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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農村規劃五規合一

發布時間:2021-02-04 03:59:27

『壹』 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如何可為

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是新農村建設的重要舉措,擔負著實現城鄉一體化和促進居村農民市民化的重大使命,然而,它當前的建設方向並不明確,正在實施的建設行動也頗受爭議。本文以城鄉一體化為視角,分析了我國農村社區建設的制度失誤和滕尼斯式社區的「天堂」特性,認為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既要去城鄉「二元化」、去「天堂」社區的「天真性」,又要留住傳統農村社區的溫馨,並且還要與城市社區對接,使生活在新型農村社區的居民能分享到與城市市民等值的公共服務,並過上與城市市民一樣的社會生活。 一、問題提出:農村社區建設的路徑選擇與價值旨趣 當下中國農村,村改社區的步伐明顯加快,不僅城市郊區農村因城市空間拓展被改制為社區,一些遠郊農村甚至邊遠農村也在加快村改社區的速度,江蘇、山東等省有近一半的社區為「村改居」社區。這些脫胎於農村村莊的新型社區,正如有論者說的,①其中不少是把村委會牌子換成居委會牌子的「換牌」社區,社區的公共服務和管理、居民的生產和生活方式等與行政村沒有什麼差別。如此,針對廣大農村地區正在推行的村改社區項目或工程,學界出現了兩種截然不同的態度:一種觀點認為,地方政府之所以在新農村建設和城鎮化建設中熱衷於村改社區,其動機在於尋土地財政這個「經濟租」;另一種觀點則相反,認為村改社區的方向沒有問題,改制是必要的,且遲早要發生,這是消除城鄉二元結構、實現城鄉一體化社會管理的內在需要。 改革開放以來,地方政府主要按照「改造」或「治理」的邏輯方式進行農村社區建設。首先,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中村和城市郊區農村的社會問題凸顯,於是政府加大了對這些農村的改造力度,努力使其盡快融入城市社會。綜觀近年來有關城中村和郊區農村的改造或建設政策,我們不難發現,政府的主要企圖不是建設,而是通過征地、拆遷、補償、安置等措施,使這些地方脫胎換骨,直至被城市同化。其次,以自然村或行政村為管理單位,在村民自治制度基礎上進行自治型農村社區建設。這類農村社區建設主要針對上世紀八九十年代農村社會施行的村民自治制度不足而進行的,是村莊自覺開展的社區建設活動,如一些地方農村成立了「紅白理事會」、志願者協會、衛生環境監督站、公益事業服務站、社會互助救濟站、問題活動聯絡站、民間糾紛調解站等,以便於更好地發展農村社區的公益事業、調節農村社區的社會關系、豐富農村社區的服務生活。 以上兩種社區建設對我國廣大農村地區的社區建設不具有借鑒意義:自2006年新農村建設以來,我國農村社區建設就成為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不少農村,尤其是經濟發達地區農村加快了社區建設速度,如江蘇、浙江、山東、河北、重慶等省市都開展了以農民向城鎮或集聚社區集中為主要內容的社區建設。雖然有一些學者對農民轉移或集中型社區建設提出了質疑,甚至要求中央政府「叫停」地方政府這類建設行為,②但更多學者對這一實踐予以肯定,認為農民集中促使了工業化程度高的村落農民向城鎮或聚集區集中的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它符合城鄉一體化引導農民到城鎮或中心社區居住的趨勢要求,「體現了對農村『就地城鎮化』的積極回應和對『村民自治』體制局限性的超越,具有真正的現代色彩,是我們可以預測的未來農村社區建設的理想模式,也是當前中部地區新農村社區建設應該重點推介的模式。」③ 我國城市化已經升級為城鄉一體化,農村社區建設不能仿照城市社區的建設邏輯,冀望把農村社區建成為類似於城市的社區,也不能承繼城鄉二元分化時期的「村治」邏輯,把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等同於社區治理。由於城鄉一體化是城市化發展的「頂級階段」,農村社區建設必須強調「城鄉社會的有機融合和整合」,④體現城鄉一體化的建設取向,這既是農村社區建設的價值旨趣,更是農村社區建設的邏輯皈依。 二、追溯失誤:農村社區建設的演進與制度安排 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在現代化進程中都改造了傳統共同體,所不同的是,有的國家先發展工業、建設城市,然後再吸引鄉村人口到城鎮聚集;而另一些國家則採取強制措施,迫使農村共同體的人們離開土地到城市工作,並使其在城市永久性居住。我國近代對鄉村共同體的改造力度不斷加大,尤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國家權力全面介入鄉村共同體的改造,村莊與社會步入同構狀態。起初,國家權力通過互助組、初級合作社、高級合作社的形式組織農民經濟合作,企圖改造村莊農民的個體性、自私性,使其成為社會主義勞動者。在此基礎上,國家權力又在農村建立了「政經不分」、「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組織,直接從事農村「工、農、兵、商、學」等各項事業。盡管人民公社時期的村莊共同體表現為生產大隊和生產隊,但農民的居住、生產、生活的空間並沒有發生多大變化,生產隊這個最基礎的管理單位仍為村莊共同體的生產單位和核算單位,血緣共同體或家族共同體並沒有因國家權力介入而瓦解:它仍是一個熟人共同體,其社會資本如信任資本、關系資本等並沒有減少;人民公社的「生活集體化、組織軍事化、行動戰斗化」的管理模式只是讓村莊原生態共同體轉變為生產集體化、生活集中化的共同體;國家實施嚴格的戶籍管理制度,使農民事務日益頹廢,最嚴重的是農村社區的生產生活設施損壞嚴重,有的已失去其基本功能。好在這種狀態持續時間不長,國家權力安排的村民自治制度為村莊管理提供了新的渠道。至此,農村不再是組織化、行政化的集體組織,而又回歸為人們共同居住、共同生活、共同交往,且具有明確認同感和歸屬感的社會生活共同體。 從表面上看,此時的農村社會共同體已經「去行政化」、「去集體化」,好像是擬單位制的隊、社重新回到社區,並且與城市社區相似。但其實不然,國家權力對農村基層的放權讓利沒有賦予農村社會共同體與城市社區同樣的發展權利,農村社區仍延續著二元固化結構前行。其一,國家行政權力上收至鄉鎮,村民獲得了更多的自治權,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建設農村社區,但除少數經濟發達的農村社區外,大多數農村社區「難做無米之炊」,普遍缺乏建設資金;其二,「三提五統」取消後,農民的經濟負擔大大減輕,但政府並沒有像對待城市社區那樣承擔起建設農村社區的責任,村莊必需的公共產品只得求助於「一事一議」方式解決;其三,國家發展公共事業的重點沒有真正轉移到農村,農村居住環境及其配套設施與城市社區的差距不僅沒有縮小,反而在一些地區繼續擴大。 綜合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造成農村社區建設落後及其公共服務水平低的制度誘因。城鄉二元不平等的制度安排一直影響並制約著農村社區建設:在合作化、人民公社時期,由於國家與社會處於同構狀態,農村社區建設和發展必須聽從國家制度的歧視性安排,不僅得不到國家的建設資金,反而還要從物質、資金上支持城市建設;改革開放後,雖然農村經濟獲得了長足發展,但國家在農村社區建設上仍延續城鄉二元制度安排,取多予少,農村的公共設施建設、公共服務供給停滯不前,不少地方甚至出現了倒退,這種狀況直至新農村建設開展後才有所轉變。就此而言,國家的城鄉二元化制度安排嚴重阻礙了農村社區建設,農村新型社區建設首先要在制度上「去二元化」。唯有制度安排做到城鄉一體化,才能更有效地推動農村社區建設。 三、新型農村社區:溫馨的「天堂」 1887年,滕尼斯在他的成名作《共同體與社會——純粹社會學的基本概念》中首次提出共同即社區的概念,認為社區就是由具有共同價值觀念的同質人口所組成的關系親密、守望相助、富有人情味的「共同體」,人們在這個「共同體」中「與同夥一起,從出生之時起,就休戚與共,同甘共苦。」⑦自此,後人在有關共同體的詮釋中通常把滕尼斯描述的「共同體」喻為「天堂」:它是一個「溫馨圈子」,「在這一『溫馨圈子』內,人們不必證明任何東西,而且無論做了什麼,都可以期待人們的同情與幫助」;⑧人們互相依靠對方,「如果我們跌倒了,其他人會幫助我們重新站立起來」。⑨相對於滕尼斯的「社會」而言,滕尼斯的「天堂」共同體看似十分完美,「是一個『溫馨』的地方,一個溫暖而又舒適的場所。」⑩當今中國農村正在大力推進「村改居」和社區建設,其目標是要建構一個新型的社會生活共同體,不過,這個共同體肯定不是滕尼斯的天堂社區。對此,早有學者研究指出,滕尼斯社區已經瓦解且一去不復返。代表性觀點有兩個:一是德魯克的,他認為滕尼斯所看到的共同體,在工業社會和知識社會中「全都消失了」; 瑏瑡二是鮑曼的,他認為滕尼斯的天堂社區是建立在「單純天真」基礎上的,「一旦單純天真失去了,原來的幸福也就不可挽回地失去了」,即「共同體一旦『解體』,它就不能像鳳凰涅槃一樣被再次整合為一體」。 瑏瑢盡管德魯克和鮑曼看待滕尼斯社區的視角不一樣,一個把它的消亡歸因於社會發展,認為社會發展將使「新興社會體」代替「傳統共同體」,另一個把它的消亡視為共同體「天真和原始」的失去,並且認為「再多的汗水,也永遠不會重新打開那扇通往共同體的天真、原始的同一與安寧的大門」, 瑏瑣但他們都認為滕尼斯社區是「天堂」,且已經不存在。 既然滕尼斯社區在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轉變中已經瓦解且「一去不復返」,那麼,處於工業化發展中後期的我國農村社區建設是不能找回「天堂社區」。 之所以如是說,不僅在於滕尼斯社區的那份「天真」、「原始」無法找回,更主要的原因在於它並非是讓人羨慕的「天堂」:生活在滕尼斯社區中的人們盡管過著無憂無慮、自得其樂的生活,但這個共同體是封閉保守、循規蹈矩、清貧無欲的,一旦遇到利益的誘惑或「開化」,將在頃刻間分崩離析,並且再也無法修復。在市場經濟高度發達的今天,我們需要辨證地看待滕尼斯社區,不要因為它是「天堂」,就一定要在農村共同體改制中構建一個類似滕尼斯社區的「天堂」;也不要全盤否定滕尼斯社區,畢竟它蘊涵諸多合乎人性需求的、難以割捨的、令人嚮往的「天堂」因素。 鑒於此,今天的新型農村社區建設雖然不可能找回滕尼斯社區的「天真」,但是,這並不意味著要在社區改制或建設中拋棄「天堂」社區的「溫馨」。城鄉一體化對農村社區建設的影響是廣泛的、深刻的,以單個大型的家庭或氏族為主體型構村落共同體必然要被多異族的新興社會體所取代,傳統的人際關系也必然要被工業時代和後工業時代的人際關系所取代,血緣關系紐帶功能將逐漸式微。