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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農村農具

發布時間:2021-02-16 02:33:20

㈠ 關於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幾個問題

第二篇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

堅持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方略,在積極穩妥地推進城鎮化的同時,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實穩步推進新農村建設。

第四章 發展現代農業

堅持把發展農業生產力作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首要任務,推進農業結構戰略性調整,轉變農業增長方式,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增值能力,鞏固和加強農業基礎地位。

第一節 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

堅持糧食基本自給,穩定發展糧食生產,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糧食綜合生產能力達到5億噸左右。加強糧食主產區生產能力建設,提高糧食單產、品質和生產效益。建立糧食主產區與主銷區間利益協調機制。抓好其他區域糧食生產能力建設。

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確保基本農田總量不減少、質量不下降。加強以小型水利設施為重點的農田基本建設,改造大型灌區,加快中低產田改造,提高耕地質量和農業防災減災能力。

提高農業科技創新和轉化能力。加快建設國家農業科技創新基地和區域性農業科研中心。加快農作物和畜禽水產良種繁育、飼料飼養、疫病防治、資源節約、污染治理等技術的研發和推廣。培育和推廣超級雜交水稻等優良品種。加強物種資源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

改革傳統耕作方式,推行農業標准化,發展節約型農業。科學使用化肥、農葯和農膜,推廣測土配方施肥、平衡施肥、緩釋氮肥、生物防治病蟲害等適用技術。推廣先進適用農機具,提高農業機械化水平。

第二節 推進農業結構調整

優化農業產業結構。在保證糧棉油穩定增產的同時,提高養殖業比重。加快發展畜牧業和奶業,保護天然草場,建設飼草料基地,改進畜禽飼養方式,提高規模化、集約化和標准化水平。因地制宜發展經濟林和花卉產業。發展水產養殖和水產品加工,實施休漁、禁漁制度,控制捕撈強度。

優化農業產品結構。發展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農產品。重點發展優質專用糧食品種、經濟效益高的經濟作物、節糧型畜產品和名特優新水產品。

優化農業區域布局。提高黃淮海平原、長江中下游平原和東北平原的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在氣候條件適宜區域建設經濟作物產業帶和名特優新稀熱帶作物產業帶。發展農區、農牧交錯區畜牧業,在南方草山草坡和西南岩溶地區發展草地畜牧業,恢復和培育傳統牧區可持續發展能力。在缺水地區發展旱作節水農業。

第三節 加強農業服務體系建設

健全農業技術推廣、農產品質量安全和標准、動物防疫和植物保護、認證認可等服務體系。整合涉農信息資源,加強農村經濟信息應用系統建設。推進農業服務組織和機制創新,鼓勵和引導農民發展各類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提高農業的組織化程度。

第四節 完善農村流通體系

推進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和改造,促進農產品質量等級化、包裝規格化。繼續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加快供銷合作社經營網路改造和城市商業網點向農村延伸。完善鮮活農產品「綠色通道」網路。發展農資連鎖經營,規范農資市場秩序。

第五章 增加農民收入

第一節 挖掘農業增收潛力

積極發展品種優良、特色明顯、附加值高的優勢農產品。延長農業產業鏈條,使農民在農業功能拓展中獲得更多收益。發展農產品加工、保鮮、儲運和其他服務。支持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培育帶動力強的龍頭企業,健全企業與農戶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機制。擴大養殖、園藝等勞動密集型產品和綠色食品生產。鼓勵優勢農產品出口。發展休閑觀光農業。

第二節 增加非農產業收入

推動鄉鎮企業機制創新和結構調整,引導鄉鎮企業向有條件的小城鎮和縣城集中。扶持縣域經濟發展,注重發展就業容量大的勞動密集型產業和服務業,壯大縣域經濟。健全就業信息服務體系,引導富餘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和城鎮有序轉移,保障進城務工人員合法權益,增加農民務工收入。

第三節 完善增收減負政策

繼續實行對農民的直接補貼政策,加大補貼力度,完善補貼方式。促進農產品價格保持在合理水平,穩定農業生產資料價格,建立農業支持保護制度。嚴格涉農收費管理,禁止向農民亂收費、亂攤派。

第六章 改善農村面貌

統籌規劃、分步實施,政府引導、群眾自願,因地制宜、注重實效,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

第一節 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

著力加強農民最急需的生產生活設施建設。加快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加強農村公路建設,基本實現全國所有鄉鎮通油(水泥)路,東中部地區所有具備條件的建制村通油(水泥)路,西部地區具備條件的建制村通公路,健全農村公路管護體系。積極發展農村沼氣、秸稈發電、小水電、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完善農村電網。建立電信普遍服務基金,加強農村信息網路建設,發展農村郵政和電信,基本實現村村通電話、鄉鄉能上網。按照節約土地、設施配套、節能環保、突出特色的原則,做好鄉村建設規劃,引導農民合理建設住宅,保護有特色的農村建築風貌。

第二節 加強農村環境保護

開展全國土壤污染現狀調查,綜合治理土壤污染。防治農葯、化肥和農膜等面源污染,加強規模化養殖場污染治理。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和污水處理,改善環境衛生和村容村貌。禁止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城鎮垃圾及其他污染物向農村轉移。

