農村信用社縣(市)聯社(以下簡稱縣聯社)和農村合作銀行。
實行縣(市)、鄉(鎮)兩級法人的農村信用社縣(市)聯社、農村信用社地(市)聯社、農村信用社省級聯社及農村商業銀行的股金管理仍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 向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入股,應堅持入股自願、風險自擔、服務優惠、利益共享的原則。
第四條 向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入股,應由入股人自主決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強制。
第五條 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對股金管理的有關規定,應當在章程、招股說明書等公開文字材料中載明,並置於營業場所,以供查詢。
第六條 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社員(股東)以其所持股金數額為限承擔風險和民事責任。
第七條 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社員(股東)享有按規定獲取優惠服務和參與收益分配的權利。
第二章 入股條件
第八條 自然人、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符合向金融機構入股條件的,均可申請向其戶口所在地或注冊地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入股,成為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社員(股東)。
第九條 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社員(股東)應以貨幣資金入股,不得以實物資產、債權、有價證券等形式作價入股。
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原有非貨幣形式的股金,應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確認或清理。
第十條 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社員(股東)必須以自有資金入股,不得以金融機構貸款入股。
第十一條 農村合作金融機構不得與工商企業以換股形式相互入股。
第十二條 農村合作金融機構不得接受各級人民政府財政資金直接入股。
各級地方人民政府可以以捐贈資產(資金)或以優質資產置換農村合作金融機構不良資產的方式支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改革與發展。所捐贈資產(資金)應計入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資本公積,不能直接計入股金。人民政府捐贈原則上應以貨幣資金形式進行。以實物資產形式捐贈的,應當由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認可的中介機構評估確認其價值。
第十三條 金融機構向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入股,成為其戰略投資人的,應符合向金融機構入股的有關規定,並報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第三章 股權設置
第十四條 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應按股金來源和歸屬設置自然人股和法人股兩種股權。農村合作銀行、縣聯社應對自然人股和法人股分別設定資格股和投資股。
資格股是取得社員(股東)資格必須繳納的基礎股金。投資股是由社員(股東)在基礎股金外投資形成的股金。
信用社可以對自然人股和法人股分別設定資格股和投資股。設置資格股和投資股的信用社社員股金參照縣聯社股權設置的有關規定執行,未設置資格股和投資股的信用社社員股金視同資格股管理。
第十五條 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應結合本地實際,合理確定入股的最低數額,並報經當地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認可。
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社員(股東)股金每股人民幣1元。
信用社自然人入股一般不少於100股,法人入股一般不少於1000股;縣聯社及農村合作銀行自然人(含職工)資格股一般不少於1000股,法人資格股一般不少於10000股。
第十六條 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應當設置合理的股權結構,以體現各方面股東(含社員)的利益,確保法人治理結構完善有效。
信用社股金中,單個自然人持股不得超過股本總額的2%,單個法人持股不得超過股本總額的5%。
縣聯社股金中,單個自然人社員(含職工)持股(包括資格股和投資股)最高不得超過股本總額的5‰,單個法人持股(包括資格股和投資股)最多不得超過股本總額的5%;自然人持股總額不得少於總股本的50%,其中,職工持股總額不得超過股本總額25%。
農村合作銀行股金中,單個自然人股東(含職工)持股(包括資格股和投資股)最高不得超過股本總額的5‰;本行職工的持股總額不得超過股本總額的25%;職工之外的自然人股東持股總額不得低於股本總額的30%。單個法人及其關聯企業持股總額不得超過總股本的10%,持股比例超過5%的,應報當地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審批。
前款所稱關聯企業是指相互之間存在直接或間接控制、受同一企業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關系的企業。
第四章 股金管理
第十七條 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應對認繳股金的社員(股東)簽發記名股金證,作為社員(股東)所有權憑證和參與利益分配的依據。
農村合作金融機構不得接受本社(行)股金證作為質押標的。
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社員(股東)以本社(行)股金證為自己或他人擔保應事先告知理(董)事會。
第十八條 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社員(股東)享有以下權利:
(一)參加或委派代理人參加社員(股東)代表大會,行使表決權;
(二)選舉理(董)事、監事和被選舉為理(董)事和監事;
(三)對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和質詢;
