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農村發展 > 浙江新農村養老保險

浙江新農村養老保險

發布時間:2021-01-29 12:37:33

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簡單點說,針對的人群不同,要以個人名義參保,農戶只能參加農村養老保險,而不能參加社保的那個養老保險
如果是有單位給參保的話,那麼農戶也可以參加社保的養老保險的
在待遇上和交費上,農村養老保險要低於社保的那個養老保險
怎麼選擇,就看你父母符合什麼情況了,我看恐怕只能選擇農村養老保險了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⑵ 2020年浙江省台州新農村養老保險最高檔一年多少錢

新農合交多少錢,國家沒有統一的標准,繳費標准由各新農合統籌區自行制定專。建議你直接屬向參保地的合管辦咨詢。
農村養老保險最高4000元。
只要符合條件 的農民,男性年 齡達到45歲、女性達到40歲,可以一次 補繳最多10年。男性達到45歲、女性達到40歲,可以一次補繳15年。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標准調整為13個檔次,分別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7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3500元、4000元。參保人可按照自己的經濟條件合理選擇繳費檔次。

⑶ 新農村養老保險怎麼辦理

新農村養老保險政策分為繳費標准、繳費基數及老年生活補助。以新農村養老保險繳費標准為例:每年100元、200元、300
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
一、新農村養老保險繳費標准
新農村養老保險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
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
二、新農村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1、新農村村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可以分別按照5%、10%、20%、30%的比例按年繳費。具體繳費比例由參保居民自主選擇。
2、根據這一標准,2011年度的繳費基數為11660元,按5%比例年繳費標准為583元;按10%比例年繳費標准為1166元;按20%比例年繳費標准為2332元;按30%比例年繳費標准為3498元。
3、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按年繳納,也可以在60周歲前選擇一次性繳費(必須繳足15年),或在60周歲時一次性補足15年繳費。一次性繳費或補足繳費,只能選擇按10%及以上的比例繳費。
三、60周歲以上新農村居民可申請老年生活補助
1、年滿60周歲的城鄉居民不再納入參保繳費范圍,可以向政府申請領取老年人生活補助費。
具有本市正式戶籍、年滿60周歲、未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也未享受社會養老保障待遇的城鄉居民,可以領取老年人生活補助費。
2、城鄉老年人生活補助費的標准為:年滿六十周歲不滿七十周歲的,每人每月70元;年滿七十周歲不滿八十周歲的,每人每月80元;年滿八十周歲的,每人每月90元。
3、符合條件的60歲以上市民,可以持《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行政村或勞動保障工作站辦理老年人生活補助費申領手續。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⑷ 新農村養老保險怎麼交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規定,45歲以上逐年交至59周歲,60周歲後可以按月領取國專家基礎養老屬金55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可以補足15年,每年100到1000任選一檔,政府補貼每年不低於30元。按年繳納的有政府補貼,一次性補交的沒有政府補貼。如果地方沒有養老金補貼的,以500元為例一共繳納15年的,不算利息的,一個月大概120,有補貼,有利息,比這個更多。現在繳納的話,老了有一定的經濟來源,不用看兒媳婦與兒子的臉色
手續有身份證,戶口本到村裡或縣新農保管理中心申請辦理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⑸ 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如何計算

參加養老保險者開始繳費到保險對象開始領取養老金(60周歲)止為積累期,個人積累總額為其各次繳費(含集體補助)的本息總和。

1.計息方法,年內以單利計息,逐年以復利計息。

2.計息期精確到月,各次繳費的計息期為繳費記錄卡上記錄月份的次月至開始領取養老金月份的前月。

3.管理服務費按規定比例提取。

4.計息利率,以規定的基金增值要求為個人基金帳戶積累的計息利率。積累期內,當基金增值要求調整時,個人基金的積累分段計息。分段計息利率起止時間與會計年度一致。

當年基金增值要求調整(不論調高調低),個人積累的計息利率則從次年年初起變動。若一年內基金增值要求多次調整,次年個人積累的計息,屆時按民政部通知統一規定的利率執行。

(5)浙江新農村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社保基金規定

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

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三)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地方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准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⑹ 浙江省新農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

