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新農村到底是什麼
所謂"新農村"應該包括5個方面,即新房舍、新設施、新環境、新農民、新風尚。這五者缺一不可,共同構成小康社會"新農村"的范疇。社會主義"新農村"與建設和諧社會、小康社會息息相關。
"新房舍"就是農村要因地制宜地建設各具民族和地域風情的居住房,而且房屋建設要符合"節約型社會"的要求,體現節約土地、材料和能源的特徵。他批評在我國東南沿海地區部分農村出現的"農民豪宅",看起來繁富講究,其實有土地和資源浪費之嫌。在建設新民居時要加強管理、統一規劃、廣泛採用節約的新技術。
"新設施"就是要完善基礎設施,道路、水電、廣播、通訊、電信等配套設施要俱全。讓現代農村共享信息文明,這是新農村的重要"硬體",往往成為制約農村小康社會建設的基礎"瓶頸"。
"新環境"主要體現在生態環境良好、生活環境優美。尤其是在環境衛生的處理能力上要體現出新的時代特徵。像農村的生活垃圾區、污水溝、廁所、畜禽住所應按照衛生標准規劃和建設。這也正是我國農村和發達國家農村的主要差距。
"新農民",有了新的設施和環境遠遠不夠,關鍵要有具備現代化素質的新農民,即"四有農民",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紀律。在農村教育、農民培訓和文化道德建設上,我國農村要有很長的路要走。我國農民人均受教育只有7.3年,40%多沒有接受九年義務教育。
"新風尚"就是要移風易俗,提倡科學、文明、法治的生活觀,加強農村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像浙江一些富裕農村大修豪華墳墓等現象就不符合"新風尚"的要求。
[編輯本段]新農村之所以「新」的意義
1、生產發展 推進現代農業建設,強化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產業支撐。大力提高農業科技創新和轉化能力;加強農村現代流通體系建設;穩定發展糧食生產;積極推進農業結構調整;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加快發展循環農業。
2、生活寬裕 促進農民持續增收,夯實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經濟基礎。拓寬農民增收渠道;保障務工農民的合法權益;穩定、完善、強化對農業和農民的直接補貼政策;加強扶貧開發工作。
3、鄉風文明 加快發展農村義務教育,大規模開展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繁榮農村文化事業,加強縣文化館、圖書館和鄉鎮文化站、村文化室等公共文化設施建設;推動實施農民體育健身工程;扶持農村業余文化隊伍,鼓勵農民興辦文化產業,開展和諧家庭、和諧村組、和諧村鎮創建活動。
4、村容整潔 加快農村能源建設步伐,在適宜地區積極推廣沼氣、秸稈氣化、小水電、太陽能、風力發電等清潔能源技術;以沼氣池建設帶動農村改圈、改廁、改廚;加強村莊規劃和人居環境治理;引導和幫助農民切實解決住宅與畜禽圈舍混雜問題,搞好農村污水、垃圾治理,改善農村環境衛生。
5、管理民主 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為主題,在全國農村深入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加強農村基層組織的陣地建設;健全村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進一步完善村務公開和民主議事制度,完善村民「一事一議」制度,健全農民自主籌資籌勞的機制和辦法。
㈡ 什麼是新農村
新農村應包括新房舍、新設施、新環境、新農民、新風尚五項。
新農村"應該包括5個方面:即「新房舍、新設施、新環境、新農民、新風尚」,這五者缺一不可,共同構成小康社會"新農村"的范疇。社會主義"新農村"與建設和諧社會、小康社會息息相關。
具有完善基礎設施,道路、水電、廣播、通訊、電信等配套設施要俱全。讓現代農村共享信息文明,這是新農村的重要「硬體」。
(2)共享新農村擴展閱讀
主要體現在生態環境良好、生活環境優美。尤其是在環境衛生的處理能力上要體現出新的時代特徵,像農村的生活垃圾區、污水溝、廁所、畜禽住所應按照衛生標准規劃和建設。這也正是我國農村和發達國家農村的主要差距。
有了新的設施和環境遠遠不夠,關鍵要有具備現代化素質的新農民,即「四有農民」,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紀律。在農村教育、農民培訓和文化道德建設上,我國農村要有很長的路要走。
中國新農村就是建設改善農民衣食住行,主要包括基礎設施建設,比如通電,自來水,通車的寬敞的馬路,大又舒適的住宅樓等,其他就是農民的生活保障機制,全民納入社保實現城鄉一體化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新農村
㈢ 我們老家在搞新農村,請問到底是干什麼的不懂
新農村就是為農民辦實事:主要發展農村經濟,推進農村綜合改革,發展專農村社會事業;增加屬農民收入。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加快農村經濟發展,。大力發展農村公共事業,農村教育、文化、醫療、社會保障、基礎設施等社會事業。
㈣ 國家新農村建設的規定
國家支持新農村建設,對新農村建設做了相關規定:
農村耕地與建設用地徵用與交易
2.1 《憲法》精神
按照新修訂的《憲法》,我國的征地制度包括徵用和徵收。國家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徵用或徵收農民集體土地,並給予合理補償。徵用是在緊急情況下,國家強制性使用農民集體土地,並給予適當補償。徵用不改變土地所有權,使用結束後應及時恢復土地使用條件並退還原土地所有者。無論是徵收還是徵用農民集體土地,都應當嚴格用於不以盈利為目的、為社會公眾服務、效益為社會共享的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以及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大經濟發展項目。
2.2 我國目前村鎮建設用地狀況
國土資源部土地整理中心專家徐雪林日前指出,目前我國村鎮建設用地總量是城市建設用地總量的4.6倍,且用地布局散亂、分散無序,粗放利用現象嚴重。
徐雪林說,目前,我國農村居民點用地高達16.4萬平方公里,接近於河南省的總面積,人均用地185平方米,遠遠超過國家標准。因此,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集鎮村莊發展規劃,對農村利用不充分的建設用地進行綜合整治,提高土地利用率,對進一步緩解城鄉建設用地供需矛盾意義重大。