第三節 積極發展農村衛生事業

加強以鄉鎮衛生院為重點的農村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健全農村三級衛生服務和醫療救助體系。培訓鄉村衛生人員,開展城市醫師支援農村活動。建設農村葯品供應網和監督網。加強禽流感等人畜共患疾病防治。完善農村計劃生育服務體系,實施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

第四節 發展農村社會保障

探索建立與農村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基本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有條件的地方要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農村「五保戶」供養、特困戶生活補助、災民救助等社會救助體系。

第七章 培養新型農民

加快發展農村教育、技能培訓和文化事業,培養造就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

第一節 加快發展農村義務教育

著力普及和鞏固農村九年制義務教育。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收學雜費,對其中的貧困家庭學生免費提供課本和補助寄宿生生活費。按照明確各級責任、中央地方共擔、加大財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組織實施的原則,將農村義務教育全面納入公共財政保障范圍,構建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農村教師培訓計劃,使中西部地區50%的農村教師得到一次專業培訓。鼓勵城市各單位開展智力支農,加大城鎮教師支援農村教育的力度。全面實施農村中小學遠程教育。

第二節 加強勞動力技能培訓

支持新型農民科技培訓,提高農民務農技能和科技素質。實施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程,增強農村勞動力的就業能力。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培養一大批生產能手、能工巧匠、經營能人和科技人員。

第三節 發展農村文化事業

加強農村文化設施建設,擴大廣播電視和電影覆蓋面。引導文化工作者深入鄉村,滿足農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扶持農村業余文化隊伍,鼓勵農民興辦文化產業。推動實施農民體育健身工程。開展「文明村鎮」和「文明戶」活動,引導農民形成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第八章 增加農業和農村投入

堅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加快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長效機制。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國家財政支出和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要按照存量適度調整、增量重點傾斜的原則,不斷增加對農業和農村的投入。擴大公共財政覆蓋農村的范圍,確保財政用於「三農」投入的增量高於上年,新增教育、衛生、文化財政支出主要用於農村,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的重點要放在農業和農村。改革政府支農投資管理方式,整合支農投資,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鼓勵、支持金融組織增加對農業和農村的投入,積極發展小額信貸,引導社會資金投向農業和農村。

第九章 深化農村改革

穩定並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有條件的地方可根據自願、有償的原則依法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搞好土地承包流轉中的仲裁服務。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全面推進農村綜合改革,基本完成鄉鎮機構、農村義務教育和縣鄉財政管理體制等改革任務。深化農村金融體制改革,規范發展適合農村特點的金融組織,發揮農村信用社的支農作用,建立健全農村金融體系。穩步推進集體林權改革。加快征地制度改革,健全對被征地農民的合理補償機制。增強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服務功能。

大力推進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著重抓好村黨組織建設,同步推進村民自治組織和其他村級組織配套建設。積極推進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建設。加強農村基層幹部隊伍建設。推進政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健全村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

㈡ 新農村建設把農民趕「上樓」了,豬養在哪裡雞圈在哪農具放在哪裡作物秸桿堆在哪裡

這個要統一安排規劃的,總要有飼養家禽以及堆放農作物的的場所,不能不給村民安排的,

㈢ 發展新農村有哪些是國家扶持的項目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經濟是基礎,必須大力發展農村生產力。發展農村生產力,最重要的是發展現代農業,重點是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核心是要增加農民收入。

目前中國現代農業的建設還是初步的,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正處在艱難的爬坡階段,糧食增產和農民增收的長效機制還沒有建立起來。今後幾年,建設現代農業要緊緊圍繞糧食增產和農民增收,採取綜合性措施,扎實地加以推進。這些措施包括不斷加強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建設,積極推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大力推進農業科技的自主創新和成果轉化,廣開農民增收渠道,提高廣大農民科技文化素質等。

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國家發改委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確定了三個方面的投資建設重點。

第一,在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方面,圍繞促進糧食穩定增產和農民持續增收,今年擬安排120億元人民幣,繼續加強多項工程建設,包括種子工程、大型商品糧基地建設、優質糧食產業工程、大型灌區的節水改造、中部四省大型泵站改造、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動物防疫體系建設等。

第二,在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方面,將集中力量辦好「水、氣、路、電」四件事。在農村安全飲水方面,今年將安排40億元,計劃再解決2000萬農村人口的飲水安全問題。在農村能源方面,將安排25億元投資,再建250萬口戶用沼氣池。在農村公路建設方面,將安排國債和車購稅資金170多億元.改建新建鄉村公路18萬公里。在農村電力建設方面,將安排12億元國債,對中西部部分地區農網進行完善,啟動無電鄉的建設工程。

第三,在加快農村社會事業發展方面。將安排60多億元投資,加快農村教育、衛生、文化事業發展。主要項目包括:圍繞西部地區「兩基」攻堅,繼續搞好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實施農村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工程,加強職業教育能力建設。配合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建設,加強以鄉鎮衛生院為重點的縣、鄉、村三級農村公共衛生服務網建設。在農村文化事業方面,繼續推進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和農村電影放映工程。希望通過這些項目的實施,能夠為新農村建設奠定越來越厚實的物質基礎。

公共財政增量重點向農村傾斜。財政部門將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讓農民更多地享受發展和改革所取得的成果。財政部將建立一個財政支農資金穩定增長的機制。通過調整財政支出的存量,同時把增量重點向農村傾斜,不斷地加大對農村和農業的投入。使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有一個穩定的資金來源。今年預算安排支持農業的資金達到3397億元,比上年增長14.2%,占總支出增量的21.4%。也就是說,將把今年總支出增量的1/5以上都用到農村。

