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建房存在的安全問題有哪些
2. 關於新農村建設存在的問題
新農村建設一般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在中國大地上如火如荼地進行著,把祖國大地建設得無比美好,隨著許多新農村建設改造工作的完成,農村的面貌發生著翻天覆地的變化,但我們也應該認識到仍然存在一些因素制約著我國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
1 勞力缺失
現在農村的經濟模式大多數是:留守老人和兒童在家,年輕人出外打工,而且越有文化的年輕人,越是選擇留在外面,好像無工不富。但是不可否認的是,現有的農村經濟發展狀況還不足以提供足夠多的崗位來滿足年輕勞動力的就業需求,農村現有的經濟發展模式也不足以讓許多的年輕一代在農業上有很大的發展空間,因此很多年輕人選擇外出工作,所以,現階段著力轉變農村經濟發展模式勢在必行。
2 重工輕農
農村的一個主要體現,就在於一個「農」字,農業為本的思想古已有之,現狀則是嚴重的重工、商,輕農業。甚至,所謂的新農村改造,農村城鎮化,更使人們逐步脫離土地,驅使勞動力思想上的對農業的輕視,加速務農人員的流失。
3 觀念落後
在農村,由於農村的特性,人老後不能像城市職工一樣,有退休金、保險等保障,只能靠兒女的孝心來維持老後的生活,使老人不能保證生活的穩定及質量,更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不得不生,生了也不一定會養。
老齡化越來越嚴重的事實無疑是一個隱形的強大的社會地雷。這些都制約了我國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減慢了我國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步伐,我們應該清醒地認識到這些具體的問題,並想辦法解決好這些矛盾,為我國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作出應有的貢獻。
(2)農村村民建房存在問題及建議擴展閱讀: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是指在社會主義制度下,按照新時代的要求,對農村進行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等方面的建設,最終實現把農村建設成為經濟繁榮、設施完善、環境優美、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目標。
中國共產黨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要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富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提出,積極穩妥推進新農村建設,加快改善人居環境,提高農民素質,推動「物的新農村」和「人的新農村」建設齊頭並進。
3. 如何解決農村村民建房困難的問題
堅持問題導向,按照「整體部署、分階段推進」的思路,每年解決幾個問題,逐年推進專。從解決農民建房用屬地指標單列、規劃空間調整、審批許可權下放、工作機制完善到開展農村土地民主管理試點等,讓不少農村在住房條件和村莊面貌上有了很大改善。
加大農民建房專項指標,力爭用3到5年時間,使全省農村無房戶、危房戶建房用地問題得到基本解決。
規范農村宅基地管理,破解農民建房難,關鍵在縣,責任在鄉,基礎在村,落實要靠村基層組織。尤其是農村宅基地管理中的摸底調查、規劃布局、計劃排序、違法監管、「一戶多宅」整治等,都要緊緊依靠村級組織的力量,發揮村民的主觀能動性。
建立健全符合實際的農村土地民主管理機制,進一步落實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土地管理的主體地位,推動土地管理民主決策和民主監督,全面推廣農村土地民主管理試點經驗。
4. 農村建房難問題如何解決,對推進舊村改造、宅基地整理項目有何建議
現在抄農村工作太難做,農村的襲糾紛的從90年代的爭吃爭喝,轉變為,土地糾紛。宅基地使用糾紛。農村建房難,一難在沒有具體的規劃,二難在農民的意識、觀念難以轉變。舊村改造,動到你家的里地,就是不同意,你能有什麼強制措施。而且現在的衙門高,說是轉變作風,實際上事更難辦。再者現在農房、農宅的管理部門事多、人少責任大。誰願去捅這個「馬蜂窩」?國家對農民政策這么好,土地政策對農宅管理實則很嚴,卻嚴到了的曖味,有多少不符合實際!!!