2.3 建立集體土地征購制度
非公益性項目用地不能啟動國家征地權,對於那些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農村建設規劃的經營性項目用地,就有必要建立征購制度。所謂征購,就是土地征購主體受權,在符合土地利用規劃的范圍內,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等價有償的原則,以市場價格給農民補償,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變更為國有土地。
征購的范圍,主要是農村規劃范圍內的非公益性項目用地。條件成熟的地區,可以結合撤鄉設鎮、撤銷鄉村建制和「農轉非」工作,將該地區的土地全部征購。如果該地區的全部土地由於徵收、征購變為國有,或可稱之為土地的「國有化」。這種「國有化」應完全是農民自願的,不能帶有任何強制性。撤銷鄉村建制的地方,原來的集體經濟組織可以成立集體資產的管理機構,例如改組為農工商集團,負責集體資產的經營,包括土地收益的管理和分配。原有的村委會等村民自治組織則可以改組為街道辦事處。
征購的主體應為城市政府,具體可由當地土地儲備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實施。政府土地儲備機構征購農村集體土地需要巨量的資金,資金來源可以通過投融資體制創新來解決。除了自有資金和銀行貸款外,可以考慮發行土地債券和信託基金。應允許農民購買債券和信託基金來參與土地一級開發和城鎮基礎設施建設。
2.4 建立農村集體土地一級市場
公益性項目用地國家可以採用徵收手段,非公益性用地可以採用征購方式,那麼還有一些非公益性的項目用地,如商業、旅遊、娛樂、金融等經營性用地,農民集體不願被征購怎麼辦呢?因此就有必要建立一個農村集體土地一級市場。實際上,小城鎮一直存在著農村集體土地私下出讓、出租的現象,這種非法的、地下的市場可稱之為黑色、灰色或隱形的農村土地市場。
現行的土地市場模式是土地徵收+國有土地一級市場。農村集體土地沒有一級市場,農民集體不能將自己土地的使用權出讓給用地單位。項目用地只能先由國家徵收為國有,再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或租賃給用地單位。這種徵收+國有土地一級市場的壟斷體制,給一些不法分子尋租創造了可乘之機。
因此,必須打破政府壟斷土地一級市場的體制,建立與國有土地一級市場相對應的集體土地一級市場,形成「城鄉統一的土地一級市場」。在市場中的土地權利主體不僅可以是國家,也可以是農民集體。所謂「城鄉統一」,就是要消除城鄉壁壘,城鎮和農村的經營性用地,一律進入土地市場公開交易。「統一的市場」,主要是指交易政策法規一致、交易程序一致、交易信息互通,而不是說只有一個有形市場。相反,小城鎮建設中涉及的農村集體土地由於地域廣闊、區域分散、位置不動、區域經濟的差異,交易地塊小等特性,適宜建立區域分市場。目前各大城市都設有「土地交易市場」,主要從事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可以考慮在適當的時機,在城市的遠郊區縣設立土地交易分市場,作為農村集體土地交易的主要平台。
農民集體和農戶除了可以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非農建設用地范圍內,按照城鎮建設規劃規定的用途,通過土地交易市場出讓土地使用權之外,還可以以土地使用權入股、租賃等方式參與經營性建設項目的合作開發,也可以由農民自行開發經營。
2.5產權確認的問題
無論是征地制度改革,還是產權交易制度改革、建立集體土地市場,其前提條件首先是要完善農村集體土地產權制度,明確集體土地產權代表。為此,需核發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明確集體土地所有者代表、土地使用者,保護土地所有者、使用者的權益;二是量化土地資產,將土地資產量化到每一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真正體現農民個人的土地產權份額;三是明確農民住房的私有產權,頒發房屋產權證,顯化農民對自己宅基地及住宅的財產處置權利和收益分配權利。
北京山合水易規劃設計院在鄉村旅遊規劃、休閑農業設計、新農村建設方面有很深入的研究。
㈤ 我們這個地方把村莊集中一起叫做新農村,這樣做是不是對,國家是不是這樣規定的。
"新農村"應該包括5個方面,即新房舍、新設施、新環境、新農民、新風尚。這五者缺一不可,共同構成小康社會"新農村"的范疇。社會主義"新農村"與建設和諧社會、小康社會息息相關。
新房舍
"新房舍"就是農村要因地制宜地建設各具民族和地域風情的居住房,而且房屋建設要符合"節約型社會"的要求,體現節約土地、材料和能源的特徵。他批評在我國東南沿海地區部分農村出現的"農民豪宅",看起來繁富講究,其實有土地和資源浪費之嫌。在建設新民居時要加強管理、統一規劃、廣泛採用節約的新技術。
新設施
"新設施"就是要完善基礎設施,道路、水電、廣播、通訊、電信等配套設施要俱全。讓現代農村共享信息文明,這是新農村的重要"硬體",往往成為制約農村小康社會建設的基礎"瓶頸"。
新環境
"新環境"主要體現在生態環境良好、生活環境優美。尤其是在環境衛生的處理能力上要體現出新的時代特徵。像農村的生活垃圾區、污水溝、廁所、畜禽住所應按照衛生標准規劃和建設。這也正是我國農村和發達國家農村的主要差距。
新農民
"新農民",有了新的設施和環境遠遠不夠,關鍵要有具備現代化素質的新農民,即"四有農民",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紀律。在農村教育、農民培訓和文化道德建設上,我國農村要有很長的路要走。我國農民人均受教育只有7.3年,40%多沒有接受九年義務教育。
新風尚
"新風尚"就是要移風易俗,提倡科學、文明、法治的生活觀,加強農村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新農村房子誰來建】
新農村建設融資渠道
1、中央專項資金--2006年國家支農資金將達3397億元 1998~2003年,中央財政直接用於三農資金的支出累計為9350多億元。2004年為2626億元,2005年達到2975億元,2006年計劃在這一基礎上新增400多億,達到3397億元。2006年的支農資金比上年增長14.2%,占總支出增量的21.4%。今年總支出增量的五分之一強用到了農村。中央支持新農村建設的決心之大,可見一斑。
2、金融機構支持
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在2006年2月召開的全國合作金融監管暨改革工作會議上強調,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為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有效支持。
