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請問農村信用社內部控制要素包括哪幾個方面
所謂內部控制是指為實現經營目標,通過制定和實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對風險進回行事先防範,事中控制答,事後監督和糾正的動態過程和機制.針對農村信用社人員綜合素質較低,網點眾多,資本規模較小等特點,本人認為做好內控應從以下幾點如手:
一,內部控制環境要明確.重點是要加強"三會一層"的的制度建設,明確各自在風險控制中的職責和權力,義務.二,專門的風險控制部門的履責職能要加強.要建立一支高素質的人才隊伍,能有效識別,計量和監控風險.三是加強制度和文化建設.完善現有的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內部控制的各項機制,將內控作為日常工作的一個重要部分,對每個業務單位,每個人都要進行風險監控.四要依靠現代信息與電子技術,加強信息的交流與反饋.要確保內控部門的相對獨立性,以及各類涉險信息有有效傳遞,確保將正確的信息在正確的時間傳遞給正確的人.五,建立有效的風險評,糾正機制,以及有效的激勵機制.特別要重視下層對上層的貫徹執行是否落實到位.事實上就是一個執行力的問題.
『貳』 急求關於農村信用社內部控制的外文資料,翻譯成中文要2000多字,(就是畢業設計的外文文獻)高分跪求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你是要外文原版的是吧?
問題是:農村信用社是我國在特定形勢版下建設權的中國特有的經濟信用共同體
也就是說 外國是沒有類似的銀行的。。。
建議您搜尋一下銀行類內控的資料就可以了,不要限定信用社。現在信用社也在向專業銀行轉型中。
『叄』 誰知道如何加強農村信用社內部管理建設
內控管理是一個單位的基礎課題,也是永恆的課題。加強信用社內控管理建設是維護經營目標和經營秩序的重要保障,是防範、規避、化解各種風險的重要手段,是信用社穩健發展的必要條件。當前信用社處於改革和發展並重的特殊時期,改革工作繁重而艱巨,發展的步伐又不容有些許的停留,許多矛盾交織在一起,違法違規案件不斷發生,因此,當前加強信用社內控管理建設顯得尤為必要。
一、當前農村信用社內控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思想認識不到位。在信用社的部分管理人員中,重業務輕管理的思想誤區仍然存在。對信用社內控機制的指導思想不明確,內控意識淡薄,對加強內控機制建設的重要性和重要作用認識膚淺,沒有形成共識。 (二)制度設計不到位。一是制度不完整。按照內部控制的要求,各信用社應建立責任分明、平衡制約、制度健全、運作有序的內控機制。但實際工作中,還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制度不健全,制度建設滯後的現象。制度未能覆蓋所有的重要業務流程和風險點,出現無章可循。同時隨著信用社業務的不斷發展,新的業務品種不斷開發和應用,制度建設就表現出滯後性。二是制度不完善。目前農村信用社在內控制度建設中重此輕彼,各取所需,缺乏系統性和前瞻性,影響了內控制度建設整體作用的發揮。 (三)制度執行不到位。農村信用社的內控制度,是長期以來人們在總結發展經驗和教訓的基礎上產生的,起了未雨綢繆、亡羊補牢的作用,在業務運作中必須嚴格執行。 (四)檢查監督不到位。雖然現在大多數聯社都配備了專職稽核員,但還存在稽核檢查力量薄弱、功能不全、監控檢查不到位等問題,與業務發展要求不相適應。 二、加強內控建設的建議 (一)更新觀念,抓思想認識到位。內控制度是在農村信用社經營中的一種自律機制,是從嚴治社,有效防範風險,保障業務經營穩健發展的前提。因此,幹部員工必須轉變觀念,樹立內控優先的思想。從建立現代金融企業運行機制的高度出發,認識加強內控管理的重要性,把它作為提高內部管理水平的重要工作來抓,做到業務經營和內控管理相結合。以抓基礎、抓薄弱環節為重點,強化內控意識和自律意識,不斷提高幹部職工自我控制和自我約束的自覺性。 (二)認真學習,抓制度認識到位。各級領導要強化對農村信用社廣大幹部職工的教育和引導,組織廣大幹部職工認真學習加強內部控制的一系列制度,克服在內部管理和內控機制中存在的各種模糊認識,明確內控機制建設的指導思想以及在當前形勢下加強內控機制建設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近幾年來上級相繼出台了一系列規章制度,並編印成冊下發具有很強的權威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基層信用社要採取員工自學與集中輔導相結合的方法,逐篇、逐條認真學習、准確理解,做到知規知紀,不斷提高掌握規章制度的熟練性和執行規章制度的自覺性。