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農村自建房補辦房產證
農村房產證流程主要是依據《房屋登記法》的規定。一、需要提交下回列材料:(一)登記申答請書;(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三)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四)申請登記房屋符合城鄉規劃的證明;(五)房屋測繪報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圖;(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屬於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證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二、流程如下:1、建房戶向村委會提出建房申請2、村委會審核同意,簽字蓋章3、向鄉建提出申請4、鄉建工作人員實地勘察,同意建房5、到鄉建領取房屋建設申請表6、經鄉建簽字同意7、鄉主管領導簽字蓋章,核實同意8、交縣規劃建設局審批(縣行政服務中心)9、建房戶領取產權證。除上述規定外,各地根據當地實際情況也有一些具體的規定,建議你到當地房屋管理部門去詳細咨詢一下。
『貳』 農村自建房,房產證丟失,補辦流程
農村自建復房補辦房產證的流程制
1、 申請人帶上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到當地的房管所辦理房產證遺失登記,如果委託別人辦理的,需要提供一份經過公證的《授權委託書》,並且要提交遺失補辦房產證的書面申請。
2、 房產檔案館查閱相關檔案並且出具房產權屬證明。
3、 到當地房管所指定的地方刊登原房產證遺失作廢申明。
4、 如果原房產證有辦理抵押還沒解除的要求抵押權人出具同意補辦房產證的同意書。
5、 登報申明原房產證作廢滿六個月後就可以補辦證登記手續了,滿一個月以後就可以領取新的房產證了。
『叄』 農村自建房房產證補辦流程
農村房產證辦理抄流程主要是依據《房屋登記辦法》的規定辦理。一、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記申請書;(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三)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四)申請登記房屋符合城鄉規劃的證明;(五)房屋測繪報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圖;(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屬於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證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
二、辦理流程如下:
1、建房戶向村委會提出建房申請
2、村委會審核同意,簽字蓋章
3、向鄉建辦提出申請
4、鄉建辦工作人員實地勘察,同意建房
5、到鄉建辦領取房屋建設申請表
6、經鄉建辦簽字同意
7、鄉主管領導簽字蓋章,核實同意
8、交縣規劃建設局審批(縣行政服務中心)
9、建房戶領取產權證。
除上述規定外,各地根據當地實際情況也有一些具體的規定,建議你到當地房屋管理部門去詳細咨詢一下。
『肆』 農村已建房補辦手續
你好,分兩種情況:
一、如果建好後要辦理房產證的話,就要辦理規劃許可證了,辦規劃許可證的前提是要有土地使用證。沒有這2個證,是辦不了房產證的。
二、如果不想辦房產證,在原宅基地上翻建是可以不辦手續的。有土地證的話,辦個規劃許可證大概是半個月內能辦好。
需要去當地土地局/所、住建所辦理相關產權登記,並提交你重建的理由,經相關部門同意後才能進行房屋重建。
但是現階段一般農村宅基地屬於農村集體所以,只要在原有宅基地上建設,一般都不會有人去做審批手續的,但是我建議您還是按照正規流程去做,避免不必要的損失,畢竟這個程序不難。
農村房產證辦理流程主要是依據《房屋登記辦法》的如下規定:
第八十二條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體所有建設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申請房屋登記。
法律、法規對集體土地范圍內房屋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十三條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四)申請登記房屋符合城鄉規劃的證明;
(五)房屋測繪報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圖;
(六)其他必要材料。
『伍』 農村自建房(已經建好的)怎麼補辦手續以前只向村委說過,沒有報政府審批。
補辦審批手續就是和原來審批差不多,如果建房條件的,罰款處罰一下就可以了,如果不符合建房條件的,就不是這么簡單了。
『陸』 農村已經建好的房屋,沒有集體土地使用證,能不能補辦是不是要罰款啊
可以補辦。
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辦理:
第一步,當建房者准備建房並選好地點時,提出書面建房申請,申請必須註明建房者的個人信息、建房原因、地點、四至等相關情況。所選的建房地點要符合土地法的相關要求。申請必須經過建房者所屬村組社長和村委會的同意蓋章。
第二步、經村組、村委會同意後,建房者將建房申請、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遞交到鄉鎮國土管理部門,有鄉鎮國土管理部門到實地進行核實,勘察,詢問四鄰意見。
第三步、經鄉鎮國土部門實地核實、勘察後,符合相關要求的,進一步填寫村民建房審批表,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批。經鄉鎮人民政府同意後,在村組內張貼公示,公示一般是7天。
第四步、公示7天後如果無村民提出異議,鄉鎮國土部門將所收集的建房者的材料一並報送縣級國土部門,在此期間,經縣級國土部門審批,符合建房條件的,建房者要到縣級地稅部門交納耕地佔用稅,稅額因區域不同存在差異。將票據遞交到縣級國土部門。有縣級國土部門給建房者辦證。