1、政策演進
2009年,國家試點推行了新農村養老保險。
2014年,將原新農村養老保險、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合並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一並實施。
2、參保范圍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3、參保手續
當事人持身份證、戶口本、個人照片、參保費用到戶籍所在地村委會或者居委會辦理參保、繳費手續。每年集中時間段辦理。
4、繳費標准
國發〔2009〕32號確定的繳費金額為100~500元/人年,由當事人自由選擇;後來各地在遵守下限的基礎上不同程度提高了上限。
5、待遇標准
根據規定,達到60歲並累計參保繳費滿15年就可以開始按月領取養老金(當地實施時已滿45周歲者不受此限制),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55+個人賬戶本息合計/139;
2015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宣布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基礎養老金由55元/人月提高至70元/人月。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⑺ 新農村養老保險 浙江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浙江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保險范圍、對象
第三章養老保險費繳納
第四章養老保險金給付
第五章基金管理、運用
第六章管理機構
第七章附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民政局:
浙江省人民政府重視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把這項工作作為建立市場經濟體系的重要配套措施,要求各級政府堅持積極穩妥的方針抓緊抓好。繼1993年5月下發《關於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通知》(浙政發〔1993〕117號),最近又下發《關於深化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浙政〔1993〕14號〉頒布了《浙江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浙政發〔1995〕4號),確定農村養老保險由民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並在保險范圍、實施對象、繳費形式、集體補助標准、以及減免稅政策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確、具體的規定,徹底理順了工作關系,為進一步開展這項工作,制定具體的優惠政策提供了依據。與此同時,浙江省政府還要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要採取區別對待、先易後難的辦法,重點做好鄉鎮企業(包括私營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三資企業)職工和其它有工資性收入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工作。現將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浙江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轉發給你們。希望有條件地區學習借鑒他們的做法,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做好立法工作,逐步將農村養老保險工作納入法制化建設軌道。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浙江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
浙政發〔1995〕4號1995年1月8日
各市、縣人民政府,麗水地區行政公署,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省政府《關於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通知》(浙政發〔1993〕117號)已於1993年5月下發實施,現將《浙江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當地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要從我省的實際出發,提倡家庭保障為主,與社區扶持相結合,國家予以政策扶持。同時,要適應農村經濟的發展水平、集體經濟和農民的承受能力,堅持群眾自願的原則,加以積極引導和推動,逐步建立覆蓋全省農村的儲蓄積累式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由民政部門負責,並組織實施。有的部門已經在農村開展社會養老保險的,目前仍然維持現狀,不再擴大范圍,以後逐步過渡。已經實行一體化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市、縣,繼續進行試點。
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涉及面廣,工作量大。各級政府要堅持積極穩妥的方針,切實加強領導,搞好工作協調,及時總結經驗,逐步完善提高。
附:浙江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保障農村老年人基本生活,維護農村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落實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范圍內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第三條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堅持以自我保障為主,自助與互濟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的原則,採取儲蓄積累式的辦法,實行個人帳戶制度。
第四條各級民政部門是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主管部門,負責本辦法的組織實施,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章保險范圍、對象
第五條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范圍是本省非城鎮戶口的農村各業人員。
第六條外出務工、經商者和服兵役者應參加原戶口所在地的社會養老保險,已參加當地養老保險的除外。外來勞務人員原則上參加戶口所在地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第七條投保年齡以參加勞動獲得收入為起點,一般為18周歲至60周歲,也可提前參加本保險。
第三章養老保險費繳納
第八條農村(不含鄉鎮村企業)各業人員社會養老保險費以個人繳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政策予以扶持。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和集體補助全部記入個人帳戶。
第九條養老保險費的月繳納標准為6、8、10、12、14、16、18、20元等檔次,一般採取年繳辦法,於當年12月15日前繳清。繳納檔次的選擇和集體補助的比例由入保人和所在村視經濟情況確定。
第十條入保人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可採取一次性或若干次繳納養老保險費等方式。對一次性或若干次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入保人的集體補助,各地視情況確定。
集體補助以鄉鎮村為單位,各類人員平等享受。對獨生子女戶、特困戶的集體補助可高於其他對象。
第十一條鄉鎮村各類企業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從業人員的社會養老保險。單位按月按職工工資總額的10-15%繳納,個人繳納工資的3-5%,全部記入個人帳戶。
單位繳納的職工養老保險費在繳納所得稅前列支。
第十二條個人和集體可根據收入的提高或下降,經鄉鎮社會養老保障管理機構批准,變動繳納檔次和補助標准。
入保人遇到災害或其他原因無力繳納養老保險費時,由本人申請,經鄉鎮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批准,在規定期限內,可停繳保險費。恢復繳費後,停繳部分可以補繳。
服刑者停繳養老保險費,刑滿回原籍者,應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
第十三條入保人遷往外地或招工、提干、升學,可將其保險關系(含已繳納保險費)轉入遷入地社會養老保險機構繼續投保,也可將其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的積累總額全部退還本人。
第十四條單位或入保人在投保期間無故停繳養老保險費的,按日加收應繳養老保險費的5%的滯納金。
第四章養老保險金給付
第十五條入保人年滿60周歲後,根據其繳費的積累總額確定領取標准,按月或按季領取養老保險金。
第十六條入保人領取養老保險金保證期為十年。領取養老保險金不足十年死亡者,其剩餘年限的養老保險金,由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領取。無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由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機構按有關規定處理。
入保人領取養老金滿十年後仍健在者,按原標准繼續領取,直至死亡為止。
入保人領取的養老保險金免繳個人所得稅。
第十七條入保人未滿60周歲死亡,按其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的積累總額返還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第十八條入保人繳納養老保險費期間,因患重病或家庭出現重大變故而無力承擔所需費用時,由入保個人申請,經鄉鎮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審核,報上一級管理機構批准後,可從其繳納的保險費中借支。借支款從所繳納的保險費總額中扣除。
第十九條養老保險金給付權益不得轉讓、抵押、還欠貸。不得虛報、冒領養老保險金,違者根據有關法規予以追究。
第五章基金管理、運用
第二十條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實行縣(市、區)統一管理的原則。縣(市、區)設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總帳,統一收取養老保險費,統一支付養老保險金;鄉鎮設立分帳;村或企業設立明細帳,按人立戶記帳建檔。
第二十一條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設立專戶,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轉借、挪用或侵佔。
第二十二條縣(市、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機構負責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和如期兌付。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可按有關規定通過存入銀行、購買國家債券和金融債券等方式實現保值、增值。不得直接進行投資,不得作擔保或抵押。
第二十三條縣(市、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在當年收取的養老保險費中按不高於3%的比例,一次性提取管理服務費,分級使用。具體提取標准,由當地民政部門提出,經同級財政部門核定,報同級政府批准。主要用於以下管理機構的人員工資和福利費、公務費、業務費、宣傳費、設備購置費、修理費、培訓費和其他必要的費用。
第二十四條養老保險基金及管理服務費,不計征所得稅。其中管理服務費結余必須結轉下年度,並相應核減下年度提取比例。
第二十五條省財政部門會同民政部門制定全省統一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制度。各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的財務管理,接受上級和同級民政、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六章管理機構
第二十六條縣(市、區)成立以政府主管領導負責,其他有關部門參加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委員會和基金監事會,加強對養老保險工作的領導和基金使用和監督。
第二十七條縣以上各級民政部門要有相應的機構和人員承擔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工作;鄉鎮設立養老保險管理所;村和鄉鎮企業聘請養老保險代辦員。所需編制由各地根據開展業務的實際需要確定。
第二十八條各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負責管理和承辦本級的養老保險業務。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對的,按比例交納養老保險,而且是承擔很大一部分費用.
以單位買全社保為准,計算如下所示:
醫療保險:個人承擔2%,單位承擔8%;
養老保險:個人為8%,單位承擔12%;
失業保險:個人為1%,單位承擔2%;
工傷保險:個人無,單位1%;
生育保險:個人無,單位1%;
公積金:個人3.5%,單位3.5%。
而工傷和生育保險的費用均由單位承擔。
工資為6000元每月,那麼其需要交納的保費為:
醫療保險:6000*2%=120元,單位6000*8%=480元;
養老保險:6000*8%=480元,單位6000*12%=720元;450
失業保險:6000*1%=60元,單位6000*2%=120元;
工傷保險:個人無,單位6000*1%=60元
生育保險:個人無,單位6000*1%=60元
公積金:6000*3.5%=210元,6000*3.5%=210元。
因此個人總計為:870元,單位總計為:1650元。
計算的數據可能會與實際的有出入,但計算的方式是這樣的

