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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信用社股份化

發布時間:2021-02-13 19:10:14

農村信用社的股份制可以分紅嗎

ke yi

Ⅱ 農信社股金如何轉換為農村商業銀行的股份

暫時不能轉換。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國發〔2003〕15號)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農村商業銀行管理暫行規定>和<農村合作銀行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銀監發〔2003〕10號)精神,現對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組建審批工作指引如下。
一、組建工作及申報程序
(一)申請籌建的各項工作
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縣(縣級市、市轄區)農村信用社聯社符合組建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條件的,經銀監局同意後即可著手籌建前的各項准備工作;
2.加強組建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籌備工作小組;
3.履行組建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的法律程序。召開縣級聯社及農村信用社社員代表大會,按照規定程序審議通過農村信用社合並改制為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決議,以及通過必要的授權決議。已經統一法人的地方,只需要縣級聯社召開社員代表大會,不需要再通過與合並內容相關的決議;
4.開展清產核資及凈資產分配工作。縣聯社或籌備工作小組(受農村信用杜社員代表大會委託)聘請有審計評估資質的中介機構對農村信用社進行清產核資和整體資產評估。籌備工作小組對清產核資工作進行復查。籌備工作小組、縣聯社、中介機構三方按整體資產評估結果確認凈資產。在此基礎上,籌備工作小組提出凈資產分配方策;
5.驗收整改。經銀監會授權,銀監局組織對組建階段各項工作,重點是法律程序、清產核資、凈資產分配工作進行驗收,向籌備工作小組出具《驗收意見書》。籌備工作小組針對驗收發現的問題予以整改,出具整改報告,銀監局復查。銀監局根據對組建工作檢查驗收和復查結果,出具《組建工作驗收報告》,對組建工作法律程序有效性、清產核資結果真實公允性負責;
6.中介機構按整改後的情況出具最終清產核資報告及凈資產確認書;籌備工作小組出具凈資產分配意見;
7.確定新發起人。籌備工作小組制定增資擴股方案,設置合理的股權結構,制定募股說明書,按公正透明的原則徵集新發起人,簽訂發起人協議。農村信用社原股東自願作為發起人的,應有優先認購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股份的權利;
8.在各項籌備工作完成,符合申請籌建標准後,籌備工作小組准備申請文件,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籌建申請。銀監局受理後,在二十個工作日內將初步審核意見(內容主要包括受理情況、申請材料完整性、組建期間各主要工作完成情況、驗收整改落實情況、是否符合設立條件等)、《組建工作驗收報告》和《申請材料》上報銀監會審批。
(二)申請開業的各項工作
1.增資擴股和驗資。發起人認繳全部股金後,籌備工作小組聘請中介機構進行驗資,出具驗資報告。增資擴股和驗資應區分原農村信用社股金轉增銀行股本與新股東投資入股;
2.籌備工作小組就高級管理人員與獨立董事人選資格與銀監部門溝通;
3.召開創立大會、股東大會(農村合作銀行為股東代表大會。下同)、職工代表大會、創立大會暨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籌建工作報告、章程、選舉董事(含獨立董事)和股東監事。職工代表大會選舉職工監事。發起人、股東人數較多、不能全部參加會議的,可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股東大會實施律師見證制度;
4.召開董事會、監事會。選舉和聘任高級管理人員,通過基本管理制度辦法等;
5.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擬設銀行名稱預先核准;
6.籌備工作小組准備申請文件。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開業申請,銀監局受理後,在二十個工作日內將初步審查意見和申請材料上報銀監會審批。
二、審核要點
(一)申請籌建材料審核
1.申報材料完整,附件齊全;
2.組建對象符合規定條件;
3.縣級聯社和農村信用在社員(代表)大會通過的有關決議齊全,會議程序及決議內容合法合規;
4.《發起人協議書》內容合法合規,程序合法有效;發起人具備投資入股金融機構的資格;
5.清產核資工作過程深入完備,評估結果真實公允;凈資產分配法律依據充分;報告內容細致翔實;
6.中介機構資質及參與審計評估人員具備合法資格;
7.清產核資工作的驗收整改完全落實;
8.地方承諾的各項扶持措施基本落實到位;
9.籌建方案中關於明晰產權增資擴股、完善法人治理、健全內部控制、轉換經營機制等方面的措施符合監管要求,切實可行。
(二)申請開業材料審核
1.申請材料完整,附件齊全;
2.創立大會、股東(代表)大會、董事會、監事會、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各項決議程序完備、決議內容合法合規;
3.《章程》合法合規,內容完備可行;
4.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符合任職資格;
5.股本結構以及股權設置符合監管規定,並滿足資本充足率監管要求;
6.股東具備投資入股金融機構的資格;
7.《驗資報告》符合法律規定,約定的審計內容完備;驗資機構資質合法;
8.法人治理、機構設置、職責分工、主要管理制度及業務發展規劃符合監管要求;
9.業務范圍已批准開辦與擬開辦部分予以區別;
10.從業人員基本情況明晰;
11.法人總部營業場所和安全防範設施證明文件齊備。
三、有關事項說明
(一)機構名稱
1.以縣(或縣級市,以下統稱縣)為單位組建農村商業銀行。其命名規則為「省(自治區、直轄市)名十縣名十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為:「縣名十農村商業銀行」。如江蘇吳江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吳江農村商業銀行。組建農村合作銀行的命名規則相似,為「省(自治區 直轄市)十縣名十農村合作銀行」。如浙江義烏農村合作銀行,簡稱義烏農村合作銀行。
2.以地級市轄區為單位組建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的,命名規則為「地級市名十市轄區名十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農村合作銀行。
3.地級市以「市區、郊區、開發區聯社」等為單位組建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可能出現重名的特殊情況,另設字型大小,不單獨以地級市名稱作為字型大小,命名規則為:「省(自治區、直轄市)名十字型大小十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農村合作銀行」。如江蘇省蘇州市區農村信用聯社申請組建農村商業銀行,名稱為「江蘇東吳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江蘇東吳農村商業銀行」。
4.深圳、廈門、青島、寧波和大連5個計劃單列市組建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其命名規則為:「計劃單列市名十縣或市轄區名十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農村合作銀行」。如寧波餘姚農村合作銀行,簡稱「餘姚農村合作銀行」。
(二)籌備工作小組組成
