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當前農村違法佔用耕地建房可以怎樣處理
處理方法:
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改作他用,數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版毀壞的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改作他用,數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毀壞,以非法佔用耕地罪定罪處罰;
非法佔用耕地「數量較大」,是指非法佔用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非法佔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
非法佔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毀壞」,是指行為人非法佔用耕地建窯、建墳、建房、挖沙、採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非農業建設,造成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種植條件嚴重毀壞或者嚴重污染。
B. 農村亂占土地建房由哪部門管
可以向當地的土地資源管理局反映。
國土資源局的工作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參與國家宏觀經濟調控;擬訂有關土地、礦產資源和測繪管理的地方性規定,擬訂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及測繪管理的具體措施;依法監督土地、礦產資源管理和測繪工作的技術標准、規程、規范和辦法的執行,制定有關實施細則,並監督實施。
2、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指導審核縣區、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參與報省政府、市政府審批的城市(鎮)總體規劃的審核;組織編制和實施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地質勘查、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跡保護規劃、計劃;組織編制全市測繪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制定和實施本市基礎測繪、地籍測繪和其他重大測繪項目的規劃、計劃。
3、監督檢查縣區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行政執法和土地、礦產資源規劃執行情況;依照法律、法規、規章負責有關行政復議和應訴;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合法權益;承辦並組織調處重大權屬糾紛;查處重大違法案件。
4、貫徹執行耕地特殊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實施農地用途管制;監督指導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基本農田的保護和耕地開發工作,確保耕地面積只增加,不減少。
5、統一管理全市城鄉地政、地籍工作,制定、實施地籍管理辦法;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組織指導和實施地籍信息系統建設;指導和實施土地確權、城鄉地籍、土地定級和土地登記、發證等工作,提供相關社會咨詢服務。
6、主管全市土地徵用、劃撥工作;承擔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參與重點建設項目的評估論證、選址定點、設計審查、竣工驗收等工作。
7、負責全市土地市場和土地資產管理;擬定並按規定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交易和政府收購管理辦法;實施國有土地劃撥用地目錄指南和鄉(鎮)、村用地管理實施細則;負責國有企業處置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審批管理和審核上報;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指導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測;審核評估機構從事土地評估的資格,確認土地使用權價格;負責土地收益的徵收管理工作。
8、依法管理礦產資源探礦權、采礦權的審批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查;負責探礦權、采礦權評估活動的監督管理,按規定確認評估結果;依法監督管理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按規定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礦產資源補償費和采礦權使用費的收取及使用。
9、負責全市礦產資源儲量管理;組織進行礦產資源供需形勢分析和發展戰略研究;依法管理並實施審批許可權內的礦產資源預申請工作;組織全市礦產資源的調查評價;依法監督管理全市地質勘查工作;負責小礦地質儲量審批及認定工作。
10、組織監測、防治地質災害和保護地質遺跡;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的過量開采與污染,保護地質環境。
11、負責全市基礎測繪規劃、計劃的編制並組織實施;組織並管理地籍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和其他重大項目測繪;組織指導全市基礎地理信息系統建設和基礎地理信息社會化服務;負責全市測繪行業管理、測繪市場管理;負責測繪任務登記、測繪產品質量監督和管理,指導監督測繪成果資料匯交;監督管理全市測繪基準和測量控制系統;管理和保護測量標志;監督執行測繪行業標准化工作;依法管理全市地圖市場;協助省級測繪主管部門審查向社會出版、展示的地圖和審核地名在地圖上的表示。
12、安排並監督檢查國家、省財政撥給的地勘、測繪、土地等事業經費和其他專項資金的使用;組織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
13、負責對縣區國土資源局領導班子及科級幹部管理的有關工作。
14、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C. 兩部門發布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是怎麼回事
針對農村亂佔耕來地建房問題蔓延勢源頭,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31日明確提出「八不準」「一不得」,堵疏結合,確保耕地紅線及農民住宅用地合理需求。
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聯合發布的《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中規定的「八不準」包括:
不準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不準強佔多佔耕地建房,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不準巧立名目違法佔用耕地建房,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不準非法出售佔用耕地建的房屋,不準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
(3)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安排擴展閱讀
