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農村信用社公章時什麼樣
我想看看方城縣城市信用聯社的公章什麼樣子
❷ 請問:農村信用社換存拆後蓋公章是不是要到開戶行蓋公章
不是的。
農村信用社換存拆後蓋公章,不是必須到開戶行的,你在當地的任意一個農村信用社網點都可以換存摺,並蓋上這個網點的公章就可以了。
❸ 農村信用社主任偽造公章,詐騙農民,錢該找誰要,請法律專業人士回答
1.「這些錢是不是該信用社來賠償」應該由信用社來賠償。因為他是信用專社的職工,代表信用社的行屬為,雖然他利用偽造的公章進行集資,但這不能否認你們和信用社之間的存儲關系。
2.「有哪些法律依據可查 ?」
《民法通則》第四十三條 企業法人對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以及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中致人損害的,依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一條的規定,由該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民事責任。上述人員實施與職務無關的行為致人損害的,應當由行為人承擔賠償責任。
屬於《國家賠償法》賠償事由的,依照《國家賠償法》的規定處理。
3.信用社主任的刑事判決書和當時他開給你們的單據都可以當作證據使用。
❹ 鄉鎮農村信用社的公章是什麼樣,我想刻一個,媽蛋,想提前住房公積金,到信用社蓋章不蓋給,只有偽造了
為什麼不給蓋呀?夠支取條件他就得給蓋
❺ 農村信用社公章模糊能領錢嗎
當然可以,都有底賬的
❻ 農村信用社的公章,為什麼有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Stock corporation)是指公司資本為股份所組成的公司,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回司承擔責任答的企業法人。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以下為發起人,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萬元。由於所有股份公司均須是負擔有限責任的有限公司(但並非所
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稱「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產生於18世紀的歐洲,19世紀後半期廣泛流行於世界資本主義各國,到目前,股份公司在資本主義國家的經濟中占據統治地位。
❼ 農村信用社半年定期存單有幾個公章
農村信用社存款定期條上確實是只有櫃員一個名字!而且是印章!至於公章不清晰,那可能是當時蓋公章時印水太少!
❽ 農村信用社公章時什麼樣
農村信用社公章都一樣,只不過各地名稱不一樣,可以自己去信用社辦理業務看清楚。下面是個信用社公章(樣表經供參考)
❾ 我想知道農村信用社證明要什麼公章蓋
如果是業務證明,蓋業務章就可以,不是業務上的事情應該蓋公章。
❿ 農村信用社會計業務印章包括那些
會計業務印章種類:
1、業務公章、 2、結算專用章、3、存單(折)專用章、4、業務清訖章、5、受理憑證專用章、6、現金調撥專用章、7、對賬業務專用章8、匯票專用章、9、本票專用章、10、轉訖章、、11、假幣章、12、票據交換章、13、封包訖章等。其中,前七種印章由省聯社統一設計,其餘印章按照人民銀行、外匯管理部門要求統一設計。
會計業務印章的適用范圍:
(一)業務公章:用於(用於對外簽發的重要單證、有價單證及其他業務中涉及的重要憑證上)如加蓋在對外辦理的存款證明、資信證明、詢征函、委託調查、協議存款證明及簽發的簽發債券收款憑證、單位定期證實書、單位定期存款存單,簽發貸款催收單、掛失回單、止付通知及其他業務中涉及的重要憑證上。
業務公章按營業機構配備,由本機構會計業務負責人保管使用。
(二)結算專用章:用於加蓋在辦理托收承付、委託收款等支付結算業務,結算業務的查詢查復,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結算業務中涉及的相關憑證上。 結算專用章上刻有支付系統行號,按辦理對公結算業務的機構配備,指定專人保管使用。對外辦理結算業務但沒有支付系統行號的營業機構應使用其管轄機構的支付系統行號,結算專用章通過編列印章序號的方式進行區分,明確責任。
(三)存單(折)專用章:用於加蓋在辦理對外簽發個人存單、存摺及債券收款憑證上。
存單(折)專用章可按經辦業務的人員配備,通過編列印章序號進行區分,由業務經辦人員保管使用。
(四)業務清訖章:用於加蓋在辦理現金、轉賬及賬戶特殊處理等業務時涉及的票據、記賬憑證及客戶回單等憑證上,表明業務已經處理完畢。業務清訖章可按經辦業務的人員配備,通過編列印章序號進行區分,由業務經辦人員保管使用。
(五)受理憑證專用章:用於加蓋在受理客戶提交但尚未進行賬務處理的業務中涉及的各種憑證回單及上門服務憑證回單上,該印章須刻有「收妥抵用」字樣。受理憑證專用章可按經辦業務的人員配備,通過編列印章序號進行區分,由業務經辦人員保管使用。
(六)現金調撥專用章:用於加蓋在營業機構與中心庫或營業機構與所轄網點辦理現金調撥業務的相關憑證上。現金調撥專用章按營業機構配備。每個營業機構配備1枚現金調撥專用章,由主管現金調撥人員保管使用。
(七)對賬業務專用章:用於加蓋在辦理信用社與客戶之間的對賬業務中涉及的相關憑證上。對賬業務專用章可按業務量酌情配備,通過編列印章序號進行區分,指定專人保管使用。
(八)匯票專用章:用於加蓋在辦理簽發銀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等業務的相關憑證上。經批准可簽發或代理簽發全國銀行匯票並獲得支付系統行號和農信銀支付系統行號的機構可申請刻制匯票專用章。匯票專用章上刻有支付系統行號,每個簽發銀行匯票的機構可刻制1枚匯票專用章。匯票專用章及印模卡片按辦理銀行匯票業務的營業機構配備,指定專人保管使用。
(九)本票專用章:用於加蓋在營業機構簽發的銀行本票上。本票專用章按簽發本票的營業機構配備,由指定人員保管使用。
(十) 轉訖章:用於加蓋在按當地人民銀行要求辦理對公業務涉及系統外的轉賬票據、結算憑證及回單等相關憑證上。轉訖章根據業務需要按經辦業務的人員配備,通過編列印章序號進行區分,由業務經辦人員保管使用。
(十一)假幣章:用於根據當地人民銀行要求加蓋在偽造、變造的人民幣上。假幣章可根據營業機構業務需要配備,通過編列印章序號進行區分,印章序號需根據當地人民銀行編號規則順延編列,由業務經辦櫃員或指定專人保管使用。
(十二)票據交換章:用於根據當地票據交換機構要求加蓋在提出票據交換憑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