農村信用社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農村信用社發展提供了廣闊的空間。當前農信社要著力進行法人治理結構的完善和科學管理機制的建設,大力抓好業務創新,在繼續做好農戶小額信用貸款、農戶聯保貸款的同時,用新思路、新機制搞活小企業融資;加大對產業化、產業集群形成的支持力度,增加助學和消費信貸的投入,大力發展結算、信用卡以及理財服務等以手續費為重點的中間業務。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指出,當前農村金融服務的改善已刻不容緩。農村信用社要進一步健全公共財政體制和發揮政策性銀行的職能,提高履行公共服務的能力,特別對農村「兩水」(飲水和灌溉用水)、「三網」(電、路、通訊網)、「兩氣」(沼氣、液化氣)、「兩個市場」(境內外銷售市場)等基礎設施建設等帶有政策性的領域要加大投入。
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貸款是市場行為,是把商業資金用於具有高回報的項目建設。貸款的原則是實施地區總量控制,與地方財政能力掛鉤,同時考慮區域、政策導向、貸款質量和銀行風險承受能力等因素。把城建行業貸款總量控制限額分解到各省級分行,並通過監測確保各地不得突破,以防範對地方政府過度融資的風險。在項目分類指導上,對收費項目原則限定在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和地級市以上的市區項目,要求項目資本金比例在20%(含)以上;對非收費項目要求僅限於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以及人均GDP高於全國平均水平的地級市的項目,項目資本金要求進一步提高到30%(含)。
劉明康指出,商業銀行也要大力增加對具有資源優勢和產業優勢的農產品產業帶、主導產業生產基地、農產品專業市場建設的資金投入,支持外貿和新興領域的農村商業企業,擴大對農村私營業主、民營企業金融服務的覆蓋率。
3、經營土地資源的融資
這種方式以政府壟斷土地一級市場為手段,充分利用土地規劃和土地儲備進行融資。經過對土地的開發,實現不同地段,不同價格,利用轉讓、租賃、拍賣等方式獲得土地資源的經營收益進行城鎮建設投資。跳出傳統的「先基建、後招商」和靠賤賣土地置換基礎設施的老路,改為以市場運作,整合經營城鎮資源,以整合實現增值,在增值中推進整合,邊開發、邊增值、邊經營、邊發展的思路。
4、以特許經營為主要方式的市場化融資
這種方式以國家與民營相結合、民營投入為主。特點是以少量國家投資帶動大量民間資金(外資、內資)參與基礎設施建設,運作中實行建設項目的法人責任制,確保資金及時到位,責、權、利明確。什麼樣的項目可以市場化融資?根據項目區分理論,凡是可以收費的基礎設施如供水、供氣、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應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吸引包括民營資本在內的各種資金投入,政府依法進行監管;在街道公共設施的投資建設和運營中也可嘗試實施特許經營制度,將城市街道的路燈、垃圾收集設施、公廁、書報亭、廣告牌等設施統一規劃和委託經營管理。以特許經營為主要方式的市場化融資,規定了政府和企業雙方的責權利,實質上在政府和民營企業之間建立起了一種合作關系。通過這種合作關系,使政府與企業雙方各展其長,各司其職,優勢互補,從而實現效率和社會福利的最大化。
著名旅遊規劃策劃機構——北京綠維規劃設計院有關專家認為:「四兩撥千斤」,引導農村多元化投資。中央專項資金看起來數額龐大,但如果撒在廣大的中國農村,卻是杯水車薪,並不能從根本上改變農村現狀,實現新農村建設的目標。在這種情況下,政府支持綜合運用國債、稅收、財政貼息、以獎代補等的政策手段,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作用,從實質上來講是鼓勵各類工商企業投資農業,引導農民自主開展農村公益性設施建設,形成農業多元化投入格局。
【農民是不是還要種地,不種地農民干什麼】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
(農業部令第47號)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規定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當在堅持農戶家庭承包經營制度和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基礎上,遵循平等協商、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
第三條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不得改變承包土地的農業用途,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不得損害利害關系人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當規范有序。依法形成的流轉關系應當受到保護。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或農村經營管理)部門依照同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及合同管理的指導。
第二章 流轉當事人
第六條 承包方有權依法自主決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轉、流轉的對象和方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依法流轉其承包土地。
第七條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收益歸承包方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截留、扣繳。
第八條 承包方自願委託發包方或中介組織流轉其承包土地的,應當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轉委託書。委託書應當載明委託的事項、許可權和期限等,並有委託人的簽名或蓋章。
沒有承包方的書面委託,任何組織和個人無權以任何方式決定流轉農戶的承包土地。