5. 農村宅基地存在問題很多,具體有哪些方面
第一種是所謂的空心村問題。所謂的空心村,指的是原來村莊內部的房屋由於農民的搬遷而被廢棄,同時在老村的外圍或臨近的交通線路附近建起新的農房。也就是說,村莊的邊界在不斷向外圍擴展,同時老村子呈現出越來越衰敗,因而村莊的宅基地佔地面積越來越大,甚至向耕地區域蔓延。此外,空心村還有一個涵義就是,由於大量的農民到外地去城市打工,他們的房屋一年中大部分時間都閑置,這也形成了另外一種類型的空心村。
第二種是所謂的一戶多宅問題。按照我國的宅基地管理規定,農村實行一戶一宅。但是,各地農村在實際的過程中,還是出現了一戶多宅的現象。一戶多宅在不同區域的農村表現的程度不一樣,在華北平原地區,宅基地管理一向來較為規范和嚴格,因此一戶多宅的現象並不多見,而在丘陵地區及山區農村,人口居住本來就較為分散,鄉村組織都沒有多大的動力去管,因此一戶多宅的現象相對更多一些。
第三種是所謂的分散居住問題。農民分散居住帶來的問題是增加公共品供給的成本,這應該是我國農村地區普遍面臨的問題。當然,不同的農村地區居住分散的程度是不一樣的。在北方平原地區,基於各種原因其居住是較為集中和緊密的。而在成都平原及南方丘陵地區,農民的居住分散程度則要高得多。
那麼如何來看待以上的這些問題呢?我們認為,這些問題都具有復雜的成因。
其一,就空心村來看,之所以出現空心村,首先是經濟發展本身的規律產生的,正是由於市場經濟在農村的擴展,農民大量地湧入城市務工,由此就出現了農民賺錢在家裡建房卻絕大部分時間閑置的問題。同時,經濟的發展也促使農民對居住的條件要求復雜化,以前農民隨便找一個地方建房子,只要對農業生產沒有妨礙,現在必須要交通條件好的地方才建房子,農民不僅僅要從事農業,也要考慮到其他的諸如子女上學、上街購物等等方面。再加上長期以來,我國的村鎮規劃受到忽視而缺位,農民只能是自己選擇自認為方便的地方建房子,這就導致了原有村莊的空心化。因此,空心村問題的化解,很大程度上要建立起科學的村鎮規劃體系。
其二,就一戶多宅看,真正的一戶多宅現象到底有多嚴重,從已有的數據中很難看出來,倒是我們在基層的調查能夠反映出一些問題。依據我們在農村的觀察,一戶農民真正在村莊內部有兩棟房子的並不多,有的之所以有兩個宅基地,往往是有一個宅基地建了房子並且正在居住使用,另外一個宅基地要不建有舊房子供老人居住或者堆放雜物,要不是房子塌了長滿雜草或者農民又主動在上面種樹種菜。因此,農村的一戶多宅現象可以推測根本不是一個很大的問題。而就出現的一戶多宅情況看,比如說空心村形成的一戶多宅,其原因是宅基地管理及村鎮規劃方面的問題導致的,有的還有農村土地權屬復雜如祖業權等等因素引發。至於農民在村莊內主動去擴張自己的宅基地,在廣大的中西部農村地區根本就不存在,因為這些地方的宅基地毫無價值可言。
6. 農民建房問題
農民在合法審批土地上建房,除了佔用耕地建房要交納耕地佔用稅外是不用交稅的;版
另外稅務繳稅都有正式機打發票權,沒有發票的納稅人有權拒繳.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次修正)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7. 農村宅基地存在哪些問題
第一種是所謂的空心村問題。所謂的空心村,指的是原來村莊內部的房屋由於農民的搬遷而被廢棄,同時在老村的外圍或臨近的交通線路附近建起新的農房。也就是說,村莊的邊界在不斷向外圍擴展,同時老村子呈現出越來越衰敗,因而村莊的宅基地佔地面積越來越大,甚至向耕地區域蔓延。此外,空心村還有一個涵義就是,由於大量的農民到外地去城市打工,他們的房屋一年中大部分時間都閑置,這也形成了另外一種類型的空心村。