盡管如此,但新型農村社區畢竟起源於傳統共同體,它們有著共同的根基,如其生活方式、價值觀念等還將繼續持久地影響新型農村社區。這正如滕尼斯強調的:「即使這種原初的共同存在、共同生活以及共同工作的狀態已被改變,它依然保留並能更新其精神的形式、政治的形式以及其合作的功能。」 然而可惜的是,我國一些村改社區,包括城中村社區和市郊社區,在其建設過程中,雖然改善了居民居住條件和生活環境,但新型社區的高層住宅和防盜系統已經不便於居民串門聊天,不便於居民開展互幫互助活動,尤其是社區內「公共空間越來越少,一些倖存的公共空間的功能也弱化了」,社區正在向城市「陌生化」社區演變, 瑏瑦居民間的關系漸趨生疏、冷漠。對這一在新型農村社區建設中引發的次生現象,社區建設者必須給予足夠重視。誠然,城鄉一體化戰略是賦予了我們改造傳統農村社區和建設新型農村社區的使命,但我們不能片面地追求農民集中居住,惟改造和建設是從,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必須守住「天堂」社區那份溫馨。 四、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挑戰與取向 (一)面臨挑戰 從近年來農村社區建設的實踐看,我國農村社區建設面臨諸多挑戰。一是國家權力改造了傳統的農村社區,原有牢固的血緣關系和親緣關系網路被打破,沾親帶故的溫情關系讓位於組織化、單位化、制度化的業緣關系,農村社區共同體的凝聚力大大削弱;二是盡管改革開放後農村社區不乏政治精英、經濟精英、知識精英,但這些精英對社區的整合能力不及昔日族長——精英們為贏得社區控制權展開的博弈,不僅影響、削弱了精英們自身力量的發揮,而且還致使農村社區難以形成持久影響力、全心全意為村民服務的權威中心;三是村民的利益表達「碎片化」、「原子化」,村民更多的是以個人身份解決面臨的問題,「即使是在多人面臨類似問題時也很少出現一個有效的組織框架來解決此類問題」;四是市場經濟發展激發了村民的「私性」,隨之而來的是居民之間的信任程度降低、互動頻數減少、關系網路疏遠、活動空間縮小,農村社區變得越來越「陌生」。更嚴重的是,由於在比較利益驅使下,離鄉進城的農村人不斷增加,越來越多的村莊日漸空心化或半空心化,留守婦女、留守兒童和留守老人很難進行有效的社區建設行動。 由此觀之,眼下農村社區建設必須處理能不能建設的問題。從國家政策安排看,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城鄉一體化發展戰略、「工業支持農業、城市反哺農村」和「把公共事業建設重心轉移到農村」等系列政策,以及國家增加農村民生工程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加大家電下鄉力度、提高農村居民醫療和養老保障水平、增加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等系列強農惠農舉措,為建設好農村社區提供了有力支持。從實踐過程看,盡管中國農村社區總體上仍較落後,城鄉差距大,尤其是西部山區農村,基礎教育、醫療衛生、飲水安全、社會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務非常缺乏,農村社區建設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但經濟發達地區的農村社區建設成功經驗已經證明,按照城鄉一體化理念建設高水平農村社區是完全可能的。 (二)新型農村社區的建設取向 在城鄉一體化進程中,大中城市郊區的農村社區和經濟發達地區的農村,如長三角、珠三角、環渤海灣的農村社區建設速度快,整體發展水平高,有的甚至超過部分城市社區。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可以超越城市社區建設經驗,也不意味著可以在農村建設城市社區,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必須兼顧新農村建設和城鄉一體化發展兩個方面,遵循自身的發展取向。 1、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要符合村情。 農村社區與城市社區不同,主要有:(1)城市社區成員來自不同的工作單位、不同的職業,人員結構復雜,加上日常交流少,難有共同的社區認同;而農村社區居民多數來自同一個或臨近幾個行政村,大家相互認識、彼此熟悉,風俗習慣和生活方式也基本相同,容易達成文化認同。(2)城市社區成員的生活、工作背景大相徑庭,階層差距大,難形成共同的意志表達,更缺乏團結一致的集體行動;而農村社區成員有共同的生活經歷,加上在同一地域勞動、生活中結成的深厚情誼和真誠信任,有助於形成社區凝聚力。(3)城市社區與生產單位是分離的,社區僅是社會生活場所,其經濟功能微乎其微;而農村社區與農田相鄰,成員的經濟行為多發生在農業生產經營上,即使一些居民已經不再從事農業勞動,但他們的親戚、朋友多是農業勞動者。(4)城市社區有黨委(黨支部)、居委會、物業管理委員會、業主管理委員會、社區公共服務中心及各式各類民間組織;而農村社區的組織結構比城市簡單,尤其是改制不久的農村社區,仍延續行政村的組織建制,大多數事務都由社區黨組織、居委會來承擔。既然農村社區具有與城市社區不同的特點,那麼,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就要立足於鄉村熟人社會的傳統美德和良好慣習,盡可能多地在社區建設中守住熟人社會的「脈脈溫情」,不能讓「城市病」感染了農村新型社區。 2、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要對接城市社區。 一方面,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要超越傳統農村建設方式,強調與城市社區對接。傳統農村建設是農村集體組織主持實施的,主要依靠農村社會成員出資、出力進行,其檔次、規模、水平都沒有與城市社區對接或並軌。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則要突破鄉村藩籬束縛,從節約建設成本和提高公共服務水平的角度整合分散、凌亂的村莊,即不僅要把農村建設成為「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社會主義新農村,更要「借鑒城市社區的公共服務理念和機制,以社區為公共平台,整合各類服務資源,推進社區公共服務事業,讓居住在農村同一區域內的所有社會成員得到平等、良好的公共服務。」另一方面,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要防止復制城市社區建設樣式。城市社區公共設施齊全,公共服務供給水平高,這些無疑是農村社區建設的主要參照物,但城鄉一體化並非城鄉一樣化,也不是要消滅農村,建設要立足於農村發展趨勢,其目標是建設更有活力、更有魅力、更有吸引力、更適宜居住的美好家園。這個家園的形體特徵可能沒有城市社區「高貴」、「妖嬈」,但內在美毫不遜色於城市社區,即新型農村社區里的居民既能享有城市居民等值的公共服務,又能擁有城市社區居民冀望但又很難在城市社區得到鄉土生活。 3、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要著力培育居村市民。 「農村社區建設者在構建以農民為主體的新型農村社會生活共同體,能否充分認識農民對農村社區建設的認知、意願和公共需求,事關農村社區建設能否順利推進」。 瑏瑩社區與行政村不一樣,自治機構、居民集中程度、公共設施、公共服務、組織機構、生產和生活方式有較大的區別,居民的身份也不同。因此,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要在加強居住區的道路、水電、路燈等公共設施建設和文化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建設的基礎上,要著力培育新型居民,即居村市民。 居村市民是相對於城市市民而言的,指居村鄉村城鎮社區和農民集中(中心)社區的居民。居村市民既不同於農民,也不同於城市市民。首先,居住在農村社區里的居民不再是農民,即使有一部分人仍從事農業勞動,但他們最終將要分化為非農職業者和職業農民,與城市市民一樣,都是居民;其次,雖然當前居住在農村社區里居民與城市社區居民仍有區別,一個居住在城市,一個居住在農村城鎮或集中居住區,享有的公共服務范圍、水平也不盡完全相同,但隨著城鄉一體化程度的提高,他們間的差距勢必越來越小,甚至相反。 注釋 ①藍常高:《村改居」和增進城市特質》,載於《社會科學家》2006年第2期。 ②劉奇:《「滅村運動」是精英層的一廂情願》,載於《中國發展觀察》2011年第1期。 ③甘信奎:《新農村社區建設模式及政策推進》,載於《江漢論壇》2009年第2期。 ④李增元:《農村社區建設:治理轉型與共同體構建》,載於《東南學術》2009年第3期;李增元:《農村社區管理體制:在變遷中重建》,載於《江漢論壇》2011年第5期。 ⑤項繼權:《農村社區建設:社會融合與治理轉型》,載於《社會主義研究》2008年第2期。 ⑥曹海林:《農村社區治理:何以可能與何以可為?》,載於《人文雜志》2009年第4期。 ⑦[德]斐迪南·滕尼斯:《共同體與社會——純粹社會學的基本概念》,商務印書館,1999年版,第53頁。 ⑧⑨⑩ [英]齊格蒙特·鮑曼:《共同體:在一個不確定的世界中尋找安全》,江蘇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6、3、2、4、12、16頁。 13 [美]彼得·F·德魯克:《社會的管理》,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第68頁。 14 丁元竹:《理解社區》,載於《中國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8年第4期。 15 [德]斐迪南·滕尼斯:《共同體與社會》,載於馮鋼《社會學基礎文獻選讀》,浙江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16 王玲:《鄉村公共空間與基層社區整合——以川北自然村落H村為例》,載於《理論與改革》2007年第1期。 17 馬衛紅、桂勇:《社區建設中的城市鄰里:復興抑或重構》,載於《中共福建省委黨校學報》2007年第6期。 18 吳衛平:《創新公共服務模式,推進農村社區建設》,載於《鄉鎮論壇》2009年第6期。 19 袁方成、王劍虎:《社區建設中的農民:認知、意願和公共需求》,載於《華中師范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9年第3期。 20 吳業苗:《居村農民市民化:何以可能?——基於城鄉一體化進路的理論與實證分析》,載於《社會科學》2010年第7期。

