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農村商業銀行是什麼銀行
是由轄抄內農民、農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共同入股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機構。中國銀監會合作金融機構監管部主任姜麗明表示,將不再組建新的農村合作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要全部改制為農村商業銀行。
全面取消資格股,鼓勵符合條件的農村信用社改制組建為農村商業銀行。要在保持縣(市)法人地位總體穩定前提下,穩步推進省聯社改革,逐步構建以產權為紐帶、以股權為聯接、以規制來約束的省聯社與基層法人社之間的新型關系,真正形成省聯社與基層法人社的利益共同體。
(1)會昌縣農村商業銀行擴展閱讀:
背景:
1934年10月,國府認為四省農民銀行太小,對發展農業無濟於事,便決定將其改組為中國農民銀行。經過幾個月的緊張策劃,1935年6月4日,國民黨政府公布了《中國農民銀行條例》,在原四省農民銀行基礎上改組而成為的中國農民銀行正式成立了。
資本總額仍為1000萬元,總行仍設在漢口,1937年遷至南京。根據《條例》規定,該行辦理農業放款,票據貼現,買賣證券,經營儲蓄存款和匯兌,享有兌換券發行權、農業債券發行權和土地債券發行權。
2. 會昌縣城哪裡有農商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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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農村商業銀行及其設立的條件是什麼
農村商業銀行是由轄內農民、農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共同發起成立的股份制地回方性金融機答構。農村商業銀行主要以農村信用社和農村信用社縣(市)聯社為基礎組建。農村商業銀行是獨立的企業法人,享有由股東投資形成的全部法人財產權,依法享有民事權利,並以全部法人資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農村商業銀行的股東以其所持股份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並以所持股份為限對農村商業銀行的債務承擔責任。
設立農村商業銀行應當具備下列條件:①有符合本規定的章程。②發起人不少於500人。③注冊資本金不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資本充足率達到8%。④設立前轄內農村信用社總資產10億元以上,不良貸款比例15%以下。⑤有具備任職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高級管理人員。⑥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⑦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⑧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4. 農村商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是什麼關系
沒有關系
農村商業銀行,簡稱:農商銀行(Rural commercial bank),是由轄內農民、農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共同入股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機構。
農村合作銀行要全部改制為農村商業銀行。全國農村信用社資格股佔比已降到30%以下,已組建農村商業銀行約303家、農村合作銀行約210家,農村銀行機構資產總額佔全國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41.4%。
農村信用社是獨立的企業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農村信用社債務承擔責任,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其財產、合法權益和依法開展的業務活動受國家法律保護。其主要任務是籌集農村閑散資金,為農業、農民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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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1424家農村信用社已經達到或基本達到農村商業銀行組建條件。通過改革,農村信用社治理模式已經發生了根本性變化,長期存在的內部人控制問題得到有效解決,機構自身已經形成了深入推進深層次體制機制改革的內生動力。
農民和農村的其他個人集資聯合組成,以互助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組織,其業務經營是在民主選舉基礎上由社員指定人員管理經營,並對社員負責。其最高權利機構是社員代表大會,負責具體事務的管理和業務經營的執行機構是理事會。
5. 農村商業銀行屬於哪個銀行
不屬於哪個銀行,自己是獨立法人。
農村商業銀行,簡稱:農商銀行是由轄內農民、農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共同入股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機構。農村商業銀行是由符合條件的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改制而來。
農村商業銀行的組成,要符合《商業銀行法》和《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在我國屬於商業銀行的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