(三)嚴肅紀律,抓制度落實到位。落實規章制度要從觀念和意識形態抓起。一要以人為本,不斷灌輸先進思想和先進文化,讓員工對執行制度逐步形成自覺行為和習慣自然。二是通過系列教育,讓員工明白只有嚴格執行規章制度,才有信用社生存和發展的空間;只有嚴格執行規章制度,才有自己體現人生價值的工作崗位。三是要繼續加強員工隊伍的業務培訓和職工道德教育,使員工掌握業務知識,提高專業技能。(四)完善體系,抓制度建設到位。通過建立完善嚴密合理的內控制度,健全經營和管理行為規范體系,提高經營管理水平,激發經營活力,從制度層面確保各項責任的落實。制訂內控制度要符合全面性、發展性、超前性的要求。一是全面性,各項制度要全面覆蓋業務發展和內部管理各個環節,確保業務經營行為項項有依據,內部管理工作事事有規范;二是發展性,要根據農村信用社業務拓展和創新的實際需要,及時研究、制訂相應的內控制度,確保「業務拓展到哪裡,制度建設跟進到哪裡、內控措施落實到哪裡」。
『肆』 如何構築信用社內控制度管理體系
(一)加強教育和培訓,提高對內控制度的認識
聯社要充分認識到從業人員的品行和素質在內部控制中的至關重要性,大力加強對職工的思想政治和法制教育,深入開展職業道德教育,幫助幹部職工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增強從業人員的法制意識和紀律意識。根據內控建設的有關規定,要採取走出去、請進來、崗位練兵、業務競賽等
方式,多渠道、多形式提高幹部職工的風險防範意識和責任意識。對從業人員就內部控制的政策和要求進行宣傳,開展事例教育,使幹部職工吸收案例中的教訓,做到警鍾長鳴。
(二)認真履行內控監督職能,強化內部稽核審計
一是把品質好、業務能力強的職工充實到審計隊伍中來,增強聯社審計人員的力量;信用社事後監督人員要加強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能的學習,進一步提高審計稽核隊伍的素質和戰鬥力。二是明確稽核部門的職責和許可權,督促審計人員認真履行稽核職能,對隱藏不報、上報虛假情況和檢查監督不力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三是進一步加強內部監督力度,通過開展全面稽查、重點檢查、專項稽核等形式,將問題和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三)健全內控機制,建立科學、高效的內控體系
一是聯社要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和風險防範責任制,增強風險防範意識,把內部控製作為一項長期任務,有步驟、有重點地進行實施,隨著農信社體制改革的深入,內部控制機制更顯現出其重要性。二是根據內部控制的原則、規定,結合實際工作情況,找出問題和差距,對現行內控制度該修訂的修訂、該補充的補充足,該廢止的廢止,使內控制度趨予完善。三是完善崗位責任制,健全一線崗位雙人、雙職、雙責的第一道防線和相關部門、相關崗位之間相互監督制約的第二道監控防線。四是建立科學的考核制度,提高內部管理水平。要將各信用社內控狀況作為重要的考核內容,督促信用社主任狠抓內控建設,將制度落實到每個崗位、每個環節、每項操作中。
『伍』 信用社內控風險怎麼防範
農村信用社作為經營貨幣的特殊企業,防範和控制風險始終是最重要的工作,而內部控制又是控制風險的關鍵。加強農村信用社內部控制,對促進農村信用社穩健經營,走可持續發展之路起著十分重要的保證作用。近年來,對構築風險防範的防護牆,農村信用社結合實際採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內控措施,總體來說,深化內控防範風險意識得到了不斷提高,內控機製得到了加強。現就深化農村信用社內控防範風險談幾點看法。
一、嚴明崗位職責,構建嚴密的控制機制。
以制度管人是硬約束,以人管人是活約束,後者更加靈活有效。只有建立嚴明的崗位職責,利用互相之間的牽制、制約才能有效地加強內控機制。因此,在崗位設計上應堅持以下牽制原則:一是體制牽制原則。不論前台、後台,不論一線、二線,不論前勤、後勤,均應堅持審批、操作、監督三權分離,人員分離、職能分離,避免形成在控制環節中出現漏洞。二是程序牽制原則。業務流程的不同環節應由不同的人員完成,實行崗位牽制,按業務流程順序操作,不能漏、逆操作程序,更不能無程序單人操作。三是責任牽制原則。不僅強調責、權、利相結合,而且強調崗位聯保,責任連帶,嚴防出現人情代替制度現象。
二、強化「人本控制」,構築堅固的防範基礎。
人是內控體系建設的第一道關口,制度要靠人來執行,人的思想素質提高了,內控難題可以說就能迎刃而解了。否則,即使最好的內控機制,人不去執行,也是一句空話,因此,以「人本主義」作為構建內部控制機制的信條,營造良好的內控管理文化氛圍。