兩部門聯合下發《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的意義:
農業農村部農村合作經濟指導司司長張天佐說,兩部門聯合下發《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關於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用地的通知》,就是要從堵和疏兩個方面,採取有力有效措施,堅決遏制新增違法違規問題。
同時切實保障農村村民建住宅合理用地需求,從規劃和計劃指標落實到農民建房申請審批和監管,我國農村宅基地管理完整的制度體系正在形成。
D.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實施八不準
針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蔓延勢頭,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31日明確「八不準」:內不準佔用容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不準強佔多佔耕地建房;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不準巧立名目違法佔用耕地建房;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不準非法出售佔用耕地建的房屋;不準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
E. 村民佔用耕地建房如何處理
你可以採取以下方式:
1、可以向上一級國土部門依法舉報。
2、可以向村委會反應,村委會有權利回收土地。
3、向法院提起訴訟,控告佔用土地村民。
4、對本地國土局提起行政訴訟,控告其不作為。
(5)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安排擴展閱讀:
土地管理法是指對國家運用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對土地財產制度和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所進行管理活動予以規范的各種法律規范的總稱。
第三十三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採取措施,確保本行政區域內耕地總量不減少;耕地總量減少的,由國務院責令在規定期限內組織開墾與所減少耕地的數量與質量相當的耕地,並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驗收。
個別省、直轄市確因土地後備資源匱乏,新增建設用地後,新開墾耕地的數量不足以補償所佔用耕地的數量的,必須報經國務院批准減免本行政區域內開墾耕地的數量,進行易地開墾。
第三十六條 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
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采礦、取土等。
禁止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批准在耕地上建房。對不符合建房條件和用地規劃非法佔用耕地的已建成房屋(包括臨時搭建簡易房屋、構築物)以及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建房的,一律由市國土資源部門責令自行拆除,恢復原狀,逾期不拆除的,由市國土資源部門立案查處,依法強制拆除。
二、嚴厲打擊擅自買賣農村集體土地用於非農業建設和佔用耕地進行房地產開發的行為。一經發現,依法查處,沒收非法所得,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市國土資源部門要嚴格報批程序和依法執行報批制度,嚴格控制城市居民到農村建房。
三、嚴格實行基本農田保護「五不準」,即:不準(除法律規定國家重點建設項目之外)非農業建設佔用基本農田;不準以退耕還林為名,將平原地區耕作條件良好的基本農田納入退耕范圍;不準佔用基本農田植樹造林,發展林果業;不準在基本農田內挖塘養魚和進行畜禽養殖,以及其它嚴重破壞耕作層的生產經營活動;不準佔用耕地新建磚瓦窯,不允許從耕地取土燒磚。
四、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建窯、建房、建墳、挖砂、採石、采礦、堆放固體廢棄物或進行其它破壞基本農田的活動,對已造成基本農田破壞的,用地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省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復墾。
五、禁止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使用宅基地,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每一戶用地面積使用耕地不超過130平方米,使用荒山、荒地不超過210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不超過180平方米。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六、對因工作失職造成耕地保護不力的,將依據《耕地保護責任書》的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未按規定違規審批、以罰代批、擅自收取他人財物的相關責任人和監管失職的負責人,由市紀檢監察部門立案查處,觸犯法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F. 亂佔耕地建房,各地亮劍!
近日,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已成熱門話題,各地緊急動員,紛紛作出部署。山西省要求,今年年底前完成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排查摸底,全面梳理問題清單。堅持分類處置、疏堵結合,科學制定處置政策,以「零容忍」態度堅決遏制增量問題,依法依規、穩妥有序處置存量,保障農民合理建房需求。
四川省要求把握方式方法,積極穩妥、有力有序推進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認為當務之急是遏制農村新增亂佔耕地建房,防止再增加違法違規用地面積。同時,四川省要求依法開展整治處置,防止出現遺留問題和影響社會的問題,保障群眾合理建房用地需求,從根本上解決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
山東省要求以「零容忍」態度,對新增亂佔耕地建房等違法違規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堅決遏制新增行為;要實事求是、分類施策、因地制宜,科學制定處置政策,堅持依法依規,全面整治。
國家自然資源專職副總督察陳塵肇表示,當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現象並未完全制止,再不堅決遏制,就會出現不可收拾的局面,任其蔓延,必然加劇耕地非農化,對國家糧食安全造成嚴重沖擊。
他說,農村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正從局部地區向全國范圍、從普通房屋向樓房別墅、從農民自住向非法出售、從單家獨戶向有組織實施蔓延。
據此,7月底,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聯合下發了《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和《關於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用地的通知》兩個文件,兩者針對的都是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
