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請幫我寫下關於農村信用社發展模式研究的文獻綜述
土地股份制改革是促進土地有效流轉的一種新嘗試
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聽取了三個「三農」報告,其中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 盛華仁所作的《關於檢查土地管理法實施情況》報告談到,被征地農民補償安置還存在很大問題,這方面侵害農民利益的現象還較為普遍,農民反應強烈。多數地區的失地農民仍然僅能得到一次性的補償安置費,這筆錢花完後,農民生計將難以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安置問題有待進一步落實。這個問題如不能得到妥善解決,將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一個重要因素。
土地是農民最基本的生產資料。隨著農村現代化水平的提高,相對發達地區的農村現行經濟管理體制中不適應生產力發展的部分逐漸顯露,矛盾突出。這些矛盾,又較集中地表現在土地的使用和管理上。目前正在一些地方興起農村土地股份制改革,被認為是改革開發以來農村土地制度的第二次革命,農民或農村生產力的第二次解放。
■ 廣東南海區最早推行農村土地股份合作制
廣東南海從 10 年前起嘗試推行農村土地經營權為中心的股份合作制,當時主要是針對農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某些固有的局限而提出來的。隨著農村改革的深化和商品經濟的發展,在生產力較為發達的地方,這種以一家一戶、小而全的小生產為特徵的生產經營模式顯得有些與形勢不適應:它不利於大規模地進行農田改造和基本建設;不利於推廣應用先進的農業科學技術;不利於形成適度規模經營進而形成農業產業化;不利於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不利於農業和農村經濟與市場經濟接軌,不利於實施和推進城鄉一體化。
為了較好地解決這些問題,加強農村土地管理,規范農村土地的開發使用行為,促進農村經濟和社會健康持續發展,該區大膽地把企業的股份合作制引入到農村土地的產權制度改革上來,積極探索和推進農村以土地經營權為中心的股份合作制。
該區所推行的農村以土地經營權為中心的股份合作制,實際上是堅持以原有社區合作組織為基礎,以集體資產共同佔有為前提的原則下,通過發動農民將自己承包的集體土地以承包權入股,有些村組還包含集體資產入股,組建社區性的股份合作經濟組織,以進一步明晰土地的集體的所有權、完善農民的承包權、搞活使用者的經營權,實現土地的三權分離,促進土地使用權流轉,推進城鄉一體化的規劃和建設,加快農村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步伐這樣一種農村經營管理新體制。
具體做法是以行政村或經濟社(村民小組)為單位,通過全面丈量土地、清產核資和資產評估,然後以凈資產量化給符合條件的當地村民配置股權。配股方法則各地因地制宜,大體有三種:單股權(基本股權)兩檔次;單股權多檔次和多股權(基本股、承包權股、貢獻股)多檔次,如里水鎮沙涌村委會的「三權十股制」。在這基礎上,召開股東或股東代表大會,選舉董事會和監事會,然後掛牌成立股份合作經濟組織並開展實質性的運作。
該區農村股份合作組織的組建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種:(一)以原生產隊為單位組建股份經濟合作社。這種股份組織的特點是以原生產隊的土地資產折價入股建立股份合作社。約佔全市股份社(分公司)總數 30% 。(二)以原經濟社為單位組建股份合作社(分公司)。這類股份組織的特點是以原經濟社及屬下生產隊的土地資產折價入股建立股份制,約佔全市股份社總數 70% 。(三)以村委會為單位組建集團公司或有限公司。這類股份組織特點是以村委會屬下各經濟社或經聯社土地資產折價入股組建而成。這些股份組織佔全市村委會總數 67.9% 。
■ 河南耿庄把土地資源運作為土地資本
