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江蘇省農村建房是否交費有沒有規定標准多,
農村建築房屋間距各省份差異很大,均有各自不同規定。
以江蘇省為例:
農村新建房屋內根據浙江省《村鎮規劃標准容》有關技術規定,居住建築的日照間距為:
(1)、南北朝向時,南面的建築物地面至檐口高度與間距之比,老區不小於1:1,新區不小於1:1.1
(2)、東西朝向時,東面建築物高度與間距之比不小於1:0.8 拆舊建新日照間距不足的要徵求四鄰意見。四鄰同意的,可按實際情況進行審批。
② 有誰了解,江蘇新農村建房政策
新農村建設是一場新的政治運動還是號召尚不是很清楚,有的地方官吏集合下屬講話道:我的經驗是,應該當成政治運動來抓。新農村就是要有新的想法,法,哪就是在這個運動中搞出名堂來,陞官是少不了的。因此,全國各地都掀起了「新農村」形象工程,什麼「示範村」、「試點村」等等。新農村建設是給上面的人看的,當然要有新的農民住房,最好是舊的推掉搞運動場,然後在農田上統一規劃新的整齊劃一的「新農村」。農民沒錢,不要緊,可以貸款呀,銀行必須支持,要不就是不講政治。政府有錢的,可以補貼一點,反正樓堂會館和廣場等形象工程不讓搞了,正好講政治搞這個(僅搞一個示範村讓上面來參觀一下而已,不會花太多錢)。政府沒錢,這個政治形象工程也和搞呀,要不然不但升不了官,搞不好還得丟現在這項小烏紗。可以集合當地黨、政、軍、農、工、商代表一起講一講政治,讓他們支持一下這個新運動。你說什麼?有耕地保護法?不能在田裡建房?還講不講政治呀,新農村建設運動是當前壓倒一切的工作,是政治運動,跟這個有沖突的都要讓路。農民自己在農田上蓋房,我們不說,誰會去管。上面也不好查,不能打擊農民建設新農村的政治熱情。要成片地劃出農田來,別管是不是基本農田,國土資源局到時搞個土地整理就成,不必報國務院批。農民有新房子隹,我們有了新的政績,對大家都是好事,沒有會捅到上面的。下面來檢查的人,在這個新農村建設的風頭上,都是心照不宣的。組織參觀、宣傳,不要講是基本耕地,要廛是荒地,所以這個,你們國土資源局土地整理工作要抓緊,耕地帳面上平了就行。不就百把畝農田一個示範村嗎,有什麼不好辦的。我看為了抓緊時間,示範村農民建房就先不搞手續了,盡愉建成後再說。違不違法不是問題,我們自己不出面,讓農民去搞,我們只是支持新農村建設,不具體建,如果參與,也要在幕後控制。如果有人鬧到有關部門,給我拖住就好,建起來了,就成了事實,誰也沒辦法。但這個規劃要把好關,要象樣,有點檔次才行,不然拿不出手呀,沒法叫上面的人來看。具體問題,你們會同有關部門商量著辦,各局要一路綠燈,誰不講政治,我們丑話講在前頭。每個鄉鎮都要搞一個示範村,年底要見成效。這是今年考核你們政績的主要指標,市裡在評比的基礎上推出一到二個示範樣板村,向上報告,並進行宣傳。動作要快,不能按常規程序來辦事,不必找誰批,先做了再說。
③ 國家對農村建房有什麼新政策
新政策暫時還沒有出台,按照老的執行。
國家關於農村建房,原則利用舊村舊址,不得隨意佔用耕地,且每戶只能有一塊宅基地,不得超過三分土地,現有宅基地多於三分,不能再申請新的宅基地。
有條件的地方,要實行集中修建住宅,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了農村建房問題的基本原則: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④ 江蘇省對於農村宅基地有哪些規定
江蘇省對於農村宅基地規定如下:
《江蘇省土地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在農村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中房屋佔地面積不得超過宅基地面積的百分之七十。宅基地面積按如下標准執行:
(一)城市郊區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頃以下的縣,每戶宅基地不得超過一百三十五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頃以上的縣,每戶宅基地不得超過二百平方米。 不同地區宅基地面積的標准,設區的市、縣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限額內可以作出具體規定。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和村莊、集鎮規劃,鼓勵建造公寓式住宅,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經批准後連續二年未使用的宅基地,應交還原集體經濟組織另行安排利用。 第三十五條 農村村民新建、翻建住宅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由村民提出用地申請,經村民會議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成員會議討論同意,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農村村民建住宅佔用農用地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按年度分批次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購買農村村民房屋的農戶應當符合申請建房用地條件。
⑤ 江蘇省農村宅基地面積規定的標準是多少
《江陰農村建房審批管理辦法》第十條
宅基地面積嚴格按省市有關規定執行,每戶宅基回地面積不超答過135平方米,其中建築佔地面積不得超過宅基地面積的70%,建房層數不得超過三層。
沒有淮安的,我想大同小異差不多的。
