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農村發展 > 農村宅基地建房沒有房產證離婚

農村宅基地建房沒有房產證離婚

發布時間:2021-02-09 04:18:41

㈠ 夫妻離婚,農村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如何分割

離婚需要分割家庭房產時應首先進行分家析產,比較簡單的操作方法是確認每一個家庭成員應獲得的財產份額,再使離開家庭的一方獲得與其財產份額相應的貨幣補償。

具體案件的處理方式,可區分以下幾種情況:

1、對於一方婚前建造,婚後夫妻雙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雙方沒有相反的約定,該房屋屬於個人婚前財產,應判歸婚前建造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因婚前建房而產生的債務是用婚後共同財產償還的,那麼得到房產的一方應按償還債務總額的一半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2、父母在宅基地上建房為子女結婚居住使用的,如果房屋是以子女的名義報建的,該屋能否作為子女的夫妻共同財產,主要集體經濟組織特定的成員享有使用權。

特定村民申請取得宅基地後只可自己建房,不可將其出賣、轉讓。禁止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村民出賣、出租宅基地上的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將不予批准。

3、對於婚前男女雙方的家庭共同出資建造的房屋,如果是以一方父母名義取得批准用地的,一般視為該方的家庭財產,離婚時取得房屋的一方負有返還對方資助款項的義務。

但如果建房時是以子女一方的名義取得批准用地的,由於雙方家庭出資建房的目的是為子女結婚使用,且該房產確實已歸夫妻雙方婚後居住使用,因此該房產可視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此種情況下,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4、對於父母在子女婚前建造的房屋,除非父母明確表示該房歸子女夫妻共同所有,或承認有子女夫妻的房產份額存在,否則,子女的配偶無權分得房產。

同樣,如果男女雙方結婚後與其他家庭成員一起居住生活而沒有分家析產,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有房產或原屬一方父母的房產沒有明確給夫妻雙方的,該房產也不能作為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5、有些地方農村宅基地是以戶為單位進行審批的,因此由家庭建造而共同居住的房屋,屬於整個家庭即一戶的共同財產。在夫妻離婚時,應當首先從中分割出屬於夫妻財產的相應份額,然後對屬於夫妻財產的部分再進行分割。

如果在離婚訴訟中一方要求對上述家庭共有的房產進行分割,而各方所有的房產份額又不好確認的,法院一般先對夫妻雙方所有的其它財產進行分割,房產的分割,則是讓當事人另外提起分家析產之訴。

(1)農村宅基地建房沒有房產證離婚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農村村民結婚後,應及時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只有戶口遷移到婚姻締結地所在村裡後,另一方才能成為該村的村民。也才能將其作為核定宅基地使用面積時的家庭人口之一。

2、家庭成員共同建房居住時應及時做出約定。由於宅基地是以戶為單位申請的,因此在家庭共同建房時應就家庭房產的分配及時做出書面約定,不能做出書面約定的,也應邀請村委會領導或相關無利害關系的親屬對房屋分配的口頭約定進行見證。

3、發生離婚需要分割家庭房產時,應首先進行分家析產。比較簡單的操作辦法是確認每一個家庭成員應獲得的財產份額,再讓離開家庭的一方獲得與其財產份額相適應的金錢補償。

㈡ 農村宅基地沒有房產證,是不是不受

一、關於農村宅基地申請的相關政策規定
1、農村農民建住宅納入全區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統一管理,必須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鄉(鎮)村建設規劃。鼓勵農村村民到小集鎮、中心村和新農庄建住宅。
2、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擴建住宅新占土地面積應當連同原有宅基地面積一並計算,其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區政府規定的標准。
3、宅基地面積標准:以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正住戶口為准,每人30平方米,3人以下戶按3人計算;4人的戶按4人計算;5人以上的戶按5人計算;已領取獨生子女證的,每戶可以增加20平方米的用地面積;經區建設局批准建沼氣池的,每戶可以增加不超過10平方米的建池用地面積;新建住宅全部使用農用地以外的土地的,每戶可以增加不超過30平方米的用地面積。
二、辦理程序:
如果該咨詢人符合以上條件,可以到所在地街辦、鎮(鄉)人民政府,領取《建房申請定點審批表》和《農村村民宅基地審批表》填寫後,經當地組、村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報所在地街辦、鎮(鄉)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後,報區規劃局審批《建房申請定點審批表》。鎮(鄉)人民政府將審批後的《建房申請定點審批表》和《農村村民宅基地審批表》報區國土資源局審核,經區人民政府審批同意後方可建房。
根據各地情況標准不同