第九條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受讓方可以是承包農戶,也可以是其他按有關法律及有關規定允許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和個人。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
受讓方應當具有農業經營能力。
第十條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期限和具體條件,由流轉雙方平等協商確定。
第十一條 承包方與受讓方達成流轉意向後,以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承包方應當及時向發包方備案;以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事先向發包方提出轉讓申請。
第十二條 受讓方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護土地,禁止改變流轉土地的農業用途。
第十三條 受讓方將承包方以轉包、出租方式流轉的土地實行再流轉,應當取得原承包方的同意。
第十四條 受讓方在流轉期間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土地流轉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時,受讓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具體補償辦法可以在土地流轉合同中約定或雙方通過協商解決。
第三章 流轉方式
第十五條 承包方依法取得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符合有關法律和國家政策規定的方式流轉。
第十六條 承包方依法採取轉包、出租、入股方式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部分或者全部流轉的,承包方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不變,雙方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不變。
第十七條 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承包方之間自願將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互換,雙方對互換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也相應互換,當事人可以要求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八條 承包方採取轉讓方式流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經發包方同意後,當事人可以要求及時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變更、注銷或重發手續。
第十九條 承包方之間可以自願將承包土地入股發展農業合作生產,但股份合作解散時入股土地應當退回原承包農戶。
第二十條 通過轉讓、互換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經依法登記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後,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符合法律和國家政策規定的方式流轉。
第四章 流轉合同
第二十一條 承包方流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應當與受讓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書面流轉合同。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一式四份,流轉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
承包方將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過一年的,可以不簽訂書面合同。
第二十二條 承包方委託發包方或者中介服務組織流轉其承包土地的,流轉合同應當由承包方或其書面委託的代理人簽訂。
第二十三條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一)雙方當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轉土地的四至、座落、面積、質量等級;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轉方式;
(五)流轉土地的用途;
(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七)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八)流轉合同到期後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九)違約責任。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文本格式由省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第二十四條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當事人可以向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鑒證。
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不得強迫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當事人接受鑒證。
第五章 流轉管理
第二十五條 發包方對承包方提出的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承包土地的要求,應當及時辦理備案,並報告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