對於土地的股份制改革,河南新鄉市鳳泉區耿庄借鑒了企業股份制改造的經驗,並且首先在非耕地上展開。相對於非耕地股份制改革的大刀闊斧,耿庄對耕地的股份制改革顯得十分謹慎。該村沒有一下子就把全部耕地集中起來,而是先集中了部分土地進行試驗。
2001 年 7 月,村裡將村中河堤以北的 800 畝土地的承包權作為股份入股,和村集體企業的投資一起成立公司,集中進行高效生態觀光農業的綜合開發,全村每位有承包經營權的農民分別擁有其中的一份土地股權。每畝土地的承包權摺合股本金 3000 元,新公司確保每畝土地的年收益率不低於股本金的 20% 。新公司經營收益超出 20% 時,公司在提取法定的公積金和公益金後,按股權全部分紅;當經營收益不足 20% 時,由村集體企業予以補足。
2004 年 4 月,耿庄村組建「土地資源股份公司」,為村集體股份制企業耿庄集團的子公司。公司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設立了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號召村民把自己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公司,由公司集中經營,產出更高效益。
在耿庄村,幾乎所有的勞動力既是農民,又不僅是農民,有著比較復雜的身份:他們仍然擁有村中土地的承包經營權,戶口簿上他們還是農業戶口;但同時,他們還都有自己的另一份工作——工人或者個體老闆。只要是耿庄村的正式村民,人人都擁有村辦企業的股份,家家都是村辦企業的股東。
■ 大連現代農業園區採取的土地股份制模式
大連向應現代農業園區採取的土地股份制模式,在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下,採取集體土地、資金和農業設施以及村民承包的土地部分或全部折價入股,作為企業的投資,注冊成立大連向應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實行農民「入股自願,退股自由」。該公司本著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按照《公司法》和相關法律規定,經全體村民代表討論,成立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公司的股份構成是:村民一分地為一股, 61 戶土地共 293 畝,折價占總股本的 13.06% ;村集體以統一經營的 1300 畝土地和水利配套、溫室大棚等設施入股,折價占總股本的 86.94% 。約定股份公司有效經營期為 10 年。
在經營方式上,園區根據不同的生產方式和種植品種,採用比較靈活的經營方式,避免出現新的「大鍋飯」。村民既可承包經營,也可為公司打工。承包經營主要有三種方式:一是溫室和大棚承包經營,根據產品的不同生產季節,對 40 個溫室和 200 個大棚進行「小段」承包經營,利潤按五五比例分成,產品由公司統一收購;二是溫室和大棚育種承包經營,採取由公司統一提供種子、統一技術指導、統一收購的方式,利潤按比例分成;三是蔬菜和桔梗等其他作物承包經營,採取農民交納土地承包金的方式,每畝每年交納 350 元,產品由公司統一收購,收益歸己。
■ 成都「土地股份合作社」
2004 年年初,成都錦江區提出了將農村土地資源轉變成土地資本的一種新思路:以土地入股為紐帶,建立獨立於鄉政府、村委會之外的新型的社區農戶聯合體的法人組織——「土地股份合作社」。合作社把土地承包權集中起來入股,請有實力的種植公司來盤活土地,讓農民一起致富,徹底改變過去「土地不多人人種」和「豐產不豐收」的低水平生產狀況。
「土地股份合作社」既是確定農村土地流轉形式的載體,也是農民在土地流轉後保護自身利益的一個實體。合作社最高權力機構是股東大會和股東代表大會。它接受村民的入股申請,承辦土地入股的登記、核准、發放、變更以及紅利分配等事項。監督工作則由股東選舉產生的監事會承擔。合作社代表持有土地使用權的農戶利益,在鄉、村的協調和持股者的監督下,直接與承租土地的公司進行談判,為持股農民代理使用權的交易,向政府或其他有關部門反映農民的意見和要求。
通過「土地股份合作社」,農民有四種收入:土地流轉後的地租收入、在自己的土地上為公司務工的工資收入、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的分紅收入,以及依託宅基地改造後從事經營活動的營業收入。