㈢ 農村的房子沒有房產證離婚怎麼劃分

土地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回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答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房子與宅基地的批准使用保持一致,不能劃分,是誰家的就是誰家的,是誰家就是誰家

㈣ 農村自建房沒房產證離婚怎麼分割

按夫妻財產共同所有處理,夫妻雙方可以自由協商分割。雖沒有房產證但有宅基地使用證,享有該證的人在離婚時補償另一方。

㈤ 農村宅基地離婚怎麼分

宅基地離婚時不可以分割,只是雙方誰得到了回房子就獲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權。農村宅基地,是農村的答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經建設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經建設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地上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備建房用的規劃地三種類型。《憲法》第十條第四款規定:「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該條確立了宅基地所有權嚴格禁止買賣,宅基地使用權轉讓需依照法律規定的原則。《土地管理法》規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村民只能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我國土地和房屋是分別實行管理的。根據規定宅基地是農民基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於修建住宅的集體建設用地,農民無須交納任何土地費用即可取得,是一種福利性質的,一般來講不能繼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則屬於公民個人財產,可以繼承。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條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㈥ 農村宅基地自建房,離婚時如何處理房屋產權歸屬

首先,按規定,離婚時進行房產分割,並且分割的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必須遵守農村宅基地不得向城鎮居民轉讓規定。並且,起訴離婚後,法院也不能以拍賣方式分割。其次,夫妻雙方可以協商確定房屋佔有人。根據離婚的規定,雙方可以先協商確定離婚房產的分割,確定誰佔有房屋,是否進行房屋補償等。當然,如果雙方協商不下,或者直接起訴離婚時,將房產分割問題交給法院處理時,法院會遵循以下的分割原則:1、男女平等原則;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3、有利於生活,方便生活原則;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5、為一方所有的財產共同生活時遭到損壞後,另一方不予補償。因此,雙方取得該房屋的可能性是相同的,不過因為離婚後女方繼續生活在原地不具有可能性,所以,實踐中的做法是,將房子判給男方所有,不過男方要按房屋價值的一半補償女方。

㈦ 農村蓋的房子沒有房產證.離婚後怎麼分割

蓋房時婚前行為還是婚後行為,如果是婚後行為,那麼房屋所有權應該是屬於夫專妻雙方的(只是屬房屋不含土地)可以去估價,估價後如無特殊證明(建造房屋時出資多少)那麼就是按價值均分,一般房屋會協議歸屬方,歸屬方應該給付對方應得的部分(錢)。

㈧ 如果離婚農村房產怎麼分沒有房產證

他爸爸是指你老公的爸爸嗎(不是指你小孩的爸爸)?如果是的話該房子很可回能屬於你公公的個人財答產。為什麼說很可能呢?因為從你所說的情況來看,我看不出這塊宅基地是誰出的錢,是以誰的名義買的。
另外,宅基地只是使用權,土地買賣是非法的,所以我認為你說的買賣合同其實也是不對的。
上述關系沒有弄清楚之前,我沒辦法告訴你最終結果,請你補充吧。

閱讀全文

與農村宅基地建房沒有房產證離婚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中天高科國際貿易 瀏覽:896
都勻經濟開發區2018 瀏覽:391
輝縣農村信用社招聘 瀏覽:187
鶴壁市靈山文化產業園 瀏覽:753
國際金融和國際金融研究 瀏覽:91
烏魯木齊有農村信用社 瀏覽:897
重慶農村商業銀行ipo保薦機構 瀏覽:628
昆明市十一五中葯材種植產業發展規劃 瀏覽:748
博瑞盛和苑經濟適用房 瀏覽:708
即墨箱包貿易公司 瀏覽:720
江蘇市人均gdp排名2015 瀏覽:279
市場用經濟學一覽 瀏覽:826
中山2017年第一季度gdp 瀏覽:59
中國金融證券有限公司怎麼樣 瀏覽:814
國內金融機構的現狀 瀏覽:255
西方經濟學自考論述題 瀏覽:772
汽車行業產業鏈發展史 瀏覽:488
創新文化產業發展理念 瀏覽:822
國際貿易開題報告英文參考文獻 瀏覽:757
如何理解管理經濟學 瀏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