承包方轉讓承包土地,發包方同意轉讓的,應當及時向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報告,並配合辦理有關變更手續;發包方不同意轉讓的,應當於七日內向承包方書面說明理由。
第二十六條 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向達成流轉意向的承包方提供統一文本格式的流轉合同,並指導簽訂。
第二十七條 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應當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情況登記冊,及時准確記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情況。以轉包、出租或者其他方式流轉承包土地的,及時辦理相關登記;以轉讓、互換方式流轉承包土地的,及時辦理有關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變更等手續。
第二十八條 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應當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及有關文件、文本、資料等進行歸檔並妥善保管。
第二十九條 採取互換、轉讓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當事人申請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登記的,縣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或農村經營管理)主管部門應當予以受理,並依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
第三十條 從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的中介組織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或農村經營管理)主管部門備案並接受其指導,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提供流轉中介服務。
第三十一條 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在指導流轉合同簽訂或流轉合同鑒證中,發現流轉雙方有違反法律法規的約定,要及時予以糾正。
第三十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或農村經營管理)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工作的指導。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應當依法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指導和管理工作,正確履行職責。
第三十三條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發生爭議或者糾紛,當事人應當依法協商解決。
當事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
當事人不願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通過招標、拍賣和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經依法登記取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可以採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其流轉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所稱轉讓是指承包方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經承包方申請和發包方同意,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讓渡給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戶,由其履行相應土地承包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讓後原土地承包關系自行終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內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部分或全部滅失。
轉包是指承包方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以一定期限轉給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其他農戶從事農業生產經營。轉包後原土地承包關系不變,原承包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接包方按轉包時約定的條件對轉包方負責。承包方將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
互換是指承包方之間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對屬於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承包地塊進行交換,同時交換相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入股是指實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間為發展農業經濟,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股權,自願聯合從事農業合作生產經營;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將土地承包經營權量化為股權,入股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從事農業生產經營。