『貳』 請問大慶市「雙十工程」都是什麼

近日,大慶市出台了推進農村「雙十工程」實施方案,「雙十」是指 農村民生十項工程和抓好農村基礎建設十項工程

保證農民喝上干凈水

實施飲水安全工程。全市新建農村飲水工程256處,解決12.8萬農村人口飲水安全問題,確保全市75%的農村群眾喝上自來水,三年內實現村村通自來水。各縣區科學合理穩定繼續建設的飲水不安全村屯,綜合考慮水源、水質、水量和周圍環境因素,確保水源布局合理、水質符合飲用標准。加快項目實施,確保工程質量和完成速度。加強工程建設管理,按照「四制」要求,繼續推行項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標制、施工監理制和管理合同制;組織相關部門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全程監督,確保資金合法使用、工程質量達標、農民真正受益。

讓農民走上平坦路

加快農村公路建設。實施由行政村向自然屯推進,新建農村公路320公里,受益群眾2萬人。按照「統籌規劃、分級管理、因地制宜、經濟適用」的原則,制定全市農村通自然屯公路建設規劃。採取多元投入方式解決資金籌措問題,按照「屬地管理、轄區負責」的方式解決征地拆遷問題,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保證農民用上清潔氣

推進沼氣入戶工程。新建大中型沼氣工程50處,其中大型沼氣工程5處、建設養殖小區沼氣池19處、建設聯戶沼氣工程26處。在沼氣需求迫切、養殖戶相對集中的村屯,以養殖農戶為中心,以周邊臨戶為單元,通過輸氣管道實現集中供氣。建設沼氣服務網點19處,每個網點具備為300-500個沼氣用戶服務的能力,做到服務有人員、有場所、有設備、有原料。

為農民開通信息網

完善農村信息網路。以廣電、移動、聯通、電信等信息平台為依託,以《北國農網》為龍頭,完善市、縣(區)級農業綜合信息門戶網站。完善「三網」建設,推進「三電合一」,增強市縣農業信息平台、鄉級信息室和村級信息點的服務職能。加強12316「三農熱線」網路建設,提高廣大農民對「三農熱線」的錄用率和認識程度。全市受益農戶達到32.5萬戶,比去年提高15%。

保證農村孩子不輟學

促進農村教育均衡發展。推進教育資源整合,優化農村學校布局,抓好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四縣撤並學校38所,改擴建學校12所。鞏固和擴大「普九」成果,以創建標准化學校建設示範區活動為載體,大力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標准化建設。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建立特困學生、留守學生檔案和聯系卡,有針對性地開展教育管理,全力保障經濟困難家庭子女、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農村留守兒童平等接受教育,保證每個孩子不輟學。

在農村消除極貧戶

保障困難農戶生產生活。整村推進第五批71個村的扶貧開發工作,年內實現1萬貧困戶脫貧。對五保戶、特困戶、殘疾人貧困戶實行「一戶一策一幹部」幫扶對接。建立農村貧困戶小額信貸幫扶基金,創新信用擔保機制,支持貧困農戶發展生產。鼓勵專業合作社在貧困戶中發展社員,通過合作社帶動貧困戶增加收入。加大對貧困戶教育、培訓及轉移幫扶力度。完善大病救助、大災救助機制,減少農民因病致貧、因災致貧現象。擴大農村低保覆蓋面,爭取在兩年內消滅極貧戶。

保證農民用上便宜電

加快農村電網升級改造。按照農村發展需求和農電發展「三新」戰略,完成44項農村電網建設和改造項目,其中輸變電項目33項,配電項目11項,努力提高農村電網供電可靠性和農村居民客戶端的電壓質量,保障農業生產用電和農民生活用電,確保城鄉同網同價。

保障農民身體健康

完善農村醫療保障體系。提高農村合作醫療政府補貼標准和保障水平,確保參合率達到98%以上。人均籌資標准由100元提高到150元,大病補償標准為3萬元或4萬元。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和運行機制,實行新農合門診統籌,在全省率先啟動市、縣、鄉(鎮)三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信息管理平台。

讓農民文化生活更豐富

推進農村文化惠民工程。新增農村有線電視3.4萬戶,農村有線電視入戶率由48%提高到57%,通電20戶以上的村全部開通4套廣播電視節目,基本實現農村廣播電視「村村通」。落實國家、省、市、縣四級財政對農村電影放映的場次補貼,基本實現每個行政村每月放映1場電影。完成已列入中央、省投資計劃的鄉鎮文化站建設任務,基本實現鄉鎮有綜合文化站,村有文化活動室。配齊、配強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設備,基本建成覆蓋大慶市農村的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服務網。積極與上級部門溝通協調,基本實現每個行政村建有1個功能齊全的農家書屋。

保證農民住上磚瓦房

實施農村泥草房改造。按照「8年任務4年完」的目標要求,進一步拓寬融資渠道,創新服務措施,落實扶持政策,加快泥草房改造步伐。今年全市改造農村泥草房5萬戶,使全市農村住房磚瓦化率由64.3%提高到74.5%,省級示範村磚瓦化率提高到100%,試點村磚瓦化率達到90%以上。

『叄』 試述如何進行農村社區工作的品牌化建設。求解答!