全國全面取消農業稅以後,8億農民可以因此受益1250億元,人均受益140元。為此,中央財政為地方增加了轉移支付782億元。此外,對糧食直補、良種補貼、農機具補貼這三個補貼,將繼續完善和強化。據介紹,今年糧食直補資金在13個主產區達到糧食風險基金的50%,比上年增長10個億。同時良種補貼和農機具補貼也比上年有了很大幅度的增長。另外,財政部還將加大對產糧大縣的獎勵制度,由去年的55億元調整到今年的85億元。

為了解決農村上學難和看病難等問題,財政部也安排了相關投入。在「十一五」期間,中央財政將與地方財政一道,增加2182億元投入,建立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今年率先在西部中小學免收學雜費,明年在全國農村全面實行義務教育免收學雜費。今年合作醫療試點將擴大到農村40%的縣,明年爭取達到60%,在2008年全面實行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為此。今年中央財政對農村合作醫療的補助達到了47億元,是去年的7倍多。

為了防範支農資金被挪用,財政部和國家有關部門在安排項目的時候,都將採取公開、透明的程序,要嚴格進行專家論證,對資金的規模、用途、使用方向進行嚴格審核,很多項目都要在網上予以公開公布。

㈣ 新農村的特點和內容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新內涵。
十六屆五中全會對新農村建設提出了「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20字方針,描繪出一幅新農村的美好藍圖。這20字方針,既是我國新農村建設長期的奮斗目標,也是新農村建設的必由之路,各個方面相互聯系、互為因果,主要包括發展新產業、建設新村鎮、構築新設施、培育新農民、樹立新風尚等方面的豐富內涵。發展新產業,就是要打牢物質基礎,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促進農民持續增收,這是全面建設農村小康社會的著力點。建設新村鎮,就是要改善農村人居環境,使農村的發展得到合理規劃。構築新設施,就是要改善農村的生產生活基礎設施,包括清潔安全飲水、道路交通、電力、信息網路及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等。培育新農民,就是要加強基礎教育和職業培訓,推進農村科技推廣和醫療衛生體系等,造就「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守法紀、講文明」的新型農民。樹立新風尚,就是要加強和完善農村民主法制建設,創造和諧的發展環境,倡導新風尚。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新特徵。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在新的歷史發展階段具有五個鮮明的特徵。一是時代特徵。這次新農村概念的提出,是在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三大理念引領下的創新,是新農村最富時代特色的標志。二是綜合特徵。新農村不僅僅局限於某個生產領域或者某個環節,而是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三個文明建設有機結合、綜合協調的發展。三是聯動特徵。新農村建設的含義和工作部署,是城鄉融為一體、作為一個系統工程來考慮的,而不是就農村論農村、就農業抓農業。四是漸進特徵。新農村的建設決不可能一蹴而就,各地的情況和狀況都不一樣,新農村建設必須通過科學制定規劃來推進永續實施,有效確保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連續性和持續性。五是動態特徵。新農村建設立意十分高遠、內容非常豐富,隨著時代的發展,還將

㈤ 我是山東菏澤曹縣的我們鄉鎮開發新農村

你讓種地的農民住樓房,補貼十萬你賣給農民二十五到三十萬,而且農用三輪車,種地的農具放哪裡,真想罵人 。1998年我印象中家裡還是土坯房2010剛蓋上新房子在感謝黨的時候 他們開始擼羊毛啦。農民很實在 說不過他們,他們對外說的很漂亮 工業區 新生活。看著光鮮亮麗 農民的苦向誰訴說……

㈥ 什麼叫新農村建設農村合作社又是什麼概念呢

新農村建設是指按照新時代的要求,對農村進行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等方面的建設,最終實現把農村建設成為經濟繁榮、設施完善、環境優美、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目標。 農村合作社,產生於上世紀五十年代初的農業合作化運動。它是為實行社會主義公有制改造,在自然鄉村范圍內,由農民自願聯合,將其各自所有的生產資料(土地、較大型農具、耕畜)投入集體所有,由集體組織農業生產經營,農民進行集體勞動,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農業社會主義經濟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既不同於企業法人,又不同於社會團體,也不同於行政機關,自有其獨特的政治性質和法律性質。

㈦ 新農村建設是強制性的嗎,為什麼村民怨聲載道還要蓋

沒有站用耕地啊?新農村建設就是為了節約用地!你們都搬高樓 以前的位置就空了 這叫 退地還耕 是國家的大政策方向。。。
以後中國農村全部都這樣。耕地也逐漸改革成國有土地。