出租是指承包方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以一定期限租賃給他人從事農業生產經營。出租後原土地承包關系不變,原承包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承租方按出租時約定的條件對承包方負責。
本辦法所稱受讓方包括接包方、承租方等。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自200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㈥ 新農村是否能實行
新華網北京2月21日電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 (2005年12月31日)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明確了今後5年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奮斗目標和行動綱領,提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大歷史任務,為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三農」工作指明了方向。 近幾年,黨中央、國務院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按照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採取了一系列支農惠農的重大政策。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落實中央部署,切實加強「三農」工作,農業和農村發展出現了積極變化,迎來了新的發展機遇。糧食連續兩年較大幅度增產,農業結構調整向縱深推進,農民收入較快增長,農村稅費改革取得重大成果,社會事業進一步發展,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得到加強,干群關系明顯改善。農業和農村發展的好形勢,對保持國民經濟平穩較快增長和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的支撐作用。但必須看到,當前農業和農村發展仍然處在艱難的爬坡階段,農業基礎設施脆弱、農村社會事業發展滯後、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擴大的矛盾依然突出,解決好「三農」問題仍然是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重大而艱巨的歷史任務。各級黨委和政府必須按照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的戰略部署,始終把「三農」工作放在重中之重,切實把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加快農村全面小康和現代化建設步伐。 一、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1)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我國現代化進程中的重大歷史任務。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在農村。加速推進現代化,必須妥善處理工農城鄉關系。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全面進步。農村人口眾多是我國的國情,只有發展好農村經濟,建設好農民的家園,讓農民過上寬裕的生活,才能保障全體人民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才能不斷擴大內需和促進國民經濟持續發展。當前,我國總體上已進入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發展階段,初步具備了加大力度扶持「三農」的能力和條件。「十一五」時期,必須抓住機遇,加快改變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滯後的局面,扎實穩步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2)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做好農業和農村工作。「十一五」時期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打下堅實基礎的關鍵時期,是推進現代農業建設邁出重大步伐的關鍵時期,是構建新型工農城鄉關系取得突破進展的關鍵時期,也是農村全面建設小康加速推進的關鍵時期。「十一五」時期要高舉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偉大旗幟,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實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要求,協調推進農村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黨的建設。當前,要完善強化支農政策,建設現代農業,穩定發展糧食生產,積極調整農業結構,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加強農村民主政治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加快社會事業發展,推進農村綜合改革,促進農民持續增收,確保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有良好開局。 (3)扎實穩步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推進新農村建設是一項長期而繁重的歷史任務,必須堅持以發展農村經濟為中心,進一步解放和發展農村生產力,促進糧食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必須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尊重農民的主體地位,不斷創新農村體制機制;必須堅持以人為本,著力解決農民生產生活中最迫切的實際問題,切實讓農民得到實惠;必須堅持科學規劃,實行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地逐步推進;必須堅持發揮各方面積極性,依靠農民辛勤勞動、國家扶持和社會力量的廣泛參與,使新農村建設成為全黨全社會的共同行動。