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天水市麥積區石佛鄉三陽村,新農村農民住不上新房子,有沒有人管
我個人理解的『新農村』建設主要是針對靠近城市的農村地區:
1、改善現狀農村落版後面貌,尤其是農民居權住條件及周邊相關非經營性共建的建設,這方面很多地方實行的是「千村並點」的辦法。就是把分散的村落集中安置在一個地區,讓農民住進樓房和小區(但並不一定是商品房,也可能是保留部分集體土地建設安置房)。
2、針對改善農民居住條件了,自然還要考慮到未來這些農民的生存問題。如果農民的集體土地被徵收了,則應該給農民相應的補償和安置費用(例如資金補償和保險等),最好要優先幫助村民考慮未來的就業。
靠近城市的農村集體土地被集中徵收規劃,變成建設用地,建工廠或住房,其實這部分農民也就失去了土地,從祖輩的耕種職業逐漸向第二第三產業轉變,從農村戶口轉變為城鎮戶口了。
㈡ 甘肅省天水市秦州區天水鄉杏溝村新農村建設,自己蓋和新農村有什麼區別
沒區別,新農村也自己交了十幾萬到現在五年了還進去,究竟。要多錢我們也不知道,好幾年咋沒人關嗎
㈢ 建設新農村的房子建好有沒有規定多長時間還是各個村自己安排,一般要多久房子是怎麼賣的原來拆的舊
建好沒有規定,一般分為幾種類型,有村民集資集中建設、開發商代建、政府主導建回設等模式,按答正規流程需要做有規劃,然後評審,招標之類的,你可以看當地的具體計劃,一般有開工時間、竣工時間等
根據當地具體情況
按政策規定,需要拆除舊村宅基地,市級政府會有拆遷補償條例或者是城中村、舊城區改造辦法,你仔細搜索當地的標准,
房子售價不好說,當前多層的建築成本一平方需要1200左右,17層左右1800左右 ,25層左右3000左右
具體情況需要具體分析,分地域、有差別
㈣ 新農村建設樓房,能辦房產證嗎
能不能辦房產證,你把所有建房的材料帶著,去房產局咨詢工作人員就知道了。
㈤ 天水市麥積區王新村以後會建新農村嗎
絕對會的,而且從沒有停過,你要看大世。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作出了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專建設的重大決定屬,提出實施以「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 」為內容的新農村建設戰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我國現代化進程中的重大歷史任務,是統籌城鄉發展和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基本途徑,是縮小城鄉差距、擴大農村市場需求的根本出路,是解決「三農」問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大戰略舉措。 要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必須落實科學發展觀,明確任務、科學規劃、分步實施、強力推進,用科學規劃引領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新農村建設近年已經成為國家公務員考試中申論寫作的熱點之一,也是應用寫作研究的重點問題之一
㈥ 天水市甘谷縣新農村規劃院子能買嗎
可以啊,房價這么高,早點下手買,感覺買個院子自己修的房子好一點,可以種種花啊之類的。
㈦ 我們這里聽說要新農村建設 ,只能建統一住房政府每戶補7萬不夠的自己出,新農村建設還要自己出錢嗎
你好,1,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是指在社會主義制度下,按照新時代的要求,對農村進回行答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等方面的建設,最終實現把農村建設成為經濟繁榮、設施完善、環境優美、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目標。
2,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新農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新農合),這些都是政府出台的新農村建設方案。
3,它都是以自願原則下實行的,主要以政府補助資金形式來完完成的,體現在國家對農村居民強國富民政策。
4,參加一定是沒有待遇的,或是說城市的居民想參加也不給予的。
5,至於有的地方,利用國家這一規定,私自護大或是變象收取農民不合理的收費,那是絕不允許的。
望採納,謝謝。
㈧ 天水市牡丹鎮萬家山村新農村上建設政策
萬家山村適合種花椒嗎
㈨ 天水市二十里鋪和諧嘉園新農村改造項目部落可以買賣嗎有產權證嗎
新農村改造項目肯定是面對本村永久居民的房屋項目,非本村人能買嗎?
㈩ 天水市有出台農村集體土地宅基地的拆遷補償標准或者條例嗎
農村集體土地的拆遷補償並沒有相關條例,都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進行的。
按照法律規定,補償標准應當由省級政府部門進行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規定。
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徵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
第四十八條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後,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公告,並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第四十九條 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徵收土地的補償費用的收支狀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公布,接受監督。
禁止侵佔、挪用被徵收土地單位的征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