㈧ 農具的發展與演變反映了哪些歷史規律


人類的歷史是從使用工具開始的;工具的使用,使人類正式脫離了動物的行列,走出了蒙昧的荒原。農業的歷史是從農具作用於農事活動開始的。農業開始之前人類經歷了將近二百萬年的採集和魚獵時期,雖然這時的人們已經懂得使用工具,但是這些工具還不能稱為農具。自然生態被人們有目的地給予加工才出現了農業,用於對農業加工的工具才是農具。可見從工具到農具,人類的祖先是經過了將近二百萬年的艱苦探索才學會的,農具的得來是何等的不容易。有了農具也就有了農業,農業和農具同時誕生於人類社會,是誰也離不了誰的一對孿生兄弟。
農業和農具的誕生,結束了人類向社會索取,開始了人類向社會貢獻的新時代。
隨著社會的變遷,農業生產發展了,農具也相應有了進步;農具的進步又反過來促進了農業的發展。我國自古以農業立國,農業有著悠久的歷史,歷來各行各業都隨著農業的發展而發展。而農業的發展在一定程度上又以農具的發展水平表現出來。圍繞著農具的發明、發展導致了一系列的技術和科學及研究技術和科學部門的產生與發展。可以說整個國計民生都與農業、農具有不同程度的直接或間接的關系。我國從石器時代起即是以農業生產經濟為基礎的國度,歷代社會制度,無不與農業發展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農業生產工具促進著生產力的發展,又必然引起經濟條件的新變化,經濟條件的發展必然導致社會制度的演變。這就是農業生產及農具的發展對社會制度所起的巨大推動作用。

中國自古是一個以農業立國的大國,己有逾萬年的農業文明史;是世界為數不多的幾個農業發源地之一。中國的農業科技有著雄厚的基礎;中國的農業文化有著豐實的底蘊。在中華大地上誕生並發展起來的炎黃文化,與古埃及文化、古希臘文化及兩河文化、古印度文化、瑪雅文化等,都處在相同或相近的發展水平線上,而唯有炎黃文化演進為中華文化而存續至今,從未中斷。原因固然很多,最根本的原因則是:炎黃文化一直值根於無煙的、綠色的、體量龐大的、有著豐厚而先進的科技含量的農業文化(包括農具文化)之中;它為中華民族的形成與持續發展提供了強大的物質基礎,為華夏各族人民的大融合提供了共同的生產方式、生活模式、思想文化選擇。中國的農業養活了世界上最龐大的民族群體,創造了舉世無雙的經濟成就,走過了一條可持續發展的生態學道路。這就是中華文明的精彩之處、獨特之處,也是今天中國新農村建設的根基所在。

從本質上講,農具是人類為了生存和不斷改善生存狀況的產物,是為改善農業生產面貌的產物,是人類利用和改造自然界的產物,是農業生產力不斷發展的標志,是人類社會不斷地由必然王國向自由王國前進的一個縮影。所以包括在生產工具中的農具,是一種文化載體和文化現象,是整個古代文明的重要內涵之一。農具既然是人工製造物,在它身上就包含著人類的智慧,人類的技術,成為人類物質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農具的製作、使用、廢棄等等,也同樣凝聚著人們的一種思想觀念,都被打上了人類精神文化的烙印。
農業是百業之源。農業是人類進入農耕時代之後一刻也不能或缺的行業。其他許多行業,都有可能隨著社會的發展而暫時或永久的消失,但是農業卻不能。農業不但過去要有,現在要有,將來永遠也不會沒有。而農具是農業的胞兄胞弟,沒有農業就沒有農具;而沒有農具也就沒有農業。所以說,人類所走過的歷史進程,是踏著農業的腳步開始的;是踏著農業和由農業分化出來的各行各業足跡不斷前進的。而農業的發生、發展又是與農具的發生、發展緊密地聯系在一起的,因此,要研究人類的發展歷史,就不能不研究農具發展的歷史。
農具的歷史是國史的重要內容和組成部分。沒有農具史的國史是難以想像的。農具的歷史從一個側面折射出了中華民族的偉大歷史;折射出了中華兒女歷來所具有的勤勞、勇敢、聰明、智慧,敢於創造、善於革新的偉大品質和優良傳統。研究農具史不但可以使這些美德得以繼承和發楊光大,還有助於提高人們、特別是年輕一代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愛國主義精神;而且還可以使我們從中找到農業機械的科學發展規律;從中找到今天發展農業機械的借鑒,從而促進當代農機事業的發展,取得更加輝煌的成就。
研究中國農具的歷史,就是要還原中國農具發展歷史的真面目,讓人們正確的對待歷史;正確的對待中國傳統農具的歷史。研究中國農具發展的歷史,就是要從歷史前進的足跡中,找到我們的經驗和不足;找到我們從先進變後進的原因和教訓,為今後中國農業機械的發展提供借鑒。研究中國農具發展的歷史,就是要為中國通史及相應學科提供更加豐富、准確、真實的、有關農具發展方面的歷史資料……。
把歷史的真實再現給世人,這就是歷史工作者,包括農具史工作者的歷史責任。
致此,我們不盡又想到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那就是:中華文明應該是五千年還是一萬年。傳統的習慣說法:中華民族有五千年的文明史。據說這種說法的主要根據是文字的發明和城市的出現等。這種根據叫人實在覺得不近情理。城市建設的不論如何發達;文字的應用不論多麼精彩,但是如果沒有農業人能活嗎?沒有活著的人哪來發達的城市、精彩的文字?如前所述,中國已有逾萬年的農業文明史,這已是不爭是實。農業文明的到來應該是決定人類進入文明時代的標准,而不是什麼出現文字或城市為標准,因為人的第一需要是吃飯、是農業。不管城市建的多美,文字多發達都不能解決人類生存問題。逾萬年的農業文明持續不斷,綿延自今。農業文明是其他文明的基石,其他各種文明幾乎都是由農業文明派生出來的。夏商周之後的農業文明理所當然的是中華文明;那麼為什麼夏商周之前的農業文明就被排斥在中華文明之外呢!傳統農具鐮刀的歷史已超過萬年,在這萬年之中,鐮刀一直是"種、管、收"農業三大工程之一的"收"割工程的主要農具,直到建國前後,仍在農業收割中唱主角。難道由鐮刀開創的農業文明不算中華文明嗎?己有逾萬年歷史的稻作文化,難道也不算中華文明嗎?