第五步、根據相關的土地法,建房者必須在領取到宅基地使用證之日起的兩年內,建蓋好所批准地點的房屋,否則,國土部門有權將當事人的宅基地使用證收回。
(6)農村已建房子補辦證擴展閱讀:
批准:
(一)、申請
1、由農村村民個人向所屬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提出申請,領取土地登記申請審批表。
2、提交個人身份證或農村居民戶口簿復印件一份。
3、土地權屬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隊權屬來源證明書;82年5月14日以後,提交農村建房使用證;97年4月以後提交農村建房申請書、農村建設用地批准書等)。
(二)、調查
由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對申請者的用地進行地籍調查、地籍測量、申請人現場指界、鄰宗地簽字蓋章,填寫地籍調查表,繪制宗地草圖。
(三)、審核
先由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進行審核,再報縣國土資源局審核,審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線是否無爭議,用地面積是否准確。
(四)、審批
經審核符合「用地面積清楚,界址准確,權屬合法,無爭議」原則的,可批准並進行張榜公布,在公布一個月內無單位或個人對其提出爭議的,由縣人民政府頒發集體土地使用證。
『柒』 農村自建房補辦房產證 農村的地基證怎麼補辦
可以去辦理房產證的。一、辦理農村宅基地房產證,需要准備如下資料: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的規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記申請書;(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三)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四)申請登記房屋符合城鄉規劃的證明;(五)房屋測繪報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圖;(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屬於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證明。所以,想要辦理農村房產證的,首先需要准備好以上的材料。對於材料不是很清楚的,可以去當地房屋管理部門簡單咨詢一下。二、農村宅基地房產證如何辦理,辦理的流程農村房屋產權證辦理流程如下:(一)申請人提交下列材料提出申請:(二)受理,提交農村房產證辦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後,工作人員會受理(三)公告;(四)審核;(五)收費;(六)記載於登記簿;(七)發證。
『捌』 農村集體土地的自建房要怎樣補辦房產證
可以去辦理房產證的。一、辦理農村宅基地房產證,需要准備如下資料:根據《房屋登記專辦法》的規定,因屬合法建造房屋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記申請書;(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三)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四)申請登記房屋符合城鄉規劃的證明;(五)房屋測繪報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圖;(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屬於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證明。所以,想要辦理農村房產證的,首先需要准備好以上的材料。對於材料不是很清楚的,可以去當地房屋管理部門簡單咨詢一下。二、農村宅基地房產證如何辦理,辦理的流程農村房屋產權證辦理流程如下:(一)申請人提交下列材料提出申請:(二)受理,提交農村房產證辦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後,工作人員會受理(三)公告;(四)審核;(五)收費;(六)記載於登記簿;(七)發證。
『玖』 農村補辦建房證辦理
農村房產證辦理流程主要是依據《房屋登記辦法》的規定辦理。一、需要提回交下列材料:(一)答登記申請書;(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三)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四)申請登記房屋符合城鄉規劃的證明;(五)房屋測繪報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圖;(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屬於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證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
二、辦理流程如下:
1、建房戶向村委會提出建房申請
2、村委會審核同意,簽字蓋章
3、向鄉建辦提出申請
4、鄉建辦工作人員實地勘察,同意建房
5、到鄉建辦領取房屋建設申請表
6、經鄉建辦簽字同意
7、鄉主管領導簽字蓋章,核實同意
8、交縣規劃建設局審批(縣行政服務中心)
9、建房戶領取產權證。
除上述規定外,各地根據當地實際情況也有一些具體的規定,建議你到當地房屋管理部門去詳細咨詢一下。
『拾』 農村房子蓋好幾年了,怎麼補辦建房審批手續
《國土資源部關於進抄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要結合實際依法處理「一戶多宅」問題。宅基地使用權應按照「一戶一宅」要求,原則上確權登記到「戶」。符合當地分戶建房條件未分戶,但未經批准另行建房分開居住的,其新建房屋佔用的宅基地符合相關規劃,經本農民集體同意並公告無異議的,可按規定補辦有關用地手續後,依法予以確權登記;未分開居住的,其實際使用的宅基地沒有超過分戶後建房用地合計面積標準的,依法按照實際使用面積予以確權登記。
具體需要什麼手續可去當地國土部門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