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家對農村建房有什麼新政策
新政策暫時還沒有出台,按照老的執行。
國家關於農村建房,原則利用舊村舊址,不得隨意佔用耕地,且每戶只能有一塊宅基地,不得超過三分土地,現有宅基地多於三分,不能再申請新的宅基地。
有條件的地方,要實行集中修建住宅,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了農村建房問題的基本原則: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⑵ 請問國家對新農村建房有什麼要求
農村建房手續辦理須知
一、程序
(一)戶主申請(說明申請事由,用地面積和土地類型,家庭狀
況)村、社簽字。
(二)本戶的戶口簿復印件及戶主身份證復印件。
(三)規劃內要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規劃外要辦理《村、
鎮規劃選址意見書》。
(四)原《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
(五)建房戶他處無宅基地的說明書,村主任、駐村幹部簽字。
一戶不能多宅。
(六)分家無房產的應附分家協議原件。
(七)在公路旁建房,必須要路政部門的明確意見。
(八)涉及河道的,要有水利部門的明確意見。
(九)地災踏勘現場意見。
(十)新開宅的農戶,申請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並交
付集體經濟組織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諾書(原地改建除外)。
(十一)房屋買賣過戶必須只有一宅,且搬遷到外地,由社、村
鎮出具簽字才能過戶。
註:堅決禁止佔用基本農田。
二、審批面積(具體按當地的政策確定)
(一)1-3人,按3人審批,即90平方米。
(二)4人按4人審批,即120平方米。
(三)5人以上含5人的只能審批150平方米。
(四)撤房起屋的也是如此。擴建的連同老屋計算面積。
三、幾不批
(一)地界不清的不批。
(二)土地有爭議的不批。
(三)地質有滑坡現象的不批。
(四)禁建區的不批。
(五)界定為基本農田范圍內不批。
(六)規劃區內的不能隨便批。
四、收費標准
(一)農村居民建房,拆房建房的在四界不動的情況下,不收工本費,辦用地許可證。
(二)重新開宅,新占非耕地建房的不收工本費和押金,辦理用地許可證,但老屋必須拆除後復耕。
(三)重新開宅,新佔耕地(不是水田和劃為基本農田)因兄弟分家無住房確需佔用的不收工本費和押金,但老屋必須拆除後復耕。耕地佔用稅按規定收取。
除此之外,一律不允許審批佔用,特別是水田。
五、違法佔地處罰
(一)違法佔地建房的界定
未經批准,騙取批准,批甲占乙,批少佔多,批非佔耕。
(二)實施處罰的程序
立案、調查取證、實地丈量、調查、研究處罰意見、告知、下發處罰書、收繳罰款、補辦用地手續。
(三)處理標准
1.非耕地處罰10元每平方米。
2.耕地(旱地),處罰款不少於20元每平方米,耕地佔用稅照收。
3.耕地(水田),處罰款不少於30元每平方米,耕地佔用稅照收。
註:(1)對部分違法建房戶,態度惡劣,影響較大,在收取罰款時按上限徵收,處罰後強制撤除建(構)築物。
(2)對違法建房戶處罰的依據為:
違反《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重慶市土地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六十九條。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實施條例》(國務院令256號)第四十二條,計征罰款。
⑶ 農村建房政策
2018年農村蓋房條件、面積及申請流程新規定:
農村自建房審批申請條件:
1、沒有住房的農戶,需要建房的
案例:擁有農村戶口卻沒有住房的小張,即可以戶為單位去村裡申請農村自建房。
2、兒女長大結婚後,需分戶居住的
案例:農村老王的兒子馬上要結婚了,小王婚後不想與父母同住,便想申請一塊宅基地建新房。根據2018年農村蓋新房的規定,如果小王想順利申請到宅基地並自建新房一定要先分戶才可以做到。
3、原住房破舊(或有安全隱患的),需翻新
案例:農村五保戶老李居住的多年的房屋已破舊不堪,如遇下雨等災害天氣,有很嚴重的安全隱患。村委根據危房改造政策採取就地、就近重建翻建的改造方式,幫助其翻新新房且給予一定補助。
4、符合其他住房條件的。
農村自建房面積規定:
1、農村不論新建農房、擴建還是翻新建房,每戶宅基地的標准面積為80-120平方米;