中國農具發展的歷史資料,自古就比較貧乏,中國古文獻浩如煙海,而在這浩如煙海的古文獻中,有關農具的史料卻又寥若晨星,許多資料只能從與農具毫不相乾的文史資料中像大海撈針似的尋找、判斷、借鑒、參考。(對此我的《中國農具發展史引語總錄》[數約1500餘條]可為證明。也是一套為後人鋪路搭橋重要資料,可惜無處出版或發表,只能刊發在我的有限的幾本《中國農具發展史補遺》中)。在中國古文獻中,幾乎見不到專門記述農具的書籍,直到唐代,才由一位詩人陸龜蒙,作為業余愛好寫出了中國歷史上第一本專講農具的書《耒耜經》,雖然具有重大的歷史價值,但其主要內容,也僅僅只是論說了一種曲轅犁。又經過好幾百年,元朝王禎編撰的《王禎農書》才對中國傳統農具作了一次比較全面的總結介紹。然而卻成了中國歷史上的一部空前絕後的論述農具的作品。在中國歷史上,可以列入農書的作品雖然成百上千,然而真正論及農具者卻寥寥無幾,就連在這之後的兩部大型農書《農政全書》和《授時通考》中,雖然論說農具佔了很大篇幅,卻基本上都是《王禎農書•農器圖譜》的翻版,沒有多少新的創意。清朝末年,在一批時代激進人物探索中國如何擺脫貧窮落後的思潮中,為了在剛剛開辦的一些學校中傳授農具方面的知識,顧復寫了中國第一部教材式的農具專著《農具學》,成為我國學者獨立撰寫農機著作的開山之作; 1933年世界書局出版的唐志才著《改良農器法》,實際上是在引進歐美農機具的同時,如何提高我國傳統農器的省力和高效能力,如何在改良、改革的基礎上,獨立研製新式農機具作一些試探和設想。但都非史學作品。
建國前後,對農具史的研究,雖然不能說是一片空白,卻也是鳳毛麟角。劉仙洲先生曾組織過系統收集有關古代農業機械的資料,並組織編寫了《中國科技史資料選編—農業機械》,由清華大學出版社出版,隨後(1963年)劉仙洲先生發表了他的專著《中國農業機械發明史》,才算推開了研究中國農具史的這扇大門。然而就是這部專著也還是綱領式的,還缺乏詳細的考證與論說。更重要的是繼承之勢仍是相當的薄弱,各大專院校和科研單位,既沒有這方面的機構,也沒有這方面的課題,更沒有發表農具史著作的園地。中國農科院和幾個大專院校雖然相繼成立了農史研究室,但也是幾經起伏,舉步維艱,很少有人力和財力從事農具史的專題研究。另一方面,伴隨著建國後大規模的經濟建設,和文物考古工作的相應發展,雖然出土了一批與農具有關的文物,卻只是散見於各發掘報告之中,既缺乏系統整理,更缺乏認真分析、對比和研究。改革開放之後,這種狀況開始有所好轉,以中國農科院農業遺產研究室為代表的幾個主要的農史研究機構,得到加強和充實,《中國農史》、《農史研究》、《古今農業》相繼創刊,使農具史的研究開始有了自己的陣地。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大型學術刊物《農業考古》的創刊,把農具史的研究推向了百花齊放的時代,對此筆者曾寫成《十年回顧》、《考古論今又五年》及《更上一層樓》三篇文章對其中農具史的研究作了綜合評述。二十幾年來,出版了犁播的《中國農具發展簡史》,張春輝的《中國古代農業機械發明史(補編)》以及章楷的《中國古代農機具》,筆者的《農具史話》和《中國農具史綱及圖譜》。還有以《中國農業科技史稿》為代表的一大批農學專著,也都或多或少的講到了有關農具的內容。尤其是陳文華先生的《中國農業科技史圖譜》和《中國農業考古圖錄》,系統的整理了歷年來發掘的農具文物,這些都極大的豐富了農具史研究的資料來源,為編寫《中國農具史》創造了一定的物質基礎。
但這畢竟還只是一個基礎,如何把零散的資料系統整理起來;如何把上萬年的農具發展的脈絡梳理出來;如何把各種農具、特別是一些有影響的重要農具起源發展的途經尋找出來;如何把有關農具研究的各種學術觀點充分展示出來;如何把各種分歧統一起來;如何把農具技術發展的總體面貌反應出來;如何把農具發展的技術思想提煉出來……這還都是沒有先例可循的難題。
經過多方面的努力拚搏,到目前為止總算有了中國農具歷史的基礎讀物,例如拙作《中國農具發展史》等,但還只能是「基礎」,許多細節問題還都沒有解決,或沒有完全解決。例如:農具用字的形音意的發展演變;農具「同物異名」、「同名異物」, 「一物多名」、「多物一名」的辨別;只知其名不知其物的農具的探索;只知道定型後的農具,不知道它是怎樣產生的,更不知道它發展演變的來龍去脈,等等等等,還都等待著深入的考察研究。
另外,當前研究農具史的主要依據:一是文獻資料,二是考古及文物。這就明顯存有不足之處:第一是,文獻資料特別是古文獻資料有很大的局限性,社會上實際存在的農具要比文獻資料中記載的多,古今從來如此,雖然依據一些有關調查作了一定補充,但因為缺乏全國性的古農具普查,因此還會有許多社會上存在的傳統農具不能寫進來;特別是古代已經失傳而文獻中又缺乏記載的傳統農具,更成了農具史上的一個無法彌補的遺漏。第二是,考古及文物都有很大的偶然性和隨機性,我們看到的只是在一定時空范圍內已經發現的,還有多少沒有發現,今後還會發現什麼,誰也無法斷定,所以現在的某些結論,很可能被今後新的考古及文物的發現所否定。第三是,不論文獻資料還是考古文物大都缺乏對農具自身結構的記述,要部分的彌補這個缺憾最重要的手段就是對現存傳統古農具進行搶救性的全面調查和實物測繪,對此雖然已有人作了一些工作,但因為其面廣量大,需要相當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因此要把這些內容寫入「農具史」,還需要花相當的功夫;沒有國家的立項和投入恐怕是很難完成的。第四是對農具出土文物的重新鑒定也是農具史研究中應該作而又十分難作的巨大工程,這些文物很可能有許多原始鑒定就不準確或不正確,當前的農具史專著中收入這些農具時只就現實論現實。這肯定也是一大缺憾和今後需要繼續補救之處。


