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農村耕地上建房違法嗎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回三十六條規定答
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 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采礦、取土等。 禁止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1)農村在農田地里建房擴展閱讀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農用地也分為普通耕地和基本農田,在《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建房、建墳、挖砂、採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進行其 他破壞基本農田的活動,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所以農民不得在基本農田范圍內佔地建房,否則根據《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將責令改善,回復原種植條件,並處以佔用基本農田的耕地開墾費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
即使是佔用普通耕地,農民朋友也需要注意辦理農用地轉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否則違規違法佔用耕地建房,將會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條將會拆除耕地上新建的房屋,並且予以處罰!
B. 在什麼情況下才能在農村農田建房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農村戶口一戶人可以申請一塊住宅用地建住宅,因此如果內你已經有了房容子,而且面積足夠的話,原則上是不能再建。
如果沒有的話,或者面積不足,可以向村組織提出申請,經村委、鎮政府、所在地國土所蓋章批准後建房。
如果想要在農田建房,必須報所在國土局審批,經過國土局規劃、向上級部門報批、實施耕地退補程序等一系列復雜的程序後,有極小的可能會審批通過,所以建議還在盡量在村中的建設用地上找地建房子。
C. 怎樣能在農田裡建房怎樣把農業用地轉變為住宅用地
、嚴禁改變土地用途。2018年年想蓋房,只能在規劃的建設用地上進行,向村委會申請宅基地進行建房,嚴禁把農業地轉為建設用地,用來蓋房子。
2、土地上的房屋不允許隨意翻建。2018年完成土地確權後,嚴禁隨意翻建房屋,必須向村集體組織提出房屋翻建申請, 且經過層層審批同意翻建之後才可以翻建房屋,任何人私自翻建房屋,一經發現將進行懲罰。
3、基本農田嚴禁任何建房。農村的土地都有規定的用途,農村蓋房子只能在分配的宅基地上進行,不得在農田上建房。基本農田是國家的重點保護區,是嚴禁任何人在基本農田上建房的,一經發現將拆除。
在耕地上建房的審批流程:
一般情況下是不允許佔用耕地建房的,除非是村裡的宅基地用完了,需要在宅基地以外的耕地上建房,要經鄉級人民政府審核、縣級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建設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由建房戶向村集體組織提出建房申請,村委會討論確認通過後,再由鄉鎮政府部門進行審核。如果是建房所使用的土地是耕地,則需要辦理耕地轉用審批手續。村民蓋房是用耕地的需要由村民委員會(或村集體經濟組織)按報批規定,持規劃部門提供的用地紅線、土地測繪機構出具的土地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書和地質、礦產、林業等相關職能部門審查意見,向區(縣級市)國土房管部門申請辦理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審批手續。由國土房管部門擬訂農用地轉用報批方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報有審批權的人民政府批准。審批通過後,才可以在耕地上蓋房。
2018年土地確權後,在農村蓋房不像以前那麼容易的,以前在農村蓋房很隨意,基本上沒人管,也造成了農村土地資源的浪費,容易產生糾紛。現在國家加強了對農村土地的管理,農村建房要經過一系列的審批。土地確權,也更好的保障了農民的利益,避免土地資源的浪費。
D. 在農村耕地上建房可以嗎
基本農田保護條例
(1998年12月27日國務院令第257號發布) 第十條 下列耕地應當劃回入基本農田保護區答,嚴格管理: (一)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確定的糧、棉、油生產基地內的耕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與水土保持設施的耕地,正在實施改造計劃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產田; (三)蔬菜生產基地; (四)農業科研、教學試驗田。 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鐵路、公路等交通沿線,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區周邊的耕地,應當優先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需要退耕還林、還牧、還湖的耕地,不應當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 第十七條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建窯、建房、建墳、挖砂、採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破壞基本農田的活動。 估計你的想法不行
E. 農村基本農田可以建房嗎
不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禁止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第七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采礦、取土等,破壞種植條件的,或者因開發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鹽漬化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規定:
第十七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建窯、建房、建墳、挖砂、採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破壞基本農田的活動。
(5)農村在農田地里建房擴展閱讀:
國務院高度重視耕地保護工作,近年來針對耕地質量問題,各部門都做了很多工作。國土資源部全面完成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分解下達保護任務15.4785億畝。目前正在進行劃定上圖入庫工作,以及時更新完善永久基本農田資料庫。
同時,在耕地佔補平衡管理中要求評定耕地質量等級,提高耕地質量。加強高標准農田建設,推進土地整治,「十二五」期間,共建成高標准農田4.03億畝,補充耕地2767萬畝,耕地質量平均提高了一個等級,畝產平均提高10%—20%。
國土資源部會同財政部、科技部啟動了20餘項有關耕地質量監測、提升的科研項目,共撥經費1.6億余元。