■ 結論
從各地推行土地股份制改革情況來看,最大的問題是對農民合法權益的保護。我們不能排除有部分地方「土地股份制改革」只是個賣地的幌子,違反了《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我國的土地審批程序。一方面,改革後農民全部入了股,而進行土地股份制改革的集體卻是村委會等具有官方背景的組織,不全代表農民利益;另一方面,在社會保障體系還沒有健全的時候,農民最基本的生活將無法保障,這很可能影響社會穩定。對此,有專家認為,在市場不規范、信息不對稱、監管力度不夠的情況下搞土地股份制改革,不僅農民的經濟利益會受到損失,土地的文化功能、政治功能、社會保障功能和社會穩定功能,都會產生新的問題。因此,土地股份制改革的一個重要前提是建立新的土地流轉機制。
盡管如此,土地股份制改革仍不失為一種促進土地有效流轉的新嘗試。在現行政策制度框架內,要保護好農民利益,關鍵是做到以下幾點,一是村委會在實行土地股份制時要進行充分的民主;二是從點到面,逐步推進,尤其在進行耕地股份制時慎之又慎;三是村民要充分就業,並保障其股份分紅。總之,農民利益能否得到保障是衡量推行農村土地股份製成功與否最重要的標准。
■ [相關鏈接] 建國以來土地制度的歷次變遷
1 、 1950 年~ 1952 年,土地農民私有制;
2 、 1953 年~ 1956 年,在保留農民土地私有制基礎上的農業互助組和初級合作社;
3 、 1958 年~ 1978 年,土地集體所有制下的高級農業合作社和人民公社;
4 、 1979 年至今,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實行土地公有,由農戶家庭經營。
⑵ 我國農村信用社發展經歷了哪幾個階段
我國農村信用社在50多年的發展中,大體經歷了4個階段:
1、1951-1959年,是新中國農村信用社組建和發展的第一階段。1951年5月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召開了第一次全國農村金融工作會議,決定大力發展農村信用社。到1957年底,全國共有農村信用社88368個。這一時期的農村信用社,資本金由農民入股,幹部由社員選舉,通過信貸活動為社員的生產生活服務,基本保持了合作制的性質。
2、1959-1979年,這一階段由於極左路線的影響,農村信用社曾先後下放給人民公社、生產大隊管理,後來又交給貧下中農管理,農村信用社基本成為基層社隊的金融工具。
3、1979-1996年,農村信用社由農業銀行進行管理。1984年,國務院批轉了中國農業銀行《關於改革信用社管理體制的報告》,提出把農村信用社真正辦成群眾性的合作金融組織,在遵守國家金融政策和接受農業銀行領導、監督下,獨立自主地開展存貸業務。成立了縣級聯社。這段時期農村信用社成了農業銀行的「基層機構」,走上了「官辦」的道路,貸款大量投放鄉鎮企業,農民對信用社的經營活動失去監督。
4、1996年至今,農村信用社由中國人民銀行託管。幾年來,通過一系列的改革整頓和規范管理,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人民銀行對農村信用社既是金融監管機構,又是行業管理機構的雙重身份,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這樣對農村信用社的長遠發展是不利的,所以2000年開始在江蘇進行農信社的試點改革,試圖為農信社的發展趟出一條新路來。2003年6月,國務院下發《國務院關於印發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8月,國務院確定浙江、江蘇、四川、貴州、山東、吉林、重慶、陝西和江西等為8個改革試點省(市)。
⑶ 關於農村信用合作社存在與發展的論文『『『跪求『『『『
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概念
農村信用合作社是銀行類金融機構,所謂銀行類金融機構又叫做存款機構和存款貨幣銀行,其共同特徵是以吸收存款為主要負債,以發放貸款為主要資產,以辦理轉帳結算為主要中間業務,直接參與存款貨幣的創造過程。