2、農村自建房不得超過三層,每戶的建築總面積不得超過360平方米;
3、農村聯排別墅不得超過四層,每戶建築總面積不得超過450平方米;
4、農村居民涉及佔用耕地來建房的,每戶總面積不得超過130平方米;
5、農村居民佔用荒山荒坡來建房的,每戶總面積不得超過210平方米;
註:各村可根據當地風俗傳統,研究制定統一的住房風格,採用坡屋頂建築形式。
農村自建房面積計算:
1、3人以下戶(含3人),建築佔地面積不得超過80平方米;
2、3人以上戶,每增加1人,可增加20平方米建築佔地面積;
3、獨生子女家庭,可以增加20平方米建築佔地面積。
另外,每戶可增加20平方米生產生活配套用房的用地面積,但僅限於生產生活自用。
註:具體農村自建房面積要由村委根據該村的建築規劃管理及實際情況進行確定。
農村自建房審批流程(程序):
1、符合農村自建房申請條件的農戶向當地村委提出住房申請;
2、由當地村委進行條件審核,通過後村委將簽署意見,蓋章;
3、當地國土規劃局將派專人進行現場實地測量、勘察,通過後國土規劃局將簽署意見,蓋章;
4、當地鎮分管土管領導將進一步審核,通過後將簽署意見,蓋章;
5、由自建房申請人提交相關申請材料;
6、國土規劃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人進行放線劃界;
7、復核驗收、發放土地證。
農村自建房注意事項:
1、最好選用工匠證的泥水工,保證住房質量
2、切不可貪便宜用劣質水泥、鋼筋等建築材料
3、主梁不宜留設施工縫,次梁的施工縫應留置在次梁跨度的三等分點處
4、外牆上常常有外腳手架拉結留下的孔,在粉刷前必須先將孔洞用磚等堵實,否則該部位極易滲水。
最值得注意的是我們在農村自建房時一定不要超出建房規定面積,一旦超出將屬於違章建築,而目前農村自建房中的違建情況將面臨拆除或繳納金錢的處罰。
⑷ 政府在2018對農村蓋房有什麼新的政策
根據《中央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政府在2018對農村蓋房新的政策:
1、宅基地流轉給他人的農民;自從國家推出農村宅基地流轉政策之後,許多農民都將自己的宅基地出售給本村其他人,這類農民將不能夠在農村重新申請宅基地修建房屋。
2、原有宅基地面積超標的農民,國家對於農村宅基地的使用面積有著嚴格的規定,但是如今許多農村家庭的宅基地面積都超過了規定標准,未來這一類農民也不能夠在農村重新申請宅基地修建房屋。
3、一戶多宅的農民,隨著國家一戶一宅政策開展之後,將會全面清理農村一戶多宅等相關問題,多餘的宅基地將會採用付費試用、有償退出、復耕補貼等方式進行處理,而擁有多餘宅基地的農民也不能夠在申請宅基地修建房屋。
4、當地無宅基地可申請,如今國家對於農村宅基地有著嚴格的管控,在許多人口較多的農村,已經沒有了宅基地的相關規劃,這些農民也不能夠申請宅基地修建房屋。
(4)新型材料農村建房政策擴展閱讀:
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農村居民年齡必須年滿十八周歲且符合分家條件;
二、農村居民建房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及村鎮建設規劃;
三、農村居民建房限額標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的限額面積為180平方米,使用農用地的限額面積為140平方米。
四、民建房必須「一戶一基」;五是農村村民在出租,出賣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嚴禁非農戶和其他人員在本村購買宅基地。
農村宅基地管理法_網路
⑸ 現在農村建房有沒有什麼新政策
新政策暫時還沒有出台,按照老的執行。
國家關於農村建房,原則利用舊村舊版址,不得隨權意佔用耕地,且每戶只能有一塊宅基地,不得超過三分土地,現有宅基地多於三分,不能再申請新的宅基地。
有條件的地方,要實行集中修建住宅,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了農村建房問題的基本原則: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⑹ 新農村建房怎樣個政策和補貼呢
中央補助標准為每戶平均5000元。