試述如何進行農村社區工作的品牌化建設。求解答!
這位知友,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是新農村建設的重要舉措,擔負著實現城鄉一體化和促進居村農民市民化的重大使命,然而,它當前的建設方向並不明確,正在實施的建設行動也頗受爭議。本文以城鄉一體化為視角,分析了我國農村社區建設的制度失誤和滕尼斯式社區的「天堂」特性,認為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既要去城鄉「二元化」、去「天堂」社區的「天真性」,又要留住傳統農村社區的溫馨,並且還要與城市社區對接,使生活在新型農村社區的居民能分享到與城市市民等值的公共服務,並過上與城市市民一樣的社會生活。 一、問題提出:農村社區建設的路徑選擇與價值旨趣 當下中國農村,村改社區的步伐明顯加快,不僅城市郊區農村因城市空間拓展被改制為社區,一些遠郊農村甚至邊遠農村也在加快村改社區的速度,江蘇、山東等省有近一半的社區為「村改居」社區。這些脫胎於農村村莊的新型社區,正如有論者說的,①其中不少是把村委會牌子換成居委會牌子的「換牌」社區,社區的公共服務和管理、居民的生產和生活方式等與行政村沒有什麼差別。如此,針對廣大農村地區正在推行的村改社區項目或工程,學界出現了兩種截然不同的態度:一種觀點認為,地方政府之所以在新農村建設和城鎮化建設中熱衷於村改社區,其動機在於尋土地財政這個「經濟租」;另一種觀點則相反,認為村改社區的方向沒有問題,改制是必要的,且遲早要發生,這是消除城鄉二元結構、實現城鄉一體化社會管理的內在需要。 改革開放以來,地方政府主要按照「改造」或「治理」的邏輯方式進行農村社區建設。首先,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中村和城市郊區農村的社會問題凸顯,於是政府加大了對這些農村的改造力度,努力使其盡快融入城市社會。綜觀近年來有關城中村和郊區農村的改造或建設政策,我們不難發現,政府的主要企圖不是建設,而是通過征地、拆遷、補償、安置等措施,使這些地方脫胎換骨,直至被城市同化。其次,以自然村或行政村為管理單位,在村民自治制度基礎上進行自治型農村社區建設。這類農村社區建設主要針對上世紀八九十年代農村社會施行的村民自治制度不足而進行的,是村莊自覺開展的社區建設活動,如一些地方農村成立了「紅白理事會」、志願者協會、衛生環境監督站、公益事業服務站、社會互助救濟站、問題活動聯絡站、民間糾紛調解站等,以便於更好地發展農村社區的公益事業、調節農村社區的社會關系、豐富農村社區的服務生活。 以上兩種社區建設對我國廣大農村地區的社區建設不具有借鑒意義:自2006年新農村建設以來,我國農村社區建設就成為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不少農村,尤其是經濟發達地區農村加快了社區建設速度,如江蘇、浙江、山東、河北、重慶等省市都開展了以農民向城鎮或集聚社區集中為主要內容的社區建設。雖然有一些學者對農民轉移或集中型社區建設提出了質疑,甚至要求中央政府「叫停」地方政府這類建設行為,②但更多學者對這一實踐予以肯定,認為農民集中促使了工業化程度高的村落農民向城鎮或聚集區集中的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它符合城鄉一體化引導農民到城鎮或中心社區居住的趨勢要求,「體現了對農村『就地城鎮化』的積極回應和對『村民自治』體制局限性的超越,具有真正的現代色彩,是我們可以預測的未來農村社區建設的理想模式,也是當前中部地區新農村社區建設應該重點推介的模式。」③ 我國城市化已經升級為城鄉一體化,農村社區建設不能仿照城市社區的建設邏輯,冀望把農村社區建成為類似於城市的社區,也不能承繼城鄉二元分化時期的「村治」邏輯,把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等同於社區治理。由於城鄉一體化是城市化發展的「頂級階段」,農村社區建設必須強調「城鄉社會的有機融合和整合」,④體現城鄉一體化的建設取向,這既是農村社區建設的價值旨趣,更是農村社區建設的邏輯皈依。 二、追溯失誤:農村社區建設的演進與制度安排 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在現代化進程中都改造了傳統共同體,所不同的是,有的國家先發展工業、建設城市,然後再吸引鄉村人口到城鎮聚集;而另一些國家則採取強制措施,迫使農村共同體的人們離開土地到城市工作,並使其在城市永久性居住。我國近代對鄉村共同體的改造力度不斷加大,尤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國家權力全面介入鄉村共同體的改造,村莊與社會步入同構狀態。起初,國家權力通過互助組、初級合作社、高級合作社的形式組織農民經濟合作,企圖改造村莊農民的個體性、自私性,使其成為社會主義勞動者。在此基礎上,國家權力又在農村建立了「政經不分」、「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組織,直接從事農村「工、農、兵、商、學」等各項事業。盡管人民公社時期的村莊共同體表現為生產大隊和生產隊,但農民的居住、生產、生活的空間並沒有發生多大變化,生產隊這個最基礎的管理單位仍為村莊共同體的生產單位和核算單位,血緣共同體或家族共同體並沒有因國家權力介入而瓦解:它仍是一個熟人共同體,其社會資本如信任資本、關系資本等並沒有減少;人民公社的「生活集體化、組織軍事化、行動戰斗化」的管理模式只是讓村莊原生態共同體轉變為生產集體化、生活集中化的共同體;國家實施嚴格的戶籍管理制度,使農民事務日益頹廢,最嚴重的是農村社區的生產生活設施損壞嚴重,有的已失去其基本功能。好在這種狀態持續時間不長,國家權力安排的村民自治制度為村莊管理提供了新的渠道。至此,農村不再是組織化、行政化的集體組織,而又回歸為人們共同居住、共同生活、共同交往,且具有明確認同感和歸屬感的社會生活共同體。 從表面上看,此時的農村社會共同體已經「去行政化」、「去集體化」,好像是擬單位制的隊、社重新回到社區,並且與城市社區相似。但其實不然,國家權力對農村基層的放權讓利沒有賦予農村社會共同體與城市社區同樣的發展權利,農村社區仍延續著二元固化結構前行。其一,國家行政權力上收至鄉鎮,村民獲得了更多的自治權,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建設農村社區,但除少數經濟發達的農村社區外,大多數農村社區「難做無米之炊」,普遍缺乏建設資金;其二,「三提五統」取消後,農民的經濟負擔大大減輕,但政府並沒有像對待城市社區那樣承擔起建設農村社區的責任,村莊必需的公共產品只得求助於「一事一議」方式解決;其三,國家發展公共事業的重點沒有真正轉移到農村,農村居住環境及其配套設施與城市社區的差距不僅沒有縮小,反而在一些地區繼續擴大。 綜合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造成農村社區建設落後及其公共服務水平低的制度誘因。城鄉二元不平等的制度安排一直影響並制約著農村社區建設:在合作化、人民公社時期,由於國家與社會處於同構狀態,農村社區建設和發展必須聽從國家制度的歧視性安排,不僅得不到國家的建設資金,反而還要從物質、資金上支持城市建設;改革開放後,雖然農村經濟獲得了長足發展,但國家在農村社區建設上仍延續城鄉二元制度安排,取多予少,農村的公共設施建設、公共服務供給停滯不前,不少地方甚至出現了倒退,這種狀況直至新農村建設開展後才有所轉變。就此而言,國家的城鄉二元化制度安排嚴重阻礙了農村社區建設,農村新型社區建設首先要在制度上「去二元化」。唯有制度安排做到城鄉一體化,才能更有效地推動農村社區建設。 三、新型農村社區:溫馨的「天堂」 1887年,滕尼斯在他的成名作《共同體與社會——純粹社會學的基本概念》中首次提出共同即社區的概念,認為社區就是由具有共同價值觀念的同質人口所組成的關系親密、守望相助、富有人情味的「共同體」,人們在這個「共同體」中「與同夥一起,從出生之時起,就休戚與共,同甘共苦。」⑦自此,後人在有關共同體的詮釋中通常把滕尼斯描述的「共同體」喻為「天堂」:它是一個「溫馨圈子」,「在這一『溫馨圈子』內,人們不必證明任何東西,而且無論做了什麼,都可以期待人們的同情與幫助」;⑧人們互相依靠對方,「如果我們跌倒了,其他人會幫助我們重新站立起來」。⑨相對於滕尼斯的「社會」而言,滕尼斯的「天堂」共同體看似十分完美,「是一個『溫馨』的地方,一個溫暖而又舒適的場所。」⑩當今中國農村正在大力推進「村改居」和社區建設,其目標是要建構一個新型的社會生活共同體,不過,這個共同體肯定不是滕尼斯的天堂社區。對此,早有學者研究指出,滕尼斯社區已經瓦解且一去不復返。代表性觀點有兩個:一是德魯克的,他認為滕尼斯所看到的共同體,在工業社會和知識社會中「全都消失了」; 瑏瑡二是鮑曼的,他認為滕尼斯的天堂社區是建立在「單純天真」基礎上的,「一旦單純天真失去了,原來的幸福也就不可挽回地失去了」,即「共同體一旦『解體』,它就不能像鳳凰涅槃一樣被再次整合為一體」。 瑏瑢盡管德魯克和鮑曼看待滕尼斯社區的視角不一樣,一個把它的消亡歸因於社會發展,認為社會發展將使「新興社會體」代替「傳統共同體」,另一個把它的消亡視為共同體「天真和原始」的失去,並且認為「再多的汗水,也永遠不會重新打開那扇通往共同體的天真、原始的同一與安寧的大門」, 瑏瑣但他們都認為滕尼斯社區是「天堂」,且已經不存在。 既然滕尼斯社區在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轉變中已經瓦解且「一去不復返」,那麼,處於工業化發展中後期的我國農村社區建設是不能找回「天堂社區」。 之所以如是說,不僅在於滕尼斯社區的那份「天真」、「原始」無法找回,更主要的原因在於它並非是讓人羨慕的「天堂」:生活在滕尼斯社區中的人們盡管過著無憂無慮、自得其樂的生活,但這個共同體是封閉保守、循規蹈矩、清貧無欲的,一旦遇到利益的誘惑或「開化」,將在頃刻間分崩離析,並且再也無法修復。在市場經濟高度發達的今天,我們需要辨證地看待滕尼斯社區,不要因為它是「天堂」,就一定要在農村共同體改制中構建一個類似滕尼斯社區的「天堂」;也不要全盤否定滕尼斯社區,畢竟它蘊涵諸多合乎人性需求的、難以割捨的、令人嚮往的「天堂」因素。 鑒於此,今天的新型農村社區建設雖然不可能找回滕尼斯社區的「天真」,但是,這並不意味著要在社區改制或建設中拋棄「天堂」社區的「溫馨」。城鄉一體化對農村社區建設的影響是廣泛的、深刻的,以單個大型的家庭或氏族為主體型構村落共同體必然要被多異族的新興社會體所取代,傳統的人際關系也必然要被工業時代和後工業時代的人際關系所取代,血緣關系紐帶功能將逐漸式微。盡管如此,但新型農村社區畢竟起源於傳統共同體,它們有著共同的根基,如其生活方式、價值觀念等還將繼續持久地影響新型農村社區。這正如滕尼斯強調的:「即使這種原初的共同存在、共同生活以及共同工作的狀態已被改變,它依然保留並能更新其精神的形式、政治的形式以及其合作的功能。」 然而可惜的是,我國一些村改社區,包括城中村社區和市郊社區,在其建設過程中,雖然改善了居民居住條件和生活環境,但新型社區的高層住宅和防盜系統已經不便於居民串門聊天,不便於居民開展互幫互助活動,尤其是社區內「公共空間越來越少,一些倖存的公共空間的功能也弱化了」,社區正在向城市「陌生化」社區演變, 瑏瑦居民間的關系漸趨生疏、冷漠。對這一在新型農村社區建設中引發的次生現象,社區建設者必須給予足夠重視。誠然,城鄉一體化戰略是賦予了我們改造傳統農村社區和建設新型農村社區的使命,但我們不能片面地追求農民集中居住,惟改造和建設是從,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必須守住「天堂」社區那份溫馨。 四、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挑戰與取向 (一)面臨挑戰 從近年來農村社區建設的實踐看,我國農村社區建設面臨諸多挑戰。一是國家權力改造了傳統的農村社區,原有牢固的血緣關系和親緣關系網路被打破,沾親帶故的溫情關系讓位於組織化、單位化、制度化的業緣關系,農村社區共同體的凝聚力大大削弱;二是盡管改革開放後農村社區不乏政治精英、經濟精英、知識精英,但這些精英對社區的整合能力不及昔日族長——精英們為贏得社區控制權展開的博弈,不僅影響、削弱了精英們自身力量的發揮,而且還致使農村社區難以形成持久影響力、全心全意為村民服務的權威中心;三是村民的利益表達「碎片化」、「原子化」,村民更多的是以個人身份解決面臨的問題,「即使是在多人面臨類似問題時也很少出現一個有效的組織框架來解決此類問題」;四是市場經濟發展激發了村民的「私性」,隨之而來的是居民之間的信任程度降低、互動頻數減少、關系網路疏遠、活動空間縮小,農村社區變得越來越「陌生」。更嚴重的是,由於在比較利益驅使下,離鄉進城的農村人不斷增加,越來越多的村莊日漸空心化或半空心化,留守婦女、留守兒童和留守老人很難進行有效的社區建設行動。 由此觀之,眼下農村社區建設必須處理能不能建設的問題。從國家政策安排看,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城鄉一體化發展戰略、「工業支持農業、城市反哺農村」和「把公共事業建設重心轉移到農村」等系列政策,以及國家增加農村民生工程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加大家電下鄉力度、提高農村居民醫療和養老保障水平、增加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等系列強農惠農舉措,為建設好農村社區提供了有力支持。從實踐過程看,盡管中國農村社區總體上仍較落後,城鄉差距大,尤其是西部山區農村,基礎教育、醫療衛生、飲水安全、社會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務非常缺乏,農村社區建設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但經濟發達地區的農村社區建設成功經驗已經證明,按照城鄉一體化理念建設高水平農村社區是完全可能的。 (二)新型農村社區的建設取向 在城鄉一體化進程中,大中城市郊區的農村社區和經濟發達地區的農村,如長三角、珠三角、環渤海灣的農村社區建設速度快,整體發展水平高,有的甚至超過部分城市社區。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可以超越城市社區建設經驗,也不意味著可以在農村建設城市社區,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必須兼顧新農村建設和城鄉一體化發展兩個方面,遵循自身的發展取向。 1、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要符合村情。 農村社區與城市社區不同,主要有:(1)城市社區成員來自不同的工作單位、不同的職業,人員結構復雜,加上日常交流少,難有共同的社區認同;而農村社區居民多數來自同一個或臨近幾個行政村,大家相互認識、彼此熟悉,風俗習慣和生活方式也基本相同,容易達成文化認同。(2)城市社區成員的生活、工作背景大相徑庭,階層差距大,難形成共同的意志表達,更缺乏團結一致的集體行動;而農村社區成員有共同的生活經歷,加上在同一地域勞動、生活中結成的深厚情誼和真誠信任,有助於形成社區凝聚力。(3)城市社區與生產單位是分離的,社區僅是社會生活場所,其經濟功能微乎其微;而農村社區與農田相鄰,成員的經濟行為多發生在農業生產經營上,即使一些居民已經不再從事農業勞動,但他們的親戚、朋友多是農業勞動者。(4)城市社區有黨委(黨支部)、居委會、物業管理委員會、業主管理委員會、社區公共服務中心及各式各類民間組織;而農村社區的組織結構比城市簡單,尤其是改制不久的農村社區,仍延續行政村的組織建制,大多數事務都由社區黨組織、居委會來承擔。既然農村社區具有與城市社區不同的特點,那麼,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就要立足於鄉村熟人社會的傳統美德和良好慣習,盡可能多地在社區建設中守住熟人社會的「脈脈溫情」,不能讓「城市病」感染了農村新型社區。 2、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要對接城市社區。 一方面,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要超越傳統農村建設方式,強調與城市社區對接。傳統農村建設是農村集體組織主持實施的,主要依靠農村社會成員出資、出力進行,其檔次、規模、水平都沒有與城市社區對接或並軌。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則要突破鄉村藩籬束縛,從節約建設成本和提高公共服務水平的角度整合分散、凌亂的村莊,即不僅要把農村建設成為「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社會主義新農村,更要「借鑒城市社區的公共服務理念和機制,以社區為公共平台,整合各類服務資源,推進社區公共服務事業,讓居住在農村同一區域內的所有社會成員得到平等、良好的公共服務。」另一方面,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要防止復制城市社區建設樣式。城市社區公共設施齊全,公共服務供給水平高,這些無疑是農村社區建設的主要參照物,但城鄉一體化並非城鄉一樣化,也不是要消滅農村,建設要立足於農村發展趨勢,其目標是建設更有活力、更有魅力、更有吸引力、更適宜居住的美好家園。這個家園的形體特徵可能沒有城市社區「高貴」、「妖嬈」,但內在美毫不遜色於城市社區,即新型農村社區里的居民既能享有城市居民等值的公共服務,又能擁有城市社區居民冀望但又很難在城市社區得到鄉土生活。 3、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要著力培育居村市民。 「農村社區建設者在構建以農民為主體的新型農村社會生活共同體,能否充分認識農民對農村社區建設的認知、意願和公共需求,事關農村社區建設能否順利推進」。 瑏瑩社區與行政村不一樣,自治機構、居民集中程度、公共設施、公共服務、組織機構、生產和生活方式有較大的區別,居民的身份也不同。因此,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要在加強居住區的道路、水電、路燈等公共設施建設和文化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建設的基礎上,要著力培育新型居民,即居村市民。 居村市民是相對於城市市民而言的,指居村鄉村城鎮社區和農民集中(中心)社區的居民。居村市民既不同於農民,也不同於城市市民。首先,居住在農村社區里的居民不再是農民,即使有一部分人仍從事農業勞動,但他們最終將要分化為非農職業者和職業農民,與城市市民一樣,都是居民;其次,雖然當前居住在農村社區里居民與城市社區居民仍有區別,一個居住在城市,一個居住在農村城鎮或集中居住區,享有的公共服務范圍、水平也不盡完全相同,但隨著城鄉一體化程度的提高,他們間的差距勢必越來越小,甚至相反。