第二種是所謂的一戶多宅問題。按照我國的宅基地管理規定,農村實行一戶一宅。但是,各地農村在實際的過程中,還是出現了一戶多宅的現象。一戶多宅在不同區域的農村表現的程度不一樣,在華北平原地區,宅基地管理一向來較為規范和嚴格,因此一戶多宅的現象並不多見,而在丘陵地區及山區農村,人口居住本來就較為分散,鄉村組織都沒有多大的動力去管,因此一戶多宅的現象相對更多一些。
第三種是所謂的分散居住問題。農民分散居住帶來的問題是增加公共品供給的成本,這應該是我國農村地區普遍面臨的問題。當然,不同的農村地區居住分散的程度是不一樣的。在北方平原地區,基於各種原因其居住是較為集中和緊密的。而在成都平原及南方丘陵地區,農民的居住分散程度則要高得多。
那麼如何來看待以上的這些問題呢?我們認為,這些問題都具有復雜的成因。
其一,就空心村來看,之所以出現空心村,首先是經濟發展本身的規律產生的,正是由於市場經濟在農村的擴展,農民大量地湧入城市務工,由此就出現了農民賺錢在家裡建房卻絕大部分時間閑置的問題。同時,經濟的發展也促使農民對居住的條件要求復雜化,以前農民隨便找一個地方建房子,只要對農業生產沒有妨礙,現在必須要交通條件好的地方才建房子,農民不僅僅要從事農業,也要考慮到其他的諸如子女上學、上街購物等等方面。再加上長期以來,我國的村鎮規劃受到忽視而缺位,農民只能是自己選擇自認為方便的地方建房子,這就導致了原有村莊的空心化。因此,空心村問題的化解,很大程度上要建立起科學的村鎮規劃體系。
其二,就一戶多宅看,真正的一戶多宅現象到底有多嚴重,從已有的數據中很難看出來,倒是我們在基層的調查能夠反映出一些問題。依據我們在農村的觀察,一戶農民真正在村莊內部有兩棟房子的並不多,有的之所以有兩個宅基地,往往是有一個宅基地建了房子並且正在居住使用,另外一個宅基地要不建有舊房子供老人居住或者堆放雜物,要不是房子塌了長滿雜草或者農民又主動在上面種樹種菜。因此,農村的一戶多宅現象可以推測根本不是一個很大的問題。而就出現的一戶多宅情況看,比如說空心村形成的一戶多宅,其原因是宅基地管理及村鎮規劃方面的問題導致的,有的還有農村土地權屬復雜如祖業權等等因素引發。至於農民在村莊內主動去擴張自己的宅基地,在廣大的中西部農村地區根本就不存在,因為這些地方的宅基地毫無價值可言。
其三,就分散居住看,其形成的原因有幾個方面。農民之所以選擇分散居住,多是出於理性的算計。決定農民集中居住還是分散居住,首先就是當地的自然地理條件,北方旱作平原地區有利於農民集中居住,而南方稻作水田地區則農民居住要分散些。其次則是農業生產的便利性。傳統社會是典型的農業社會,農民建房首要考慮的還是方便農業生產,在道路、技術等因素的約束下,存在一個最優的耕作半徑的問題,如此部分農村地區就選擇了分散居住,比如說成都平原的壩子式的居民點布局即是明證。其三,則是農民的合作需要,為了完成農業生產過程,單戶的農戶具有局限性,必須要有一定數量的農民合作,同時這個合作的范圍也是有限的。就此幾種原因,農民分散居住在農業社會具有相當的合理性。
8. 在村新農村建設村民建房問題上遭遇不平等對待,該怎麼辦
夲來就不是平均分配,政策是家庭比較困難的就多給一點,不是十分困難的就會少給一點,都是按標准來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