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農村土地確權是什麼意思,確權後可以建房嗎!
土地確權是指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和他項權利的確認、確定,簡稱確權,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規定確定某一范圍內的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的隸屬關系和他項權利的內容。
② 明年土地確權後,農村無房戶還有權利申請建房嗎
無論是土地確權前還是土地確權後,土地確權的結束與申請建房並沒有直接的聯系;雖說,土地確權可能會使得審批更嚴格,但是,農村農民只要滿足一定的條件都能夠申請建房;戶口屬於本村集體經濟組織;
建設房屋要滿足宅基地使用規范和土地利用的總體規劃;(簡言之,就是建房要求要符合當地政策的規定,每個地方對於建設房屋的面積、樓層都有不一樣的規定,具體的大家可以參照當地的政策執行就是了。
想通過分戶來另外獲得宅基地的村民要注意,首先年齡要在18周歲以上,其次,不能夠惡意分戶,即只有兒女成年並已婚,經濟能力能夠獨立、非獨生子女家庭、離婚,這三種情況才能夠分戶;但是,也要提醒廣大農民,如果出現以下幾種情況,即使你符合申請建房條件,也沒有重新申請宅基地的資格了!將宅基地出售給本村集體以外的村民;
宅基地面積超出規定;一戶多宅;本村沒有多餘的宅基地可以申請,沒有具體的規劃安排;綜上來看,並不是說,土地確權結束後,農村農民就沒有建房資格,准確地來講,土地確權不會直接影響農民建房資格,影響的是農民宅基地申請的難度,因為,一旦確權結束,自家的土地就得到了確認,村集體也沒有多餘的土地可以給到農民;
不過,值得開心的是,今年國家提出農民可以申請村集體人員自動退出的宅基地,這部分土地不會直接歸村集體,農民有權申請加以利用!
自從土地確權工作開展到現在已經將近5個年頭了,如今只剩下1年半的時候土地確權工作就將會全面結束,土地確權之後,農民將會享受到土地帶來的固有權益,對於農民而言可以說是一場大福利,不過隨著土地確權工作的開展,很多人都在說,土地確權之後無房的農民將不能夠建房了!這是真的嗎?
其實土地確權與農村申請宅基地修建房屋根本就沒有任何的關聯,農民想要在農村申請宅基地修建房屋,只需要滿足相關的宅基地申請要求,也就是說:只要在農村沒有宅基地以及住房,且屬於當地農村戶口,就能夠申請宅基地,與土地確權沒有任何的關系。
不過農民朋友在申請宅基地修建房屋時也需要注意,《土地管理法》中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夠擁有一處宅基地,而且宅基地面積能夠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並且農民在出售、轉讓、出租宅基地之後不能夠在重新申請宅基地修建房屋。
《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農村村民申請宅基地修建房屋必須要與當地農村改造、土地整理、宅基地復耕相結合,利用農村空閑地、丘陵坡地,嚴格控制佔用耕地、不得在基本農田保護區修建房屋。
所以法律沒有明確規定農村的無房戶不能夠修建房屋,不過由於宅基地出售、自願退出獲取補償導致在農村沒有房屋居住,這些農民是不能夠在農村申請宅基地。
③ 農村土地可以建房嗎
國家《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版不得超過省、自治區權、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如果不是農村村民,或佔地面積超過當地省級政府的規定,則不可以在農村自建房。
如果是農村村民,原來也沒有宅基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的自建房,則是合法的。
④ 農村土地確權完成後,無房戶可以申請建房嗎
無論是土地確權前還是土地確權後,土地確權的結束與申請建房並沒有直接的聯系;雖說,土地確權可能會使得審批更嚴格,但是,農村農民只要滿足一定的條件都能夠申請建房;戶口屬於本村集體經濟組織;
建設房屋要滿足宅基地使用規范和土地利用的總體規劃;(簡言之,就是建房要求要符合當地政策的規定,每個地方對於建設房屋的面積、樓層都有不一樣的規定,具體的大家可以參照當地的政策執行就是了。
想通過分戶來另外獲得宅基地的村民要注意,首先年齡要在18周歲以上,其次,不能夠惡意分戶,即只有兒女成年並已婚,經濟能力能夠獨立、非獨生子女家庭、離婚,這三種情況才能夠分戶;但是,也要提醒廣大農民,如果出現以下幾種情況,即使你符合申請建房條件,也沒有重新申請宅基地的資格了!將宅基地出售給本村集體以外的村民;
宅基地面積超出規定;一戶多宅;本村沒有多餘的宅基地可以申請,沒有具體的規劃安排;綜上來看,並不是說,土地確權結束後,農村農民就沒有建房資格,准確地來講,土地確權不會直接影響農民建房資格,影響的是農民宅基地申請的難度,因為,一旦確權結束,自家的土地就得到了確認,村集體也沒有多餘的土地可以給到農民;
不過,值得開心的是,今年國家提出農民可以申請村集體人員自動退出的宅基地,這部分土地不會直接歸村集體,農民有權申請加以利用!
自從土地確權工作開展到現在已經將近5個年頭了,如今只剩下1年半的時候土地確權工作就將會全面結束,土地確權之後,農民將會享受到土地帶來的固有權益,對於農民而言可以說是一場大福利,不過隨著土地確權工作的開展,很多人都在說,土地確權之後無房的農民將不能夠建房了!這是真的嗎?
