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台州市天台縣農村一層的房子想加一層,後面的人不同意怎麼辦
農村很正常 溝通好就行 自己舒服了 別讓鄰居不舒服 畢竟抬頭不見低頭見
2. 浙江台州市,天台縣平橋鎮農村房子可以蓋嗎
如果是建築用地的話可以蓋房子,如果是自家耕地上建房子是法律不允許的。
根據我國土地法,農村蓋房子是需要條件和審批手續,若未經批准佔用耕地建房違反了《土地管理法》,屬於違法佔地,國土部門可以拆除並罰款。
拓展資料:
在我國,土地從所有制形式上分為兩大類,一是國有土地,也叫全民所有制土地;另一種是集體土地。無論是國有土地還是集體土地,都是公有制的。
集體土地有兩大方面,包括耕地在內的農用地,以及集體建設用地。我國實行的是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耕地。而集體建設用地則包括農民宅基地、集體公益性用地(如村集體管理用房、養老設施、道路等),以及村辦工廠等用地。
而集體土地的所有權,並不是分到每一戶擁有所有權,而是土地歸農民集體所有,由鄉、鎮、村、村民小組等農業集體經濟組織負責經營和管理。因此集體土地所有權的確權發證,就是要將集體土地所有權確認到每一個集體經濟組織。而集體建設用地、宅基地,相對應的組織或農戶個人是有使用權的,確權就是要明確其使用權。
集體土地的流轉中,最前提和基礎的就是產權明晰,也就是先要完成集體土地的確權發證工作。農村集體土地的確權發證就是要明確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並登記發證。只有經過確權登記的集體土地才能合法流轉。
3. 浙江省農村住房面積審批條件是怎麼樣的
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要符合村鎮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農村村民新建版住宅原則上應集中到新村聚權居點建設,不得佔用基本農田。
屬在籍農村戶口,確無住房或者住房擁擠的農村村民,可申請宅基地。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
農村村民宅基地標准:每人30平方米,3人以下戶按3人計算,4人戶按4人計算,5人以上戶按5人計算,擴建住宅新占的土地面積應連同原有宅基地面積一並計算。移民宅基地標准按區的有關文件執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佔地建造個人住宅:
住房宅基地已達到規定標準的;
戶口不在申請用地所在地的農村村民;
農村村民將原有住房出賣、出租或贈與他人後,再申請宅基地的。
4. 符合農村建房審批條件,村委會故意刁難不申報,怎麼辦能否向法院提起訴訟
「村委會是自治組織,也沒有辦法。」這句話是不成立的,地方政府對村委內會的工作負有容監督、指導的責任;而申報宅基地的工作,是村委會在協助地方政府進行行政管理工作,這根本不是村委會自治范圍內的事項,村委會不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法定義務的,由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責令改正。地方政府推卸責任,十分可惡,可以據此向縣區黨委或政府,或縣區紀委反映情況。
1、第五條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對村民委員會的工作給予指導、支持和幫助,但是不得干預依法屬於村民自治范圍內的事項。
村民委員會協助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開展工作。
2、第三十六條村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成員作出的決定侵害村民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請人民法院予以撤銷,責任人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村民委員會不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法定義務的,由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責令改正。
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幹預依法屬於村民自治范圍事項的,由上一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
5. 農村住宅地基建房說不審批,如何才能審批下來
宅基地屬於村集體所有,如果村裡不批准,在法律上沒有辦法處理。
6. 台州市椒江農村自建房房產證怎麼辦
農村的房屋一復般都是自有住房,不是制商品房,為了減少買賣,所以沒有辦理房產證,建房時國家沒有批准,國家也不會給辦理房產證.也就是現在社會上稱呼的小產權房.因為農村建房是為了自住,不是為了買賣,在建房手續上不規范,稅費也幾乎不收,或收的少,你讓國家給辦理房產證,你去買賣,其實對城市的人來說,很不公平.目前有許多這樣的小產權房,國家是不允許辦理房產證的,也就是禁止買賣.過去誰批準的誰想辦法解決,國家不允許這些房上市交易.
7. 台州市黃岩區上垟鄉大批村民農田建房合法嗎要是可以本人也相建
答:台州市黃岩區上垟鄉大批村民農田建房事實應該合法的,本人也相建。
8. 浙江省農村宅基地一戶一宅審批使用面積標準是多少
最高不得超過160平方米。
根據《浙江省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
三、嚴格界定農村宅基地申請條件
堅決貫徹農村宅基地「一戶一宅」的法律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宅基地面積標准(包括附屬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過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過140平方米;山區有條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過160平方米。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農村村民可以申請宅基地:
1、因國家建設、墾區移民、災毀等需要搬遷的;
2、實施村鎮規劃或舊村鎮改造,必須調整搬遷的;
3、常住人口中已領取結婚證書,確需分戶建房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農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申請宅基地:
1、已擁有一處宅基地的;
2、出賣、出租、贈與他人或者以其它形式轉讓宅基地上建築物的;
3、以所有家庭人員作為一戶申請並被批准後,不具備分戶條件而以分戶為由的;
4、其他不符合申請建房條件的。
各地可根據上述規定,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相應的農村宅基地面積標准和宅基地申請條件。
(8)台州市農村建房有新規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9. 浙江省台州市黃岩區江口街道新來橋村的拆遷自建房 無房產證 但聽說國家政策下來了可以抵押貸款
有這方面的消息,但具體操作細則什麼的還沒出來,就跟生二胎一樣,細則什麼的還沒出來,還要再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