新農村建設是指在社會主義制度下,按照新時代的要求,對農村進行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等方面的建設,最終實現把農村建設成為經濟繁榮、設施完善、環境優美、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目標。 在新農村建設過程中,地方政府不得強制農民拆房重建。政府在新農村建設中只是指導和合理引導,農民才是新農村建設的主人,應當尊重農民意願,不得強行拆建或強制農民拆建房屋。對一些農村公共設施建設中需要的集資問題,也必須堅持農民自願原則。 目前還沒有對農民平常意義上自建房屋的補貼政策,只限於農村危房改造項目的補貼,而且有嚴格的限制條件。
去年,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三部門《關於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的指導意見》中提出,農村危房改造資金以農民自籌為主,中央和地方政府補助為輔,並通過銀行信貸和社會捐贈等多渠道籌集。至於補助標准,各地要從當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財力狀況的實際出發,參考農村危房改造方式、成本需求和補助對象自籌資金能力,合理確定補助標准。中央補助標准為每戶平均5000元。 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把支持農民建房作為擴大內需的重大舉措,採取有效措施推動建材下鄉,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通過多種形式支持農民依法依規建設自用住房。鼓勵農村金融機構對農民建房提供消費信貸。
⑺ 2020年農村蓋房政策有哪些規定
對於農民來說,宅基地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在農村建房時需要有宅基地才可以進行的,國家為了能夠更好的利用土地資源,近年來,對於宅基地的管理也愈發嚴格了,那麼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2020年農村宅基地的新政策。
2019年9月,國家下發了關於農村宅基地的相關規定,要嚴格落實農村一戶一宅的原則,對於農村的農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並且對於宅基地的面積也有一定要求,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當地規定的標准,目前農村宅基地和房屋建設工作仍然在繼續,2020年以下4種情況不允許建房:
1、沒有申請宅基地。在農村建房子是需要向當地的有關部門遞交宅基地申請的,只有在相關部門審批通過的情況下,才可以根據相關規定來動工蓋房,在過去很多農戶並沒有提前申請就開始動工蓋房了,但是現在已經行不通了,不管是對原有房屋進行翻新改建擴建,都需要先進行宅基地申請,待申請審批通過後才可以進行。
2、一戶多宅不允許申請新宅基地。過去因為對農村宅基地的管理並不特別嚴格,所以出現了很多一戶多宅的情況,而如今國家已經說明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所以從2020年開始,將不會再發生一戶多宅的情況。
3、宅基地轉讓給他人以後,就不能再重新申請宅基地。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城鎮居民是不能購買農村宅基地的,所以宅基地不能自由進行交易,如果是本村內部成員之間的轉讓,那麼需要通過村集體所有成員同意後才可以進行轉讓。
4、戶口從農村遷出人員無法申請宅基地。宅基地是給農村戶口成員用於建造房屋的集體土地,所以宅基地僅僅是限於本村內部組織成員使用。一旦將個人戶口從農村遷了出去,那麼就無法再享受宅基地的使用權,所以戶口從農村遷出人員無法申請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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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國家對農村建房有什麼新政策
新政策暫時還沒有出台,按照老的執行。
國家關於農村建房,原則利用舊村舊址,不得隨意佔用耕地,且每戶只能有一塊宅基地,不得超過三分土地,現有宅基地多於三分,不能再申請新的宅基地。
有條件的地方,要實行集中修建住宅,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了農村建房問題的基本原則: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