本文摘自網路,僅供參考

『肆』 我國改革開放以來農村民主政治內容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農村民主政治在新的體制框架內已然走過 年,對這30 年來中國農村民主政治歷程作一總結,從它演進的軌跡中找出某些階段性特徵和由此構成的歷史邏輯關系,對找准農村民主政治發展的突破方向,切實推進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事業,必將是一種有意義的努力和嘗試。

一、農村民主政治發展軌跡

要了解改革開放以後農村民主政治的發展軌跡,我們就不得不關注村民自治的發展軌跡。雖然就村民自治的原生態而言,村民自治是農民出於社會管理而自發形成的一種自我組織,但從其產生後不久,它就成了國家運作農村基層民主的重要載體。所以,回顧與梳理農村民主政治的發展歷程,就必須以村民自治為原點、以現代國家和鄉村社會為兩個支點建構其分析框架。為此,我們從三個階段展開追溯:

第一,民主治理路徑的初步自探階段。十一屆三中全會後,隨著農村經濟體制的改革、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實行,我國過去的人民公社體制已失去了存在的合理性,它不僅無法繼續承擔整合農村社會的作用,而且「無法容忍新興的社會力量」 ,並在客觀上使農村一些社隊基層組織處於渙散,甚至癱瘓、半癱瘓狀態。為此,出於社會治理的需要,廣西壯族自治區羅城縣和宜山縣的一些村,自發地把農民組織起來,創立了村民委員會這一組織形式。雖然當時他們創建村民委員會僅僅是為了使農村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問題得到解決,但這一新生事物一經產生就因其較強的適應性和創造性而很快在其他農村地區蔓延開來。這一農民自發創造的管理機制也引起了當時主管中央政法工作的彭真同志的重視,並肯定了人民在組建村級管理組織時的自主權、選舉權等。「村民自治的最大特點就是自組織,它來自於鄉村社會內部,是一種群眾性的自我整合。這種整合所產生的後果首先就在於建構農民的主體性,農民在自我整合中是'自治者',而不是'他治者'。」當然,由於中國歷史上缺乏民主傳統,農民對民主的學習、理解和接受還有一個過程,同時,村民自治作為一種歷史上前所未有的民主化治理機制,還需要與政權和政黨治理機制相互對接和磨合。所以,在相當長時間內,村民自治制度並沒有承擔起國家所期望的民主功能,而是出現了各行其是、甚至扭曲村民自治原則精神的狀況。這一現狀實際上給中國民主化進程提出了新的命題,即農村原生民主是自發的、樸素的,它要想承擔起農村民主政治載體的使命,完成自發性民主到制度性民主的轉型,還需要國家的動員、推動,需要國家制度建構,使鄉村民主進入到制度建設的軌道。