一是注重強化對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和引導。組織全體員工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幫助他們克服在內部管理和內控機制建設中存在的各種模糊認識,要糾正那種「內控就是制度匯總」的片面認識,明確內控機制建設的指導思想以及在當前形勢下加強內控建設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
二是進一步加強對領導幹部的管理。一個基層信用社的領導對內控機制的認識程度往往決定了該社的內部控制制度實施的有效性,許多基層信用社領導對內控制度「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甚至,基層社發現違規事項,隱瞞不報,以免影響到自身的政績,放鬆了內控,縱容了風險的存在。因此,當前要把端正領導者的思想認識,解決重視建立規章制度,輕視落實規章制度的問題作為內控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要適時出台基層信用社負責人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其業務經營行為,增強基層信用社負責人的內控意識和依法合規經營意識。
三是注重加強對員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在教育內容上,以「榮辱觀」教育立其志,以「三觀」(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教育固其本,以「三德」(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道德)教育引其行,通過思想政治教育努力增強全體員工愛崗敬業意識和遵章守紀意識。
四是因材而用,合理崗位組合。在實際工作中,嚴格重要崗位人員的選拔標准和程序,把好用人關,堅持按照員工的素質高低、能力大小、性格特點等將其安排到合適的崗位上,使之與內部控制的要求相適應。
五是建立和實行幹部員工崗位定期輪換制度和強制休假制度。不管是信用社管理者還是員工在同一個信用社或相同崗位滿3-5年以上應予輪社輪崗,符合輪社輪崗條件的人員,由於客觀條件限制不能實施的,要說明原因,並要實行強制休假。這樣可防止長期在一個地方和一個崗位產生的眾多弊端,這樣可以及時發現存在的隱患和問題,有效防範各種金融風險。同時,要實行信用社「一把手」異地交流制度,就是要求信用社「一把手」不能在本地任職,防止親情、友情等帶來的影響弊端。
三、加強審計監察力度,建立嚴格的監督體系。
一是自控、互控防線以堵為主,表現在事中控制,屬預防形,是由信用社領導、主辦會計和一線牽制人員執行;監控防線以查為主,表現在事後的控制,屬糾錯型,是由職能科室和監督部門來執行。但實際工作中,第一道防線沒有得到有效加強,第二道防線沒有真正到位,而再監督部門大有代替前二道防線作用的事實,審計和監察執法還是翻閱傳票,記帳規范,核算差錯為主,未突出「內控」的重點,強化內控方面發揮的作用乏力。同時審計和監察執法權威性、超脫性,獨立性未得到充分體現,有時查出了問題,層社總是找出種種理由再三解釋和辯解,套個面子人情,並考慮到得罪人,最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致許多問題「年年查,年年有」。
二是構築有效監督機制。建立健全具有充分獨立性和權威性的內部監督體系,實行內部控制全方位、全系統管理,在業務職能相關部門之間建立權力制衡、程序約束的內控機制,加強部門與部門之間、崗位與崗位之間以及員工之間的相互監督制約。對職能部門負責人、基層信用社主任、重要崗位人員,通過實行輪崗、換崗、任期責任審計和離任審計等,強化監督約束機制。同時,有針對性地開展監察執法檢查項目,形成審計和監察執法二股再監督約束力量,並充分發揮其作用,使內控建設真正落實到位,才能有效防範風險。此外,還要正確處理授權與監督的關系、信任與崗位制約關系。如果只授權、不監督,則容易出風險、個人會腐敗,如果不授權,只監督,則會死水一潭,影響業務發展。
三是履行內控監督職責,層層抓落實。事後監督要做好對一線臨櫃人員的監督檢查,信用社主任、主辦會計要落實對一線臨櫃人員和事後監督工作的監督檢查,聯社職能科室要對信用社主任、主辦會計、員工落實內控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聯社審計和監察部門對聯社職能科室和信用社主任、主辦會計、員工履行內控監督職責的再監督檢查。在監督上既要注重個人自律性監督,崗位間交換性監督,同時也要補充起領導人員的突擊性抽查監督和上級部門「回頭看」監督,多築幾道監督防線,確保萬無一失。