環資委認為,許多現行法律法規對耕地保護工作進行了規范。土地管理法在控制耕地建設佔用、土地整理復墾開發、改良土壤提高地力、耕地質量保護等方面均做出了明確要求。新修改的環境保護法增加了關於防治土壤污染、科學使用處置農業投入品等農業環境保護方面的專門規定。
基本農田保護條例進一步明確了基本農田保護的布局安排、數量指標和質量要求等。環資委在2017年6月的常委會上提請審議的土壤污染防治法中設專章規定了農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問題,其中就包括對耕地質量的保護要求。
土地管理法已列入第十二屆常委會立法規劃,正在修訂中。此外,農業部正在組織起草耕地質量保護條例。環資委將督促有關部門在相關法律法規的修改中認真研究代表意見,吸收合理建議,進一步做好耕地質量保護工作。
F. 農村農民在自己的耕地里建房,違法嗎,並且越過
現在,越來越多的農民工在城裡賺到錢後,都喜歡在城鎮買一套房子,同時還希望回鄉建一套像樣的小別墅,而田地成為了他們建房的目標,那農民在自家耕地上建房違法嗎?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
農村村民建房目前在《土地管理法》和《物權法》上有些原則性規定,具體操作上要看部委規定和各個地方政府相關的規章和條例(一般各省都有),涉及到的部門主要是國土和規劃,主要有國土資源部2004年的《關於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和2010年《關於進一步完善農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實維護農民權益的通知》,各省還有自己的管理辦法(宅基地或者農村建房),可以網路。
大致而言,農村村民個人建房流程是村民向村委會申請,村上報鄉鎮,鄉鎮上報縣市,縣(市)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到建設和用地審批,要取得規劃部門的許可證後,國土部門再辦理用地手續,如果涉及到農用地轉用的還要上報省國土廳,一般情況下是鎮里接到申請後組織規劃所、土地所踏勘,新建和擴建的還要上報縣(市)規劃部門審核,都要上報縣國土部門審核。原則上不需要當事人去跑,不過考慮到人手和效率,實際上很多地方是要村民直接先到規劃所和國土所申請的。
總之,就算在自己耕地建房,也要辦理規劃許可證和用地審批,還要先由國土部門申報農用地轉用,受年度用地計劃指標控制。未經批准佔用耕地建房違反了《土地管理法》,屬於違法佔地,國土部門可以拆除並罰款。達到刑法標准(耕地10畝,基本農田5畝)的要以非法佔用耕地罪移送司法。
要是嚴格按照法律辦事的話土地管理部門就會對所建的違章建築強行拆除,不過在現實執法中如果所建的違章建築不牽扯到別人的利益,周圍的鄰居對你所建的違章建築不存在爭議或者不存在向土地管理部門控告的,土地管理部門就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罰點款,象徵性的從牆上拆下幾塊石頭,等他們一走你再把拆下來的石頭壘上就沒事了。如果存在較大爭議的違章建築土地管理部門就會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的由土地管理部門強行拆除。
那麼農村宅基地建房流程是怎樣的?必須滿足什麼條件?非農業戶口可以建房嗎?
非農戶口不能在農村建房。
(一)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的條件
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是農村居民年齡必須年滿十八周歲且符合分家條件;
二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及村鎮建設規劃;
三是農村居民建房限額標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的限額面積為180平方米,使用農用地的限額面積為140平方米;
四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一戶一基」;
五是農村村民在出租,出賣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六是嚴禁非農戶和其他人員在本村購買宅基地。
(二)農民建房應當遵循的原則
農村居民建房應當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能夠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能夠佔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使用國有土地的必須辦理出讓手續。
(三)農民建房申請宅基地的審批程序
1、農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
2、村集體經濟組織對申請建房戶在醒目的地方進行張榜公示(15個工作日以上);
3、國土資源管理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劃等進行初審
4、公布期滿無異議後,將符合「一戶一基」條件的用地戶按規定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縣人民政府審批(佔用農用地的按規定報市政府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5、宅基地批准後,國土資源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批放宅基地,並發放選址意見書,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一書兩證」)。
6、村民住宅建成後,國土資源所到實地檢查是否按批准面積和要求使用土地,對符合要求的建房戶核發集體土地使用證書。
7、村民憑土地使用證及規劃許可證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G. 農村耕地可以建房嗎是不是違法的在怎麼樣的情況下使用耕地是合法的
農村耕地不可以建房,這種行為是違法的,在經過依法徵收的國有土地可以有償出讓使用權即開發房屋樓房使用等。
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 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
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采礦、取土等。
禁止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第七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采礦、取土等,破壞種植條件的,或者因開發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鹽漬化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
第九條城市規劃區內的集體所有的土地,經依法徵收轉為國有土地後,該幅國有土地的使用權方可有償出讓。
第十一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讓土地使用權用於房地產開發的,須根據省級以上人民政府下達的控制指標擬訂年度出讓土地使用權總面積方案,按照國務院規定,報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由市、縣人民政府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