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籌備工作小組由地方政府負責人,縣(市 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銀行監管負責人以及稅務、工商、土地等相關部門人員組成。籌備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農村信用社縣級聯社。
(三)設立方式
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採取發起方式設立,一般採取平價發行的方式。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籌備工作小組制定的募股說明書須在轄區內進行公告,時間不少於七日,徵集發起人應貫徹公正透明的原則。
(四)股權設置、股東資格與持股比例規定
1.股權設置
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股本結構應充分考慮股東來源的代表性。在股權設置中應處理好自然人股與法人股比例的關系、高管人員持股與普通員工持股比例的關系,既要防止大股東控權,又要避免股權過於分散形成內部控制。擬定的注冊資本總額應適當超前,至少滿足開業兩年內資本充足率監管要求。
2.股東資格
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股東應符合《關於向金融機構投資入股暫行規定》中有關向金融機構投資入股的資格。自然人股東應在當地居住,法人股東注冊地址應在當地。
(1)新入股的法人股東,設立時間應為兩年以上,並符合連續二年盈利、凈資產30%以上、長期投資比例(包括本次投資)不超過自有資本50%、按期歸還銀行貸款等法人企業投資入股金融機構的要求。
(2)新入股的法人股東,屬於原企業改制的,原企業經營業績及經營年限可以延續作為新企業的經營業績和經營年限。
(3)非法人的經濟組織,如個人獨資企業、鄉鎮集體經濟組織以經濟組織名義入股的,應符合法人企業投資入股金融機構的要求,視作法人股管理;不符合法人企業投資入股金融機構要求的,以自然人身份入股,按自然人股管理。
(4)個體工商戶,作為自然人入股。
3.持股比例
(1)單個自然人股東持股不得超過股本總額的5‰,職工持股合計不得超過股本總額的25%,農村合作銀行的非職工自然人股東持股合計不低於股本總額的 30%。
(2)單個法人及其關聯企業(含中外合資與外商投資企業)持股合計不得超過股本總額的10%。持股比例超過5%的應報當地銀行監管機構審批。
(五)原農村信用社社員股金處理
籌備工作小組應妥善制定原縣級聯社和農村信用社社員股金處置方案。在社員退股前,由縣級聯社和農村信用社社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股金處理方案:一是全面披露農村信用社的風險狀況和風險化解措施,以及未來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發展預測和面臨的風險。實事求是做好宣傳工作;二是社員在自願前提下可以將量化後的股金折算為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股份;三是對堅持要求退股的原社員,在凈資產量化後允許其退股;四是對既不願增資入股又要求維持原股金的社員,折算為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的股份。折算後的股份金額達不到一個投票權標準的,不具有投票權;五是對暫時無法確認身份的股金,先行打包折算為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的資格股,不行使表決權。待股東身份落實後再作進一步處理。
(六)法人治理
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法人治理結構應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建立並逐步完善。
1.關於獨立董事。董事會中應有1-2名獨立董事。獨立董事人數計入董事會總人數中。在首屆董事會中應設有獨立董事。申請開業時獨立董事暫時不能到位的,留下空缺於開業一年內補充。獨立董事的產生及職責可參見《股份制商業銀行獨立董事和外部監事制度指引》(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2〕第 15號)
2.關於專門委員會。董事會下應設立若干專門委員會,開業時應設立風險管理委員會,法人股東持股比較集中的地方,應設立關聯交易委員會。其他如薪酬及提名委員會、審計委員會等,可以在開業後逐步建立。專業委員會的職責及人員構成可參見《股份制商業銀行公司治理指引》(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2〕第15號)
(七)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農村商業銀行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比照《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中關於城市商業銀行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規定執行。農村合作銀行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參照有關規定執行。農村商業銀行與農村合作銀行應積極向社會招聘引進合格的高級管理人員。
農村商業銀行與農村合作銀行申請開業時,其董事、董事長、副董事長、行長、副行長、監事長的任職資格由銀監會負責;副監事長、營業部總經理、信貸、財務會計和內部審計部門總經理、支行行長和支行副行長由銀監局負責審核。
(八)銀監局負責或授權銀監分局負責審批原農村信用社及其分社、儲蓄所變更為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支行、分理處、儲蓄所。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應當在許可證、營業執照、分支機構設立、憑證印製、印章、牌匾等所有工作準備就緒後開業。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開業後即啟用新的印章、憑證,自行製作獨立的行徽、標識。
(九)申請材料報送程序及格式
1.組建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申請人為「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籌備工作小組」;申請書主送機關為「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抄送機關為銀監局和銀監分局。申請書由銀監局負責受理並初審,銀監會負責審批和核准。
2.申請材料採用活頁裝訂的方式、紙張幅面為209×295毫米規格(標准A4紙張規格,需提供原件的歷史文件除外)。申請材料的封面和側面應標有「關於申請籌建XX農村合作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材料」或「關於XX農村合作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業申請的材料」字樣,申請材料須用中文簡體仿宋GB2312小三號字體書寫。如需提供原件的歷史文件是以英文書寫的,應附中文譯本且以中文譯本為准。申請文件一般採用雙面列印。
3.申請材料一式四份,銀監會兩份,銀監局一份,銀監分局一份。
4.銀監局上報《審核報告》(《組建工作驗收報告》作為附件)一式兩份正式文件。
(十)銀監局及銀監分局要切實加強對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組建工作的指導,按照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組建標准和申請材料目錄,嚴把受理和審查關,確保組建質量。各銀監局統一整理歸納轄區內組建工作遇到的有關問題,向合作部反映。合作部原則上不接待申請單位直接咨詢。
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組建工作應嚴格依法進行,按照規定要求履行相關法律程序,形成法律文書,不得逆程序違規操作。