農村信用合作社又是信用合作機構,所謂信用合作機構是由個人集資聯合組成的以互助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機構,簡稱「信用社」, 以互助、自助為目的,在社員中開展存款、放款業務。信用社的建立與自然經濟、小商品經濟發展直接相關。由於農業生產者和小商品生產者對資金需要存在季節性、零散、小數額、小規模的特點,使得小生產者和農民很難得到銀行貸款的支持,但客觀上生產和流通的發展又必須解決資本不足的困難,於是就出現了這種以繳納股金和存款方式建立的互助、自助的信用組織。
農村信用合作社作為銀行類金融機構有其自身的特點,主要表現在:
1、農民和農村的其他個人集資聯合組成,以互助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組織,其業務經營是在民主選舉基礎上由社員指定人員管理經營,並對社員負責。其最高權利機構是社員代表大會,負責具體事務的管理和業務經營的執行機構是理事會。
2、主要資金來源是合作社成員繳納的股金、留存的公積金和吸收的存款;貸款主要用於解決其成員的資金需求。起初主要發放短期生產生活貸款和消費貸款,後隨著經濟發展,漸漸擴寬放款渠道,現在和商業銀行貸款沒有區別。
3、由於業務對象是合作社成員,因此業務手續簡便靈活。
農村信用合作社的主要任務是:依照國家法律和金融政策的規定,組織和調節農村基金,支持農業生產和農村綜合發展,支持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和社員家庭經濟,限制和打擊高利貸。
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歷史沿革
合作金融組織在我國有悠久歷史,在共和國建立以前合作金融在實踐中得到一定的發展。但在建國初期的社會主義改造過程中,個人對生產資料所有權被取消,隨著共公有化程度的提高,農村信用合作社的合作性質被淡化,並被轉化成國家銀行在 農村的基層機構。進入20世紀80年代以後,這種「官辦」的制度安排已不適應農村經濟的發展變化。1984年我國農村信用合作社開始推行以恢復組織上的群眾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經營上的靈活性為基本內容的體制改革。1996年農村信用合作社與國有商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脫鉤,受人民銀行代管,並開始按合作性原則於作。2003年,8個省開始進行推行改革試點,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效。2004年,在全國范圍那進行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並持續至今。
⑷ 農村信用社合作社發展現狀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了構建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宏偉藍圖,作為一直以農村市場為主陣地的農村信用社,如何抓住機遇,迎接挑戰,從戰略的高度做好農村市場的布局,全面提升自身的綜合競爭力,不斷鞏固和擴大農村陣地,真正實現農村金融主力軍的作用,已成為當前農村信用社的首要任務。而近年來,農村信用社雖然在改革中不斷發展壯大,卻仍然存在著一些不足:
(一)人力資源豐富,人才資源匱乏。大多數農信社的網點都有5人以上,但在從業人員當中,第一畢業院校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的,佔比卻很少。同時,各營業網點一線人員年齡結構相對偏大,對新鮮事物的適應能力明顯滯後,真正精業務、懂技術、高素質、富有開拓精神的人才屈指可數。
(二)網點資源豐富,網路資源不足。農信社作為地方金融的主力軍,其網點布局往往以撒網式進行,一般每個鄉鎮都有一到兩個網點,比較繁華的鄉鎮,網點數目則多達十多個。豐富的網點資源對網羅客戶起到了較好的作用。但由於農信社普遍存在服務手段落後、結算渠道不暢的弱點,且地區發展差異性大(如有的農信社已自主開發了卡業務,但也有的農信社仍停留在單機操作水平)等因素,規模性業務開發的網路資源極端缺乏。