出讓的每幅地塊、用途、年限和其他條件,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會同城市規劃、建設、房產管理部門共同擬定方案,按照國務院規定,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後,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實施。
第十三條土地使用權出讓,可以採取拍賣、招標或者雙方協議的方式。
商業、旅遊、娛樂和豪華住宅用地,有條件的,必須採取拍賣、招標方式;沒有條件,不能採取拍賣、招標方式的,可以採取雙方協議的方式。
採取雙方協議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出讓金不得低於按國家規定所確定的最低價。
(7)農村在農田地里建房擴展閱讀:
城裡人不能在農村買地建房
土地改革要堅持守住底線、試點先行的改革原則。守住底線就是不論怎麼改,不能把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糧食產量改下去了,不能把農民利益損害了。
改革和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是一塊硬骨頭。這項改革,農民關心的是宅基地用益物權能否得到充分保障,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能否給自己帶來財產性收入。城裡人則關心能否到農村買塊宅基地蓋房子、建別墅。
劃定永久基本農田。要先從控制發展規模的500萬人口以上大城市周邊開始,由大到小,逐步覆蓋各類城市和小城鎮;由近及遠,從城市周邊擴展到廣大農村,覆蓋全部基本農田。
永久基本農田一經劃定,城市建設必須跳出去,搞串聯式、組團式、衛星城式發展。還將在此基礎上,修訂城市土地利用規劃和城市建設規劃,盡快把城市發展邊界確定下來。
要在全國實施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行動計劃,著力提高土地和礦產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中央要求,東部三大城市群發展要以盤活土地存量為主,今後將逐步調減東部地區新增建設用地供應,除生活用地外,原則上不再安排人口500萬以上特大城市新增建設用地。
建立有效調節工業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價機制,提高工業用地價格,堅決杜絕工業用地零地價甚至負地價。大力推進礦產資源開發市場配置。
統籌城鄉土地利用,鼓勵地上地下立體開發,探索基礎設施綜合利用。嚴格土地准入條件,健全土地使用標准,完善礦產資源評價與開發利用標准。
H. 農村耕地可以建房嗎
不能。
根據《土地管理法》中第三十六條規定:
」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
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將農村的土地劃分為了農用地和建設用地,而農用地主要是指耕地、基本農田,建設用地主要是指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等;只有建設用地才能夠修建房屋。
所以農民想要在耕地上修建房屋,那麼則需要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
「建設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的道路、管線工程和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國務院批準的建設項目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為實施該規劃而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批准。在已批準的農用地轉用范圍內,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批准。
本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以外的建設項目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8)農村在農田地里建房擴展閱讀:
耕地分類:
(1)灌溉水田,指有水源保證和灌溉設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於種植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灌的水旱輪作地
(2)望天田,指無灌溉設施,主要依靠天然降雨,用於種植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無灌溉設施的水旱輪作地
(3)水澆地,指水田、菜地以外,有水源保證和灌溉設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的耕地
(4)旱地,指無灌溉設施,靠天然降水種植旱作物的耕地,包括沒有灌溉設施,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5)菜地,指常年種植蔬菜為主的耕地,包括大棚用地
I. 在農村耕地上自己建房可以嗎
很多農村朋友就會認為反正我是農村戶口,我們家也分的有耕地,隨便在自家耕地或沒有人種的耕地上建房不就可以了嗎?那麼,在耕地上能不能建房呢?怎麼才能使在耕地上建房合法呢?
在自家耕地上能不能建房?
隨著管理規劃的細化和農村建設的統一規劃,以及《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農村建房不會像以前一樣隨心所欲了。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采礦、取土等。
因此,無論你是以什麼理由在自家耕地上建房都是違法的,都屬於違章建築。但是,我在村裡既沒有宅基地也沒有房屋,難道就真的不能建房了嗎?
什麼情況下耕地可以建房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建設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根據我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建設,不得佔用農用地;確需佔用農用地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後,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後,方可辦理用地審批手續。
也就是說想要在自家耕地上建房,必須要符合用地規劃也就是農用地轉建設用地,以及鄉村建設許可證,要把手續辦全,不能非法佔地,要符合國家建設的需要,並且符合公路、河道的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建設。
農業用地轉建設用地怎麼辦理?
我國目前耕地資源緊張,國家嚴控18億畝耕地紅線,一旦低於這個限度,國家糧食安全將面臨巨大考驗。所以,我國每年允許將耕地改為宅基地是有指標的。
首先向國土部門申報,按照年度用地計劃指標來執行,符合要求獲得審批後建房才屬於合法建築。
農用地轉建設用地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1、符合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建設規劃;
2、納入年度土地利用計劃;
3、必須是一般耕地,滿足「占補平衡」的要求;
4、符合國家的土地供應政策,不能一戶多宅。
所以各位農民朋友,在耕地上建房並不是完全不行,但是需要符合規定,辦理合法手續,不能隨意建房,否則辛辛苦苦建的「小洋樓」將面臨強拆,這樣就得不償失了。
J. 農村建房在什麼條件下可以建在田地里
辦工廠有相關部門的手續 每年繳納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