Ⅲ 農村信用社屬於股份性銀行么

農村信用社屬於股抄份制性襲質的金融機構。
農村信用社最初任務是籌集農村的閑散資金,為農業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隨著信用社的不斷發展,在保證國家資金主導的情況下,股東范圍有所擴大,包括信用社內部職工參股、國有企業參股等。業務范圍也不再局限於農村。
農村信用社雖是股份制性質,但大部分沒有上市,股權的轉讓只能雙方協商進行。

Ⅳ 農村信用社股金是什麼

信用社股金亦稱信用社基金。農民參加信用合作社對所認股份繳納的款項。是信用社開展業務的資金來源之一。1951年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農村信用合作社章程准則草案》規定,社員入社需繳股金,每人(戶)至少一股,每股為小米22斤至30斤。以後未作統一規定。

2005年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就印發了《縣(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組建審批工作指引》,在該文件當中對農信信用社的股金清理進行過明確的要求,經過縣聯社社員代表大會審議後會按照既定的方案進行股金的清理。

在2005年我們當地農信社對歷年的老股金進行過聲明,下面我舉例說明一下,在我們當地《關於限期清理規范歷年股金的公告》中有這些規定。

(4)農村信用社股份化擴展閱讀

1993年之前入股的按照股金的15%進行分紅;1994-1997年之間的按照股金12%進行分紅;1998-2000年之間按照的8%進行分紅;2001-2003年之間的按照6%進行分紅;2003-2005年之間按照3%進行分紅。

