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農村建房子要辦理哪些手續
_農村辦理宅基地的手續及流程以及地點:
1、農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
2、村集體經濟組織對申請建房戶在醒目的地方進行張榜公示(15個工作日以上);
3、國土資源管理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劃等進行初審;
4、公布期滿無異議後,將符合「一戶一基」條件的用地戶按規定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縣人民政府審批(佔用農用地的按規定報市政府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5、宅基地批准後,國土資源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批放宅基地,並發放選址意見書,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一書兩證」)。
6、村民住宅建成後,國土資源所到實地檢查是否按批准面積和要求使用土地,對符合要求的建房戶核發集體土地使用證書。
7、村民憑土地使用證及規劃許可證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❷ 在農村建房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1、寫報告給村委會;
2、到鄉鎮規劃辦免費辦理規劃證;
3、到當地國土資源所辦理土地使用證,工本費5元。
你不需要另外花錢買這塊地。
你應提供如下材料:
1、戶主身份證復印件;
2、戶口本首頁復印件;
3、戶主本人頁復印件;
4、報告;
5、其他(你現有的證明材料,沒有則不用)。
❸ 農村自建房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農民自建住宅申報程序:
一、已辦《集體土地使用權證》的,向當地鄉鎮政版府規劃辦權報告,辦理《規劃許可證》即可建設。
二、未辦理《集體土地使用權證》的:
1、提供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原件核對);
2、向村委會申請,村委會審核同意後分別報鄉鎮國土所和規劃辦,辦理《規劃許可證》和《集體土地使用權證》後方可建設。其中:在原有宅基地建房的需本組組長簽字,新開基建房的,需本組三分之二以上農戶簽字(或按手印或蓋章),並應繳納耕地佔用稅。
禁止非農人員購買農村土地建房,小產權屬非法行為,不得登記發證。
❹ 農村宅基地建房需要什麼手續
_農村復辦理宅基地的手續及制流程以及地點:
1、農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
2、村集體經濟組織對申請建房戶在醒目的地方進行張榜公示(15個工作日以上);
3、國土資源管理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劃等進行初審;
4、公布期滿無異議後,將符合「一戶一基」條件的用地戶按規定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縣人民政府審批(佔用農用地的按規定報市政府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5、宅基地批准後,國土資源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批放宅基地,並發放選址意見書,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一書兩證」)。
6、村民住宅建成後,國土資源所到實地檢查是否按批准面積和要求使用土地,對符合要求的建房戶核發集體土地使用證書。
7、村民憑土地使用證及規劃許可證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❺ 怎麼辦理農村自建房的審批手續要哪些證件需要交多少錢
按照法律規定建房需要申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對此,不額外收取費用,通常也就收取很少的證件費或登記費之類的,辦理農村自建房屋房產證一般需要交辦證登記費(住宅80元,非住宅550元);測繪費(住宅每平方米1.3元,非住宅每平方米2元)的費用。
❻ 農村建房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農村建房也是需要辦理房產證的,辦理的手續按照以下順序逐一進行:
1.由建房戶提出申請,填寫《農村個人建房申請、審核表》;
2.所在村民委員會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
3.鎮政府進行初審,並負責調地工作;
4.鎮政府分村定期定點張榜公布初審意見;
5.報縣級機關聯合審批;
6.縣國土資源局收取建房保證費用,核發《農村個人建房建設工程許可證》;
7.建房戶開工前報告鎮政府,鎮政府現場查驗,敲樁定位,並實行建設全程管理;
8.建房竣工後,建房戶應向鎮政府申請竣工驗收;
9.鎮政府會同縣有關部門派人現場查驗,按規定核發建房竣工驗收合格證,退還建房同地保證金;
10.建房戶憑驗收合格證,向國土登記部門申請房地產權利登記。
11.建房戶領取房屋產權證。
(6)臨海市農村建房手續擴展閱讀:
自建房(農民房)是泛指擁有自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自己組織並通過僱傭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築。自建房是我國傳統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國農村地區,農村居民幾乎都是通過自建房方式,來滿足各自的居住需求。不能在規劃區以外或建設用地以外建房。
另外在我國商品房政策推出前,很多單位也曾通過集資自建房的方式,來解決企業員工的居住需求問題。隨著國內經濟水平的逐步發展和農民收入水平的不斷提高,自建房建設水平越來越高,類型越來越豐富,尤其江浙一帶種類多樣。
(一)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的條件:
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是農村居民年齡必須年滿十八周歲且符合分家條件;二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及村鎮建設規劃。
三是農村居民建房限額標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的限額面積為180平方米,使用農用地的限額面積為140平方米;四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一戶一基」;五是農村村民在出租,出賣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嚴禁非農戶和其他人員在本村購買宅基地。