四是要建立督查考評機制,強化責任約束,實行程序化、規范化、責任化管理,將責、權、利結合起來進行績效考核。對審計、監察人員建立審計監察工作登記制度和崗位考核制度,以增強其工作責任感,提高審計和執法監察質量。正落實到位,才能有效防範風險。此外,還要正確處理授權與監督的關系、信任與崗位制約關系。如果只授權、不監督,則容易出風險、個人會腐敗,如果不授權,只監督,則會死水一潭,影響業務發展。三是履行內控監督職責,層層抓落實。事後監督要做好對一線臨櫃人員的監督檢查,信用社主任、主辦會計要落實對一線臨櫃人員和事後監督工作的監督檢查,聯社職能科室要對信用社主任、主辦會計、員工落實內控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聯社審計和監察部門對聯社職能科室和信用社主任、主辦會計、員工履行內控監督職責的再監督檢查。在監督上既要注重個人自律性監督,崗位間交換性監督,同時也要補充起領導人員的突擊性抽查監督和上級部門「回頭看」監督,多築幾道監督防線,確保萬無一失。
四是要建立督查考評機制,強化責任約束,實行程序化、規范化、責任化管理,將責、權、利結合起來進行績效考核。對審計、監察人員建立審計監察工作登記制度和崗位考核制度,以增強其工作責任感,提高審計和執法監察質量。
『陸』 請幫我寫下關於農村信用社發展模式研究的文獻綜述
土地股份制改革是促進土地有效流轉的一種新嘗試
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聽取了三個「三農」報告,其中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 盛華仁所作的《關於檢查土地管理法實施情況》報告談到,被征地農民補償安置還存在很大問題,這方面侵害農民利益的現象還較為普遍,農民反應強烈。多數地區的失地農民仍然僅能得到一次性的補償安置費,這筆錢花完後,農民生計將難以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安置問題有待進一步落實。這個問題如不能得到妥善解決,將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一個重要因素。
土地是農民最基本的生產資料。隨著農村現代化水平的提高,相對發達地區的農村現行經濟管理體制中不適應生產力發展的部分逐漸顯露,矛盾突出。這些矛盾,又較集中地表現在土地的使用和管理上。目前正在一些地方興起農村土地股份制改革,被認為是改革開發以來農村土地制度的第二次革命,農民或農村生產力的第二次解放。
■ 廣東南海區最早推行農村土地股份合作制
廣東南海從 10 年前起嘗試推行農村土地經營權為中心的股份合作制,當時主要是針對農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某些固有的局限而提出來的。隨著農村改革的深化和商品經濟的發展,在生產力較為發達的地方,這種以一家一戶、小而全的小生產為特徵的生產經營模式顯得有些與形勢不適應:它不利於大規模地進行農田改造和基本建設;不利於推廣應用先進的農業科學技術;不利於形成適度規模經營進而形成農業產業化;不利於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不利於農業和農村經濟與市場經濟接軌,不利於實施和推進城鄉一體化。
為了較好地解決這些問題,加強農村土地管理,規范農村土地的開發使用行為,促進農村經濟和社會健康持續發展,該區大膽地把企業的股份合作制引入到農村土地的產權制度改革上來,積極探索和推進農村以土地經營權為中心的股份合作制。
該區所推行的農村以土地經營權為中心的股份合作制,實際上是堅持以原有社區合作組織為基礎,以集體資產共同佔有為前提的原則下,通過發動農民將自己承包的集體土地以承包權入股,有些村組還包含集體資產入股,組建社區性的股份合作經濟組織,以進一步明晰土地的集體的所有權、完善農民的承包權、搞活使用者的經營權,實現土地的三權分離,促進土地使用權流轉,推進城鄉一體化的規劃和建設,加快農村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步伐這樣一種農村經營管理新體制。
具體做法是以行政村或經濟社(村民小組)為單位,通過全面丈量土地、清產核資和資產評估,然後以凈資產量化給符合條件的當地村民配置股權。配股方法則各地因地制宜,大體有三種:單股權(基本股權)兩檔次;單股權多檔次和多股權(基本股、承包權股、貢獻股)多檔次,如里水鎮沙涌村委會的「三權十股制」。在這基礎上,召開股東或股東代表大會,選舉董事會和監事會,然後掛牌成立股份合作經濟組織並開展實質性的運作。