⑻ 新農村養老保險交多少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新農村養老保險政策分為繳費標准、繳費基數及老年生活補助。以新農村養老保險繳費標准為例:每年100元、200元、300
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
一、新農村養老保險繳費標准
新農村養老保險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
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
二、新農村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1、新農村村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可以分別按照5%、10%、20%、30%的比例按年繳費。具體繳費比例由參保居民自主選擇。
2、根據這一標准,2011年度的繳費基數為11660元,按5%比例年繳費標准為583元;按10%比例年繳費標准為1166元;按20%比例年繳費標准為2332元;按30%比例年繳費標准為3498元。
3、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按年繳納,也可以在60周歲前選擇一次性繳費(必須繳足15年),或在60周歲時一次性補足15年繳費。一次性繳費或補足繳費,只能選擇按10%及以上的比例繳費。
三、60周歲以上新農村居民可申請老年生活補助
1、年滿60周歲的城鄉居民不再納入參保繳費范圍,可以向政府申請領取老年人生活補助費。
具有本市正式戶籍、年滿60周歲、未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也未享受社會養老保障待遇的城鄉居民,可以領取老年人生活補助費。
2、城鄉老年人生活補助費的標准為:年滿六十周歲不滿七十周歲的,每人每月70元;年滿七十周歲不滿八十周歲的,每人每月80元;年滿八十周歲的,每人每月90元。
3、符合條件的60歲以上市民,可以持《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行政村或勞動保障工作站辦理老年人生活補助費申領手續。

