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農民用地使用權 我家有塊600左右平米的菜地,現在村委會想要用來建設新農村,蓋酒樓,請問我們該怎麼
看你是否滿意對方的補償了,如果滿意,這樣可以大家歡喜,人際關系也不受影響。如果不滿意,村委也不能強要的。除非是國家要建設鐵路、公路、軍用基地、旅遊開發等,這種情況下是有好像是地市級以上政府才能發的文件吧。就算是國家徵收土地,也會給農民補償的。當然,前提是你的土地使用權必須有證據(如地契、生產隊土地承包筆記等等)證明是你或你的長輩留給你的。如果沒有證據證明,村委也拿不出證據證明這菜地的使用權是誰的,那當然是一直使用這塊菜地的人有使用權,村委也沒權強行使用。但國家徵收的話,應該得不到很高的補償。希望幫到你,純手打字,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