其實土地確權與農村申請宅基地修建房屋根本就沒有任何的關聯,農民想要在農村申請宅基地修建房屋,只需要滿足相關的宅基地申請要求,也就是說:只要在農村沒有宅基地以及住房,且屬於當地農村戶口,就能夠申請宅基地,與土地確權沒有任何的關系。
不過農民朋友在申請宅基地修建房屋時也需要注意,《土地管理法》中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夠擁有一處宅基地,而且宅基地面積能夠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並且農民在出售、轉讓、出租宅基地之後不能夠在重新申請宅基地修建房屋。
《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農村村民申請宅基地修建房屋必須要與當地農村改造、土地整理、宅基地復耕相結合,利用農村空閑地、丘陵坡地,嚴格控制佔用耕地、不得在基本農田保護區修建房屋。
所以法律沒有明確規定農村的無房戶不能夠修建房屋,不過由於宅基地出售、自願退出獲取補償導致在農村沒有房屋居住,這些農民是不能夠在農村申請宅基地。
⑤ 農村土地確權後能否在農田建房
不可以,宅基地可以申請批准後再蓋房。
⑥ 農村土地確權以後可以在里邊蓋房子嗎
可以蓋房,但必須依法申批,農村確權的土地 ,只要符合土地利用的總體規劃和鄉村建設規劃 ,可以由本人申請,經依法批准後使用 ,那麼農村土地確權作用和意義及對農民的好處?
首先是有利於強化物權保障。土地是農業最基本的生產資料,也是農民的「命根子」,一經確權,農民就是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物權權利人,有利於依法保障農民的土地承包權益。
其次,有利於強化承包農戶的市場主體地位和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地位,為鞏固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提供強有力的制度保障。經過確權頒證之後,土地既是資源,又是資產,農民就等於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權,無論誰想再動農村的承包地,都必須經過本戶同意。如果農民外出打工,還可依法把承包地進行流轉,交給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來經營,換取實物或租金。這樣一來,農民的財產性收入就會增加。
再次,農民可用自己的權證進行抵押貸款。當前,因部分農民無法提供擔保、沒有足夠的抵押物,貸款難問題較突出。而確權登記頒證以後,隨著相關政策的陸續出台,農民就可用自己的權證進行抵押貸款。
最後,有利於明確土地承包經營權歸屬,為解決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維護農民土地承包的各項合法權益提供強有力的原始依據。如果耕地面積四至不清、面積不明承包地流轉就潛藏較大風險,不僅農戶不能放心流轉土地,土地規模經營主體也難以安心經營,必然制約現代農業發展。
農村土地的確權頒證促進土地權屬關系的穩定,完善財產權利的保護,有利於促進土地的流轉,土地逐步流入、聚集到種植大戶、種植能手的手中就會培育出一批家庭農場,這是以農戶為主體的,同時也會催生出一批農業龍頭企業開展經營。土地流轉中契約交易行為的規范,降低了流轉各方的風險,減少了流轉過程中的模糊環節,增強了流轉的穩定性,流轉的周期也會更長一些,規模會更大一些,參與流轉的覆蓋面也會更廣一些。
⑦ 農村土地轉讓後建房是否合法
如果是宅基地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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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農村土地確權後就可以建房了嗎
如果是宅基地確權,是可以蓋房子的,農村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內個人用作住宅容基地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經建設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經建設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備建房用的規劃地三種類型。如果是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是不能蓋房子的,承包方違法將承包地用於非農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予以處罰。承包方給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發包方有權制止,並有權要求承包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⑨ 農村土地確權後能否在水田建房
不可以: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第36條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第17條的相關規定,當事人承包耕地後,有義務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耕地(水田)不能用於非農業建設(建房)。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 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
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采礦、取土等。
禁止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
第十七條承包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⑩ 農村宅基地確權以後還能申請建房嗎
農村宅基地確權以後符合法律規定允許建立宅基地的可以申請建房。
《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宅基地:
(一)因國家或集體建設、移民、災毀等需要遷建、重建的;
(二)實施城市、村莊和集鎮規劃或舊村改造,需要調整拆遷的;
(三)現有宅基地面積尚未達到本辦法規定限額標准需重建、擴建的;
(四)已具備分戶條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積尚未達到本辦法規定限額標准需重建、擴建的;
(五)經縣人民政府批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引進或招聘的專業技術人員,確需在農村安家落戶的;
(六)離休、退休、退職的職工,復員軍人和華僑、僑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證明回原籍定居的;
(七)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
第十七條 農村村民申請宅基地,應當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員會或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書面申請,經村民委員會或村集體經濟組織討論同意,並將申請宅基地戶主名單、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間數面積、申請建房佔地面積、位置等張榜公布後無異議的,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後,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查,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由縣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結果由村民委員會予以公布。
(10)農村土地確認後可以肀請建房嗎擴展閱讀
《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宅基地申請不予批准:
(一)宅基地面積已達到本規定的標准再申請新宅基地的,但為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進行舊村改造的除外;
(二)出租、出賣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築物(缺房戶合理調劑的除外),或者將住宅改作他用,再申請宅基地的;
(三)以所有家庭成員作為一戶申請宅基地並被批准後,不具備分戶條件或不合理分戶申請宅基地的;
(四)子女已立戶且符合立戶條件,其父母再單獨申請宅基地的;
(五)擬實施舊村改造的區塊或實施規劃撤並的自然村,在原宅基地上建住宅的;
(六)對不需要居住的住房不拆除、所佔宅基地不交回村集體的;
(七)違法建房未依法處理結案的;
(八)其他不符合申請建房條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