向之前的一些小面額的幾元錢的股金證,基本上已經沒有兌付的必要了,基本上只能增值幾塊錢,而且如果你的賬戶有簡訊通知或者長期無資金交易,無余額,那已經是睡眠賬戶,需要激活才能使用了。

Ⅳ 什麼是信用社存款化股金

農村信用社的股金是農村信用社按《章程》規定從當地農民手中吸納的股本金,它是農村信用社注冊資本的重要組成部分.近些年來,在農村信用社業務不斷擴大,而資本總額又難以擴充的情況下,一些信用社將存款改作股金的現象較為普遍.我們將這種由存款轉化而來的股金稱之為存款化股金.農村信用社存款化股金的出現,它不僅沒有真實反映農村信用社的資本資產和負債狀況,而且還隱藏了農村信用社的經營風險,也不利於監管部門對農村信用社的監管.

規范農村信用社股金的對策

目前,農村信用社正在進行體制改革,在改革的過程中規范股金是一項重要的內容.也只有對股金進行規范管理,才能防止存款化股金的產生.無論是從農村信用社的經營角度,還是從對農村信用社的監管角度都是十分必要的.筆者認為規范農村信用社股金應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著手.

1、重新制定農村信用社管理及資本金的管理規定.原來人民銀行制定的《農村信用社管理規定》,已不適應信用社的發展要求.銀監會應作重大修改,對農村信用社股金要進行明確的界定,對信用社的股金只允許依法轉讓,並經信用社登記,不得退股.對農村信用社的增資擴股的計劃、范圍、數額、期限和方法等都應納入報批的范圍.信用社在規定的期限內增加的股金需報監管部門批准認定後,才允許作為增加的資本金.

2、農村信用社的各級管理部門不得隨意給信用社下達增資擴股任務.信用合作管理部門給信用社下達增資擴股任務本身就是一種不規范的行為,特別是在目前信用社體制改革的過程中,沒有納入改革試點范圍的省(市)信用社的股金沒有硬性規定任務,要求信用社增資擴股,既沒有實際意義,也不符合管理規定.對於試點地區的農村信用社應按規范的股金定義和批準的擴股增資計劃進行擴股.

3、加大對農村信用社資本金變化的監管力度.資本金是農村信用社風險監管的重要指標,資本金的變化也會引起農村信用社風險狀況的改變,屬農村信用社的重大變更事項.因此,無論從風險監管,還是從機構監管的角度,監管部門都應加強監管.信用社擴股增資應先向監管部門報告,經監管部門批准後,在批準的額度和期限內進行擴股增資,對任意改變資本金,隨意擴股特別是以存款化股金虛增資本的行為,監管部門應當予以查處.

Ⅵ 農村信用社股權結構是什麼

農村信用社股權結構和商業銀行股權結構一樣,都是股份制操作,版現在有些地區農村信權用社已升格為農村商業銀行。

股權結構是指股份公司總股本中,不同性質的股份所佔的比例及其相互關系。股權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與其擁有的股票比例相應的權益及承擔一定責任的權力。基於股東地位而可對公司主張的權利,是股權。
股權結構是公司治理結構的基礎,公司治理結構則是股權結構的具體運行形式。不同的股權結構決定了不同的企業組織結構,從而決定了不同的企業治理結構,最終決定了企業的行為和績效。

Ⅶ 我有農村信用社的股金證 現在讓退股合法嗎

不合法。

資格股,這是不可以退的,但可以轉讓,二是投資股,三年後可以退回股金,紅利是每年結算一次,只須持股金證到當地信用社即可領取紅利,如果不想持有信用社的股金了,可以找到想持有信用社股金的人轉讓或者讓信用社的人員幫忙留意想入股的人。

信用社的股金在目前還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僅僅是會計科目上的一種資金來源的不同顯示,無論資格股還是投資股,實際的性質與存款是一樣的。

(7)農村信用社股份化擴展閱讀:

股金證注意事項:

1、股金證的主要項目:自然人股社員應列明姓名、性別、住址、身份證號、發證單位、發證日期、入股時間、入股金額等事項,法人股社員應列明法人名稱、法人代表姓名、營業執照號碼、發證單位、發證日期、入股時間、入股金額等事項。