⑼ 2019年新農村養老保險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養老金能領取多少,主要看個人繳費年限長短、個人繳費基數高低和當地社會平均工資。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准計發基礎養老金,況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領取得越多,相對於交費來說,肯定更加劃算。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⑽ 浙江溫州市新農村養老保險對於60周歲以上的老人的保養是怎麼樣

2009年9月15日15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 加快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進行現場解讀並回答網民提問。

[網友 新生活]我參加過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保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新農保"制度是不是跟"城保"一樣?有沒有不同的地方?

[胡曉義]這個問題提得挺有深度,我想和城鎮職工的養老保險比起來,新農保有共同點也有不同點。共同點可能有這么四個方面:

一是它們都是社會保險的制度,所謂社會保險制度就是要求權利和義務是相對應的,有對應的關系。它不是一種純粹的福利補貼制度,不是一種困難生活救助的制度,那是不需要個人盡義務,只要達到某種條件就可以申領的政府津貼;而社會保險制度則是必須有繳費,然後才能得到相應的待遇。這一點是相同的。當然,對新農保實施時已經超過60歲的農村老年人就不再繳費了,這是對過去狀況的一種特殊的處理。

二是新農保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的都是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模式。也就是說個人繳費都要通過建立個人賬戶長期積累,同時還有一種社會統籌機制。

三是兩個制度都是強調的"保基本、廣覆蓋"。也就是說保障的水平是根據現階段的經濟發展水平決定的,是保證基本生活的。覆蓋范圍也要盡可能地廣泛,要盡可能地覆蓋所有規定的群體。

四是它的待遇結構都是基礎養老金加上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總體上是體現公平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是與個人繳費時間長短、繳費多少是相聯系的。

新聞回顧:農民年滿60周歲每月可領國家養老金55元

國務院日前出台了新農保試點指導意見,根據這份意見,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

閱讀全文

與浙江新農村養老保險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中天高科國際貿易 瀏覽:896
都勻經濟開發區2018 瀏覽:391
輝縣農村信用社招聘 瀏覽:187
鶴壁市靈山文化產業園 瀏覽:753
國際金融和國際金融研究 瀏覽:91
烏魯木齊有農村信用社 瀏覽:897
重慶農村商業銀行ipo保薦機構 瀏覽:628
昆明市十一五中葯材種植產業發展規劃 瀏覽:748
博瑞盛和苑經濟適用房 瀏覽:708
即墨箱包貿易公司 瀏覽:720
江蘇市人均gdp排名2015 瀏覽:279
市場用經濟學一覽 瀏覽:826
中山2017年第一季度gdp 瀏覽:59
中國金融證券有限公司怎麼樣 瀏覽:814
國內金融機構的現狀 瀏覽:255
西方經濟學自考論述題 瀏覽:772
汽車行業產業鏈發展史 瀏覽:488
創新文化產業發展理念 瀏覽:822
國際貿易開題報告英文參考文獻 瀏覽:757
如何理解管理經濟學 瀏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