(四)獲得農村合作金融機構金融服務的優先權和優惠權;
(五)享有股金分紅和參與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六)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規定轉讓股金和優先認購股金;
(七)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終止或清算後依法參加剩餘財產分配;
(八)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以及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九條 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社員(股東)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承認並遵守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章程;
(二)按其所認購的數額向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繳納股金;
(三)以其所持股金數額為限對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承擔風險和民事責任;
(四)維護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利益和信譽,支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合法開展各項業務;
(五)服從和履行社員(股東)代表大會的決議;
(六)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以及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條 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可以根據其盈利情況,按照有關規定,對社員(股東)分配紅利,但不得對股金支付利息。
當年虧損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不得對社員(股東)分配紅利;當年盈利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在未全部彌補歷年虧損掛賬或資本充足率未達到規定要求前,應嚴格限制分紅比例,其紅利分配原則上應採用轉增股金方式,不得分配現金紅利。具體辦法可由當地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商有關部門制定。
第二十一條 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社員(股東)持有的股金,經理(董)事會同意,並按規定辦理登記手續後,可依法轉讓、繼承和贈予。
第二十二條 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社員(股東)持有的資格股,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辦理退股:
(一)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當年虧損的;
(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資本充足率未達到規定要求或退股後達不到規定要求的。
第二十三條 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社員(股東)持有的資格股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可以辦理退股:
(一)社員(股東)提出退股申請的;
(二)不存在本意見第二十二條所列情況的;
(三)持滿三年並轉讓所持全部投資股的;
(四)經理(董)事會同意的。
資格股退股原則上應在當年年底財務決算後辦理,在年底財務決算前辦理退股的,不支付當年股金紅利。
第二十四條 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社員(股東)持有的投資股,可以轉讓、繼承和贈予,但不得退股。
第二十五條 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應當建立定期補充資本金的機制,根據業務發展需要確定增資擴股的規劃,確保在任何時點資本充足率達到規定要求。
第五章 股金證管理
第二十六條 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簽發的股金證,應在明顯位置以入股須知的形式對社員(股東)應了解的事項加以說明。
入股須知應至少包含以下內容:
(一)社員(股東)入股前應詳細閱讀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章程,知曉社員(股東)的權利、義務;
(二)根據盈利狀況,按規定向社員(股東)分配紅利,不對入股股金支付利息;
(三)社員(股東)以其所持股金為限承擔農村合作金融機構風險和民事責任;
(四)社員(股東)退股應符合章程中規定的條件;
(五)社員(股東)對股金證所列項目應如實申報,如有變化應及時變更。
第二十七條 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社員(股東)股金證應列明以下事項:
(一)自然人股社員(股東)應列明姓名、性別、住址、身份證號、發證單位、發證日期、入股時間、入股金額等事項;
(二)法人股社員(股東)應列明法人名稱、法人代表姓名、營業執照號碼、發證單位、發證日期、入股時間、入股金額等事項。
設置資格股和投資股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應在股金證中對資格股、投資股分別列示。
第二十八條 社員(股東)持有的股金證發生被盜、遺失、滅失或毀損時,單位持介紹信、個人持有效身份證明到入股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辦理掛失手續。
第六章 其他事宜
第二十九條 在本意見印發之前已進行的增資擴股工作中,有與本意見規定不符的,應按本意見要求制定限期整改的工作計劃,報當地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核准,並由當地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監督實施。
第三十條 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應根據本意見要求對章程進行修改,並換發股金證。