第二,國家關注、動員和推進階段。促使農村自發民主進入國家關注、動員和推進階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上述所說的農村自發性民主向制度性民主轉型需要國家自上而下的推動外,還因為改革開放後農村政治自發演繹格局需要國家重塑與農民的關系,並在鄉村重建合法性基礎,以此實現對鄉村社會的有效治理和整合。這一階段最典型的表現就是:隨著1987 年《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 的通過,農村自發的「草根民主」逐漸納入國家規劃的軌道,村民自治活動也從自發狀態逐漸獲得了應有的體制地位、社會利益與經濟支持。在國家相關職能部門的關注、動員和示範下,村委會選舉中規范化程度有所提高,競爭性也逐漸加大。但這一階段取得的預想效果是有限的,一方面,這一時期國家的關注基本上還是停留在觀望、試驗或僅僅是重塑國家與農民關系的嘗試階段,在政策上還基本上是放任式的;另一方面,制度文本與實踐對接產生了困難,一些原則性規定很難把握,也難以操作,同時一種制度從文本層面順利地走到實踐層面,其間還涉及利益的較量、心理層面的認知及諸多環節的完善。諸如此類因素,不僅沒有引導農村民主政治順利進入國家民主政治整體框架中,還造成了億萬農民群眾經濟上和政治上雙重貧困現象的出現。這種現狀,需要國家重新思考農村民主政治的發展進路。

第三,國家規范和農村基層民主深入發展階段。20 世紀80 年代末至90 年代末的10 年中,農村民主政治進程何以會經歷上述所分析的陣痛,實際上很大程度上與國家沒有有效地找到與農村自發民主的結合點有關。所以,針對村民自治實踐中存在的諸多問題,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中共十五大精神,總結《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 實施10 年來的經驗,於1998 年11 月修訂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這部法律的通過,標志著中國的村民自治進入到一個國家整體謀劃和深入推進的全新階段,村民自治在國家整個民主政治發展戰略中也獲得了應有的地位。1998 年之後,國家又根據實際情況,以不同的形式發布文件來引導村民自治的發展。2007 年黨的十七大更是將基層民主當作人民民主的基礎性工程提了出來。這些都是國家對農村基層民主建設實踐需要作出的與時俱進的回應。

二、農村民主政治發展特徵

結合農村民主政治的發展軌跡來看,農村政治格局基本形成了「鄉政村治」,與這一格局形成過程相伴隨的是農村民主政治發展特點的顯現化。

第一,國家與農村社會治理邊界的日趨明確化。改革開放以前,中國的體制基本上是全能主義的統治模式,國家通過生產大隊和生產小隊壟斷了農村社會幾乎全部的資源,生產大隊、生產小隊也成了社會資源與權力的再分配系統,這一切都使農村社會失去了應有的自治發展空間。1978 年,改革開放的序幕首先在農村拉開,「政社合一」的生產大隊的管理模式逐步為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所代替,農村漸漸形成了以一家一戶為單位的農民經濟,隨之而來的變動就是農民身份制約束的放鬆和農民流動性的增加,農民逐步突破傳統行政網路結構的束縛和傳統自然經濟與村莊的界限,通過打工融入市場經濟的大潮。這一現狀表明,改革開放前國家強有力的政治整合方式已經走向解體,國家與鄉村社會出現明顯分野,其特徵就是國家不再以全能主義姿態具體管理農村的一切活動,國家行政權力逐步上收至鄉鎮;鄉鎮以下的村莊基層組織不再是政社合一的國家政權的直接延伸部分,不再擁有對農村社會生活的強制性干預能力,不再像以前那樣承擔國家在農村社會的具體管理職能,對農民生活的介入程度及其對鄉村社區運轉的調控能力相比從前也大為減弱。農村社會開始從國家行政網路為主導的群體社會向獨立的個人為基礎的社會轉變,這一切變化就表現為農村「鄉政村治」治理體制的實行,即通過建立群眾性自治組織實行村民自治,由群眾性自治組織行使本村范圍內的各項自治權。這一切改變又因為1998 年《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頒布而獲得了法律上的認可。從此,國家與社會有了明確的作用邊界,農村社會也有了從法理上抗爭國家習慣性行政入侵的依據。與這一變化同步進行的是人民公社體制下高度同質性和均等性的社會平衡被打破,農民在謀生手段、經濟水平、社會經驗、價值理念、個體心理等方面也日益呈現出多元化特徵,一種以契治理與善治改革開放以來農村民主政治發展論析約型、自治型為主並兼以治理協作型的農村管理模式逐步形成。

第二,農民作為政治權利主體身份的漸趨明朗化。在中國政治文化傳統中,對大多數中國農民來說,其政治行動的價值評判標准主要是國家、集體和家庭為本位的政治價值觀和政治利益觀,每一個具體的個人都不是政治關系的權利主體,沒有獨立的人格,只能依附於一定的家庭、家族或一定的行政體系來履行參與角色。「中國文化最大之偏失,就在個人永遠不被發現這一點上。一個人簡直沒有站在自己立場說話機會,多少感情要求被壓抑,被抹殺。」③在實行分戶經營和自由流動後,村民對土地的依附性和對行政的依附性被打破,開始以獨立的「個人」身份進入農村政治領域。「和諧社會」的理念和市場經濟帶來的平等、競爭、合作的價值觀念以及對追求個人利益合理性的承認,又帶來了個人理性精神和平等精神的發展。這一切都使農民對自身政治權利主體身份的認識日趨明朗化,而這正是農村社會民主政治建設得以開展並進一步推進的重要條件。

第三,政治權威合法性來源的逐步法理化。關於合法性來源,馬克斯·韋伯曾從經驗分析出發,提出三種純粹的合法性統治類型:法理型統治、傳統型統治和魅力型統治。④按照這一分類來看這一時期的農村權威合法性基礎,可以發現其基本上是屬於法理型的。所謂法理性,就是指人民通過選舉進行直接授權的方式來形成權威的合法性。在中國,村民自治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由村民代表或全體村民選舉村委會主任,並通過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方式來決定自治范圍內的公共事務。如《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規定,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由此可見,在農村政治領域,隨著傳統和超凡魅力為基礎的合法性證明手段的大幅度衰落,政治體系實際作為的重要意義開始凸顯,即它是否代表了公眾的利益和願望,是否為公民提供了更多、更好的政治產品。正是為滿足這個要求,民主在農村政治制度的眾多安排中脫穎而出,使村民可以藉助法律的規定,通過選舉的方式,定期挑選符合標準的農村代理人,並能正常撤換偏離要求的代理人,以保證農村公共利益的實現。由此開始,村幹部的合法性基礎與權力授權來源發生了由上至下的轉變,法律上主權在民的原則使廣大農民在選擇自己的治理組織上有了實質意義上的主動權。

農村民主政治變化所呈現出的這些特徵,都帶有明顯的過程性,而且所有這些都是以陣變式方式體現的,這也就是俞可平教授所講的增量民主之路。

三、農村民主政治發展啟示

在農村民主政治發展的這30 年中,留下了足夠多的經驗和教訓供研究者去研究,撇開眾多的分歧和差異,我們可以繼續沿著上文的分析路徑總結出三點啟示。

第一,農村自身邏輯的持續演繹。在農村民主政治進程中,農村社會自身的歷史變遷構成了農村民主政治發展的邏輯起點和前提條件。農村民主政治的發端本身就是農村政治對20 世紀80 年代初農村社會變遷的主動回應,而村民自治就是其重要的出場路徑。自中國第一批村民委員會組織產生起,村民自治就逐步被賦予了農村民主政治實現載體的責任。例如,1987 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開宗明義地規定,制定該法的目的之一是促進農村基層社會民主的發展。而村民自治之所以能承載起推行農村民主政治的功能,並有這樣的發展,其重要原因就是這一載體本身與農村經濟發展、農村社會變遷相契合。實行家庭承包制後,農民有了人身自由,有了生產經營自主權和相對獨立的利益,而人身自由、自主產權、利益分化正是民主得以產生和賴以運作的基本條件。所以,在民主的最初需求產生後,尋求運作民主載體的任務也就被推上了歷史的前沿地位。而村民委員會這一原本為尋求社區安全而建立的自治組織方式則因為它是群眾自治組織而不是官方組織,因為它是通過群眾參與的民主方式加以建立的,自然就承擔起推行民主的重任。由此我們不難得出啟示:中國農村的民主化進程必須充分考慮自身的成長邏輯,而這種邏輯起點也只有從民眾的需求中才能找到,離開這一點,民主便缺乏強大的生命力。