在口語中 「農具」和「農業機械」,這兩個詞的界限是很模糊的。從文字學角度分析大概也是如此。
很顯然,「農具」就是「農業生產勞動所用工具」的簡稱。那麼什麼是「工具」呢?工具的本義,是指的人們從事勞動生產和從事社會活動所使用的有形和無形的東西,它是個廣義詞,它可以是泛指從事各種生產活動時所使用的、對勞動對象產生作用的器具。古代手工業常用的斧、鋸、鑿等是工具;古代農業常用的犁、耙、鋤等是工具;近代工業常用的車床、刨床、車刀等也是工具;近代農業常用的收割機、圓盤耙也是工具。很顯然,收割機、圓盤耙、車床、刨床、斧、鋸、犁、耙等也都可以稱為機械,所以從一定意義上講,「工具」和「機械」界限是非常模糊的。這些工具都是社會上存在的實實在在的東西,是有形的。但工具還有一個引伸義,即指人們從事意識活動所需要的東西,用以達到某種目的的手段,而這些東西可以是具體的、有形的,也可以是無形的、抽象的,如「語言」是人們交流思想的工具,就是指的抽象的東西。「農業生產勞動所用工具」當然不會是抽象的東西,而是具體的人們從事農業生產勞動所應用的實物。
「農業生產勞動工具」一詞,是由「工具」、「生產勞動」和「農業」三個部分組成。
「勞動生產工具」一詞,則將「工具」限定在「生產勞動」這個范疇之內,就不再包括「語言」這類抽象的工具。而「農業勞動生產工具」一詞,則又將這種具體的工具限定在從事「農業勞動生產」這個范疇,即只有「農業勞動生產」這個范疇使用的具體工具,才能算是「農業勞動生產工具」。但是,勞動生產工具,從政治經濟學的角度上講,它應該是人們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用來對勞動對象進行加工的具體器物。勞動生產工具是置於勞動者與勞動對象之間的。農業勞動生產工具則是農業勞動者--農民和農業勞動生產對象--土地或農作物之間,並對土地或農作物進行加工的具體器物。所以諸如鋤、鐮、犁、耙等都是非常明確的農具,因為使用它從事勞動生產的是農民,勞動生產的對象是農作物或土地。
「農業機械」的含義是什麼,這還得從「機械」的含義說起。

「機械」也有具體和抽象雙重含義。具體的含義實際上也是指一定的器物。對於「機械」具體是指的什麼器物,古今中外從來就沒有過一個確切的定義。《辭海》說①機械是「機器、機構等的泛稱;②猶言巧詐;③呆板、不靈活。」①是具體含義,②、③是抽象含義。有人解釋:機械是只能按規定程序運作的工具,即「機械」仍然屬於「工具」范疇。對於「農業機械」,劉先洲先生在他的《中國農業機械發明史》中是這樣解釋的:「在我國歷史文獻上,對於這一類工具,有時叫做田器,有時叫做農具,有時叫做農器。若就機械的定義說,任何一種工具,無論簡單到什麼程度,當使用它工作的時候,都是一種機械。所以在本書里,一般都叫它們作農業機械。」按照這段解釋,就是說我國古代的傳統農具,不論它們的結構多麼簡單,都可以稱之為農業機械。由此也可以得出相反的推論:所有農業機械,不論復雜到什麼程度,也都是從事農業生產的工具,也都可以稱之為「農具」。又由於在文獻和口語中有一種習慣,多把古代的農業生產工具稱為「農具」,而把近代的農業生產工具稱為「農業機械」;把有動力機械帶動的器物稱為農業機械,如播種機、收割機等。把用人工或畜力帶動的器物稱為農具,如鋤、鐮、鏟、耬等。