該區農村股份合作組織的組建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種:(一)以原生產隊為單位組建股份經濟合作社。這種股份組織的特點是以原生產隊的土地資產折價入股建立股份合作社。約佔全市股份社(分公司)總數 30% 。(二)以原經濟社為單位組建股份合作社(分公司)。這類股份組織的特點是以原經濟社及屬下生產隊的土地資產折價入股建立股份制,約佔全市股份社總數 70% 。(三)以村委會為單位組建集團公司或有限公司。這類股份組織特點是以村委會屬下各經濟社或經聯社土地資產折價入股組建而成。這些股份組織佔全市村委會總數 67.9% 。
■ 河南耿庄把土地資源運作為土地資本
對於土地的股份制改革,河南新鄉市鳳泉區耿庄借鑒了企業股份制改造的經驗,並且首先在非耕地上展開。相對於非耕地股份制改革的大刀闊斧,耿庄對耕地的股份制改革顯得十分謹慎。該村沒有一下子就把全部耕地集中起來,而是先集中了部分土地進行試驗。
2001 年 7 月,村裡將村中河堤以北的 800 畝土地的承包權作為股份入股,和村集體企業的投資一起成立公司,集中進行高效生態觀光農業的綜合開發,全村每位有承包經營權的農民分別擁有其中的一份土地股權。每畝土地的承包權摺合股本金 3000 元,新公司確保每畝土地的年收益率不低於股本金的 20% 。新公司經營收益超出 20% 時,公司在提取法定的公積金和公益金後,按股權全部分紅;當經營收益不足 20% 時,由村集體企業予以補足。
2004 年 4 月,耿庄村組建「土地資源股份公司」,為村集體股份制企業耿庄集團的子公司。公司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設立了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號召村民把自己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公司,由公司集中經營,產出更高效益。
在耿庄村,幾乎所有的勞動力既是農民,又不僅是農民,有著比較復雜的身份:他們仍然擁有村中土地的承包經營權,戶口簿上他們還是農業戶口;但同時,他們還都有自己的另一份工作——工人或者個體老闆。只要是耿庄村的正式村民,人人都擁有村辦企業的股份,家家都是村辦企業的股東。
■ 大連現代農業園區採取的土地股份制模式
大連向應現代農業園區採取的土地股份制模式,在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下,採取集體土地、資金和農業設施以及村民承包的土地部分或全部折價入股,作為企業的投資,注冊成立大連向應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實行農民「入股自願,退股自由」。該公司本著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按照《公司法》和相關法律規定,經全體村民代表討論,成立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公司的股份構成是:村民一分地為一股, 61 戶土地共 293 畝,折價占總股本的 13.06% ;村集體以統一經營的 1300 畝土地和水利配套、溫室大棚等設施入股,折價占總股本的 86.94% 。約定股份公司有效經營期為 10 年。
在經營方式上,園區根據不同的生產方式和種植品種,採用比較靈活的經營方式,避免出現新的「大鍋飯」。村民既可承包經營,也可為公司打工。承包經營主要有三種方式:一是溫室和大棚承包經營,根據產品的不同生產季節,對 40 個溫室和 200 個大棚進行「小段」承包經營,利潤按五五比例分成,產品由公司統一收購;二是溫室和大棚育種承包經營,採取由公司統一提供種子、統一技術指導、統一收購的方式,利潤按比例分成;三是蔬菜和桔梗等其他作物承包經營,採取農民交納土地承包金的方式,每畝每年交納 350 元,產品由公司統一收購,收益歸己。
■ 成都「土地股份合作社」
2004 年年初,成都錦江區提出了將農村土地資源轉變成土地資本的一種新思路:以土地入股為紐帶,建立獨立於鄉政府、村委會之外的新型的社區農戶聯合體的法人組織——「土地股份合作社」。合作社把土地承包權集中起來入股,請有實力的種植公司來盤活土地,讓農民一起致富,徹底改變過去「土地不多人人種」和「豐產不豐收」的低水平生產狀況。
「土地股份合作社」既是確定農村土地流轉形式的載體,也是農民在土地流轉後保護自身利益的一個實體。合作社最高權力機構是股東大會和股東代表大會。它接受村民的入股申請,承辦土地入股的登記、核准、發放、變更以及紅利分配等事項。監督工作則由股東選舉產生的監事會承擔。合作社代表持有土地使用權的農戶利益,在鄉、村的協調和持股者的監督下,直接與承租土地的公司進行談判,為持股農民代理使用權的交易,向政府或其他有關部門反映農民的意見和要求。