第二,政府自上而下的推進效應。農村民主政治自下而上的發展離不開國家政治體系作出的自上而下的主動回應和整體謀劃,離不開相應的國家制度環境和政策環境為其提供政治依託。這是因為:首先,隨著經濟發展、社會分化,大眾要求參與政治的願望必然愈來愈強烈,如果不對政治參與加以制度化,建立民主規則和程序,使大眾參與控制在有序的范圍內,突然爆發的政治參與將會導致較大的政治危機;其次,在一個億萬農民處於分散孤立的狀態下,沒有政府的有效領導和組織及行政法律的干預,民主也不可能進入農民的實際生活。為此,1989 年後,中共中央就開始有意識地把政體改革的著力點放在基層,希望從村民自治進行突破。國家希望在不斷使村民自治制度化、法律化的過程中,逐步啟動農民的民主意識,提高農民的民主參政能力,發展農村政治民主。當然,政府作用的發揮也不是專斷的,它是以尊重群眾的首創精神為前提的。其作用軌跡就是:黨和政府不斷研究基層民主發展中的問題,出台推進基層民主深入發展的政策主張,主導基層民主發展的進程和速度,並在此基礎上鼓勵廣大人民群眾的有序參與和自發創造。所以,堅持黨和政府在主導農村民主政治進程中歷史主動性和積極推動性作用的發揮,是對國家在後發現代化民主政治進程中作用進行學理性思考的結果。

第三,學者基於鄉村主位的學術思考。學者對農村民主政治理論本身及其制度框架理性化的建構,也是中國農村民主政治發展過程中留下的重要啟示。應該說,近幾年隨著村民自治的民主潛在價值被發現,以村民自治為載體的農村民主政治發展和民主政治研究越來越成為各學科眾多學者爭相談論的中心話語。雖然對農村民主政治發展問題的研究,學術界尚存在著不同程度的爭議,但這些爭議如果撇開具體的分析,就其學術價值來看,不管是肯定性的評價,還是一些疑問,對今天的農村民主政治建設的推進都是非常寶貴的。只有承認這一點,學術界的研究和基層探索才能更健康地發展,這樣一種多元化的探索才可以最終給決策者提供有效的政策咨詢。

當然,學術界的研究也有不足之處,其典型的局限就是,農村民主政治研究雖然以基層鄉村為研究基點,但它卻缺少「以農民的眼光看待農民」、「從鄉村研究鄉村」、從農民生活的環境來理解農民政治需求的責任和情懷,這就決定了相當一部分從事村民自治研究的學者實際上很難真正深入農村社會去發現鄉村治理本身的問題,並尋找適應農村政治社會內生需求的發展路徑。當然,越來越多的學者已意識到這一研究視角的不足之處,並進行了相關學術反思,主張基於鄉村主位進行政治思考,從鄉村治理的角度來開展村民自治的研究。

總結上述分析可以得出結論:農村民主政治在諸多因素的綜合作用下走了一條中國式農村基層民主政治發展之路。首先,民主萌芽在中國農村社會最初的自發產生(雖然十分脆弱卻不可或缺) 構成了農村民主政治發展的初始動力。其次,國家法律制度和相關政策的適時跟進是農村民主政治持續健康發展的保障。最後,學者的關注與研究構成了推進民主政治發展的重要民間力量。

『伍』 農村宅基地新政策是怎麼規定的

一、完善土地徵收制度,縮小土地徵收范圍,探索制定徵收目錄,嚴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圍,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保障機制。

政策解讀: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可是現實中,某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為名徵用農民集體土地,卻將土地用於房地產開發、企業項目建設等。

而在對農民補償方面,國家規定土地補償費和土地安置補助費加起來,不超過土地前三年平均產值的30倍。如果按照農業種糧的用途進行補償,按一畝平均毛收入1000元來算,每畝30倍才3萬元,可被徵收後建成樓房,一平米就要賣5000元!

二、建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賦予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權能,明確入市范圍途徑。

政策解讀:近些年,一些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很大一部分靠「賣地」,可是土地資源終歸是有限的。有一些城市在擴張過程中需要並入一些周邊的農村,這就是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需求之一。

把類似於村辦企業、工廠等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立入市制度,並與國有土地「同權同價」,農民可以利用出讓、租賃、入股等多種方式,實現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保值和增值!

三、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探索進城落戶農民自願有償退出或轉讓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審批制度。

政策解讀:

試點宅基地改革,基本原則是一戶一宅,未來針對歷史原因形成的一戶多宅或宅基地閑置,國家可能採取的措施會「很簡單很暴力」——征稅!超過標准、面積過大的宅基地也要征稅!對人均耕地少,二、三產業比較發達的地區,

原則上或不再進行單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是通過集中建設農村公寓、農民住宅小區落實一戶一宅。而對於那些在城鎮落戶的農民,他們村裡的宅基地可以在「自願」的前提下,有償退出,由村集體出資購買。

河南省已經出台政策,要求各地市建立農村宅基地退出資金庫,對自願退出宅基地且不再申請新宅基地的農民,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助。

(5)新農村規劃五規合一擴展閱讀:

一、申請條件

1、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

2、外來人口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

3、因發生或者防禦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搬遷的。

二、農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齡未滿十八周歲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積已經達到規定標准或者能夠解決分戶需要的;

3、出賣或者出租村內住房的。

由於各省的規定有些出入,具體還要到當地的土地部門進行咨詢後才能確定,總的程序和步驟就是上面所述,如有其他問題,請補充提問。

使用程序

農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須要完成以下程序:

一、申請

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當地村委會提出書面用地申請。村委會應當在每一個季度集中申請材料,依法召開村委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進行審議,並張榜公布,在張榜公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本村村民未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上報給鄉鎮國土資源所初審。

二、現場勘查

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國土資源所進行現場勘查和群眾調查,審查建房用地和建設申請條件,並製作勘查筆錄和審查意見書。

三、填申請表

國土資源所初審合格後發放《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與建設申請表》。

四、村委會審查

村委會對申請人提交的《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與建設申請表》進行審查並簽署意見,證明申請人的原住宅用地情況和家庭成員現居住情況,由負責人簽字,同時加蓋村民委員會公章,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五、審核上報

鄉(鎮)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會上報的住宅建設用地申請材料後完成審核並現場確定規劃用地范圍,並報縣國土資源局初審。縣國土資源局對符合審批條件的上報縣人民政府。

六、審批

縣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縣國土資源局頒發《建設用地批准書》。

七、放樣

由國土資源所牽頭協同鄉鎮政府人員根據《建設用地批准書》和《村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到實地放樣,劃定范圍,填寫《放樣記錄卡》,放樣參加人應當在《放樣記錄卡》上簽字。放樣後,用地申請人方能動工建設。

八、驗收發證

新建、改建、擴建農村村民住宅,應當自房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依法申請辦理土地初始登記或者變更登記手續和房屋產權登記手續,領取土地使用權證書和房屋所有權證書。

『陸』 合村並居對農民來說到底好不好應不應該合村並居

並村,我覺得應該提前規劃,針對部分年輕人購買房子和孩子教育問題,提前規劃和出政策!這樣有需要求的就可以直接到規劃區購買房子等等!農村目前真的很多年輕人都在城鎮買了房子,並村費用自理的話,老農民真承受不了!

其實現在的大多數年輕人都進城打工了,而且他們當中有半數以上結婚時都在城鎮買了房。村裡的居民也多是些留守老人和兒童。再過個二三十年,這一批留守老人多數也就不在了,年輕一代也在就業城鎮扎了根。到那時再考慮合並新農村的問題,國家的圧力大幅下降,對當今一代老人也比較人性。所以個人認為現在大搞新農村,不論是對於國家還是個人來說,都是一種巨大的浪費。不必急於一時。

其實,合村與並居是兩回事。合村是減少行政村,擴大管轄,更有利於村組發展的同時減少行政經費。但並居並不適合農村耕種,散居最科學,各戶離承包地都近,也利於散養殖,綠色食品。並居連雞豬都不能養,那叫農村嗎?再者不養豬拿什麼肥去澆菜?

從大局看,並不是為了節約,主要是為了帶動消費,讓經濟運轉起來。對於一般人而言只要搬次家,肯定要花很多錢。只要花錢就能帶動消費。總之為國家做貢獻。當然在大城市好位置就........