中國農具的發展也和中國農業的發展一樣,它的基本特點之一,就是它自身的連續性。而且農具的連續性比農業的連續性表現的更顯明。既使農藝出現某些重大突破,農具卻並不因此隨即改變。例如播種工藝從古到今盡管發生了許多變化,播種工具耬車卻始終沒有發生根本性的改變。農具發展的連續性還表現在,很少受外部條件的干擾,大的政治、軍事變故,可以促進或延緩農具發展的進程,卻很少打斷農具發展的自身程序。歷次的改朝換代,差不多都有一個促進農具快速發展的時期,但卻都是在上一代基礎上的延續,從沒有出現過跳躍式的變化。就是在建國後,中國的傳統農具雖然屢屢受到國外引進農機的沖擊,但當失去外力干擾之後,傳統農具仍頑強的回到它自身的發展道路上來,依照它自身的規律向前發展。所以中國傳統農具發展的歷史,從整體上講,表現出了中國傳統農具的整體發展的歷史規律;從具體上講,更明顯的表現出每種或每類農具不斷發展演變的歷史規律。

由於原始農具距離我們太遙遠,又沒有直接的文字和圖形資料,因而在研究原始農具的時候,常常會出現一些不是農具本身的問題,而是後代人的認識問題。由於認識問題的不一致,又常常導致了農具研究本身諸多困難。
正確認識原始農具產生過程,是正確認識原始農具本身的前提。一般來說,農具起源是一個漫長的過程。這里我們對原始農具產生的一般過程作以設想性的簡要描述:

原始農業初期,有一個很長的農業與採集共存的過度時期。這個時期農具是十分簡陋的,其中的大部分都是在採集時代就存在的工具,只是發明原始農業之後,作業對象發生了變化:用以切割野生植物枝、莖、葉、蔓的刀類切割工具,變成了收割人工種植的作物稻、粟、稷等的莖和穗的收割農具;用以加工野生穀物子粒的工具,變成了加工人工種植的稻、粟粒實的穀物加工農具。此外,這個時代還有一類特殊的農具,那就是刀、斧、錛、鑿等。因為這個時代的主要耕作方式是「刀耕火種」 ,所以這時的刀、斧、錛、鑿等則應稱為農田開發農具。直到「火耕」農業逐漸過度到「耜耕」農業之後,刀、斧、錛、鑿等則退出農具范疇(但並沒有消亡,而成為加工農具和其他工具的重要工具,一直沿傳下來)。不論「刀耕火種」還是「火燎杖耕」一般都沒有施肥、灌溉和田間管理,所以這個時代還沒有施肥、灌溉和田間管理農具;甚至也沒有耕翻土地的農具。因為這時人群還沒有定居,土地常常是收割後就拋棄了,再種還要再刀劈火燒。對所用的工具還在很大程度上保留著隨揀隨用、隨用隨丟的習俗。對工具的形狀和性能都不怎麼嚴格要求,所以說這個時代農具的種類並不多,除如上述的斧、錛、鑿類土地開發農具之外,尚有用以戳穴播種農具,及收割、脫粒農具。就這樣又經過了上千年甚至數千年,人們才在漫長的在實踐中開始認識到,土地和農具的再次利用,比再開再造能極大節省氣力,而且收成還可能更好些。於是人們也就部分的定居下來,從事相對穩定的農業生產。對所使用的工具也選擇比較省力好用的收藏起來,以備重復使用。因此也就對農具是否好用、是否省勁;哪些農具適合於干哪些農活,有目的的作了選擇,有目的的作了適當打制和磨製,於是也就有了比較精緻的打制和磨製農具;裝柄的復合農具漸漸的多了,不僅有木木復合農具,還有木石、木骨、木蚌復合農具等。由耒和耜結合而成的「耒耜」,以及由「耒」、「耜」和「耒耜」發展演化出來的、用於墾掘土地、疏鬆土壤的鏟、銚、鍤等農具,及由斧、錛等演變出來的钁(钁)、鋤等挖刨農具,漸漸登上歷史舞台,從此歷史也就進入了耜耕階段;社會也進展到了原始農業的後期。