通過「土地股份合作社」,農民有四種收入:土地流轉後的地租收入、在自己的土地上為公司務工的工資收入、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的分紅收入,以及依託宅基地改造後從事經營活動的營業收入。
■ 結論
從各地推行土地股份制改革情況來看,最大的問題是對農民合法權益的保護。我們不能排除有部分地方「土地股份制改革」只是個賣地的幌子,違反了《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我國的土地審批程序。一方面,改革後農民全部入了股,而進行土地股份制改革的集體卻是村委會等具有官方背景的組織,不全代表農民利益;另一方面,在社會保障體系還沒有健全的時候,農民最基本的生活將無法保障,這很可能影響社會穩定。對此,有專家認為,在市場不規范、信息不對稱、監管力度不夠的情況下搞土地股份制改革,不僅農民的經濟利益會受到損失,土地的文化功能、政治功能、社會保障功能和社會穩定功能,都會產生新的問題。因此,土地股份制改革的一個重要前提是建立新的土地流轉機制。
盡管如此,土地股份制改革仍不失為一種促進土地有效流轉的新嘗試。在現行政策制度框架內,要保護好農民利益,關鍵是做到以下幾點,一是村委會在實行土地股份制時要進行充分的民主;二是從點到面,逐步推進,尤其在進行耕地股份制時慎之又慎;三是村民要充分就業,並保障其股份分紅。總之,農民利益能否得到保障是衡量推行農村土地股份製成功與否最重要的標准。
■ [相關鏈接] 建國以來土地制度的歷次變遷
1 、 1950 年~ 1952 年,土地農民私有制;
2 、 1953 年~ 1956 年,在保留農民土地私有制基礎上的農業互助組和初級合作社;
3 、 1958 年~ 1978 年,土地集體所有制下的高級農業合作社和人民公社;
4 、 1979 年至今,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實行土地公有,由農戶家庭經營。
『柒』 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最新研究成果是什麼
商業銀行信息披露辦法
《商業銀行信息披露辦法》已經2006年12月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第54次主席會議通過,二○○七年七月三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7 年 第 7 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編輯本段]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商業銀行的市場約束,規范商業銀行的信息披露行為,有效維護存款人和其他客戶的合法權益,促進商業銀行安全、穩健、高效運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商業銀行,包括中資商業銀行、外資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外國銀行分行。
本辦法對商業銀行的規定適用於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貸款公司、城市信用社,本辦法或銀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本辦法所稱農村信用社包括農村信用合作社、縣(市、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縣(市、區)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地(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地(市)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和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村信用社聯合社。
第三條商業銀行應按照本辦法規定披露信息。本辦法規定為商業銀行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商業銀行可在遵守本辦法規定基礎上自行決定披露更多信息。
第四條商業銀行披露信息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有關規定。
第五條商業銀行應遵循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和可比性的原則,規范地披露信息。