在推進新農村建設工作中,要注重實效,不搞形式主義;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議,不強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強求一律;要引導扶持,不包辦代替。 (4)加快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長效機制。順應經濟社會發展階段性變化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堅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重點在「多予」上下功夫。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國家財政支出、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和信貸投放,要按照存量適度調整、增量重點傾斜的原則,不斷增加對農業和農村的投入。擴大公共財政覆蓋農村的范圍,建立健全財政支農資金穩定增長機制。2006年,國家財政支農資金增量要高於上年,國債和預算內資金用於農村建設的比重要高於上年,其中直接用於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的資金要高於上年,並逐步形成新農村建設穩定的資金來源。要把國家對基礎設施建設投入的重點轉向農村。提高耕地佔用稅稅率,新增稅收應主要用於「三農」。抓緊制定將土地出讓金一部分收入用於農業土地開發的管理和監督辦法,依法嚴格收繳土地出讓金和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土地出讓金用於農業土地開發的部分和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安排的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都要將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作為重要內容,建設標准農田。進一步加大支農資金整合力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金融機構要不斷改善服務,加強對「三農」的支持。要加快建立有利於逐步改變城鄉二元結構的體制,實行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的制度,建立健全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多種形式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推進征地、戶籍等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城鄉統一的要素市場,增強農村經濟發展活力。
㈦ 2020年新農母嬰共享補償還有嗎
新農村母嬰共享補償標准吶還是有的,你可以去當地市政府那去查找一下,而且呢在這個地方呢可以查到更多的補償。規定和標准。
㈧ 中央十八大關於新農村建設
運用十八大精神,整合新農村建設工作的凝聚力。用十八大精神整合思想。思想是行為的先導,沒有思想上的高度統一,就沒有行動上的高度一致。各級各部門要把思想統一到黨中央關於加強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決策部署上來,充分理解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建成小康社會的必然要求,是促進城鎮健康發展的重要途徑,是保持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現實需要,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是促進「三農」發展的目標所在。各級黨組織要站在戰略性、全局性思考部署新農村建設任務,要充分理解把握新農村建設「生產發展、生活寬裕、村容整潔、鄉風文明、管理民主」的深刻內涵,圍繞什麼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什麼樣的社會主義新農村、怎樣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廣泛發動群眾充分發揮主人翁精神,積極參與新農村建設,真正做到新農村人民共建、建好新農村人民共享的良好局面。用十八大精神整合資源。拳頭要握緊打出去才有力。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資源廣、內容多,主要涉及農業、林業、水利、國土、文化、衛生、教育、扶貧、民政等部門,可統籌協調的資源豐富,既有社會資源、人力資源,還有人脈資源。各級組織和新農村工作隊員在依靠部門推進工作的同時,還可以爭取社會捐贈、社會參與,廣泛發動企業、院校、軍隊參與到新農村建設中來。各級組織要特別注重調動新農村工作隊員的工作積極性,為新農村工作隊員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把隊員當做自家人,工作任務一起安排、考核激勵一起實施,主動關心關愛工作隊員生活、及時解決他們工作中的困難。同時,要加強與派駐單位的溝通聯系,建立良好的幫扶機制,爭取派駐單位的大力支持幫助,真正形成全社會都來關心新農村建設工作的良好氛圍。用十八大精神整合項目資金。涓涓溪水終究匯流成河。十八大提出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是建成小康社會的基礎和前提。當前,新農村建設的單項資金項目相對較少,但各部門支持「三農」建設的資金項目相對較多,雖然資金項目來源不同、渠道不同,但是最終的目的相同。上面千條線、到下一根針。「三農」建設很多項目的實施,他中有我、我中有他,好鋼一定要用在刀刃上,資金項目要充分整合後才更有成效。縣以下機構要建立三級整合機制,首先由縣委新農隊辦牽頭對縣級各部門的資金項目初級整合,緊緊圍繞支持農業產業發展、改善農村基礎設施、提高農民生活水平,統籌資金項目,著力打造一批新農村建設示範點,鄉鎮抓住農民最關心、最急需解決的問題和支持產業發展這個重點對縣級資金進行二次整合,提出整村推進重點打造具體實施方案;村社進行終極整合,發動群眾,讓廣大農民認識新農村、參與新農村、管理新農村、享受新農村,真正把資金項目轉化成造福農民的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