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農村信用社貸款擔保人擔保期限是多少時間
你貸款的日期起到你還清貸款的日期至?擔保人就沒有義務繼續給你擔保了?
㈡ 農村信用社擔保人的擔保什麼時候到期
還了本金和利息後,擔保責任就此解除。當然也需要參照當時的貸款協議以及擔保協議的有關條文,執行有關期限的約定。 如果沒有具體約定,一般合同最後還款日後6個月,擔保責任結束。
擔保是指法律為確保特定的債權人實現債權,以債務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財產來督促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制度。 擔保法上的擔保,又稱債權擔保、債的擔保、債務擔保,是個總括的概念,內涵豐富,外延極廣。 它是一種承諾,是對擔保人和被擔保人行為的一種約束。擔保一般發生在經濟行為中,如被擔保人到時不履行承諾,一般由擔保人代被擔保人先行履行承諾。擔保一般有口頭擔保和書面擔保。
㈢ 朋友在農村信用社帶的款,現在到一年了,他還不上了,我是擔保人,請問我的擔保期限是半年 啊,還是兩年啊
首先看你簽字的合同上有沒有註明,保證的方式,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要是後者你就要承擔保證責任,即要還錢。。。
其次,關於保證期限這里,合同有明確規定的按照規定,沒有明確規定的,保證期限為主債務屆滿後6個月。如果你的保證期限是2年,要看是指借款到期後兩年,還是從借款開始那天算2年,合同中應該有規定,如沒有規定,按從借款那天開始算。一旦過了保證期限,沒有起訴你,你就不需要付任何責任了。
㈣ 農村信用社貸款擔保是幾年
抵押貸款一般最長可以達到30年,無抵押貸款一般最長需要3年,具有時間取決於當地機構的辦理貸款時限。
㈤ 農村信用社貸款擔保人期限問題
農村信用社貸款擔保期限寫在合同裡面,貸款幾年就寫幾年,目的就是為了貸款人不還錢的情況,擔保人就要負責人。
㈥ 農村信用社貸款,過了擔保期限,擔保人要負的責任
方法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十八條: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2、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後,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保證人可以參加破產財產分配,預先行使追償權。
3、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6)農村信用社擔保時間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為了進一步規范執行擔保,維護當事人、利害關系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結合執行實踐,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本規定所稱執行擔保,是指擔保人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一條規定,為擔保被執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全部或者部分義務,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擔保。
第二條 執行擔保可以由被執行人提供財產擔保,也可以由他人提供財產擔保或者保證。
第三條 被執行人或者他人提供執行擔保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擔保書,並將擔保書副本送交申請執行人。
第四條 擔保書中應當載明擔保人的基本信息、暫緩執行期限、擔保期間、被擔保的債權種類及數額、擔保范圍、擔保方式、被執行人於暫緩執行期限屆滿後仍不履行時擔保人自願接受直接強制執行的承諾等內容。
㈦ 關於農村信用社擔保問題 給別人擔保貸款,一般擔保期限是幾年啊 過了擔保期限就不承擔擔保責任嗎
我是2015 年擔的。當事人在監獄里。錢沒有還。我有沒有事了???-
㈧ 農村信用社貸款審批要多長時間
信用社貸款:
農村信用小額貸款是指具有農村戶籍的農戶用種、養殖及其他銷費的內貸款,當然買房也可以。容
在當地信用社建有農戶經濟檔案。所謂農戶經濟檔案就是對當地農戶建位一個經濟上、家庭上、收入上情況的基本情況。進行評份授信後,採取信
用的方式發放信用貸款,不需要抵押。
發放的貸款中要求提供擔保人的話,是農村信用社信貸員為了更好的防控風險,了解客戶,為了更好的方便收貸等原因。如擔保人在外地或不在本
地區,哪便不可以,當然不符合擔保的條件,從找一個人來擔保就行了。
?貸款發放條件很多,最好去當地信用社去問問,如借款人要單獨自戶,要身份證,結婚證(未婚證明等)證明婚姻情況。 貸款人要求自款人提供的
其他資料。其實不用擔保也可以發放的。
㈨ 農村信用社借款擔保人期限是多久
民間借貸的擔保有期限。擔保期限按擔保方式不同來分別計算:回1、一般責任保證中答,保證期限為約定的保證期限內或者未約定保證期限的,自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在上述期限內,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責任消滅。2、連帶責任保證中,保證期限為約定的保證期限內或者未約定保證期限的,自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在上述期限內,債權人未對保證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責任消滅。法律依據:《擔保法》第二十五條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第二十六條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㈩ 農村信用社貸款擔保人期限問題
擔保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責任擔保,信用社一般採用的是連帶責任擔保,擔保期限一般約定為到期後兩年內,假如未約定的,可以參照以下:
《擔保法》第25條: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因此,如果你是2005年7月11日擔保,期限一年,那麼此筆貸款就是2006-7-10到期,信用社於2007-8-6起訴的話,沒有過擔保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