(三)傳統業務操作系統完善,新業務發展平台尚未建立。經過多年的發展,目前農信社在傳統的綜合業務系統網路上與商業銀行的差距已大為縮小。但渙散的經營機制使大規模業務開發缺乏統一的平台,各自為政的做法,往往增大了開發成本、增加了統一的難度、增大了地區的差異。
(四)人緣優勢突出,優質客戶資源不足。長期以來紮根農村,農信社與地方建立了深厚的人緣親和力,培育起一支以廣大農民、個體工商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為主的客戶群。但面對弱質產業的農業、弱勢群體的農民,農信社現有客戶群中,優質客戶比重極低。
(五)當地信息來源豐富,同業信息共享存在壁壘。深厚的人緣、地緣優勢,給農信社廣泛收集地方信息提供了條件。但與同業間網路的等級差別,影響了農信社與同業之間的信息溝通,進而對拓展新業務的資源共享、風險防範等產生了負面的影響。
(六)競爭壓力較小,創新動力不足。由於當前農信社在農村中的「壟斷」優勢,使農信社的競爭壓力相對較小,從而形成一種自得情緒,嚴重影響了競爭意識、競爭氛圍的形成。
新農村建設是一項涉及到農村經濟、政治、文化等全方位的工作,需要全社會的共同關注和共同開發。其中「生產發展、生活寬裕」作為新農村建設的經濟基礎,必然要求在建設的初期有大量的資金投入,而這個投入單純依靠政府是不可能實現的。為此,國家通過行政杠桿及財稅優惠等手段,干預、引導各方面的資金匯聚到農村市場。這些優惠政策包括:
(一)取消農業稅。2005年12月29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決議:農業稅自2006年1月1日起廢止。稅負的減輕,從另一個方面增加了農民的收入。
(二)逐步增加對農村的財政投入。2005年12月29日,全國農村工作會議提出了「三個高於」原則:2006年國家財政支農資金增量要高於上年,國債和預算內資金用於農村建設的比重要高於上年,其中直接用於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的資金要高於上年。標志著「工業反哺農業,城市反哺農村」將不再是一句空話。
(三)以優惠財稅政策引導各方資金流入農村市場。根據中央《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各地相繼對農業龍頭企業、農村個體經營戶等出台了所得稅收減免政策,並採取財政貼息、財政補貼銀行貸款的方式,吸引工商企業和社會閑散資金投入。同時,各地也開始積極探索建立農業風險補償機制,完善農村保險體制等,通過社會保險方式解決農民後顧之憂,減輕財政負擔。
面對以上情況,農村信用社應充分利用新農村建設的優惠政策和良好環境,不斷增強綜合競爭力,鞏固擴大農村市場,實現地方、農信、農民「三贏」。
為實現構築新農村的宏偉目標,各級政府努力建設資金聚集的長效機制,逐步健全農村的信用環境和制度建設環境,不斷優化農村金融生態環境。農信社作為農村金融的主力軍,應充分把握好這有利時機,鞏固和擴大自身在農村中的優勢地位,通過外聯內動,在推動新農村建設發展中實現自身綜合競爭力的整體提升。
(一)加強與外部的協調合作
1、加強銀政合作。
農信社作為地方金融機構,決定了與地方政府存在密不可分的關系。但農信社與地方政府的密切關系由於歷史的原因形成了典型的對立統一關系。首先,在對立上,由於在特定的歷史階段,政府行政性指令放款給農信社造成了沉重的不良資產包袱,農信社對政府管理行為終究帶有懷疑和顧慮;其次,在統一上,無論是地方還是農信社,基於在農村中的共同目的和利益,在促進農村經濟發展上是存在共識的。因此農信社必須切實加強與地方政府的協調與溝通,理順情緒、理順關系,努力實現與地方政府的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共同發展。
(1)促成各項優惠政策貫徹落實。中央已出台了一系列關於對支農資金投入的優惠性政策指引。農信社應加強與地方政府溝通,促使各項優惠政策實施細則的制訂,促成各項優惠政策的徹底貫徹落實,降低支農投入的運營成本,提高支農投入的風險防範系數,在獲得優惠政策中實現自己的休養生息和壯大發展。
(2)爭取對清收涉政不良貸款的支持。由於歷史的原因,農信社不良資產中,很大一部分是涉政貸款。對這部分貸款,單純依靠農信社的力量進行清收存在著較大的難度。農信社應加強與地方政府的溝通,從減輕農信社歷史包袱、扶持地方金融發展壯大及構築地方誠信環境的角度出發,爭取地方政府對清收工作的支持,利用一切可行的方式盤活不良貸款,優化資產結構,提高資產質量。