『柒』 建設農村新社區和新農村建設的模式有哪些

發展農村社區是新農村建設的重要載體與有效途徑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指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我國現代化進程中的重大歷史任務。「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是新農村建設的基本內涵。
一、我國現有農村社區建設模式
從不同的視角可將農村社區建設模式作不同的歸納,實際上這些模式可能是相互交叉的。
1.從農村社區的建置及其邊界來看,主要包括以下模式:
(1)󰀁一村一社區󰀁。這是在現行的村委會的基礎上,一村只設立一個社區。該模式比較切合農村現行行政管理體制,村民的認同感比較強,有利於實施村民自治,且沒有增加管理層和管理成本。缺點是村委會和社區合二為一,社團力量相對薄弱。該模式由四川省宜賓市率先探索,目前已有226個縣市區實行了󰀁一村一社區󰀁的建置,占實驗縣市區總數的76.09%,是最普遍的一種模式。
(2)󰀁多村一社區󰀁。這是在相鄰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中,選擇中心村或較大的村為單位設立社區,形成的農村社區󰀁村委會󰀁農戶模式。該模式的優勢在於社區服務少了行政色彩、多了專業特色,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減少資源浪費。但這勢必要增加管理成本,且與村民自治的結合度不高。已有45個縣市區實行該模式,占實驗單位總數的15.15%,例如山東省諸城市。
(3)󰀁一村多社區󰀁。這是在一個村設立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社區。在一些地方,由於建制村的轄區過大,故在一個行政村內設立多個社區,形成了村委會󰀁農村社區󰀁農戶的模式。該模式能促進社區服務組織的發育和成長,充分體現村民的自我服務和管理。但是該模式中的社區實質上只是農村社區村委會下設的小區或服務站(點),故無法發揮社區的發展、建設、管理的功能。已有21個實驗縣市區實行該模式,總實驗單位總數的7.07%。例如,湖北省遠安縣在洋坪鎮雙路村實行的󰀁撤組建社󰀁。
(4)󰀁集中建社區󰀁。這是在新規劃的農民集中居住的小區設立的󰀁社區󰀁。又主要分為兩種:一是農(牧)民聚居設社區。如天津、成都等地支持和鼓勵農民󰀁遷村騰地󰀁、󰀁集中居住󰀁;另一種是以甘肅阿克塞縣為代表的在人口自然聚居形成的地區設立社區。該縣將3個鄉鎮10個村整合成1個民族新村牧農村中心社區,建立牧農村社區服務中心,下設3個牧農村社區服務站,由此形成全縣設立󰀁自然村󰀁社區一中心三站󰀁的社區模式。
2.依據與城鎮的距離,農村社區建設模式分為以下三種:
(1)城市化擴張下的農村社區建設模式,也有學者稱之為城郊型農村社區建設模式。
它將城郊鄉鎮政府直接改為街道辦事處或󰀁城中村󰀁村委會直接改為居委會社區模式。該模式充分利用城鄉一體化的契機,對處於大中城市郊區的農村地區進行社區化建設和管理。例如,深圳全面撤銷鎮政府成立街道辦事處,撤銷村委會成立居委會。該模式使得城鄉社區建設資源得到充分利用,節省建設成本。
(2)󰀁就地城鎮化󰀁農村社區建設模式,也稱為集鎮型農村社區建設模式。它是以集鎮為依託,以中心鎮、中心村為中心展開社區建設。它主要包括:一是以鄉鎮政府所在地的小集鎮為中心的鄉鎮大社區模式;二是以村莊合並後的村部所在地或條件較好的自然村為中心的中心村社區模式,例如贛州模式。該模式與農村的城市化道路相一致。
(3)󰀁村民自治󰀁體制下的農村社區建設模式,也稱為村落型農村社區建設模式。它是指以行政村或自然村為基本單位展開社區建設。例如,湖北省秭歸縣楊橋鎮各行政村建立了󰀁村委會󰀁社區理事會󰀁互助組󰀁基本農戶󰀁這一新型的農村社區自治組織,實行了村小組社區自治模式。這實質是對󰀁村民自治󰀁的一種內在調整,但未對村委會和社區理事會的職責進行明確界定。
3.從農村社區體制改革角度,形成了如下模式:
(1)村落自組織模式。這是指在沒有外部強制指令的前提下,村落社區成員通過面對面協商,自發組織並管理村落社區事務。該模式以自然村落為界,邊界和受益主體清晰;以村落民間組織為主要治理主體,以自治和志願為治理機制,在行政村黨組織領導和村民委員會指導下,通過協商民主治理村落社區事務,例如江西省。該模式提升了社區的自治能力,但沒有觸動長期以來村民委員會的行政化問題,且由於村落社區自組織與村級行政的職責關系交叉,社區自組織功能的發揮受限。
(2)村社合一模式。這是指村委會與社區服務組織成員交叉任職,功能合一的社區模式。建制村與社區空間合一;村󰀁兩委󰀁下設社區服務組織,村󰀁兩委󰀁成員與社區服務組織領導成員交叉任職;村民委員會自治管理與社區服務職能合一;社區工作者隊伍專兼結合,例如重慶市永川區等地。這節省了管理成本,工作效率較高,但村民委員會與社區服務組織職責不清,人員重疊,導致社區行政色彩濃厚,削弱了社區自治的功能,且社區服務的專業化和效能面臨挑戰。
(3)村企主導模式。這是指村民委員會、村辦企業、社區服務組織成員交叉任職,功能合一的模式。首先,在組織結構上,村民委員會、村辦企業、社區服務組織負責人實行󰀁一套班子、三塊牌子、交叉任職󰀁。其次,在組織功能上,社區的自治管理、行政管理、服務職能與企業的經營管理沒有分開。第三,村級組織是社區建設的主導者。該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政府的財政負擔;村辦企業帶動了當地的經濟發展,也為農民帶來了直接的利益。但村民委員會與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一的制度安排,影響了村集體經濟的健康發展,制約了村民自治的開展。這在江蘇省等集體經濟較為發達地區較為普遍。
(4)聯村建社模式。這是指介於行政村與鄉鎮政府之間,以一定服務半徑設置社區服務組織,專門承接社區行政事務和公共服務的模式。在多個建制村基礎上設置社區,建立社區服務組織和社區黨總支,兩個組織交叉任職;社區
服務組織性質定位為服務農民的平台,主要承接社區行政事務和社區公共服務。這創建於東部沿海經濟發達的農村社區和一部分人口密度較大的中西部平原地區,例如舟山市。該模式可以較大程度地整合利用社區資源,但容易制約村民自治。
4.按照政府和社區之間權能關系的不同,社區建設模式可以分為以下三種:
(1)行政主導型。在該模式中,基層政府組織是農村社區管理的主體,通過行政手段發揮政府組織社會資源和社會力量的優勢,實施對社區資源和社區組織的控制,在短時間內體現出社區建設的效率。但是基層政府對社區建設的各項事宜統包統攬,限制了社會組織的發展和農民的參與,不利於社區自治能力的提高和社區建設的深入開展。在欠發達地區,由於經濟發展水平有限,農民參與意識薄弱等原因,農村社區建設可以暫時採取這種模式。
(2)合作型。該模式是由政府對社區進行間接和寬松的干預,政府部門人員與地方及其它社團代表共同組成社區管理機構,社區以自治為主,政府有關部門負責規劃和指導,並提供較多的經費支持,由社區內的社會組織履行政府原本承擔的部分職能。這利於提高農村社區自治能力,尤其是農村社區的民主選舉、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能力,增加了資金投入的來源渠道。在經濟發展到一定水平、村民自治得到很好地落實的地區,可以採取這種模式。
(3)自治型。該模式主要表現為農村社區自治組織真正成為社區建設的支柱力量,成為承擔社區公共事務管理與決策的自治性組織。政府與農村社區自治組織共同為農村社區提供資源。該模式使得社區內各種資源不斷進行互補,提高了農村社區整合資源的能力。但這對社區的政治、經濟、社會環境的要求較高,是農村社區的發展趨勢。在發達地區,經濟充分發展,市場機制比較發達,利益和權力多元分化,參與意識強烈,可以採取該模式。
二、以吉林省為例,新農村建設的20種建設模式:

1.美麗鄉村模式(通化市東昌區夾皮村)

2.社區建設模式(農安縣陳家店村)

3.舊村改造模式。(敦化市小山子村)

4.整體推進模式(通化縣委縣政府)

5.景觀帶建設模式(磐石市委市政府)

6.民族建村模式(和龍市光東村)

7.民俗文化模式(東豐縣紅榔頭村)

8.產業富村模式(洮南市翻身村)

9.旅遊興村模式(長白縣望天鵝新村)

10.合力共建模式(集安市上活龍村)

11.能人治村模式(公主嶺市興林村)

12.合作共贏模式(德惠市吉家村)

13.項目帶動模式(伊通縣保南村)

14.新式民居模式(扶余市廣發社區)

15.環衛下鄉模式(綠園區委區政府)

16.鎮鄉帶村模式(吉林市小白山鄉黨委政府)

17.屯務管理模式(雙陽區委區政府)

18.村規民約模式(伊通縣營城子鎮黨委政府、磐石市永紅村、公主嶺市清林村、榆樹市紅廟子村)

19.志願服務模式(扶余市委市政府)

20.服務外包模式(吉林市豐滿區建華村)
來源: 吉林日報

『捌』 十二五」規劃中的「五規合一」的內容是什麼

五規合一的內容:推進規劃體制改革,加快規劃法制建設。

具體如下: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為統領,以主體功能區規劃為基礎,以專項規劃、國土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區域規劃和城市規劃為支撐,形成各類規劃定位清晰、功能互補、統一銜接的規劃體系,完善科學化、民主化、規范化的編製程序,健全責任明確、分類實施、有效監督的實施機制。

(8)新農村規劃五規合一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規劃內容

1、轉變方式 開創科學發展新局面

2、強農惠農,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3、轉型升級,提高產業核心競爭力

4、營造環境,推動服務業大發展

5、優化格局,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和城鎮化健康發展

6、綠色發展,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

7、創新驅動,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

8、改善民生,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

9、標本兼治,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

10、傳承創新,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

11、改革攻堅,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12、互利共贏,提高對外開放水平

13、發展民主,推進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

14、深化合作,建設中華民族共同家園

15、軍民融合,加強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

16、強化實施,實現宏偉發展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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