第六條商業銀行披露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須經具有相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資產規模少於10億元人民幣的農村信用社可不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第七條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商業銀行的信息披露進行監督。
[編輯本段]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內容
第八條商業銀行應按照本辦法規定披露財務會計報告、各類風險管理狀況、公司治理、年度重大事項等信息。
第九條商業銀行財務會計報告由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註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組成。
第十條商業銀行披露的會計報表應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及其他有關附表。
第十一條商業銀行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說明會計報表編制基礎不符合會計核算基本前提的情況。
第十二條商業銀行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說明本行的重要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包括:會計報表編制所依據的會計准則、會計年度、記賬本位幣、記賬基礎和計價原則;貸款的種類和范圍;投資核算方法;計提各項資產減值准備的范圍和方法;收入確認原則和方法;衍生金融工具的計價方法;外幣業務和報表折算方法;合並會計報表的編制方法;固定資產計價和折舊方法;無形資產計價及攤銷政策;長期待攤費用的攤銷政策;所得稅的會計處理方法等。
第十三條商業銀行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說明重要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的變更;或有事項和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重要資產轉讓及其出售。
第十四條商業銀行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披露關聯方交易的總量及重大關聯方交易的情況。
第十五條商業銀行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說明會計報表中重要項目的明細資料,包括:
(一)按存放境內、境外同業披露存放同業款項。
(二)按拆放境內、境外同業披露拆放同業款項。
(三)按信用貸款、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分別披露貸款的期初數、期末數。
(四)按貸款風險分類的結果披露不良貸款的期初數、期末數。
(五)貸款損失准備的期初數、本期計提數、本期轉回數、本期核銷數、期末數;一般准備、專項准備和特種准備應分別披露。
(六)應收利息余額及變動情況。
(七)按種類披露投資的期初數、期末數。
(八)按境內、境外同業披露同業拆入款項。
(九)應付利息計提方法、余額及變動情況。
(十)銀行承兌匯票、對外擔保、融資保函、非融資保函、貸款承諾、開出即期信用證、開出遠期信用證、金融期貨、金融期權等表外項目,包括上述項目的年末余額及其他具體情況。
(十一)其他重要項目。
第十六條商業銀行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披露資本充足狀況,包括風險資產總額、資本凈額的數量和結構、核心資本充足率、資本充足率。
第十七條商業銀行應披露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
商業銀行在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審計報告前,應與會計師事務所、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進行三方會談。
第十八條財務情況說明書應當對本行經營的基本情況、利潤實現和分配情況以及對本行財務狀況、經營成果有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進行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