正確判斷古文獻中有關解釋古農具的文字的歷史背景是非常重要的。例如,許多古書上都有「神農之世,斫木為耜,揉木為耒」之說,於是有人就按照這句話去套歷史上的所有耒耜:認定所有的耜都是木斫的;所有的耒都是木揉的。這種看法顯然是不全面的。古書上的這種記載可能只是製作耒耜的方法之一,而且不是神農時代的製作方法,而是以後某個時期的一種製作方法。實際上早期的耒可以說沒有進行「揉」制的;早期的耜多為石制,更用不著「斫」。又如《周書》有這樣的話:「神農……破木為耒耜鋤耨」。難道能說歷史上所有的耒耜鋤耨都是「破木」製作的嗎?
更准確的說,古書中多處引用的這段話,是源自於《周易•系辭》,原話是這樣的:「包犧氏沒,神農氏作,斫木為耜,揉木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蓋取諸益。」也就是說,《系辭》的這個解釋,其根據是《周易》的《益卦》。根據《益卦》所顯示之形象而附會出來的新的含義。對此張波先生有過精闢的論述(略)(張波《〈周易〉農事披揀錄》、《古今農業》1988、1、46)由此可見,「斫木為耜,揉木為耒」之說,既不是直接來源於《周易》,更不是神農時代農具面貌業的直接寫實,而是推斷之言、附會之說。這就更加證明,不能用「斫木為耜,揉木為耒」之說作為研究原始耒、耜的依據。
不能摳字眼的原因還因為古文字的記載,並非百分之百的准確。因為這些文字所在的文獻,許多並非農學專業著作;寫作的內容也大都不是作者的目擊記實。既便有些是與農業有關的書,作者也多非農學專業人材。許多文字本身已存在推測的成份,再依此為據往上推,就更不能百分之百的相信了。例如上面舉的「斫木為耜,揉木為耒」之例,如據此上推原始農業初期的耜也是用木料斫出來的,那麼原始農業初期人們才剛剛懂得用尖木棒戳穴播種的時候,有什麼外部條件能啟發人們一下子就想到用一大塊木料砍成一個如後代「鏟」形的農具呢?現在有人老是抓住這句話不放,認定耜的出現一定是從木材里砍出來的,就未免有點形而上學了。
運用古文獻和古文字考證古農具是重要手段之一,是完全必要的,但是絕不能陷入形而上學的境地。古籍文獻中對古農具的注釋頗多,但並不都是正確的,甚至常常出現注釋矛盾的現象。所以應注意避免機械的摳古書上的字眼。對待古書中有關農具的記載,要採取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例如在古文獻中,農具之間相互注釋的現象屢見不鮮,而有的幾種農具注來注去卻都成了一種農具。正如有人指出的那樣:「注釋古文獻的經學大師們對工具的形制和功能並不熟悉,因而兩種工具器形相似而混為一物,以今比古,出現錢、銚、耜、插、鈂展轉相訓,造成工具名實混亂」(陳振中《青銅農具錢》、《農業考古》1987、2)。所以如何運用好這樣的資料,是需要認真動一翻腦筋的。


「火耕、耜耕、犁耕」的提法比「刀耕、鋤耕、犁耕」的提法更確切。
回顧歷史,似乎還可以得到這樣一個認識:將古代農業劃分為「刀耕、鋤耕、犁耕」三個階段的提法,倒不如用「火耕、耜耕、犁耕」三個階段更確切。因為刀耕階段用於砍伐林木的主要不是刀,而是斧、錛。對於砍伐林木,斧、錛的作用要比刀的作用大得多,單就這一點說,稱「刀耕」就顯得與事實不付。更何況不論刀、斧、錛都沒有對土地發生直接作用,直接作用於土地的是火。所以這個階段稱「火耕」階段更確切。進入熟荒耕作後,用以掘鬆土地、為播種作準備工作的主要是耒耜類農具,而不是鋤。因為從來都是將鋤的功能定義為「除草」工具,而除草屬中耕,從來都不被看作農業耕作的主要內容。作為鋤的一種特殊形式和特定工作方式,能夠從事一定的挖刨工作,可具有一定的耕整功能,但這不是鋤的主要功能,也不具有鋤的象徵意義。正如一提到「钁」人們就會想到「刨土」一樣,一提到「鋤」人們就會想到「鋤草」。所以「鋤耕」的提法給人的印象是不確切的。但是不論從火耕到耜耕,還是從耜耕到犁耕,它們之間都不存在一條截然的鴻溝;都存在一個交叉過渡期。所以總體上處於火耕階段並不排除在某些時空已出現耜耕。同樣,在犁耕階段也不排除在某些時空還存在耜耕。進入犁耕階段後,犁承擔了耕墾土地的主要任務,但也不是犁的一統天下,在一定時空范圍內仍然存在著耜、鍤、銚耕和钁耕。所以原始農具(後代農具也是一樣)都存在著普遍性和區域性的問題。
在原始農業的「刀耕火種」中火種的獲取,初期階段仍然可能是從保存的天然火種中獲取的,後來漸漸過渡到由人工獲取火種。過去一般認為最初人工獲取火種的方式是採取所謂「鑽木取火」,即古書上常說的「隧人氏鑽木取火」。按常理推斷,人們最早獲得人工火種,不可能是從「鑽木」中得到的,而很可能是從打制石器中得到的。因為鑽木對於原始人並不是生活中的常見現象和生活中常用的動作,不論當時的生產和生活,都很少有「鑽」或「轉」的活動和動作。而打制石器則是石器時代人們非常普遍的活動。當人們打制石器的時候,迸發出火花不會是罕見之事。火花迸發到人們穿著的皮毛或樹葉上,或者迸發到已經熄滅的灰燼上,由此而引起燃燒,這是非常順理成章的事。而且打石取火要比鑽木取火容易得多,所以火的發明和利用的過程中,從開始保存天然火種到獲取人工火種,首先應該是從「打制石器」時出現的火種中獲取的,「打石取火」應該是獲取人工火種的第一方式。其實對於「擊石起火」,歷史上也有近似神話的傳說,如祝融「擊石起火」等,按照傳說,祝融和隧人氏應該都是同時代人,只是後人只強調了「鑽木取火」,而淡忘了「擊石起火」。
有關「隧人氏鑽木取火」 的議論,過去和現代都曾有過,甚至有人作過鑽木取火的實驗,對於這些這里均不作任何評論,而且我們絕對沒有否定「鑽木」或「轉木」能夠得到火的觀點。因為「摩擦生熱」這己是經過物理學證明了的客觀真理,只要達到了一定的條件,石頭和空氣摩擦都能起火,何況木和木或石和木相互摩擦啊!我們所要強調的是,「隧人氏」時代的客觀環境沒有讓木和木或石和木發生摩擦的實際需要,也沒有讓木和木或石和木發生摩擦以致達到起火和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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