第一批改革試點8個省(市)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已經按改革後的產權組織形式通過新章程,頒發新股金證的,應以適當方式向公眾告知本意見的有關要求,並及時對章程進行修改,換發股金證。具體辦法由各地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根據實際確定,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備
㈤ 農村合作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有什麼區別
1、農村信用合作社(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農村信用社、農信社),是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
2、農村商業銀行(Rural commercial bank) 是由轄內農民、農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共同入股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機構。
3、農村合作銀行是由轄內農民、農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它經濟組織入股組成的股份合作制社區性地方金融機構。主要任務是為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
簡單來說農村信用社是初級版本,農村商業銀行中級版本,高級版本就是城市商業銀行和全國銀行。
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和農村信用社在設立條件、股權設置、法人治理結構和服務重點等方面都各不相同。
設立條件:
注冊資本金、資本充足率、資產規模、資產質量等方面均有不同要求。
股權設置:
農村商業銀行的股本劃分為等額股份,同股同權、同股同利;農村合作銀行股權分為資格股、投資股兩種股權,資格股實行一人一票,投資股每增加一定額度就相應增加一個投票權。
法人治理:
股東大會是農村商業銀行的權力機構,同時設置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管理層,農村合作銀行權力機構是股東代表大會,股東代表由股東選舉產生,同時設置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管理層。農村信用社為入股社員服務,實行民主管理,社員一人一票。法人治理上,社員代表大會是權力機構,社員代表由社員選舉產生,同時設置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管理層。
服務重點:
雖然三者都是主要為轄區內農業、農民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但由於農村商業銀行是在經濟相對發達地區組建,農業比重較低,因此,在滿足「三農」需要的前提下,還需要兼顧城鄉經濟協調發展的目標。農村信用社的服務對象則更多地側重於農戶。
㈥ 農村商業銀行還是信用社時入了六萬元股金,聽說現在馬上要上市了,我現在的股金經過分紅已變成了三十二萬
是三十二萬原始股的。
原始股是公司在上市之前發行的股票。在內部,原始股一般是一元錢一股的。股份制公司成立時發行股票,股票面值都是1元,這就是所謂的原始股。但是原始股的每股價格因為股份制公司實行股份制時間的長短不同,價格也會不同。
在中國股市初期,在股票一級市場上以發行價向社會公開發行的企業股票,投資者若購得數百股,日後上市,漲至數十元,可發一筆小財,若購得數千股,可發一筆大財,若是資金實力雄厚,購得數萬股,數十萬股,日後上市,利潤便是數以百萬計了。這便是中國股市的第一桶金。
(6)入股農村商業銀行劃算嗎擴展閱讀:
原始股的風險
一、在購買原始股之前,需要了解承銷商是否具備銷售這只原始股資格,只有國家授權銷售原始股的機構才能對外銷售原始股,這類原始股都是經過篩選和調研後才公開銷售的,相對來說上市成功的幾率會比較大,如果推銷原始股的人或機構不具備國家授權的承銷資格,無論如何都不要去買,否則就會上當;
二、投資原始股風險是很大的,因此在投資之前一定要先了解原始股企業目前以前過往往的經營狀況,主要是從銷售收入、利潤總額以及納稅情況來看,這些數據原始股發售說明書中都可以看到;
三、一般情況下,企業發行股票的目的是為了融資擴大再生產,這樣的企業值得投資,但是如果公司發行股票是為了償還債務或是填補以前的資金漏洞,那這樣的原始股也不會帶來什麼收益,公司上市成功的幾率將會很小,會將投資的風險最大化。
㈦ 我問下,農村信用合作社改農商行,可以入股嗎,風險大嗎
農村商業銀行行與農村信用社相比一般是規模更大和更具實力的 農村信用社只有規模內達到一定容程度,核心資本充足率、資本充足率、不良貸款率和呆賬准備充足率等各方面的指標都符合農村商業銀行的標准了,報中國銀監局審批,經銀監局同意之後,才能進行籌建改制掛牌成為農村商業銀行。
目前各家農商行是否准許民間資金,進行入股有各家來決定。
年收益根據當地效益了
利率市場化後會倒閉嗎?自然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㈧ 用八萬元入股農村信用社好嗎
當前,信用社正在進行股制改革。信用社在股份改革前,由於股權分散,所有者失位,造成股東權利難以體現,民眾入股積極性不高。但在股制改革後,因為要變成真正意義上的股份制商業銀行,這種情形就會發生變化。在改制過程中,如果股本金額達不到相關監管要求,信用社便會向職工以及社會上的個人及企業法人募集股份,所以說這種情形是存在的。
如果有一定數額的閑置資金,那你可以去當地信用社親自咨詢,如果是真的,那可以考慮,因為這時入股是最容易的,並且是原始股,以後就不好說了。
㈨ 農商銀行股權值得買嗎
有比較充足的資金的情況下,還建議可以考慮購買。不過具體還是要看看該銀行的效益如何。建議先看看銀行歷年的分紅和年報。銀行股權的投資風險相對比較小,銀行效益好的話 每年都有不錯的分紅。收益也比較不錯的銀行還是值得投資
㈩ 請問:農村商業銀行怎麼樣優點與缺點是什麼
農村商業銀行(Rural commercial bank)是由轄內農民、農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共同入股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機構。在經濟比較發達、城鄉一體化程度較高的地區,「三農」的概念已經發生很大的變化,農業比重很低,有些只佔5%以下,作為信用社服務對象的農民,雖然身份沒有變化,但大都已不再從事以傳統種養耕作為主的農業生產和勞動,對支農服務的要求較少,信用社實際也已經實行商業化經營。對這些地區的信用社,可以實行股份制改造,組建農村商業銀行。 地方性金融機構 ,面向特定的客戶群體,沒有達到四大銀行的規模和規范程度,功能體制還不完善 但是對農村服務貢獻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