⑥ 江蘇省農村宅基地面積規定的標準是多少
江蘇省農村宅基地面積規定的標準是根據區劃來確定的,城市郊區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頃以下的縣,每戶宅基地不得超過一百三十五平方米;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頃以上的縣,每戶宅基地不得超過二百平方米。
根據《江蘇省土地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農村村民一戶在農村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中房屋佔地面積不得超過宅基地面積的百分之七十。宅基地面積按如下標准執行:
(一)城市郊區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頃以下的縣,每戶宅基地不得超過一百三十五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頃以上的縣,每戶宅基地不得超過二百平方米。
不同地區宅基地面積的標准,設區的市、縣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限額內可以作出具體規定。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和村莊、集鎮規劃,鼓勵建造公寓式住宅,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經批准後連續二年未使用的宅基地,應交還原集體經濟組織另行安排利用。
(6)江蘇省農村建房政策規定擴展閱讀:
《江蘇省土地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土地補償費支付給行使土地所有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但被徵用的屬農民承包經營的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又未能調整其他數量和質量相當的土地給農民繼續承包經營的,應當將不少於百分之七十的土地補償費支付給被征地農民;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有條件將土地補償費用於發展生產、解決農民生活出路的,可以在取得被征地農民同意後,統一安排使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被安置人員或者徵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⑦ 國家對農村建房有什麼新政策
新政策暫時還沒有出台,按照老的執行。
國家關於農村建房,原則利用舊村舊址,不得隨意佔用耕地,且每戶只能有一塊宅基地,不得超過三分土地,現有宅基地多於三分,不能再申請新的宅基地。
有條件的地方,要實行集中修建住宅,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了農村建房問題的基本原則: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⑧ 2020年農村蓋房政策有哪些規定
對於農民來說,宅基地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在農村建房時需要有宅基地才可以進行的,國家為了能夠更好的利用土地資源,近年來,對於宅基地的管理也愈發嚴格了,那麼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2020年農村宅基地的新政策。
2019年9月,國家下發了關於農村宅基地的相關規定,要嚴格落實農村一戶一宅的原則,對於農村的農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並且對於宅基地的面積也有一定要求,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當地規定的標准,目前農村宅基地和房屋建設工作仍然在繼續,2020年以下4種情況不允許建房:
1、沒有申請宅基地。在農村建房子是需要向當地的有關部門遞交宅基地申請的,只有在相關部門審批通過的情況下,才可以根據相關規定來動工蓋房,在過去很多農戶並沒有提前申請就開始動工蓋房了,但是現在已經行不通了,不管是對原有房屋進行翻新改建擴建,都需要先進行宅基地申請,待申請審批通過後才可以進行。
2、一戶多宅不允許申請新宅基地。過去因為對農村宅基地的管理並不特別嚴格,所以出現了很多一戶多宅的情況,而如今國家已經說明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所以從2020年開始,將不會再發生一戶多宅的情況。
3、宅基地轉讓給他人以後,就不能再重新申請宅基地。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城鎮居民是不能購買農村宅基地的,所以宅基地不能自由進行交易,如果是本村內部成員之間的轉讓,那麼需要通過村集體所有成員同意後才可以進行轉讓。
4、戶口從農村遷出人員無法申請宅基地。宅基地是給農村戶口成員用於建造房屋的集體土地,所以宅基地僅僅是限於本村內部組織成員使用。一旦將個人戶口從農村遷了出去,那麼就無法再享受宅基地的使用權,所以戶口從農村遷出人員無法申請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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