(3)探索與財政支農資金的合作。隨著政府在新農村建設中財政投入的不斷增加,農信社可探索將信貸資金與財政資金捆綁式結合運行的模式,一方面緩解自身的支農資金壓力,另一方面可利用自身地處農村金融市場前沿,對「三農」情況熟悉,對當地農村的信用環境、經營情況、生產狀況較為了解的優勢,配合地方政府更好地發揮支農資金的作用,提高支農資金的效率。同時,通過與財政資金的合作,擴大農信社的影響,提升農信社的形象。
(4)及時反饋信息以引導政府調整政策方向。新農村建設是一場以農民為主體、以政府為主導的農村金融改革。政府部門以一系列的財稅優惠政策引導各方資金流向農村,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促進農民的增收。農信社要履行好社會人的義務,加強與政府的協調與溝通,利用自身在農村中的信息資源優勢,及時收集政策落實情況的信息,反饋給政府部門,引導政府部門及時調整政策的方向,形成政策環境的良性互動發展,實現農村、農信、政府的三方共贏。
2、加強銀銀合作。
新農村建設對金融服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農信社當前的服務水平與這些服務需求間可能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農信社應在充分發揮自身網點資源、人力資源、地方信息資源等方面優勢的基礎上,結合商業銀行的技術優勢、管理優勢和資金優勢,實現在國際金融、投資理財等業務上與商業銀行的合作。以合作為導因、以學習為目的,切實轉變觀念、拓寬思路、增強實力,待條件成熟後,逐步將合作轉變為自為,擴大市場佔有率。
3、加強銀保合作。
農村保險業是一個成長中的市場,各種保險業務正處於由無到有、由有到全的局面。其各項業務的開展,既事關農民養老、意外傷害、醫療等方面的保障,也涉及新農村建設投入資金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時的保障。農信社與保險業的合作,一方面以保險對象的身份出現,積極參與政府與商業保險公司合作開發的農業險,保障自身的資金安全,降低支持新農村建設的成本;另一方面以保險合作者的身份出現,以拓展中間業務的形式,為保險公司代理開辦各項保險業務,不斷延伸服務領域。
(二)加快內部的改革發展
構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提出,為農信社抓住機遇、迎接挑戰、發展自我創造了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農信社應切實抓住這個機會,苦練內功,加快發展。
1、明確定位。
農信社應清醒了解自身的優勢和不足,牢牢把握「面向農村、服務農民、發展農業」的市場定位,合理制定遠、近期經營目標。在目前情況下,首先應該是不求做大,但求做強,盡量實現業務精品化、市場最優化、利潤最大化。在實現精、壯、強的目標後,逐步拓展業務范圍、創新業務品種、擴張業務市場,達到鞏固和擴大農村陣地的最終目的。
2、在發展中轉換思想,理順機制。
新一輪農信社改革對明晰產權關系、完善法人治理機構等方面都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和實質性的進展。在新農村建設中,農信社應在農村改革中,理順政府領導、行業管理和自主經營之間的關系;在商業化運作中,真正實現理事會、監事會、社員代表大會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法人治理結構。從而對農信經營者的經營理念進行一次「大換腦」,促使農信社經營管理行為能真正與時俱進,與先進銀行管理理念並軌。
3、加快構建業務平台,大力實施人才工程建設。