目前,各地已紛紛行動,展開了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整治。湖南省要求,全面摸排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利用月度衛星疑似違法圖斑,結合日常執法巡查等,最大程度發現佔用耕地建房行為。專項整治范圍為2013年以來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包括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佔多佔耕地建房、違反「一戶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等現象。工作重點是工商資本下鄉違法佔用耕地建房,基層幹部利用職權強占、多佔耕地建房。
耕地保護是涉及國家安全的大事,14億人的飯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首先要確保糧食生產能力這個根基。各地整治行動基調為堅持問題導向,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積極穩妥有力有序有效推進整治。
自然資源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整治要講方式方法,把握好工作重點和節奏。要立行立改,對增量問題採取「零容忍」的態度,及時發現、及時整治、及時處理。要突出工作重點,著力整治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地建房行為。
G. 對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有沒有解決辦法推薦
農村農民佔用耕地建房問題,真不是個例,尤其是在城郊區,這種現象比較突出。對於農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必須首先弄明白為什麼能出現這個問題,當初為什麼沒有人管理,只有找到了根源,才能找到解決的方法。
問題出來了,無論是強行拆除還是罰款,必定受傷害的還是農民,農民省吃儉用建個房子真的不容易,不拆除又違法,最終為難的還是農民。如果當初那些領導們嚴格管理,一定不會出現這種現象。要真正解決農民亂佔耕地的現象,只有兩個建議:一是主管領導認真負責,敢於擔當,堅決制止;二是規劃相應的宅基地,對於那些切實需要建房的農民,按照規劃合理審批宅基地,統一到規劃區建房。一面沒有房子居住,一面不讓建房,最終還是出現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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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佔用耕地建房如何處理
您好,
嚴禁違法侵佔耕地建設行為,確保18億畝耕地紅線不被突破,為國家糧食安全提供有力保障,應重點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是加強執法監督檢查。
土地執法監察工作應轉變思路,實行防治並舉,以防為主。要建立以縣級國土資源監察部門為龍頭,各鄉鎮國土所為依託的巡查機制和監察員、信息員為觸角的群防群治網路,注重事前防範。在堅持定期巡迴檢查的基礎上,對重點鄉鎮,重點鄉村經常查、反復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把違法佔地案件消滅在萌芽狀態。同時建立完善的土地違法案件舉報制度,依靠廣大人民群眾,及時發現並查處土地違法行為。對群眾反映的問題應及時認真處理,做到件件有結果,案案有迴音。
二是建立有償使用制度。
長期以來農村集體土地宅基地實行無償使用制度,少佔少得好處、多佔多得好處、不佔白不佔。因此,要求普遍推行宅基地有償使用制度。推行宅基地有償使用制度可以增強村民土地公有觀念,有償使用的收入又可以促進和壯大集體經濟,發展農村經濟。推行宅基地有償使用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扼制村民住房建設中多佔亂佔耕地的嚴重問題。
三是提高隊伍素質水平。
堅決杜絕部分基層幹部的不作為,提高其依法執政意識和耕地保護意識。提高基層幹部的素質,加強對基層幹部的培訓,以加深其對黨和國家政策的理解,提高其執政素質,堅持依法執政。堅決肅清簡單地「以罰代批」、「以罰代法」,或坐視不理的執政行為,避免不作為、亂作為現象的發生。
四是加大法律宣傳力度。
在廣泛宣傳的基礎上,注重對各級幹部特別是村幹部的宣傳。針對一些村幹部法制觀念淡薄、法律知識缺乏的實際,有計劃地進行集中培訓,使他們提高依法辦事的自覺性。要對典型的土地違法案件進行公開處理,嚴厲打擊,擴大教育面,增加影響力和震懾力。
五是逐步建立集中居住點。
村民以戶為單位各自獨立修建住宅甚至修建獨院落,道路、給排水,曬谷場等佔用大量土地 (特別是耕地)。借鑒山西華西村的先進經驗,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採用政府引導與村民自願相結合,以村組為單位建居民點,建房時人均可節約大量土地。在耕地日益減少人口又不斷增加的情況下,修建個人住宅要求佔用更多土地的矛盾將日益尖銳,集中修建居民點將是解決這一矛盾相對較好的方式。建議政府要大力提倡和指導修建農村居民點,並將農村居民點與建立發展小城鎮的規劃統盤考慮,結合進行。還應對修建農村居民點在建築材料、交納費用,水、電,路配套設施等方面給予優惠照顧政策,並將這些納入政府發展規劃綱要中。
I. 當前農村違法佔用耕地建房可以怎樣處理
處理方法:
1.
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改作他用,數量較大專,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屬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
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改作他用,數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毀壞,以非法佔用耕地罪定罪處罰;
3.
非法佔用耕地「數量較大」,是指非法佔用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非法佔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
4.
非法佔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毀壞」,是指行為人非法佔用耕地建窯、建墳、建房、挖沙、採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非農業建設,造成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種植條件嚴重毀壞或者嚴重污染。
J.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為何屢禁不止
農村佔耕地多數還是農民,我覺得有以下幾點原因。
第一,農村村民法律意識淡薄,農民的調動積極性不高。因為受地理位置的影響,農村地區經濟發展落後,加上現在農村大部分是留守老人,接受的文化程度不高,看待問題的眼光和角度都受到一定的限制。有的村民會以為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土地私有權,因此就認為想在土地上做什麼就做什麼;還有的村民受到封建思想的影響,請所謂的風水先生看宅基,還有流行的沿著公路建房,因為便於出行。公路沿線有自家承包地的,就在上面開始建房,沒有的就進行交換或者購買來建房。
第四,農民違法建房查處困難。對於農民來說,新建一間房子需要花費不少的經濟,可能得他們辛辛苦苦積攢數年的錢,如果依法拆除新建的房屋,對於農民來說,不但是經濟損失巨大,況且對於改善農民生活條件和發展農村經濟都是非常不利的。