(二)農民建房應當遵循的原則:
農村居民建房應當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能夠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能夠佔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使用國有土地的必須辦理出讓手續。
(三)農民建房申請宅基地的審批程序新:
1、農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
2、村集體經濟組織對申請建房戶在醒目的地方進行張榜公示(15個工作日以上);
3、國土資源管理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劃等進行初審;
4、公布期滿無異議後,將符合「一戶一基」條件的用地戶按規定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縣人民政府審批(佔用農用地的按規定報市政府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5、宅基地批准後,國土資源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批放宅基地,並發放選址意見書,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一書兩證」)。
6、村民住宅建成後,國土資源所到實地檢查是否按批准面積和要求使用土地,對符合要求的建房戶核發集體土地使用證書。
7、村民憑土地使用證及規劃許可證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❼ 農村自建房要辦什麼證件
我國《土地管理法》明確提出,農村村民住宅用地,需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像長沙就規定,城鎮(含城市、縣城、建制鎮)規劃范圍內的村民申請宅基地的,應先期向所在地規劃部門申請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同時持有《村民住宅建設用地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方可進行房屋建設。
農村自建房的審批手續
一、建房戶申請
二、現場踏勘、填寫審批表和繪制建房定點平面圖
三、公示
四、村民小組(生產隊)簽署意見
五、村民委員會簽署意見
六、村鎮處基層管理站審查意見
七、國土管理所審查意見
八、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意見
九、縣建設局審核意見
十、縣國土局審核意見
十一、縣人民政府審批
十二、縣建設局發證
❽ 臨海湧泉鎮2017年底都批地基了嗎我當時不知道,現在還能申請批嗎我等了好多年想蓋房
如果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可按《臨海市農民住宅用地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程序申請。
《臨海市農民住宅用地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 農民建造住宅用地報批程序:
(一)農民建造住宅用地,應向戶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經當地國土資源所(分局)對建房條件進行預審、規劃部門選址同意後,填寫《臨海市集體土地私人建房呈報表》。
(二)村民委員會接到建房呈報表後,應經村兩委集體討論,須有應到人數的半數以上通過,並形成紀要,予以公布;公布後無異議或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在《臨海市集體土地私人建房呈報表》上簽署意見,將申請材料報送當地國土資源所(分局)。
(三)國土資源所(分局)在接到村民委員會報送的農民建造住宅申請材料後,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對符合建房條件、用地面積、宅基地位置等進行踏勘、審查。
(四)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對所轄地農民建房用地申請進行審查並簽署意見,報市國土資源局批准。
(五)農民申請住宅用地經市國土資源局批准後,由批准機關頒發農民住宅用地批准文件,並由所在地國土資源所(分局)負責在其所在村(社區)張榜公布。
農民建造住宅涉及使用農用地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依法先行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另外,《臨海市農民住宅用地管理辦法》對宅基地的面積標准和人員認定也作出了明確規定。
第七條 農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每戶宅基建築佔地限額標准:使用耕地的,2人以下(含2人)的小戶安排面積不得超過50平方米;3—6人的中戶安排面積不得超過100平方米;7人以上(含7人)的大戶安排面積不得超過125平方米。
鼓勵農民利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建設用地,小戶安排面積不得超過60平方米;中戶安排面積不得超過110平方米;大戶安排面積不得超過140平方米。
鼓勵山區有條件的農民利用緩坡地、荒山、荒地,大戶安排面積不得超過160平方米。
對建設規劃已實施的接駁屋,在規劃允許的范圍內,應按原規劃實施。
第八條 農民在規劃小區建造多層公寓式住宅的,人均建築面積可控在90平方米以內(單人戶建築面積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內);建造小高層的,人均建築面積可控在100平方米以內(單人戶建築面積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內);建造高層的,人均建築面積可控在110平方米以內(單人戶建築面積控制在130平方米以內)。
第九條 申請建造住宅的人口按本戶常住在冊農業人口計算。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其獨生子女可按2人計算;違反計劃生育規定超生且未達到18周歲的不計申請建房人口數;
(二)家庭成員中的現役軍人、在校(包括大、中專院校)學生以及服刑或者接受勞動教養的人員,可計入申請建造住宅用地人口數;
(三)父母、老人要落實在一個贍養戶,不能靈活掛靠、重復申報。
(四)其他政策法規規定可計申請建房人口的按規定計入申請建房人口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