技術平台與人才建設滯後已經成為制約農信社可持續發展的瓶頸。要突破這個瓶頸,農信社一是要以前瞻性的思維和聯動性的發展戰略,以省聯社為主導,構建一個全省乃至全國性的,高起點、現代化、多功能的金融信息化服務體系,為各項業務的拓展提供一個優秀的服務平台。二是要切實轉變農信社「近親繁殖」的進人、用人現狀,做到「送一批人出去、進一批人進來、退一批人回去」。「送一批人出去」是把一批年紀較輕、思維活躍、敢創敢拼、學歷層次較高的人送到專業院校進行再學習,讓他們掌握最新的金融理念、了解最新的金融政策、熟悉最新的金融技術,與時俱進、開拓視野,把這批人培養成農信社的中堅力量;「進一批人進來」是按照農信社部門設置和業務發展需要,引進一批金融文秘人才、計算機管理人才、營銷人才等,改善、優化農信社的人力資源機構。「退一批人回去」是讓一批年齡偏大、知識層面偏低、新事物接受能力較弱的職工提前退休,讓新鮮血液可以補充進來。在這里要再提提「送一批人出去」,必須是把這批人以「脫產學習」或委託培訓的方式送出去,但不宜以「交流」的方式送出去,因為隨著各商業銀行企業運作的強化,其對自身商業機密的保護性也加強,「交流」人員學習效能性將降至最低。在「退一批人回去」方面,也要做好對這批人的後續安置工作,盡量做到人心不亂,避免影響農信社凝聚力。
4、突出支持重點。
農村信用社要迅速適應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和農民信貸需求的變化,及時調整服務目標和方向,合理安排資金使用順序,促進農業產業結構不斷優化升級。一是推動農村傳統產業實現規模經營。積極籌措資金,統籌安排使用順序,優先對農業生產大戶和有市場潛力的種植、養殖戶給予重點資金扶持,支持種養業大戶擴大生產規模,提高生產效率。二是積極支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農業龍頭企業的發展壯大,兼顧基地和農戶,形成龍頭帶動基地,基地聯結農戶的生產經營模式,增加農產品的附加值,增加農民收入。三是大力支持特色產業和產品的基地建設。要結合自身實際,因地制宜,區別對待,突出重點,主攻優質、高效、生態和安全農業。四是大力支持農村市場和農業服務體系建設。積極支持興建集收購、銷售、流通於一體的農副產品批發市場,拓寬商品流通渠道,提高農產品的商品率和市場競爭力,增加對化肥、農葯、農機和種子經營等服務體系的信貸支持,為促進農業現代化和可持續發展提供資金支持。
⑸ 農村信用社的發展前景如何答案要長越好
農村信用社的發展前景:盡快向商業銀行專制。
如果要成為一個真正的商業銀行必須在以下幾方面做工作:
一、股權明晰,由於它是計劃經濟下的產物,所以在產權上向來是糾纏不清的。
二、資產質量。要想成為一家商業銀行必須按照世界通行的《巴塞爾協議》來執行,例如資本充足率一項8%,全國的信用社基本都達不到。呆壞賬問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問題等這些對於信用社來說都是很頭疼的事,如果在現有的狀況下信用社都按照《巴塞爾協議》規定來要求,全國80%信用社要倒閉。
三、人員素質問題。由於信用社一直是定位於農村,所以他們認為人員的素質並不重要,從而導致員工的現狀是不部分是關系和子弟,員工隊伍是標準的探親結婚的產物。
綜上所述,信用社作為農村金融機構的主力軍,如果按照現代商業銀行的道路來走,還是有希望的也是很前途的,但是,向現代商業銀行過渡還是一段很長的道路需要走。
1、從管理和業務發展上,農村信用社管理比較簡單落後,業務比較單一,風險比較大。總之,人才缺乏,管理落後。
2、從競爭力上看,農村信用社在大范圍內不具有優勢,但是在區域內卻具有絕對的優勢:1)大的商業銀行一般只在縣級甚至市級以上城市開辦業務;2)由於是本土銀行,更能獲得儲戶的信賴,資金來源有保證。
3、從前景來看,農村信用社會逐步向農村信用社合作社發展,逐漸走向聯合,與農村信用社的區域優勢結合,在更大范圍內發展。
因此,很多農村信用社表面看起來不怎麼樣,但是卻很有錢,員工待遇非常高。
⑹ 農村信用社前景
錯錯錯。一個銀行的前景不是看這個銀行的影響力,是看一個銀行的綜合專業務體系!屬現在世界上實力最強的銀行都是私有銀行 商業銀行,銀行的功能決定了銀行的好壞和前景,儲蓄業務佔大比重的銀行實力最低比如國有5大行其中的幾個,主要是吸納一些儲戶辦理業務,而真正大銀行比如浦發 平安 日本三菱東京聯合銀行 花旗銀行等等商業銀行都是以強強聯合形成財團,他們的主營資產配比等商業運作才是佔大比重,儲蓄業務可以忽略不計!所以別看銀行裡面人聲鼎沸就感覺這銀行很賺錢。。。
⑺ 關於某縣農村信用社發展現狀及分析的畢業論文的提綱
2013商丘農信社弘新二期班經濟法知識二
根據《稅收徵收管理法》的規定,稅務行政機關可以專採取稅收保屬全措施。稅收保全措施適用於以下哪種納稅義務人?