2、金證應在明顯位置以入股須知的形式對社員應了解的事項加以說明。

3、股金證的登記及變更。社員對股金證所列項目應如實申報,如有變化應及時變更。

4、股金證的掛失,農村信用社社員持有的股金證發生被盜、遺失、滅失或毀損時,單位持介紹信、個人持有效身份證明到入股農村信用社辦理掛失手續。

5、股金證質押,農村信用社不得接受以其自身頒發的股權證書設定的權利質押,其社員以其股份為本人或他人擔保的應當事先告知並徵得董事會同意。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股金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農村信用合作社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退股

Ⅷ 農村信用社原始股投資前景怎麼樣

資格股,是取得農村信用社社員資格所必須交納的基礎股金,是社員獲得農村信用社優先、優惠服務的前提。資格股入股起點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額度。資格股可轉讓、繼承,實行一人一票。 如果該股票,成長性好,股息收益等於或超過一年定期存款,又不等著用錢,可以考慮繼續持有。
中國銀監會合作金融機構監管部主任姜麗明在2011年8月初表示,要繼續推進農村信用社的產權制度和管理體制改革。全面取消資格股,鼓勵符合條件的農村信用社改制組建為農村商業銀行。不再組建新的農村合作銀行,現有農村合作銀行要全部改制為農村商業銀行。同時,打造現代農村銀行制度。指導農村信用社優化人力資源結構,著力構建符合小法人特點的公司治理機制,加強流程銀行建設,建立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和符合現代農村金融企業要求的經營機制。
從2010年起,銀監會陸續制定實施相關制度辦法,推動信用社的資格股向投資股轉化,支持在信用社的基礎上組建農村商業銀行或股份制的農村信用社,同時指導農村信用社引進新的優質合格股東,優化產權結構,改善公司治理。
(詳情請見:)
這就是說,你手裡的資格股最遲五年內會轉為農村商業銀行的投資股,升值潛力大。隨著農商行的公司治理的完善,經濟效益會上升,你分得的紅利也會增加(也可能將紅利變成紅股送給你)。目前,各大國有銀行都完成了股改和上市,最後一個就是信用社了。如果脫胎於信用社的農商行上市了(它完成股份制改造後,不排除有這種可能性,但時間可能較長,可能是2015年以後),你手裡的資格股就變成了原始股,上市後股價就會翻幾番,就發財了——這就是有人向你買股權的原因。
建議你多多關注和研究信用社的股份制改造的進程,如果看好其發展前景。如果你手頭資金較為充足,可考慮向其他社員買入資格股——就像有人想從你的手裡買入資格股一樣。
銀行屬於人人都離不開的輕資產的行業,利潤較高。農商行在農村有著巨大的先發優勢,股改完成後,其前景只會比現在好,而不是相反。持有其原始股應該會有不錯的投資收益。
你如果實在要賣出投資股,可以將你自己的本金投入、紅利收入和上市預期一並考慮,開除一個較高的價格,與對方談判。
以上意見但願對你有用。
9月

Ⅸ 農村信用社怎麼辦原始股轉讓手續

你好,我不是什麼律師呀,給你回答一下,你看行不行。
第一、銀行為什麼要強制我們退股?
答:因為現在銀行的資本充足率過高。銀行沒有多收的收入了(因為要分紅給你們,他們的工資低了兄第),每年都要付你的們利息。反知以前不讓你們退的原因你也小得了吧(就是資本充足率低了,沒錢放貸款)。
第二、像我們這種情況我們儲戶該怎麼辦..?
答:我要先明確你入的股金是資格股還是投資股。你要知到投資股是不可以退的,只能轉讓和繼承。
第三、不是說存款取款自由嗎? 這是自哪門子由?
答:你的存取款自願的問題,也不要說了,信用社要你入股的時候可能也只給你說好的地方(比如說:每年能得多入紅利呀,什麼時候都可以退呀,等等)。可能你簽入股合同的時候,你一點沒有看合同的內容吧。
第四、我們要是不去簽字 銀行有權利強制給我們把這投資股(原始股)給退了嗎?
答:不能退的。

Ⅹ 農村信用社改成股份制有什麼好處

1.可以集合資金,更好的來發展,同時也降自低了風險。
2.法律責任由股東共同承擔。
3.管理上杜絕一言堂,由股東推出的經理或董事長對董事會負責。
4.經營上必須有目標,由董事會或監事審核。
5.財務上按股份進行稅後分配。
6.最後,往來上由股東指定的公司或審計師審核才能報銷、走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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