A.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
B.非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
C.扣繳義務人和納稅擔保人
D.所有應履行納稅義務的納稅人
弘新答案及解析:A 《稅收徵收管理法》第38條規定:「稅 務機關有根據認為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有逃避納稅義務行為的,可以在規定的納稅期之前,責令限期繳納應納稅款;在限期內發現納稅人有明顯的轉移、隱匿其 應納稅的商品、貨物以及其他財產或者應納稅的收入的跡象的,稅務機關可以責成納稅人提供納稅擔保。如果納稅人不能提供納稅擔保,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 長批准,稅務機關可以採取下列稅收保全措施:(一)書面通知納稅人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凍結納稅人的金額相當於應納稅款的存款;(二)扣押、查封納稅 人的價值相當於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所以答案是A「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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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請介紹一下農村信用社的概況
目前,農村信用社經營困難、效益低下、虧損面大。究其原因,除了金融體制等外部條件的制約之外,財務管理工作沒有規范化是一個重要的原因。如何加強農村信用社的財務管理是一個現實而迫切的問題。
一、農村信用社財務管理的現狀分析
從農村信用社財務管理的現狀來看,其正處在從傳統的財務管理向現代財務管理轉型的階段,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依法穩健經營,建立了科學的財務管理分析指標。農村信用社引進開發了一些現代化管理手段,通過建立「存貸款業務統計分析表」、「經營指標考核情況表」、「營業費用情況表」、「財務收支分析表」等一系列財務報表,採用科學的方法進行計算、分析、預測和決策,對信用社籌資管理和資金運用起到了有效的調節和引導作用。其中,固定資產的指令性計劃管理保證了農村信用社的固定資產保持在上級主管部門控制的指標之內,有效控制了固定資產規模不斷擴大的趨勢。引進的綜合費用率管理將費用與財務收入掛鉤,費用額較有彈性,較之不管信用社是盈是虧、財務收入是多是少的「費用定額管理」更靈活、有效。
2.以財務決策為中心的現代財務管理機制還沒有形成,財務管理仍然屬於以計劃為中心的傳統管理。目前,農村信用社財務管理主要圍繞存貸款、財務收支、利潤三個方面的計劃展開,側重於事後核算,而事前預測、事中控制很少涉及。即使涉及,也往往由於缺乏科學的方法,造成計算結果與實際誤差太大,因而不能追蹤千變萬化的實際業務發展情況,達不到動態管理的目的。而且,數量指標分析運用相對較少,主要是針對人民銀行監管辦下達的五項指標進行考核,尤其是費用支出的考核指標單一,僅有「綜合費用率」一項。雖然它比費用定額管理前進了一步,但仍不夠科學。
3.內部財務管理不嚴格,體現為有章不循、違章不糾、管理鬆懈。這主要表現在對《農村信用社財務管理實施辦法》執行不到位上。目前,比較突出的問題是對抵貸資產處理不當。近年來,隨著經營業務不斷擴大,借款人或擔保人因無力以貨幣資金償還貸款而以資產抵償貸款本息的情況大量增加,農村信用社由此取得的抵貸資產也就增多。農村信用社在取得抵貸資產時,往往賬務處理不當,使「待處理抵貸資產」科目成為農村信用社轉移不良貸款的「避風港」。《農村信用社財務管理實施辦法》第五十三條規定:「信用社取得的不能當即變現的抵貸資產,應根據其計價價值的大小,沖減貸款本金與應收利息。其中,沖減貸款本息不足的,不足部分作為呆賬或壞賬按規定進行核銷;沖減貸款本息有結余的,結余部分暫作為信用社的負債,待抵貸資產變現後再按借貸雙方事前簽定的合同或協議的有關約定,作為信用社的當期收入或退還借款人。」但在實際工作中,信用社在取得抵貸資產時,都是以本金全額計入「待處理抵貸資產」科目,而沒有把不足以抵償本金部分沖減貸款呆賬准備金、所欠利息部分沖減壞賬准備金。這樣做的結果是使抵貸資產名不符實,價值相差甚遠,使當前利潤反映不真實,增加了信用社的稅費開支,形成了信用社新的風險源。
二、農村信用社財務管理問題的成因
1.觀念滯後,未能建立起以利潤為目標的財務管理機制。時至今日,財務管理在企業管理中的中心地位還沒有確立,我國農村信用社也是如此。勤儉辦社的思想較為淡漠,鋪張浪費的現象還不同程度地存在,使本來就很困難的信用社財務狀況進一步惡化。同時,目前信用社的職工絕大多數是農行和農村信用社的「子弟兵」,受傳統觀念影響,人員只能進不能出,不論盈虧,工資比照農行執行,獎金福利攀比商業銀行,這種狀況大大降低了信用社的活力。
2.農村信用社內部財務制度不健全。農村信用社現行財務制度亟待改進與創新之處有:第一,農村信用社職工教育經費計提,管理辦法的改革與創新;第二,農村信用社業務宣傳費計提比例欠合理;第三,由於農村信用社機構數量較多,粗放經營,佔用了大量不生息資產,並且這些不生息資產大部分是信貸資金,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農村信用社盈利水平的提高。
3.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薄弱。會計信息是財務管理的基礎,信用社的會計信息(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附註提供的信息)披露結構的不完備,使得財務制度或多或少地存在缺陷。會萍嘍餃鮮恫壞轎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